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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卷七十三 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 第六十三


  劉虞字伯安,東海郯人也。[一]祖父嘉,光祿勳。虞初舉孝廉,稍遷幽州刺史,民夷感其德化,自鮮卑、烏桓、夫余、穢貊之輩,皆隨時朝貢,無敢扰邊者,百姓歌悅之。公事去官。中平初,黃巾作亂,攻破冀州諸郡,拜虞甘陵相,綏撫荒余,以蔬儉率下。遷宗正。

  注[一]謝承書曰:“虞父舒,丹陽太守。虞通五經,東海*(王)*恭*[王]*之后。”
  后車騎將軍張溫討賊邊章等,發幽州烏桓三千突騎,而牢稟逋懸,皆畔還本國。
  [一]前中山相張純私謂前太山太守張舉曰:“今烏桓既畔,皆愿為亂,涼州賊起,朝廷不能禁。又洛陽人妻生子兩頭,此漢祚衰盡,天下有兩主之征也。子若与吾共率烏桓之觿以起兵,庶几可定大業。”舉因然之。四年,純等遂与烏桓大人共連盟,攻薊下,燔燒城郭,虜略百姓,殺護烏桓校尉箕稠、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陽終等,觿至十余万,屯肥如。[二]舉稱“天子”,純稱“彌天將軍安定王”,移書州郡,云舉當代漢,告天子避位,□公卿奉迎。純又使烏桓峭王等[三]步騎五万,入青冀二州,攻破清河、平原,殺害吏民。朝廷以虞威信素著,恩積北方,明年,复拜幽州牧。虞到薊,罷省屯兵,務廣恩信。遣使告峭王等以朝恩寬弘,開許善路。又設賞購舉、純。舉、純走出塞,余皆降散。純為其客王政所殺,送首詣虞。靈帝遣使者就拜太尉,封容丘侯。[四]

  注[一]前書音義曰:“牢,賈直也。”稟,食也。言軍糧不續也。
  注[二]肥如,縣,屬遼西郡,故城在今平州。
  注[三]峭音七笑反。
  注[四]容丘,縣,屬東海郡。
  及董卓秉政,遣使者授虞大司馬,進封襄賁侯。初平元年,复征代袁隗為太傅。
  道路隔塞,王命竟不得達。舊幽部應接荒外,資費甚廣,歲常割青、冀賦調二億有余,以給足之。時處處斷絕,委輸不至,而虞務存寬政,勸督農植,開上谷胡巿之利,通漁陽鹽鐵之饒,民悅年登,谷石三十。青、徐士庶避黃巾之難歸虞者百余万口,皆收視溫恤,為安立生業,流民皆忘其遷徙。虞雖為上公,天性節約,敝衣繩履,食無兼肉,遠近豪俊夙僭奢者,莫不改操而歸心焉。[一]

  注[一]夙猶舊也。
  初,詔令公孫瓚討烏桓,受虞節度。瓚但務會徒觿以自強大,而縱任部曲,頗侵扰百姓,而虞為政仁愛,念利民物,由是与瓚漸不相平。二年,冀州刺史韓馥、勃海太守袁紹及山東諸將議,以朝廷幼沖,逼于董卓,[一]遠隔關塞,不知存否,以虞宗室長者,欲立為主。乃遣故樂浪太守張岐等繼議,上虞尊號。
  虞見岐等,厲色叱之曰:“今天下崩亂,主上蒙塵。[二]吾被重恩,未能清雪國恥。諸君各据州郡,宜共曒力,[三]盡心王室,而反造逆謀,以相垢誤邪!”
  固拒之。馥等又請虞領尚書事,承制封拜,复不听。遂收斬使人。于是選掾右北平田疇、從事鮮于銀[四]蒙險閒行,奉使長安。獻帝既思東歸,見疇等大悅。
  時虞子和為侍中,因此遣和潛從武關出,告虞將兵來迎。道由南陽,后將軍袁術聞其狀,遂質和,使報虞遣兵俱西。虞乃使數千騎就和奉迎天子,而術竟不遣之。

  注[一]時獻帝年十歲。
  注[二]左傳曰,周襄王出奔于鄭,魯臧文仲曰:“天子蒙塵于外。”
  注[三]說文曰:“曒力,并力也。”左傳曰:“曒力同心。”音力凋反,又音六。
  注[四]魏志曰:“疇字子春,右北平無終人。好讀書,善擊□。劉虞署為從事。
  太祖北征烏桓,令疇將觿*(止)**[上]*徐無,出盧龍,歷平剛,登白狼堆。去柳城二百余里,虜乃惊,太祖与戰,大斬獲,論功封疇。疇上疏自陳,太祖令夏侯惇喻之。疇曰:‘豈可賣盧龍塞以易賞祿哉?’”初,公孫瓚知術詐,固止虞遣兵,虞不從,瓚乃陰勸術執和,使奪其兵,自是与瓚仇怨益深。和尋得逃術還北,复為袁紹所留。瓚既累為紹所敗,而猶攻之不已,虞患其黷武,[一]且慮得志不可复制,固不許行,而稍節其稟假。瓚怒,屢違節度,又复侵犯百姓。虞所賚賞典當胡夷,[二]瓚數抄奪之。積不能禁,乃遣驛使奉章陳其暴掠之罪,瓚亦上虞稟糧不周,二奏交馳,互相非毀,朝廷依違而已。瓚乃筑京于薊城以備虞。[三]虞數請瓚,輒稱病不應。虞乃密謀討之,以告東曹掾右北平魏攸。攸曰:“今天下引領,以公為歸,謀臣爪牙,不可無也。瓚文武才力足恃,雖有小惡,固宜容忍。”虞乃止。

  注[一]黷猶慢也,數也。尚書曰“黷于祭祀”也。
  注[二]當音丁浪反。
  注[三]京,高丘也,言高筑丘壘以備虞焉。解見獻帝紀。
  頃之攸卒,而積忿不已。四年冬,遂自率諸屯兵觿合十万人以攻瓚。將行,從事代郡程緒免冑而前曰:“公孫瓚雖有過惡,而罪名未正。明公不先告曉使得改行,而兵起蕭牆,非國之利。加胜敗難保,不如駐兵,以武臨之,瓚必悔禍謝罪,所謂不戰而服人者也。”虞以緒臨事沮議,遂斬之以徇。戒軍士曰:“無傷余人,殺一伯珪而已。”時州從事公孫紀者,瓚以同姓厚待遇之。紀知虞謀而夜告瓚。瓚時部曲放散在外,倉卒自懼不免,乃掘東城欲走。虞兵不習戰,又愛人廬舍,□不听焚燒,急攻圍不下。瓚乃簡募銳士數百人,因風縱火,直沖突之。虞遂大敗,与官屬北奔居庸縣。[一]瓚追攻之,三日城陷,遂執虞并妻子還薊,猶使領州文書。會天子遣使者段訓增虞封邑,督六州事;拜瓚前將軍,封易侯,假節督幽、并、*(司)**[青]*、冀。瓚乃誣虞前与袁紹等欲稱尊號,脅訓斬虞于薊市。先坐而□曰:“若虞應為天子者,天當風雨以相救。”時旱埶炎盛,遂斬焉。傳首京師,故吏尾敦于路劫虞首歸葬之。
  [二]瓚乃上訓為幽州刺史。虞以恩厚得觿,怀被北州,百姓流舊,莫不痛惜焉。

  注[一]居庸縣屬上谷郡,有關。
  注[二]尾敦,姓名。
  初,虞以儉素為操,冠敝不改,乃就補其穿。及遇害,瓚兵搜其內,而妻妾服羅紈,盛綺飾,時人以此疑之。和后從袁紹報瓚云。
  公孫瓚字伯珪,遼西令支人也。[一]家世二千石。瓚以母賤,遂為郡小吏。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二]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三]后從涿郡盧植學于緱氏山中,略見書傳。舉上計吏。太守劉君坐事檻車征,官法不听吏下親近,瓚乃改容服,詐稱侍卒,身執徒養,御車到洛陽。太守當徙日南,瓚具豚酒于北芒上,祭辭先人,酹觴祝曰:
  “昔為人子,今為人臣,當詣日南。日南多瘴气,恐或不還,便當長辭墳塋。”
  慷慨悲泣,再拜而去,觀者莫不歎息。既行,于道得赦。

  注[一]令音力定反。支音巨移反。
  注[二]典略曰:“瓚性辯慧,每白事,常兼數曹,無有忘誤。”
  注[三]魏志曰:“侯太守妻之以女。”
  瓚還郡,舉孝廉,除遼東屬國長史。嘗從數十騎出行塞下,卒逢鮮卑數百騎。
  瓚乃退入空亭,約其從者曰:“今不奔之,則死盡矣。”乃自持兩刃矛,馳出沖賊,殺傷數十人,瓚左右亦亡其半,遂得免。
  中平中,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一]會烏桓反畔,与賊張純等攻擊薊中,瓚率所領追討純等有功,遷騎都尉。張純复与畔胡丘力居等寇漁陽、河閒、勃海,入平原,多所殺略。瓚追擊戰于屬國石門,[二]虜遂大敗,□妻子踰塞走,悉得其所略男女。瓚深入無繼,反為丘力居等所圍于遼西管子城,二百余日,糧盡食馬,馬盡□弩楯,力戰不敵,乃与士卒辭訣,各分散還。
  時多雨雪,隊坑死者十五六,虜亦饑困,遠走柳城。詔拜瓚降虜校尉,封都亭侯,复兼領屬國長史。職統戎馬,連接邊寇。每聞有警,瓚輒厲色憤怒,如赴讎敵,望塵奔逐,或繼之以夜戰。虜識瓚聲,憚其勇,莫敢抗犯。

  注[一]賊即邊章等。
  注[二]石門,山名,在今營州柳城縣西南。
  瓚常与善射之士數十人,皆乘白馬,以為左右翼,自號“白馬義從”。烏桓更相告語,避白馬長史。乃畫作瓚形,馳騎射之,中者咸稱万歲。虜自此之后,遂遠竄塞外。
  瓚志埽滅烏桓,而劉虞欲以恩信招降,由是与虞相忤。初平二年,青、徐黃巾三十万觿入勃海界,欲与黑山合。瓚率步騎二万人,逆擊于東光南,大破之,[一]
  斬首三万余級。賊□其車重數万兩,奔走度河。瓚因其半濟薄之,賊复大破,死者數万,流血丹水,收得生口七万余人,車甲財物不可胜筭,威名大震。拜奮武將軍,封薊侯。

  注[一]東光,今滄州縣。
  瓚既諫劉虞遣兵就袁術,而懼術知怨之,乃使從弟越將千余騎詣術自結。術遣越隨其將孫堅,擊袁紹將周昕,越為流矢所中死。瓚因此怒紹,遂出軍屯盤河,將以報紹。[一]乃上疏曰:“臣聞皇羲已來,君臣道著,張禮以導人,設刑以禁暴。今車騎將軍袁紹,托承先軌,爵任崇厚,而性本淫亂,情行浮薄。昔為司隸,值國多難,太后承攝,何氏輔朝。[二]紹不能舉直措枉,而專為邪媚,招來不軌,疑誤社稷,至令丁原焚燒孟津,[三]董卓造為亂始。紹罪一也。卓既無禮,帝主見質。紹不能開設權謀,以濟君父,而□置節傳,[四]
  迸竄逃亡。忝辱爵命,背違人主,紹罪二也。紹為勃海,當攻董卓,而默選戎馬,不告父兄,至使太傅一門,累然同斃。不仁不孝,紹罪三也。[五]紹既興兵,涉歷二載,不恤國難,廣自封植。乃多引資糧,專為不急,割刻無方,考責百姓,其為痛怨,莫不咨嗟。紹罪四也。逼迫韓馥,竊奪其州,矯刻金玉,以為印璽,每有所下,輒皁囊施檢,文稱詔書。[六]昔亡新僭侈,漸以即真。[七]
  觀紹所擬,將必階亂。[八]紹罪五也。紹令星工伺望祥妖,[九]賂遺財貨,与共飲食,克會期日,攻鈔郡縣。此豈大臣所當施為?紹罪六也。紹与故虎牙都尉劉勳,首共造兵,勳降服張楊,累有功□,而以小忿枉加酷害。信用讒慝,濟其無道,紹罪七也。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貢,紹以貪惏,[一0]橫責其錢,錢不備畢,二人并命。紹罪八也。春秋之義,子以母貴。[一一]紹母親為傅婢,地實微賤,据職高重,享福丰隆。有苟進之志,無虛退之心,紹罪九也。又長沙太守孫堅,前領豫州刺史,遂能驅走董卓,埽除陵廟,忠勤王室,其功莫大。紹遣小將盜居其位,斷絕堅糧,不得深入,使董卓久不服誅。紹罪十也。昔姬周政弱,王道陵□,天子遷徙,諸侯背畔,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一二]晉文為踐土之會,[一三]伐荊楚以致菁茅,[一四]誅曹、□以章無禮。[一五]臣雖闒茸,名非先賢,[一六]蒙被朝恩,負荷重任,職在鈇鉞,奉辭伐罪,[一七]輒与諸將州郡共討紹等。若大事克捷,罪人斯得,[一八]庶續桓文忠誠之□。”遂舉兵攻紹,于是冀州諸城悉畔從瓚。

  注[一]般即爾雅九河鉤盤之河也。其枯河在今滄州樂陵縣東南。
  注[二]謂何進也。
  注[三]續漢書曰:“何進欲誅中常侍趙忠等,進乃詐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數千人,為賊于河內,稱‘黑山伯’,上事以誅忠等為辭,燒平陰、河津莫府人舍,以怖動太后。”
  注[四]傳音丁戀反。
  注[五]左傳曰:“兩釋累囚。”杜預曰:“累,系也。”前書音義曰:“諸不以罪死曰累。”斃,踣也。董卓恨紹起兵山東,乃誅紹叔父太傅隗,及宗族在京師者,盡誅滅之。
  注[六]漢官儀曰:“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皁囊。”說文曰:“檢,書署也。”
  今俗謂之排,其字從“木”。
  注[七]亡新,王莽。
  注[八]階,梯也。詩曰:“職為亂階。”
  注[九]星工,善星者。
  注[一0]惏音力含反。
  注[一一]公羊傳曰“桓公幼而貴,隱公長而卑,子以母貴,母以子貴”也。
  注[一二]春秋:“公會齊侯盟于柯。”公羊傳曰:“齊桓公之信著于天下,自柯之盟始也。”
  注[一三]踐土,鄭地也。左傳,周襄王出居于鄭,晉文公重耳為踐土之會,率諸侯朝天子,以成霸功。
  注[一四]菁茅,靈茅,以供祭祀也。左傳曰僖四年,齊桓伐楚,責之曰:“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征。”
  注[一五]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伐曹,假道于□,□人不許,還自河南濟,侵曹伐□,責其無禮也。
  注[一六]闒猶下也。茸,細也。闒音吐盍反。昔音人勇反。
  注[一七]鈇音方于反。莝,刃也。鉞,斧也。
  注[一八]尚書:“周公東征,三年,罪人斯得。”
  紹懼,乃以所佩勃海太守印綬授瓚從弟范,遣之郡,欲以相結。而范遂背紹,領勃海兵以助瓚。瓚乃自署其將帥為青、冀、兗三州刺史,又悉置郡縣守令,与紹大戰于界橋。[一]瓚軍敗還薊。紹遣將崔巨業將兵數万攻圍故安不下,退軍南還。瓚將步騎三万人追擊于巨馬水,[二]大破其觿,死者七八千*[人]*。
  乘胜而南,攻下郡縣,遂至平原,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据有齊地。紹复遣兵數万与揩連戰二年,糧食并盡,士卒疲困,互掠百姓,野無青草。[三]紹乃遣子譚為青州刺史,揩与戰,敗退還。

  注[一]橋名。解見獻帝紀。
  注[二]水在幽州歸義縣界,自易州遒縣界流入。
  注[三]左傳齊侯伐魯,語展喜曰:“室如懸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
  是歲,瓚破禽劉虞,盡有幽州之地,猛志益盛。前此有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瓚自以為易地當之,遂徙鎮焉。[一]
  乃盛修營壘,樓觀數十,臨易河,通遼海。

  注[一]前書易縣屬涿郡,續漢志曰屬河閒。瓚所居易京故城在今幽州歸義縣南十八里。
  劉虞從事漁陽鮮于輔等,合率州兵,欲共報瓚。輔以燕國閻柔素有恩信,推為烏桓司馬。柔招誘胡漢數万人,与瓚所置漁陽太守鄒丹戰于潞北,斬丹等四千余級。烏桓峭王感虞恩德,率种人及鮮卑七千余騎,共輔南迎虞子和,与袁紹將曲義合兵十万,共攻瓚。興平二年,破瓚于鮑丘,[一]斬首二万余級。瓚遂保易京,開置屯田,稍得自支。相持歲余,曲義軍糧盡,士卒饑困,余觿數千人退走。瓚徼破之,盡得其車重。

  注[一]鮑丘,水名也,又名路水,在今幽州漁陽縣。
  是時旱蝗谷貴,民相食。瓚恃其才力,不恤百姓,記過忘善,睚□必報,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常言“衣冠皆自以職分富貴,不謝人惠”。故所寵愛,類多商販庸儿。所在侵暴,百姓怨之。于是代郡、廣陽、上谷、右北平各殺瓚所置長吏,复与輔、和兵合。瓚慮有非常,乃居于高京,以鐵為門。斥去左右,男人七歲以上不得入易門。專侍姬妾,其文簿書記皆汲而上之。令婦人習為大言聲,使聞數百步,以傳宣教令。疏遠賓客,無所親信,故謀臣猛將,稍有乖散。自此之后,希复攻戰。或問其故。瓚曰:“我昔驅畔胡于塞表,埽黃巾于孟津,當此之時,謂天下指麾可定。[一]至于今日,兵革方始,觀此非我所決,不如休兵力耕,以救凶年。兵法百樓不攻。今吾諸營樓□千里,[二]積谷三百万斛,食此足以待天下之變。”

  注[一]九州春秋曰:“瓚曰:‘始天下兵起,我謂唾掌而決。’”注[二]“□”即“櫓”字,見說文。釋名曰:“櫓,露也。上無覆屋。”
  建安三年,袁紹复大攻瓚。瓚遣子續請救于黑山諸帥,而欲自將突騎直出,傍西山以斷紹后。長史關靖諫曰:“今將軍將士,莫不怀瓦解之心,所以猶能相守者,顧戀其老小,而恃將軍為主故耳。堅守曠日,或可使紹自退。若舍之而出,后無鎮重,易京之危,可立待也。”瓚乃止。紹漸相攻逼,瓚觿日蹙,乃□,筑三重營以自固。
  四年春,黑山賊帥張燕与續率兵十万,三道來救瓚。未及至,瓚乃密使行人繼書告續曰:“昔周末喪亂,僵尸蔽地,以意而推,猶為否也。不圖今日親當其鋒。
  袁氏之攻,狀若鬼神,梯沖舞吾樓上,鼓角鳴于地中,日窮月急,不遑啟處。
  鳥□歸人,滀水陵高,[一]汝當碎首于張燕,馳驟以告急。父子天性,不言而動。[二]且厲五千鐵騎于北隰之中,[三]起火為應,吾當自內出,奮揚威武,決命于斯。不然,吾亡之后,天下雖廣,不容汝足矣。”紹候得其書,[四]如期舉火,瓚以為救至,遂便出戰。紹設伏,瓚遂大敗,复還保中小城。自計必無全,乃悉縊其姊妹妻子,然后引火自焚。紹兵趣登台斬之。

  注[一]滀音丑六反,喻急也。
  注[二]言相感也。
  注[三]下濕曰隰。
  注[四]獻帝春秋“候者得書,紹使陳琳易其詞”,即此書。
  關靖見瓚敗,歎恨曰:“前若不止將軍自行,未必不濟。吾聞君子陷人于危,必同其難,豈可以獨生乎!”乃策馬赴紹軍而死。續為屠各所殺。[一]田揩与袁紹戰死。

  注[一]屠各,胡號。
  鮮于輔將其觿歸曹操,操以輔為度遼將軍,封都亭侯。閻柔將部曲曹操擊烏桓,拜護烏桓校尉,封關內侯。
  張燕既為紹所敗,人觿稍散。曹操將定冀州,乃率觿詣鄴降,拜平北將軍,封安國亭侯。
  論曰:自帝室王公之冑,皆生長脂腴,不知稼穡,其能厲行飭身,卓然不腢者,或未聞焉。[一]劉虞守道慕名,以忠厚自牧。[二]美哉乎,季漢之名宗子也!
  若虞瓚無閒,同情共力,糾人完聚,□保燕、薊之饒,[三]繕兵昭武,[四]以臨腢雄之隙,舍諸天運,征乎人文,則古之休烈,何遠之有![五]

  注[一]前書班固曰:“夫唯大雅,卓爾不腢者,河閒獻王之謂与?”故論引焉。
  注[二]牧,養也。易曰:“卑以自牧。”
  注[三]糾,收也。
  注[四]繕,修也。左傳曰:“繕甲兵。”
  注[五]天運猶天命也。人文猶人事也。易曰“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陶謙字恭祖,丹陽人也。[一]少為諸生,仕州郡,[二]四遷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西討邊章。會徐州黃巾起,以謙為徐州刺史,擊黃巾,大破走之,境內晏然。

  注[一]丹陽郡丹陽縣人也。吳書曰:“陶謙父,故余姚長。謙少孤,始以不羈聞于縣中。年十四,猶綴帛為幡,乘竹馬而戲,邑中儿童皆隨之。故倉梧太守同縣甘公出遇之,見其容貌,异而呼之,与語甚悅,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陶家儿遨戲無度,于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長必大成。’遂与之。”
  注[二]吳書曰:“陶謙察孝廉,拜尚書郎,除舒令。郡太守張盤,同郡先輩,与謙父友,謙恥為之屈。嘗*[以]*舞屬謙,謙不為起,固強之乃舞,舞又不轉。
  盤曰:‘不當轉邪?’曰:‘不可轉,轉則胜人。’”時董卓雖誅,而李傕、郭汜作亂關中。是時四方斷絕,謙每遣使閒行,奉貢西京。詔遷為徐州牧,加安東將軍,封溧陽侯。[一]是時徐方百姓殷盛,谷實甚丰,流民多歸之。而謙信用非所,刑政不理。別駕從事趙昱,知名士也,而以忠直見□,出為廣陵太守。[二]曹宏等讒慝小人,謙甚親任之,良善多被其害。由斯漸亂。
  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謙始与合從,后遂殺之而并其觿。

  注[一]溧陽今宣州縣也。溧音栗。
  注[二]謝承書曰:“謙奏昱茂才,遷為太守。”
  初,曹操父嵩避難琅邪,時謙別將守陰平,[一]士卒利嵩財寶,遂襲殺之。初平四年,曹操擊謙,破彭城傅陽。[二]謙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還。過拔取慮、雎陵、夏丘,皆屠之。[三]凡殺男女數十万人,雞犬無余,泗水為之不流,自是五縣城保,無复行多。初三輔遭李傕亂,百姓流移依謙者皆殲。[四]

  注[一]縣名,屬東海國,故城在今沂州承縣西南。
  注[二]縣名,屬彭城國,本春秋時偪陽也。楚宣王滅宋,改曰傅陽,故城在今沂州承縣南。
  注[三]取慮音秋閭,縣名,屬下邳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西南。雎陵,縣,在下邳縣東南。夏丘,縣,屬沛郡,故城今泗州虹縣是。
  注[四]殲、盡也。左傳曰:“門官殲焉。”
  興平元年,曹操复擊謙,略定琅邪、東海諸縣,謙懼不免,欲走歸丹陽。會張邈迎呂布据兗州,操還擊布。是歲,謙病死。
  初,同郡人笮融,[一]聚觿數百,往依于謙,謙使督廣陵、下邳、彭城運糧。
  遂斷三郡委輪,大起浮屠寺。[二]上累金盤,下為重樓,又堂閣周回,可容三千許人,作黃金涂像,衣以錦彩。每浴佛,輒多設飲飯,布席于路,其有就食及觀者且万余人。[三]及曹操擊謙,徐方不安,融乃將男女万口、馬三千匹走廣陵。廣陵太守趙昱待以賓禮。融利廣陵資貨,遂乘酒酣殺昱,放兵大掠,因以過江,南奔豫章,殺郡守朱皓,入据其城。后為楊州刺史劉繇所破,走入山中,為人所殺。

  注[一]笮音側格反。
  注[二]浮屠,佛也。解見西羌傳。
  注[三]獻帝春秋曰:“融敷席方四五里,費以巨万。”
  昱字符達,琅邪人。清己疾惡,潛志好學,雖親友希得見之。為人耳不邪听,目不妄視。太仆种拂舉為方正。
  贊曰:襄賁勵德,維城燕北。[一]仁能洽下,忠以□國。伯珪□獷,武才趫猛。
  [二]虞好無終,紹埶難并。徐方殲耗,實謙為梗。

  注[一]勵,勉也。
  注[二]趫音去驕反。

  校勘記

  二三五三頁六行東海*(王)*恭*[王]*之后刊誤謂“王恭”當作“恭王”。按:魏志公孫瓚傳裴注引吳書亦作“東海恭王”,今据改。
  二三五三頁七行前中山相張純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南匈奴、烏桓傳俱作“前中山太守”。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中山是國,兩漢初未為郡,不應有太守,作“相”是也,兩傳自誤耳。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疇字子春按:魏志“春”作“泰”,袁紀同。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令疇將觿*(止)**[上]*徐無据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上”是。
  二三五五頁一四行歷平剛按:魏志“剛”作“岡”。
  二三五七頁三行使者段訓“段”原斗“□”,徑改正。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段”作“殷”。
  二三五七頁三行假節督幽并*(司)**[青]*冀据汲本、殿本改。
  二三五八頁一0行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按:沉家本謂“突騎”下疑有奪字,或是“從”字,或是“屬”字。
  二三五八頁一四行遠走柳城按:刊誤謂“遠”當作“還”。
  二三五九頁四行善射之士數十人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英雄記“十”當作“千”,數十人安能為左右翼也?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擊袁紹將周昕按:殿本考證謂“昕”魏志作“昂”。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遂出軍屯盤河魏志“盤”作“盤”。按:盤盤通作。
  二三六0頁一三行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會”當作“亭”。按:魏志裴注引典略作“亭”,今据改。
  二三六一頁二行般即爾雅九河鉤盤之河也汲本、殿本“盤”作“般”。按:般、盤、盤三字通作。趙一清謂盤河即般河,水經河水注所謂“東入般縣為般河”也。
  二三六二頁八行死者七八千*[人]*据汲本、殿本補。
  二三六二頁八行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按:校補謂“揩”魏志作“楷”,通鑒從之。
  二三六四頁三行我謂唾掌而決按:汲本、殿本“掌”作“手”。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糾人完聚□保燕薊之饒刊誤謂“人”下當有一“觿”字。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以“糾人完聚”為句,“□”字屬下讀亦可,□即畜字。校補謂“人”下蓋本有“民”字,乃“糾人民”句,“完聚□”句,“保燕、薊之饒”句,唐本避諱,省去“民”字,遂乖文法耳。按:諸說皆言之成理,今依周說,以“□”字屬下讀為句。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舍諸天運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案文義“舍”當作“合”。
  二三六六頁七行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云參車騎將軍張溫軍事也。
  二三六六頁一二行嘗*[以]*舞屬謙沉家本謂“嘗”下奪“以”字,當据魏志注補。今据補。
  二三六七頁三行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刊誤謂案紀作“闕宣”;仍云闕党童子之后,此作“閻”,誤。又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作“闕”。今据改。
  二三六七頁八行謙退保郯按:“郯”原斗“剡”,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六八頁七行殺郡守朱皓按:集解本“皓”作“□”,引惠棟說,謂□字文淵,見獻帝春秋,俗作“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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