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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煥傳



             ——《金史》卷一二八

  [說明]劉煥,字德文,金朝中山(今屬河北省)人。生于北宋末,幼以孝聞名。年紀稍長便好學,天寒時仍擁糞火讀書不倦。天德元年(1150),中進士,調任丘縣尉。以清廉稱,調中都市今。不畏權貴,以廉升京兆推官,再遷任北京警巡使。威嚴峻法,強惡不敢犯,召為監察御史,父老數百人臥于車下請留。后以本官攝戶部員外郎,掌鑄鐵事。再遷為管州刺史,由鄭州防御使轉同知北京留守事。金世宗時遷遼東路轉運使,在任上去世。任官以清廉公正著稱。

  劉煥,字文德,中山人。北宋末年,金与宋開戰,中山城內很久沒有糧食,劉煥年紀尚幼,煮些糠麩作食物,他自己只喝些清湯,把濃調的給母親吃,同鄉都很惊异。年長之后,到塾中讀書,天气寒冷,他便守著用干糞點成的火堆讀書不倦。
  海陵王天德元年,進士及第,調任為任丘縣尉。縣令貪贓,劉煥常常規勸他,任官期滿時,縣令舉杯向他道謝說:“縣尉清廉謹慎,使我的考課得以通過。”調任為中都市令。樞密使仆散忽土家中有一名絛結工,在街市上牟取私利,又不肯服有市籍者應服的差役,被劉煥捉住。仆散忽土召劉煥前去,劉煥不但沒有去,反而公開這個絛結工的罪行,并予以鞭答。劉煥剛擔任市令時,到同鄉吏部侍郎石琚家中拜謝,石琚不高興地說:“京城中事務繁雜,与外郡不同,放棄重要工作,來做繁雜的事務,我不明白你為什么這樣。”到現在,石据開始推重劉煥。因為清廉升為京兆推官,再遷之后為北京警巡使。他逮捕了兩個城中惡少,親手在庭中杖擊,并告誡他們說:“孝敬父母,友愛兄弟,便是君子;暴戾不法,殘忍奸詐,則為小人。從今以后,不能夠惡習不改,否則,國家自有處罰的法令,我自己也不能私自寬免。”從此以后,人們對他都很敬畏忌憚,沒有人敢冒犯他的威嚴。劉煥受朝廷征召為監察御史,北京的父老數百人攔住不讓走,有的人躺在他車下,有的人拉住他的靴鐙,說:“我們想再留您任官一年,卻不能做到。”
  劉煥以自己的本官代行戶部員外郎職權。當時代州的錢是夾著雜青銅鑄造的,錢的成色很坏,類似鐵錢,民間常常偷著鑄錢,因此而被治罪的人很多,朝廷很擔憂,下令尚書省討論。劉煥進奏說:“錢應純用黃銅精鑄,中間攙些錫,如果青銅可以鑄錢,前代沒有理由不用青銅。自從代州攙雜青銅二分或四六分鑄錢,使青銅和黃銅雜揉在一起,目的在于省銅而容易鑄。從此以后,民間常偷著鑄錢,被治罪的人很多,這不是朝廷的本意。如若為天下的利益考慮,應該純用黃銅,得到的錢雖然少,但利益長遠。新錢已經流通的,最好檢驗數量收上來,准予百姓兌換。”他的建議被采納。再遷升為管州刺史,父老數百人上疏匯報他的十一項顯著政績,到節度使那里請求讓劉煥留任,說:(劉刺史堅守職責,奉公守法,請求讓他留任。”因任官廉洁而升任鄭州防御使,遷升官位一級,轉任為同知北京留守事。
  金世宗到上京巡視,所經過地區的州郡都大規模征調民夫修建橋梁,筑馳道,以求得到恩賞。而劉煥卻只命令下屬修理平整而已,世宗對他的作法表示贊賞,遷升為遼東路轉運使,在任上去世。(劉洪波 譯)

  [原文]

  劉煥,字德文,中山人。宋末起兵,城中久乏食,煥尚幼,煮糠核而食之,自飲其清者,以醲厚者供其母,鄉里异之。稍長就學,天寒擁糞火讀書不怠。登天德元年進士。調任丘尉。縣令貪污,煥每規正之,秩滿,令持杯酒謝曰:“尉廉慎,使我獲考。”調中都市令。樞密使仆散忽土家有絛結工,牟利于市,不肯從市籍役,煥系之。忽土召煥,煥不往,暴工罪而笞之。煥初除市令,過謝鄉人吏部侍郎石琚,琚不悅曰:“京師浩穰,不与外郡同,棄簡就煩,吾所不曉也。”至是,始重之。
  以廉升京兆推官,再遷北京警巡使。捕二惡少杖于庭中,戒之曰:“孝弟敬慎,則為君子。暴戾隱賊,則為小人。自今以往,毋狃于故習,國有明罰,吾不得私也。”自是,眾皆畏憚,毋敢犯者。召為監察御使,父老數百人或臥車下,或挽其靴鐙,曰:“我欲复留使君期年,不可得也。”
  以本官攝戶部員外郎,代州錢監雜青銅鑄錢,錢色惡,類鐵錢。民間盜鑄,抵罪者眾,朝廷患之,下尚書省議。煥奏曰:“錢寶純用黃銅精治之,中濡以錫,若青銅可鑄,歷代無緣不用。自代州取二分与四六分,青黃雜糅,務省銅而功易就。由是,民間盜鑄,陷罪者眾,非朝廷意也。必欲為天下利,宜純用黃銅,得數少而利遠。其新錢已流行者,宜驗數輸納准換。”從之。
  再遷管州刺史,耆老數百人疏其著跡十一事,詣節鎮請留煥,曰:“刺史守職奉法,乞留之。”以廉升鄭州防御使,遷官一階,轉同知北京留守事。世宗幸上京,所過州郡大發民夫治橋梁馳道,以希恩賞,煥所部惟平治端好而已。上嘉其意,遷遼東路轉運使,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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