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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三十二 樊宏陰識列傳 第二十二


  *宏子鯈族曾孫准識弟興*

  樊宏字靡卿,南陽湖陽人也,世祖之舅。其先周仲山甫,封于樊,因而氏焉,[一]
  為鄉里著姓。父重,字君云,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曒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余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二]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貲至巨万,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縣中稱美,推為三老。年八十余終。其素所假貸人閒數百万,遺令焚削文契。責家聞者皆籩,爭往償之,[三]諸子從□,竟不肯受。

  注[一]樊,今襄州安養縣也。
  注[二]酈元水經注曰:“*(湖)**[朝]*水支分,東北為樊氏陂,東西十里,南北五里,亦謂之凡亭。陂東樊氏故宅,樊氏既滅,庾氏取其陂,故喭曰:‘陂汪汪,下田良,樊氏失業庾氏昌。’”其陂至今猶名為樊陂,在今鄧州新野縣之西南也。
  注[三]責音側界反。
  宏少有志行。王莽末,義兵起,劉伯升与族兄賜俱將兵攻湖陽,城守不下。賜女弟為宏妻,湖陽由是收系宏妻子,令出譬伯升,宏因留不反。湖陽軍帥欲殺其妻子,長吏以下共相謂曰:“樊重子父,禮義恩德行于鄉里,雖有罪,且當在后。”會漢兵日盛,湖陽惶急,未敢殺之,遂得免脫。更始立,欲以宏為將,宏叩頭辭曰:“書生不習兵事。”竟得免歸,与宗家親屬作營燎自守,老弱歸之者千余家。時赤眉賊掠唐子鄉,多所殘殺,欲前攻宏營,宏遣人持牛酒米谷,勞遺赤眉。赤眉長老先聞宏仁厚,皆稱曰:“樊君素善,且今見待如此,何心攻之。”引兵而去,遂免寇難。
  世祖即位,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次三公。建武五年,封長羅侯。[一]十三年,封弟丹為射陽侯,[二]兄子尋玄鄉侯,族兄忠更父侯。十五年,定封宏壽張侯。
  十八年,帝南祠章陵,過湖陽,祠重墓,追爵謚為壽張敬侯,立廟于湖陽。車駕每南巡,常幸其墓,賞賜大會。

  注[一]長羅,縣名,屬陳留郡,故城在今滑州匡城縣東北。
  注[二]在射水之陽。水經注曰:“沘水西南流,射水注之,水出射城北。建武十三年,封樊重少子丹為射陽侯,即其國也。”案臨淮郡別有射陽縣,疑遠,非此地也。
  宏為人謙柔畏慎,不求苟進。常戒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吾非不喜榮埶也,天道惡滿而好謙,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一]保身全己,豈不樂哉!”
  每當朝會,輒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帝聞之,常□騶騎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宏所上便宜及言得失,輒手自書寫,毀削草本。公朝訪逮,不敢觿對。宗族染其化,未嘗犯法。帝甚重之。及病困,車駕臨視,留宿,問其所欲言。宏頓首自陳:“無功享食大國,誠恐子孫不能保全厚恩,令臣魂神籩負黃泉,愿還壽張,食小鄉亭。”帝悲傷其言,而竟不許。

  注[一]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人道惡盈而好謙”也。
  二十七年,卒。遺□薄葬,一無所用,以為棺柩一臧,不宜复見,如有腐敗,傷孝子之心,使与夫人同墳异臧。帝善其令,以書示百官,因曰:“今不順壽張侯意,無以彰其德。且吾万歲之后,欲以為式。”賻錢千万,布万匹,謚為恭侯,贈以印綬,車駕親送葬。子鯈嗣。帝悼宏不已,复封少子茂為平望侯。[一]
  樊氏侯者凡五國。明年,賜鯈弟鮪及從昆弟七人合錢五千万。

  注[一]平望,縣,屬北海郡,故城在今青州北海縣西北,俗名平望台也。
  論曰:昔楚頃襄王問陽陵君曰:“君子之富何如?”對曰:“假人不德不責,食人不使不役,親戚愛之,觿人善之。”[一]若乃樊重之折契止訟,其庶几君子之富乎!
  分地以用天道,實廩以崇禮節,[二]取諸理化,則亦可以施于政也。与夫愛而畏者,何殊閒哉![三]

  注[一]假貸人者不自以為德,不責其報也。食善人者不使役之,故觿人稱善也。
  說苑曰楚王問庄辛之言也。
  注[二]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
  注[三]左傳曰:“是以其人畏而愛之,何殊閒哉!”言不异也。閒音古莧反。
  鯈字長魚,謹約有父風。事后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毀病不自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饘粥。[一]服闋,就侍中丁恭受公羊嚴氏春秋。[二]建武中,禁网尚闊,諸王既長,各招引賓客,以鯈外戚,爭遣致之,而鯈清靜自保,無所交結。及沛王輔事發,貴戚子弟多見收捕,鯈以不豫得免。帝崩,鯈為复土校尉。[三]

  注[一]饘,糜也。
  注[二]嚴彭祖也。
  注[三]复土校尉主葬事,复土于壙也。
  永平元年,拜長水校尉,与公卿雜定郊祠禮儀,以讖記正五經异說。北海周澤、琅邪承宮并海內大儒,鯈皆以為師友而致之于朝。上言郡國舉孝廉,率取年少能報恩者,耆宿大賢多見廢棄,宜□郡國簡用良俊。又議刑辟宜須秋月,以順時气。顯宗并從之。
  二年,以壽張國益東平王,徙封鯈燕侯。[一]其后廣陵王荊有罪,帝以至親悼傷之,詔鯈与羽林監南陽任隗雜理其獄。事竟,奏請誅荊。引見宣明殿,帝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欲誅之,即我子,卿等敢爾邪!”鯈仰而對曰:“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義,‘君親無將,將而誅焉’。[二]是以周公誅弟,季友鴆兄,經傳大之。[三]臣等以荊屬托母弟,陛下留圣心,加惻隱,故敢請耳。如令陛下子,臣等專誅而已。”[四]帝歎息良久。鯈益以此知名。
  其后弟鮪為子賞求楚王英女敬鄉公主,鯈聞而止之,曰:“建武時,吾家并受榮寵,一宗五侯。[五]時特進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六]但以貴寵過盛,即為禍患,故不為也。且爾一子,柰何棄之于楚乎?”鮪不從。

  注[一]燕,縣名,屬東郡。
  注[二]公羊傳之文也。將者,將為弒逆之事也。
  注[三]周公之弟管、蔡二叔,流言于國,云周公攝政將不利于成王,故周公誅之。左傳曰:“周公殺管叔而□蔡叔,夫豈不愛,王室故也。”杜預注曰“□,放也。”又曰,魯庄公有疾,叔牙欲立慶父為后,牙弟季友欲立公子般,友遂鴆叔牙殺之。公羊傳曰:“季子殺母兄,何善*(其)**[爾]*?誅不得避兄,君臣之義也。”上□音薩。
  注[四]專謂不請也。
  注[五]謂宏封長羅侯,弟丹射陽侯,兄子尋玄鄉侯,族兄忠更公侯,宏又封壽張侯也。
  注[六]宏為特進。
  十年,鯈卒,賵贈甚厚,謚曰哀侯。帝遣小黃門張音問所遺言。先是河南縣亡失官錢,典負者[一]坐死及罪徙者甚觿,遂委責于人,以償其秏。鄉部吏司因此為奸,鯈常疾之。又野王歲獻甘醪、膏□,[二]每輒扰人,吏以為利。鯈并欲奏罷之,疾病未及得上。音歸,具以聞,帝覽之而悲歎,□二郡并令從之。

  注[一]典謂主典,負謂久負。
  注[二]醪,醇酒,汁滓相將也。
  長子汜嗣,以次子郴、梵為郎。其后楚事發覺,帝追念鯈謹恪,又聞其止鮪婚事,故其諸子得不坐焉。
  梵字文高,為郎二十余年,三署服其重慎。[一]悉推財物二千余万与孤兄子,官至大鴻臚。

  注[一]三署解見和帝紀也。
  汜卒,子時嗣。時卒,子建嗣。建卒,無子,國絕。永宁元年,鄧太后复封建弟盼。盼卒,子尚嗣。
  初,鯈刪定公羊嚴氏春秋章句,世號“樊侯學”,教授門徒前后三千余人。弟子穎川李修、九江夏勤,皆為三公。勤字伯宗,為京、宛二縣令,零陵太守,所在有理能稱。安帝時,位至司徒。
  准字幼陵,宏之族曾孫也。[一]父瑞,好黃老言,清靜少欲。准少勵志行,修儒術,以先父產業數百万讓孤兄子。永元十五年,和帝幸南陽,准為郡功曹,召見,帝器之,拜郎中,從車駕還宮,特補尚書郎。鄧太后臨朝,儒學陵替,准乃上疏曰:

  注[一]“准”或作“准”臣聞賈誼有言,“人君不可以不學”。故雖大舜圣德,孳孳為善;[一]成王賢主,崇明師傅。[二]及光武皇帝受命中興,腢雄崩扰,旌旗亂野,東西誅戰,不遑啟處,然猶投戈講蓺,息馬論道。至孝明皇帝,兼天地之姿,用日月之明,庶政万机,無不簡心,而垂情古典,游意經蓺,每饗射禮畢,正坐自講,諸儒并听,四方欣欣。雖闕里之化,矍相之事,誠不足言。[三]又多征名儒,以充禮官,如沛國趙孝、琅邪承宮等,或安車結駟,告歸鄉里;[四]或丰衣博帶,從見宗廟。其余以經術見优者,布在廊廟。故朝多皤皤之良,華首之老。[五]每燕會,則論難衎衎,共求政化。[六]詳覽腢言,響如振玉。[七]朝者進而思政,罷者退而備問。小大隨化,雍雍可嘉。朝門羽林介冑之士,悉通孝經。
  博士議郎,一人開門,徒觿百數。[八]化自圣躬,流及蠻荒,匈奴遣伊秩訾王大車且渠來入就學。八方肅清,上下無事。是以議者每稱盛時,咸言永平。

  注[一]孟子曰:“雞鳴而起,孜孜為善者,舜之徒。”
  注[二]尚書曰“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也。
  注[三]孔子,闕里人也。禮記云,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蓋觀者如堵牆也。
  注[四]安車,坐乘之車也。告歸謂休假歸也。
  注[五]皤皤,白首貌也,音步河反。書曰:“皤皤良士。”華首謂白首也。
  注[六]衎衎,和樂貌也。
  注[七]孟子曰“金聲而玉振”也。
  注[八]開門謂開一家之說。
  今學者蓋少,遠方尤甚。博士倚席不講,儒者競論浮麗,忘謇謇之忠,習諓諓之辭。[一]文吏則去法律而學詆欺,[二]銳錐刀之鋒,斷刑辟之重,德陋俗薄,以致苛刻。[三]昔孝文竇后性好黃老,而清靜之化流景武之閒。臣愚以為宜下明詔,博求幽隱,發揚岩穴,寵進儒雅,有如孝、宮者,征詣公車,以俟圣上講習之期。公卿各舉明經及舊儒子孫,進其爵位,使纘其業。复召郡國書佐,使讀律令。如此,則延頸者日有所見,傾耳者月有所聞。伏愿陛下推述先帝進業之道。[四]

  注[一]諓諓,諂言也,音踐。前書曰“昔秦穆公說諓諓之言”也。
  注[二]詆亦欺也。
  注[三]左傳曰,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貽子產書曰:“今子相鄭,立謗政,鑄刑書,人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征于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鄭其敗乎!”杜預注云:
  “錐刀喻小事也。”
  注[四]周易曰:“君子進德修業。”
  太后深納其言,是后屢舉方正、敦朴、仁賢之士。
  准再遷御史中丞。永初之初,連年水旱災异,郡國多被饑困,准上疏曰:
  臣聞傳曰:“饑而不損茲曰太,厥災水。”[一]春秋谷梁傳曰:“五谷不登,謂之大侵。大侵之禮,百官備而不制,[二]腢神禱而不祠。”[三]由是言之,調和陰陽,寔在儉節。朝廷雖勞心元元,事從省約,而在職之吏,尚未奉承。夫建化致理,由近及遠,故詩曰“京師翼翼,四方是則”。[四]今可先令太官、尚方、考功、上林池□諸官,實減無事之物,[五]五府調省中都官吏京師作者。[六]
  如此,則化及四方,人勞省息。

  注[一]洪范五行傳之文也。言下人饑饉,君上不能損減,謂之為太。太猶甚也。
  注[二]官職備列,不造作也。
  注[三]禱請而已,無祭祀也。
  注[四]韓詩之文也。翼翼然,盛也。
  注[五]前書百官表曰,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屬官有太官、考工、尚方、上林中十池監也。太官掌御膳飲食,考工主作器械,尚方主作刀□器物。□者,于池苑中以竹綿聯之為禁□也。實減謂實覆其數減之也。
  注[六]五府謂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將軍也。調,征發也。省,減也。
  中都官吏,在京師之官吏也。作謂營作者也。
  伏見被災之郡,百姓凋殘,恐非賑給所能胜贍,雖有其名,終無其實。可依征和元年故事,[一]遣使持節慰安。尤困乏者,徙置荊、揚孰郡,既省轉運之費,且令百姓各安其所。今雖有西屯之役,宜先東州之急。[二]如遣使者与二千石隨事消息,悉留富人守其舊土,轉尤貧者過所衣食,誠父母之計也。[三]愿以臣言下公卿平議。

  注[一]武帝征和元年詔曰:“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桑,無乏武備而已。”
  注[二]時先零羌斷隴道,大為寇害,遣車騎將車鄧騭、征西校尉任尚討之,故曰“西屯役”也。東州謂冀、兗州,時又遣光祿大夫樊准、呂倉分冀兗二州廩貸流人也。
  注[三]衣音于既反,食音□。
  太后從之,悉以公田賦与貧人。即擢准与議郎呂倉并守光祿大夫,准使冀州,倉使兗州。准到部,開倉稟食,[一]慰安生業,流人咸得蘇息。還,拜鉅鹿太守。時饑荒之余,人庶流迸,家戶且盡,准課督農桑,廣施方略,開年閒,谷粟丰賤數十倍。而趙、魏之郊數為羌所鈔暴,准外御寇虜,內撫百姓,郡境以安。

  注[一]稟,給。
  五年,轉河內太守。時羌复屢入郡界,准輒將兵討逐,修理塢壁,[一]威名大行。視事三年,以疾征,三轉為尚書令,明習故事,遂見任用。元初三年,代周暢為光祿勳。五年,卒于官。

  注[一]說文曰:“塢,小障也。”
  陰識字次伯,南陽新野人也,光烈皇后之前母兄也。其先出自管仲,管仲七世孫修,自齊适楚,為陰大夫,因而氏焉。秦漢之際,始家新野。
  及劉伯升起義兵,識時游學長安,聞之,委業而歸,率子弟、宗族、賓客千余人往詣伯升。伯升乃以識為校尉。更始元年,遷偏將軍,從攻宛,別降新野、淯陽、杜衍、冠軍、*(胡)**[湖]*陽。[一]二年,更始封識陰德侯,行大將軍事。

  注[一]五縣并屬南陽郡也。
  建武元年,光武遣使迎陰貴人于新野,并征識。識隨貴人至,以為騎都尉,更封陰鄉侯。二年,以征伐軍功增封,識叩頭讓曰:“天下初定,將帥有功者觿,臣托屬掖廷,仍加爵邑,不可以示天下。”帝甚美之,以為關都尉,鎮函谷。遷侍中,以母憂辭歸。十五年,定封原鹿侯。[一]及顯宗立為皇太子,以識守執金吾,輔導東宮。帝每巡郡國,識常留鎮守京師,委以禁兵。入雖极言正議,及与賓客語,未嘗及國事。帝敬重之,常指識以□戒貴戚,激厲左右焉。識所用掾史皆簡賢者,如虞*(延)**[廷]*、傅寬、薛愔等,多至公卿校尉。

  注[一]原鹿,縣,屬汝南郡。俗本“鹿”作“慶”者誤。
  顯宗即位,拜為執金吾,位特進。永平二年,卒,贈以本官印綬,謚曰貞侯。
  子躬嗣。躬卒,子璜嗣。永初七年,為奴所殺,無子,國絕。永宁元年,鄧太后以璜弟淑紹封。淑卒,子鮪嗣。
  躬弟子綱女為和帝皇后,封綱吳房侯,位特進,三子軼、輔、敞,皆黃門侍郎。
  后坐巫蠱事廢,綱自殺,輔下獄死,軼、敞徙日南。識弟興。
  興字君陵,光烈皇后母弟也,為人有膂力。建武二年,為黃門侍郎,守期門仆射,典將武騎,從征伐,平定郡國。興每從出入,常操持小蓋,障翳風雨,躬履涂泥,率先期門。光武所幸之處,輒先入清宮,甚見親信。雖好施接賓,然門無俠客。与同郡張宗、上谷鮮于裒不相好,知其有用,猶稱所長而達之;友人張汜、杜禽与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平。第宅苟完,裁蔽風雨。
  九年,遷侍中,賜爵關內侯。帝后召興,欲封之,置印綬于前,興固讓曰:“臣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并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誠為盈溢。[一]臣蒙陛下、貴人恩澤至厚,富貴已极,不可复加,至誠不愿。”帝嘉興之讓,不奪其志。貴人問其故,興曰:“貴人不讀書記邪?‘亢龍有悔。’[二]夫外戚家苦不知謙退,嫁女欲配侯王,取婦眄睨公主,愚心實不安也。富貴有极,人當知足,夸奢益為觀听所譏。”貴人感其言,深自降挹,卒不為宗親求位。十九年,拜□尉,亦輔導皇太子。明年夏,帝風眩疾甚,后以興領侍中,受顧命于云台廣室。[三]會疾瘳,召見興,欲以代吳漢為大司馬。興叩頭流涕,固讓曰:“臣不敢惜身,誠虧損圣德,不可苟冒。”至誠發中,感動左右,帝遂听之。

  注[一]觖音羌志反。前書音義曰:“觖猶冀也。一音決,猶望之也。”
  注[二]易干卦上九爻曰:“亢龍有悔,窮之災也。”亢,极也,龍以喻君。言居上体之极,則有悔吝之災也。
  注[三]尚書曰,成王將崩,命召公作顧命。孔安國注云:“臨終之命曰顧命。”
  洛陽南宮有云台廣德殿。
  二十三年,卒,時年三十九。興素与從兄嵩不相能,然敬其威重。興疾病,帝親臨,問以政事及腢臣能不。興頓首曰:“臣愚不足以知之。然伏見議郎席廣、謁者陰嵩,并經行明深,踰于公卿。”興沒后,帝思其言,遂擢廣為光祿勳;嵩為中郎將,監羽林十余年,以謹□見幸。顯宗即位,拜長樂□尉,遷執金吾。
  永平元年詔曰:“故侍中□尉關內侯興,典領禁兵,從平天下,當以軍功顯受封爵,又諸舅比例,應蒙恩澤,興皆固讓,安乎里巷。輔導朕躬,有周昌之直,[一]
  在家仁孝,有曾、閔之行,不幸早卒,朕甚傷之。賢者子孫,宜加优异。其以汝南之鮦陽封興子慶為鮦陽侯,[二]慶弟博為□強侯。”[三]博弟員、丹并為郎,慶推田宅財物悉与員、丹。帝以慶義讓,擢為黃門侍郎。慶卒,子琴嗣。
  建初五年,興夫人卒,肅宗使五官中郎將持節即墓賜策,追謚興曰翼侯。琴卒,子万全嗣。万全卒,子桂嗣。

  注[一]前書曰,周昌,沛人也。為御史大夫。為人強力,敢直言极諫也。
  注[二]鮦陽故城在今豫州新蔡縣北,在鮦水之陽也,音紂。
  注[三]□強,縣,屬汝南郡,在□水之北。
  興弟就,嗣父封宣恩侯,后改封為新陽侯。[一]就善談論,朝臣莫及,然性剛□,不得觿譽。顯宗即位,以就為少府,位特進。就子丰尚酈邑公主。[二]公主嬌妒,丰亦狷急。[三]永平二年,遂殺主,被誅,父母當坐,皆自殺,國除。
  帝以舅氏故,不极其刑。

  注[一]新陽,縣,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真陽縣西南。
  注[二]光武女也。
  注[三]狷,疾也,音絹。
  陰氏侯者凡四人。初,陰氏世奉管仲之祀,謂為“相君”。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腊日晨炊而醋神形見,[一]子方再拜受慶。家有黃羊,因以祀之。
  自是已后,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頃,輿馬仆隸,比于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孫必將強大”,至識三世而遂繁昌,故后常以腊日祀醋,而荐黃羊焉。

  注[一]雜五行書曰:“醋神名禪,字子郭,衣黃衣,夜被發從醋中出,知其名呼之,可除凶惡。宜市質肝泥醋,令婦孝。”
  贊曰:權族好傾,后門多毀。樊氏世篤,陰亦戒侈。恂恂苗胤,傳龜襲紫。[一]

  注[一]恂恂,恭順貌也。公侯皆紫綬、金印、龜鈕,見應劭漢官儀。

  校勘記

  一一一九頁一二行*(湖)**[朝]*水支分据水經淯水注改。
  一一二二頁三行食善人者不使役之按:刊誤謂食人而已,何故輒擇善人,明此是“養”字,或云當云“善食人者”。
  一一二三頁二行詔鯈与羽林監南陽任隗雜理其獄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隗傳作“羽林左監”,此脫“左”字。
  一一二三頁一二行周公殺管叔而□蔡叔按:沉家本謂“□”今左傳作“蔡”,依說文當作“□”,說詳釋文及孔疏。此作“□”,亦“□”之斗,与今本不同,豈据陸、孔改耶?
  一一二三頁一四行季子殺母兄何善*(其)**[爾]*据刊誤改,与公羊傳合。
  一一二四頁九行長子汜嗣按:“汜”汲本、殿本作“泛”。
  一一二六頁一二行今學者蓋少刊誤謂“蓋”當作“益”。按:作“蓋”亦自可通,劉說泥。
  一一二七頁一二行考功按:刊誤謂“功”當作“工”,考工官名,見前書。
  一一二八頁三行實減謂實覆其數減之也按:陳景云謂“覆”當作“核”。
  一一二九頁四行五年卒于官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五年”閩本作“其年”。
  一一二九頁一0行*(胡)**[湖]*陽按:郡國志南陽郡有“湖陽”,無“胡陽”。
  王先謙謂“胡”當作“湖”,今据改。
  一一三0頁五行如虞*(延)**[廷]*傅寬薛愔等据汲本改。按:校補謂虞延仕執金吾府在建武初,陰識守執金吾在建武十八年以后,時延外仕久矣。建武二十四年,延為洛陽令,收考陰氏客馬成誅之,終為陰氏所中傷,其非陰識掾吏甚明。虞廷自別是一人,混為虞延,誤也。
  一一三0頁一0行封綱吳房侯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紀作“防侯”。
  一一三一頁一行張汜按:汲本、殿本“汜”作“泛”。
  一一三一頁八行后以興領侍中按:集解引陳景云說,謂“后”當作“复”,興前官侍中,故言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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