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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五十七 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第四十七


  杜根字伯堅,穎川定陵人也。父安,字伯夷,少有志節,年十三入太學,號奇童。京師貴戚慕其名,或遺之書,安不發,悉壁藏之。及后捕案貴戚賓客,安開壁出書,印封如故,竟不离其患,時人貴之。[一]位至巴郡太守,政甚有聲。

  注[一]离,被也。
  根性方實,好絞直。[一]永初元年,舉孝廉,為郎中。時和熹鄧后臨朝,權在外戚。根以安帝年長,宜親政事,乃与同時郎上書直諫。太后大怒,收執根等,令盛以縑囊,于殿上扑殺之。執法者以根知名,私語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載出城外,根得蘇。太后使人檢視,根遂詐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竄,為宜城山中酒家保。[二]積十五年,酒家知其賢,厚敬待之。

  注[一]絞,急也。
  注[二]宜城縣故城在今襄州率道縣南,其地出美酒。廣雅云:“保,使也。”言為人佣力保任而使也。
  及鄧氏誅,左右皆言根等之忠。帝謂根已死,乃下詔布告天下,錄其子孫。根方歸鄉里,征詣公車,拜侍御史。初,平原郡吏成翊世亦諫太后歸政,坐抵罪,与根俱征,擢為尚書郎,并見納用。或問根曰:“往者遇禍,天下同義,知故不少,何至自苦如此?”根曰:“周旋民閒,非絕跡之處,邂逅發露,禍及知親,故不為也。”順帝時,稍遷濟陰太守。去官還家,年七十八卒。
  翊世字季明,少好學,深明道術。延光,中常侍樊丰、帝乳母王圣共譖皇太子,廢為濟陰王。翊世連上書訟之,又言樊丰、王圣誣罔之狀。帝既不從,而丰等陷以重罪,下獄當死,有詔免官歸本郡。及濟陰王立,是為順帝,司空張□辟之。□以翊世前訟太子之廢,荐為議郎。翊世自以其功不顯,恥于受位,自劾歸。三公比辟,不應。[一]尚書仆射虞詡雅重之,欲引与共參朝政,乃上書荐之,征拜議郎。后尚書令左雄、仆射郭虔复舉為尚書。在朝正色,百僚敬之。

  注[一]比猶頻也。
  欒巴字叔元,魏郡內黃人也。[一]*[好道]*。順帝世,以宦者給事掖庭,補黃門令,非其好也。性質直,學覽經典,雖在中官,不与諸常侍交接。后陽气通暢,白上乞退,擢拜郎中,四遷桂楊太守。以郡處南垂,不閒典訓,為吏人定婚姻喪紀之禮,興立*(校)*學*[校]*,以□進之。雖干吏卑末,皆課令習讀,程試殿最,隨能升授。[二]政事明察。視事七年,以病乞骸骨。

  注[一]神仙傳云:“巴,蜀郡人也。少而學道,不修俗事。”
  注[二]干,府吏之類也。晉令諸郡國不滿五千以下,置干吏二人。郡縣皆有干。
  干猶主也。
  荊州刺史李固荐巴治多,征拜議郎,守光祿大夫,与杜喬、周舉等八人徇行州郡。
  巴使徐州還,再遷豫章太守。郡土多山川鬼怪,小人常破貲產以祈禱。巴素有道術,能役鬼神,乃悉毀坏房祀,翦理奸巫,[一]于是妖异自消。百姓始頗為懼,終皆安之。[二]遷沛相。所在有績,征拜尚書。[三]會帝崩,營起憲陵。
  陵左右或有小人墳頤,主者欲有所侵毀,巴連上書苦諫。時梁太后臨朝,詔詰巴曰:“大行皇帝晏駕有日,卜擇陵園,務從省約,塋域所极,裁二十頃,而巴虛言主者坏人頤墓。事既非實,寢不報下,巴猶固遂其愚,复上誹謗。苟肆狂瞽,益不可長。”巴坐下獄,抵罪,禁錮還家。

  注[一]房謂為房堂而祀者。
  注[二]神仙傳曰“時廬山廟有神,于帳中与人言語,飲酒投杯,能令宮亭湖中分風,船行者舉帆相逢。巴未到十數日,廟中神不复作聲。郡中常患黃父鬼為百姓害,巴到,皆不知所在,郡內無复疾疫”也。
  注[三]神仙傳曰:“巴為尚書,正朝大會,巴獨后到,又飲酒西南噀之。有司奏巴不敬。有詔問巴,巴頓首謝曰:‘臣本縣成都巿失火,臣故因酒為雨以滅火。
  臣不敢不敬。’詔即以驛書問成都,成都荅言:‘正旦大失火,食時有雨從東北來,火乃息,雨皆酒臭。’后忽一旦大風,天霧晦暝,對坐皆不相見,失巴所在。尋問之,云其日還成都,与親故別也。”
  二十余年,靈帝即位,大將軍竇武、太傅陳蕃輔政,征拜議郎。蕃、武被誅,巴以其党,复□為永昌太守。以功自劾,辭病不行,上書极諫,理陳、竇之冤。
  帝怒,下詔切責,收付廷尉。巴自殺。子賀,官至云中太守。
  劉陶字子奇,一名偉,穎川穎陰人,濟北貞王勃之后。陶為人居□,不修小節。
  所与交友,必也同志。好尚或殊,富貴不求合;情趣苟同,貧賤不易意。同宗劉愷,以雅德知名,獨深器陶。
  時大將軍梁冀專朝,而桓帝無子,連歲荒饑,災异數見。陶時游太學,乃上疏陳事曰:
  臣聞人非天地無以為生,天地非人無以為靈,[一]是故帝非人不立,人非帝不宁。夫天之与帝,帝之与人,猶頭之与足,相須而行也。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稱號,[二]襲常存之慶,循不易之制,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車之聲,[三]天災不有痛于肌膚,震食不即損于圣体,故蔑三光之謬,輕上天之怒。伏念高祖之起,始自布衣,[四]拾暴秦之敝,追亡周之鹿,[五]合散扶傷,克成帝業。功既顯矣,勤亦至矣。流福遺祚,至于陛下。陛下既不能增明烈考之軌,而忽高祖之勤,妄假利器,委授國柄,使腢丑刑隸,芟刈小民,雕敝諸夏,虐流遠近,[六]故天降觿异,以戒陛下。陛下不悟,而競令虎豹窟于麑場,豺狼乳于春囿。[七]斯豈唐咨禹、稷,益典朕虞,議物賦土蒸民之意哉?又*(令)**[今]*牧守長吏,上下交競;封豕長蛇,蚕食天下;貨殖者為窮冤之魂,貧餒者作饑寒之鬼;高門獲東觀之辜,丰室羅妖叛之罪;[八]死者悲于窀穸,生者戚于朝野;[九]是愚臣所為咨嗟長怀歎息者也。且秦之將亡,正諫者誅,諛進者賞,[一0]嘉言結于忠舌,國命出于讒口,□閻樂于咸陽,授趙高以車府。[一一]權去己而不知,威离身而不顧。古今一揆,成敗同埶。愿陛下遠覽強秦之傾,近察哀、平之變,得失昭然,禍福可見。

  注[一]書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靈”也。
  注[二]中謂當天之中也。
  注[三]鳴條,地名,在安邑之西。尚書曰:“伊尹相湯伐桀,遂与桀戰于鳴條之野。”□車,兵車也。詩曰:“□車嘽嘽,四牡痯痯,征夫不遠。”嘽音昌善反。
  痯音管。
  注[四]高祖曰:“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
  注[五]前書蒯通曰:“秦失其鹿,天下共遂之。”音義云:“以鹿喻帝位也。”
  注[六]利器謂威權也。周禮“太宰以八柄詔王馭腢臣”,謂爵、祿、与、置、生、奪、廢、誅也。刑隸謂閹人也。
  注[七]鹿子曰麑。乳,產也。
  注[八]說苑曰“孔子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于東觀之下”也。
  注[九]杜元凱注左傳曰:“窀,厚也。穸,夜也。厚夜猶長夜也。”
  注[一0]前書賈山上書曰“秦始皇進諛諂之人,殺直諫之士”也。
  注[一一]趙高為車府令,与豻咸陽令閻樂謀殺胡亥。事見史記也。
  臣又聞危非仁不扶,亂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說,以消鼎雉之災,[一]周宣用申、甫,以濟夷、厲之荒。[二]竊見故冀州刺史南陽朱穆,前烏桓校尉臣同郡李膺,皆履正清平,貞高絕俗。穆前在冀州,奉憲操平,摧破奸党,掃清万里。
  膺歷典牧守,正身率下,及掌戎馬,威揚朔北。斯實中興之良佐,國家之柱臣也。宜還本朝,挾輔王室,上齊七耀,下鎮万國。臣敢吐不時之義于諱言之朝,[三]猶冰霜見日,必至消滅。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也。

  注[一]武丁,殷王高宗也。尚書曰,高宗得傅說為相,殷复興焉。高宗時,有雉登鼎耳而雊,武丁懼而修德,位以永宁。
  注[二]申伯,仲山甫,周宣王之臣也。詩曰:“惟申及甫,惟周之翰。”史記曰,周孝王之子燮,是為夷王。夷王崩,子厲王胡立,行暴虐,死于彘也。
  注[三]不時謂不合于時也。諱言謂拒諫也。
  書奏不省。
  時有上書言人以貨輕錢薄,故致貧困,宜改鑄大錢。事下四府腢僚及太學能言之士。陶上議曰:
  圣王承天制物,与人行止,建功則觿悅其事,興戎而師樂其旅。是故靈台有子來之人,武旅有鳧藻之士,[一]皆舉合時宜,動順人道也。臣伏讀鑄錢之詔,平輕重之議,訪覃幽微,不遺窮賤,是以藿食之人,謬延逮及。[二]

  注[一]詩大雅曰:“經始靈台,經之營之,不日成之。經始勿亟,庶人子來。”
  武旅,周武王之旅。鳧得水藻,言喜悅也。
  注[二]說苑曰:“有東郭祖朝者,上書于晉獻公曰:‘愿請聞國家之計。’獻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慮之矣,藿食者尚何預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計于廟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宁得無肝膽涂地于中原之野?其禍亦及臣之身,安得無預國家之計乎!’”蓋以為當今之憂,不在于貨,在乎民饑。夫生養之道,先食后*(民)**[貨]*。
  是以先王觀象育物,敬授民時,[一]使男不逋畝,女不下机。故君臣之道行,王路之教通。由是言之,食者乃有國之所寶,生民之至貴也。竊見比年已來,良苗盡于蝗螟之口,杼柚空于公私之求,[二]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盬之事,豈謂錢貨之厚薄,銖兩之輕重哉?就使當今沙礫化為南金,瓦石變為和玉,[三]使百姓渴無所飲,饑無所食,雖皇羲之純德,唐虞之文明,猶不能以保蕭牆之內也。蓋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饑,故食為至急也。議者不達農殖之本,多言鑄冶之便,或欲因緣行詐,以賈國利。國利將盡,取者爭競,造鑄之端于是乎生。蓋万人鑄之,一人奪之,猶不能給;況今一人鑄之,則万人奪之乎?雖以陰陽為炭,万物為銅,[四]役不食之民,使不饑之士,猶不能足無猒之求也。夫欲民殷財阜,要在止役禁奪,則百姓不勞而足。陛下圣德,愍海內之憂戚,傷天下之艱難,欲鑄錢齊貨以救其敝,此猶養魚沸鼎之中,栖鳥烈火之上。水木本魚鳥之所生也,用之不時,必至燋爛。愿陛下寬鍥薄之禁,后冶鑄之議,[五]听民庶之謠吟,問路叟之所憂,[六]瞰三光之文耀,視山河之分流。[七]天下之心,國家大事,粲然皆見,無有遺惑者矣。

  注[一]象,天象也。尚書曰:“欽若昊天,敬授人時。”
  注[二]詩曰:“小東大東,杼柚其空。”
  注[三]詩曰:“大路南金。”和玉,卞和之玉也。
  注[四]賈誼之言。
  注[五]鍥,刻也,音口結反。
  注[六]列子曰:“昔堯理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理亂。堯乃微服游于康衢。儿童謠曰:‘立我蒸人,莫*(不)**[非]*爾极,不識不知,順帝之則。’”說苑曰:“孔子行游中路,聞哭者聲,其音甚悲。孔子避車而問之曰:‘夫子非有喪也,何哭之悲?’虞丘子對曰:‘吾有三失:吾少好學,周□天下,還后吾親亡,一失也;
  事君奢驕不遂,是二失也;厚交友而后絕,是三失也。’”注[七]三光,日、月、星也。分謂山,流謂河。言日月有□食之災,星辰有錯行之變,故視其文耀也。山崩川竭,皆亡之征也。
  臣嘗誦詩,至于鴻鴈于野之勞,哀勤百堵之事,每喟爾長怀,中篇而歎。[一]
  近听征夫饑勞之聲,甚于斯歌。是以追悟匹婦吟魯之憂,始于此乎?[二]見白駒之意,屏營傍偟,不能監寐。[三]伏念當今地廣而不得耕,民觿而無所食。
  腢小競進,秉國之位,鷹揚天下,*(鳥)**[烏]*鈔求飽,吞肌及骨,并噬無猒。
  誠恐卒有役夫窮匠,起于板筑之閒,[四]投斤攘臂,登高遠呼,使愁怨之民,向應云合,八方分崩,中夏魚潰。[五]雖方尺之錢,何能有救!其危猶舉函牛之鼎,絓纖枯之末,[六]詩人所以眷然顧之,潸焉出涕者也。[七]

  注[一]詩小雅鴻鴈之篇曰:“鴻鴈于飛,肅肅其羽。之子于征,劬勞于野。鴻鴈于飛,集于中澤。之子于垣,百堵皆作。”
  鄭玄注云:“坏滅之國,征人起屋舍,筑牆壁,百堵同時而起,言趨事也。”
  注[二]列女傳曰:“魯漆室邑之女,過時未适人。當穆公之時,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啼。傍人聞之,心莫不慘慘者。鄰婦從之游,謂曰:‘何哭之悲?子欲嫁乎?吾為子求偶。’漆室女曰:‘嗟乎,始吾以子為知,今反無識也。豈為嫁之故不樂而悲哉,吾憂魯君老而太子少也。’”注[三]詩曰:“皎皎白駒,食我場苗。縶之維之,以永今朝。”白駒諭賢人也。
  監寐猶寤寐也。
  注[四]役夫謂陳涉起蘄也。窮匠謂驪山之徒也。并見史記也。
  注[五]公羊傳曰:“其言梁亡何?魚爛而亡也。”何休曰:“魚爛,從中發潰爛也。”
  注[六]函牛之鼎謂大鼎也。淮南子曰:“函牛之鼎沸,則蛾不得置一足焉。”絓,挂也,音胡賣反。
  注[七]詩小雅大東之文也。潸,涕下貌。鄭玄注云:“傷今不如古也。”
  臣東野狂闇,不達大義,緣廣及之時,對過所問,知必以身脂鼎鑊,為天下笑。
  帝竟不鑄錢。
  后陶舉孝廉,除順陽長。縣多奸猾,陶到官,宣募吏民有气力勇猛,能以死易生者,不拘亡命奸臧,于是剽輕□客之徒過晏等十余人,[一]皆來應募。陶責其先過,要以后效,使各結所厚少年,得數百人,皆嚴兵待命。于是覆案奸軌,所發若神。以病免,吏民思而歌之曰:“邑然不樂,思我劉君。何時复來,安此下民。”

  注[一]過,姓也,過國之后。見左傳。
  陶明尚書、春秋,為之訓詁。推三家尚書[一]及古文,是正文字七百余事,名曰中文尚書。

  注[一]三家謂夏侯建、夏侯胜、歐陽和伯也。
  頃之,拜侍御史。靈帝宿聞其名,數引納之。時鉅鹿張角偽托大道,妖惑小民,陶与奉車都尉樂松、議郎袁貢連名上疏言之,曰:“圣王以天下耳目為視听,故能無不聞見。今張角支党不可胜計。前司徒楊賜奏下詔書,切□州郡,護送流民,會賜去位,不复捕錄。唯會赦令,而謀不解散。四方私言,云角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宜下明詔,重募角等,賞以國土。有敢回避,与之同罪。”帝殊不悟,方詔陶次第春秋條例。明年,張角反亂,海內鼎沸,帝思陶言,封中陵鄉侯,三遷尚書令。以所舉將為尚書,難与齊列,乞從□散,拜侍中。以數切諫,為權臣所憚,徙為京兆尹。到職,當出修宮錢直千万,[一]陶既清貧,而恥以錢買職,稱疾不听政。帝宿重陶才,原其罪,征拜諫議大夫。

  注[一]時拜職名,當出買官之錢,謂之修宮錢也。
  是時天下日危,寇賊方熾,陶憂致崩亂,复上疏曰:“臣聞事之急者不能安言,心之痛者不能緩聲。竊見天下前遇張角之亂,后遭邊章之寇,每聞羽書告急之聲,心灼內熱,四体惊竦。今西羌逆類,私署將帥,皆多段熲時吏,曉習戰陳,識知山川,變詐万端。
  臣常懼其輕出河東、馮翊,鈔西軍之后,東之函谷,据□高望。今果已攻河東,恐遂轉更豕突上京。如是則南道斷絕,車騎之軍孤立,[一]關東破膽,四方動搖,威之不來,叫之不應,雖有田單、陳平之策,計無所用。臣前驛馬上便宜,急絕諸郡賦調,冀尚可安。事付主者,留連至今,莫肯求問。今三郡之民皆以奔亡,南出武關,北徙壺谷,[二]冰解風散,唯恐在后。今其存者尚十三四,軍吏士民悲愁相守,民有百走退死之心,而無一前□生之計。西寇浸前,去營咫尺,胡騎分布,已至諸陵。將軍張溫,天性精勇,而主者旦夕迫促,軍無后殿,假令失利,其敗不救。臣自知言數見厭,而言不自裁者,以為國安則臣蒙其慶,國危則臣亦先亡也。謹复陳當今要急八事,乞須臾之閒,深垂納省。”
  其八事,大較言天下大亂,皆由宦官。宦官事急,共讒陶曰:“前張角事發,詔書示以威恩,自此以來,各各改悔。今者四方安靜,而陶疾害圣政,專言妖驅。
  州郡不上,陶何緣知?疑陶与賊通情。”于是收陶,下黃門北寺獄,掠按日急。
  陶自知必死,對使者曰:“朝廷前封臣云何?今反受邪譖。恨不与伊、呂同疇,而以三仁為輩。”[三]遂閉气而死,天下莫不痛之。

  注[一]時湟中義從胡北宮伯玉等叛,遣左車騎將軍皇甫嵩討之不克也。
  注[二]三郡,河東、馮翊、京兆也。壺谷,壺關之谷,在上党也。
  注[三]論語曰:“殷有三仁焉,微子去之,箕子為之奴,比干諫而死。”
  陶著書數十万言,又作七曜論、匡老子、反韓非、复孟軻,及上書言當世便事、條教、賦、奏、書、記、辯疑,凡百余篇。
  時司徒東海陳耽,亦以非罪与陶俱死。耽以忠正稱,歷位三司。光和五年,詔公卿以謠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一]時太尉許戫、司空張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賂,其宦者子弟賓客,雖貪污穢濁,皆不敢問,而虛愨邊遠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六人。吏人詣闕陳訴,耽与議郎曹操上言:“公卿所舉,率党其私,所謂放鴟梟而囚鸞鳳。”其言忠切,帝以讓戫、濟,由是諸坐謠言征者悉拜議郎。宦官怨之,遂誣陷耽死獄中。

  注[一]謠言謂听百姓風謠善惡而黜陟之也。
  李云字行祖,甘陵人也。性好學,善陰陽。初舉孝廉,再遷白馬令。
  桓帝延熹二年,誅大將軍梁冀,而中常侍單超等五人皆以誅冀功并封列侯,專權選舉。又立掖庭民女亳氏為皇后,數月閒,后家封者四人,賞賜巨万。[一]
  是時地數震裂,觿災頻降。云素剛,憂國將危,心不能忍,乃露布上書,移副三府,[二]曰:“臣聞皇后天下母,德配坤靈,得其人則五氏來備,不得其人則地動搖宮。[三]比年災异,可謂多矣,皇天之戒,可謂至矣。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歲,君期一周,當有黃精代見,姓陳、項、虞、田、許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四]舉厝至重,不可不慎。班功行賞,宜應其實。梁冀雖持權專□,虐流天下,今以罪行誅,猶召家臣搤殺之耳。而猥封謀臣万戶以上,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解体?[五]孔子曰:‘帝者,諦也。’[六]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化日損,尺一拜用不經御省。[七]是帝欲不諦乎?”帝得奏震怒,下有司逮云,詔尚書都護□戟送黃門北寺獄,使中常侍管霸与御史廷尉雜考之。
  時弘農五官掾杜觿傷云以忠諫獲罪,上書愿与云同日死。帝愈怒,遂并下廷尉。
  大鴻臚陳蕃上疏救云曰:“李云所言,雖不識禁忌,干上逆旨,其意歸于忠國而已。昔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諫,成帝赦朱云□領之誅。[八]今日殺云,臣恐剖心之譏复議于世矣。[九]故敢触龍鱗,冒昧以請。”[一0]太常楊秉、洛陽市長沐茂、郎中上官資并上疏請云。帝恚甚,有司奏以為大不敬。詔切責蕃、秉,免歸田里;茂、資貶秩二等。時帝在濯龍池,管霸奏云等事。霸*(跪)**[詭]*言曰:“李云野澤愚儒,杜觿郡中小吏,出于狂戇,不足加罪。”帝謂霸曰:“帝欲不諦,是何等語,而常侍欲原之邪?”顧使小黃門可其奏,云、觿皆死獄中。
  后冀州刺史賈琮使行部,過祠云墓,刻石表之。

  注[一]時封后兄康為比陽侯,弟統昆陽侯,統從兄會安陽侯,統弟秉為*(濟)**[淯]*陽侯。
  注[二]露布謂不封之也,并以副本上三公府也。
  注[三]史記曰:“庶征:曰雨,曰暘,曰燠,曰風,曰寒。五者來備,各以其序,庶草繁廡。”是与氏古字通耳。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
  注[四]黃精謂魏氏將興也。陳、項、虞、田并舜之后。舜土德,亦尚黃,故忌也。
  注[五]列將謂皇甫規、段熲等。
  注[六]春秋運斗樞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統調陰陽,招類使神,故稱帝。帝之言諦也。”鄭玄注云:“審諦于物也。”
  注[七]尺一之板謂詔策也。見漢官儀也。
  注[八]周昌,解見陳忠傳。朱云上書曰:“臣愿賜尚方斬馬□,斷佞臣一人,以厲其余。”上問:“誰也?”對曰:“安昌侯張禹。”上大怒曰:“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云去。左將軍辛慶忌以死爭,上意解,然后得已。事并見前書。
  注[九]比干以死諫紂,紂怒曰:“吾聞圣人心有七竅。”乃剖比干而觀其心。事見史記。
  注[一0]韓子曰:“夫龍之為虫也,可狎而馴也。然喉下有逆鱗,嬰之則殺人。
  人主有逆鱗,說者嬰之,則亦几矣。”
  論曰:禮有五諫,諷為上。[一]若夫托物見情,因文載旨,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戒,[二]貴在于意達言從,理歸乎正。曷其絞訐摩上,以衒沽成名哉?[三]李云草茅之生,不識失身之義,[四]遂乃露布帝者,班檄三公,至于誅死而不顧,斯豈古之狂也!
  [五]夫未信而諫,則以為謗己,[六]故說者識其難焉。[七]

  注[一]五諫謂諷諫、順諫、窺諫、指諫、陷諫也。諷諫者,知患禍之萌而諷告也。順諫者,出辭遜順,不逆君心也。窺諫者,視君顏色而諫也。指諫者,質指其事而諫也。陷諫者,言國之害忘生為君也。見大戴禮。
  注[二]卜商詩序之文也。
  注[三]絞,直也。訐,正也。沽,賣之。
  注[四]儀禮曰:“凡自稱于君宅*[者]*,在邦*(者)*曰市井之臣,在野則曰草茅之臣,庶人則刺草之臣。”易曰:“臣不密,則失身。”
  注[五]論語曰:“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詐而已矣。”
  注[六]論語曰:“事君信而后諫,其君未信,則以為謗己。”
  注[七]韓非有說難篇。
  劉瑜字季節,廣陵人也。高祖父廣陵靖王。父辯,清河太守。[一]瑜少好經學,尤善圖讖、天文、歷筭之術。州郡禮請不就。

  注[一]謝承書云:“父祥,為清河太守。”
  延熹八年,太尉楊秉舉賢良方正,及到京師,上書陳事曰:
  臣瑜自念東國鄙陋,得以丰沛枝胤,被蒙复除,不給卒伍。故太尉楊秉知臣竊窺典籍,猥見顯舉,誠冀臣愚直,有補万一。而秉忠謨不遂,命先朝露。臣在下土,听聞歌謠,驕臣虐政之事,遠近呼嗟之音,竊為辛楚,泣血漣如。幸得引錄,備荅圣問,泄寫至情,不敢庸回。[一]誠愿陛下且以須臾之慮,覽今往之事,人何為咨嗟,天曷為動變。

  注[一]庸,用也。回,邪也。
  蓋諸侯之位,上法四七,垂文炳耀,關之盛衰者也。[一]今中官邪驅,比肩裂土,皆競立胤嗣,繼体傳爵,或乞子□屬,或買儿市道,殆乖開國承家之義。[二]

  注[一]四七,二十八宿也。諸侯為天子守四方,猶天之有二十八宿。漢官儀曰“天子建侯,上法四七”也。
  注[二]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
  古者天子一娶九女,[一]娣侄有序,河圖授嗣,正在九房。今女嬖令色,充積閨帷,皆當盛其玩飾□食空宮,勞散精神,生長六疾。[二]此國之費也,生之傷也。且天地之性,陰陽正紀,隔絕其道,則水旱為并。詩云:“五日為期,六日不詹。”[三]怨曠作歌,仲尼所錄。[四]況從幼至長,幽藏歿身。又常侍、黃門,亦廣妻娶。怨毒之气,結成妖眚。
  行路之言,官發略人女,取而复置,轉相惊懼。孰不悉然,無緣空生此謗。鄒衍匹夫,□氏匹婦,尚有城崩霜隕之异;況乃腢輩咨怨,能無感乎![五]

  注[一]公羊傳曰,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夏、殷制也。
  注[二]左傳曰“天有六气,淫生六疾。六气曰陰、陽、風、雨、晦、明,過則為災。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女,陽物而晦時,淫則生內熱惑蠱之疾”也。
  注[三]詩小雅曰:“終朝采藍,不盈一襜。五日為期,六日不詹。”注云:“詹,至也。婦人過時而怨曠,期至五日而歸,今六日不至,是以憂也。”
  注[四]謂仲尼刪詩編錄也。
  注[五]淮南子曰:“鄒衍事燕惠王盡忠,左右譖之,王系之,仰天而哭,五月天為之下霜。”列女傳曰“齊人□梁襲莒,戰死。其妻無所歸,乃就夫尸于城下而哭之,七日城崩”也。
  昔秦作阿房,國多刑人。今第舍增多,窮极奇巧,掘山攻石,不避時令。[一]
  促以嚴刑,威以*(法)*正*[法]*。民無罪而覆入之,民有田而覆奪之。州郡官府,各自考事,奸情賕賂,皆為吏餌。民悉郁結,起入賊党,官輒興兵,誅討其罪。貧困之民,或有賣其首級以要酬賞,父兄相代殘身,妻孥相*(見)**[視]*分裂。窮之如彼,伐之如此,豈不痛哉!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之月,無有坏墮,無起土功,無發大觿”也。
  又陛下以北辰之尊,神器之寶,而微行近習之家,私幸宦者之舍,[一]賓客市買,熏灼道路,因此暴縱,無所不容。今三公在位,皆博達道蓺,而各正諸己,莫或匡益者,非不智也,畏死罰也。惟陛下設置七臣,以廣諫道,[二]及開東序金縢史官之書,從堯舜禹湯文武致興之道,[三]遠佞邪之人,放鄭□之聲,則政致和平,德感祥風矣。[四]臣悾悾推情,言不足采,[五]懼以触忤,征營懾悸。

  注[一]近習謂親近狎者。
  注[二]孝經曰:“古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鄭玄注:“七人謂三公及前疑、后承、左輔、右弼。”
  注[三]爾雅曰:“東西廂謂之序。”書曰:“天球河圖在東序。”縢,緘也。以金緘之,不欲人開也。
  注[四]孝經援神契曰:“德至八方則祥風至。”
  注[五]悾悾,誠懇之貌。
  于是特詔召瑜問災咎之征,指事案經讖以對。執政者欲令瑜依違其辭,而更策以它事。瑜复悉心以對,八千余言,有切于前,帝竟不能用。拜為議郎。
  及帝崩,大將軍竇武欲大誅宦官,乃引瑜為侍中,又以侍中尹勳為尚書令,共同謀畫。及武敗,瑜、勳并被誅。事在武傳。
  勳字伯元,河南人。從祖睦為太尉,睦孫頌為司徒。勳為人剛毅直方。少時每讀書,得忠臣義士之事,未嘗不投書而仰歎。自以行不合于當時,不應州郡公府禮命。桓帝時,以有道征,四遷尚書令。延熹中,誅大將軍梁冀,帝召勳部分觿職,甚有方略,封宜陽鄉侯。仆射霍諝,尚書張敬、歐陽參、李偉、虞放、周永,并封亭侯。
  勳后再遷至九卿,以病免,拜為侍中。八年,中常侍具瑗、左悺等有罪免,奪封邑,因黜勳等爵。
  瑜誅后,宦官悉焚其上書,以為訛言。
  子琬,傳瑜學,明占候,能著災异。舉方正,不行。
  謝弼字輔宣,東郡武陽人也。[一]中直方正,[二]為鄉邑所宗師。建宁二年,詔舉有道之士,弼与東海陳敦、玄菟公孫度俱對策,皆除郎中。

  注[一]謝承書曰:“弼字輔鸞,東郡濮陽人也。”与此不同。
  注[二]猶言中正方直也。
  時青蛇見前殿,大風拔木,詔公卿以下陳得失。弼上封事曰:
  臣聞和气應于有德,妖异生乎失政。上天告譴,則王者思其愆;政道或虧,則奸臣當其罰。夫蛇者,陰气所生;鱗者,甲兵之符也。[一]鴻范傳曰:“厥极弱,時則有蛇龍之驅。”[二]又熒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謀亂,發于左右。
  不知陛下所与從容帷幄之內,親信者為誰。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聞“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三]伏惟皇太后定策宮闥,援立圣明,書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竇氏之誅,豈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宮,愁感天心,如有霧露之疾,陛下當何面目以見天下?[四]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五]孝和皇帝不絕竇后之恩,前世以為美談。[六]禮為人后者為之子,今以桓帝為父,豈得不以太后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邊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濟之!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凱風慰母之念。[七]

  注[一]謝承書曰:“蛇者,陰*(之)**[气]*所生,龍之類也。龍有鱗,甲兵之符也。”
  注[二]前書曰“皇之不极,是謂不建,厥极弱,時則有下伐上之痾,龍蛇之驅”也。
  注[三]詩小雅之文也。鄭玄注云:“虺、蛇□處,陰之祥也,故為生女。”
  注[四]文帝徙淮南王長于蜀,袁盎曰:“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霧露病死,陛下有殺弟之名也。”
  注[五]史記曰,周襄王母早死,后母曰惠后,生叔帶,有寵。帶与戎翟謀伐襄王。
  注[六]竇太后崩,張酺等奏云:“不宜合葬先帝。”和帝手詔曰:“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离。”于是合葬。見皇后紀也。
  注[七]尚書舜典曰:“蒸蒸乂,不格奸。”孔安國注云:“蒸蒸猶進進也。言舜進于善道。”詩凱風曰:“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臣又聞爵賞之設,必酬庸勳;開國承家,小人勿用。[一]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寵私,乃享大封,大風雨雹,亦由于茲。又故太傅陳蕃,輔相陛下,勤身王室,夙夜匪懈,而見陷腢邪,一旦誅滅。其為酷濫,駭動天下,而門生故吏,并离徙錮。蕃身已往,人百何贖![二]宜還其家屬,解除禁网。夫台宰重器,國命所繼。今之四公,唯司空劉寵斷斷守善,余皆素餐致寇之人,[三]
  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災异,并加罷黜。[四]征故司空王暢,長樂少府李膺,并居政事,庶災變可消,國祚惟永。臣山藪頑闇,未達國典。策曰“無有所隱”,敢不盡愚,用忘諱忌。伏惟陛下裁其誅罰。

  注[一]易師卦上六爻詞也。
  注[二]詩國風曰:“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注[三]四公謂劉矩為太尉,許訓為司徒,胡廣為太傅及寵也。書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它伎。”孔安國注云:“斷斷猗然專一之臣也。”素,空也。無德而食其祿曰素餐。易曰“負且乘,致寇至”也。
  注[四]易曰:“鼎折足,覆公餗。”鼎以喻三公。餗,鼎實也。折足覆餗,言不胜其任。
  左右惡其言,出為廣陵府丞。去官歸家。
  中常侍曹節從子紹為東郡太守,忿疾于弼,遂以它罪收考掠按,死獄中,時人悼傷焉。初平二年,司隸校尉趙謙訟弼忠節,求報其怨*[魂]*,乃收紹斬之。
  贊曰:鄧不明辟。[一]梁不損陵。慊慊欒、杜,諷辭以興。黃寇方熾,子奇有識。[二]武謀允臧,瑜亦協志。弼忤宦情,云犯時忌。成仁喪己,同方殊事。

  注[一]尚書曰:“朕复子明辟。”孔安國注云:“复還明君之政于成王也。”言鄧后臨朝,不還政于安帝也。
  注[二]識,協韻音式侍反。

  校勘記

  一八三九頁一0行積十五年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載根上書直諫在永初二年十二月,“積十五年”作“積十年余”。
  一八四0頁三行拜侍御史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先賢行狀作“符節郎”。
  一八四0頁六行年七十八卒按: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三國魏志引先賢行狀,云年八十七,以壽終,与此作“七十八”微异。
  一八四一頁一行魏郡內黃人也*[好道]*据汲本、殿本補。
  一八四一頁三行興立*(校)*學*[校]*据刊誤改。按:汲本作“學校”。
  一八四二頁七行以功自劾按:汲本“劾”作“效”。又按:刊誤謂功不可以自劾,當是“無功自劾”,少一“無”字。
  一八四三頁八行又*(令)**[今]*牧守長吏刊誤謂案文“令”當作“今”。張森楷校勘記謂腢書治要“令”作“今”。今据改。
  一八四三頁九行蚕食天下按:“蚕”原斗“吞”,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四四頁三行吾以布衣提三尺以取天下汲本、殿本“三尺”下有“□”字。
  今按:史記有“□”字。漢書無“□”字,小顏謂三尺,□也,流俗本或云“提三尺□”,“□”字后人所加耳。
  一八四五頁一五行先食后*(民)**[貨]*据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三行莫*(不)**[非]*爾极据刊誤改。
  一八四七頁一二行*(鳥)**[烏]*鈔求飽集解引惠棟說,謂“鳥”當作“烏”,引周禮射鳥氏“以弓矢歐烏鳶”鄭玄注“烏鳶喜鈔盜,故云烏鈔”為證。今据改。
  一八四八頁一二行后陶舉孝廉除順陽長集解引汪文台說,謂類聚十九引謝承書作“樅陽長”,類聚五十、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作“湞陽長”。今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仍作“順陽長”。又按:類聚十九引謝承書,御覽二百六十七引續漢書,“劉陶”作“劉騊駼”,類聚五十作“劉騊”,御覽四百六十五引本書作“劉陶駼”,皆誤。
  一八四九頁六行不复捕錄按:校補謂案上文止言護送流民,未言捕賊,楊賜又本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扰,明不主捕,先捕后錄,亦不成文理,“捕”當為“補”之斗。
  一八五一頁九行按:此注原在“二千石”下,今据殿本移正。
  一八五二頁一二行霸*(跪)**[詭]*言曰据汲本、殿本改。按:胡刻通鑒亦斗“跪”,章鈺胡刻通鑒正文校宋記云明孔天胤本作“詭”,張敦仁校本同。
  一八五二頁一四行冀州刺史賈琮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水經注作“賈瑤”。
  一八五二頁一五行統弟秉為*(濟)**[淯]*陽侯据集解引惠棟說改。
  一八五三頁一二行吾聞圣人心有七竅按:“七”原斗“九”,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八五四頁七行凡自稱于君宅*[者]*在邦*(者)*曰巿井之臣据汲本改,与儀禮文合。
  一八五四頁九行古之狂也直今之狂也詐而已矣按:今論語兩“狂”字皆作“愚”。
  意者,范氏元以李云為古之愚,而正文斗“愚”為“狂”,后人遂并注文而改之歟?
  一八五四頁一0行事君信而后諫其君未信按:今論語無“事君”“其君”字,或章怀所見本异也。
  一八五五頁四行泣血漣如按:“漣”原作“連”,徑据汲本、殿本改。
  一八五五頁八行關之盛衰者也按:集解引何焯說,謂“關”字下有脫文。
  一八五六頁一行行路之言官發略人女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之”下有“人”字。
  一八五六頁三行公羊傳曰諸侯一聘三女天子一娶九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公羊傳無此文,逸禮王度記有之,未知章怀何据以為公羊傳也。
  一八五六頁一二行威以*(法)*正*[法]*据刊誤改。按:汲本作“正法”。
  一八五六頁一四行妻孥相*(見)**[視]*分裂据汲本、殿本改。
  一八五八頁六行建宁二年詔舉有道之士殿本“二年”作“三年”。集解引錢大昕說,謂靈帝紀建宁元年五月,詔郡國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二年”當是“元年”之誤。按:校補謂案靈帝紀舉有道下詔雖在元年,郡國守相遵旨荐舉,奉准以某人為有道之士,豈必尚在元年,錢說殊泥。惟殿本作“三年”,證以弼上封事所言各事,無一合者,殆必誤矣。
  一八五九頁八行蛇者陰*(之)**[气]*所生据殿本改。
  一八六0頁四行司空劉寵按:校補謂案靈帝紀,詔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在建宁二年四月,其時劉寵尚為司徒,傳文“司空”明是“司徒”之誤。
  一八六0頁一五行求報其怨*[魂]*据汲本、殿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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