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辨惑〔一〕第五




  〔一〕黃震曰:“辨惑言不苟合。”戴彥升曰:“辨惑篇道正言之忤耳,傷流言之害圣,而深惡縱橫家之阿從意旨,規則乎孔門也。”唐晏曰:“此篇義主遠佞人,去其害仁義者也。”

  夫舉事者或為善而不稱善,或不善而稱善者,何?視之者謬而論之者誤也。故行或合于世,言或順于耳〔一〕,斯乃阿〔二〕上之意,從上之旨,操直而乖方,怀曲而合邪,因〔三〕其剛柔之勢,為作縱橫之術〔四〕,故無忤逆之言,無不合之義者〔五〕。

  〔一〕“言”字原無,今据孫詒讓說訂補。孫詒讓曰:“案:行不可言順于耳,此篇多以言行對舉,此亦當作‘言或順于耳’,今本誤挩一‘言’字。”今案:論語為政:“六十而耳順。”邢昺疏曰:“耳順者,順不逆也。”

  〔二〕呂氏春秋長見篇:“阿鄭君之心。”高誘注:“阿,從也。”

  〔三〕“因”,天一閣本誤“囚”。

  〔四〕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學長短縱橫之術。”案:史記蘇秦傳:“太史公曰:‘其術長于權變。’”張儀傳:“太史公曰:‘三晉多權變之士,夫言從橫強秦者,大抵皆三晉之人也。’”則縱橫有權變之意也。

  〔五〕唐晏曰:“按:此即孟子‘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之謂。”


  昔哀公問于有若曰:“年饑〔一〕,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對曰:“盍徹乎?”〔二〕蓋損上而歸之于下,則忤于耳而不合于意,遂逆而不用也。此所謂正其行而不苟合〔三〕于世也。有若豈不知阿哀公之意,為益國〔四〕之義哉?夫君子直道而行〔五〕,知必屈辱而不避也〔六〕。故行不敢苟合,言不為苟容〔七〕,雖無功于世,而名足稱也;雖言不用于國家,而舉措之言可法也〔八〕。

  〔一〕宋翔鳳曰:“子匯本‘饑’作‘饑’。”案:李本、兩京本亦作“饑”,二字古混用,后不复出。

  〔二〕案:見論語顏淵篇。集解引鄭玄曰:“盍,何不也。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為天下之通法。”邢昺疏曰:“魯君哀公問于孔子弟子有若曰:‘年谷不熟,國用不足,如之何使國用得足也?’有若對曰:‘盍徹乎’者,盍猶何不也。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為天下之通法。有若意譏哀公重斂,故對曰:‘既國用不足,何不依通法而稅取乎?’”

  〔三〕史記孟子荀卿列傳:“故武王以仁義代紂而王,伯夷餓不食周粟;衛靈公問陳,而孔子不答;梁惠王謀欲攻趙,孟軻稱大王去邠;此豈有意阿世俗苟合而已哉?持方枘欲內圜鑿,其能入乎?”

  〔四〕器案:“益”讀如“附益”之“益”。論語先進:“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歛而附益之。”集解:“孔曰:‘冉求為季氏宰,為之急賦稅。’”邢疏曰:“時冉求為季氏家宰,又為之急賦稅,聚歛財物,而陪附益助季氏也。”

  〔五〕論語衛靈公:“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集解:“馬曰:‘無所阿私,所以云直道而行。’”

  〔六〕王守溪曰:“先把有若作個君子直道而行,見此等人不肯阿意■人,后方說到邪佞易惑上,血脈相關,精神聯貫。”唐晏曰:“按此陸生論語說也。”

  〔七〕戰國策秦策下:“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語又見史記蔡澤傳。疑此文“敢”字亦“取”之誤也。

  〔八〕李為霖曰:“惟名足稱,言可法,故君子所以疾末世而戒慎于獨也。”


  故殊于世俗,則身孤于士眾。夫邪曲之相銜,枉橈之相錯〔一〕,正直故不得容其間〔二〕。諂佞之相扶,讒口之相譽,無高而不可上,無深而不可往者何?以党輩眾多〔三〕,而辭語諧合。

  〔一〕宋翔鳳曰:“抄本、子匯本‘錯’作‘措’。”案:兩京本作“措”,李本、天一閣本、唐本、匯函、品節、金丹、拔萃作“借”。

  〔二〕“正”字原缺,子匯本、唐本有,今据訂補。

  〔三〕宋翔鳳曰:“‘党輩’,本作‘當背’,依子匯本改。”案:后漢書桓譚傳:“党輩連結,歲月不解。”党輩,猶資質篇之言“党友”也。文選張平子西京賦:“結党連群。”左太沖蜀都賦:“結儔附党。”曹子建七啟:“交党結倫。”党群、党儔、党倫,其義亦同。


  夫眾口毀譽〔一〕,浮石沈木〔二〕。群邪相抑〔三〕,以直為曲〔四〕。視之不察〔五〕,以白為黑〔六〕。夫曲直之异形〔七〕,白黑之殊色〔八〕,乃天下之易見也,然而目繆心惑者,眾邪誤之〔九〕。

  〔一〕宋翔鳳曰:“‘口’下本有‘之’字,依治要刪。”器案:太平御覽三六七引此句作“眾口所毀”,義較胜。

  〔二〕金丹云:“變輕重之常。”周廣業意林附注曰:“變亂物性。”

  〔三〕宋翔鳳曰:“‘相’本作‘所’,依治要改。意林引云:‘眾口毀譽,浮石沈木,群邪相抑,以直為曲’,与治要同。”器案:御覽引亦作“相”。

  〔四〕“以直為曲”,御覽引作“以曲為直”。金丹曰:“變曲直之常。”

  〔五〕宋翔鳳曰:“四字治要無。”

  〔六〕金丹曰:“變黑白之常。”器案:詩經小雅青蠅,鄭玄箋云:“蠅之為虫,污白使黑,污黑使白,喻佞人變亂善惡也。”

  〔七〕宋翔鳳曰:“治要無‘夫’字。”

  〔八〕宋翔鳳曰:“‘殊’本作‘异’,依治要改。”王鳳洲曰:“轉折有情,文更纖巧。”

  〔九〕宋翔鳳曰:“本作‘然自謬也,或不能分明其是非者,眾邪誤之矣’,依治要改。”唐晏曰:“(“然自謬也”)此句上有奪文誤字。”


  秦二世之時〔一〕,趙高駕鹿而從行,王曰:“丞相何為駕鹿?”高曰:“馬也。”王曰:“丞相誤邪〔二〕,以鹿為馬也〔三〕。”高曰:“乃馬也〔四〕。陛下以臣之言為不然〔五〕,愿問群臣。〔六〕”于是乃問群臣,群〔七〕臣半言馬半言鹿〔八〕。當此之時,秦王不能自信其直目〔九〕,而從邪臣之言〔一0〕。鹿与馬之异形,乃眾人之所知也〔一一〕,然不能別其是非〔一二〕,況于闇昧之事乎〔一三〕?易曰:“二人同心,其義斷金。”〔一四〕群党合意,以傾一君,孰不移哉!

  〔一〕宋翔鳳曰:“此句上本有‘至如’二字,依治要刪。”器案:太平御覽四九四引亦無“至如”二字。楊升庵曰:“敘极嚴整。”

  〔二〕宋翔鳳曰:“‘邪’本作‘也’,依御覽四百九十四校。”

  〔三〕宋翔鳳曰:“‘也’字依御覽增。”

  〔四〕宋翔鳳曰:“(“乃馬也”)三字依御覽增。”案:宋本御覽“馬”誤“焉”。

  〔五〕宋翔鳳曰:“‘之’字‘為’字依御覽增。”

  〔六〕宋翔鳳曰:“治要無‘王曰丞相誤邪’以下廿九字,御覽有之。”

  〔七〕宋翔鳳曰:“七字依治要、御覽增。”唐晏曰:“疑當有‘群’字。”

  〔八〕宋翔鳳曰:“本作‘半言鹿,半言馬’,依治要、御覽校。”唐晏曰:“按事亦見史記,作‘高持鹿獻于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耶?謂鹿為馬。問左右,或默,或言馬。’此事或陸生親見之,所說當确于史公。”器案:文選潘岳西征賦:“野蒲變而為脯,苑鹿化以為馬。”李善注引風俗通曰:“秦相趙高,指鹿為馬,束蒲為脯,二世不覺。”張銑注:“趙高欲為亂,恐群臣不听,乃先設驗,以蒲為脯,以鹿為馬,獻于二世。群臣言鹿言脯者皆誅之。”北堂書鈔一四五引古今注:“秦二世時,丞相趙高用事,乃先獻蒲脯、鹿馬,以驗群臣也。”金樓子箴戒篇:“秦二世即位,自幽深宮,以鹿為馬,以蒲為脯。”尋禮記禮器鄭注:“秦二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然則趙高之混淆黑白,誠所謂“迥黃轉綠無定期”者也,豈止鹿馬一事而已哉!

  〔九〕宋翔鳳曰:“‘直’字依治要增,御覽作‘不敢信其目’。”

  〔一0〕宋翔鳳曰:“‘言’本作‘說’,依治要、御覽校。”

  〔一一〕宋翔鳳曰:“本作‘夫馬鹿之异形,眾人所知也’,依治要、御覽校。”案:荀子儒效篇:“眾人者,工農商賈也。”

  〔一二〕宋翔鳳曰:“本作‘分別是非也’,依御覽校,治要無‘其’字。”

  〔一三〕金丹曰:“馬且不能辯,而況他事乎?”

  〔一四〕唐晏曰:“‘義’,今易作‘利’。”器案:引易者,系辭上文也。正義曰:“二人若同齊其心,其纖(盧文弨曰:“當作‘鑯’。”)利能斷截于金。金是堅剛之物,能斷而截之,盛言利之甚也。此謂二人心行同也。”


  人有与曾子同姓名者殺人〔一〕,有人告曾子母曰:“參乃殺人。”〔二〕母方織,如故〔三〕,有頃复告云〔四〕,若是者三〔五〕,曾子母投杼踰垣而去〔六〕。曾子之母非不知子不殺人也,言之者眾〔七〕。夫流言〔八〕之并至,眾人之所是非〔九〕,雖賢智不敢自畢〔一0〕,況凡人乎〔一一〕?

  〔一〕宋翔鳳曰:“本作‘昔人有与曾子同姓亦名參’,依治要改。”庄定山曰:“上段言奸党蔽君,此言正直難信。”器案:戰國策秦策上以与曾參同姓名者為費人,新序雜事二作鄪,史記樗里子傳則又作魯人也。

  〔二〕宋翔鳳曰:“本作‘有人告其母參殺人’,依治要校。”

  〔三〕宋翔鳳曰:“本無‘方’字。”

  〔四〕器案:云,猶然也,說詳經傳釋詞。凡“云”字在句尾不作“曰”字解者,皆為“然”義也。

  〔五〕宋翔鳳曰:“本作‘人复來告,如是者三’。”

  〔六〕宋翔鳳曰:“‘母’下本有‘乃’字,并依治要校。”

  〔七〕宋翔鳳曰:“十六字治要無。”

  〔八〕詩大雅蕩:“流言以對。”朱熹集傳:“流言,浮浪不根之言也。”

  〔九〕宋翔鳳曰:“本無此句。”

  〔一0〕宋翔鳳曰:“本作‘雖圣賢不敢自安’,并依治要校。治要舊校:‘畢’作‘安’,恐‘必’。”

  〔一一〕焦弱侯曰:“奸党成群,賢士擯斥,可為寒心。”


  魯定公之時〔一〕,与齊侯〔二〕會于夾谷〔三〕,孔子行相事〔四〕。兩君升壇〔五〕,兩相處下,兩相欲揖〔六〕,君臣之禮,濟濟〔七〕備焉。齊人鼓噪而起〔八〕,欲執魯公。孔子歷階〔九〕而上,不盡一等而立,謂齊侯曰:“兩君合好,以禮相率,以樂相化。臣聞嘉樂不野合,犧〔一0〕象之荐不下堂〔一一〕。夷、狄之民何求為?〔一二〕”命司馬請止之〔一三〕。定公曰:“諾。”齊侯逡巡〔一四〕而避席〔一五〕曰:“寡人之過。”退而自責大夫。罷會。齊人使优●リ_魯公之幕下〔一六〕,傲戲,欲候魯君之隙,以執定公。孔子歎曰:“君辱臣當死〔一七〕。”使司馬行法斬焉,首足异門而出〔一八〕。于是齊人懼然而恐〔一九〕,君臣易操,不安其〔二0〕故行,乃歸魯四邑之侵地〔二一〕,終無乘魯〔二二〕之心,鄰□〔二三〕振動,人怀向魯〔二四〕之意,強國驕君,莫不恐懼,邪臣佞人,變行易慮,天下之政,□□而折中〔二五〕;而定公拘于三家〔二六〕,陷于眾口〔二七〕,不能卒用孔子者,內無獨見〔二八〕之明,外惑邪臣之党,以弱其國而亡〔二九〕其身,權歸于三家,邑土單〔三0〕于強齊〔三一〕。夫用人若彼,失人若此;然定公不覺悟,信季孫之計,背貞臣〔三二〕之策,以獲拘弱〔三三〕之名,而喪丘山之功〔三四〕,不亦惑乎!

  〔一〕案:見定公十年。

  〔二〕齊侯,景公也。

  〔三〕左傳定公十年:“夏,公會齊侯于祝其,實夾谷。”公羊、谷梁作“頰谷”。

  〔四〕左傳云:“孔丘相。”杜注:“相會儀也。”

  〔五〕史記孔子世家:“為壇位,土階三等。”谷梁傳釋文:“封土曰壇。”

  〔六〕宋翔鳳曰:“子匯本、鈔本無‘欲’字,‘兩’作‘●’。”案:兩京本、天一閣本、傅校本俱作“而”。唐晏曰:“谷梁傳作‘相揖’。”案范注:“將欲行盟會之禮。”

  〔七〕禮記玉藻:“朝廷濟濟翔翔。”注:“濟濟,庄敬貌也。”正義:“濟濟,有威儀矜庄也。”

  〔八〕宋翔鳳曰:“‘躁’本作‘噪’,依子匯校。”器案:史記孔子世家作“鼓噪”,家語相魯篇作“鼓噪”,谷梁范注曰:“群呼曰噪。”左傳成公五年:“華元享之,請鼓噪以出,鼓噪以入。”杜注:“出入輒擊鼓。”

  〔九〕谷梁范宁注:“階,會壇之階。”器案:孔子世家索隱:“謂歷階級也。故王肅云:‘歷階,登階不聚足。’”禮記曲禮上:“拾級聚足。”注:“‘拾’當為‘涉’,聲之誤也。級,等也。涉等聚足,謂前足躡一等,后足從之并。”正義:“拾級聚足者,此上階法也。拾,涉也。級,等也。聚足,謂前足躡一等,后足從而并之也。”

  〔一0〕“犧”,唐本作“羲”。

  〔一一〕左傳作“犧象不出門,嘉樂不野合。”杜注:“犧象,酒器犧尊象尊也。嘉樂,鐘磬也。”正義:“此言不出門不野合者,謂享燕正禮,當設于宮內,不得違禮而行,妄作于野耳,非謂祭祀之大禮也。諸侯相見之禮、享在廟,燕在寢,不得行于野。僖二十八年,晉侯朝王于踐土,王享醴,命之宥。襄十年,宋公享晉侯于楚丘,請以桑林。十九年,公享晉六卿于蒲圃。二十七年,鄭伯享趙孟于垂隴。如此之類,春秋多矣,或特賞殊功,或畏敬大國,皆權時之事,非正禮也。此時,齊、魯敵國,釋怨和平,未有殊异之歡,無假非常之事,孔子知齊怀詐,慮其掩襲,托正禮以拒之,故言不野合。”

  〔一二〕宋翔鳳曰:“‘求’當依谷梁作‘來’。”唐晏曰:“谷梁作‘來’。”案:范宁注云:“兩君合會,以結親好,而齊人欲執魯君,此為無禮之甚,故謂夷、狄之民。”唐本“狄”誤“秋”。

  〔一三〕范宁注云:“司馬,主兵之官,使御止之。”

  〔一四〕文選上林賦注、雪賦注引廣雅:“逡巡,卻退也。”

  〔一五〕孝經開宗明義章:“曾子避席。”唐明皇注:“避席起答。”案謂离席卻退也。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逡巡避席。”

  〔一六〕案:谷梁作“罷會,齊人使优施舞于魯君之幕下”。范注:“优,俳。施其名也。幕,帳。欲嗤笑魯君。”范宁出“欲嗤笑魯君”之文,似即為“傲戲”作注者,豈谷梁古本有此文耶?孔子世家作“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景公曰:‘諾。’优倡侏儒,為戲而前。”

  〔一七〕唐晏曰:“按‘君辱臣當死’,谷梁作‘笑君者罪當死’;詳此文義,當作‘臣辱君當死’,為后人妄改。又此段乃引谷梁傳文,而小有异同,足征陸生治谷梁學也。”器案:唐說是,孔子世家作“匹夫而營惑諸侯者罪當誅”。

  〔一八〕宋翔鳳曰:“‘門’本作‘河’,依子匯本改,谷梁傳亦作‘門’。”俞樾曰:“樾謹按:宋氏翔鳳依子匯本改‘河’為‘門’云:‘谷梁傳亦作門’。”新語作‘河’,未可据彼以改此‘河’字,實非誤文也。漢時隸書每以‘河’字作‘何’字,童子逢盛碑:‘無可柰河。’吳仲山碑:‘感痛柰河。’皆其證也。‘异河而出’,即‘异何而出’,說文人部:‘何,儋也。’蓋今人所用負荷字,古人止作‘何’,‘异何而出’,謂使一人何其首,又使一人何其身,則首足异何矣。使作‘首足异荷而出’,其文即明顯無疑;乃古人‘荷’字止作‘何’字,又往往作‘河’,‘异河’之文,讀者不曉,万歷間刻子匯,遂据谷梁改作‘异門’,明人率臆妄改,大率類此,宋氏從之,誤矣。”器案:孔子世家作“有司加法,手足异處”。

  〔一九〕宋翔鳳曰:“按:‘懼’‘瞿’通,別本作‘瞿’。”器案:孔子世家作“景公懼而動”。

  〔二0〕唐本無“其”字。

  〔二一〕孔子世家:“景公懼而動,知義不若,歸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魯以君子之道輔其君,而子獨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魯君,為之柰何?’有司進對曰:‘君子有過則謝以質,小人有過則謝以文;君若悼之,則謝以質。’于是齊侯乃歸所侵魯之鄆、汶陽、龜陰之田以謝過。”集解:“服虔曰:‘三田,汶陽田也。龜,山名;陰之田,得其田,不得其山也。’杜預曰:‘太山博縣北有龜山。’”索隱:“左傳:‘鄆、讙及龜陰之田。’則三田皆在汶陽也。”尋公羊定公十年:“夏,公會齊侯于頰谷。公至自頰谷。齊人來歸運、讙、龜、陰田。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齊人為是來歸之。”何休注:“齊侯自頰谷歸,謂晏子曰:‘寡人或過于魯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謝過以質,小人謝過以文。’齊嘗侵魯四邑,請皆還之。”疏云:“其四邑者,蓋運也,讙也,龜也,陰也。”范宁谷梁集解亦引何休注為說。家語相魯篇亦云:“于是乃歸所侵魯之四邑及汶陽之田。”歸魯四邑之說出于新語,蓋亦春秋家舊說云。

  〔二二〕尚書西伯戡黎:“周人乘黎。”孔氏傳:“乘,胜也。”正義:“詩毛傳云:‘乘,陵也。’乘駕是加陵之意,故乘為胜也。”國語周語中:“乘人不義。”韋注:“乘,陵也。”

  〔二三〕宋翔鳳曰:“別本作‘鄰邦’,不缺。”

  〔二四〕“向”,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作“向”,古通。后不复出。

  〔二五〕宋翔鳳曰:“別本作‘就而折中’。”案:孔子世家:“中國言六藝者,折中于夫子。”漢書藝文志諸子略:“使其人遭明王圣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漢書貢禹傳:“四海之內,天下之君,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師古曰:“折,斷也。非孔子之言,則無以為中也。”

  〔二六〕論語八佾:“三家者以雍徹。”集解:“馬曰:‘三家,謂仲孫、叔孫、季孫。”邢昺疏:“三孫同是魯桓公之后,桓公适子庄公為君,庶子公子慶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孫是慶父之后,叔孫是叔牙之后,季孫是季友之后,其后子孫皆以其仲、叔、季為氏,故有此氏,并桓公子孫,故俱稱孫也。至仲孫氏后世改仲曰孟,孟者,庶長之稱也,言己是庶,不敢与庄公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長為始也。”

  〔二七〕孔子世家:“桓子卒受齊女樂,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俎于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師己送曰:‘夫子則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婦之口,可以出走;彼婦之謁,可以死敗。蓋优哉游哉,維以卒歲。’”彼婦之口,蓋眾口之一耳。謁音靄,与敗協韻。

  〔二八〕淮南子兵略篇:“夫將者必獨見獨知。獨見者,見人所不見也。獨知者,知人所不知也。見人所不見謂之明,知人所不知謂之神。”

  〔二九〕“亡”,唐本作“忘”。

  〔三0〕唐晏曰:“‘單’与‘磾’,古通用字。”

  〔三一〕“強”,崇文本誤作“疆”,傅校改為“強”。

  〔三二〕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正者,……五曰,守文奉法,任官職事,辭祿讓賜,不受贈遺,衣服端齊,飲食節儉,如此者貞臣也。”案:公羊傳定公十二年:“叔孫州仇帥師墮郈。……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墮費。曷為帥師墮郈。帥師墮費?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于是帥師墮郈,帥師墮費。”何休注:“郈,叔孫氏所食邑。費,季氏所食邑。二大夫宰吏數叛,患之,以問孔子,孔子曰:‘陪臣執國命,采長數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說其言而墮之。故君子時然后言,人不厭其言。書者,善定公任大圣,复古制,弱臣勢也。”陸氏所言,當指此事。疏又云:“傳云:‘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以此言之,三月之外違之明矣。”案:此即陸氏所謂“定公不覺悟,信季孫之計,背貞臣之策”者,蓋陸氏得之春秋舊說,惜未能詳之也。

  〔三三〕器案:“拘弱”無義,疑當作“极弱”,形近而誤,太史公所謂:“余聞孔子稱曰:‘甚矣,魯道之衰也。’”(見史記魯周公世家)蓋亦傷定、哀之間之不振也。程本“獲”誤“獾”。

  〔三四〕丘山,喻重大。文選東方朔答客難:“功若丘山。”又陳孔璋檄吳將校部曲文:“故乃建丘山之功。”又作泰山,義同。文選楊子云解嘲:“功若泰山。”注:“韓子曰:‘泰山之功,長立于國家。’”


  故邪臣之蔽賢,猶浮云之鄣日月也〔一〕,非得神靈之化,罷〔二〕云霽翳,令歸山海,然后乃得睹其光明,暴天下之濡濕,照四方之晦冥〔三〕。今上無明王圣主,下無貞正諸侯〔四〕,誅鉏〔五〕奸臣〔六〕賊子之党〔七〕,解釋凝滯〔八〕紕繆之結,然后忠良方直〔九〕之人,則得容于世而施于政〔一0〕。故孔子遭君暗〔一一〕臣亂,眾邪在位,政道隔于三家〔一二〕,仁義閉于公門〔一三〕,故作公陵之歌〔一四〕,傷無權力于世,大化〔一五〕絕而不通,道德施〔一六〕而不用,故曰:無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一七〕。夫言道因權而立〔一八〕,德因勢而行,不在其位者〔一九〕,則無以齊其政〔二0〕,不操其柄者,則〔二一〕無〔二二〕以制其剛〔二三〕。詩云:“有斧有柯。”〔二四〕言何以治之也〔二五〕。

  〔一〕唐晏曰:“按文選注引此二句同。”器案:史記褚先生補龜策傳:“日月之明,而時蔽于浮云。”楚辭東方朔七諫:“浮云陳而蔽晦兮,使日月乎無光。”王注:“言讒佞陳列在側,則使君不聰明也。”文選古詩十九首:“浮云蔽白日。”注:浮云之蔽白日,以喻邪佞之毀忠良。”注引新語此文,又引文子:“日月欲明,浮云蓋之。”今本文子上德篇“蓋”作“蔽”。又案:太平御覽八引此二句同。

  〔二〕宋翔鳳曰:“‘罷’,子匯本、抄本并作‘擺’。”

  〔三〕呂東萊曰:“大有感慨,而文有呼吸馳驟之法。”

  〔四〕宋翔鳳曰:“‘貞’,子匯本、抄本并作‘真’。”器案:公羊傳庄公四年:“上無天子,下無方伯。”此即其義。

  〔五〕“鉏”,李本、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匯函、品節、拔萃作‘鋤’,或体字。后不复出。

  〔六〕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邪者,……三曰,中實頗險,外貌(“貌”上本有“容”字,据治要刪)小謹,巧言令色,又心嫉賢,所欲進則明其美而隱其惡,所欲退則明其過而匿其美,使主妄行過任,賞罰不當,號令不行,如此者奸臣也。”

  〔七〕黃震曰:“第五篇云:‘今上無明正(當作“王”)圣主,下無貞正諸侯,鉏奸臣賊子之党。’考其上文,雖為魯定公而發,豈所宜言于大漢方隆之日乎?”

  〔八〕唐晏曰:“今漢魏本作‘滯’,此從范本,然實當作‘蹛’。”器案:李本、程本、兩京本、傅校本、唐本作“■”。尋史記平准書:“留蹛無所食。”索隱:“韋昭音滯,謂積也。又案古今字詁:‘墆,今滯字。’則墆与滯同。”滯、■、蹛、墆,音義并同。■,俗別字。

  〔九〕說苑臣術篇:“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正者,……二曰,虛心白意,進善通道,勉主以禮誼,諭主以長策,將順其美,匡救其惡,功成事立,歸善于君,不敢獨伐其勞,如此者良臣也。三曰,卑身賤体,夙興夜寐,進賢不解,數稱于往古之德行事,以厲主意,庶几有益,以安國家社稷宗廟,如此者忠臣也。……六曰,國家昏亂,所為不道,然而敢犯主之顏,面言主之過失,不辭其誅,身死國安,不悔所行,如此者直臣也。”

  〔一0〕論語為政:“施于有政。”集解:“施,行也。”

  〔一一〕“暗”,匯函、品節、拔萃作“闇”,古通。后不复出。

  〔一二〕“三家”,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拔萃作“王家”,未可從。

  〔一三〕禮記曲禮下:“不入公門。”論語鄉党:“入公門。”孔疏、邢疏俱以君門釋之。

  〔一四〕“公陵之歌”,唐本、匯函作“丘陵之歌”,品節、拔萃作“公丘之歌”。唐晏曰:“按:邱陵之歌,今本家語有之,然未必可信。此引論語以證邱陵之歌,与孔注所云:‘禍亂已成,吾亦無如之何”者義合,然則此亦古論語也。”文廷式曰:“案‘無如之何’四字,當是公陵歌中之詞。辨惑篇言魯不能用孔子,而引斧柯之詩,此文言孔子政道隔于王家,仁義閉于公門,故作公陵之歌、則‘無如之何’即公陵歌之詞,猶龜山操言‘手無斧柯,柰龜山何’也。偽孔安國論語注曰:‘言禍難已成,吾亦無如之何。’■本此意。”器案:家語無丘陵之歌,而孔叢子記問篇有之,其文曰:“哀公使人以幣如衛迎夫子,而卒不能當,故夫子作丘陵之歌曰:‘登彼丘陵,峛崺其阪,仁道在邇,求之若遠,遂迷不复,自嬰屯蹇。喟然回慮,題彼泰山,郁确其高,梁甫回連,枳棘充路,陟之無緣,將伐無柯,患茲蔓延,惟以永歎,涕霣潺湲。’”

  〔一五〕尚書大誥:“肆予大誥,誘我友邦君。”文選王子淵四子講德論:“觀大化之淳流。”大化,謂廣大之德化。

  〔一六〕“施”疑當作“弛”,謂弛廢也。此涉上文“施于政”義形近而誤耳。

  〔一七〕論語衛靈公:“子曰:‘不曰如之何如之何者,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俞樾曰:“按此引論語,与今本不同,句末有‘夫’字,則‘已矣夫’三字為句,翟氏灝作論語考异引此文不連‘夫’字,疏矣。按下文云:‘言道因權而立,德因勢而行,不在其位者,則無以齊其政,不操其柄者,則無以制其剛。’此自說論語‘吾末如之何’之義,句首不當用‘夫’字,此‘夫’字自屬上讀為論語之文。蓋漢初論語与今本不同,猶上文引周易‘二人同心,其義斷金’,今本周易皆作‘其利斷金’,此亦可見漢初古本之异也。”

  〔一八〕王鳳洲曰:“更轉折。”

  〔一九〕論語泰伯:“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語又見憲問篇。彼文戒人之僭越,此則言無位者,無以齊其政也。

  〔二0〕禮記王制:“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注:“教謂禮義,政謂刑禁。”正義:“齊其政者,謂齊其政令之事,當逐物之所宜,故云不易其宜。教主教化,故注云教謂禮義;政主政令,故注云政謂刑禁也。”

  〔二一〕宋翔鳳曰:“明姜思复本、鐘惺本、抄本從‘齊夫用人’以下,至此二百廿八字,并錯入慎微篇‘人不堪其憂’句下,惟此及子匯本不誤。”唐晏曰:“按此上文自‘齊夫’至此二百二十八字,訛在第六篇‘人不堪其憂’下,惟明人刻子匯本不誤,此外,范氏天一閣本、何氏刻漢魏叢書本皆誤,而何本妄改尤謬,不可复正,今依子匯本改正。”

  〔二二〕“無”,拔萃誤作“吾”。

  〔二三〕“剛”,唐晏曰:“疑當作‘綱’。”器案:疑當作“罰”。韓非子二柄篇:“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又曰:“人主將欲禁奸,則審合刑名者,言不异事也。為人臣者陳事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專以其事責其功。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罰。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則罰,非罰小功也,罰功不當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罰,非不說于大功也,以為不當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罰。”陸氏此言,蓋即本之韓子,“剛”者,“罰”字形近之誤也。慎微篇云:“若湯、武之君,伊、呂之臣,因天時而行罰。”“行罰”,“制罰”,其義一也。

  〔二四〕唐晏曰:“今詩無此句。”文廷式曰:“此逸詩也。”

  〔二五〕宋翔鳳曰:“文選檄吳將校部曲注引此云:‘有斧無柯,何以治之?’”丘瓊山曰:此篇說忠佞難分,讒邪易惑,在人主辨之;而若此世道,令人擊筑燕市,酣歌易水,涕泗交流。”


  ------------------

  YOUTH 整理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