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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五 省事 止足 誡兵 養生 歸心


省事第十二〔一〕

  銘金人云:“無多言,多言多敗;無多事,多事多患
  〔二〕。”至哉斯戒也!能走者奪其翼,善飛者減其指
  〔三〕,有角者無上齒,丰后者無前足,蓋天道不使物有兼焉也〔四〕。古人云:“多為少善,不如執一〔五〕;鼫鼠五能,不成伎術〔六〕。”近世有兩人〔七〕,朗悟士也,性多營綜〔八〕,略無成名,經不足以待問,史不足以討論,文章無可傳于集錄,書跡〔九〕未堪以留愛翫,卜筮射六得三,醫藥治十差五〔一0〕,音樂在數十人下,弓矢在千百人中,天文、畫繪〔一一〕、棋博〔一二〕,鮮卑語、胡書〔一三〕,煎胡桃油,〔一四〕煉錫為銀〔一五〕,如此之類,略得梗概〔一六〕,皆不通熟。惜乎,以彼神明〔一七〕,若省其异端〔一八〕,當精妙也。
  〔一〕郝懿行曰:“省,讀所景切。省事,言不費事也。”
  〔二〕說苑敬慎篇:“孔子之周,觀于太廟,右陛之前,有金人焉,三緘其口,而銘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戒之哉!戒之哉!無多言,多言多敗;無多事,多事多患。’”案:御覽三九0引孫卿子,亦載此銘,今荀子無文。御覽注云:“皇覽云:‘出太公金匱。’家語、說苑又載。”趙曦明注此,劣及引家語觀周篇,失其本柢矣。
  〔三〕郝懿行曰:“‘指’當為‘趾’字之訛。”
  〔四〕盧文弨曰:“大戴禮易本命篇:‘四足者無羽翼,戴角者無上齒,無角者膏而無前齒,有角者脂而無后齒。’漢書董仲舒傳:‘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齒者去其角,傅其翼者兩其足。’傅讀曰附。”
  〔五〕執,宋本作“熟”。案:呂氏春秋有執一篇,云:“王者執一而為万物正。”宋本作“熟”,不可從。
  〔六〕鼫,原作“鼯”,趙曦明曰:“‘鼯’當作‘鼫’,爾雅釋獸:‘鼫鼠。’注:‘形大如鼠,頸似兔、尾有毛,青黃色,好在田中食粟豆,關西呼為●鼠。’說文:‘鼫,五伎鼠也,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盧文弨曰:“爾雅釋文:‘鼫,或云即螻蛄也。●,郭音雀,將略反。’詩碩鼠正義引作‘鼩’,音瞿。”郝懿行曰:“困學紀聞卷五云:‘隋、唐志有蔡邕勸學篇一卷,易正義引之,云:“鼫鼠五能,不能成一伎術。”’”器案:易晉卦正義引蔡邕勸學篇:“鼫鼠五能,不能成伎。”王注曰:“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荀子勸學篇:“梧鼠五伎而窮。”楊倞注:“‘梧鼠’當為‘鼫鼠’,蓋本誤為‘鼯’字,傳寫又誤為‘梧’耳。”大戴禮勸學篇:“鼫鼠五伎而窮。”蔡邕鼫鼠五能之說,即本之荀子、大戴禮,作“鼫”為是,今据改正。至謂螻蛄為鼫鼠,乃崔豹古今注之言,段氏說文注已斥其非矣。
  〔七〕少儀外傳上引“兩”作“二”。郝懿行、李詳俱引杭世駿諸史然疑,指為祖珽、徐之才二人。繆荃蓀云自在龕隨筆一說同。南史張稷傳:“性疏率,朗悟有才略,起家著作佐郎。”
  〔八〕盧文弨曰:“營綜,謂多所經營綜理也。說文:‘綜,机理也。子宋切。’”器案:晉書王羲之傳:“羲之与殷浩書:‘知安西敗喪,公私惋怛,不能須臾去怀,以區區江左,所營綜如此,天下寒心,固已久矣。’”
  〔九〕雜藝篇:“真草書跡。”又:“書跡鄙陋。”書跡,猶言書体墨跡也。
  〔一0〕少儀外傳上引“差”作“瘥”。案:周禮天官醫師:“歲終,則稽其醫事,以制其食,十全為上,……十失四為下。”注:“全猶愈也,以失四為下者,五則半矣,或不治自愈。”
  〔一一〕器案:此文畫繪,蓋亦指北朝時尚之胡畫,北史平鑒傳:“夜則胡畫以供衣食。”又下引祖珽善為胡桃油以涂畫者是也。
  〔一二〕盧文弨曰:“棋,圍棋。博,六博。”
  〔一三〕“胡書”二字,各本無,今据宋本補。鮮卑語謂語言,胡書謂文字。庾信哀江南賦:“河南有胡書之碣。”廣弘明集二0引蕭繹簡文帝法寶聯璧序:“大秦之籍,非符八体;康居之篆,有异六爻。”則當時外文之傳入中國者多矣,然庾、顏之所謂胡書,則指鮮卑文字也。
  〔一四〕盧文弨曰:“北齊書祖珽傳:‘陳元康荐珽才學,并解鮮卑語。珽善為胡桃油以涂畫。’蓋此數者,皆當時所尚也。”
  〔一五〕盧文弨曰:“神仙傳載尹軌能煉鉛為銀,后世亦有得其術者,然久未有不變者也。”
  〔一六〕盧文弨曰:“梗概,大略也。薛綜注張衡東京賦:‘梗概,不纖密。’”
  〔一七〕黃帝內經:“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一八〕論語為政篇:“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上書陳事,起自戰國〔一〕,逮于兩漢,風流彌廣〔二〕。原其体度:攻人主之長短,諫諍之徒也;訐群臣之得失,訟訴之類也;陳國家之利害,對策之伍也;帶私情之与奪,游說〔三〕之儔也。總此四涂,賈誠
  〔四〕以求位,鬻言以干祿〔五〕。或無絲毫〔六〕之益,而有不省〔七〕之困,幸而感悟人主,為時所納,初獲不貲〔八〕之賞,終陷不測之誅,則嚴助、朱買臣、吾丘壽王、主父偃之類甚眾〔九〕。良史所書,蓋取其狂狷一介〔一0〕,論政得失耳,非士君子守法度者所為也。今世所睹,怀瑾瑜而握蘭桂者〔一一〕,悉恥為之。守門詣闕,獻書言計,率多空薄,高自矜夸〔一二〕,無經略之大体〔一三〕,咸■糠〔一四〕之微事,十條之中,一不足采,縱合時務,已漏先覺,非謂不知,但患知而不行耳。或被發奸私,面相酬證,事途回穴〔一五〕,翻懼■尤〔一六〕;人主外護聲教〔一七〕,脫加含養〔一八〕,此乃僥幸之徒,不足与比肩也
  〔一九〕。
  〔一〕趙曦明曰:“案:若蘇秦、蘇厲、范雎、韓非、黃歇之輩皆是。”
  〔二〕文心雕龍章表篇:“降及七國,未變古式,言事于主,皆稱上書。秦初定制,改書曰奏。漢定禮儀,則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議。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請,議以執异。”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贊:“今之歌謠慷慨,風流猶存耳。”
  〔三〕史記蘇秦傳:“蘇秦兄弟三人,皆游說諸侯以顯名。”盧文弨曰:“說,舒芮切。”
  〔四〕賈誠,即賈忠,避隋文帝父楊忠諱改。賈,讀左傳“賈余勇”之賈。
  〔五〕論語為政篇:“子張學干祿。”集解:“干,求也。祿,祿位也。”
  〔六〕絲毫,宋本、朱本作“私毫”,未可從。
  〔七〕盧文弨曰:“不省,不見省也。”
  〔八〕盧文弨曰:“不貲,亦作‘不訾’。顏師古注漢書蓋寬饒傳:‘不貲者,言無貲量可以比之,貴重之极也。’”器案:通鑒五0胡注云:“貲之為言量也,不貲,謂無量可比也。”
  〔九〕趙曦明曰:“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嚴助,會稽吳人。郡舉賢良,對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對,擢為中大夫。后得朱買臣、吾丘壽王、司馬相如、主父偃、徐樂、嚴安、東方朔、枚皋、膠倉、終軍、嚴蔥奇等,并在左右,及淮南王反,事与助相連,棄市。朱買臣,字翁子,吳人。詣闕上書,會邑子嚴助貴幸,荐買臣,拜為中大夫,与助俱侍中。后告張湯陰事,湯自殺,上亦誅買臣。吾丘壽王,字子贛,趙人。為侍中中郎,坐法免,上書愿擊匈奴,拜東郡都尉,征入為光祿大夫侍中。后坐事誅。主父偃,齊國臨淄人。上書闕下,朝奏,暮召入見。所言九事,其八事為律令,一事諫伐匈奴。是時,徐樂、嚴安亦俱上書言世務。上召見三人,謂曰:“公皆安在?何相見之晚!”皆拜為郎中。偃數上疏言事,歲中四遷。大臣皆畏其口,賂遺累千金。為齊,刺齊王陰事,王自殺。上大怒,征下吏治。公孫弘以為齊王自殺,無后,非誅偃無以謝天下。遂族偃。’”盧文弨曰:“吾丘音虞丘,主父音主甫。”
  〔一0〕論語子路篇:“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包注:“狂者進取于善道,狷者守節無為。”尚書秦誓:“如有一介臣。”釋文:“一介,耿介一心端愨者。”案:別解“一介”作“耿介”,蓋本此。
  〔一一〕盧文弨曰:“瑾瑜,美玉;蘭桂,皆有异香。以喻怀才抱德之士,恥為若人之所為也。”器案:楚辭九章怀沙:“怀瑾握瑜兮,窮不知所示。”補注:“在衣為怀,在手為握。瑾瑜,美玉也。”拾遺記六后漢錄曰:“夫丹石可磨而不可奪其堅色,蘭桂可折而不可掩其貞芳。”
  〔一二〕漢書地理志下:“矜夸功名。”黃叔琳曰:“做秀才當如守貞之女,上書陳事,何异倚市門乎。”
  〔一三〕文選三國名臣贊序:“元首經略而股肱肆力。”呂向注曰:“經略,經營也。”
  〔一四〕■糠,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別解作“糠■”。盧文弨曰:“庄子逍遙游釋文:‘■糠又作秕糠,猶煩碎。’”
  〔一五〕穴,原作“■”,今据郝、李說校改。盧文弨曰:“迂回叢■,言所值之不能一途。■,而隴切。”郝懿行曰:“案韓詩云:‘謀猷回穴。’文選班固幽通賦用之,曹大家注云:‘回,邪也;穴,僻也。禍福相反。’”李詳曰:“案:‘■’當作‘穴’,文選幽通賦:‘叛回穴其若茲。’曹大家注:‘回,邪也;穴,辟也。韓詩:“謀猷回穴。”’‘穴’亦作‘泬’,潘岳西征賦:‘事回泬而好還。’善注:‘韓詩曰:“謀猶回泬。”’‘穴’、‘泬’義通,善得各据所引而用之。二字猶言反复,盧讀為而隴切,非是。”器案:郝、李校是。韓詩之“謀猷回穴”,毛詩小雅小旻作“謀猶回潏”,穴、潏音近通用,盧以“穴”為“■”,非是。文選宋玉風賦:“回穴錯迕。”李善注:“凡事不能定者回穴,此即風不定貌。”漢書敘傳:“畔回穴其若茲兮。”顏師古注:“畔,亂貌也。回穴,轉旋之意也。”
  〔一六〕翻,抱經堂校定作“■”,宋本及諸明本都作“翻”,今從之。盧文弨曰:“‘■’与‘翻’同。■,俗愆字。”朱本注曰:“■,愆同。”郝懿行曰:“■,廣韻云:‘俗愆字。’漢武帝立齊王策文云:‘厥有■不臧。’注:‘■与愆同。’”
  〔一七〕尚書禹貢:“聲教訖于四海。”正義曰:“聲教,聲威文教。”
  〔一八〕盧文弨曰:“脫者,或然之辭。”
  〔一九〕盧文弨曰:“言不足与之并肩事主也。”

  諫諍之徒,以正人君之失爾,必在得言之地,當盡匡贊之規,不容苟免偷安,垂頭塞耳;至于就養有方
  〔一〕,思不出位〔二〕,干非其任,斯則罪人。故表記云:“事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三〕。”論語曰:“未信而諫,人以為謗己也〔四〕。”
  〔一〕趙曦明曰:“禮記檀弓上:‘事君有犯而無隱,左右就養有方。’”案:鄭玄注曰:“不可侵官。”
  〔二〕易經艮象:“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論語憲問篇:“君子思不出其位。”集注:“孔曰:‘不越其職。’”
  〔三〕趙曦明曰:“表記,禮記篇名。”器案:禮記鄭玄注云:“尸謂不知人事,無辭讓也。”陳澔集說:“呂氏曰:‘陵節犯分,以求自達,故曰諂;怀祿固寵,主于為利,故曰尸利也。’”
  〔四〕論語子張篇:“君子……信而后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

  君子當守道崇德,蓄价待時〔一〕,爵祿不登,信由天命。須求趨競〔二〕,不顧羞慚,比較材能,斟量功伐〔三〕,厲色揚聲,東怨西怒;或有劫持宰相瑕疵,而獲酬謝〔四〕,或有諠聒時人視听,求見發遣〔五〕;以此得官,謂為才力,何异盜食致飽,竊衣取溫哉〔六〕!世見躁競〔七〕得官者,便謂“弗索何獲”
  〔八〕;不知時運之來,不求亦至也〔九〕。見靜退〔一0〕未遇者,便謂“弗為胡成”〔一一〕;不知風云不与〔一二〕,徒求無益也。凡不求而自得,求而不得者〔一三〕,焉可胜算乎〔一四〕!

  〔一〕蓄价,蓄養聲价。后漢書姜肱傳:“征為太常,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借聲价。’”風俗通義愆禮篇:“居緱氏城中,亦教授,坐養聲价。”
  〔二〕須求,少儀外傳下作“干求”。晉書庾峻傳:“風俗趨競,禮讓陵遲。”南史王峻傳:“峻性詳雅,無趨競心。”
  〔三〕盧文弨曰:“量,音良。伐亦功也。庄二十八年左氏傳:‘且旌君伐。’”
  〔四〕而,少儀外傳作“覬”。
  〔五〕盧文弨曰:“猶今選人之在吏部者,先求分發。”案白居易自問:“老佣難發遣。”
  〔六〕戒子通錄二引分段。
  〔七〕文選嵇康養生論:“今以躁競之心,涉希進之涂。”
  〔八〕宋本及各本“謂”作“為”,戒子通錄、事文類聚前三九、群書類編故事十四引亦作“為”,抱經堂校定本作“謂”,少儀外傳亦作“謂”,今從之。趙曦明曰:“‘謂’舊作‘為’,下同,古亦通用。”又曰:“左氏昭二十七年傳:‘吳公子光曰:“上國有言曰:不索何獲。”’”
  〔九〕求,宋本、羅本、傅本、程本、胡本、何本、鮑本作“然”,事文類聚、群書類編故事同,趙引屠本、顏本、朱本及戒子通錄作“索”,抱經堂本作“求”,今從之。又少儀外傳、戒子通錄“也”作“矣”。
  〔一0〕晉書潘尼傳:“性靜退不競。”
  〔一一〕趙曦明曰:“書太甲下:‘弗慮胡獲,弗為胡成。’”
  〔一二〕与,少儀外傳、群書類編故事作“興”。趙曦明曰:“易干文言傳:‘云從龍,風從虎。’后漢書劉圣公傳贊:‘圣公靡聞,假我風云。’又二十八將傳:‘咸能感會風云,奮其智勇。’”
  〔一三〕凡不求而自得,求而不得者,此二句,少儀外傳作“凡不求而得者”六字。
  〔一四〕盧文弨曰:“焉,于虔切。胜音升。”

  齊之季世〔一〕,多以財貨托附外家,諠動女謁
  〔二〕。拜守宰者,印組〔三〕光華,車騎輝赫,榮兼九族,取貴一時〔四〕。而為執政所患,隨而伺察,既以利得,必以利殆〔五〕,微染風塵〔六〕,便乖肅正,坑阱〔七〕殊深,瘡痏〔八〕未复,縱得免死,莫不破家,然后噬臍〔九〕,亦复何及。吾自南及北,未嘗一言与時人論身分也〔一0〕,不能通達,亦無尤焉。
  〔一〕左傳昭公三年:“晏子曰:‘此季世也。’”文選天監三年策秀才文注:“季謂末年。”
  〔二〕女謁,或言婦謁。群書治要三一載文韜:“后宮不荒,女謁不听。”荀子大略篇:“湯旱而禱曰:‘婦謁盛与?’”楊倞注:“婦謁盛,謂婦言是用也。”詩經云漢正義引春秋說題辭:“湯遭大旱,以六事謝過……女謁行与?”韓非子詭使篇:“近習女謁并行。”漢書李尋傳:“對詔問災异,……其于東方作,日初出時,陰云邪气起者,法為牽于女謁,有所畏難。”后漢書楊賜傳:“賜上封事曰:‘女謁行則讒夫昌。’”趙壹刺世疾邪賦:“女謁掩其視听兮,近習秉其威權。”后漢書皇后紀序:“閨房肅雍,險謁不行。”注:“謁,請也。言能輔佐君子,和順恭敬,不行私謁。詩序曰:‘雖則王姬,猶執婦道,以成肅雍之德。’又曰:‘而無險詖私謁之心。’”趙曦明曰:“北齊書恩幸傳:‘穆提婆,本姓駱,漢陽人。提婆母陸令萱嘗配入掖庭,大為胡后所昵愛。令萱奸巧多机辯,取媚百端,宮庭之中,獨擅威福。天統初,奏引提婆入侍后主,官至錄尚書事,封城陽王。令萱又媚穆昭儀,養之為母,提婆遂改姓穆氏。及穆后立,令萱號曰太姬。武平之后,令萱母子,勢傾中外,生殺予奪,不可盡言。’”器案:北齊書文宣紀:“天保七年詔:‘或外家公主,女謁內成。’”又馮子琮傳:“太后為齊安王納子琮長女為妃,子琮因請假赴鄴,遂授吏部尚書。其妻恃親放縱,請謁公行,賄貨填積,守宰除授,先定錢帛多少,然后奏聞,其所通致,事無不允。子琮亦不禁制。”觀此,則知之推之言之非誣矣。
  〔三〕盧文弨曰:“古者居官,人各一印,后世凡同曹司者,共一印。組即綬也,所以系佩者。漢書嚴助傳:‘方寸之印,丈二之組。’”
  〔四〕盧文弨曰:“北齊書后主紀:‘任陸令萱、和士開、高阿那肱、穆提婆、韓長鸞等宰制天下,陳德信、鄧長顒、何洪珍參預机權。各引親党,超居非次,官由財進,獄以賄成。帑藏空竭,乃賜諸佞幸賣官,或得郡兩三,或得縣六七,各分州郡,下逮鄉官亦多中降者。’”
  〔五〕殆,原作“治”,少儀外傳引作“殆”,義較胜,今從之。
  〔六〕盧文弨曰:“風塵易以污人,言不能清洁也。”器案:世說新語賞譽篇:“王戎云:‘太尉神姿高徹,如瑤林瓊樹,自然是風塵外物。’”又輕詆篇:“庾公權重,足傾王公,庾在石頭,王在冶城坐,大風揚塵,王以扇拂塵曰:‘元規塵污人。’”風塵義与此同。文選劉孝標辨命論:“必亭亭高竦,不雜風塵。”李善注:“郭璞游仙詩曰:‘高蹈風塵外。’”則風塵為六朝人習用語。
  〔七〕后漢書袁紹傳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曰:“坑阱塞路。”南史齊東昏侯紀:“陵冒雨雪,不避坑阱。”
  〔八〕文選張平子西京賦:“所惡成瘡痏。”薛綜注:“瘡痏,謂瘢痕也。”李善注:“蒼頡曰:‘痏,毆傷也。’”
  〔九〕盧文弨曰:“左氏庄六年傳:‘楚文王過鄧,鄧三甥請殺之,曰:若不早圖,后君噬臍。’”郝懿行曰:“案:噬臍二字本庄六年左傳文,杜征南注云:‘若嚙腹臍,喻不可及。’顏君此語,与左氏少异。”
  〔一0〕顏本、朱本“身”作“勢”。

  王子晉云:“佐饔得嘗,佐斗得傷〔一〕。”此言為善則預〔二〕,為惡則去,不欲〔三〕党人非義之事也。凡損于物,皆無与焉。然而窮鳥入怀,仁人所憫
  〔四〕;況死士歸我,當棄之乎?伍員之托漁舟〔五〕,季布之入廣柳〔六〕,孔融之藏張儉〔七〕,孫嵩之匿趙岐〔八〕,前代之所貴,而吾之所行也,以此得罪
  〔九〕,甘心瞑目。至如郭解之代人報讎〔一0〕,灌夫之橫怒求地〔一一〕,游俠〔一二〕之徒,非君子之所為也。如有逆亂之行,得罪〔一三〕于君親者,又不足恤焉〔一四〕。親友之迫危難也,家財己力,當無所吝;若橫生圖計,無理請謁〔一五〕,非吾教也。墨翟之徒,世謂熱腹,楊朱之侶,世謂冷腸;腸不可冷,腹不可熱〔一六〕,當以仁義為節文〔一七〕爾。
  〔一〕趙曦明曰:“王子晉,周靈王之太子也。周語下:‘佐雝者嘗焉,佐斗者傷焉。’雝与饔通。”器案:淮南子說林:“佐祭者得嘗,救斗者得傷。”亦本王子晉語。意林引唐子:“佐斗者傷,預事者亡。”
  〔二〕永樂大典六六二引“預”作“豫”。
  〔三〕合璧事類續五一“欲”作“与”,類說、永樂大典仍作“欲”。
  〔四〕趙曦明曰:“魏志邴原傳:‘原与同郡劉政,俱有勇略雄气,遼東太守公孫度畏惡欲殺之,政窘急往投原。’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曰:‘政投原曰:“窮鳥入怀。”原曰:“安知斯怀之可入邪?”’”
  〔五〕趙曦明曰:“史記伍子胥傳:‘伍子胥者,楚人也,名員。奔吳,追者在后;有一漁父乘船,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盧文弨曰:“員音云。”
  〔六〕趙曦明曰:“史記季布傳:‘季布者,楚人也。為气任俠,有名于楚。項籍使將兵,數窘漢王。及項羽滅,高祖購布千金。布匿濮陽周氏,周氏獻計,髡鉗布,衣褐衣,置廣柳車中,之魯朱家所賣之。朱家心知是季布,買而置之田,誡其子,与同食。’”盧文弨曰:“史記集解:‘服虔曰:“東郡謂廣轍車為廣柳車。”鄧展曰:“喪車也。”李奇曰:“大隆穹也。”瓚曰:“今運轉大車是也。”’索隱:‘禮曰:“設柳翣。”鄭康成注周禮云:“柳,聚也,諸飾所聚。”則是喪車稱柳。’”
  〔七〕趙曦明曰:“后漢書党錮傳:‘張儉,字符節,山陽高平人。’孔融傳:‘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山陽張儉為中常侍侯覽所惡,刊章捕儉。儉与融兄褒有舊,亡抵褒,不遇。時融年十六,見其有窘色,謂曰:“吾獨不能為君主邪?”因留舍之。后事泄,儉得脫,兄弟爭死,詔書竟坐褒焉。’”
  〔八〕羅本、傅本、程本、胡本、何本及類說“嵩”誤“高”。趙曦明曰:“后漢書趙岐傳:‘岐,字邠卿,京兆長陵人。恥疾宦官,中常侍唐衡兄玹為京兆尹,收其家屬盡殺之。岐逃難,自匿姓名,賣餅北海市中。時安丘孫嵩游市,察非常人,呼与共載。岐懼失色。嵩屏人語曰:“我北海孫賓石,闔門百口,勢能相濟。”遂以俱歸,藏复壁中。’”
  〔九〕罪原作“■”,宋本、黃本及類說作“罪”,今從之。
  〔一0〕趙曦明曰:“史記游俠傳:‘郭解,軹人也,字翁伯。為人短小精悍,以軀借交報仇。’”
  〔一一〕趙曦明曰:“史記魏其侯傳:‘武安侯田蚡為丞相,使籍福請魏其城南田,不許。灌夫聞,怒罵籍福,福惡兩人有■,乃謾自好,謝丞相。已而武安聞魏其、灌夫實怒不与田,亦怒曰:“蚡事魏其,無所不可,何愛數頃田?且灌夫何与也?”由此大怨灌夫、魏其。’”盧文弨曰:“橫,戶孟切,次下同。”
  〔一二〕盧文弨曰:“史記游俠傳集解:‘荀悅曰:“尚意气,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強于世者,謂之游俠。”’”
  〔一三〕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罪”皆作“■”。
  〔一四〕宋本、合璧事類“又”作“亦”。
  〔一五〕少儀外傳下“理”作“禮”。
  〔一六〕白居易雪中晏起偶詠所怀:“紅塵鬧熱白云冷,好于冷熱中間安置身。”意蓋本此。
  〔一七〕黃叔琳曰:“酌量最當,然亦最難,能如是者,君子哉!”盧文弨曰:“仁者愛人,而施之有等;義者正己,而處之得宜。墨氏之兼愛,疑于仁而實害于仁;楊氏之為我,疑于義而實害于義,是以孟子必辭而辟之。”器案:孟子离婁上:“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史記禮書:“禮有節文。”

  前在修文令曹〔一〕,有山東學士与關中太史競歷〔二〕,凡十余人,紛紜累歲,內史牒付議官平之〔三〕。吾執論曰:“大抵諸儒所爭〔四〕,四分并減分兩家爾〔五〕。歷象之要,可以晷景測之;〔六〕今驗其分至薄蝕〔七〕,則四分疏而減分密〔八〕。疏者則稱政令有寬猛,運行致盈縮〔九〕,非算之失也;密者則云日月有遲速,以術求之,預知其度,無災祥也。用疏則藏奸而不信,用密則任數而違經。且議官所知,不能精于訟者〔一0〕,以淺裁深,安有肯服?既非格令所司〔一一〕,幸勿當也〔一二〕。”舉曹貴賤,咸以為然。有一禮官,恥為此讓〔一三〕,苦欲留連,強加考核〔一四〕。机杼〔一五〕既薄,無以測量,還复采訪訟人〔一六〕,窺望長短,朝夕聚議,寒暑煩勞,背春涉冬〔一七〕,竟無予奪〔一八〕,怨誚滋生,赧然而退,終為內史所迫:此好名之辱也〔一九〕。
  〔一〕趙曦明曰:“本傳:‘河清末,待詔文林館,大為祖珽所重,令掌知館事。’”
  〔二〕趙曦明曰:“隋書百官志:‘秘書省領著作、太史二曹,太史曹置令丞各二人,司歷二人,監候四人。其歷、天文、漏刻、視祲,各有博士及生員。’”器案:競歷,謂爭論歷法,此當指武平七年董峻、鄭元偉立議非難天保歷事,見隋書律歷志中。志稱其“爭論未定,遂屬國亡”,与此言“竟無予奪”合。之推自言“舉曹貴賤,咸以為然”,則固在齊修文令曹時事也。
  〔三〕趙曦明曰:“隋書百官志:‘內史置令二人,侍郎四人。’”盧文弨曰:“牒,徒協切,說文:‘札也。’廣韻:‘書版曰牒。’案:后世官府移文謂之牒。平,平議也。后漢書霍諝傳:‘前者溫教,許為平議。’”器案:徐師曾文体明辯:“公移:案公移者,諸司相移之詞也,其名不一,故以公移括之。唐世凡下達上,其制有六:……其六曰牒,有品以上公文皆稱牒。宋制……六部相移用公牒。……今制……諸司相移者曰牒。……大略因前代之制而損益之耳。”
  〔四〕抱經堂校定本“爭”作“執”,宋本及諸本都作“爭”,今從之。
  〔五〕趙曦明曰:“續漢律歷志:‘元和二年,太初失天益遠,召治歷編欣、李梵等,綜校其狀,遂下詔改行四分,以遵于堯。熹平四年,蒙公乘宗紺孫誠上書,言受紺法術,當复改。誠術:以百三十五月二十三食為法,乘除成月,從建康以上減四十一,建康以來減三十五。’”案:建康,漢順帝年號,僅一年,當公元一四四年。
  〔六〕盧文弨曰:“晷,古委切,日景也。景,古影字,葛洪始加■,詳見本書書證篇。”器案:漢書天文志:“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者黃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東井,去北极近,南至牽牛,去北极遠,東至角,西至婁,去极中。夏至至于東井,北近极,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尺五寸八分。冬至至于牽牛,遠极,故晷長,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婁角,去极中,而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七尺三寸六分。此日去极遠近之差,晷景長短之制,去极遠近難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
  〔七〕分至,謂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也。漢書天文志:“日月薄食。”注:“日月無光曰薄,京房易傳曰:‘日月赤黃為薄。’或曰:‘不交而食曰薄。’韋昭曰:‘气往迫之為薄,虧毀曰食也。’”蝕、食字通。
  〔八〕疏,抱經堂校定本作“疏”。
  〔九〕盈縮,亦謂贏縮,漢書天文志:“歲星超舍而前為贏,退舍為縮。”王先謙補注:“占經引七曜云:‘超舍而前,過其所舍之宿以上一舍二舍三舍謂之贏,退舍以下一舍二舍三舍謂之縮。’”
  〔一0〕黃叔琳曰:“君子于其所不知,蓋闕如也,亦是協恭和衷、推賢讓能之義,非僅畫蛇不須添足。”
  〔一一〕格令,猶言律令。新唐書藝文志刑法類:“麟趾格四卷,文襄帝時撰。”
  〔一二〕林思進先生曰:“史記張釋之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金。’索隱引崔浩曰:‘當謂處其罪。’即此當字義。”
  〔一三〕傅本、顏本、胡本、何本、朱本“讓”作“議”,宋本、羅本、程本、黃本作“讓”,今從之。
  〔一四〕盧文弨曰“核,下革切,与核同。”
  〔一五〕盧文弨曰:“机杼,言其胸中之經緯也。”器案:本書名實篇:“疑彼制作,多非机杼。”魏書祖瑩傳:“祖瑩嘗語人云:‘文章須自出机杼,成一家風骨,何能共人生活也。’”取喻相似,則亦六朝人琩奶]。
  〔一六〕朱本于“采訪”斷句,以“訟人”屬下句讀,非是。
  〔一七〕文選上林賦:“背秋涉冬。”閒居賦:“背冬涉春。”七發:“背秋涉冬。”句法与此同。谷梁傳襄公二十七年疏引徐邈曰:“涉猶歷也。”背春涉冬,猶今言過了春天到了冬天也。
  〔一八〕各本“予”作“与”,今從宋本。
  〔一九〕宋本原注:“一本‘此好名好事之為也。’”案: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黃本有“好事”二字。


止足〔一〕第十三

  禮云:“欲不可縱,志不可滿〔二〕。”宇宙可臻其极,情性不知其窮,唯在少欲知足〔三〕,為立涯限爾〔四〕。先祖靖侯〔五〕戒子侄曰:“汝家書生門戶,世無〔六〕富貴;自今仕宦不可過二千石〔七〕,婚姻勿貪勢家〔八〕。”吾終身服膺〔九〕,以為名言也。
  〔一〕梁書有止足傳。
  〔二〕趙曦明曰:“見禮記曲禮上。”
  〔三〕各本“足”作“止”,今從宋本。
  〔四〕藝文類聚十八引王僧孺為韋雍州致仕表:“一旦攀附,遂無涯限。”涯限,猶言界限也。
  〔五〕盧文弨曰:“之推九世祖名含,已繹在治家篇。”
  〔六〕戒子通錄“無”誤作“欲”。
  〔七〕盧文弨曰:“案:自漢以來,官制有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此但不至公耳,然于官品亦优矣。邴曼容為官,不肯過六百石,輒自免去,豈不更沖退哉?”器案:二千石,漢人謂之大官,仕宦之徒,沖退与躁進者,于此有以覘其趣焉。漢書疏廣傳:“今仕宦至二千石,宦成名立。”又宁成傳:“稱曰:‘仕不至二千石,賈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世說新語賢媛篇:“王經少貧苦,仕至二千石,母語之曰:‘汝本寒家子,仕至二千石,此可以止乎!’”江淹自序傳:“仕所望,不過諸卿二千石。”蓋自漢、魏以來,仕途險巇,一般浮沉于宦海者,率以此為持盈之限云。北齊書張瓊傳:“有二子,長忻,……普泰中,為都督,……以功尚魏平陽公主,除駙馬都尉、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建州刺史、南鄭縣伯。瓊常憂其太盛,每語親識曰:‘凡人官爵,莫若處中;忻位秩太高,深為憂慮。’”瓊与之推,俱北齊臣也,瓊之憂慮,与之推之服膺,其道一也。
  〔八〕景定建康志四三引晉李闡右光祿大夫西平靖侯顏府君碑:“王處明君之外弟,為子允之求君女婚;桓溫君夫人從甥也,求君小女婚;君并不許,曰:‘吾与茂倫于江上相得,言及知舊,抆淚敘情,茂倫曰:“唯當結一婚姻耳。”吾豈忘此言?溫負气好名,若其大成,傾危之道,若其(闕)敗也,罪及姻党。爾家書生為門,世無富貴,終不為汝樹禍。自今仕宦不可過二千石,(闕)婚嫁不須貪世位家。’”顏魯公文集大宗碑銘:“桓溫求婚,以其盛滿不許,因誡子孫曰:‘自今仕宦不可過二千石,婚姻勿貪世家。’”案:二文俱作“世”,此作“勢”,疑出妄改。
  〔九〕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朱熹注:“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間,言能守也。”

  天地鬼神之道,皆惡滿盈。謙虛沖損,可以免害
  〔一〕。人生衣趣以覆寒露,食趣以塞饑乏耳〔二〕。形骸之內,尚不得奢靡,己身之外,而欲窮驕泰邪〔三〕?周穆王〔四〕、秦始皇〔五〕、漢武帝〔六〕,富有四海,貴為天子〔七〕,不知紀极〔八〕,猶自敗累,況士庶乎?常以二十口家,奴婢盛多,不可出二十人,良田十頃,堂室纔蔽風雨,車馬僅代杖策,蓄財數万,以擬吉凶急速〔九〕,不啻此者〔一0〕,以義散之
  〔一一〕;不至此者,勿非道求之。
  〔一〕趙曦明曰:“易謙彖傳:‘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二〕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黃本兩“趣”字都作“取”,宋本、傅本作“趣”,今從之。盧文弨曰:“趣者,僅足之意,与孟子‘楊子取為我’之取同。”“塞”,顏本作“充”,“饑”,顏本、程本、胡本作“饑”,饑為饑餓字,饑為饑荒字,古書傳刻多混。通鑒十九胡三省注:“暫無曰乏。”
  〔三〕禮記大學:“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四〕趙曦明曰:“昭十二年左氏傳:‘子革對楚子:“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史記秦本紀:‘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繆王,得驥、溫驪、驊■、騄耳之駟,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繆王御,一日千里以救亂。’”
  〔五〕趙曦明曰:“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除謚法,為始皇帝,治馳道,筑長城,作阿房宮,求不死藥,焚詩書,坑儒生。三十七年七月,崩于沙丘平台。’”
  〔六〕趙曦明曰:“桓譚新論:‘漢武帝材質高妙,有崇先廣統之規,然多過差。既欲斥境廣土,又乃貪利爭物,聞大宛有名馬,攻取歷年,士眾多死,但得數十匹耳。多征會邪僻,求不急之方,大起宮室,內竭府庫,外罷天下,此可謂通而蔽矣。’”
  〔七〕孟子万章上:“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貴,人之所欲,貴為天子,而不足以解憂。”
  〔八〕盧文弨曰:“左氏文十八年傳文。”
  〔九〕易系辭上:“擬之而后言。”正義:“圣人欲言之時,必擬度之而后言。”案:擬猶言預料也。
  〔一0〕盧文弨曰:“啻与翅同。不啻,不但,言過之也。”劉盼遂曰:“案:不啻此,謂過于此也,与不至此對文。六朝人以不啻為常談,如左氏昭公元年傳:‘君子曰:“鮮不五稔。”’杜注:‘少尚當歷五年,多則不啻。’此不啻為過多之證。世說新語賞譽篇:‘江思俊思怀所通,不翅儒域。’文學篇:‘殷歎曰:“使我解四本,談不翅爾。”’排調篇:‘婦笑曰:“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儿故可不啻如此。”’假譎篇:‘王文度弟智,惡乃不翅。’皆謂過也,多也。翅、啻古通用。一切經音義引蒼頡篇云:‘不啻,多也。’則此語之來也久矣。”器案:說文■部:“●,病不翅也。”段玉裁注曰:“翅同啻,古語不啻,如楚人言伙頤之類。世說新語:‘王文度弟阿智,惡乃不翅。’晉、宋間人尚作此語。”
  〔一一〕宋本句首有“皆”字。

  仕宦稱泰,不過處在中品〔一〕,前望五十人,后顧五十人,足以免恥辱,無傾危也。高此者,便當罷謝,偃仰〔二〕私庭。吾近為黃門郎〔三〕,已可收退;當時羇旅,懼罹謗讟,思為此計,僅未暇爾〔四〕。自喪亂已來,見因托風云〔五〕,徼幸富貴,旦執机權,夜填坑谷〔六〕,朔歡卓、鄭〔七〕,晦泣顏、原者
  〔八〕,非十人五人也〔九〕。慎之哉!慎之哉〔一0〕!
  〔一〕器案:張瓊所謂“處中”,亦是此意,詳見上注。
  〔二〕詩小雅北山:“或栖遲偃仰。”馬瑞辰通釋曰:“偃仰,猶偃息、●樂之類,皆二字同義。”
  〔三〕趙曦明曰:“隋書百官志上:‘門下省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六人。’”器案:隋書百官志中,記后齊官制云:“門下省,掌獻納諫正及司進御之職。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六人。”又百官志上,記梁官制云:“門下省,置侍中、給事黃門侍郎各四人。”
  〔四〕終制篇:“計吾兄弟,不當仕進。但以門衰,骨肉單弱,五服之內,傍無一人,播越他鄉,無复資蔭,使汝等沈淪廝役,以為先世之恥,故靦冒人間,不敢墜失,兼以北方政教嚴切,全無隱退者故也。”兩說可以相補。
  〔五〕后漢書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論:“中興二十八將,前世以為上應二十八宿,未之詳也。然咸能感會風云,奮其智勇,稱為佐命,亦各智能之士也。”又劉玄劉盆子列傳贊:“圣公靡聞,假我風云。”注:“易曰:‘云從龍,風從虎,圣人作而万物睹。’假,借也。言圣公初起,無所聞知,借我中興風云之便。”
  〔六〕抱經堂校定本“填”作“殞”,宋本、羅本、傅本、顧本、何本、朱本作“填”,今据改。程本、胡本誤作“損”。
  〔七〕盧文弨曰:“史記貨殖傳:‘蜀卓氏之先,趙人也,徙臨邛,室至僮千人,田池射獵之樂,擬于人君。程鄭,山東遷虜也,亦冶鑄,富埒卓氏。’”
  〔八〕黃叔琳曰:“意平語煉。”盧文弨曰:“顏、原,謂顏淵、原思。”
  〔九〕盧文弨曰:“言如此者,其人眾多也。”
  〔一0〕此句,抱經堂校定本不重,宋本及各本俱重,今据補。


誡兵第十四〔一〕

  顏氏之先,本乎鄒、魯,或分入齊,世以儒雅〔二〕為業,遍在書記。仲尼門徒,升堂者七十有二〔三〕,顏氏居八人焉〔四〕。秦、漢、魏、晉,下逮齊、梁,未有用兵以取達者。春秋世〔五〕,顏高〔六〕、顏鳴〔七〕、顏息〔八〕、顏羽〔九〕之徒,皆一斗夫耳。齊有顏涿聚〔一0〕,趙有顏痋e一一〕,漢末有顏良〔一二〕,宋有顏延之〔一三〕,并處將軍之任,竟以顛覆。漢郎顏駟〔一四〕,自稱好武,更無事跡。顏忠以党楚王受誅〔一五〕,顏俊以据武威見殺〔一六〕,得姓已來,無清操者,唯此二人,皆罹禍敗。頃世亂离,衣冠〔一七〕之士,雖無身手〔一八〕,或聚徒眾,違棄素業,徼幸戰功。吾既羸薄〔一九〕,仰惟〔二0〕前代,故寘心〔二一〕于此,子孫志之。孔子力翹門關,不以力聞〔二二〕,此圣證也〔二三〕。吾見今世士大夫,纔有气干〔二四〕,便倚賴之,不能被甲執兵,以衛社稷〔二五〕;但微行險服〔二六〕,逞弄拳腕〔二七〕,大則陷危亡,小則貽恥辱,遂無免者。
  〔一〕郝懿行曰:“案:此篇首,乃顏氏族譜敘也。”
  〔二〕器案:儒雅,謂儒素大雅,漢書公孫弘傳:“儒雅則公孫弘、董仲舒。”
  〔三〕論語先進篇:“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朱熹集注:“升堂入室,喻入道之次第。”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孔子曰:‘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异能之士也。’”索隱:“孔子家語亦有七十七人,唯文翁孔廟圖作七十二人。”梁玉繩史記志疑曰:“案弟子之數,有作七十人者,孟子云‘七十子’,呂氏春秋遇合篇‘達徒七十人’,淮南泰族及要略訓,俱言七十,漢書藝文志序、楚元王傳所稱‘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是已。有作七十二人者,孔子世家、文翁禮殿圖、后漢書蔡邕傳鴻都畫像、水經注八漢魯峻冢壁象、魏書李平傳學堂圖皆七十二人,顏氏家訓誡兵篇所稱‘仲尼門徒升堂者七十二’,是已。有作七十七人者,此傳及漢地理志是已。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實七十七人,今本脫顏何,止七十六人,其數無定,難以臆斷。”
  〔四〕趙曦明曰:“史記仲尼弟子列傳:‘顏回,字子淵,魯人。顏無繇,字路,回之父。顏幸,字子柳;顏高,字子驕;顏祖,字襄;顏之仆,字叔;顏噲,字子聲;顏何,字冉,皆魯人。’案:今家語止七十六人,蓋脫去顏何一人,索隱于史記顏何下引家語云:‘字稱。’今史記字冉,蓋傳寫脫其半耳。索隱明言家語与史記同,則其為脫誤更明甚。今家語顏高作顏刻,顏祖作顏相。”器案:急就篇一:“顏文章。”顏師古注:“顏氏本出顓頊之后。顓頊生老童。老童生吳回,為高辛氏火正,是謂祝融。祝融生陸終。陸終生六子,其五曰安,是為曹姓,周武王封其苗裔于邾,為魯附庸,在魯國邾縣,其后,邾武公名夷父,字曰顏,故春秋公羊傳謂之顏公,其后遂稱顏氏,齊、魯之間,皆為盛族。孔子弟子達者七十二人,顏氏有八人焉。”
  〔五〕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鮑本、汗青簃本都作“春秋之世”。
  〔六〕趙曦明曰:“定八年左氏傳:‘公侵齊,門于陽州,士皆坐列,曰:“顏高之弓六鈞。”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与一人俱斃。偃且射子鉏,中頰,殪。顏息射人,中眉,退曰:“我無勇,吾志其目也。”’”
  〔七〕趙曦明曰:“昭廿六年傳:‘齊師圍成。師及齊師戰于炊鼻。林雍羞為顏鳴右,下。苑何忌取其耳。顏鳴去之。苑子之御曰:“視下顧。”苑子刜林雍,斷其足。鑋而乘于他車以歸。顏鳴三入齊師,呼曰:“林雍乘。”’”
  〔八〕各本俱無“顏息”,宋本有,今從之。事詳上顏高條注引左氏傳。
  〔九〕趙曦明曰:“左哀十一年傳:‘齊國書、高無■帥師伐我,及清,孟孺子泄帥右師,顏羽御,邴泄為右。戰于郊,右師奔。孟孺子語人曰:“我不如顏羽而賢于邴泄,子羽銳敏,我不欲戰而能默。”泄曰:“驅之。”’”
  〔一0〕盧文弨曰:“韓非子十過篇:‘昔田成子游于海而樂之,顏涿聚曰:“君游海而樂之,柰人有圖國者何?君雖樂之,將安得?”田成子援戈將擊之,顏涿聚曰:“昔桀殺關龍逢,而紂殺王子比干,今君雖殺臣之身以三之,可也。臣言為國,非為身也。”君乃釋戈,趣駕而歸,聞國人有謀不納田成子者矣。’說苑正諫篇以為諫齊景公,顏涿聚作顏燭趨,左傳作顏涿聚,史記、古今人表俱作顏濁鄒,他書訛者不具出。”
  〔一一〕宋本原注:“‘痋扣峓@‘聚’。”段玉裁曰:“痋A才句切,上多一點,是俗最字。”盧文弨曰:“史記趙世家:‘幽繆王遷七年,秦人攻趙,趙大將李牧,將軍司馬尚將,擊之。李牧誅,司馬尚免,趙忽及齊將顏聚代之。趙忽軍破,顏聚亡去。’馮唐傳:‘遷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令顏聚代之。’索隱:‘聚音以喻反,漢書作最。’”器案:戰國策趙策下:“秦使王翦攻趙,趙使李牧、司馬尚御之。……趙王疑之,使趙蔥及顏最代將,斬李牧,廢司馬尚。后三月,王翦因急擊,大破趙,殺趙蔥,虜趙王遷及其將顏最,遂滅趙。”字正作最。
  〔一二〕趙曦明曰:“三國志袁紹傳:‘以顏良為將軍,攻劉延于白馬。太祖救延,与良戰,破,斬良。’”
  〔一三〕趙曦明曰:“案:宋書顏延之傳:嘗領步兵校尉,未嘗為將軍。其子竣傳云:‘竣字士遜。世祖踐阼,以為侍中,遷左衛將軍。丁憂,起為右將軍。以所陳多不被納,頗怀怨憤,免官。竣頻啟謝罪,并乞性命,上愈怒,及竟陵王誕為逆,因此陷之于獄,賜死。’”錢大昕曰:“案:延之未嘗以將兵顛覆,其子竣雖不善終,亦非由將兵之故,且与其父何与?后讀宋書劉敬宣傳:‘王恭起兵京口。以劉牢之為前鋒,牢之至竹里,斬恭大將顏延。’乃悟此文顏延下衍一‘之’字。牢之事本在晉末,而見于宋書,故之推系之宋耳。或后來校書者,因延之為宋人,妄改‘晉’為‘宋’也。”
  〔一四〕趙曦明曰:“漢武故事:‘顏駟,不知何許人,文帝時為郎,武帝輦過郎署,見駟龐眉皓發,問曰:“叟何時為郎?何其老也!”對曰:“臣文帝時為郎,文帝好文而臣好武;至景帝好美,而臣貌丑;陛下即位,好少,而臣已老,是以三世不遇。”上感其言,擢拜會稽都尉。’”器案:后漢書張衡傳注、御覽三八三、又七七四引漢武故事都云:“顏駟,江都人。”元和姓纂:“顏駟,江都人。”顏魯公集世系譜序:“漢有异、肆、安樂。”疑“駟”即“肆”。胡本“駟”作“泗”,誤。
  〔一五〕趙曦明曰:“后漢書楚王英傳:‘永平十三年,男子燕廣告英与漁陽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廢英,徙丹陽涇縣,自殺。坐死徙者以千數。’”
  〔一六〕徐鯤曰:“魏志張既傳:‘是時,武威顏俊、張掖和鸞、酒泉黃華、西平曲演等,并舉郡反,自號將軍,更相攻擊。俊遣使送母及子詣太祖為質求助。太祖問既,既曰:“俊等外假國威,內生傲悖,計定勢足,后即反耳。今方事定蜀,且宜兩存而斗之,猶卞庄子之刺虎,坐收其斃也。”太祖曰:“善。”歲余,鸞遂殺俊,武威王秘又殺鸞。’”案:此事通鑒系于漢獻帝建安二十四年,劉盼遂亦引以為證。
  〔一七〕器案:漢書杜欽傳注:“衣冠,謂士大夫也。”文選奏彈王源集注:“鈔曰:‘衣冠,謂簪纓人也。’”歐陽修撰王道卿制:“唐將相之后,能以勳名自繼其家者,號稱衣冠盛事。”胡三省通鑒三二注:“衣冠,當時士大夫及貴游子弟也。”
  〔一八〕趙曦明曰:“身手,謂有勇力習武藝者,故杜少陵詩云:‘朔方健儿好身手。’”郝懿行曰:“案:身手未詳所出,杜少陵詩云:‘朔方健儿好身手。’蓋本于此。好身手猶言好拳勇歟?”
  〔一九〕盧文弨曰:“羸,力追切。”
  〔二0〕仰惟,盧文弨曰:“惟,思也。”
  〔二一〕寘心,盧文弨曰:“寘猶息也。”
  〔二二〕趙曦明曰:“列子說符篇:‘孔子之勁,能招國門之關,而不肯以力聞。’案:招与翹同,舉也。”盧文弨曰:“此或孔子父叔梁紇事,見左氏襄十年傳:‘偪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郰人紇抉之以出門者。’后遂移之孔子。”器案:呂氏春秋慎大篇、淮南主術篇及道應篇、論衡效力篇,都以為孔子事,蓋相傳如此。
  〔二三〕盧文弨曰:“王肅有圣證論,此語所本。”
  〔二四〕列子楊朱篇:“行年六十,气干將衰。”盧文弨曰:“气力強干。”
  〔二五〕禮記檀弓下:“仲尼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稷,雖欲勿殤也,不亦可乎!’”
  〔二六〕盧文弨曰:“微行,易為奸也。險服,如曼胡之纓、短后之衣是。”
  〔二七〕腕,各本作“腕”,今從宋本。盧文弨曰:“說文:‘手腕也,楊雄曰:腕,握也。”從手●聲,烏貫切。’”

  國之興亡,兵之胜敗,博學所至,幸討論之。入帷幄之中〔一〕,參廟堂之上〔二〕,不能為主盡規以謀社稷〔三〕,君子所恥也。然而每見文士,頗讀兵書
  〔四〕,微有經略。若居承平之世〔五〕,睥睨宮閫〔六〕,幸災樂禍〔七〕,首為逆亂,詿誤善良〔八〕;如在兵革之時,构扇〔九〕反复,縱橫說誘〔一0〕,不識存亡,強相扶戴〔一一〕:此皆陷身滅族之本也。誡之哉!誡之哉!
  〔一〕盧文弨曰:“漢書高帝紀:‘運籌帷幄之中,決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
  〔二〕呂氏春秋召類篇:“修之于廟堂之上,而折沖乎千里之外。”
  〔三〕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鮑本、汗青簃本“盡”作“畫”。
  〔四〕器案:頗与下句微對文,亦微少義。史記叔孫通傳:“臣愿頗采古禮,与秦儀雜就之。”文選天監三年策秀才文:“九流七略,頗常觀覽。”李善注:“廣雅:‘頗,少也。’”諸頗字義并同。
  〔五〕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汗青簃本無“居”字,今從宋本。
  〔六〕抱經堂校定本“閫”作“闈”,宋本及各本俱作“閫”,今据改。盧文弨曰:“睥睨,猶言占察,漢書竇田列傳作‘辟倪’,亦作‘俾睨’、‘■睨’,并同,匹詣、研計二切。”
  〔七〕左傳僖公十四年:“慶鄭曰:‘背施無親,幸災不仁。’”又庄公二十年:“今王子頹歌舞不倦,樂禍也。”
  〔八〕盧文弨曰:“詿音卦,廣雅:‘欺也。’”
  〔九〕庾信哀江南賦:“桀黠构扇,憑陵畿甸。”
  〔一0〕盧文弨曰:“縱,即容切,亦作從。橫,戶盲切。說,始芮切。”
  〔一一〕盧文弨曰:“強,其兩切。扶戴,謂推奉以為主也。”

  習五兵〔一〕,便乘騎〔二〕,正可稱武夫爾〔三〕。今世士大夫,但不讀書,即稱武夫儿〔四〕,乃飯囊酒瓮也〔五〕。
  〔一〕趙曦明曰:“周禮夏官司兵:‘掌五兵。’注:‘鄭司農曰:“戈,殳,戟,酋矛,夷矛。”此車之五兵。步卒之五兵,則無夷矛,而有弓矢。’”
  〔二〕宋本“乘騎”作“騎乘”。盧文弨曰:“騎,其寄切。”
  〔三〕羅本、何本、文津本“正”作“止”,顏本、程本、胡本、朱本、黃本作“上”,宋本、傅本作“正”,今從之。
  〔四〕宋本“即”下有“自”字。
  〔五〕盧文弨曰:“金樓子立言篇:‘禰衡曰:“荀彧強可与言,余人皆酒瓮飯囊。”’”鄭珍曰:“意林引抱朴子云:‘禰衡常云:“孔融、荀彧,強可与語,余人酒瓮飯囊。”’”器案:抱朴子外篇彈禰:“荀彧猶強可与語,過此以往,皆木梗泥偶,似人而無人气,皆酒瓮飯囊耳。”意林所引,蓋即此文。論衡別通篇:“腹為飯坑,腸為酒囊。”義同。


養生第十五〔一〕

  神仙之事,未可全誣;但性命在天,或難鐘值〔二〕。人生居世,触途牽縶〔三〕:幼少〔四〕之日,既有供養之勤;成立之年,便增妻孥之累。衣食資須〔五〕,公私驅役〔六〕;而望遁跡山林,超然塵滓〔七〕,千万不遇〔八〕一爾。加以金玉之費〔九〕,爐器所須,益非貧士所辦〔一0〕。學如〔一一〕牛毛,成如麟角〔一二〕。華山之下,白骨如莽〔一三〕,何有可遂之理?考之內教,縱使得仙,終當有死,不能出世,不愿汝曹專精于此〔一四〕。若其愛養神明,調護气息
  〔一五〕,慎節起臥,均适寒暄〔一六〕,禁忌食飲,
  〔一七〕將餌藥物〔一八〕,遂其所稟,不為夭折者,吾無間然〔一九〕。諸藥餌法,不廢世務也。庾肩吾常服槐實〔二0〕,年七〔二一〕十余,目看細字〔二二〕,須發猶〔二三〕黑。鄴中〔二四〕朝士,有單服杏仁、枸杞、黃精、朮、車前得益者甚多〔二五〕,不能一一說爾〔二六〕。吾嘗患齒,搖動欲落〔二七〕,飲食熱冷〔二八〕,皆苦疼痛。見抱朴子牢齒之法〔二九〕,早朝叩齒三百下為良;〔三0〕行之數日,即便平愈〔三一〕,今瓻糷均e三二〕。此輩小術,無損于事,亦可修也〔三三〕。凡欲餌藥〔三四〕,陶隱居太清方中〔三五〕總錄甚備,但須精審〔三六〕,不可輕脫
  〔三七〕。近有王愛州〔三八〕在鄴學服松脂〔三九〕,不得節度,腸塞而死,為藥所誤者甚多〔四0〕。
  〔一〕器案:文選嵇叔夜養生論注:“嵇喜為康傳曰:‘康性好服食,常采御上藥。以為神仙稟之自然,非績學所致,至于導養得理,以盡性命,若安期、彭祖之倫,可以善求而得也。著養生篇。’”六朝人養生之說,大較如此。
  〔二〕宋本、續家訓、羅本、傅本、何本、鮑本作“鐘值”,顏本、朱本作“相值”,程本、胡本、抱經堂本作“种植”。器案:歸心篇云:“如以行善而偶鐘禍報,為惡而儻值福征。”彼以鐘值對文,与此以鐘值連文義同,此本書作“鐘值”之證,今從宋本等。
  〔三〕盧文弨曰:“縶,陟立切,詩小雅白駒傳:‘絆也。’”
  〔四〕抱經堂校定本“幼少”作“幼小”,各本都作“幼少”,今据改正。
  〔五〕晉書范汪傳:“舉召役調,皆相資須。”南史蔡廓傳:“有所資須,皆就典者取焉。”
  〔六〕抱經堂校定本“驅役”作“勞役”,今從宋本改正。驅役,謂奔走役使。文選潘岳在怀縣作詩:“驅役宰兩邑,政績竟無施。”
  〔七〕南史劉敬宣諸人傳論:“或能振拔塵滓,自致封侯。”
  〔八〕續家訓、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黃本、文津本“不遇”作“不過”,今從宋本。
  〔九〕趙曦明曰:“抱朴子金丹篇:‘昔左元放神人授之金丹僊經,余師鄭君以授余。受之已二十余年矣,資無儋石,無以為之,但有長歎耳。’又云:‘朱草喜生岩石之下,刻之,汁流如血。以玉及八石金銀投其中,便可丸如泥,久則成水;以金投之,名為金漿;以玉投之,名為玉醴。’”
  〔一0〕續家訓“益”作“蓋”。
  〔一一〕宋本“如”作“若”,今從續家訓及余本。
  〔一二〕趙曦明曰:“蔣子万机論:‘學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案:見御覽四九六、困學紀聞十三引)郝懿行說同。劉盼遂曰:“按:二語出抱朴子极言篇云:‘若夫睹財色而心不戰,聞俗言而志不沮者,万夫之中有一人為多矣。故為者如牛毛,獲者如麟角也。’趙注雖引蔣子万机論語,然黃門意自用葛氏書也。”器案:抱朴子自敘篇:“然亦是不急之末學,知之譬如麟角鳳距,何必用之。”亦以麟角喻學成。北史文苑傳序:“學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亦本万机論。本書勉學篇云:“身死名滅者如牛毛,角立杰出者如芝草。”取譬亦同。
  〔一三〕黃叔琳曰:“可以破愚。”趙曦明曰:“華山,仙人多居焉。初學記引華山記云:‘山頂有千葉蓮花,服之羽化。山下有集靈宮,漢武帝欲怀集仙者,故名。’今云‘白骨如莽’,言其不可信也。左氏哀元年傳:‘吳日敝于兵,暴骨如莽。’杜注:‘草之生于廣野,莽莽然,故曰草莽。’”盧文弨曰:“孔叢子陳士義篇:‘魏王曰:“吾聞道士登華山,則長生不死,意亦愿之。”對曰:“古無是道,非所愿也。”’”劉盼遂曰:“按:抱朴子登涉篇云:‘凡為道合藥及避亂隱居者,莫不入山。然不知入山法者,多遇禍害。故諺有之曰:“太華之下,白骨狼借。”’”
  〔一四〕續家訓“世”作“此”,“愿”作“勸”。廣弘明集十三釋法琳辨正論引此文作“神仙之事,有金玉之費,頗為虛放。華山之下,白骨如莽,何有得仙之理?縱使得仙,終當有死,不能出世,不勸汝曹學之。”頗有纂改也。
  〔一五〕胡三省通鑒一一五注:“气一出一入謂之息。”
  〔一六〕宋本、鮑本“寒暄”作“暄寒”。
  〔一七〕案:漢書藝文志方技略經方有神農黃帝食禁七卷,日本康賴醫心方二九引本草食忌,即言禁忌食飲之事。
  〔一八〕器案:詩小雅四牡:“不遑將父。”毛傳:“將,養也。”
  〔一九〕論語泰伯篇:“禹,吾無閒然。”盧文弨曰:“抱朴子极言篇:‘養生之方:唾不及遠,行不疾步。耳不极听,目不久視。坐不至久,臥不及疲。先寒而衣,先熱而解。不欲极饑而食,食不過飽;不欲极渴而飲,飲不過多。不欲甚勞甚逸。冬不欲极溫,夏不欲窮涼;大寒,大熱,大風,大霧,皆不欲冒之。五味入口,不欲偏多。臥起有四時之早晚,興居有至和之常制。忍怒以全陰气,抑喜以養陽气。然后先服草木以救虧缺,后服金丹以定無窮。’”文廷式純常子枝語三九:“二程遺書云:‘問:“神仙之說有諸?”曰:“不知若何。若曰白日飛升之類則無。若言居山谷間、保形煉气、以延年益壽則有之。譬如一壚火,置之風中則易過,置之密室則難過,有此理也。”’顏氏家訓云云,此意与程子略近,六朝人所以好言服餌也。然參同契云:‘廣求名藥,与道乖殊。’野葛巴豆,學者所宜慎耳。”器案:顏、程言養生而不信神仙輕舉之說,此合于醫家調養之學,非服食求神仙者比也。
  〔二0〕趙曦明曰:“梁書文苑傳:‘庾于陵弟肩吾,字子慎。太宗在藩,雅好文章士;与東海徐摛、吳郡陸杲、彭城劉遵、劉孝儀、孝威,同被賞接。太清中,侯景陷京師,逃赴江陵,未几卒。’名醫別錄:‘槐實味酸咸,久服,明目益气,頭不白,延年。’”
  〔二一〕事類賦二五“七”作“九”。
  〔二二〕事類賦“字”作“書”。
  〔二三〕事類賦“猶”作“皆”。
  〔二四〕盧文弨曰:“晉書地理志:‘魏郡鄴,魏武受封居此。’”
  〔二五〕宋本“車前”作“煎者”,原注:“一本有‘車前’字。”續家訓、類說同今本。又續家訓“枸”作“狗”。案:枸、狗古音近通用,左傳釋文:“‘枸’又作‘狗’。”是其證。盧文弨曰:“古有服杏金丹法,云出左慈,除瘖、盲、攣、跛、疝、痔、癭、■、瘡、腫,万病皆愈;久服,通靈不死云云。其說妄誕,杏仁性熱,降气,非可久服之藥。本草經:‘枸杞,一名杞根,一名地骨,一名地輔,服之,堅筋骨,輕身,耐老。’博物志:‘黃帝問天老曰:“天地所生,豈有食之令人不死者乎?”天老曰:“太陽之草,名曰黃精,餌而食之,可以長生。”’列仙傳:‘涓子好餌朮節,食其精,三百年。’神仙服食經:‘車前實,雷之精也,服之行化。八月采地衣,地衣者,車前實也。’”劉盼遂引吳承仕曰:“別錄陶隱居曰:‘赤朮葉細無椏,根小苦而多膏,可作煎用。’此朮煎之說也。車前雖冷利,仙經亦服餌之。疑朮煎、車前二物,或宜并列。”
  〔二六〕宋本注云:“一本無此六字。”案:類說無此六字。
  〔二七〕醫心方二七引“搖動”作“動搖”。
  〔二八〕醫心方作“飲熱食冷”。
  〔二九〕醫心方“子”下有“云”字。按:抱朴子應難篇:“或問堅齒之道,抱朴子曰:‘能養以華池,浸以醴液,清晨建齒三百過者,永不動搖。’”
  〔三0〕宋本“叩”作“建”,案:醫心方亦作“建”,与抱朴子同,類說与今本同。又醫心方“早”作“旦”。
  〔三一〕續家訓、類說及各本均無“便”字,宋本及醫心方有,今從之。
  〔三二〕醫心方“今”上有“至”字,“持”作“將”。
  〔三三〕醫心方“也”作“之”。
  〔三四〕宋本“欲”作“諸”。
  〔三五〕趙曦明曰:“梁書陶宏景傳:‘字通明,丹陽秣陵人。止于句容之句曲山,曰:“此山下是第八洞天,名金壇華陽之天。”乃中山立館,自號華陽隱居。天監四年,移居積金東澗。善辟谷導引之法,年逾八十,而有壯容。大同二年卒,年八十五。’隋書經籍志:‘太清草木集要二卷,陶隱居撰。’”器案:道藏洞真部記傳類“龍”下茅山志九,記陶隱居在山所著書,有太清玉石丹藥集要三卷,太清諸草木方集要三卷。
  〔三六〕晉書裴秀傳:“作禹貢地域圖考……皆不精審,不可依据。”
  〔三七〕續家訓及諸本都作“輕服”,今從宋本作“輕脫”,注已見風操篇。
  〔三八〕盧文弨曰:“隋書地理志:‘九真郡,梁置愛州。’”
  〔三九〕趙曦明曰:“本草:‘松脂,一名松膏,久服,輕身,不老延年。’”
  〔四0〕趙曦明曰:“文選古詩(十九首):‘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

  夫養生者先須慮禍〔一〕,全身保性,有此生然后養之,勿徒養其無生也〔二〕。單豹養于內而喪外,張毅養于外而喪內〔三〕,前賢所戒也。嵇康著養生之論,而以傲物受刑〔四〕;石崇冀服餌之征〔五〕,而以貪溺取禍〔六〕,往世之所迷也。
  〔一〕續家訓及各本無“者”字,宋本及醫心方二七引有,今從之。又醫心方“慮禍”下有“求福”二字。
  〔二〕黃叔琳曰:“見道語。”
  〔三〕趙曦明曰:“庄子達生篇:‘善養者如牧羊,視其后者而鞭之。魯有單豹者,岩居而水飲,不与民共利,行年七十,而猶有嬰儿之色。不幸遇餓虎,餓虎殺而食之。有張毅者,高門縣簿,無不走也,行年四十,而有內熱之病以死。豹養其內而虎食其外,毅養其外而病攻其內:此二子者,皆不鞭其后者也。’”盧文弨曰:“又見呂氏春秋必己篇。喪,息浪切。”
  〔四〕續家訓及各本“苤豆@“傲”,今從宋本。
  〔五〕宋本原注:“‘征’一作‘延年’。”按:醫心方引此句作“石崇冀服餌之延”。
  〔六〕盧文弨曰:“文選石季倫思歸引序:‘又好服食咽气,志在不朽,傲然有陵云之操。’晉書石苞傳:‘苞少子崇,字季倫。生于齊州,故小名齊奴。少敏惠有謀。財產丰積,后房百畝,皆衣紈繡,珥金翠,絲竹盡當時之選,庖膳窮水陸之珍。嘗与王敦入太學,見顏回、原憲象,歎曰:“若与之同升孔堂,去人何必有閒。”敦曰:“不知余人云何?子夏去卿差近。”崇正色曰:“士當身名俱泰,何至瓮牖閒哉!”崇有妓曰綠珠,孫秀使人求之,崇盡出數十人以示之,曰:“任所擇。”使者曰:“本受命索綠珠。”崇曰:“吾所愛,不可得也。”秀怒,乃矯詔收崇。綠珠自投樓下而死。崇母兄妻子,無少長,皆被殺害。’”

  夫生不可不惜,不可苟惜。涉險畏之途,干禍難之事〔一〕,貪欲以傷生,讒慝而致死,此君子之所惜哉;行誠孝〔二〕而見賊,履仁義而得罪,喪身以全家,泯軀而濟國,君子不咎也。自亂离已來,吾見名臣賢士,臨難求生,終為不救,徒取窘辱,令人憤懣〔三〕。侯景之亂,王公將相,多被戮辱,妃主姬妾,略無全者〔四〕。唯吳郡太守張嵊〔五〕,建義不捷,為賊所害,辭色不撓;及鄱陽王世子謝夫人〔六〕,登屋詬怒,見射而斃。夫人,謝遵女也。何賢智操行〔七〕若此之難?婢妾引決〔八〕若此之易?悲夫!
  〔一〕續家訓、朱本“干”作“于”,誤。
  〔二〕誠孝,即忠孝,之推避隋諱改。
  〔三〕盧文弨曰:“令,力呈切。懣音悶。”
  〔四〕劉盼遂曰:“按:之推本傳觀我生賦:‘疇百家之或在,覆五宗而剪焉,獨昭君之哀奏,唯翁主之悲弦。’自注:‘公主子女,見辱見讎。’皆謂此事。”
  〔五〕趙曦明曰:“梁書張嵊傳:‘嵊,字四山,鎮北將軍稷之子也。大同中,遷吳興太守。太清二年,侯景陷宮城。嵊收集士卒,繕筑城壘。賊遣使招降之,嵊斬其使。為劉神茂所敗,乃釋戎服,坐听事,賊臨之以刃;終不為屈。乃執以送景,子弟同遇害者十余人。’”
  〔六〕趙曦明曰:“梁書鄱陽王恢傳:‘恢子范,以晉熙為晉州,遣子嗣為刺史。嗣字長胤,性饒果,有膽略,傾身養士,能得其死力。范薨,嗣猶据晉熙。侯景遣任約來攻,嗣出壘距之。時賊勢方盛,咸勸且止,嗣按劍叱之,曰:“今之戰,何有退乎?此蕭嗣效命死節之秋也。”遂中流矢,卒于陣。’案:南史但言妻子為任約所虜,蓋史脫略。”
  〔七〕盧文弨曰:“操,七到切。行,下孟切。”
  〔八〕盧文弨曰:“漢書司馬遷傳:‘臧獲婢妾,猶能引決。’”器案:文選報任少卿書:“不能引決自裁。”李周翰注曰:“言不能引志決列,以自裁毀。”


歸心第十六〔一〕

  三世之事〔二〕,信而有征,家世歸心〔三〕,勿輕慢也。其間妙旨〔四〕,具諸經論〔五〕,不复于此,少能贊述;但懼汝曹猶未牢固,略重勸誘爾〔六〕。
  〔一〕釋道宣廣弘明集序:“顏之推之歸心,詞彩卓然,迥張物表。”王應麟困學紀聞九:“顏之推歸心篇,仿屈子天問之意。”沙門祥邁辨偽錄二:“顏之推之述篇,云開日朗。”陶貞一退庵文集讀顏氏家訓說:“予讀顏氏家訓,歎其處末流之世,傾側扰攘,猶能以正訓于家,庶几乎道矣。其論文体,固不能無溺于時;而譏正誤謬,考据得失,亦可謂卓乎大雅者歟!信哉,其能以訓也。獨其歸心一篇,我不可以無辨。夫所謂內典者,吾誠不知其何如。如或好之,則亦同于老、庄之書,備其為一家言已矣。之推乃引而合之于儒,為之疏通而證明之,甚之曰‘是非堯、舜、周公所及也’。嘻,是豈可以為訓乎?之推之謂不可及者,剖析形有,運載群生,万行歸空,千門入善,辨才智慧,是為极矣。吾則以為圣人之道,莫載莫破,天地且不能加也,何有于形有?何況于群生?彼法未來,其所以運載者未嘗息,而剖析者未嘗晦,曾未有以增益于其際也。且夫既已空矣,亦复何歸?所歸既空,何門之樹?何善之入?以此為智,适見其愚;以此為辨,未為無礙。仁義禮智信者,吾儒之所謂道也。之推曰:‘內典初門,設五种禁,而仁義禮智信皆与之符。’庸詎知夫有以必殺為仁者乎?以殺為不仁,庸詎知夫有以不殺為不仁者乎?五常之道,至粗至精;其行之也,有經有權。彼五禁者,以為仁義禮智信之一端焉斯可耳,以是為极,不若是淺也。之推既從而稱之,又慮其負謗于世,而為之釋;則吾亦將因其所釋而釋之。釋一曰:‘夫遙大之物,宁可度量,今人所知,莫如天地。’而迄無了者。若將以天地之變化,驗彼佛之神通,何其謬也。天地之變者,時也,運也;其不變者,道也。圣人知其不變者而已。就如所云,則夫宇宙之內,智有所不及,明有所不睹,而又遑知其它。海外九州,鄒衍之妄誕;琩F一粒,彼法之元虛,相提而論,其敝正同。談海外者,其身固未嘗至海外也,鄒衍何從而知之?言琩F者,其身固未嘗至琩F也,之推何從而信之?以天地有象之疑,猶為未盡,而欲于無象者,以擬議其象,其亦惑矣。釋二曰:‘信謗之征,有如影響,時儻差闌,終當獲報。’此尤惑也。圣人言善惡,不言禍福,言禍福,不言報應。善有余慶,惡有余殃,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其理固然也。禮樂以導于前,條律以驅于后,猶不能使天下之人,皆怀刑畏罪,以就于善,而欲以泯泯不可知之報應,以整齊其民,亦見其疏矣。惟庸夫庸婦,深信其說而趨之如歸,乃其信而趨之者,其身固嘗蹈于現在之禍而不知,甚矣其疏也。為賢者之不可不明其理也,賢者擇于善惡而禍福有計者矣。為庸愚之不可不知其說也,庸愚溺于報應而善惡有不審者矣。兩者俱無益焉,而又安所取諸?釋三曰:‘俗僧之學經律,何异士人之學詩、禮。士于全行有闕,則僧于戒行有玷,士猶求祿位,而僧何慚供養。’此言可以媿吾儒,而不可以為是也。士之不才,猶得什取其一以為用。民食其力,士食其業,廢力而失業,則固王者之所不容也。今天下群僧,無慮數万,無事而教之,不得而教也,有事而使之,不得而使也,是上之人常失數十万人之用也。不才之臣之居于祿位也,以其位之不可闕也,王者易其人,而不必易其位。毀禁之侶之慚于供養也,非謂其養之不可闕也,王者禁其養,而安得不禁其人?是固不可同年而語也。釋四曰:‘儒有不屈王侯,隱有讓王辭相,安可計其賦役,以為罪人?’而內教亦猶是矣。此又不通之論也。夫儒之所謂隱者,必其道誠有過人,足以當朝廷之辟命,而志有不屑焉,故隱也,豈今林林者之盡謂之隱也?且彼隱者,亦自有其職業,不聞以山林之客而受供養之資,而烏得而議之?甚矣,之推之惑也!世名妙樂,國號禳佉,其地如何?自然稻米,無盡寶藏,其物如何?必如之推之說,舉一世之人,盡舍其業,以歸于無何有之鄉,而后乃合大覺之本旨也。釋五曰:‘今人貧賤勞苦,莫不怨尤前世不修,以此而論,安可不為之地?’是故形体可死而有不可死,神爽可棄而有不可棄也。此尤惑之甚者矣。貧賤者,命之受也,勞苦者,時之為也,皆不足為道累。其有怨尤,此則婦人女子之所為,之推儒者,不宜有是言也。且彼以貧苦者宿世之愆,曾不知怨尤者今世之累,不思泯怨尤于今,而欲絕貧苦于后,其亦計于遠而忽于近矣。彼其所為修者何也?為善焉耳。佛法有靈,何不報為善之益于身,令天下昭然共曉,而必曰以俟后世也?生乎今之世者,既不能知其后,生乎后之世者,复不能知其前。于是則從而愚之曰,此其為前之功,此其后之福,而當其身毫無与焉,是直舉其身而棄之也。嗚呼!尚何形神之有哉?君子但知修其身,是故愛其神而保其形。愛之奚為?曰,將以有為也。保之奚為?曰,欲以全歸也。可以朽,可以無朽,可以昭于天,可以歿于地者,此物此志也。若舍其身而求之,兀然而生,寂寂然而處,是其形固已死,而其神固已离,雖其身之存,亦所謂尸居余气者耳。之推欲援儒以入佛,而复以君子之克己复禮,濟時益物者為比,以為衍慶于天下,猶其延福于將來,而不知其說之鄙且倍也。嘻!佛之為書,昌黎辟之!東坡、樂天之徒,未嘗不好之。辟之,非謗也,好之,非諂也;之推則諂矣。之推雖諂佛,而實無以窺其微,大氐皆俗僧福田利益之說,而又欲調停于儒釋,以自掩其跡,是固不可以垂訓也。辟之与好之者,不妨兩存;若之推之說,固不可以無辨也。”盧文弨曰:“高安朱文端梓此書,刪去此篇,以其崇釋而輕儒也。北平黃昆圃少宰所梓乃全文。(器案:黃刪節此篇,朱本乃全文,盧氏說誤。)有一學者,猶以為不宜,勸當刪去。余謂昔人之書,美惡皆當仍之,使后人得悉其所學之純駁,自為審擇可耳。余于釋氏之書,寓目者少,不能如李善之注頭陀寺碑,覽者幸無尤焉。”郝懿行曰:“案:歸心一篇,意在佞佛,便爾掊擊周、孔,非儒者之言也。又案勉學篇,顏君既稱老、庄之書為任縱之徒,且甚譏何晏、王弼附農、黃之化,棄周、孔之業,而又歷詆魏、晉諸公,下逮梁武父子,持論可謂正矣。至于內典梵經,大体所歸,不出老、庄之緒論,特于福善禍■,鑿鑿言之,將以導眾生而警群迷,為下等人說法爾。頗怪顏君于老、庄則斥之,于釋家即尊奉之,老、庄空說清靜虛無,則鄙而不信,佛氏一切言福田利益,則信而不疑,是忘青出于藍,而忽冰生于水矣。觀終制一篇,大意不出乎此,可謂明目而不自見其睫者也。”龔自珍最錄歸心篇曰:“夫說法人者,立宗立因立喻,道大原,覺群聾,華雨自天,天樂墜空,斯比丘之躅,非居士之宗。居士者,詞气夷易,略說法要,引人易入也,而不入于窔,在家為家訓,在教為始教,以儒者多樂之。”器案:“歸心”即江總自敘所謂“歸心釋教”(陳書江總傳)、隋煬帝敕度一千人出家所謂“歸心种覺”(廣弘明集二八上)、徐孝克天台山修禪寺智顗禪師放生碑所謂“歸心染服”(國清百錄二)之意。論語堯曰篇:“天下之民歸心焉。”此“歸心”二字所本。東晉以后,歷史上出現南北分裂及五胡亂華的大混亂局面,兵連禍結,民不聊生,于是佛教便乘机發展起來,上自帝王,下至百姓,都或多或少地受其欲解脫人生痛苦的宗教洗禮。蕭衍舍身,謝靈運、沈約為佛弟子,劉勰出家,之推歸心,都說明了當時文學之士以內教為精神世界之麻醉品的具体表現。法苑珠林一一九雜集部著錄威衛錄事蕭宣慈撰歸心錄三卷,又六三引李氏歸心錄二條,蓋与顏氏此篇同一蘄向云。
  〔二〕釋法琳辯正論六、沙門祥邁辨偽錄二引句首有“佛家”二字。續家訓曰:“三世之說,如楚英、梁武,不脫禍敗,則云過去世中,緣業所招,見在世中善惡,須至未來世中償報。若是則齋熏祭祀,上覬將來之福,与夫應若影響,所求如愿,聞音解脫,抑又乖戾。”趙曦明曰:“三世,過去、未來、現在也。”
  〔三〕宋本“家世歸心”作“家世業此”,續家訓、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作“家業歸心”,廣弘明集十三引同,卷三又作“家素歸心”。
  〔四〕程本、胡本作“妙音”,未可從,下文亦云:“迷大圣之妙旨。”
  〔五〕趙曦明曰:“內典經、律、論各一藏,謂之三藏。”
  〔六〕宋本“重”作“動”,未可從。

  原夫四塵五蔭〔一〕,剖析形有;六舟三駕〔二〕,運載群生:万行歸空,千門入善〔三〕,辯才智惠
  〔四〕,豈徒七經、百氏之博哉〔五〕?明非堯、舜、周、孔所及也〔六〕。內外兩教〔七〕,本為一体,漸積為异〔八〕,深淺不同。內典初門,設五种禁〔九〕;外典仁義禮智信,皆与之符〔一0〕。仁者,不殺之禁也;義者,不盜之禁也;禮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一一〕;信者,不妄之禁也〔一二〕。至如畋狩軍旅,燕享刑罰〔一三〕,因民之性〔一四〕,不可卒除〔一五〕,就為之節,使不淫濫爾。歸周、孔而背釋宗,何其迷也〔一六〕!
  〔一〕原本不分段,磧砂藏經廣弘明集三引此分段,今從之。續家訓無“夫”字。廣弘明集“蔭”作“陰”。盧文弨曰:“楞嚴經:‘我今觀此,浮根四塵,只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注:‘四塵,色、香、味、触也。’五蔭即五陰,亦名五蘊。心經:‘照見五蘊皆空。’注:‘五蘊者,色与受、想、行、識也。五者皆能蓋覆真性,封蔀妙明,故總謂之蘊。亦名五陰,亦名五眾。’”器案:佛書有五陰譬喻,謂以聚沫喻色,水中泡喻痛,熱時欿喻想,芭蕉喻行,幻喻識,言皆空虛也。
  〔二〕徐鯤曰:“唐釋道宣廣弘明集十五梁晉安王綱菩提樹頌敘云:‘海度六舟,城安四攝。’又十九卷蕭子顯御講金字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敘云:‘百福殊相,入同無生,万善异流,俱會平等。故能導群盲而并驅,方六舟而俱濟。’案六舟即六波羅蜜也。劉孝標注世說新語文學篇:‘波羅蜜,此言到彼岸也。經言到者有六焉:一曰檀,檀者,施也;二曰尸羅,尸羅者,持戒也;三曰羼提,羼提者,忍辱也;四曰毘梨耶,毘梨耶者,精進也;五曰禪,禪者,定也;六曰般若,般若者,智能也。然則五者為舟,般若為導,導則俱絕有相之流,升無相之彼岸也。’又按:六波羅蜜亦稱六度,詳見釋藏六度集經。梁簡文帝大法頌序云:‘出五險之聚,升六度之舟。’”嚴式誨曰:“陳宣帝忏文:‘登六度舟,入三昧海。’”盧文弨曰:“梁簡文帝唱導文:‘帝釋淵廣,泛波若之舟;淨居深沈,駕牛車之美。’王勃龍華寺碑:‘四門幽辟,顧非相而遲回;三駕晨嚴,臨有為而出頓。’案:三駕即三乘,見法華經。羊車喻聲聞乘,鹿車喻緣覺乘,牛車喻菩薩乘。”向楚先生曰:“案經譬喻品:‘佛說火宅,喻賜諸子,三車而出。’火宅經云:‘羊車、鹿車、牛車,競共馳走,爭出火宅。’偈云:‘當以三車,隨汝所欲。’又云:‘有大白牛,肥壯多力,形体姝好,以駕寶車,多諸儐從,而侍衛之,是以妙車等賜諸子。’是三駕即三車也。”器案:楊炯盂蘭盆賦:“上可以荐元符于七廟,下可以納群動于三車。”李紳題法華寺五言二十韻:“指喻三車覺,開迷五陰纏。”三駕三車,隨文切響,其本柢要以三乘為正,三乘具如盧說,向氏所舉大白牛車,則以喻一佛乘,言如來以三乘導人,而以大乘為度脫也。
  〔三〕嚴式誨曰:“仁王經:‘若菩薩摩訶薩住千佛剎,作忉利天,修千法名門,說十善道,化一切眾生。’”器案:千法名門,亦言百法名門,釋藏有百法名門論也。
  〔四〕辯正論、崇正辨一引“惠”作“慧”,盧文弨曰:“惠与慧同。”器案:華嚴經:“若能知法永不滅,則得辯才無礙法。若得辯才無礙法,則得開演無邊法。”辯才,謂雄辯之才。
  〔五〕辨偽錄、崇正辯“七經”作“六經”,此蓋祥邁、胡寅習聞六經之名,■聞七經之說而肊改之。趙曦明曰:“后漢書張純傳注:‘七經謂詩、書、禮、樂、易、春秋及論語也。’”盧文弨曰:“之推此言,得罪名教也。”
  〔六〕廣弘明集三、又十三此句作“明非堯、舜、周、孔、老、庄之所及也”,辨偽錄作“非堯、舜、周、孔、老、庄所能及也”。案:下文言“歸周、孔”,即承此為說,似原本無“老、庄”二字,或由后代帝王崇道抑佛,釋氏弟子纂輯辯正、辨偽二論,遂并老、庄而詆之耳。
  〔七〕案:內教謂佛教,外教謂儒學。晉釋道安有二教論。下文內典指佛書,外典指儒書;漢人以讖緯為內書,則以儒家經典為外書,其來尚矣。
  〔八〕漸謂漸教,指佛理。极謂宗极,指儒學。廣弘明集十八謝靈運辨宗論:“釋氏之論,圣道雖遠,積學能至,累盡鑒生,不應漸悟。孔氏之論,圣道既妙,雖顏殆庶,体無鑒周,理歸一极。”又答法勖問:“二教不同者,隨方應物,所化异地也。大而校之:華民易于見理,難于受教,故閉其累學,而開其一极;夷人易于受教,難于見理,故閉其頓了,而開其漸悟。漸悟雖可至,昧頓了之實;一极雖知寄,絕累學之冀。良由華人悟理無漸,而誣道無學;夷人悟理有學,而誣道有漸。是故權實雖同,其用各异。”梁釋智藏奉和武帝三教詩:“安知悟云漸,究极本同倫。”
  〔九〕廣弘明集三引“教五种禁”作“設五种之禁”。
  〔一0〕廣弘明集三引此句作“与外書仁義五常符同”。廣弘明集十三郗超奉法要:“五戒:一者不殺,不得教人殺,常當堅持,盡形壽;二者不盜,不得教人盜,常當堅持,盡形壽;三者不淫,不得教人淫,常當堅持,盡形壽;四者不欺,不得教人欺,常當堅持,盡形壽;五者不飲酒,不得以酒為惠施,常當堅持,盡形壽。若以酒為藥,當推其輕重,要于不可致醉。醉有三十六失,經教以為深戒。不殺則長壽,不盜則常泰,不淫則清淨,不欺則人常敬信,不醉則神理明治。”魏書釋老志:“又有五戒:去殺、盜、淫、妄言、飲酒,大意与仁、義、禮、智、信同,名為异耳。”日本了尊悉曇輪略圖鈔七:“五行大義云:‘五常,仁、義、禮、智、信也;行之終久琱闕,故名為常。以此能成其直,故云五德。’殺乖仁,盜乖義,淫乖禮,酒乖智,妄乖信,此五者不可造次而虧。”
  〔一一〕“酒”,原誤作“淫”,今据廣弘明集三引校改。
  〔一二〕趙曦明曰:“宋書沈約之言政如此。”器案:趙說誤,此魏書魏收之言也,已見上引。
  〔一三〕廣弘明集三引“燕享刑罰”作“燕饗刑罰”。
  〔一四〕“因”原作“固”,今据宋本、續家訓、傅本及廣弘明集三引改。
  〔一五〕胡本“可”作“言”。廣弘明集三音義“卒”作“猝”。盧文弨曰:“卒,倉沒切。”
  〔一六〕胡寅崇正辨一曰:“之推,先師之后也,既不能遠嗣圣門,又詆毀堯、舜、周、孔,著之于書,訓爾后裔;使當圣君賢相之朝,必蒙反道敗德之誅矣。今其說尚存,与釋氏吹波助瀾,不可以不辯。”

  俗之謗者〔一〕,大抵有五:其一,以世界外事及神化無方為迂誕也〔二〕,其二,以吉凶禍福或未報應為欺誑也,其三,以僧尼行業〔三〕多不精純〔四〕為奸慝也,其四,以糜費金寶減耗課役〔五〕為損國也,其五,以縱有因緣如報善惡〔六〕,安能辛苦今日之甲,利益后世之乙乎〔七〕?為异人也。今并釋之于下云。
  〔一〕廣弘明集三引分段,今從之。
  〔二〕史記孝武紀:“事如迂誕。”正義:“迂,遠也;誕,大也。”器案:迂、吁通,大也;迂誕同義字。
  〔三〕三國志魏書武紀:“任俠放蕩,不拘行業。”
  〔四〕文選東都賦白雉詩:“容絜朗兮于純精。”謝偃高松賦:“感天地之粹質,稟陰陽之精純。”
  〔五〕廣韻三十九過:“課,稅也。”
  〔六〕廣弘明集三“如”作“而”。
  〔七〕“益”字原無,廣弘明集三引有,与上辛苦對文,是,今据補。朱子語類一二六:“或有言修后世者。先生曰:‘今世不修,卻修后世,何也!’”亦顏氏此意。虛設甲乙,已注風操篇。

  釋一曰:夫遙大之物〔一〕,宁可度量〔二〕?今人所知〔三〕,莫若天地〔四〕。天為積气,地為積塊〔五〕,日為陽精,月為陰精〔六〕,星為万物之精,儒家所安也〔七〕。星有墜落,乃為石矣〔八〕;精若是石,不得有光〔九〕,性又質重,何所系屬〔一0〕?一星之徑,大者百里〔一一〕,一宿首尾〔一二〕,相去數万;百里之物,數万相連,闊狹從斜〔一三〕,常不盈縮。又星与日月,形色同爾〔一四〕,但以大小為其等差〔一五〕;然而日月又當石也?〔一六〕石既牢密,烏兔焉容〔一七〕?石在气中,豈能獨運?日月星辰,若皆是气,气体輕浮,當与天合,往來環轉,不得錯違〔一八〕,其間遲疾,理宜一等〔一九〕;何故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各有度數,移動不均〔二0〕?宁當气墜〔二一〕,忽變為石?地既滓濁,法應沈厚〔二二〕,鑿土得泉,乃浮水上〔二三〕;積水之下〔二四〕,复有何物?江河百谷,從何處生〔二五〕?東流到海,何為不溢?歸塘尾閭,渫何所到〔二六〕?沃焦之石,何气所然〔二七〕?潮汐去還,誰所節度〔二八〕?天漢懸指,那不散落〔二九〕?水性就下,何故上騰〔三0〕?天地初開,便有星宿;九州未划〔三一〕,列國未分,翦疆區野〔三二〕,若為躔次〔三三〕?封建已來,誰所制割?國有增減〔三四〕,星無進退,災祥禍福,就中不差;干象之大〔三五〕,列星之伙,何為分野,止系中國〔三六〕?昴為旄頭,匈奴之次〔三七〕;西胡、東越〔三八〕,雕題、交址,獨棄之乎?〔三九〕以此而求,迄無了者,豈得以人事尋常,抑必宇宙外也〔四0〕?
  〔一〕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四引“大”作“天”。
  〔二〕法苑珠林“宁”作“非”。
  〔三〕法苑珠林“所”作“難”。
  〔四〕宋本“若”作“著”。大正藏法苑珠林四校記云:“明本‘地’作‘也’。”
  〔五〕廣弘明集無“地為積塊”四字;法苑珠林作“俗云天為精气”,“精”字涉下文而誤。
  〔六〕法苑珠林無“月為陰精”四字。
  〔七〕法苑珠林“家”作“教”。
  〔八〕崇正辨、王鴻儒凝齋筆語引“星有墜落乃為石矣”作“星墜為石”。趙曦明曰:“列子天瑞篇:‘■國有人憂天崩墜,身亡所寄,廢寢食者。又有憂彼之所憂者,曉之曰:“天,積气耳,亡處亡气,柰何憂崩墜乎?”其人曰:“天果積气,日月星宿不當墜邪?”曉之者曰:“日月星宿亦積气中之有光耀者,正使墜,亦不能有所中傷。”其人曰:“柰地坏何?”曉者曰:“地,積塊耳,充塞四虛,亡處亡塊,柰何憂其坏?”’說文:‘日,實也,太陽之精。月,闕也,太陰之精。星,万物之精,上為列星。’左僖十六年傳:‘隕石于宋五,隕星也。’”
  〔九〕廣弘明集、法苑珠林“得”作“可”。
  〔一0〕崇正辨、凝齋筆語“屬”作“焉”。
  〔一一〕盧文弨曰:“徐歷長歷:‘大星徑百里,中星五十,小星三十,北斗七星間相去九千里,皆在日月下。’”
  〔一二〕趙曦明曰:“天上一度,在地二百五十里。”
  〔一三〕日本大正藏法苑珠林校記云:“宋、元、明本及日本宮內省圖書寮藏宋本‘從’作‘縱’。”盧文弨曰:“從,子容切。”
  〔一四〕法苑珠林“形”作“光”。
  〔一五〕法苑珠林此句作“但以大小差別不同”。
  〔一六〕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也”作“邪”。盧文弨曰:“也与邪通。”崇正辨、凝齋筆語“當”下有“是”字。
  〔一七〕趙曦明曰:“春秋元命苞:‘陽數起于一,成于三,故日中有三足烏。月兩設以蟾蠩与兔者,陰陽雙居,明陽之制陰,陰之制陽。’”郝懿行曰:“案:此段意旨,本于楚辭天問,而文特汗漫。”器案:天問云:“顧兔在腹。”淮南精神篇:“日中有踆烏,而月中有蟾蜍。”高誘注:“踆猶蹲也,謂三足烏。蟾蜍,蝦蟆。”
  〔一八〕廣弘明集三“錯”作“偕”,隨函音義云:“偕音皆,俱也。”法苑珠林作“背”。
  〔一九〕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宜”作“宁”。
  〔二0〕胡寅曰:“謹考之六經,惟春秋書隕石于宋,不言星墜為石也。既以星為石,又以日月為石,皆之推臆說,非圣人之言也。之推又曰:‘日月星辰,若皆是气,則當与天相合,安能獨運?’殊不考堯之歷象,舜之璇璣,箕子之五紀,周易之大衍也。天杳然在上,左右遲速,几于不可考矣。然圣人步之以數,驗之以气,正之以時物,參之以人事,自古至今,了無差忒,凡垂象之變,皆有應驗,其精者預知某日日食,某日月食,飛星彗孛,出不虛示;則天雖高也,日月星辰雖遠也,智者仰觀,若指諸掌耳。之推學博而雜,是以其惑如此。孔子曰:‘蓋有不知而作者。’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無責爾矣。’其之推之謂乎!”凝齋筆錄曰:“愚謂日月星辰,皆气之精而麗于天体,如火光不可搏執,其隕而為石者,以得地气故耳,非在天即石也;有隕未至地而光气遂散者,亦不為石也。”器案:古人為時代所局限,對于諸天体的疑問,不能得到科學的回答,故臆說紛紜,不足致詰也。趙曦明曰:“尚書堯典正義:‘六歷諸緯与周髀皆云:“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漢書律歷志,金、水皆日行一度,木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土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火日行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三百五十五。又二十八宿所載黃赤道度各不同。’”
  〔二一〕法苑珠林“墜”作“墮”。
  〔二二〕盧文弨曰:“‘沈’俗作‘沉’。”
  〔二三〕趙曦明曰:“晉書天文志:‘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載地者也。’”
  〔二四〕續家訓“之”作“已”,崇正論作“以”。
  〔二五〕崇正辨“谷”誤“物”。盧文弨曰:“尚書洪范:‘一五行:一曰水……。’正義:‘易系辭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即是五行生成之數,天一生水,地六成水,陰陽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焉。’”器案:老子:“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泉出通川者為谷。
  〔二六〕法苑珠林“渫”作“渠”。盧文弨曰:“楚辭天問:‘東流不溢,孰知其故?’列子湯問篇:‘夏革曰:“渤海之東,不知几億万里,有大壑焉,實惟無底之谷,其下無底,名曰歸墟,八紘九野之水,天漢之流,莫不注之,而無增無減焉。”’張湛注曰:‘歸墟或作歸塘。’”器案:列子釋文引或本、文選吳都賦注、御覽六0、又六七引列子都作“歸塘”,与家訓合。趙曦明曰:“庄子秋水篇:‘天下之水,莫大于海,万川歸之,不知何時止而不盈;尾閭泄之,不知何時已而不虛。’案:渫与泄同。”
  〔二七〕趙曦明曰:“玄中記:‘天下之強者,東海之沃焦焉。沃焦者,山名也,在東海南三万里,海水灌之而即消。’”
  〔二八〕崇正辨“誰”作“何”。趙曦明曰:“抱朴子:‘糜氏曰:潮者,据朝來也;夕者,言夕至也。一月之中,天再東再西,故潮水再大再小也。又夏至日居南宿,陰消陽盛,而天高一万五千里,故夏潮大也。冬時日居北宿,陰盛陽消,而天卑一万五千里,故冬潮小也。又春日日居東宿,天高一万五千里,故春潮漸起也。秋日日居西宿,天卑一万五千里,故秋潮漸減也。’”盧文弨曰:“案:此段見御覽(卷三三、又六八)所引,今抱朴子無之。”
  〔二九〕崇正辨“那”作“何”。趙曦明曰:“爾雅釋天:‘析木謂之津,箕木之間漢津也。’漢書天文志:‘漢者亦金散气,其本曰水。’晉書天文志:‘天漢起東方,經尾箕之間,謂之天河,亦謂之漢津,分為二道,在七星南而沒。’”
  〔三0〕胡寅曰:“地之有水,猶人之有血也;故地中有水,大易八卦之明象也。若曰地浮水上,乃釋氏四輪之妄談也。水為五行之本,其气周流于天,万物或升或降,或凝或散,皆气机之自然;故草則有滋,山石則有液,人則有血,土則有水;金則水之所生,無足怪者。佛之學不明乎气,以气為幻,故學之者其蔽如此。”趙曦明曰:“淮南子原道訓:‘天下之物,莫柔于水,上天則為雨露,下地則為潤澤。’”
  〔三一〕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划”作“畫”。
  〔三二〕廣弘明集三隨函音義曰:“謂翦截疆界。”
  〔三三〕趙曦明曰:“方言十二:‘躔,歷行也,日運為纏,月運為逡。’禮記月令:‘季冬,日窮于次。’鄭注:‘次,舍也。’”盧文弨曰:“史記天官書:‘角亢氐,兗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牽牛婺女,揚州;虛危,青州;營室東壁,并州;奎婁胃,徐州;昴畢,冀州;觜巂參,益州;東井輿鬼,雍州;柳七星張,三河;翼軫,荊州。’晉書天文志載太史令陳卓言郡國所入宿度尤詳。”劉盼遂曰:“若為,蓋柰何之轉語,若猶那也,何也,那亦柰何之短言也。唐人詩多以若為二字連言,用為問辭,如王維送晁監還日本詩:‘別离方异域,音信若為通?’杜荀鶴宮怨詩:‘承恩不在貌,教妾若為容?’羅芑比紅儿詩:‘虢國夫人照夜璣,若為求得与紅儿?’等,皆是也。”又引吳承仕曰:“南史二十三詔答王景文陳解揚州曰:‘人居貴要,但問心若為耳。’又五十僧遠問明僧紹曰:‘天子若來,居士若為相對?’若為,晉、宋以來通語,猶今人之言怎么樣矣。”器案:說文系傳足部徐鍇曰:“躔,星之躔次,星所履行也。”劉淇助字辨略五:“若為,猶云如何也。”
  〔三四〕續家訓“有”作“不”。
  〔三五〕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干”作“懸”。崇正辨“象”作“坤”。
  〔三六〕黃叔琳曰:“此最可疑。”趙曦明曰:“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觀妖祥。’漢書地理志:‘秦地于天官,東井輿鬼之分野;魏地,觜觿參之分野;周地,柳七星張之分野;韓地,角亢氐之分野;趙地,昴畢之分野;燕地,尾箕之分野;齊地,虛危之分野;魯地,奎婁之分野;宋地,房心之分野;衛地,營室東壁之分野;楚地,翼軫之分野;吳地,斗之分野;粵地,牽牛婺女之分野也。’”
  〔三七〕趙曦明曰:“史記天官書:‘昴曰旄頭,胡星也。’”
  〔三八〕法苑珠林“越”作“夷”。
  〔三九〕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崇正辨“址”作“趾”。趙曦明曰:“史記東越傳:‘閩越王無諸及越東海王搖者,其先皆越王句踐之后也。’后漢書南蠻傳:‘禮記稱南方曰蠻、雕題、交址,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址。’”盧文弨曰:“雕題、交址,禮記王制文。雕謂刻也,題謂額也,非惟雕額,亦文身也。雕、雕,趾、址,俱通用。”
  〔四0〕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此句作“抑必宇宙之外乎”。

  凡人之信〔一〕,唯耳与目;耳目之外〔二〕,咸致疑焉。儒家說天,自有數義:或渾或蓋,乍宣乍安
  〔三〕。斗极所周,管維所屬〔四〕,若所親見〔五〕,不容不同;若所測量,宁足依据?何故信凡人之臆說,迷大圣之妙旨〔六〕,而欲必無琩F世界、微塵數劫也〔七〕?而鄒衍亦有九州之談〔八〕。山中人不信有魚大如木,海上人不信有木大如魚〔九〕;漢武不信弦膠〔一0〕,魏文不信火布;〔一一〕胡人見錦,不信有虫食樹吐絲所成〔一二〕;昔在江南〔一三〕,不信有千人氈帳,及來河北,不信有二万斛船〔一四〕:皆實驗也。
  〔一〕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俱分段,今從之。法苑珠林“之”作“所”。
  〔二〕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此句作“自此之外”。
  〔三〕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作“或渾或蓋,乍穹乍安”,續家訓作“或渾或蓋,乍穹乍蒼”。何焯曰:“虞喜有安天論。”趙曦明曰:“晉書天文志:‘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蓋天,二曰宣夜,三曰渾天。漢靈帝時,蔡邕于朔方上書,言:“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術數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惟渾天近得其情。”蔡邕所謂周髀者,即蓋天之說也。其所傳,則周公受于殷高。其言天似蓋笠,地似覆盤,天地各中高外下。宣夜之書,漢秘書郎郗萌記先師相傳,云日月眾星,自然浮生虛空之中,無所根系。成帝咸康中,會稽虞喜因宣夜之說,作安天論。至于渾天理妙,學者多疑,張平子、陸公紀之徒,咸以為莫密于渾象者也。’”盧文弨曰:“虞昺有穹天論,云:‘天形穹窿如笠,而冒地之表。’”器案:乍亦或也,漢書敘傳:“乍臣乍驕。”三國志魏書武紀注引魏武故事:“十二月己亥令曰:‘乍前乍卻,以觀世事。’”義与此同。渾、蓋、宣、安,俱指說天家數,改“安”為“蒼”,于義未當。
  〔四〕續家訓、法苑珠林“斗”作“計”。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管”作“苑”,當是“筦”訛,音形俱近也。趙曦明曰:“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濟之間;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北也;斗為帝車,運于中央,臨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于斗。’”盧文弨曰:“楚辭天問:‘筦維焉系?天极焉加?’筦一作干,顏師古匡繆正俗:‘干、管二音不殊,近代流俗,音干烏活切,非也。’淮南天文訓:‘東北為報德之維,西南為背陽之維,東南為常羊之維,西北為H通之維。’張衡靈憲:‘八极之維,徑二億三万二千三百里。’”
  〔五〕法苑珠林“所”作“有”。
  〔六〕法苑珠林“迷”作“疑”。
  〔七〕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也”作“乎”。崇正辨引“琚角U有“河”字。趙曦明曰:“金剛經:‘諸琲e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宁為多不?’法華經:‘如人以力摩三千大千土,复盡末為塵,一塵為一劫,如此諸微塵數,其劫复過是。’”胡寅曰:“天地雖大,然中央者,無之正也。以人物觀之,非東夷、西戎、南蠻、北狄所可比也。天地与人,俱是一气,生于地者既如此,則精气之著乎天者亦必然矣。北辰帝座,自有環域,明堂三台,儼分躔次,災祥所應,中國當之;其余列宿分野,亦莫不然,班班可考,固非四夷之所得占也。之推于耳目所及者,尚未深曉矣,乃欲信驗宇宙之外,河沙世界,微塵數劫,不謂之自誑乎!”
  〔八〕趙曦明曰:“史記孟子荀卿列傳:‘騶衍著書十余万言,以為儒者所謂“中國”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國名曰赤縣神州,赤縣神州,內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為州數。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乃所謂九州也。于是有裨海環之,人民禽獸莫能相通者,如一區中者,乃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環其外,天地之際焉。’騶、鄒同。”
  〔九〕御覽九三五引“有魚”、“有木”作“有大魚”、“有大木”。法苑珠林三七亦有“山中人”二語。類說引此作“釋氏戒世人,不可以耳目不及,便為虛誕,如山中人不信有大魚如木”云云。御覽八三七、又九五二引孫綽子,有海人与山客辨其方物,稽康答釋難宅無吉凶攝生論:“是海人所以終身無山,山客白首無大魚也。”
  〔一0〕法苑珠林、類說“武”下有“帝”字。趙曦明曰:“東方朔十洲記:‘鳳麟洲在西海中央。仙家煮鳳喙及麟角,合煎作膏,名之為續弦膠,能續弓弩斷弦;刀劍斷折之金,以膠連續之,使力士掣之,他處乃斷,所續之際,終無斷也。’漢武不信。未詳。”器案:云笈七簽二六引十洲記鳳麟洲云:“仙家煮鳳喙及麟角,合煎作膠,名之為續弦膠,或名連金泥。此膠能續弓弩已斷之弦,連刀劍已斷之金,更以膠連續之處,使力士掣之,他處乃斷,所續之際,終無所損也。天漢三年,帝幸北海,祠琱s,四月,西國王使至,獻靈膠四兩,及吉光毛裘,武帝受以付外庫,不知膠裘二物之妙用也,以為西國雖遠,而上貢者不奇,稽留使者未遣。久之,武帝幸華林園射虎,而弩弦斷,使者從駕,又上膠一分,使口濡以續弩弦。帝惊曰:‘异物也。’乃使武士數人,共對掣引,終日不脫,如未續時。其膠色青如碧玉。”則十洲記原載有此事,宋人猶及見之,今本出后人綴輯,蓋非完書矣。博物志二亦詳此事。
  〔一一〕類說“文”下有“帝”字。趙曦明曰:“魏志三少帝紀:‘景初三年,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搜神記:‘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久絕。至魏初時,人疑其無有。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气,著之典論,明其不然。及明帝立,詔刊石廟門之外及太學,永示來世。至是西域獻之,于是刊滅此論。天下笑之。’”器案:抱朴子內篇論仙:“魏文帝窮覽洽聞,自呼于物無所不經,謂天下無切玉之刀,火浣之布。及著典論,嘗据言此事。其間未期,二物畢至。帝乃歎息,遽毀斯論。事無固必,殆為此也。”列子湯問篇:“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其劍長尺有咫,練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火浣之布,浣之必沒于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皇子以為無此物,傳者之妄。”云皇子以為無此物云云,即本典論為言,此亦偽列子后出之證。
  〔一二〕爾雅翼二四引“樹”作“木”,紺珠集四引“樹”作“葉”,“所”作“而”。器案:類聚六五、御覽八二五引玄中記:“大月氏有牛名曰日及,割取肉三斤,明日瘡愈。漢人入國,示之,以為珍异。漢人曰:‘吾國有虫,大如小指,名曰蚕,食桑葉,為人吐絲。’外國复不信有之。”金樓子志怪篇亦載此事。
  〔一三〕法苑珠林引此句作“吳人身在江南”。陳与義簡齋詩集一送呂欽問鹽酒授代歸,胡稚注引“江南”下有“人”字。
  〔一四〕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斛”作“石”。御覽八二五引“二万斛船”作“万石舟舡”,与上“千人■帳”對文,較今本為胜;胡注簡齋詩集引亦作“一万斛”。五燈會元十一汝州葉縣廣教院歸省禪師:“問:‘如何是塵中獨露身?’師曰:‘塞北千人帳,江南万斛船。’”容齋四筆九:“頃在豫章,遇一遼僧于上藍,与之閒談,曰:‘南人不信北方有千人帳,北人不信南人有万斛之舟,蓋土俗然也。’”亦本此文,俱作“万斛”,似今本“二万斛”乃“一万斛”之誤也。

  世有祝師及諸幻術〔一〕,猶能履火蹈刃,种瓜移井〔二〕,倏忽之間,十變五化〔三〕。人力所為,尚能如此;何況神通感應〔四〕,不可思量,千里寶幢,百由旬座,化成淨土,踊出妙塔乎〔五〕?
  〔一〕續家訓及廣弘明集三俱分段,今從之。法苑珠林“世”上有“如”字。廣弘明集隨函音義曰:“幻術,虛誑也,倒書予字是。”
  〔二〕趙曦明曰:“列子周穆王篇:‘穆王時,西极之國有化人來,入水火,貫金石,反山川,移城邑,乘虛不墜,触石不I。’張湛注:‘化人,幻人也。’張衡西京賦:‘奇幻鯈忽,易貌分形,吞刀吐火,云霧杳冥,畫地成川,流渭通涇。’”盧文弨曰:“御覽載孔偉七引云:‘弄幻之術,因時而作,●瓜种菜,立起尋尺,投芳送臭,賣黃售白。’I音礙。鯈与倏同。●,耘本字。”劉盼遂曰:“御覽卷九百七十八引搜神記曰:‘吳時有徐光,常行幻術。于市里從人乞瓜,其主弗与。便從索瓣,种之。俄而瓜蔓延生花實,乃取食之,因賜觀者。及視所■,皆亡耗矣。’黃門种瓜之說,殆用此事。”又曰:“洛陽伽藍記卷一景樂寺云:‘寺中雜技,剝驢投井,擲棗种瓜,須臾之間,皆得食之。’楊衒之与顏氏時代接近,故所言多相同也。抱朴子內篇論仙篇:‘若道術不可學得,則變易形貌,吞刀吐火,坐在立亡,興云起霧,召致虫蛇,合聚魚鱉,三十六石立化為水,消玉為■,潰金為漿,入淵不沾,蹴刀不傷:幻化之事,九百有余,按而行之,無不皆效。何為獨不肯信仙之可得乎?’据葛說,是幻化之術,在晉已盛。”又引吳承仕曰:“抱朴子對俗篇:‘變形易貌,吞刀吐火。’又云:‘瓜果結實于須臾,魚龍瀺灂于盤盂。’皆方士幻化之術。”器案:漢書張騫傳:“大宛諸國發使隨漢使,來觀漢廣大,以大鳥卵及黎軒眩人獻于漢。”注:“應劭曰:‘眩,相詐惑也。’師古曰:‘眩讀与幻同,即今吞刀吐火,植瓜种樹,屠人截馬之術皆是也,本從西域來。’”
  〔三〕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十變五化”作“千變万化”,列子周穆王篇言化人變幻,亦云“千變万化”,隋書盧思道傳載勞生論亦云:“千變万化,鬼出神入。”
  〔四〕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況”作“妨”。
  〔五〕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出”作“生”。盧文弨曰:“法苑珠林:‘神通感應,不可思量,寶幢百由旬,化成淨坐,涌生妙塔。’釋玄應注放光般若經:‘由旬,正言踰繕那,此譯云合也應也,計合應爾許度量,同此方驛邏也。案:五百弓為一拘盧舍,八拘盧舍為一踰繕那,即此方三十里也,言古者圣王一日所行之里數也。’又注涅盤經云:‘繕那亦有大小,或八俱盧舍,一俱盧舍,謂大牛鳴音,其聲五里。昔來俱取八俱盧舍,即四十里也。’案:兩說不同。又古者天子吉行五十里,師行乃三十里耳。顏氏以幻術相比況,然則釋氏之說,亦盡皆幻術耳,而乃篤信之,何哉?量,呂張切。幢,宅江切。塔亦作荂A西域浮屠也。”郝懿行曰:“法苑珠林:‘須達爾時為穰佉國大臣,名須達多,此園地還廣一由旬,純以七寶布地,奉施如來,起為住處。’支僧載外國事曰:‘由旬者,晉言四十里。’又一切經音義三引由旬作俞旬,而云:‘五百弓為一拘盧舍,八拘盧舍為一踰繕那,即此方三十里也。’”器案:水經河水注一又作由巡,以系對音,故字無定准也。妙法蓮華經見寶塔品第十一云:“爾時,佛前有七寶塔,高五百由旬,縱廣二百五十由旬,從地涌出,住在空中,种种寶物而庄校之。”踊出妙塔事出于此。

  釋二曰:夫信謗之征〔一〕,有如影響;耳聞目見,其事已多,或乃精誠不深,業緣未感〔二〕,時儻差闌〔三〕,終當獲報耳。善惡之行,禍福所歸。九流百氏〔四〕,皆同此論,豈獨釋典為虛妄乎?項橐、顏回之短折〔五〕,伯夷、原憲之凍餒〔六〕,盜跖、庄蹻之福壽〔七〕,齊景、桓魋之富強〔八〕,若引之先業,冀以后生,更為通耳〔九〕。如以行善而偶鐘禍報,為惡而儻值福征,便生怨尤〔一0〕,即為欺詭;則亦堯、舜之云虛〔一一〕,周、孔之不實也,又欲〔一二〕安所依信〔一三〕而立身乎〔一四〕?
  〔一〕廣弘明集三“征”作“興”。
  〔二〕趙曦明曰:“王■頭陀寺碑:‘宅生者緣,業空則緣廢。’李善注引維摩經:‘如影從身,業緣生見。’僧肇曰:‘身,眾緣所成,緣合則起,緣散則离。’金光明經:‘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名緣色,色緣受,受緣触,触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滅聚。’”徐鯤曰:“按:元注作‘如影從身,業緣生見’,乃沿選本李注之誤,今据釋藏維摩詰本經改正作‘是身如影,從業緣見’。然自來校文選者,自何義門而下,多所厘訂,惟李善所引佛書,沿訛襲謬,不可縷舉,從未有為之校改者,良由不翻閱釋氏諸書故也。予欲檢對釋藏,一一正其訛舛脫漏,俾李注复還舊觀;而衣食于奔走,苦無宁晷,未知何時得遂此愿也。謹附識于此。”
  〔三〕廣弘明集三“闌”作“閒”,誤,蓋“闌”以形近作“閒”,又由“閒”轉寫為“閒”也。盧文弨曰:“儻本亦作党,古同儻。差,初牙切。闌猶晚也,謂報應或有差亙而遲晚也。”
  〔四〕趙曦明曰:“漢書藝文志,一儒家流,二道家流,三陰陽家流,四法家流,五名家流,六墨家流,七縱橫家流,八雜家流,九農家流,十小說家流,其可觀者,九家而已。范宁谷梁傳序:‘九流分而微言隱。’疏不數小說家。漢書敘傳:‘總百氏,贊篇章。’”
  〔五〕續家訓、廣弘明集三、崇正辨“橐”作“托”。趙曦明曰:“戰國秦策:‘甘羅曰:“項橐生七歲而為孔子師。”’”盧文弨曰:“淮南修務訓作項托,其短折未詳。家語弟子解:‘顏回二十九而發白,三十一早死。’”器案:抱朴子內篇塞難:“而項、楊無春雕之悲矣。”又外篇自敘:“故項子有含穗之歎,楊烏有夙折之哀。”弘明集正誣論:“顏、項夙夭。”俱謂項橐短折。黃瑜雙槐歲鈔六先圣大王云:“保定滿城縣南門有先圣大王祠,神姓項,名托,周末魯人。年八歲,孔子見而奇之,十歲而亡,時人尸而祝之,號小儿神。”十歲而亡之說,亦未知何据。
  〔六〕此句原作“原憲、伯夷之凍餒”,今据廣弘明集三引乙正。盧文弨曰:“韓詩外傳一:‘原憲居魯,環堵之室,茨以蒿萊,蓬戶瓮牖,桷桑而無樞,上漏下濕,匡坐而弦歌。子貢往見之。原憲楮冠黎杖而應門,正冠則纓絕,振襟則肘見,納履則踵決。子貢曰:“嘻,先生何病也!”原憲仰而應之曰:“憲貧也,非病也。”’史記伯夷傳:‘義不食周粟,隱于首陽山,采薇而食之,遂餓死。’”
  〔七〕趙曦明曰:“伯夷傳:‘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數千人,橫行天下,竟以壽終。’跖亦作跖,并之石切。正義:‘跖者,黃帝時大盜之名,以柳下惠弟為天下大盜,故世仿古號之盜跖。’案:庄子有盜跖篇。華陽國志南中志:‘南中,在昔夷、越之地。周之季世,楚威王遣將軍庄蹻泝沅水,出且蘭,以伐夜郎。既降,而秦奪楚黔中地,無路得反,遂留王滇池。蹻,楚庄王苗裔也。’”盧文弨曰:“高誘注淮南主術篇云:‘庄蹻,楚威王之將軍,能大為盜也。’蹻,其虐切,又去遙切。”器案:淮南主術篇:“明分以示之,則跖、蹻之奸止矣。”以跖、蹻并舉,此顏氏所本。唐孫思邈有福壽論,則福壽之說,六朝、唐人皆言之。
  〔八〕盧文弨曰:“齊景公有馬千駟,見論語。桓魋,宋司馬向魋也,司馬牛之兄,宋景公嬖之,后欲害公,不能而出奔。禮記檀弓上:‘桓司馬自為石槨,三年而不成。’此足以見其富強矣。魋,杜回切。”
  〔九〕廣弘明集三“通”作“實”。
  〔一0〕續家訓及各本“生”作“可”,廣弘明集三、法苑珠林亦作“可”,今從宋本。崇正辨引此數句作“乃以行善而偶鐘禍報,即便怨尤,為惡而倘值福征,乃為欺詭”。
  〔一一〕抱經堂校定本脫“亦”字,宋本、續家訓及各本都有,今据補。
  〔一二〕抱經堂校定本脫“欲”字,宋本、續家訓及各本都有,今据補。
  〔一三〕音辭篇:“不可依信,亦為眾矣。”依信,謂依据信賴也。
  〔一四〕胡寅曰:“夏至之日,一陰初生,而其時則至陽用事也,陰雖微,其极必有膠折墮指之寒。冬至之日,一陽初生,而其時則至陰用事也,陽雖微,其极必有爍石流金之暑。在人積善積惡,所感亦如此而已。顏回、伯夷之生也,得气之清而不厚,故賢而不免乎夭貧;盜跖、庄蹻之生也,得气之戾而不薄,故惡而后得其年壽,此皆气之偏也。若四凶當舜之時,則有流放竄殛之刑,元、凱當堯之世,則有奮庸亮采之美,此則气之正也,何必曲為先業、后世因果之說乎?若行善有禍而怨,行惡值福而恣,此乃市井淺陋之人,計功效于旦暮間者,何乃稱于君子之前乎?盜跖膾人肝,雖得飽其身,而人惡之至今;顏子食不充口,而德名流于千古。若顏子之心,窮亦樂,通亦樂,單瓢陋巷,何足以移之;鐘鼎廟堂,何足以淫之;威武死生,何足以動之。而鄙夫見之,乃以貧賤夭折為顏子之宿報,嗚呼!陋哉!之推又云:‘若不信報應之說,則無以立身。’然則自孟子而上,列圣群賢,舉無以立身,而后世髡首胡服,累累蠢蠢,千百其群者,皆立身之人歟?”盧文弨曰:“淮南詮言訓:‘君子為善,不能使福必來;不為非,而不能使禍無至。福之至也,非其所求,故不伐其功;禍之來也,非其所生,故不悔其行。’論衡幸偶篇:‘孔子曰:“君子有不幸,而無有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今為釋氏之學者,大率以利誑誘人,以禍恐喝人者也,知道之君子,庶不為所惑焉。”

  釋三曰:開辟已來〔一〕,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二〕,何由悉責其精絜乎〔三〕?見有名僧高行,棄而不說;若睹凡僧流俗〔四〕,便生非毀〔五〕。且學者之不勤,豈教者之為過?俗僧之學經律,何异世人之學詩、禮〔六〕?以詩、禮之教〔七〕,格朝廷之人〔八〕,略無全行者;以經律之禁〔九〕,格出家之輩,而獨責無犯哉〔一0〕?且闕行之臣,猶求祿位;毀禁之侶,何慚供養乎〔一一〕?其于戒行,自當有犯〔一二〕。一披法服〔一三〕,已墮僧數,歲中所計,齋講誦持,比諸白衣,猶不啻山海也〔一四〕。
  〔一〕崇正辨“已”作“以”。
  〔二〕盧文弨曰:“見庄子胠篋篇。”
  〔三〕顏本、程本、胡本及廣弘明集三、崇正辨“絜”作“洁”。盧文弨曰:“絜,古洁字,俗本即作洁。”案:國語周語:“有神降于莘,內史過曰:‘國之將興,其君齋明衷正,精洁惠和。’”又晉語:“优施曰:‘必于申生,其為人也,小心精洁。精洁易辱。’”精洁,謂精白洁淨也。
  〔四〕廣弘明集三“凡僧”作“凡猥”。
  〔五〕廣弘明集三“非”作“誹”。
  〔六〕崇正辨無兩“之”字。案:古書率以詩、禮代表儒家經典,此蓋本于論語季氏篇,陳亢聞伯魚過庭之訓為學詩、學禮也。庄子外物篇:“儒以詩、禮發冢。”唐書王方慶傳:“父弘直冠屨詩、禮,畋獵史傳。”
  〔七〕廣弘明集三無“以”字。
  〔八〕廣弘明集三“人”作“士”。盧文弨曰:“格猶裁也。”
  〔九〕廣弘明集三無“以”字。
  〔一0〕崇正辨此句作“可獨責其無犯乎”。黃叔琳曰:“通論。”
  〔一一〕胡寅曰:“中國圣王之治,有善則賞,有惡則刑,務為明白。惟昏君亂世,然后覆護罪人,与之祿位,非詩、禮然也。之推言佛之化,非孔子之所及,則其化人必■,豈宜更有毀禁犯戒者哉?如其有之,則是佛化之未至也,又從而保芘之,是与惡人為地耳。且儒者之教,養老賓祭必以肉,故畜之牧之以待用;今之推許僧毀禁,則僧坊可以為豕牢矣。儒者之教,養老賓祭必以酒,故种秫造曲,糱釀之以待用;今之推許僧毀禁,則僧坊可以筑糟丘矣。儒者之教,男婚女嫁,以續人之大倫,故通媒妁、行親迎以成禮;今之推許僧毀禁,則僧坊可以為家室,畜婢妾,聯姻婭,無不可者矣。世有僧食肉、飲酒、豢妻子,則人惡之尤甚;之推謂禮無慚于供養,何勇于保奸,而果于戕正,顛倒迷謬,如此其甚哉!”
  〔一二〕朱軾曰:“良由儒行不興,致此譏議。然顏公何得為墮行僧解嘲?恐并為佛教罪人耳。”
  〔一三〕廣弘明集三“披”作“被”。
  〔一四〕盧文弨曰:“僧衣緇,故謂世人為白衣。山海以喻比流輩為高深也。顏氏此言,又顯為犯戒者解脫矣。”器案:釋氏稱在俗人曰白衣,以天竺之婆羅門及俗人多服鮮白衣也。六朝以与緇流并稱,則曰緇素,或曰黑白。

  釋四曰:內教多途,出家自是其一法耳。若能誠孝〔一〕在心,仁惠為本,須達、流水〔二〕,不必剃落須發〔三〕;豈令罄井田而起塔廟,窮編戶以為僧尼也?皆由為政不能節之,遂使非法之寺,妨民稼穡,無業之僧,空國賦算〔四〕,非大覺之本旨也〔五〕。抑又論之:求道者,身計也;惜費者,國謀也。身計國謀,不可兩遂〔六〕。誠臣徇主而棄親〔七〕,孝子安家而忘國,各有行也。儒有不屈王侯高尚其事〔八〕,隱有讓王辭相避世山林〔九〕;安可計其賦役,以為罪人
  〔一0〕?若能偕化黔首〔一一〕,悉入道場〔一二〕,如妙樂之世〔一三〕,禳佉之國〔一四〕,則有自然稻米〔一五〕,無盡寶藏〔一六〕,安求田蚕之利乎〔一七〕?
  〔一〕誠孝即忠孝,之推避隋諱改。
  〔二〕嚴式誨曰:“須達為舍衛國給孤獨長者之本名,只園精舍之施主也,見經律异相。”器案:又見須達經及中阿含須達多經。向楚先生曰:“金光明經:‘流水長者見涸池中有十千魚,遂將二十大象,載皮囊,盛河水置池中,又為稱祝寶胜佛名。后十年,魚同日升忉利天,是諸天子。’清孫枝蔚澤物圖徙魚詩云:‘東坡居士非詩人,流水長者之后身。’即引此也。”器案:范攄云溪友議下金仙指:“李群玉嘗斷僧結党屠牛捕魚事曰:‘遠違西天之禁戒,犯中國之條章,不思流水之心,輒舉庖丁之刃。’”葛立方韻語陽秋十二:“金光明經(卷四流水品)載流水長者子以象負水,救十千魚,生叨利天,可謂悲濟之极,報驗之速矣。厥后見于記傳,有放u得金,放龜得印者,其類甚多,遂使上机生無緣之慈,下士冀有因之果,皆流水長者子之慈意也。”亦舉流水長者救魚事,以為仁惠之證。
  〔三〕廣弘明集三“剃”作“剔”,“須”作“髦”。徐鯤曰:“魏書釋老志:‘諸服其道者,則剃落須發,釋累辭家,結師資,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淨,行乞以自給,謂之沙門,或曰桑門,亦聲相近,總謂之僧,皆胡言也。’”器案:四十二章經:“除須發而為沙門。”妙法蓮華經序品第一:“剃除須發,而被法服。”
  〔四〕宋本“空”作“失”。盧文弨曰:“漢書高帝紀:‘四年八月,初為算賦。’如淳曰:‘漢儀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為治庫兵車馬。”’”
  〔五〕廣弘明集三“旨”作“指”。趙曦明曰:“僧肇曰:‘佛者何也?蓋窮理盡性,大覺之稱也。’”盧文弨曰:“阿育王經:‘如來大覺于菩提樹下覺諸法。’佛地論:‘佛者,覺也,覺一切种智,复能開覺有情。’”
  〔六〕廣弘明集三:“遂”作“道”。
  〔七〕顏本、程本、胡本、朱本“徇”作“■”,是后起字。誠臣即忠臣,避隋諱改。
  〔八〕盧文弨曰:“易蠱上九爻辭,‘不屈’作‘不事’。”
  〔九〕崇正辨“隱”作“釋”。盧文弨曰:“庄子有讓王篇。辭相,如顏闔、庄周之輩皆是。”
  〔一0〕廣弘明集三句末有“也”字。
  〔一一〕廣弘明集三“偕”作“皆”。盧文弨曰:“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集解:‘應劭曰:“黔亦黎黑也。”’”
  〔一二〕盧文弨曰:“梁書處士傳:‘庾詵,字彥寶,晚年尤遵佛教,宅內立道場,環繞禮忏。’”錢大昕琩正五:“通典:‘隋煬帝改郡縣佛寺為道場。’是道場本寺院之別名也。今以作佛事為道場。”
  〔一三〕嚴式誨曰:“觀無量壽經:‘見彼國土,极妙樂事。’”
  〔一四〕續家訓及各本“禳”作“穰”,廣弘明集三作“儴”,隨函音義曰:“儴,而章反。佉,丘迦反。”盧文弨曰:“當作‘儴’。”趙曦明曰:“佛說彌勒成佛經:‘其先轉輪圣王名儴佉,有四种兵,不以威武,治四天下。’”郝懿行說同。崇正辨“佉”作“袪”。
  〔一五〕廣弘明集三“稻”作“■”,隨函音義曰:“■,音庚,与粳同。”崇正辨作“■”。器案:大樓炭經郁華曰品:“有淨洁粳米,不耕种自然生出一切味,欲食者取淨洁粳米炊之。有珠名焰珠,著釜下,光出熱飯。四方人來悉共食之,食未竟,亦不盡。”自然■米,即謂無因待而自生者。山海經海外南經臷國,郭璞注:“大荒經云:‘此國自然有五谷衣服。’”又大荒南經:“有臷民之國……食谷,不績不經,服也;不稼不穡,食也。”郭璞注:“言自然有布帛也,五谷自生也。”隋書王劭傳上言文獻皇后生天:“有自然种种音樂,震滿虛空。”自然義并同。
  〔一六〕嚴式誨曰:“維摩詰經佛道品:‘以佑利眾生,諸有貧窮者,現作無盡藏。’”器案:南史郭祖深傳:“梁武時,上封事曰:‘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窮极宏麗,僧尼十余万,資產丰沃。所在郡縣,不可胜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畜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几亡其半。向使偕化黔首,悉入道場,衣誰為織?田誰為耕?果有自然米稻,無盡寶藏乎?’”顏氏此文,即襲用之。
  〔一七〕崇正辨“乎”作“也”。胡寅曰:“圣人之道,成己則推而仁民,仁民則推而愛物,正身則推而齊家,齊家則推而治國平天下,但有先后之序,而無不可兩遂之計也。之推不知,乃視之所學于孔子者,而馳心外求,宜其差跌之遠也。儒有不事王侯,辭榮避世,如漢祖之“四皓”,光武之嚴陵,舉世求之,不過數人而已。時君表异之,以風化天下,崇廉恥,興禮讓,既得优賢之禮,又無蠹民之害,何不可之有?今僧徒所在以千万計,游手空談,不耕不織,而庸夫愚子,十人居九,皆得免于賦役,誠為有國之大蠹,豈可与逸民高士同科而待哉?据今之世,鬻祠部度牒為僧,一人纔費嚙百余,又皆裒人之財而非出己也。以他人之財,而易終身之安逸溫飽,所以奸宄愚庸之人,皆樂為之。農夫辛勤,輸納王稅,歲歲有常而無已,又有丰凶水旱之變,其苦最甚,較其利,誠不如為僧之优也。然良民日少,賦役日減,而坐食者益眾,善為國者,不計目前利入之微,而思耗蠹生民之大,必有覺于斯術矣。之推又曰:‘使黔首皆入道場,則有自然■米,無盡寶藏,何用田蚕之利。’夫佛以乞丐為化,忘廉恥,棄辭讓,見人之有者,卑身下意以求之,言福利益以誘之,張地獄酷毒以劫之,必得而后已,不顧其它也。所以積少為多,雖貧而富,不籍耕桑,衣食自足;苟有廉恥之人心已不為矣,又況圣人之道乎?”盧文弨曰:“今之緇徒,每艷稱极樂國世界,思衣得衣,思食得食,此理之所必無者,只可以誑誘貪痴惰窳之庸夫耳。夫非勤身苦力,而坐獲美利,君子方以為懼,辭而不居;即信如斯言,亦必非意之所樂也。”

  釋五曰:形体雖死,精神猶存。人生在世,望于后身似不相屬;及其歿后,則与前身似猶老少朝夕耳〔一〕。世有魂神〔二〕,示現夢想〔三〕,或降童妾〔四〕,或感妻孥,求索飲食〔五〕,征須福佑,亦為不少矣〔六〕。今人貧賤疾苦,莫不怨尤前世不修功業〔七〕;以此而論,安可不為之作地乎〔八〕?夫有子孫,自是天地間一蒼生耳,何預身事〔九〕?而乃愛護,遺其基址,況于己之神爽〔一0〕,頓欲棄之哉〔一一〕?凡夫蒙蔽〔一二〕,不見未來,故言彼生与今非一体耳〔一三〕;若有天眼〔一四〕,鑒其念念隨滅,生生不斷,豈可不怖畏邪〔一五〕?又君子處世,貴能克己复禮〔一六〕,濟時益物。治家者欲一家之慶,治國者欲一國之良,仆妾臣民,与身竟何親也,而為勤苦修德乎?亦是堯、舜、周、孔虛失愉樂耳〔一七〕。一人修道,濟度几許蒼生?免脫几身罪累?幸熟思之!汝曹若觀俗計〔一八〕,樹立門戶〔一九〕,不棄妻子〔二0〕,未能出家〔二一〕;但當兼修戒行〔二二〕,留心誦讀,以為來世津梁〔二三〕。人生難得〔二四〕,無虛過也。
  〔一〕廣弘明集三無“似”字。崇正辨此句作“人沒后与前身似朝夕爾”。
  〔二〕崇正辨“魂神”作“神魂”。淮南子說山篇高注:“魄,人陰神也;魂,人陽神也。”
  〔三〕廣弘明集三“示”作“亦”。
  〔四〕廣弘明集三“童”作“僮”。
  〔五〕顏本“求”作“取”。
  〔六〕盧文弨曰:“世亦有黠鬼能效人語言。有久客在外者,其家思之,鬼即為若人語其家,言客死之苦,求索征須,無所不至,未几,而其人歸矣。此焉可盡信為真實哉!”
  〔七〕廣弘明集三“業”作“德”。
  〔八〕崇正辨“而論”作“論之”。廣弘明集三“安可不為之作地乎”作“可不為之作福地乎”。
  〔九〕廣弘明集三“預”作“以”。
  〔一0〕盧文弨曰:“昭七年左氏傳:‘子產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此神爽即精爽也。”器案:世說新語文學篇注引孫楚除婦服詩:“神爽登遐,忽已一周。”
  〔一一〕廣弘明集三“哉”作“乎”,下有“故兩疏得其一隅,累代詠而彌光矣”二句。盧文弨曰:“疏与疏同。漢書疏廣傳:‘廣字仲翁,東海蘭陵人也。地節三年立皇太子,廣為太傅,兄子受字公子,為少傅,在位五歲,乞骸骨,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以五十斤。既歸,日令家共具設酒食,請族人故舊賓客,相与娛樂。子孫几立產業基址,廣曰:“自有舊田廬,足以共衣食,此金圣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与鄉党宗族共饗其賜。”’此云得其一隅者,蓋子孫固當愛護,而己為尤重,兩疏則知重己矣,是得其一隅也。此兩句正与上文意相足。”胡寅曰:“轉化之說,佛氏所以恐動下愚,使之歸其教也。破其說者,散于后章,因事而言,不一而足;同志之士,宜共思其非,以趨于正,勿為所惑也。世傳死人附語,大抵多是婦人及愚夫,其所憑者,又皆蠢然臧獲之流耳,未聞有得道正人死而附語,亦未聞剛明之士為鬼所憑,此理灼然易見也。至于求索飲食,征須福佑,此何等鬼耶?之推愛護神爽,為之作地,亦可笑矣,亦可哀矣,不知死生之故甚矣,亦不知鬼神之情狀极矣,亦為先師不肖之子孫,忝辱厥祖,無以加矣。”
  〔一二〕廣弘明集三于此分段,“蒙”作“蒙”。
  〔一三〕廣弘明集三“今”下有“生”字。
  〔一四〕趙曦明曰:“金剛經:‘如來有天眼者。’涅盤經:‘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
  〔一五〕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邪”作“耶”。
  〔一六〕盧文弨曰:“見左氏昭十二年傳。”器案:傳文云:“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禮,仁也。”’”語本論語顏淵篇。
  〔一七〕廣弘明集三無“耳”字。
  〔一八〕傅本“觀”作“顧”。續家訓“汝曹若觀俗計”作“人生居世,須顧俗計”,辨正論信毀交報篇作“人生居世,須顧存俗計”。盧文弨曰:“觀疑規字之誤。”
  〔一九〕六朝人最重門戶,故顏氏此書中數以為言,后娶篇云:“家有此者,皆門戶之禍也。”治家篇云:“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戶。”皆其證也。
  〔二0〕續家訓、廣弘明集三此句作“不得悉棄妻子”。
  〔二一〕續家訓“未能”作“一皆”。辨正論“家”下有“者”字。廣弘明集三此句作“一皆出家者”。
  〔二二〕廣弘明集“行”作“業”。辨正論此句作“猶當兼行”。
  〔二三〕續家訓“世”下衍“出”字。廣弘明集三、辨正論“津梁”作“資糧”。
  〔二四〕黃氏日鈔七九曉諭新城縣免讎殺榜:“人生難得,中土難生。”蓋即本此。

  儒家君子〔一〕,尚离庖廚,見其生不忍其死,聞其聲不食其肉〔二〕。高柴、折像〔三〕,未知內教,皆能不殺,此乃仁者自然用心〔四〕。含生之徒〔五〕,莫不愛命;去殺之事,必勉行之。好殺之人〔六〕,臨死報驗,子孫殃禍,其數甚多,不能悉錄耳〔七〕,且示數條于末〔八〕。
  〔一〕何焯曰:“宋本誤連上文。”器案:自此以下,至于篇末,廣弘明集二六引作“誡殺家訓”,蓋唐代家訓本,此下自為一篇,以誡殺為目,法苑珠林一一九著錄之推誡殺訓一卷,且以之單行也。
  〔二〕趙曦明曰:“見孟子梁惠王篇。”
  〔三〕廣弘明集“折像”作“曾■”,注云“一作‘折像’。”沈揆曰:“家語弟子行:‘高柴啟蟄不殺,方長不折。’后漢方術傳:‘折像幼有仁心,不殺昆虫,不折萌芽。’”趙曦明曰:“后漢書:‘折象,字伯武,廣漢雒川人。’”
  〔四〕廣弘明集此句作“此皆仁者自然用心也。”
  〔五〕拾遺記三周靈王錄曰:“含生有識,仰之如日月焉。”含生猶言有生。
  〔六〕廣弘明集句首有“見”字。
  〔七〕廣弘明集“悉”作“具”。
  〔八〕續家訓曰:“之推正言殺生報應之事甚多,意在戒殺。至于言:‘為子娶婦,責婦家生資,蛇虺毒口,誣罵婦家,如此之人,鬼奪其算。’此言不俟三世,立即有報,惡之之甚也,因亦戒貪。又引高柴、折像事,所謂高柴者,啟蟄不殺,方長不折,孔子曰:‘啟蟄不殺,則順人道也;方長不折,則仁恕也。成湯恭以恕,是以日躋。’蓋湯去网三面故也。折像者,父國,有貲財二億,家僮八百。像幼有仁心,不殺昆虫,不折萌芽,感多藏厚亡之義,乃散資產,周施親疏。”

  梁世有人〔一〕,常以雞卵白和沐,云使發光〔二〕,每沐輒二三十枚〔三〕。臨死〔四〕,發中但聞啾啾數千雞雛聲〔五〕。
  〔一〕法苑珠林七三、翻譯名義集二“世”作“時”。
  〔二〕翻譯名義集“光”下有“黑”字。
  〔三〕續家訓、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鮑本、汗青簃本及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信毀交報篇陳子良注、翻譯名義集“輒”下俱有“破”字。又法苑珠林、翻譯名義集“枚”下有“雞卵”二字,辨正論注有“雞子”二字。
  〔四〕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注、翻譯名義集“死”作“終”。
  〔五〕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注、翻譯名義集“發中但聞”乙作“但聞發中”,“雞雛聲”作“雞儿之聲”。

  江陵劉氏〔一〕,以賣鱔羹為業〔二〕。后生一儿頭是鱔〔三〕,自頸以下〔四〕,方為人耳〔五〕。
  〔一〕法苑珠林“江陵”上有“梁時”二字。
  〔二〕廣弘明集、法苑珠林、一切經音義九九引俱無“羹”字。
  〔三〕宋本“頭”上有“俱”字,廣弘明集、法苑珠林七三、又九一“頭”下有“具”字,御覽九三七“頭”下有“目”字,辨正論注“頭”下有“真”字。今案:有“具”字是,“俱”字、“目”字、“真”字,俱形近之誤。
  〔四〕廣弘明集、辨正論注及御覽引“以”作“已”。
  〔五〕辨正論注“耳”作“身”。

  王克為永嘉郡守〔一〕,有人餉羊〔二〕,集賓欲燕〔三〕。而羊繩解,來投一客,先跪兩拜,便入衣中〔四〕。此客竟不言之,固無救請〔五〕。須臾,宰羊為羹〔六〕,先行至客〔七〕。一臠入口,便下皮內,周行遍体,痛楚號叫〔八〕;方复說之。遂作羊鳴而死〔九〕。
  〔一〕廣弘明集無“守”字。法苑珠林七三“王克”上有“梁時”二字,亦無“守”字。今案:無“守”字是。趙曦明曰:“宋書州郡志:‘永嘉太守,晉明帝太宁元年分臨海立。’”器案:北周書王褒傳:“江陵城陷,元帝出降,褒与王克等同至長安,俱授儀同大將軍。”又庾信傳:“時陳氏与朝廷通好,南北流寓之士,各許還其舊國。陳氏乃請王褒及信等數十人;高祖惟放王克、殷不害等,信及褒并留而不遣。”即此人也。
  〔二〕辨正論陳注“餉”作“饟”。
  〔三〕抱經堂校定本“燕”作“燕”,宋本、續家訓及各本都作“燕”,今据改。
  〔四〕陳錄善誘文:“王克殺羊,羊奔客而拜訴。”即本顏氏此文。
  〔五〕辨正論注“固”作“因”。
  〔六〕廣弘明集“羊”下衍“者”字。辨正論注“羊”作“畢”。
  〔七〕三輔黃圖一:“始皇三十五年,營朝宮于渭南上林苑,庭中可受十万人,車行酒,騎行炙。”行炙,謂以盤盛炙肉,傳遞至各客座前也。
  〔八〕法苑珠林七三“叫”作“噭”。
  〔九〕廣弘明集“遂”作“還”。

  梁孝元在江州時,有人為望蔡縣令〔一〕,經劉敬躬亂〔二〕,縣廨〔三〕被焚,寄寺而住〔四〕。民將牛酒作禮〔五〕,縣令以牛系剎柱〔六〕,屏除形像
  〔七〕,舖設床坐〔八〕,于堂上接賓〔九〕。未殺之頃,牛解,徑來至階而拜〔一0〕,縣令大笑,命左右宰之。飲噉醉飽〔一一〕,便臥檐下。稍醒而覺体痒〔一二〕,爬搔隱疹〔一三〕,因爾成癩〔一四〕,十許年死〔一五〕。
  〔一〕趙曦明曰:“宋書州郡志豫章太守下有望蔡縣,漢靈帝中平中,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地,立縣名曰上蔡,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二〕法苑珠林脫“亂”字。盧文弨曰:“梁書武帝紀下:‘大同八年春正月,安城郡民劉敬躬挾左道以反,內史蕭詵委郡東奔。敬躬据郡,進攻廬陵,取豫章,妖党遂至數万,前逼新淦、柴桑。二月,江州刺史湘東王遣中兵曹子郢奪之,擒敬躬,送京師,斬于建康市。’”
  〔三〕盧文弨曰:“廣韻:‘廨,古隘切,公廨也。’”
  〔四〕辨正論注作“寄在寺住”。
  〔五〕辨正論注作“民將牛酒祖令”。
  〔六〕續家訓無“剎”字。法苑珠林無“柱”字。太平廣記一三一此句作“縣令以牛擊殺”。盧文弨曰:“剎,初■切,旛柱也。釋玄應眾經音義:‘剎,字書無此,即●字略也。’案:開元尊胜幢作●字。”器案:隋諸葛子痝y象記作“●”。
  〔七〕辨正論注“形像”作“佛像”。
  〔八〕辨正論注作“布設床座”,一切經音義九九“舖”作“抪”,云:“或作‘舖’。”
  〔九〕辨正論注“堂”上有“佛”字。太平廣記“賓”下有“客”字。
  〔一0〕大正藏法苑珠林校記云:“宋、元、明本及宮寮本,‘階’作‘陛’。”劉淇助字辨略四:“徑,直也。”
  〔一一〕法苑珠林“噉”作“啖”。廣弘明集、法苑珠林“醉飽”作“飽酒”,辨正論注作“飽醉”。盧文弨曰:“噉,徒濫切,亦作啖、啖,同。”
  〔一二〕宋本“稍”作“投”。廣弘明集、法苑珠林、辨正論注作“投醒即覺体痒”。盧文弨曰:“玉篇:‘痒,余兩切,痛痒也。又作痒,同。’”李慈銘曰:“案:痒,說文本字作蛘。”
  〔一三〕羅本、何本及辨正論注、太平廣記“爬”作“把”。廣弘明集“隱疹”作“●疹”,太平廣記作“癮胗”,大正藏法苑珠林校記云:“宮寮本、明本作‘癮疹’。”辨正論注及大正藏法苑珠林校記引宋本作“隱軫”。盧文弨曰:“玉篇:‘●疹,皮外小起也。’”
  〔一四〕法苑珠林此句作“因爾須臾變成大患”。盧文弨曰:“癩,說文作癘,惡疾也。”
  〔一五〕廣弘明集此句作“十余年死”,法苑珠林作“經十余年便死”,大正藏校記云:“宋、元、明本,‘年’作‘日’。”辨正論注作“十年方死”。

  楊思達為西陽郡守〔一〕,值侯景亂,時复旱儉,饑民盜田中麥〔二〕。思達遣一部曲守視〔三〕,所得盜者,輒截手腕〔四〕,凡戮十余人〔五〕。部曲后生一男,自然無手。
  〔一〕續家訓無“楊”字。廣弘明集、辨正論注無“守”字。法苑珠林“楊”上有“梁”字,大正藏校記云:“宋、元、明及宮寮本‘梁’上尚有‘時’字。”趙曦明曰:“晉書地理志:‘弋陽郡統西陽縣,故弦子國。’宋書孝武紀:‘大明二年,复西陽郡。’”
  〔二〕顏本、程本、胡本、朱本及法苑珠林引“饑”作“饑”,二字古多混用。
  〔三〕辨正論注“視”作“捉”。盧文弨曰:“續漢書百官志:‘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
  〔四〕“捸身鴔@“腕”,今据宋本校改,与誡兵篇合;辨正論注作“臂”。
  〔五〕辨正論注:“戮”作“截”,“人”下有“手”字。

  齊有一奉朝請〔一〕,家甚豪侈,非手殺牛,噉之不美〔二〕。年三十許,病篤,大見牛來〔三〕,舉体如被刀刺〔四〕,叫呼而終〔五〕。
  〔一〕廣弘明集“齊”下有“國”字,法苑珠林有“時”字。盧文弨曰:“宋書百官志下:‘奉朝請,無員,亦不為官,漢東京罷省,三公、外戚、宗室、諸侯多奉朝請。奉朝請者,奉朝會請召而已。’朝,陟遙切;請,疾政切。”
  〔二〕續家訓、廣弘明集、辨正論注、太平廣記一三一引句首有“則”字。
  〔三〕辨正論注“大”作“便”。
  〔四〕辨正論注此句作“触膚体如被刀刺”。
  〔五〕法苑珠林“叫”作“噭”,大正藏校記引宋、元、明及宮寮本作“●”。案:龍龕手鑒卷一言部:“●,音口,先相口可。”与叫字義別,或是釋行均望文生訓也。辨正論注“終”作“死”。

  江陵高偉〔一〕,隨吾入齊,凡數年,向幽州淀中捕魚〔二〕。后病,每見群魚嚙之而死〔三〕。
  〔一〕法苑珠林作“齊時江陵高偉”。
  〔二〕趙曦明曰:“淀,堂練切,玉篇:‘淺水也。’案:北方亭水之地,皆謂之淀。此幽州淀,疑即今趙北口地。”
  〔三〕御覽九三五引無“每”字。

  世有痴人〔一〕,不識仁義,不知富貴并由天命。為子娶婦,恨其生資〔二〕不足,倚作舅姑之尊〔三〕,蛇虺其性,毒口加誣〔四〕,不識忌諱,罵辱婦之父母,卻成教婦不孝己身〔五〕,不顧他恨。但怜己之子女〔六〕,不愛己之儿婦〔七〕。如此之人,陰紀其過,鬼奪其算〔八〕。慎不可与為鄰〔九〕,何況交結乎〔一0〕?避之哉〔一一〕!
  〔一〕器案:廣弘明集無此條,則所見本不在此篇,當從宋本入涉務篇為是。
  〔二〕事文類聚后十三“生資”作“奩資”。
  〔三〕宋本及事文類聚“尊”作“大”。
  〔四〕宋本及事文類聚“毒”作“惡”。
  〔五〕續家訓、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文津本此句作“卻云教以婦道,不孝己身”,事文類聚作“卻教成婦,不孝己身”。
  〔六〕羅本、傅本、程本、何本“但”作“怛”。續家訓、羅本、傅本、顏本、程本、何本、朱本“怜”作“怜”。
  〔七〕宋本此句作“不愛其婦”,事文類聚作“不顧其婦”。
  〔八〕器案:初學記十七、御覽四0一引河圖:“黃帝曰:‘凡人生一日,天帝賜算三万六千,又賜紀二千;圣人得三万六千七百二十,凡人得三万六千。一紀主一歲,圣人加七百二十。’”初學記同卷又引河圖:“孝順二親,得算二千天,司錄所表事,賜算中功。”抱朴子對俗篇:“行惡事:大者司命奪紀,小者奪算,隨所輕重,故所奪有多少也。凡人之受命得壽,自有本數,數本多者,則紀算難盡而遲死;若所稟本少,而所犯者多,則紀算速盡而早死。”又微旨篇:“按:易內戒及赤松子經及河圖記命符皆云:‘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減則人貧耗疾病,屢逢憂患,算盡則人死。’”感應篇:“太上曰:‘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盡則死。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又云:“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臧琳拜經日記九云:“紀算,謂年壽也,十二年謂紀,百日為算。”
  〔九〕宋本作“不得与為鄰”,事文類聚同。
  〔一0〕續家訓及各本此句作“仍不可与為援,宜遠之哉”,今從宋本。事文類聚“交結”作“結交”。
  〔一一〕趙曦明曰:“宋本在涉務篇末,俗本在此。今案:此段亦言因果,附此為是。”器案:唐、宋人所見歸心篇,自“儒家君子尚离庖廚”以下為誡殺篇,此段言因果不言誡殺,仍當宋本附列涉務篇為是,趙說非是。又鮑本、事文類聚重“避之哉”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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