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后漢書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 執金吾太子太傅大長秋太子少傅將作大匠城門校


尉北
  軍中候司隸校尉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二]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御也。[三]丞一人,比千石。[四]緹騎二百人。本注曰:無秩,比吏食奉。[五]

  注[一]漢官秩云比二千石。
  注[二]胡廣曰:“□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徼于外,相為表里,以擒奸討猾。”
  注[三]應劭曰:“執金革以御非常。”漢官曰:“員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學事,主緹騎。”
  注[四]漢官秩云六百石。
  注[五]漢官曰:“執金吾緹騎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腢僚之中,斯最壯矣。世祖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武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
  Uc右屬執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車駕出,掌在前清道,還持麾至宮門,宮門乃開。中興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罷,不复屬執金吾。又省中壘、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輔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職掌輔導太子。禮如師,不領官屬。[一]

  注[一]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唐、虞官。”
  太長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將行,宦者。景帝更為大長秋,或用士人。
  中興常用宦者,職掌奉宣中宮命。凡給賜宗親,及宗親當謁見者關通之,中宮出則從。[一]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注[一]張晏曰:“皇后卿。”
  中宮仆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馭。本注曰:太仆,秩二千石,中興省“太”,減秩千石,以屬長秋。
  中宮謁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宮謁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
  宦者。主報中章。
  中宮尚書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書。
  中宮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幣帛諸物,裁衣被補浣者皆主之。[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注[一]丁孚漢儀曰:“中宮藏府令,秩千石,儀比御府令。”
  中宮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宮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宮黃門□從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從。[一]

  注[一]丁孚漢儀曰:“給事中宮侍郎六人,比尚書郎,宦者為之。給事黃門四人,比黃門侍郎。給事羽林郎一人,比羽林將虎賁官騎下。”
  中宮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宮清署天子數。女騎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复道丞主中閣道。
  中宮藥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
  Uc右屬大長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長秋上,亦宦者,主中諸官。成帝省之,以其職并長秋。是后皇后當法駕出,則中謁、中宦者職吏權兼詹事奉引,訖罷。宦者誅后,尚書選兼職吏一人奉引云。其中長信、長樂宮者,置少府一人,職如長秋,及余吏皆以宮名為號,員數秩次如中宮。[一]本注曰:帝祖母稱長信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位在長秋上,及職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宮。長樂又有□尉,仆為太仆,皆二千石,在少府上。[二]其崩則省,不常置。

  注[一]長樂五官史,朱瑀之類是也。
  注[二]丁孚漢儀曰:“丞,六百石。”
  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輔導為職,悉主太子官屬。[一]

  注[一]漢官曰:“員吏十二人。”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
  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無員,如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無員,更直宿□,如三署郎中。[一]

  注[一]漢官曰:“十三人,選良家子孫。”
  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倉谷飲食,職似司農、少府。
  太子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倉谷。
  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飲食。
  太子仆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車馬,職如太仆。
  太子廄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車馬。
  太子門大夫,六百石。[一]本注曰:舊注云職比郎將。舊有左右戶將,別主左右戶直郎,建武以來省之。

  注[一]漢官曰:“門大夫二人,選四府掾屬。”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員五人,職如侍中。
  太子洗馬,比六百石。本注曰:舊注云員十六人,職如謁者。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一]

  注[一]漢官曰:“選郎中補也。”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徼循。
  太子□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門□士。
  Uc右屬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屬皆罷,唯舍人不省,領屬少府。
  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一]本注曰:承秦,曰將作少府,景帝改為將作大匠。
  掌修作宗廟、路寢、宮室、陵園木土之功,并樹桐梓之類列于道側。[二]丞一人,六百石。

  注[一]蔡質漢儀曰:“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注[二]漢官篇曰“樹栗、漆、梓、桐”,胡廣曰:“古者列樹以表道,并以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宮室并主之。”毛詩傳曰:“椅,梓屬也。”陸*(机)**[璣]*草木疏曰:“梓實桐皮曰椅,今*(民)**[人]*云梧桐是也。梓,今人所謂梓楸者是也。”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一]

  注[一]安帝复也。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一]

  注[一]安帝复也。
  Uc右屬將作大匠。[一]

  注[一]前書曰屬官又有左、右中候,*(右)**[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成帝省。
  城門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陽城門十二所。[一]

  注[一]周禮:“司門。”干寶注曰:“如今校尉。”
  司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門每門候一人,[一]六百石。[二]本注曰:
  雒陽城十二門,其正南一門曰平城門,[三]北宮門,屬衛尉。其余上西門,[四]
  雍門,[五]廣陽門,[六]津門,[七]
  小苑門,開陽門,[八]秏門,[九]中東門,[一0]上東門,[一一]谷門,[一二]
  夏門,[一三]凡十二門。[一四]

  注[一]周禮每門下士二人。干寶曰:“如今門候。”
  注[二]蔡質漢儀曰:“門候見校尉,執板不拜。”
  注[三]漢官秩曰:“平城門為宮門,不置候,置屯司馬,秩千石。”李尤銘曰:
  “平城司午,厥位處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開平城門。”
  注[四]應劭漢官曰:“上西所以不純白者,漢家初成,故丹*[漆]*鏤之。”李尤銘曰:“上西在季,位月惟戌。”
  注[五]銘曰:“雍門處中,位月在酉。”
  注[六]銘曰:“廣陽位孟,厥月在申。”
  注[七]銘曰:“津名自定,位季月未。”
  注[八]應劭漢官曰:“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來在樓上,琅邪開陽縣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光武皇帝使來識視,悵然,遂堅縛之,刻記其年月,因以名焉。”銘曰:“開陽在孟,位月惟巳。”
  注[九]銘曰:“秏門值季,月位在辰。”
  注[一0]銘曰:“中東處仲,月位當卯。”
  注[一一]銘曰:“上東少陽,厥位在寅。”
  注[一二]銘曰:“谷門北中,位當于子。”
  注[一三]銘曰:“夏門值孟,位月在亥。”
  注[一四]蔡質漢儀曰:“雒陽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門,門一亭。”
  Uc右屬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監五營。[一]

  注[一]漢官曰:“員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鴻臚一人,斗食。”
  屯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一]司馬一人,千石。[二]

  注[一]漢官曰:“員吏百二十八人,領士七百人。”
  注[二]蔡質漢儀曰:“五營司馬見校尉,執板不拜。”
  越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注[一]如淳曰:“越人內附以為騎也。”晉灼曰:“取其才力超越也。”案紀,光武改青巾*(右)**[左]*校尉為越騎校尉。臣昭曰:越人非善騎所出,晉灼為允。
  注[二]蔡質漢儀亦曰掌越騎。漢官曰:“員吏百二十七人,領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注[一]初置掌上林菀門屯兵,見前書。
  注[二]漢官曰:“員吏七十三人,領士七百人。”
  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胡騎司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衛,主烏桓騎。

  注[一]如淳曰:“長水,胡名也。”韋昭曰:“長水校尉典胡騎,廄近長水,*(胡)**[故]*以為名。”長水蓋*[關]*中小水名。
  注[二]蔡質漢儀曰:“主長水、宣曲胡騎。”漢官曰:“員吏百五十七人,烏桓胡騎七百三十六人。”
  射聲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注[一]服虔曰:“工射也。冥寞中聞聲則射中之,故以為名。”
  注[二]蔡質漢儀曰:“掌待詔射聲士。”漢官曰:“員吏百二十九人,領士七百人。”
  Uc右屬北軍中候。本注曰:舊有中壘校尉,領北軍營壘之事。有胡騎、虎賁校尉,皆武帝置。中興省中壘,但置中候,以監五營。胡騎并長水。虎賁主輕車,并射聲。[一]

  注[一]案大駕鹵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Uc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長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長、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諸邊鄣塞尉、諸陵校尉長,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隸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孝武帝初置,[二]持節,掌察舉百官以下,及京師近郡犯法者。[三]元帝去節,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領一州。[四]
  從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從事,主察舉百官犯法者。[五]功曹從事,主州選署及觿事。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則奉引,錄觿事。簿曹從事,主財谷簿書。其有軍事,則置兵曹從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錄合下事,省文書。
  門亭長主州正。門功曹書佐主選用。孝經師主監試經。月令師主時節祠祀。律令師主平法律。簿曹書佐主簿書。其余都官書佐及每郡國,各有典郡書佐一人,各主一郡文書,以郡吏補,歲滿一更。司隸所部郡七。

  注[一]蔡質漢儀曰:“職在典京師,外部諸郡,無所不糾。封侯、外□、三公以下,無尊卑。入宮,開中道稱使者。每會,后到先去。”
  注[二]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司隸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陽石公主巫蠱之獄起,乃依周置司隸。”臣昭曰:周無司隸,豈即司寇乎?
  注[三]前書曰:“置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蠱,督大奸猾,后罷其兵。”
  注[四]蔡質漢儀曰:“司隸詣台廷議,處九卿上,朝賀處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謁大將軍、三公,通謁持板揖。公儀、朝賀無敬。台召入宮對。見尚書持板,朝賀揖。”
  注[五]蔡質漢儀曰:“都官主雒陽百官朝會,与三府掾同。”博物記曰:“中興以來,都官從事多出之河內,掊擊貴戚。”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請。其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長安,皆秩中二千石,謂之三輔。中興都雒陽,更以河南郡為尹,以三輔陵廟所在,不改其號,但減其秩。其余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其置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校勘記

  三六0五頁六行無秩比吏食奉按:“吏”原斗“史”,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0六頁一行*[持戟]*五百二十人据北堂書鈔設官部引應劭漢官儀補。按:
  五百即伍百。集解引李祖楙說,謂古今注云五百,一伍之伯也。五人曰伍,五長曰伯,一曰戶伯。又校補謂宦者傳注引韋昭辨釋名,說五百義与古今注异。
  三六0八頁九行員吏十二人按:汲本、殿本“十二”作“十三”,孫輯漢官同。
  三六0八頁一0行太子率更令至職似光祿按:御覽二百四十七引作“率更令秩千石,与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勳,掌宮殿門戶之禁,郎將屯衛之士”。校補謂此御覽所据本异也。通典亦作“似光祿勳”,多“勳”字。
  三六0九頁九行太子洗馬按:集解引李祖楙說,謂前書“洗”作“先”。
  三六0九頁九行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按:御覽二百四十六引“者”作“一人”二字。
  三六一0頁四行樹栗漆梓桐按:汲本、殿本作“樹栗、椅、桐、梓”。
  三六一0頁五行陵*(机)**[璣]*据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0頁五行今*(民)**[人]*云梧桐是也張森楷校勘記謂“民”當作“人”,疑是后人轉改唐本而誤者,觀下文猶稱“今人”可見。按:張說是,今据改。
  三六一0頁一一行*(右)**[石]*庫据前志改。
  三六一一頁一行秏門按:御覽一八三引李尤旄城門銘作“旄門”。沉家本謂門不當以秏名,作“旄”是。
  三六一一頁六行故丹*[漆]*鏤之据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六一一頁九行位季月未按:“未”原斗“木”,徑改正。
  三六一一頁一二行秏門值季月位在辰按:御覽一八三引作“旄門直季,位月在辰”。
  三六一一頁一三行中東處仲月位當卯按:御覽引作“東處仲月,厥位當卯”。
  三六一二頁八行青巾*(右)**[左]*校尉集解引惠棟說,謂“右”當作“左”,青巾左校尉建武九年置,十五年改也。今据改。
  三六一三頁一行廄近長水*(胡)**[故]*以為名据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三頁一行長水蓋*[關]*中小水名集解引惠棟說,謂沉約引辨釋名云蓋關中小水名也。王先謙謂韋注“中”上奪“關”字。今据補。
  ------------------
  YOUTH 整理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