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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曹錕賄選


  國會和議員擔當了總統選舉的主角,因此在總統未產生前,議員便奇貨可居,自高身价。而擁曹派為了要完成選舉曹錕為大總統,自然需要拉攏國會,于是眾議院議長吳景濂就成為當時的關鍵人物。
  吳景濂有他個人的打算,他有意包辦大選,同時爭取在曹錕政府中任國務總理;退一步說,做不到國務總理,曹錕也會給予相當的酬報。不過擁曹派認為吳有借机勒索的企圖,所提條件是瞞天喊价,難于答應,可是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因為在大選工作上非依賴吳不可。
  在大選問題短兵相接時,有許多議員真是丑態畢露。自從所謂議員任期延長后,加上大選又逼于眉睫,因此個個興高采烈,眉飛色舞。而當時所注意和關心的問題就集中于選票的票价。和票价有連帶關系的是付款的辦法,因為賣票的怕投了票拿不到錢,買票的則怕付了錢議員們不投曹錕的票;而票价的多寡也因人因事而异,同樣是一個議員,同樣是一張票,可是喊价不同,賣价不同,成交也不同。至于付款是現款抑支票?支票是即期還是遠期?出票人是誰?銀行是哪一家?都是爭論的問題。
  9月12日第一次選舉會召開,由于人數不足而流產。因此津派保派和國會中的大選派都慌了手腳,忙做一團,不知如何是好。13日晚小麻線胡同一所講究的住宅中,大選派議員召開了緊急會議,討論如何促成大選問題,當時商訂了几個辦法:
  (一)遣人分頭疏通議員,由常會再定選舉日期;
  (二)電請各省督長,推定各該省國會議員一二人為代表,負責拉攏各該省代表出席;
  (三)決定出席才發給出席費;
  (四)津保兩派所分別接洽的各政團,應采取剛柔相濟的手腕;
  (五)分派代表秘密南下,運動反直派中堅人物,予以特別待遇之條件,除了金錢上的承諾外,還答應政治上的优缺;
  (六)如果以上各點進行無效,則准備出最后一途,修改《大總統選舉法》。
  同時,津保派還在甘石橋114號俱樂部舉行秘密會議,討論投票議員付給票价方法。大多數主張在出席大選會的上午付款,議員收到票款后即麇集在一處,午后同乘汽車徑赴國會投票。
  賄選投票,票价初步确定5000元一張,所以付款辦法如何是很重要的。投票者怕白投這一張“神圣”的選票,而付款人又怕議員拿了錢不投選票。這個問題可以說很小,亦可以說很大。据12年9月20日《北京報》專訊報導內幕說:
  “各報連日記載甘石橋博物館日夜集議情形,多有出入。記者昨特走訪中立派某參議員,所得答述一一從耳聞目睹中來者,洵屬至确至近之真象。爰照錄以供眾覽:
  某參議員之言曰:外間所說某日某處會議,某等實無所見聞。甘石橋梁宅每夕均有百數十議員,車馬全集,所謂籌備主任王、熊、邊等,亦每夕必到。惟若輩除吞云吐霧,呼盧喝雉外,(甘石橋梁宅供客煙具共有二十余盤,麻雀扑克等賭具更多至不可胜數,每夕輸贏多在一万金以上,可謂豪賭矣。)并無其他協議事件之可言。有之則自十六、七兩日晚餐于袁家花園始。此兩日所延請者,皆保派所認為可以幫忙之議員,每夕分邀四五十人。而余适于次夕与會,是晚供具极菲陋,座客几不能下箸,且有蹙額者問有余菜否?庖人則以菜罄對,眾遂一哄而起。聚談時,熊炳琦首發言謂今夕商榷之事有二:
  (一)則請大家分擔責任。(二)則我輩辦事人盡酬報之力是也。關于第一項應請各省負責,諸君實行聯絡能出席大選分子,事前開列名單,臨時勸告如約出席。至報酬一節,不妨推開后壁說亮說,每人贈送五千元。其手績則擬用銀行存折,由受款人用一圖章作為存款取款之据。惟該印鑒不存于銀行,而存于我輩辦事人手中,待選舉有結果,辦事人將各印鑒送与銀行,各人存折上再蓋同一之圖章,即可赴行取款。現請先由各省負責,諸君分頭約集同情者,分組聯合,每組將印鑒匯齊送來,則事畢矣。
  言至此,王孝伯乃起為補充之言曰:外間謂弟輩辦事內部意見參差,皆系反對者挑撥作用,請諸君不必誤信流言。惟熊省長所述辦法,其中有應補充者,第一大選日應由各組首領邀集該組分子午餐,餐后即同乘汽車入場出席投票。各組首領所用之飲食車馬等費,自當如數撥付,斷不令負責人虧累。第二存款擬指定直隸省銀行,照銀行慣例,本系先付印鑒,現將印鑒暫存辦事人手中者,因期在成功后照付,万一初次未得結果,不得徑取故也。至各組人數,并不必限定多少皆可。至此王蘭亭又起而言曰:時机緊迫,希望于中秋節前開選,請于二十日晚再集會于此,匯報各組名單印鑒,以便進行。
  來賓中吳蓮炬起而發言,謂存款僅指定直隸省銀行數目太巨,恐不可靠,如能分存數行,更為周密。錢崇愷則曰:兄弟是直隸人,知直隸省銀行最悉,該行為直隸財政總匯机關,擔負有余,斷無意外,請大家放心云云。其時熊、王等已离座,与各私人酬答。所謂大選籌備之會議,乃又了一幕矣。
  二十日晚又在袁家花園宴集,斯夕之會,原為匯集各組員名單,暨各受款人印鑒而設,在大選派方面觀之,關系應极重要,乃遲至七時許,來賓僅有半數,而被邀之人,亦未聞有電話催促。熊潤丞、王孝伯兩人變未蒞止。座中主人惟王蘭亭、邊洁卿二人,來賓問以各省報告如何?答以尚未齊集,稍待一二日等空語。并協議之形式,亦未舉行。是則大選形勢之阻窒不通,暨辦事人之精神渙散,于此可以見矣。”
  票价容易,只要決定一個數目;付款方法最難,誰也不信誰。輿論又故布疑陣,挑撥离間,9月23日《北京報》登載的專訊就有這种含意:
  “大選派与羅漢團日日講价,故近日報章中緊要之消息,無非‘錢’字問題。几把一座北京城鬧得銅臭薰天,令人不可向邇。但總括雖為錢之一字,而分開尚有許多問題發生。如票价之為五千元、八千元、一万元各种之爭執一也;先付現款,后行投票,或先行投票,而后付款,或付款一部即行投票,二也;各政團首領競欲包辦,而其分子則恐權利有壟斷之弊,紛紛反對,三也。有此三种症結,故大選派雖渴望成功,仔團縱饞涎欲滴,亦只好暫忍饑渴,從長磋議。
  日來表面上所傳之先憲后選或憲選并進,雖空气甚形熱鬧,但一揭暗幕,無非在上述錢的問題之三种上做文章。王家襄等一派之變節,而有招致南下議員巧電之由來,吾人誠不能曲為之諱也。目下商略程度,大抵一、三兩項或較易于解決,最難者厥為第二項之先行付款,与先行投票問題。蓋其中不特原來在京豬仔之持為先決條件,即此次由南返京之議員,亦以此為惟一之著眼點。
  記者昨晤由滬回京之某議員,質以回京之故是否因貪票价而甘冒豬仔之名?某某答复頗有質直,謂我等此來确是為五千元之票价,此亦不必為君諱。因若輩歷年朘削,積產累累,如此儻來之物,非此絕無僅有之机會,又安能拔其一毫?惟我等有須聲明者,即金錢可以罷,而豬仔實不可以做。此語在君初聞必以為奇,不知所謂豬仔者,因其甘于賣身而得名,若得錢不賣身,又安能謂豬仔?故我等決計五千元之款,不能不要,但因此而出席投票,則万万不可能。蓋因得錢而賣身,不几自認為豬仔乎。雖此有類于過河拆橋,然取之于盜,不為傷廉。我等以為得錢是一事,投票又是一事也。我等預備金錢一到手,即當遷眷南下,即或被逼暫難离京,而外國飯店尚多,亦盡可為安身之地,將來仍當南下,貫徹初志,決不至因金錢而失身耳。即反直派方面,對于我等意旨,亦完全諒解,蓋借糧于敵,此反直派之計划者也。當我等過津時,曾以此意商于反直派某某等,彼甚贊成。故我等之回京,實非變節云云。
  記者按某議員之言,雖屬牽強,然亦可知由滬返京者一般之真意,与反直派之策略矣。聞大選派亦有窺破此計划者,誠恐空擲金于虛牝,故力持先投票后付款之議。此點爭執,恐無解決之望,而大選之前途亦從可知矣。”
  10月4日《北京報》云:
  “吳景濂与津保大選經紀人協議之結果,決定于五日開總統選舉會。前日(一日)津保各經紀人特宴各省議員,將以到者之多少,定大選前途之形勢。自下午一時起,至夜十一時止,每二小時一班,共分五班,各經紀人于事前曾直接或間接向各議員聲稱,此次与平常宴客不同,凡熱誠贊助者,務望光顧,否則同人等實無法辨別諸公態度云云。故是日到會者,确達四百余人,為從來所未有。惟宴會席上,除由主人方面報告現擬辦法及几句客套而外,并無其他特別情形可記。蓋此次宴會目的只在點名,京中各通信社報告,謂有何种會議,并指明系晚間七時,按之真相,實不如是也。
  支票自前日起實已開始發放每張五千元,支付銀行共有三家,以打磨厂大有銀行為最多。票上未填支付日期。三方約定,將來付款時,須由開票人補填日期,并加蓋一圖章,方能生效,而此項補填及加蓋手績,則必須在總統選出后三日履行,質言之,此項支票非總統選出,實即等于一廢紙也。故各議員對此承受態度尚不十分踊躍,不信任保定者,謂此項支票并不足保障;信任保定者,則謂不必有此支票,到將來再行領款,落得做個慷慨云云。聞持此种態度者數不在少,外傳謂領者已有六百余人,則大選派故造之空气耳。”
  “票价問題,以多方之磋商,析為分團分省或個人直接三种,經甘石橋長安飯店等分頭接洽,均已談有眉目。前日晚間,即在甘石橋簽發,聞到甘石橋領取支票者,截至昨晚有四百余人,其撥款之銀行為大有銀行、鹽業銀行等三家,簽字為‘洁記’兩字,支款數目及簽名騎縫三處均蓋有青色長圓木戳,內系‘三立齋’三字,有月份而無付款日期。聞普通者為五千元,其有特別關系者或一万元或七八千不等。今昨兩日即已有人持此支票往大有、鹽業等銀行照票,以定真偽。持有此票之議員,莫不欣欣有喜色,而主持賄選的王承斌,連日亦密令直隸財政廳長金某解款來京,分儲各行,以堅議員之信用。而一般腦筋靈敏之議員,以為前此提議原有儲諸外國銀行之要約,今皆改在本國銀行,能否靠得住,此時尚未能作數。兼以前此直派密議,本有選舉過后抹臉不認賬,犧牲一二銀行之傳說。此种實行賄賂之支票,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狀,將來能否作用,恐非至選舉過后,不能明白也。”
  賄選形勢,在12年10月4日急轉直下,這一天流會了44次的憲法會議開成,到會議員550余人,是自6月13日政變以后從來未有的盛會。由于憲法會議開成,4日下午吳景濂遂以總統選舉會名義發出通告:
  “啟者,茲定于十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時開總統選舉會,依法選舉中華民國大總統,特此通告。總統選舉會啟,十月四日。”
  550余人,与法定選舉總統的人數尚差30人左右,不過大選派認為另外還有五六十人已接洽好,這些人只出席大選會而不出席憲政會議。
  關于幕后的票价問題,由于王承斌等不分晝夜在安排,据說已在甘石橋俱樂部親領或代領支票的,至4日中午,已有576名,尚有十四五人不肯領錢,這些人均為蒙古王公豪富,他們都不重金錢,而要官職。据說另有多人住在天津,因為反直色彩太濃,卻對于5000元有興趣;他們和大選派接頭,准于開會當天到北京,投票后即領款,領款后即返天津,同時提出條件,不許將其姓名宣布。大選派樂觀地估計,投票選舉總統時,曹錕可得近600張票,預計超出583票之法定票數。
  眾議院為了選舉總統會,大加整理,4日下午秘書處加班布置,象坊橋一帶,軍警和保安隊加崗布置,警察且挨戶通知懸旗,慶祝選舉總統。秘書處并准備在選舉會這一天准備1000份午餐茶點,以免選舉人受饑渴之苦。至于安全方面,准備入場加以檢查,不但旁听人員須接受檢查,即議員中有問題的,也不客气,需要搜身。這當然是怕這個“堂而皇之”化了巨款投票的選舉會發生炸彈案。
  10月1日起,賄選的總部已經分別填送支票,有浙江籍的眾議員邵瑞彭取得支票后,就把它印成正反兩面,于10月3日向京師地方檢察廳告發,請依法偵辦起訴,并通電各省,揭露賄選經過,有賄賂的支票為證。北京的地方檢察廳在直系勢力范圍內當然無所作為,可是這一個行動也足以打擊大選,使之掃興。
  很多省份都對該省籍議員接受賄選支票的予以聲討,否認其代表身份,有的還宣布開除其省籍。
  不過賣身的議員則笑罵由君,收款由我。
  民國12年10月5日上午10時北京總統選舉會召開成功。開會時間原定10時,可是議員們闌闌珊珊,到齊時已經11點52分。吳景濂宣布開會,報告簽到人數計參議員152人,眾議員441人,共593人。出席人數585人,已足法定人數。于是推定檢票員16人,吳景濂并報告投票方法。下午2時正式投票,至4時完畢,當眾點票,結果投票總數為590張,曹錕得票480張,獲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其余得票人有:孫文33票,唐繼堯20票,岑春渲八票,段祺瑞七票,吳佩孚五票,王家襄二票,陳炯明二票,陸榮廷二票,吳景濂、陳三立、張紹曾、張作霖、陳遐齡、唐紹儀、汪兆銘、王士珍、谷鐘秀、譚延闓、盧永祥、李烈鈞、高錫、符鼐升、姚桐豫、胡景翼、歐陽武、嚴修各得一票。還有廢票12張,中有孫美瑤(臨城劫車案的匪首,受招安后為旅長)一票,“五千元”一票,“三立齋”三票。
  關于這一幕丑劇,北方報紙曾有詳細記載,特抄錄如下,以存真實:
  十月六行《北京報》云:北京之總統選舉會,經王承斌、吳景濂等极力拉攏之結果,昨日(五日)居然開成。曹錕以四百八十票之大多數(投票總數五百九十),于金錢支配下,裒然當選。以視民元之袁世凱,民五之馮國璋,均經決選,始能產出,尤為生色。金錢之魔力,誠可畏也。四日之夜,甘石橋之大選籌備机關,通宵達旦,活動不休,夜分門前猶有汽車六百余輛。該俱樂部中原有五大客廳,卒以來者過多,几無立錐之地,喧鬧終宵。支票計發出六百零數張,而大選派對于人數一層,始略為放心。五日晨內外城各大街商舖,即由警察挨戶勒令懸旗慶祝。順治門內外,十步一兵,五步一警,荷槍實彈,如臨大敵;國會街一帶,警備尤嚴。眾議院門前有營帳數座,是為軍警休息之地,制服軍警約有五六百人之多,私服暗探數亦如之。眾議院圍牆以外,配置軍警偵探之數,亦不亞于門前。軍警當局如王怀慶、聶憲藩、薛之珩、車慶云等,均親自蒞場,指揮監督,足見特別鄭重。旁听席中,亦有偵探數十人,往來監視。而女旁听席中,亦有女偵探,殊不能不令人歎服其戒備之周到也。
  吳景濂為大選元勳,又為選舉會主席,昨晨八時半左右,即驅車疾馳到院。沿途軍警舉手為禮,吳微點頭致意,其得意之色,雖車如閃電疾馳而過,猶令路人一望而知之。車旁附有警衛,自不至發生意外。吳到院,首命秘書廳查點今日有無請假議員,有者即以專函派人往迓,不來則又以同鄉或同党熱心大選之議員,專誠奉邀。吳之苦心,亦足以報曹錕特達之知矣。
  昨日旁听者之限制及搜查特嚴,入門者必得介紹議員對面,始准進入。男女來賓共約一百余人,議場東首操場搭蓋席棚四間,為旁听者休息之所,唯人多地狹,鵠立院中者不少。旁听者既入門便不能再出,故過午餐者,由院供給面包,以備充饑。按照規則在開票以前絕對不許旁听,其早晨到者直至下午三時始獲入旁听席,未免太無聊矣。……
  昨日簽到人數五百九十三人,實超過前日在京人數,其原因實由前晚(四日)由滬赶來者四人(本有十八人到天津,被截十四人);昨午由津乘汽車赶到者,又有十五人,聞此十五人先至“大中”公寓与直系要人接洽后,即到院出席。依前數日形勢觀之,出席人數似不至如此之多,嗣經調查結果,始知此次拆台最力之政學會議員竟有暗中北上投票者,而主張先憲后選之憲法研究會議員亦多臨机應變,棄憲言選,故出席者得超過法定人數十一人;又在京議員确實未出席者有五人,王家襄、劉以芬、黃元操,其余贛籍二人,邱珍、符九銘。又有周大烈者雖辭未准,亦未出席。王家襄因外間攻擊甚烈,故特缺席,以示避嫌。黃元操則以“心痛”二字請假,語頗雋妙。劉以芬之請假書原文如次:“敬啟者,先憲后選,為弟夙所主張,曾經布達,諒蒙垂察。邇者憲法會議已開成,地方制度,經過二讀,果能更盡一二日之力,至少亦可將重要部分,完全告成,然后再行定期大選,豈不兩全其美。乃偏急其可緩,致使垂成憲典,不免稽延,万一他日又生波折,誰尸其咎?弟以根本主張不符,本日選會,未便出席,特此陳明,敬祈鑒及。此上主席大鑒。劉以芬謹啟。”
  吳景濂于選出曹錕為總統后,當晚即以總統選舉會名義,咨達高凌霨等,其咨文云:“總統選舉會咨,十月五日,本會依大總統選舉法開選舉會,舉行大總統之選舉,列席人數五百九十人,曹錕得四百八十票,當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相應咨請攝政國務院查照可也,此咨攝政國務院。”
  同時又致電曹錕報告,原電云:“万急,保定曹大總統鑒,本月五日上午十時,依大總統選舉法開總統選舉會,舉行大總統之選舉,列席人數五百九十人,公得四百八十票,當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除即日由本會繼送當選證書外,先此電告,總統選舉會歌印。”
  一面并以個人名義,偕同張伯烈馳電致賀,以示殷勤。其電文如下:“万急,保定曹大總統鑒,十月五日,依大總統選舉法舉行大總統選舉,我公依法當選,中外騰歡,万姓仰戴,永奠邦基,造福民國,謹掬誠申賀,順頌鈞安。吳景濂、張伯烈叩。歌。)
  五日選出曹錕為總統后,高凌霨等即于下午六時在國務院開緊急會議,議決三事:(一)以國務院名義,將新總統當選票數,通電各省區知照。(二)推袁乃寬代表全体閣員,赴保定歡迎新總統。(三)責成內務部籌備新總統就職典禮。又公府指揮處、侍從武官處及禮官處官兵人等,計共一百余名,昨晚已會同外交部,預先選定嫻熟各國言語文學之參事司長,乘專車赴保,歡迎曹錕入京就職,并招待賀客,吳景濂亦定日內親赴保定,致送當選證書,并向曹錕表功云。
  同日《北京報》又云:昨日總統選舉居然成會矣,曹錕居然當選矣。預制之證書以蜜色綾為邊,古錦為套,以桐木為匣,居然于今日上午從兩院秘廳選一好書手,敬寫曹名,定于晚間送保矣(一說吳親往,一說張伯烈往,現尚未決)。大選籌備人已邀約各代表,今晚赴保歡迎矣。昨日閣議決定各部院各派一二人,會同禮官處籌備的職典禮矣,曹之喜可知,直派之喜可知,而反直派拆台派數月之忙,未免目前暫告失敗,今日直派机關各報特別標明合法當選,蓋意欲以此四字抵制反對派也。
  此事之急轉直下,蓋有兩因:(一)奉浙西南通電已出,籌備諸人認定不疾速辦好,則夜長夢多,將有變局,必赶于數日內做成。(二)吳佩孚勘陷兩電,反對眾院延長任期,其中扼要之語,即謂雙十節前合法當選,可無話說,一過雙十節不必選舉。高吳諸人本以延任事請示保洛,原不欲公布,而吳氏兩電則反有促成之作用。一可以公布延任,為如期選舉之交換品。故四日午間議員方面包圍催促,而次日選舉亦同時确定,此中交涉,吳景濂而外,駱繼漢之力為多。二因吳氏謂過雙十則不要選,津派諸人遂認雙十以后吳氏別有辦法,彼等籌備之功,將付流水,不可不赶緊辦好,以間執吳口,此三十日以后,紅羅厂、大甜水井、小麻線胡同、兵馬司迭次密商之結果,而于甘石橋見之實行者也。
  諺云“有錢能使鬼推磨”,矧在見金夫不有躬之議員,派人南下拉人,又加以蘇督之協助,當然議員多有北上者。票价名為五千元,然實為起碼數,有八千者,有一万者,所簽支票,自邵瑞彭舉發之大有銀行以外,有鹽業、有勸業,并聞有特別者則為匯業麥加利之支票。所簽之字,洁記(邊洁卿)以外,尚有蘭記(王蘭亭)、秋記(吳秋舫)、效記(王效伯)等。本月二三兩日,頗有議員持票至銀行對照者,然自邵瑞彭舉發,而三四兩日之夜,甘石橋大著忙,將前發支票收回,另換其他式樣之票,以不示人不漏泄為條件,且聞已書明日期。至于昨日上午,直派議員四出拉人,亦有付現者,又有五千元以外增价者,并聞對于前拆台而昨出席之議員,許以投票自由,票价照付。而兩院員役,由秘書長以至打掃夫,各另給薪工兩月,由吳景濂發出,共八万元,以為犒賞,此賄選之大概情形也。
  昨日選舉會之表面情形,各報已載,茲不贅。但此外有可述者,則北起西單南至宣外大街,三步一警,五步一兵,又有整隊巡行之保安隊。象坊橋則自東口至西口,軍警夾道排隊,上午十一時后,即斷絕交通,非赴會者不許通過。城堞上遍立了望之兵,眾院門前,遍張天幕,無論議員參觀人,均准入不准出,入必搜檢,女賓用女探為之,惟公使閣員及保津要人不搜。對于議員則備餐兩頓(實只吃一頓,因四時半已畢也)。并在眾院隔壁之“大中”公寓,設煙榻四,煙槍八,有癮議員得向吳景濂領通行證,于軍警監視之下往吸,而“大中”公寓則除吸煙外,更有一大關系,即甘石橋長安飯店之机關,臨時移設其中,閣員全体、津保要人全体,自上午九時始,即至其中,發號施令,指揮一切也。
  昨日之會,与四日之憲會,連屬而來。四日憲會已于二日議定,由議員二十三人分頭請不出席者到會,且于出席者,每人給額外津貼二百元,故四日得以成會。昨日暗約不定時開會,足數為度,計包雇汽車數十,有人于午前八時過石駙馬大街三號門首,曾見停有三輛,即吳蓮炬等拉客之車,十時以后,分頭拉人,計臨時出發者三十余,各拉一二人回。出時吳景濂親簽通行證,其事由為請人二字,以愚所聞,曾大索王家襄、符鼐升不得,鄭人康于午后二時車載盛時、陳家鼎二人來,而抱病之張佩紳、廖宗北、梁善濟、易宗夔、則以榻舁至,易不能入場,即持票至場后請其自寫,此拉人之情形也。
  簽到人數,六百有零,出席者五百九十,此中有無不實不盡,非局外所能知。吳景濂于甫散會時,即囑將簽到簿密鎖柜中,嚴戒秘廳人員不許漏泄,簽到處及會場執事職員,均先期派定,未派者不許在側,而簽到處有許多大選派議員圍繞之,有某議員語人,在場人數大約不缺,惟我于同院人之面目不盡熟悉,是否一一正身,則不能出結云云。簽到處曾哄數次,參眾各有蒙古議員一人,非其人本身,經某蒙古議員指出;山西議員某到,亦經人指出非本人;江西某議員代同鄉鄒某簽到,亦經同鄉指出。自彼等言之,可謂异常認真,然此外有無未指出者,則不敢知矣。
  昨日之未出席者,《晨報》所載為王家襄、黃元操、劉以芬及贛籍二人(其一即符鼐升),但聞王正廷、張我華、焦子靜等亦未出席,有蘇齊運來之議員三十四人,由浦口特挂專車,預定四日夜一時半到京,但專車到津時,下車者三十人,迄昨晨未來。聞其中蘇籍議員楊擇、朱溥恩中途脫逃,此逸話也。反直派之活動,昨已無所聞,然前日尚有四千六百元代价之說,但聞拆合之運動者昨固未出席,而連日受暗探之監視甚烈,昨日東交民巷各口,均排列軍警,華人出入,异常注意,意者台之不能拆,其以此乎。
  至于會場之檢票員,則大有問題,議員人名之簽筒,吳景濂特派專員數人司之,密藏議場后圓樓中,昨日由眾院秘長鄭林抽簽,其抽出者皆大選派要人,絕無南下复歸者。惟曾抽出參院呂志伊、眾院李肇甫,其人皆不在京,改派兩人仍大選派重要分子,說者謂此中大有手法也。檢票之時,十六人圍守,他議員不得上前,廢票十二張,內容更無能窺見者矣(十月六日下午一時)。
  同日《北京報》大選拾零云:大選形勢經經紀人之拚命奮斗,一部分拜金議員貿然來歸,自命制憲派諸人亦犧牲主張,于四日憲會告成后,當晚即下苦功,召集各政團會議,決定翌早(五日)十點鐘大選。一方面發出通知書,一方面鑒于前次流會,更漏夜為縝密之布置,東西車站及各緊要道口,因防議員出京起見,四日憲會散后,即分布便衣軍警防阻,是晚及次早,曾有少數議員欲微服离京,均被截回。眾院附近更張天幕六個,院內外均加臨時汽燈,准備日以繼夜,非達到目的不已。大選當局与攝政閣員复包賃眾院左側大中公寓,組設大本營,臨時安置電話多具,議員方面除特种關系者自由出席外,其他即由有關系之議員暨軍警各一,乘汽車分途為拂解式之迎接,自十點鐘以至下午一點鐘,汽車尚滿街飛跑,好在預約之安系議員袁振黃等十余人,适于是時乘汽車赶到,(此輩約定投票領款后,即行离京,不宣布姓名。)然一次兩次延長時間,仍不足法數,又為最后之搜索,雖病人亦用軟床抬入院內休息室,其中凡屬著名之反直派,迎到后必令先入大本營,与大選當局見面,略談數語,而后入院,是殆當局要預留印記。然因此种种,直至下午二點半鐘始湊足五百八十五人,宣布開會投票。是日本許人旁听,各界男女前往參觀者尤眾,新聞記者另有招待室,但在開票前既不許入場,又不准出院,議員諸人雖亦同被困在院內,究竟有午餐茶點,旁听人則只給兩個面包果腹,正爾嗟我歎互怨触霉頭間,會場宣布開票,旁听人乃紛紛入場參觀。
  昨日大選成功,固得力于金錢与手術,然反直派其初亦曾准備最后之拆台,東交民巷之六國飯店,御河橋旁之北京飯店,均設有机關。自六千元開盤以至一万元收盤,并先付半數現款,議員前往交易者,固多至五十余人。然以前歷次憲會拆台用款既多,臨時后方接應未曾赶到,且以直派用意甚深,直至前晚始發通知書。一方又复揚言將展至八日大選,以是大受影響。第一批交易之三四議員,雖得著實惠,后來者無以為繼,乃為直派所羅致,大拆台計划,遂歸失敗。但据直派中人云,邵瑞彭騙得支票出頭控告后,郵局檢查員曾檢出姚震、李思浩致邵一函,囑令竊取大選議員名冊,許以四万元酬勢,當局聞此,擬据以加緊通緝姚李云。
  又《字林西報》北京6日通信云:當大選之時,當局檢查電報极嚴,防止描寫實況之新聞漏出北京。凡有報告大選形勢不穩及各方反對大選,各地軍事行動,与夫行賄情形之電報,一概不准拍發。据多數人傳說,郵件亦受同樣檢查,但猶未能證實,其他事務,當局亦無一不取防范手續,以求大選之最后胜利。
  議員在未投票以前,無一付以現款,僅与以支票一紙,平均每人五千元,由各政團領袖經手辦理,此等多數領袖,每人得一万元,但聞議員中之無能者,所得并有不滿二千元者。据院秘書之說,不愿受賄之議員,亦有出席者,其數不滿二十人。當選日之上午,拒絕受賄投票者甚眾。乃選派人物以甘言誘惑,婦女借以勸誘,結果議員之由其妻妾女友帶領到院者,計有數十人。院內外軍警受吳景濂之指揮,禁止入院議員复行出院。据一議員言,大選經理人當時准備,如第一次投票,議員中有不依其辦法投票者決以強力維持法定人數,至三十六小時之久,務使曹錕產出而后已。
  至各車站方面,均密布便衣警探,凡議員欲于是時乘車离京者,則遽使人上前揪扭,誣以逃債,軍警然后借端干涉,兩造帶入警所。至此乃由人向議員勸說,授以支票,用雇妥之汽車或馬車,載往議院投票。是故院前馬車汽車之擁擠,尤為歷來所罕見。至有不愿直接得款之議員則以顧問等職餌之,昨日有參議員對記者言,其友曾絕對拒絕款項,其初態度甚為激烈,后因勸說結果,情愿受月薪四百元之顧問等職,放棄良心主張,當由雙方約簽條件,乃此議員竟開出七人姓名,均要求与以四百元月薪之顧問,談判重复決裂,次日接洽者复至,仍直捷以五千支票作為投票之代价,該議員懊喪之余,欣然承受,而交易乃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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