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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經營“家天下”


  至1950年6月份,解放軍人數已經達到540万的龐大數字。隨著大規模戰爭的結束及經濟建設的需要,除了保證有足夠的力量解放台灣、西藏,鞏固國防及鎮壓反革命,經毛澤東批准,准備在1950年下半年复員140万人,使部隊保留400万兵力。
  此時,發生了朝鮮戰爭,金日成的部隊和李承晚的部隊在三八線激戰。駐日本的美國遠東軍總司令麥克阿瑟兼任朝鮮戰場聯軍總司令。6月25日,蔣介石收到麥克阿瑟從東京發來的急電,詢問蔣能否派一個軍赴朝作戰。蔣介石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出兵赴朝問題,并通過了出兵朝鮮的決定。蔣介石拍板出兵后,立即向李承晚馳電聲援,其中包括派遣主力52軍附加第13師共3.3万人出兵朝鮮,准備經空中和海上將部隊運到朝鮮戰場。
  台灣當局的“外交部長”葉公超授意駐美“大使”顧維鈞及在美文化名人胡适赴白宮拜會杜魯門總統,面交了蔣介石向杜魯門建議派52軍馳援南朝鮮的電報副本,以示台灣方面的誠意。
  杜魯門召集美國軍事与外交的高級官員會議,國務卿艾奇遜提出了經國務院与國防部官員討論的對朝鮮戰爭的3項建議:(1)向南朝鮮運送軍援計划外的武器裝備;(2)動員空軍掩護美國僑民撤退;(3)命令駐菲律賓的第七艦隊向北移動,以阻止中共軍隊進攻台灣。并希望第七艦隊實行雙向封鎖,阻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攻擊。艾奇遜認為蔣介石詭計多端,居心叵測,只是想達到要美援的目的。
  艾奇遜勸阻了杜魯門不要讓蔣介石的軍隊卷入朝鮮戰爭。他說:“接受蔣介石的軍隊就有把中共引進朝鮮或者台灣的危險。此外,蔣介石如果派軍隊到朝鮮,勢必會削弱保衛台灣的能力,共產党人就會乘虛而入,迫使美國在干預朝鮮的同時決定是否干預台灣。”
  美國三軍參謀長們也明确表示避免蔣介石卷入。此外,已經開始中英建交談判的英國表示,不能和台灣軍隊一起并肩作戰。美國權衡利弊,也只能采取取英舍蔣的方案,拒絕了蔣介石的援軍。
  6月27日,杜魯門政府下令第七艦隊進入中國台灣海峽。兩天后,第七艦隊的6艘驅逐艦、兩艘巡洋艦和一艘運輸艦,開始在台灣海峽巡戈。7月,美國又增派13航空隊常駐台灣。
  蔣介石派兵參加朝鮮戰爭,其目的是直言不諱的:他期望通過赴朝作戰,就可以從北朝鮮進攻東北,或者在東南沿海開辟第二戰場,實現其反攻大陸的如意算盤。蔣介石提出的出兵建議無效后,于1950年8月又通過麥克阿瑟,提出派1.5万人的“志愿軍”的名義入朝,結果又遭到美國拒絕。美國認為起用國民党軍隊只能有一點表面价值,卻會遭到英國等盟國強烈反對,還有引發同中國的全面戰爭的危險,所以認為,即使暫時無兵可派,也不能引蔣入朝。當蔣介石第3次提出出兵朝鮮的時候,杜魯門卻越來越清楚地看清了蔣介石參戰的用心,是在于挑起美國和新中國之間的大戰,因此杜魯門不能讓蔣介石通過出兵朝鮮來達到其企圖。最后,杜魯門不但拒絕了蔣介石出兵的要求,還干脆以指揮權調整的名義,把朝鮮戰爭与台灣問題截然分開。蔣介石為此對杜魯門抱怨甚深。
  為配合美帝國主義發動的侵朝戰爭,蔣介石發出“反攻大陸”的瘋狂叫囂,在台灣孤島發起了所謂“國民党改造運動”。蔣介石強調,改造國民党是救亡圖存的唯一途徑,首要的任務是檢討過去,反省缺點,必須從痛苦經驗中尋求教訓,以沉重的心情贖罪。在消极方面,要檢討過去的錯誤,反省自己的缺點:(1)要把失敗主義的毒素徹底肅清;(2)要把派系傾軋的惡習痛切悔改;(3)要把官僚主義的作風切實鏟除。在積极方面,首先要确定國民党的組織原則和工作方向。
  國民党中央“改造委員會”于1950年9月1日宣布《本党改造綱要》,同時宣布“現階段政治主張”,提出所謂的“4大主張”:
  (1)堅持反共抗俄戰爭,恢复“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完整。
  (2)實行民生主義的社會經濟措施。主張配合國家建設計划,使一般民眾不受壟斷投机的操縱,各行各業者有均衡合理發展的机會;國營企業應加整頓,民營企業應加扶植,以求生產的加速增進,對外貿易盡量發展;更主張歷行所得稅、遺產稅、財產稅,以平均社會的財富。
  (3)完成三民主義的民主政治。主張本著“憲政”的精神,貫徹為民主政治而奮斗的決心,保障人民基本自由,推行地方自治,為民主政治樹立堅實的基礎。
  (4)積极准備“反攻大陸”。
  國民党“改造運動”的重點是党員歸隊和党員整肅。
  1950年9月29日,國民党中央“改造委員會”發布《党員歸隊辦法》,號召党員歸隊。國民党敗退台灣之初,只見党部,不見党員,組織系統完全渙散。掀起党員歸隊運動后,辦理党員歸隊,使脫离組織的党員再度納入組織,并趁此机會清除所謂的“動搖腐化、信仰不堅定分子”。
  國民党整肅也有標准,根据《改造綱領》的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為整肅對象:
  (1)有叛國通敵之行為者。
  (2)有跨党變節之行為者。
  (3)有毀紀反党之行為者。
  (4)有貪污瀆贓之行為者。
  (5)生活腐化,劣跡顯著者。
  (6)放棄職守,不負責任者。
  (7)信仰動搖,工作弛廢者。
  (8)作不正當經營,以取暴利為目的者。
  國民党員整肅的程序,初步以小組為基本單位,互相檢討。對被檢舉人應作調查,被檢舉人可提出申辯,并將檢舉書、答辯書及調查報告,逐級轉呈國民党中央核定。干部的整肅,由其所任職務單位的“改造委員會”或區党部及小組辦理。干部的整肅,即可由下而上,也可由上而下進行。
  在“整肅運動”的同時,“國民党中央改造委員會”指導各級組織進行層層“改造”,重建國民党的各級党部和組織系統。其党的組織,在小組之上,便是區党分部及縣(市)、省等地方党部。地方党部直接与當地民眾接触,參予地方公職人員的選舉与地方自治的推行。除省、市、縣等地方党部之外,又有職業党部及知識青年党部和海外党部。
  國民党改造運動的另一個重點,是協調党政關系与開展民運社調工作。關于党政關系,其基本精神是:以主義制定政策,以政策決定人事,以組織管理党員。并規定:在民意机關如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以及省、縣議會、鄉鎮民代會,保民大會中建立党團或党部,而在政府机构如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省、縣政府、鄉、鎮公所中,則成立党員的政治小組,原則上實行党政分開。關于民運工作,則向國民党全体党員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口號,如號召党員“深入民眾,使党的政策能代表民眾利益,党員能為民眾利益而奮斗,藉以鞏固党在民眾中之組織与領導”等等,并制訂了“中央民運工作會報簡則”,提出國民党的“民運工作”實施措施:
  (1)為廣大農民利益而努力。
  (2)為廣大勞工利益而努力。
  (3)妥善照顧“全國”青年。
  (4)提倡女權,團結“全國”婦女。
  國民党在改造過程中還提出“溝通全党思想,發展群眾路線”,開展“社會調查”等任務。
  1952年2月,國民党又掀起了所謂的“反共抗俄總動員運動”,發表了《反共抗俄總動員運動綱領》,其主旨是所謂“聯合党、政、軍3方面的力量,發揮全國人力、物力,建設台灣基地,俾早日光复大陸,爭取反共抗俄戰爭的胜利。”
  為促進“總動員”運動的實施,分別大力推行經濟、社會、文化、政治4大“改造運動”。“經濟改造運動”的主要內容是加強互助合作,調整經濟結构、維持幣值穩定、保障投資安全、促進勞資合作、發展出口創匯、厲行增產競賽等;“社會改造運動”則主要是轉變社會風气、培養“民主法治”習慣、厲行戰時生活、加強民眾組織等;“文化改造運動”主要是進行“青年救國運動”,籌組“青年救國團”,創造三民主義的“新文化”等活動;“政治改造運動”則包括實行行政三聯制、充實地方自治等政治方面的“改革”。
  國民党的“改造運動”,從表面上看,大有“脫胎換骨”
  的气勢。歷時2年又3個月的改造活動,在蔣介石看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通過“改造運動”,重新整頓了國民党的組織,穩定了國民党的內部,并相對擴大了國民党的社會基礎。國民党在“改造”運動中吸收了大批所謂“愛國的革命分子及优秀青年入党”,又從本地人口中吸引新党員,增加了党員人數,特別是知識分子党員的比例大幅度增加,給國民党充實了一定的新生力量。1951年國民党知識分子党員占61%,農民党員占37.7%,而30歲以下的青年党員占41%,初步實現了國民党的知識化和年輕化。同時,有計划地訓練了國民党的高、中級干部,确定了各級党部的監察制度等。
  蔣介石通過“改造運動”,對國民党加強了控制。其腐敗混亂的情況有所改變,在島內民眾中的聲譽也有所好轉。由于強化了組織,國民党對島內的統治能力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在“四大改造運動”中貫徹實行的經濟、文化、政治,社會各方面的方針、政策,初步确定了台灣社會經濟及政治發展的方向。然而,國民党在本質上仍未發生任何變化。
  1952年10月,國民党“七大”召開,蔣介石連任總裁,陳誠、蔣經國、張其昀等32人為中央委員,陳誠、蔣經國等10人為中央常委。同時,設立國民党中央評議委員會,一批失去權勢的國民党元老何應欽、于右任、閻錫山、胡宗南、陳濟棠等48人被任命為評議委員。
  隨著美帝國主義在朝鮮戰爭中的失敗,蔣介石集團“反攻大陸”最終成為泡影。但通過“改造運動”,蔣氏家族在台灣的統治逐漸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格局。蔣經國為首的“太子系”逐漸崛起,成為台灣“政壇”最有潛力的政治集團。
  蔣經國1910年3月生,是蔣介石的長子。1925年進入莫斯科中山大學,之后滯留在蘇聯13年。1937年回國,出任江西省政府保安處副處長,1938年6月加入國民党。“改造”之初,蔣經國只有12年党齡,便被蔣介石委任為“中央改造委員”。在“七大”會上,他又當選為中央常委,進入國民党組織最高權力階層。
  蔣經國“太子系”的班底是“三干一俄”。“三干”是指他擔任贛南專員時的干部如王升等,戰干團的學生以及1952年開辦政工干校的干部;“一俄”則是指留俄時的同學。在“三干一俄”中,贛南時的干部和戰干團的學生位卑名微,“一俄”則為蔣介石所忌諱。政工干校蔣經國則下了大力經營,儼然是他的黃埔,“太子系”門生多出于此。
  1952年10月,“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宣告成立,蔣介石兼任團長,蔣經國任主任。“救國團”是三青團的借尸還魂,是國民党的預備隊,而蔣經國則利用“救國團”作為培植私人政治資本的工具。
  無論是中央“改造委員”,還是中央常委、“救國團主任”,都是明是一盆火;而蔣經國的權力,遠超過其公開的職銜,又暗是一把刀。他以“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調查官兵思想行為,監察官兵思想,檢舉動搖分子,實權超過三軍統帥;又以“總統府机要室資料組”名義,操縱台灣特務机构,逐步掌握台灣的特務情治系統,其權力凌駕于一切行政權之上。
  蔣經國在國民党組織系統內的地位迅速上升,為日后蔣經國的上台,實現蔣介石的“家天下”作了組織准備。
  既然“改造”的意圖是重新分配統治權力,調整上層統治結构,就難免充滿著人事傾軋的意味,雖然元老派大都已經降伏,然而國民党內新起的政治勢力卻并不都一心情愿地拜伏在蔣氏父子的腳下。集權的背后,反抗獨裁、向往民主的思潮,逐漸在孤島內外知識分子階層興起。于是,便發生了“吳國楨事件”和“孫立人兵變案”。
  吳國楨1903年出生在湖北,1926年獲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博士學位,次年歸國,歷任國民党政府外文部秘書、科長、副司長、湖北省稅務局長、漢口地政局長、財政局長,1932年任蔣介石侍從室秘書,不久改任江西鹽務、漢口市長、重慶市長,1942年改任外交部政務次長、國民党中宣部副部長、上海市市長。吳國楨頗具才干,為蔣介石所賞識。又獨得美國政府青睞,于1949年12月擔任了台灣省“主席”。當時,蔣介石要吳接替陳誠台灣省主席職務時,吳國楨謙遜地說:
  “陳誠將軍不是做得很好嗎?最好由俞大維擔任,較為和陳合作。”
  蔣介石說:“你很恰當,我要你今后全力爭取美援。”
  吳國楨就任“台灣省主席”的當天晚上,便舉行記者招待會,提出4點施政綱領:(1)徹底反共,密切配合軍事;(2)努力向民主途徑邁進;(3)推進民生主義,為人民謀福利;(4)實行地方自治,發揚法治精神。他宣布起用台籍人士。
  吳國楨認為蔣介石慘受大陸失敗之教訓,已銳意改革,故敢冒死犯險,竭智盡忠,以圖報效。于是刷新吏治,厲行改革。一時間,台灣省“政局”也有些可觀之處。他自恃有美國人作后台,有時難免恃寵而驕,同到處抓權的蔣經國發生沖突。
  吳國楨同小蔣的不快可以追溯到1948年。那時吳任上海市長兼經濟督導員,蔣經國奉命赴滬任經濟副督導員,他用鐵腕手段,全面打擊投机商人,同吳發生意見分歧,引起正面沖突。吳國楨從經濟的觀點出發,認為用高壓的政治手段,無法解決經濟問題。吳親赴南京,向老蔣力諫,剖陳利弊。小蔣則堅持“一路哭不如一家哭”的信念,認為只要爭取上海民眾的通力合作,施用鐵腕手段,通貨膨脹是可以控制住的,然而“揚子案”的風波,把小蔣那份聲威志气一掃而光。“只打老虎,不拍蒼蠅”變成了“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小蔣以失敗告終,乘興而來,落荒而走。
  到了台灣,蔣經國身為“太子”,“中華民國”當有其一半,而且以情治特務頭子的身份,到處插手,凌駕于一切軍政要員之上。吳國楨又是“難得糊涂”的角色,不愿意裝聾作啞。于是,吳蔣潛在的矛盾逐漸表面化,沖突不斷升級,形同水火。
  蔣、吳沖突的焦點,首先在軍事与治安權上。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司令一職,循例由省主席兼。陳誠任省主席時,因不能分出精力來兼管,一切都委諸副司令彭孟緝等去全權處理。吳國楨接任省主席,也兼任保安司令,但不得不因襲陳誠的舊規,保安司令部的事,基本上無從插嘴,而獐頭鼠目的彭孟緝早已投效到蔣經國的麾下,同蔣經國互通聲气,听其驅使,不把他的頂頭上司吳國楨放在眼里。
  特務机關毫無法制而言,抓人無正當手續,往往公民失蹤,家屬無法知道,就連吳國楨這位保安司令也茫然無知。于是他向蔣介石建議:任何机构不通過保安司令部,禁止隨意抓人。逮捕后14天,一定要釋放或起訴,然而蔣經國、彭孟緝根本不理睬。1950年某天,“省政府”召開資源方面的會議,有人報告台灣火柴公司總經理王哲甫被捕,抓人的又是省保安司令部。會后,吳國楨召見副司令彭孟緝,令其查明原委。
  原來台灣火柴公司的總公司原設上海,上海解放后,董事長吳性栽留在大陸,于是保安司令部將吳列為“附匪商人”。吳在大陸從事電影事業,拍攝了一部《民國40年》的影片,其中有對國民党、蔣介石諸多“詆毀失敬”之處。蔣經國通過情扳机關獲悉,勃然大怒。然而無奈吳性栽何,于是下令徹查台灣火柴公司,逮捕王哲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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