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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三十七 桓榮丁鴻列傳 第二十七


  桓榮字春卿,沛郡龍亢人也。[一]少學長安,習歐陽尚書,事博士九江朱普。[二]
  貧窶無資,[三]常客佣以自給,精力不倦,十五年不窺家園。至王莽篡位乃歸。
  會朱普卒,榮奔喪九江,負土成墳,因留教授,徒觿數百人。莽敗,天下亂。
  榮抱其經書与弟子逃匿山谷,雖常饑困而講論不輟,后复客授江淮閒。

  注[一]續漢書曰:“榮本齊人,遷于龍亢,至榮六葉。”東觀記曰:“榮本齊桓公后也。桓公作伯,支庶用其謚立族命氏焉。”
  注[二]朱普字公文,受業于平當,為博士,徒觿尤盛。見前書。
  注[三]字林曰:“窶,空也。”
  建武十九年,年六十余,始辟大司徒府。時顯宗始立為皇太子,選求明經,乃擢榮弟子豫章何湯為虎賁中郎將,以尚書授太子。世祖從容問湯[一]本師為誰,湯對曰:“事沛國桓榮。”帝即召榮,令說尚書,甚善之。[二]拜為議郎,賜錢十万,入使授太子。
  每朝會,輒令榮于公卿前敷奏經書。帝稱善,曰:“得生几晚!”會歐陽博士缺,帝欲用榮。榮叩頭讓曰:“臣經術淺薄,不如同門生郎中彭閎、揚州從事戲弘。”
  帝曰:“俞,往,女諧。”[三]因拜榮為博士,引閎、弘為議郎。

  注[一]從音七容反。
  注[二]謝承書曰:“何湯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榮門徒常四百余人,湯為高第,以才明知名。榮年四十無子,湯乃去榮妻為更娶,生三子,榮甚重之。后拜郎中,守開陽門候。上微行夜還,湯閉門不納,更從中東門入。明旦,召詣太官賜食,諸門候皆奪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請雨。洛陽令著車蓋出門,湯將□士鉤令車收案,有詔免令官,拜湯虎賁中郎將。上澗歎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何湯之謂也。’湯以明經嘗授太子,推荐榮,榮拜五更,封關內侯。
  榮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注[三]續漢書曰:“閎字作明。”俞,然也。然其所舉,□令往,言汝能和諧此官。謝承書曰:“戲弘字奉卿,吳郡人也。家代為冠族。少有英才,与桓榮相善。
  子徽,至司徒長史”也。
  車駕幸大學,會諸博士論難于前,榮被服儒衣,溫恭有蘊籍,[一]辯明經義,每以禮讓相猒,不以辭長胜人,儒者莫之及,[二]特加賞賜。又詔諸生雅吹擊磬,盡日乃罷。[三]后榮入會庭中,詔賜奇果,受者皆怀之,榮獨舉手捧之以拜。帝笑指之曰:“此真儒生也。”以是愈見敬厚,常令止宿太子宮。積五年,榮荐門下生九江胡憲侍講,乃听得出,旦一入而已。榮嘗寢病,太子朝夕遣中傅問病,賜以珍羞、帷帳、奴婢,謂曰:“如有不諱,無憂家室也。”[四]后病愈,复入侍講。

  注[一]蘊籍猶言寬博有余也。蘊音于問反。
  注[二]猒,服也。音一葉反。
  注[三]吹管奏雅頌也。
  注[四]不諱謂死也。死者人之常,故言不諱也。
  二十八年,大會百官,詔問誰可傅太子者,腢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執金吾原鹿侯陰識可。[一]博士張佚正色曰:“今陛下立太子,為陰氏乎?為天下乎?
  即為陰氏,則陰侯可;為天下,則固宜用天下之賢才。”帝稱善,曰:“欲置傅者,以輔太子也。今博士不難正朕,況太子乎?”即拜佚為太子太傅,而以榮為少傅,賜以輜車、乘馬。榮大會諸生,陳其車馬、印綬,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榮以太子經學成畢,上疏謝曰:“臣幸得侍帷幄,執經連年,而智學淺短,無以補益万分。今皇太子以聰叡之姿,通明經義,觀覽古今,儲君副主莫能專精博學若此者也。斯誠國家福佑,天下幸甚。臣師道已盡,皆在太子,謹使掾臣汜再拜歸道。”[二]太子報書曰:“庄以童蒙,學道九載,而典訓不明,無所曉識。夫五經廣大,圣言幽遠,非天下之至精,豈能与于此!
  [三]況以不才,敢承誨命。昔之先師謝弟子者有矣,上則通達經旨,分明章句,[四]下則去家慕鄉,求謝師門。[五]
  今蒙下列,不敢有辭,愿君慎疾加餐,重愛玉体。”[六]

  注[一]言可任也。
  注[二]續漢書曰:“三公東西曹掾四百石,余掾比二百石。”歸猶謝也。
  注[三]此上二句,周易之系辭。与音預。
  注[四]前書丁寬受學于田何,學成,何謝寬,寬東歸,何謂門人曰:“易東矣。”
  是先師謝弟子。
  注[五]韓詩外傳曰“孔子行,見戲魚哭。孔子曰:‘子非有喪,何哭悲也?’戲魚曰:‘吾少而好學,周流諸侯,以沒吾親。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見者親也。’孔子曰:‘弟子識之。’于是門人辭歸者十有三”也。
  注[六]史記曰:“伏聞太后玉体不安。”君子于玉比德,故以言也。
  三十年,拜為太常。榮初遭倉卒,与族人桓元卿同饑□,而榮講誦不息。元卿嗤榮曰:“但自苦气力,何時复施用乎?”榮笑不應。及為太常,元卿歎曰:“我農家子,豈意學之為利乃若是哉!”[一]

  注[一]東觀漢記曰:“榮為太常,元卿來候榮,榮諸弟子謂曰:‘平生笑盡气力,今何如?’元卿曰:‘我安能知此哉!’”顯宗即位,尊以師禮,甚見親重,拜二子為郎。榮年踰八十,自以衰老,數上書乞身,輒加賞賜。乘輿嘗幸太常府,令榮坐東面,設几杖,會百官驃騎將軍東平王蒼以下及榮門生數百人,天子親自執業,每言輒曰“大師在是”。[一]既罷,悉以太官供具賜太常家。其恩禮若此。

  注[一]東觀記曰“時執經生避位發難,上謙曰‘大師在是’”也。
  永平二年,三雍初成,拜榮為五更。[一]每大射養老禮畢,帝輒引榮及弟子升堂,執經自為下說。[二]乃封榮為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三]

  注[一]三雍,宮也,謂明堂、靈台、辟雍。前書音義曰:“皆□天人雍和之气為之,故謂三雍。”五更,解見明紀。
  注[二]下說謂下語而講說之也。
  注[三]東觀記曰:“榮以尚書授朕十有余年。詩云:‘日就月將,示我顯德行。’乃封之。”
  榮每疾病,帝輒遣使者存問,太官、太醫相望于道。及篤,上疏謝恩,讓還爵土。帝幸其家問起居,入街下車,擁經而前,撫榮垂涕,賜以默茵、帷帳、刀□、衣被,良久乃去。自是諸侯將軍大夫問疾者,不敢复乘車到門,皆拜默下。
  榮卒,帝親自變服,臨喪送葬,賜頤塋于首山之陽。[一]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都講生八人補二百石,其余門徒多至公卿。[二]子郁嗣。[三]

  注[一]首陽山在今偃師縣西北也。
  注[二]華嶠書曰:“榮弟子丁鴻學最高。”
  注[三]華嶠書曰:“榮長子雍早卒,少子郁嗣。”
  論曰:張佚訐切陰侯,以取高位,危言犯觿,義動明后,知其直有余也。若夫一言納賞,志士為之怀恥;[一]受爵不讓,風人所以興歌。[二]而佚廷議戚援,自居全德,[三]意者以廉不足乎?昔樂羊食子,有功見疑;西巴放麑,以罪作傅。[四]蓋推仁審偽,本乎其情。君人者能以此察,則真邪几于辨矣。[五]

  注[一]秦兵圍趙,時魯仲連在趙,因說令退兵。平原君趙胜乃以千金為仲連壽,連笑曰:“所貴于天下之士者,能排患解紛而無取也。即有取者,是商賈之事也,而連不忍為也。”遂去,終身不复見。見史記也。
  注[二]詩小雅角弓篇曰:“受爵不讓,至于己斯亡。”風人猶詩人也。
  注[三]佚諫云“當用天下之賢才”,而乃自當其任,故曰“自居全德”。全德言無玷缺也。庄子曰“是謂全德”也。
  注[四]并解見吳漢傳。
  注[五]几,近也,音鉅依反。
  郁字仲恩,少以父任為郎。敦厚篤學,傳父業,以尚書教授,門徒常數百人。
  榮卒,郁當襲爵,上書讓于兄子泛,顯宗不許,不得已受封,悉以租入与之。
  帝以郁先師子,有禮讓,甚見親厚,常居中論經書,問以政事,稍遷侍中。[一]
  帝自制五家要說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二]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

  注[一]東觀記曰“永平十四年為議郎,遷侍中”也。
  注[二]華嶠書曰“帝自制五行章句”,此言“五家”,即謂五行之家也。宣明殿在德陽殿后。東觀記曰:“上謂郁曰:‘卿經及先師,致复文雅。’其冬,上親于辟雍,自講所制五行章句已,复令郁說一篇。上謂郁曰:‘我為孔子,卿為子夏,起予者商也。’又問郁曰:‘子几人能傳學?’郁曰:‘臣子皆未能傳學,孤兄子一人學方起。’上曰:‘努力教之,有起者即白之。’”永平十五年,入授皇太子經,遷越騎校尉,詔□太子、諸王各奉賀致禮。郁數進忠言,多見納錄。[一]肅宗即位,郁以母憂乞身,詔听以侍中行服。[二]建初二年,遷屯騎校尉。

  注[一]東觀記曰:“皇太子賜郁鞍馬、刀□,郁乃上疏皇太子曰:‘伏見太子体性自然,包含今古,謙謙允恭,天下共見。郁父子受恩,無以明益,夙夜籩懼,誠思自竭。愚以為太子上當合圣心,下當卓絕于觿,宜思遠慮,以光朝廷。’”注[二]華嶠書曰“郁上書乞身,天子憂之,有詔公卿議。議者皆以郁身為名儒,學者之宗,可許之,于是詔郁以侍中行服”也。
  和帝即位,富于春秋,侍中竇憲自以外戚之重,欲令少主頗涉經學,上疏皇太后曰:“禮記云:‘天下之命,懸于天子;天子之善,成乎所習。習与智長,則切而不勤;化与心成,則中道若性。昔成王幼小,越在襁保,周公在前,史佚在后,太公在左,召公在右。中立听朝,四圣維之。是以慮無遺計,舉無過事。’[一]孝昭皇帝八歲即位,大臣輔政,亦選名儒韋賢、蔡義、夏侯胜等入授于前,平成圣德。[二]近建初元年,張酺、魏應、召訓亦講禁中。[三]臣伏惟皇帝陛下,躬天然之姿,宜漸教學,而獨對左右小臣,未聞典義。昔五更桓榮,親為帝師,子郁,結發敦尚,繼傳父業,故再以校尉入授先帝,父子給事禁省,更歷四世,今白首好禮,經行篤備。又宗正劉方,宗室之表,善為詩經,先帝所□。宜令郁、方并入教授,以崇本朝,光示大化。”
  由是遷長樂少府,复入侍講。頃之,轉為侍中奉車都尉。永元四年,代丁鴻為太常。明年,病卒。

  注[一]自禮記以下,至此以上,皆大戴禮之文也。切而不勤,謂習与智長,則常自切厲而不須勤□,若性猶自然也。襁絡也;保,小儿被也。“保”當作“褓”,古字通也。史佚,成王時史官,名佚,賢者也。維,持也。遺,失也。
  注[二]韋賢字長孺,魯國鄒人,治魯詩。蔡義,河內溫人也,為韓詩,給事中也。夏侯胜,魯人也,字長公,治歐陽尚書。并見前書。
  注[三]酺等并自有傳。
  郁經授二帝,恩寵甚篤,賞賜前后數百千万,顯于當世。門人楊震、朱寵,皆至三公。[一]

  注[一]鄧騭傳曰:“朱寵字仲威,京兆人也。篤行好學,從桓榮受尚書,位至太尉。”
  初,榮受朱普學章句四十万言,浮辭繁長,多過其實。[一]及榮入授顯宗,減為二十三万言。郁复刪省定成十二万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

  注[一]長音直亮反。
  子普嗣,傳爵至曾孫。郁中子焉,能世傳其家學。[一]孫鸞、曾孫彬,并知名。

  注[一]華嶠書曰:“郁六子,普、延、焉、俊、酆、良。普嗣侯,傳國至曾孫,絕。酆、良子孫皆博學有才能。”
  焉字叔元,少以父任為郎。明經篤行,有名稱。永初元年,入授安帝,三遷為侍中步兵校尉。永宁中,順帝立為皇太子,以焉為太子少傅,月余,遷太傅,以母憂自乞,听以大夫行喪。踰年,詔使者賜牛酒,奪服,即拜光祿大夫,遷太常。時廢皇太子為濟陰王,焉与太仆來歷、廷尉張□諫,不能得,事已具來歷傳。
  順帝即位,拜太傅,与太尉朱寵并錄尚書事。焉复入授經禁中,因燕見,建言宜引三公、尚書入省事,[一]帝從之。以焉前廷議守正,封陽平侯,固讓不受。
  視事三年,坐辟召禁錮者為吏免。复拜光祿大夫。陽嘉二年,代來歷為大鴻臚,數日,遷為太常。永和五年,代王龔為太尉。漢安元年,以日食免。明年,卒于家。

  注[一]省猶視也。
  弟子傳業者數百人,黃瓊、楊賜最為顯貴。焉孫典。[一]

  注[一]華嶠書曰:“焉長子衡,早卒。中子順,順子典。”
  典字公雅,复傳其家業,[一]以尚書教授穎川,門徒數百人。舉孝廉為郎。居無几,會國相王吉以罪被誅,[二]故人親戚莫敢至者。典獨□官收斂歸葬,服喪三年,負土成墳,為立祠堂,盡禮而去。

  注[一]華嶠書曰“典十二喪父母,事叔母如事親。立廉操,不取于人,門生故吏問遺,一無所受”也。
  注[二]沛相。
  辟司徒袁隗府,舉高第,拜侍御史。是時宦官秉權,典執政無所回避。常乘驄馬,京師畏憚,為之語曰:“行行且止,避驄馬御史。”及黃巾賊起滎陽,典奉使督軍。賊破,還,以啎宦官賞不行。在御史七年不調,[一]后出為郎。

  注[一]華嶠書作“十年”。
  靈帝崩,大將軍何進秉政,典与同謀議,三遷羽林中郎將。[一]獻帝即位,三公奏典前与何進謀誅閹官,功雖不遂,忠義炳著。詔拜家一人為郎,賜錢二十万。

  注[一]華嶠書曰“遷平津都尉、鉤盾令、羽林中郎將”也。
  從西入關,拜御史中丞,賜爵關內侯。車駕都許,遷光祿勳。建安六年,卒官。
  鸞字始春,焉弟子也。[一]少立操行,褞袍糟食,不求盈余。[二]以世濁,州郡多非其人,恥不肯仕。

  注[一]東觀記曰“鸞父良,龍舒侯相”也。
  注[二]東觀記曰“鸞貞亮之性,著乎幼沖。學覽六經,莫不貫綜。推財孤寡,分賄友朋。泰于待賢,狹于養己。常著大布褞袍,糲食醋餐”也。
  年四十余,時太守向苗有名多,乃舉鸞孝廉,遷為膠東令。始到官而苗卒,鸞即去職奔喪,終三年然后歸,淮汝之閒高其義。后為巳吾、汲二縣令,[一]甚有名多。諸公并荐,复征*(辟)*拜議郎。上陳五事:舉賢才,審授用,黜佞幸,省苑囿,息役賦。書奏御,啎內豎,故不省。以病免。中平元年,年七十七,卒于家。子曄。

  注[一]東觀記曰:“*[除]*陳留巳吾長,旬月閒遷河內汲令。”
  曄字文林,一名嚴,[一]尤修志介。姑為司空楊賜夫人。初鸞卒,姑歸宁赴哀,將至,止于傳舍,整飾從者而后入,曄心非之。及姑勞問,終無所言,號哭而已。賜遣吏奉祠,因縣發取祠具,曄拒不受。后每至京師,未嘗舍宿楊氏。其貞忮若此。[二]賓客從者,皆祗其志行,一餐不受于人。仕為郡功曹。后舉孝廉、有道、方正、茂才,三公并辟,皆不應。

  注[一]東觀記“嚴”作“礹”。
  注[二]忮,堅也。
  初平中,天下亂,避地會稽,遂浮海客交址,[一]越人化其節,至閭里不爭訟。
  為凶人所誣,遂死于合浦獄。

  注[一]東觀記曰“礹到吳郡,揚州刺史劉繇振給谷食衣服所乏者,悉不受。后東适會稽,住止山陰縣故魯相鐘离意舍,太守王朗餉給徹食、布帛、牛羊,一無所*(當)**[留]*。臨去之際,屋中尺寸之物,悉疏付主人,纖微不漏。移居揚州從事屈豫室中,中庭橘樹一株,遇實孰,乃以竹藩樹四面,風吹落兩實,以繩系著樹枝。每當危亡之急,其志彌固,賓客從者皆肅其行”也。
  彬字彥林,焉之兄孫也。
  父麟,字符鳳,早有才惠。[一]桓帝初,為議郎,入侍講禁中,以直道啎左右,出為許令,[二]病免。會母終,麟不胜喪,未祥而卒,年四十一。所著碑、誄、贊、說、書凡二十一篇。[三]

  注[一]華嶠書曰“酆生麟”也。
  注[二]許,縣名,今許州許昌縣也。
  注[三]案摯虞文章志,麟文見在者十八篇,有碑九首,誄七首,七說一首,沛相郭府君書一首。
  彬少与蔡邕齊名。初舉孝廉,拜尚書郎。時中常侍曹節女豻馮方亦為郎,彬厲志操,与左丞劉歆、右丞杜希同好交善,未嘗与方共酒食之會,方深怨之,遂章言彬等為酒党。事下尚書令劉猛,*[猛]*雅善彬等,不舉正其事,節大怒,劾奏猛,以為阿党,請收下詔獄,在朝者為之寒心,猛意气自若,旬日得出,免官禁錮。彬遂以廢。光和元年,卒于家,年四十六。諸儒莫不傷之。
  所著七說及書凡三篇,蔡邕等共論序其志,僉以為彬有過人者四:夙智早成,岐嶷也;[一]學优文麗,至通也;仕不苟祿,絕高也;辭隆從窊,絜操也。[二]
  乃共樹碑而頌焉。

  注[一]夙,早也。岐,行魍也。嶷然有所識也。詩曰“克岐克嶷”也。
  注[二]窊,下也,音烏瓜反。
  劉猛,琅邪人。桓帝時為宗正,直道不容,自免歸家。靈帝即位,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輔政,复征用之。
  論曰:伏氏自東西京相襲為名儒,以取爵位。[一]中興而桓氏尤盛,自榮至典,世宗其道,父子兄弟代作帝師,受其業者皆至卿相,顯乎當世。[孔]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二]為人者,憑譽以顯物;為己者,因心以會道。桓榮之累世見宗,豈其為己乎!

  注[一]謂伏生已后至伏湛也。
  注[二]論語文也。
  丁鴻字孝公,穎川定陵人也。
  父綝,字幼春,王莽末守穎陽尉。世祖略地穎陽,穎陽城守不下,綝說其宰,遂与俱降,世祖大喜,厚加賞勞,以綝為偏將軍,因從征伐。綝將兵先度河,移檄郡國,攻營略地,下河南、陳留、穎川二十一縣。
  建武元年,拜河南太守。及封功臣,帝令各言所樂,諸將皆占丰邑美縣,唯綝愿封本鄉。或謂綝曰:“人皆欲縣,子獨求鄉,何也?”綝曰:“昔孫叔敖□其子,受封必求磽埆之地,[一]今綝能薄功微,得鄉亭厚矣。”帝從之,封定陵新安鄉侯,食邑五千戶,后徙封陵陽侯。

  注[一]孫叔敖,楚相也。磽埆,瘠薄之地。叔敖將死,戒其子曰:“王封汝,必無居利地也。楚、越之閒,有寢丘者,甚惡,可長有以食也。”見呂氏春秋也。
  鴻年十三,從桓榮受歐陽尚書,三年而明章句,善論難,為都講,遂篤志精銳,布衣荷擔,不遠千里。
  初,綝從世祖征伐,鴻獨与弟盛居,怜盛幼小而共寒苦。及綝卒,鴻當襲封,上書讓國于盛,不報。既葬,乃挂縗絰于頤廬而逃去,留書与盛曰:“鴻貪經書,不顧恩義,弱而隨師,[一]生不供養,死不飯唅,皇天先祖,并不佑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二]前上疾狀,愿辭爵仲公,[三]章寢不報,迫且當襲封。
  謹自放□,逐求良醫。如遂不瘳,永歸溝壑。”鴻初与九江人鮑駿同事桓榮,甚相友善,及鴻亡封,与駿遇于東海,陽狂不識駿。駿乃止而讓之曰:“昔伯夷、吳札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四]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五]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悟,垂涕歎息,乃還就國,開門教授。鮑駿亦上書言鴻經學至行,顯宗甚賢之。[六]

  注[一]弱,少也。
  注[二]任,堪也。
  注[三]仲公,盛之字也。
  注[四]伯夷,孤竹君之子,讓其弟叔齊,餓死于首陽之山。吳札,吳王壽夢之季子也,諸兄欲讓其國,季子乃舍其室而耕。皆是權時所行,非常之道也。伯夷當紂時,吳札當周之末,故言亂*(也)**[世]*。
  注[五]春秋衛靈公卒,孫輒立,父蒯聵与輒爭國。公羊傳曰:“輒者曷為?蒯聵之子。然則曷為不立蒯聵而立輒?蒯聵無道,靈公逐之而立輒。然則輒之義可以立乎?曰可。不以父命辭于王命,不以家事辭于王事。”故駿引以為言也。
  注[六]續漢書載駿書曰:“臣聞武王克殷,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二人無功,下車先封之,表善顯仁,為國之砥礪也。伏見丁鴻經明行修,志節清妙。”由是上賢之也。
  永平十年詔征,鴻至即召見,說文侯之命篇,[一]賜御衣及綬,稟食公車,[二]
  与博士同禮。頃之,拜侍中。十三年,兼射聲校尉。建初四年,徙封魯陽鄉侯。
  [三]

  注[一]周平王東遷洛邑,晉文侯仇有輔佐之功,平王賜以車馬、弓矢而策命之,因以名篇,事見尚書也。
  注[二]稟,給也。公車,署名,公車所在,因以名。諸待詔者,皆居以待命,故令給食焉。
  注[三]東觀記曰:“魯陽鄉在尋陽*(郡)**[縣]*”也。
  肅宗詔鴻与廣平王羡及諸儒樓望、成封、桓郁、賈逵等,論定五經同异于北宮白虎觀,[一]使五官中郎將魏應主承制問難,侍中淳于恭奏上,帝親稱制臨決。
  鴻以才高,論難最明,諸儒稱之,帝數嗟美焉。時人歎曰:“殿中無雙丁孝公。”
  [二]數受賞賜,擢徙校書,遂代成封為少府。門下由是益盛,遠方至者數千人。
  彭城劉愷、北海巴茂、九江朱倀皆至公卿。元和三年,徙封馬亭鄉侯。[三]

  注[一]廣平王羡,明帝子也。東觀記曰“与太常樓望、少府成封、屯騎校尉桓郁、衛士令賈逵等集議”也。白虎,門名。
  于門立觀,因之以名焉。
  注[二]東觀記曰:“上歎嗟其才,號之曰‘殿中無雙丁孝公’,賜錢二十万。”
  續漢書亦同。而此書獨作“時人歎”也。
  注[三]東觀記曰:“元和二年,車駕東巡狩,鴻以少府從。上奏曰:‘臣聞古之帝王,統治天下,五載巡狩,至于岱宗,柴祭于天,望秩山川,協時月正日,同斗斛權衡,使人不爭。陛下尊履蒸蒸,奉承弘業,祀五帝于明堂,配以光武,二祖四宗,咸有告祀。瞻望太山,嘉澤降澍,柴祭之日,白气上升,与燎煙合,黃鵠腢翔,所謂神人以和,荅響之休符也。’上善焉。”又曰“以廬江郡為六安國”,所以徙封為馬亭侯。
  和帝即位,遷太常。永元四年,代袁安為司徒。是時竇太后臨政,憲兄弟各□威權。鴻因日食,上封事曰:
  臣聞日者陽精,守實不虧,君之象也;月者陰精,盈毀有常,臣之表也。故日食者,臣乘君,陰陵陽;月滿不虧,下驕盈也。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屬專權于外,党類強盛,侵奪主埶,則日月薄食,[一]故詩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二]春秋日食三十六,弒君三十二。變不空生,各以類應。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三]覽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之。是以三桓專魯,田氏□齊,六卿分晉;諸呂握權,統嗣几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四]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埶也。[五]

  注[一]周室衰謂幽王時也。皇甫即幽王后之党也。詩小雅曰:“皇甫卿士,番惟司徒,家伯維宰,仲允膳夫。”其類非一,故言之屬也。
  注[二]十月之交,詩小雅篇名也。孔,甚也。丑,惡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也。八月朔,日月交而日食,陰侵陽,臣侵君之象也。日辰之義,日為君,辰為臣。辛,金也。卯,木也。又以卯侵金,故甚惡也。
  注[三]劉向上書云:“弒君三十六。”今据春秋与劉向同,而東觀及續漢范氏諸本皆云“三十二”,蓋誤也。威柄謂周禮之八柄,即爵、祿、生、置、予、奪、廢、誅也。利器謂國之權埶。假,借也。左傳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也。
  注[四]三桓謂季孫氏、叔孫氏、仲孫氏。三家皆出自魯桓公,故言三桓。并專權魯國。至魯昭公,遂為季氏所逐,平子乃攝行君事。田氏,陳敬仲之后,因自陳奔齊,改為田氏,遂執齊政,至田和乃篡齊。六卿謂晉之智氏、中行氏、范氏、韓氏、趙氏、魏氏,并專晉政,韓、趙、魏卒三分晉國也。諸呂謂呂產、呂祿也。產領南軍,祿領北軍,謀危劉氏,故曰“統嗣几移”。
  注[五]言親賢兼重,方可執政。孟子曰:“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也。”
  今大將軍雖欲□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謁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璽,受台□,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人道悖于下,效驗見于天,雖有隱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閒者月滿先節,過望不虧,[一]此臣驕溢背君,專功獨行也。陛下未深覺悟,故天重見戒,誠宜畏懼,以防其禍。詩云:“敬天之怒,不敢戲豫。”[二]若□政責躬,杜漸防萌,則凶妖銷滅,害除福湊矣。

  注[一]易曰“天垂象,見吉凶”,故言見戒也。月滿先節謂未及望而滿也。東觀記亦*(云)*作“先節”,俗本作“失節”,字之誤也。
  注[二]詩大雅也。雷電震耀,天怒也。戲豫猶逸豫也。不敢自逸,所以敬天也。
  夫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青。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于微細,以致其大。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后,未然之明鏡也。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一]依托權門,傾覆諂諛,以求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誅。閒者大將軍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賦斂吏人,遣使貢獻。大將軍雖云不受,而物不還主,部署之吏無所畏憚,縱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內貪猾,競為奸吏,小民吁嗟,怨气滿腹。臣聞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二]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從橫。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注[一]前書:“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設。”左官者,人道尚右,舍天子而事諸侯為左官。外附謂背正法而附私家。
  注[二]三光,日、月、星也。天道尚剛。周易曰:“干,健也。”左傳曰:“天為剛德。”
  書奏十余日,帝以鴻行太尉兼□尉,屯南、北宮。于是收竇憲大將軍印綬,憲及諸弟皆自殺。
  時大郡口五六十万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鴻与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自今郡國率二十万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滿二十万二歲一人,不滿十万三歲一人。”
  帝從之。
  六年,鴻薨,賜贈有加常禮。子湛嗣。*[湛]*卒,子浮嗣。浮卒,子夏嗣。[一]

  注[一]東觀記及續漢書“夏”字作“夔”也。
  論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一]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伯夷率絜情以去國,并未始有其讓也。[二]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后世聞其讓而慕其風,徇其名而昧其致,所以激詭行生而取与妄矣。[三]至夫鄧彪、劉愷,讓其弟以取義,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義不亦薄乎![四]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將以訓天下之方動者。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原丁鴻之心,主于忠愛乎?何其終悟而從義也!异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

  注[一]此上論語載孔子之言也。鄭玄注云:“太伯,周太王之長子,次子仲雍,次子季歷。太王見季歷賢,又生文王有圣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太伯因适吳、越采藥,太王歿而不返,季歷為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后,遂斷發文身,三讓也。三讓之美皆蔽隱不著,故人無得而稱焉。”
  注[二]違,去也。未始猶未嘗也。言太伯、伯夷率性清絜,超然去國,未嘗故有求讓之名。
  注[三]徇,營也。言二子非故立讓風以求聲譽,故至德稱于前古。后代之人直欲營慕其名,而昧其深致,所以激射詭譎之行生,而取与之閒多詐妄矣。
  注[四]彪讓國异母弟荊及鳳,愷以國讓弟憲,帝皆許焉。弟不當襲爵,故言非服,而彪、愷皆獨受美名,而陷弟于不義也。
  贊曰:五更待問,應若鳴鐘。[一]庭列輜駕,堂修禮容。穆穆帝則,擁經以從。
  [二]丁鴻翼翼,讓而不飾。高論白虎,深言日食。[三]

  注[一]禮記曰:“夙夜強學以待問。”又曰“善待問者如撞鐘,扣之以小者則小鳴,扣之以大者則大鳴,待其舂容而后盡其聲,不善荅問者反此”也。
  注[二]從,就也。
  注[三]春秋經書“日有食之”。杜注云:“日食者,月掩日。圣人不言月掩日,而以自食為文,闕于所不見也。”

  校勘記

  一二四九頁三行桓榮字春卿按:集解引汪文台說,謂書鈔云字子春。
  一二四九頁三行事博士九江朱普按: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作“朱文剛”。
  一二五0頁一行入使授太子刊誤謂案文“入使”當作“使入”。按:孔廣陶校注本北堂書鈔五十六引續漢書作“入授太子”,無“使”字。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無“使”字。
  一二五0頁四行引閎弘為議郎按:東觀記無“弘”字。
  一二五0頁八行建武十八年夏旱汲本、殿本“十八年”作“十六年”。按:光武紀建武十八年夏五月旱,是作“十六年”者誤也。
  一二五0頁一一行戲弘字奉卿按:“奉”原斗“秦”,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五0頁一一行吳郡人也按:張□謂吳郡順帝時置,榮時乃會稽郡耳,“郡”當為“縣”。
  一二五三頁五行食邑五千戶按:東觀記作“五百戶”,云后以五更祿終厥身。
  一二五四頁五行則真邪几于辨矣按:王先謙謂“真”蓋“貞”之誤。
  一二五四頁一0行并解見吳漢傳按:集解引黃山說,謂注誤,乃見公孫述傳。
  一二五五頁一行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按:刊誤謂漢無監虎賁官,蓋是“兼”字,与丁鴻同也。
  一二五五頁一四行則切而不勤按:集解引沉欽韓說,謂大戴禮保傅篇作“切而不攘”,賈誼傳及新書作“切而不媿”。
  一二五六頁一行召訓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本傳作“馴”,徐廣云馴古訓字。
  一二五八頁六行典執政無所回避刊誤謂典為御史,非執政者,“政”當作“正”。
  按:御覽四二七引作“正”。
  一二五九頁五行糲食醋餐按:聚珍本東觀記“醋餐”作“粗餐”。
  一二五九頁六行時太守向苗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鸞,沛國人,苗當為國相,桓典之為孝廉,國相王吉舉之,是其證。此云“太守”,誤。
  一二五九頁七行复征*(辟)*拜議郎刊誤謂征則上征之,辟則諸府辟之,議郎當云征而已,明多“辟”字。今据刪。
  一二五九頁一0行*[除]*陳留巳吾長据汲本、殿本補。
  一二六0頁六行一無所*(當)**[留]*据殿本改,与聚珍本東觀記合。
  一二六一頁三行*[猛]*雅善彬等据汲本、殿本補。按:御覽二一五引重“猛”字。
  一二六一頁四行彬遂以廢按:御覽二一五引“以”作“見”。
  一二六一頁六行所著七說按:校補引侯康及柳從辰說,并謂“七說”當作“七誤”。
  一二六一頁六行夙智早成岐嶷也按:刊誤謂案蔡邕本以早成為一德,傳寫之誤,反以“岐嶷”在下,當云“夙智岐嶷,早成也”。
  一二六一頁一三行*[孔]*子曰据汲本、殿本補。
  一二六二頁四行丁鴻字孝公按:王先謙謂李善文選注作“字季公”。
  一二六三頁七行九江人鮑駿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駿”作“俊”。
  一二六三頁一五行故言亂*(也)**[世]*据殿本改。
  一二六四頁一行父蒯聵与輒爭國按:汲本、殿本“聵”作“瞶”。下同。
  一二六四頁二行不以父命辭于王命按:陳景云謂按公羊傳本文,當作“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一二六四頁一0行魯陽鄉在尋陽*(郡)**[縣]*也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漢時止有尋陽縣,屬廬江郡,此“郡”字蓋“縣”字之誤。今据改。
  一二六四頁一三行數受賞賜擢徙校書刊誤謂漢校書者郎官而已,鴻已為二千石,不當以校書為擢徙也,明衍“校書”二字。集解引惠棟說,謂如劉說,則“擢徙”二字無所附麗,或作“尚書”。校補謂案劉意,“擢徙”二字承上“數受賞賜”為一句,不必有所附麗,尚書六百石,亦非二千石擢徙之官。此傳但云“校書”,未言“校書郎”,則“賞賜擢徙”与“校書”各為一事,原不必校書定為官名。今按:句當有脫斗,諸說皆未諦。
  一二六五頁四行同斗斛權衡按:“同”原斗“角”,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六五頁一二行弒君三十二按:“弒”原斗“殺”,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二六六頁一一行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也按:殿本“心”皆改作“志”,取与今本孟子合。校補謂案周章傳論已引作“心”,官本同,周廣業据為孟子异本是也。
  一二六六頁一四行雖有隱謀按:集解引王補說,謂袁宏紀作“雖欲隱諱”。
  一二六七頁二行東觀記亦*(云)*作先節据校補刪。
  一二六七頁一三行左傳曰天為剛德按:汲本、殿本注無此七字,而有“天道終日干干是其剛也”十字。
  一二六八頁五行*[湛]*卒子浮嗣。据汲本、殿本補。
  一二六八頁一0行而己厚其名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華嶠書“厚”作“享”。
  一二六九頁一三行而以自食為文按:汲本、殿本“自食”斗“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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