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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志第四 禮儀上 合朔立春五供上陵冠夕牲耕高禖養老先蚕祓禊


  夫威儀,所以与君臣,序六親也。若君亡君之威,臣亡臣之儀,上替下陵,此謂大亂。大亂作,則腢生受其殃,可不慎哉!故記施行威儀,以為禮儀志。[一]

  注[一]謝沉書曰:“太傅胡廣博綜舊儀,立漢制度,蔡邕依以為志,譙周后改定以為禮儀志。”
  禮威儀,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歷,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政。
  朔前后各二日,皆牽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變,割羊以祠社,用救日*(日)*變。執事者冠長冠,衣皁單衣,絳領袖*(綠)**[緣]*中衣,絳唁□,以行禮,如故事。[一]

  注[一]公羊傳曰:“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縈社,或曰脅之,或曰為闇。恐人犯之,故縈之也。”何休曰:“脅之与責求同義。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鳴鼓而攻之,脅其本也。朱絲縈之,助陽抑陰也。或曰為闇者,社者土地之主尊也,為日光盡,天闇冥,恐人犯歷之,故縈之。然此說非也。先言鼓,后言用牲者,明先以尊者命責之,后以臣子禮接之,所以為順也。”白虎通曰:“日食必救之,陰侵陽也。
  鼓攻之,以陽責陰也。故春秋‘日食,鼓,用牲于社’。所以必用牲者,*(土)**[社]*地別神也,尊之,不敢虛責也。日食、大水則鼓,用牲,大旱則雩祭求雨,非虛言也。助陽責下,求陰之道也。”決疑要注曰:“凡救日食,皆著赤幘,以助陽也。日將食,天子素服避正殿,內外嚴。日有變,伐鼓聞音,侍臣著赤幘,帶□入侍,三台令史已*(下)**[上]*皆持□立其戶前,□尉卿驅馳繞宮,察巡守備,周而复始。日复常,乃皆罷*(之)*。”
  立春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師百官皆衣青衣,郡國縣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幘,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門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立春之日,下寬大書曰:“制詔三公:方春東作,敬始慎微,動作從之。罪非殊死,且勿案驗,皆須麥秋。退貪殘,進柔良,下當用者,如故事。”[一]

  注[一]月令曰:“命相布德和令。”蔡邕曰:“即此詔之謂也。”獻帝起居注曰:
  “建安二十二年二月壬申,詔書絕,立春寬緩詔書不复行。”
  正月上丁,祠南郊。[一]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五供畢,以次上陵。

  注[一]白虎通曰:“春秋傳曰‘以正月上辛’;尚書曰‘丁巳,用牲于郊,牛二’。
  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皆可接事昊天之日。”
  西都舊有上陵。東都之儀,百官、四姓親家婦女、公主、諸王大夫、[一]外國朝者侍子、郡國計吏會陵。晝漏上水,大鴻臚設九賓,隨立寢殿前。[二]鐘鳴,謁者治禮引客,腢臣就位如儀。乘輿自東廂下,太常導出,西向拜,*(止)**[折]*旋升阼階,拜神坐。退坐東廂,西向。侍中、尚書、陛者皆神坐后。公卿腢臣謁神坐,太官上食,太常樂奏食舉,*[舞]*文始、五行之舞。[三]*(禮)*樂闋,*(君)**[腢]*臣受賜食畢,郡國上計吏以次前,當神軒占其郡*[國]*谷价,民所疾苦,欲神知其動靜。孝子事親盡禮,敬愛之心也。周□如禮。[四]最后親陵,遣計吏,賜之帶佩。八月飲酎,上陵,禮亦如之。[五]

  注[一]蔡邕獨斷曰:“凡与先后有瓜葛者。”
  注[二]薛綜曰:“九賓謂王、侯、公、卿、二千石、六百石下及郎、吏、匈奴侍子,凡九等。”
  注[三]前書志曰:“文始舞者,本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文始,以示不相襲也。
  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五行之舞也。”
  注[四]謝承書曰:“建宁五年正月,車駕上原陵,蔡邕為司徒掾,從公行,到陵,見其儀,愾然謂同坐者曰:‘聞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禮,始*(為)**[謂]*可損。今見*(威)**[其]*儀,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惻隱,不可易舊。’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師在長安時,其禮不可盡得聞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踰年,腢臣朝正,感先帝不复聞見此禮,乃帥公卿百僚,就園陵而創焉。
  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神坐,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苟先帝有瓜葛之屬,男女畢會,王、侯、大夫、郡國計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几先帝神魂聞之。今者日月久遠,后生非時,人但見其禮,不知其哀。以明帝圣孝之心,親服三年,久在園陵,初興此儀,仰察几筵,下顧腢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見太傅胡廣曰:‘國家禮有煩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廣曰:‘然。子宜載之,以示學者。’邕退而記焉。”魚豢曰:“孝明以正月旦,百官及四方來朝者,上原陵朝禮,是謂甚違古不墓祭之義。”臣昭以為邕之言然。
  注[五]丁孚漢儀曰:“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合)**[令]*諸侯助祭貢金。”漢律金布令曰:“皇帝齋宿,親帥腢臣承祠宗廟,腢臣宜分奉請。諸侯、列侯各以民口數,率千口奉金四兩,奇不滿千口至五百口亦四兩,皆會酎,少府受。又大鴻臚食邑九真、交址、日南者,用犀角長九寸以上若輂瑁甲一,郁林用象牙長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當金。”漢書儀曰:“皇帝惟八月酎,車駕夕牲,牛以絳衣之。皇帝暮視牲,以鑒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執鸞刀,以切牛毛荐之,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
  凡齋,天地七日,宗廟、山川五日,小祠三日。齋日內有污染,解齋,副倅行禮。先齋一日,有污穢災變,齋祀如儀。大喪,唯天郊越紼而齋,地以下皆百日后乃齋,如故事。[一]

  注[一]魏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于東郊,而旦夕常于殿下東面拜日,煩褻似家人之事,非事天交神之道也。”于是朝日東門之外,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正月甲子若丙子為吉日,可加元服,儀從冠禮。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以据)**[冠訖]*,皆于高祖廟如禮謁。[一]王公以下,初加進賢而已。[二]

  注[一]冠禮曰:“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辭達而勿多也。’祝雍曰:‘*[使王]*近于民,遠于年,遠于佞,近于義,嗇于*[時,惠于]*財,任賢使能。’”博物記曰:“孝昭帝冠辭曰:‘陛下摛顯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祿,欽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百福之休靈,始加昭明之元服。推遠沖孺之幼志,蘊積文武之就德,肅勤高祖之清廟,六合之內,靡不蒙德,永永与天無极。’”獻帝傳曰“興平元年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司徒淳于嘉為賓,加賜玄纁駟馬,*[賜]*貴人、*(公主)**[王、公]*、卿、司隸*[校尉]*、城門五校及侍中、尚書、給事黃門侍郎各一人為太子舍人”也。
  注[二]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正月壬子,濟北王加冠戶外,以見父母。給事黃門侍郎劉瞻兼侍中,假貂蟬加濟北王,給之。”
  正月,天郊,夕牲。[一]晝漏未盡十八刻初納,夜漏未盡八刻初納,[二]進熟獻,太祝送,旋,皆就燎位,宰祝舉火燔柴,火然,天子再拜,興,有司告事畢也。明堂、五郊、宗廟、太社稷、六宗夕牲,皆以晝漏*[未盡]*十四刻初納,夜漏未盡七刻初納,進熟獻,送神,還,有司告事畢。六宗燔燎,火大然,有司告事畢。

  注[一]周禮“展牲”,干寶曰“若今夕牲”。又郊儀,先郊日未晡五刻夕牲,公卿京尹觿官悉至壇東就位,太祝吏牽牲入,到榜,廩犧令跪曰:“請省牲。”舉手曰:“腯。”太祝令繞牲,舉手曰:“充。”太史令牽牲就庖,*[以二陶]*豆酌毛血,其一奠天神坐前,其一奠太祖坐前。今之郊祀然也。
  注[二]干寶周官注曰:“納,亨納。牲將告殺,謂向祭之*(辰)**[晨]*也。”
  正月始耕。[一]晝漏上水初納,執事告祠先農,已享。[二]耕時,有司請行事,就耕位,天子、三公、九卿、諸侯、百官以次耕。[三]力田种各耰訖,有司告事畢。[四]是月令曰:“郡國守相皆勸民始耕,如儀。諸行出入皆鳴鐘,皆作樂。
  其有災眚,有他故,若請雨、止雨,皆不鳴鐘,不作樂。”[五]

  注[一]月令曰:“天子親載耒耜,措之參保介之御閒,帥三公、九卿,躬耕帝藉。”
  盧植注曰:“帝,天也。藉,耕也。”
  注[二]賀循藉田儀曰:“漢耕日,以太牢祭先農于田所。”春秋傳曰:“耕藉之禮,唯齋三日。”左傳曰:“鄅人藉稻。”杜預注曰:“藉稻,履行之。”薛綜注二京賦曰:“為天神借民力于此田,故名曰帝藉。田在國之辰地。”干寶周禮注曰:“古之王者,貴為天子,富有四海,而必私置藉田,蓋其義有三焉:一曰,以奉宗廟,親致其孝也;二曰,以訓于百姓在勤,勤則不匱也;三曰,聞之子孫,躬知稼穡之艱難無*(違)**[逸]*也。”
  注[三]鄭玄注周禮曰:“天子三推,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庶人終于千畝。庶人謂徒三百人也。”月令章句曰:“卑者殊勞,故三公五推。禮,自上以下,降殺以兩,勞事反之。諸侯上當有孤卿七推,大夫十二,士終畝,可知也。”盧植注禮記曰:“天子耕藉,一發九推耒。周禮,二耜為耦,一耜之伐,廣尺深尺。
  伐,發也。天子及三公,坐而論道,參五職事,故三公以五為數。卿、諸侯當究成天子之職事,故以九為數。伐皆三者,禮以三為文。”
  注[四]史記曰:漢文帝詔云:“農,天下之本。其開藉田,朕躬耕,以給宗廟粢盛。”應劭曰:“古者天子耕藉田千畝,為天下先。藉者,帝王典籍之常也。”
  而應劭風俗通又曰:“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鄭玄曰:“藉之言借也。王一耕之,使庶人耘芓終之。”盧植曰:“藉,耕也。春秋傳曰‘鄅人藉稻’,故知藉為耕也。”韋昭曰:“借民力以治之,以奉宗廟;且以勸率天下,使務農也。”
  杜預注曰:“鄅人藉稻,其君自出藉稻,蓋履行之。”瓚曰:“藉,蹈藉也。本以躬親為義,不得以假借為稱也。”漢書儀曰:“春始東耕于藉田,官祠先農。
  先農即神農炎帝也。祠以一太牢,百官皆從,大賜三輔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帛。种百谷万斛,為立藉田倉,置令、丞。谷皆以給祭天地、宗廟、腢神之祀,以為粢盛。皇帝躬秉耒耜而耕,古為甸師官。”賀循曰:“所种之谷,黍、稷、穜、稑。稑,早也。穜,晚也。”干寶周禮注曰:“穜,晚*[谷]*,嬉稻之屬。珪,*(陵)**[早]*谷,黍稷之屬。”
  注[五]春秋釋痾曰:“漢家郡守行大夫禮,鼎俎籩豆,工歌縣。”何休曰:“漢家法陳師,置守相,故行其樂也。”
  仲春之月,立高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一]

  注[一]月令:“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祠。”詩曰:“克禋克祀,以弗無子。”毛萇傳曰:“弗,去無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郊禖,天子親往,后妃帥九嬪御,乃禮天子所御,帶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
  鄭玄注云:“弗之言祓也。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無子之疾而得福也。”月令章句曰:“高,尊也。禖,祀也。吉事先見之象也。蓋為人所以祈子孫之祀。玄鳥感陽而至,其來主為孚乳蕃滋,故重其至日,因以用事。契母簡狄,蓋以玄鳥至日有事高禖而生契焉。故詩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韣,弓衣也。祀以高禖之命,飲之以醴,帶以弓衣,尚使得男也。”离騷曰:“簡狄在台嚳何宜?玄鳥致*(胎)**[貽]*女何嘉?”王逸曰:“言簡狄侍帝嚳于台上,有飛燕墮其卵,嘉而吞之,因生契。”鄭玄注禮記曰:“后王以為禖官嘉祥,而立其祠。”盧植注云:“玄鳥至時,陰陽中,万物生,故于是以三牲請子于高禖之神。
  居明顯之處,故謂之高。因其求子,故謂之禖。以為古者有媒氏之官,因以為神。”晉元康中,高禖壇上石破,詔問出何經典,朝士莫知。博士束□荅曰:“漢武帝晚得太子,始為立高禖之祠。高禖者,人之先也。故立石為主,祀以太牢。”
  明帝永平二年三月,上始帥腢臣躬養三老、五更于辟雍。[一]行大射大禮。[二]
  郡、縣、道行鄉飲酒于學校,皆祀圣師周公、孔子,牲以犬。[三]于是七郊禮樂三雍之義備矣。

  注[一]孝經援神契曰:“尊三老者,父象也。謁者奉几,安車剁輪,供綏執*[授,兄]*事五更,寵以度,接禮交容,謙恭順貌。”宋均曰:“三老,老人知天、地、人事者。奉几,授三老也。安車,坐乘之車。剁輪,蒲里輪。供綏,三老就車,天子親執綏授之。五更,老人知五行更代之事者。度,法也。度以寵异之也。”
  鄭玄注禮記曰:“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名三五者,取象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玄又一注:“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應劭漢官儀曰:“三老、五更,三代所尊也。安車剁輪,送迎至家,天子獨拜于屏。三者,道成于天、地、人。老者,久也,舊也。五者,訓于五品。更者,五世長子,更更相代,言其能以善道改更己也。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完具。”臣昭案:桓榮五更,后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則榮非長子矣。蔡邕曰:“五更,長老之稱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天子皮弁素積,親射大侯。”
  注[三]鄭玄注儀禮曰“狗取擇人”,孟冬亦如之。石渠論曰:“鄉射合樂,而大射不,何也?韋玄成曰:‘鄉人本無樂,故于歲時合樂以同其意。諸侯故自有樂,故不复合樂。’”鄭玄注鄉飲酒禮曰:“今郡國十月行鄉飲酒禮,党正每歲邦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于序,以正齒位之禮。凡鄉党飲酒,必于民聚之時,欲其見化知尚賢尊長也。玄冠衣皮弁服,与禮异。”服虔、應昭曰,漢家郡縣饗射祭祀,皆假士禮而行之。樂縣笙磬籩俎,皆如士制。
  養三老、五更之儀,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為老,次一人為更也。[一]皆服都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扶*(玉)**[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齋于太學講堂。[二]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御坐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天子迎于門屏,交禮,道自阼階,三老升自賓階。至階,天子揖如禮。三老升,東面,三公設几,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祝鯁在前,祝饐在后。[三]五更南面,公進供禮,亦如之。[四]明日皆詣闕謝恩,以見禮遇大尊顯故也。[五]

  注[一]盧植禮記注曰:“選三公老者為三老,卿大夫中之老者為五更,亦參五之也。”
  注[二]月令章句曰:“三公,國老也。五更,庶老也。”
  注[三]禮記曰:“天子适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詠焉。退,修之以孝養;反,升歌清廟。”孝養之詩也。
  注[四]譙周五經然否曰:“漢初或云三老荅天子拜,遭王莽之亂,法度殘缺。漢中興,定禮儀,腢臣欲令三老荅拜。城門校尉董鈞駁曰:‘養三老,所以教事父之道也。若荅拜,是使天下荅子拜也。’詔從鈞議。”譙周論之曰:“禮,尸服上服,猶以非親之故荅子拜,士見异國君亦荅拜,是皆不得視猶子也。”虞喜曰:“且据漢儀,于門屏交禮,交禮即荅拜。中興謬從鈞議,后革之,深得其意。”
  注[五]前書禮樂志曰:“顯宗*(因)**[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養三老、五更于辟雍,威儀既盛矣;德化未流洽者,以其禮樂未具,腢下無所誦說,而庠序尚未設之故也。孔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是月,皇后帥公卿諸侯夫人蚕。[一]祠先蚕,禮以少牢。[二]

  注[一]丁孚漢儀曰:“皇后出,乘鸞輅,青羽蓋,駕駟馬,龍旗九旒,大將軍妻參乘,太仆妻御,前鸞旗車,皮軒闟戟,雒陽令奉引,亦千乘万騎。車府令設鹵簿駕,公、卿、五營校尉、司隸校尉、河南尹妻皆乘其官車,帶夫本官綬,從其官屬導從皇后。置虎賁、羽林騎,戎頭、黃門鼓吹,五帝車,女騎夾轂,執法御史在前后,亦有金鉦黃鉞,五將導。桑于蚕宮,手三盆于茧館,畢,還宮。”月令曰:“禁婦人無觀。”案谷永對稱“四月壬子,皇后蚕桑之日也”,則漢桑亦用四月。
  注[二]漢舊儀曰:“春桑生而皇后*(視)**[親]*桑于菀中。蚕室養蚕千薄以上。
  祠以中牢羊豕,*(今)**[祭]*蚕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腢臣妾從桑還,獻于茧觀,皆賜從桑者*(樂)**[絲]*。皇后自行。凡蚕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腢*(臣)**[神]*五時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縷縫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蚕官令、丞,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蚕室,*(亦)**[与]*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治]*。”晉后祠先蚕。先蚕壇高一丈,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在采桑壇之東南。
  是月上巳,官民皆絜于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為大絜。絜者,言陽气布暢,万物訖出,始絜之矣。[一]

  注[一]謂之禊也。風俗通曰:“周禮‘女巫掌歲時以祓除疾病’。禊者,絜也。
  春者,蠢也,蠢*[蠢]*搖動也。尚書‘以殷仲春,厥民析’,言人解析也。”蔡邕曰:“論語‘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自上及下,古有此禮。今三月上巳,祓禊于水濱,蓋出于此。”
  社篤祓禊賦曰“巫咸之徒,秉火祈福”,則巫祝也。一說云,后漢有郭虞者,三月上巳產二女,二日中并不育,俗以為大忌,至此月日諱止家,皆于東流水上為祈禳自絜濯,謂之禊祠。引流行觴,遂成曲水。韓詩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除不祥。”漢書“八月祓灞水”,亦斯義也。后之良史,亦据為正。臣昭曰:郭虞之說,良為虛誕。假有庶民旬內夭其二女,何足惊彼風俗,稱為世忌乎?杜篤乃稱“王、侯、公主暨于富商,用事伊、雒,帷幔玄黃”。本傳大將軍梁商,亦歌泣于雒禊也。自魏不复用三日水宴者焉。

  校勘記

  三一0一頁六行蔡邕依以為志按:汲本、殿本“依”作“因”。
  三一0一頁八行用救日*(日)*變据盧文弨腢書拾補下簡稱“盧校”刪。按:晉志不重“日”字。
  三一0一頁九行絳領袖*(綠)**[緣]*中衣据盧校改。
  三一0一頁一0行或曰為闇按:“闇”原斗“閭”,徑改正。
  三一0一頁一一行脅之与責求同義按:“責”原斗“賣”,徑改正。
  三一0一頁一一行上系于天而犯日按:“而”原斗“陌”,徑改正。
  三一0二頁二行日食必救之陰侵陽也按:盧云此下本書云“鼓,用牲于社。社者觿陰之主,以朱絲縈之,鳴鼓攻之,以陽責陰也”。今刪去十七字,欠分析。
  三一0二頁三行*(土)**[社]*地別神也据盧校改。按:今白虎通作“社”。
  三一0二頁五行三台令史已*(下)**[上]*据盧校改。按:晉志引決疑作“上”。
  三一0二頁六行日复常乃皆罷*(之)*据盧校刪。按:晉志引決疑無“之”字。
  三一0三頁五行太常導出西向拜*(止)**[折]*旋升阼階据盧校改。按:通典“止”作“折”,無“阼”字。
  三一0三頁六行*[舞]*文始五行之舞据盧校補。按:通典有“舞”字。
  三一0三頁七行*(禮)*樂闋*(君)**[腢]*臣受賜食畢据盧校改,与通典合。
  三一0三頁七行當神軒占其郡*[國]*谷价据盧校補。按:通典有“國”字,“占”作“告”。
  三一0三頁一五行始*(為)**[謂]*可損据盧校改。按:通典亦作“為”,謂為古通。
  三一0三頁一五行今見*(威)**[其]*儀据盧校改。按:通典作“其”。
  三一0三頁一五行或曰本意云何盧云此下應有一“曰”字,古或可省。今按:
  袁紀有“曰”字。
  三一0四頁二行就園陵而創焉集解引惠棟說,謂“創”宋本作“朝”。今按:袁紀作“朝”。
  三一0四頁二行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神坐据盧校改。按:盧以通典校,通志無“祭”字。
  三一0四頁四行久在園陵集解引惠棟說,謂“久”宋本作“又”。今按:通典作“久”。
  三一0四頁八行因*(合)**[令]*諸侯助祭貢金据盧校改。按:通典作“令”。
  三一0四頁一一行牛以絳衣之按:御覽二十五引“絳”作“繡”。
  三一0四頁一一行以鑒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按:御覽引“鑒燧”作“陰燧”,“火燧”作“陽燧”。
  三一0四頁一二行以切牛毛荐之按:“以切牛毛”殿本作“以切牛尾”,通志同。
  御覽引及孫輯漢舊儀并作“以切牛毛血”,通典引作“以切牛尾之毛”。
  三一0四頁一二行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据盧校補刪。按:
  盧云從通典、通志。
  三一0四頁一六行漢氏不拜日于東郊按:汲本“氏”作“時”。
  三一0五頁一行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据盧校補。按:通典、通志并有“加”字。
  三一0五頁二行次通天*(以据)**[冠訖]*据盧校改。按:通典、通志并作“冠訖”,惠棟亦謂當從五禮新儀作“冠訖”。
  三一0五頁三行周公使祝雍*[祝王]*据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三行*[使王]*近于民遠于年据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三行遠于佞近于義按:盧云文不類,又韻不諧,大戴禮及家語皆無,疑妄增也。
  三一0五頁四行嗇于*[時惠于]*財据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五行普尊大道之郊域汲本“尊”作“遵”。按:遵尊同。
  三一0五頁六行靡不蒙德按:盧云通典“德”作“福”。
  三一0五頁六行永永与天無极按:盧云通典作“承天無极”。
  三一0五頁七行*[賜]*貴人*(公主)**[王公]*卿司隸*[校尉]*城門五校据盧校補改。按:盧以通典、通志校。
  三一0五頁一三行皆以晝漏*[未盡]*十四刻初納据盧校補。按:盧云依文義當有“未盡”二字。
  三一0六頁一行周禮展牲干寶曰若今夕牲按:盧云此乃鄭康成注周禮之言,曰今,正指漢時,取以證漢制极合。干寶乃晉人,夕牲不始于晉,何云今邪?此援引之失。
  三一0六頁一行太祝吏牽牲入到榜按:盧云宋志“吏”作“史”。
  三一0六頁二行太史令牽牲就庖*[以二陶]*豆酌毛血据盧校補。按:盧云宋志有“以二陶”三字,“史”作“祝”。
  三一0六頁四行謂向祭之*(辰)**[晨]*也据盧校改。按:盧云亦康成注。
  三一0六頁一三行躬知稼穡之艱難無*(違)**[逸]*也据盧校改。按:黃山謂此本尚書無逸為說也。在勤以訓百姓,無逸以示子孫,義各有當。
  三一0七頁一0行穜晚*[谷]*嬉稻之屬稑*(陵)**[早]*谷黍稷之屬据盧校補改。
  三一0七頁一一行漢家法陳師按:盧云疑有脫斗。
  三一0七頁一三行弗去無子求有子按:應作“弗,去也。去無子求有子”。“去”下脫“也去”二字。
  三一0七頁一六行其來主為孚乳蕃滋按:汲本“孚”作“字”。
  三一0八頁二行玄鳥致*(胎)**[貽]*女何嘉据盧校改。按:今本楚辭天問“嘉”一作“喜”。
  三一0八頁九行供綏執*[授兄]*事五更据盧校補。
  三一0九頁六行扶*(玉)**[王]*杖集解引惠棟說,謂“玉杖”當作“王杖”,惠說是,今据改。以下徑改。
  三一0九頁八行至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至”下應有“裨”字。
  三一0九頁一0行公進供禮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公”本又作“三公”。
  三一一0頁二行顯宗*(因)**[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据盧校改,与前志合。
  三一一0頁二行威儀既盛矣按:前志“盛”下有“美”字。
  三一一0頁五行丁孚漢儀按:“儀”原斗“義”,徑改正。
  三一一0頁一0行春桑生而皇后*(視)**[親]*桑于菀中据汲本改。按:“菀”各本作“苑”,苑与菀同。
  三一一0頁一0行*(今)**[祭]*蚕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据盧校改,与孫星衍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0頁一一行皆賜從桑者*(樂)**[絲]*据盧校改,与孫校舊漢儀合。
  三一一0頁一二行天地宗廟腢*(臣)**[神]*五時之服据盧校改,与孫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0頁一二行*[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孫校漢舊儀及御覽布帛部、服用部引并有“皇后”二字,今据補。按:御覽服用部引作“皇后得以作絮巾”,布帛部作“皇后閒以作巾絮而已”。
  三一一0頁一三行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蚕室*(亦)**[与]*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治]*据盧校補改,与孫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一頁二行蠢*[蠢]*搖動也据今本風俗通補。
  三一一一頁五行后漢有郭虞者按:盧云案晉書束□傳云武帝嘗問摯虞三日曲水之義,虞對曰:“漢章帝時,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至三日俱亡”云云,□以為起自周公。今此云郭虞,得無因摯虞致誤邪?
  三一一一頁五行三月上巳產二女按:通典作“三月三日上辰產二女,上巳日產一女”。通志同。
  三一一一頁七行八月祓灞水按:通典、通志“水”作“上”。
  三一一一頁八行旬內夭其二女按:通典、通志“二”作“三”。
  三一一一頁八行何足惊彼風俗按:通典、通志“惊”作“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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