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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鈞傳



             ——《舊唐書》卷一七七

  [說明]盧鈞(778—864),字子和,京兆藍田(今陝西藍田)人。文宗時任左補闕、給事中、華州刺史(治所在今陝西華縣)、岭南節度使(治所在今廣東廣州);武宗時任山南東道節度使(治所在今湖北襄樊)、昭義節度使(治所在今山西長治);宣宗時任宣武節度使(治所在今河南開封)、河東節度使(治所在今山西太原),入朝為尚書左仆射。受宰相令狐綯排擠,又出任山南西道節度使(治所在今陝西漢中),懿宗初年去世。盧鈞歷任數道節度使,多有政績,尤其在任岭南節度使期間,沒有像前任節度那樣貪財致富。他為政廉洁,將“市舶使”這一直接管轄外國商船的職務交由監軍使擔任,自己從不干預。盧鈞是唐朝后期治理廣州比較清廉的一位節度使。

  盧鈞,字子和,本是范陽人。祖父是盧靈,父親是盧繼。盧鈞在元和四年進士及第,又應試“書判撥萃”科,調授校書郎,歷任諸侯幕府僚佐。文宗大和五年,升任左補闕。与同事申訴宋申錫的冤枉,因此出名。經尚書郎,出任常州刺史。九年,拜官給事中。開成元年,又出任華州刺史、潼關防御、鎮國軍等使。
  這年冬天,代替李從易任廣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節度使。南海有外國船只販運之利,珍奇貨物云集。舊節度使設法興利以致富,凡鎮守南海的,無不捆裝船載財物還京。盧鈞性情仁慈寬恕,為政廉洁,請監軍使擔任市舶使,自己一點也不干預。自從貞元年間以來,有罪流放到岭南的大臣,因其去世、子孫貧困。瞧淬,雖然遇到大赦也不能自己還京。凡是在岭南境內的,盧鈞減省俸錢為他們營辦小棺材;家中有疾病死喪,則為他們出醫藥辦殯殮;有孤儿幼女,為他們辦婚嫁,共數百家。因此山越的俗民,歎服他的德義,令雖不嚴而眾人向化。三年任滿將替換,華人蠻族數千人赴衙門請為盧鈞立生祠,刻功頌德。先前土人与蠻人、僚人雜居,互通婚姻,官吏有時阻撓,就互相煽誘反亂。盧鈞到任后立法度,使華人与蠻人分居、不通婚姻,蠻人不許擁有田地宅院,于是境外清肅,而互不相犯。
  會昌初年,遷任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四年誅殺劉稹,命盧鈞任檢校兵部尚書、兼潞州大都督府長史、昭義節度、澤潞邢水名磁觀察等使。這年冬天,詔書命盧鈞派五千澤潞鎮軍去代北防戍。盧鈞登上城門錢送戍卒,他們的家屬搭幃幄旁觀。澤潞軍一向驕橫,因為与家人告別,乘醉倒戈返攻城門,監軍使讓州兵拒戰,直到晚上,經安撫慰勞才將亂卒平定。詔書命盧鈞入朝,拜官戶部侍郎、判度支、升任戶部尚書。
  大中初年,盧鈞任檢校尚書右仆射、汴州刺史、御史大夫、宣武軍節度、宋毫汴穎觀察等使,在任時又加官檢校司空。四年,入朝任太子少師,進勳位上柱國、封爵范陽郡開國公、食封邑二千戶。六年,再任檢校司空、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使。九年,頒下詔書說:“河東軍節度使盧鈞,年長才高、博聞練達,見識聰敏、胸襟宏大。蘊藏著山河的靈气、怀抱有執政的才能。多才多能而從不炫耀,行為韜晦反而更顯揚。從岭南直到太原,五次更換節鉞,仁愛之聲滿路,輿論越加贊頌。希望你任藩鎮時和气不要衰退,讓台閣中的清風時常存在,應該升任宰職,用作群僚表率。可授官尚書左仆射。”
  盧鈞歷任中央、地方,功績眾多。后輩子弟,多官至高位。到這次緊急征他入朝,以為應作宰相,雖任尚書仆射,心中特別失望。于是常常稱病不辦公,与親戚舊友在城南別墅游玩,有時几天才回來一趟。宰相令狐絢厭惡他,于是他被停罷仆射官,仍然加授檢校司空,守太子太師。輿論認為盧鈞是長者,都譴責令狐綯濫弄權力。令狐綯懼怕,十一年九月,任盧鈞為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興元尹,充任山南西道節度使。入朝任太子太師,去世。
                           (黃正建 譯 )

  [原文]

  盧鈞,字子和,本范陽人。祖炅,父繼。鈞,元和四年進士擢第,又書判拔萃,調補校書郎,累佐諸侯府。太和五年,遷左補闕。与同職理宋申錫之枉,由是知名。歷尚書郎,出為常州刺史。九年,拜給事中。開成元年,出為華州刺史、潼關防御、鎮國軍等使。
  其年冬,代李從易為廣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節度使。南海有蠻舶之利,珍貨輻湊。舊帥作法興利以致富,凡為南海者,靡不梱載而還。鈞性仁恕,為政廉洁,請監軍領市舶使,己一不干預。自貞元已來,衣冠得罪流放岭表者,因而物故,子孫貧悴,雖遇赦不能自還。凡在封境者,鈞減俸錢為營槥櫝。其家疾病死喪,則為之醫藥殯殮,孤兒稚女,為之婚嫁,凡數百家。由是山越之俗,服其德義,令不嚴而人化。三年將代,華蠻數千人詣闕請立生祠,銘功頌德。先是土人与蠻獠雜居,婚娶相通,吏或撓之,相誘為亂。鈞至,立法,俾華蠻异處,婚娶不通,蠻人不得立田宅;由是徼外肅清,而不相犯。
  會昌初,遷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四年,誅劉稹,以鈞檢校兵部尚書,兼潞州大都督府長史、昭義節度、澤潞邢洺磁觀察等使。是冬,詔鈞出潞軍五千戍代北。鈞升城門餞送,其家設幄觀之。潞卒素驕,因与家人訣別,乘醉倒戈攻城門。監軍以州兵拒之,至晚撫勞方定。詔鈞入朝,拜戶部侍郎、判度支,遷戶部尚書。
  大中初,檢校尚書右仆射、汴州刺史、御史大夫、宣武軍節度、宋亳汴穎觀察等使,就加檢校司空。四年,入為太子少師,進位上柱國、范陽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六年,复檢校司空、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度使。
  九年,詔曰:“河東軍節度使盧鈞,長才博達,敏識宏深。藹山河之靈,抱瑚璉之器。多能不耀,用晦而彰。由岭表而至太原,五換節鉞,仁聲載路,公論彌高。籓垣之和气不衰,台閣之清風常在,宜升揆路,以表群僚。可尚書左仆射。”
  鈞踐歷中外,事功益茂,后輩子弟,多至台司。至是急征,謂當輔弼,雖居端揆,心殊失望。常移病不視事,与親舊游城南別墅,或累日一歸。宰臣令狐綯惡之,乃罷仆射,仍加檢校司空,守太子太師。物議以鈞長者,罪綯弄權。綯懼。
  十一年九月,以鈞檢校司徒、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興元尹,充山南西道節度使,入為太子太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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