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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丞相蒼者,陽武人也。1好書律歷。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2有罪,亡歸。及沛公略地過陽武,蒼以客從攻南陽。蒼坐法當斬,解衣伏質,3身長大,肥白如瓠,時王陵見而怪其美士,乃言沛公,赦勿斬。遂從西入武關,至咸陽。沛公立為漢王,入漢中,還定三秦。陳余擊走常山王張耳,耳歸漢,漢乃以張蒼為常山守。從淮陰侯擊趙,蒼得陳余。趙地已平,漢王以蒼為代相,備邊寇。已而徙為趙相,相趙王耳。耳卒,相趙王敖。复徙相代王。燕王臧荼反,高祖往擊之。蒼以代相從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為北平侯,食邑千二百戶。 注1索隱案:縣名,屬陳留。正義鄭州陽武縣也。 注2集解如淳曰:“方,版也,謂書事在版上者也。秦以上置柱下史,蒼為御史,主其事。或曰四方文書。”索隱周秦皆有柱下史,謂御史也。所掌及侍立�琣b殿柱之下,故老子為周柱下史。今蒼在秦代亦居斯職。方書者,如淳以為方板,謂小事書之于方也,或曰主四方文書也。姚氏以為下云“明習天下圖書計籍,主郡上計”,則方為四方文書是也。 注3索隱小顏云:“質,椹也。” 遷為計相,1一月,更以列侯為主計四歲。2是時蕭何為相國,而張蒼乃自秦時為柱下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蒼又善用算律歷,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黥布反亡,漢立皇子長為淮南王,而張蒼相之。十四年,遷為御史大夫。 注1集解文穎曰:“能計,故號曰計相。” 注2集解張晏曰:“以列侯典校郡國簿書。”如淳曰:“以其所主,因以為官號,与計相同。時所卒立,非久施也。”索隱謂改計相之名,更名主計也。此蓋權時立號也。 周昌者,沛人也。其從兄曰周苛,秦時皆為泗水卒史。及高祖起沛,擊破泗水守監,于是周昌、周苛自卒史從沛公,沛公以周昌為職志,1周苛為客。2從入關,破秦。沛公立為漢王,以周苛為御史大夫,周昌為中尉。 注1集解徐廣曰:“主旗幟之屬。”索隱官名也。職,主也。志,旗幟也,謂掌旗幟之官也。音昌志反。 注2集解張晏曰:“為帳下賓客,不掌官。” 漢王四年,楚圍漢王滎陽急,漢王遁出去,而使周苛守滎陽城。楚破滎陽城,欲令周苛將。苛罵曰:“若趣降漢王!不然,今為虜矣!”項羽怒,亨周苛。1于是乃拜周昌為御史大夫。常從擊破項籍。以六年中与蕭、曹等俱封:封周昌為汾陰侯;周苛子周成以父死事,封為高景侯。2 注1集解徐廣曰:“四年三月也。” 注2集解徐廣曰:“九年封,封三十九年,文帝后元四年謀反死,國除。” 昌為人強力,敢直言,自蕭、曹等皆卑下之。昌嘗燕時入奏事,1高帝方擁戚姬,昌還走,高帝逐得,騎周昌項,問曰:“我何如主也?”昌仰曰:“陛下□桀紂之主也。”于是上笑之,然尤憚周昌。及帝欲廢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為太子,大臣固爭之,莫能得;上以留侯策□止。而周昌廷爭之強,上問其說,昌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2陛下雖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上欣然而笑。既罷,呂后側耳于東箱听,3見周昌,為跪謝曰:“微君,太子几廢。”4 注1集解漢書音義曰:“以上燕時入奏事。” 注2正義昌以口吃,每語故重言期期也。 注3集解韋昭曰:“殿東堂也。”索隱韋昭曰:“殿東堂也。”小顏云:“正寢之東西室,皆號曰箱,言似箱篋之形。” 注4索隱几。鉅依反。 是后戚姬子如意為趙王,年十歲,高祖憂□万歲之后不全也。趙堯年少,為符璽御史。趙人方与公1謂御史大夫周昌曰:“君之史趙堯,年雖少,然奇才也,君必异之,是且代君之位。”周昌笑曰;“堯年少,刀筆吏耳,2何能至是乎!” 居頃之,趙堯侍高祖。高祖獨心不樂,悲歌,群臣不知上之所以然。趙堯進請問曰:“陛下所為不樂,非為趙王年少而戚夫人与呂后有卻邪?備万歲之后而趙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然。吾私憂之,不知所出。”3堯曰:“陛下獨宜為趙王置貴強相,及呂后、太子、腢臣素所敬憚乃可。”高祖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腢臣誰可者?”堯曰:“御史大夫周昌,其人堅忍質直,且自呂后、太子及大臣皆素敬憚之。獨昌可。”高祖曰:“善。”于是乃召周昌,謂曰:“吾欲固煩公,公強為我相趙王。”4周昌泣曰:“臣初起從陛下,陛下獨柰何中道而□之于諸侯乎?”高祖曰:“吾极知其左遷,5然吾私憂趙王,念非公無可者。公不得已強行!”于是徙御史大夫周昌為趙相。 注1集解孟康曰:“方与,縣名;公,其號。”瓚曰:“方与縣令也。” 注2正義古用簡牘,書有錯謬,以刀削之,故號曰“刀筆吏”。 注3索隱謂不知其計所出也。 注4正義桓譚新論云:“使周相趙,不如使取呂后家女為妃,令戚夫人善事呂后,則如意無斃也。” 注5索隱按:諸侯王表有左官之律。韋昭以為“左猶下也,禁不得下仕于諸侯王也”。然地道尊右,右貴左賤,故謂貶秩為“左遷”。他皆類此。 既行久之,高祖持御史大夫印弄之,曰:“誰可以為御史大夫者?”孰視趙堯,曰:“無以易堯。”遂拜趙堯為御史大夫。1堯亦前有軍功食邑,及以御史大夫從擊陳豨有功,封為江邑侯。2 注1集解徐廣曰:“十年也。” 注2集解徐廣曰:“十一年*[封]*。” 高祖崩,呂太后使使召趙王,其相周昌令王稱疾不行。使者三反,周昌固為不遣趙王。于是高后患之,乃使使召周昌。周昌至,謁高后,高后怒而罵周昌曰: “爾不知我之怨戚氏乎?而不遣趙王,何?”昌既征,高后使使召趙王,趙王果來。至長安月余,飲藥而死。周昌因謝病不朝見,三歲而死。1 注1集解徐廣曰:“謚悼也。”索隱按:漢書列傳及表咸言周昌謚悼,韋昭云“或謚惠”,非也。漢書又曰“傳子至孫意,有罪,國除。景帝复封昌孫左車為安陽侯,有罪,國除。” 后五歲,1高后聞御史大夫江邑侯趙堯高祖時定趙王如意之畫,乃抵堯罪,2以廣阿侯任敖為御史大夫。 注1正義高后之年。 注2集解徐廣曰:“呂后元年,國除。” 任敖者,故沛獄吏。高祖嘗辟吏,1吏系呂后,遇之不謹。任敖素善高祖,怒,擊傷主呂后吏。及高祖初起,敖以客從為御史,守丰二歲,高祖立為漢王,東擊項籍,敖遷為上党守。陳豨反時,敖堅守,封為廣阿侯,食千八百戶。高后時為御史大夫。三歲免,2以平陽侯曹窋為御史大夫。高后崩,*(不)*与大臣共誅呂祿等。免,以淮南相張蒼為御史大夫。 注1正義辟音避。 注2集解徐廣曰:“文帝二年,任敖卒,謚懿侯。曾孫越人,元鼎二年為太常,坐酒酸,國除。”駰案:漢書任敖孝文元年薨,徐誤也。索隱此徐氏据漢書為說,而誤云“二年”,裴駰又引任安書證,為得其實。正義按:史記書表云孝文二年卒,漢表又云封十九年卒,計高祖十一年封,到文帝二年則十九年矣。而漢書誤,裴氏不考,乃云徐誤,何其貳過也! 蒼与絳侯等尊立代王為孝文皇帝。四年,丞相灌嬰卒,張蒼為丞相。 自漢興至孝文二十余年,會天下初定,將相公卿皆軍吏。張蒼為計相時,緒正律歷。1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弗革。推五德之運,以為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2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 3若百工,天下作程品。4至于為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歷者,本之張蒼。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善律歷。5 注1集解文穎曰:“緒,尋也。或曰緒,業也。” 注2正義姚察云:“蒼是秦人,猶用推五胜之法,以周赤烏為火,漢胜火以水也。” 注3集解如淳曰:“比謂五音清濁各有所比也。以定十二月律之法令于樂官,使長行之。”瓚曰:“謂以比故取類,以定法律与條令也。”正義比音鼻,或音必履反,謂比方也。 注4集解如淳曰:“若,順也。百工為器物皆有尺寸斤兩,皆使得宜,此之謂順。”晉灼曰:“若,預及之辭。”索隱按:晉灼說以為“若預及之辭”為得也。 注5集解漢書曰:“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歷事。” 張蒼德王陵。王陵者,安國侯也。及蒼貴,常父事王陵。陵死后,蒼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后敢歸家。 蒼為丞相十余年,魯人公孫臣上書言漢土德時,其符有黃龍當見。詔下其議張蒼,張蒼以為非是,罷之。其后黃龍見成紀,于是文帝召公孫臣以為博士,草土德之歷制度,更元年。張丞相由此自絀,謝病稱老。蒼任人為中候,1大為奸利,上以讓蒼,蒼遂病免。蒼為丞相十五歲而免。孝景前五年,蒼卒,謚為文侯。子康侯代,八年卒。子類2代為侯,八年,坐臨諸侯喪后就位不敬,國除。3 注1集解張晏曰:“所選保任者也。”瓚曰:“中候,官名。” 注2集解徐廣曰:“一作‘釣’,音瞶。” 注3索隱案:漢書云傳子至孫毅有罪,國除,今此云康侯代,八年卒,子類代侯,則類即毅也,与漢書略同。 初,張蒼父長不滿五尺,及生蒼,蒼長八尺余,為侯、丞相。蒼子复長。1及孫類,長六尺余,坐法失侯。蒼之免相后,老,口中無齒,食乳,女子為乳母。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复幸。蒼年百有余歲而卒。 注1集解漢書云長八尺。 申屠丞相嘉者,梁人,以材官蹶張1從高帝擊項籍,遷為隊率。2從擊黥布軍,為都尉。孝惠時,為淮陽守。孝文帝元年,舉故吏士二千石從高皇帝者,悉以為關內侯,食邑二十四人,而申屠嘉食邑五百戶。張蒼已為丞相,嘉遷為御史大夫。張蒼免相,3孝文帝欲用皇后弟竇廣國為丞相,曰:“恐天下以吾私廣國。”廣國賢有行,故欲相之,念久之不可,而高帝時大臣又皆多死,余見無可者,乃以御史大夫嘉為丞相,因故邑封為故安侯。4 注1集解徐廣曰:“勇健有材力開張。”駰案:如淳曰“材官之多力,能腳蹋強弩張之,故曰蹶張。律有蹶張士”。索隱孟康云:“主張強弩。”又如淳曰:“材官之多力,能蹋強弩張之,故曰蹶張。”蹶音其月反。漢令有蹶張士百人是也。 注2索隱所類反。 注3集解徐廣曰:“后二年八月。” 注4正義今易州界武陽城中東南隅故城是也。 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隆愛幸,賞賜累巨万。文帝嘗燕飲通家,其寵如是。是時丞相入朝,而通居上傍,有怠慢之禮。丞相奏事畢,因言曰:“陛下愛幸臣,則富貴之;至于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鄧通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文帝。文帝曰:“汝第往,吾今使人召若。”通至丞相府,免冠,徒跣,頓首謝。嘉坐自如,故不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吏今行斬之!”1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者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曰:“此吾弄臣,君釋之。”鄧通既至,為文帝泣曰:“丞相几殺臣。” 注1集解如淳曰:“嘉語其吏曰:‘今便行斬之。’”嘉為丞相五歲,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二年,□錯為內史,貴幸用事,諸法令多所請變更,議以謫罰侵削諸侯。而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疾錯。錯為內史,門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1嘉聞之,欲因此以法錯擅穿宗廟垣為門,奏請誅錯。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景帝。2至朝,丞相奏請誅內史錯。景帝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堧垣,故他官居其中,3且又我使為之,錯無罪。”罷朝,嘉謂長史曰:“吾悔不先斬錯,乃先請之,為錯所賣。”至舍,因歐血而死。謚為節侯。子共侯蔑代,三年卒。子侯去病代,三十一年卒。4子侯臾代,六歲,坐為九江太守受故官送有罪,國除。 注1集解服虔曰:“宮外垣也。”如淳曰:“堧音‘畏□’之‘□’。”索隱如淳音“畏懦”之“懦”,乃喚反。韋昭音而緣反。又音剁。 注2正義自歸帝首露。 注3索隱漢書作“□官”,謂散官也。 注4集解徐廣曰:“一本無侯去病,而云共侯蔑三十三年,子臾改封靖安侯。” 自申屠嘉死之后,景帝時開封侯陶青、桃侯劉舍為丞相。1及今上時,柏至侯許昌、2平棘侯薛澤、3武強侯庄青翟、4高陵侯趙周5等為丞相。 皆以列侯繼嗣,娖娖6廉謹,為丞相備員而已,無所能發明功名有著于當世者。 注1集解徐廣曰:“陶青,高祖功臣陶舍之子也,謚夷。劉舍,本項氏親也,賜姓劉氏。父襄佐高祖有功。舍謚哀侯。” 注2集解徐廣曰:“高祖功臣許溫之孫,謚哀侯。” 注3集解徐廣曰:“高祖功臣廣平侯薛歐之孫平棘節侯薛澤。” 注4集解徐廣曰:“高祖功臣庄不識之孫。” 注5集解徐廣曰:“周父夷吾為楚王戊太傅,諫爭而死。” 注6集解徐廣曰:“娖音七角反。一作‘斷’,一作‘□’。”索隱娖音側角反。 小顏云“持整之貌”。漢書作“□”,□音初角反。斷音都亂反。義如尚書“斷斷猗無他技”。 太史公曰:“張蒼文學律歷,為漢名相,而絀賈生、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歷,何哉?1周昌,木強人也。2任敖以舊德用。3申屠嘉可謂剛毅守節矣,然無術學,殆与蕭、曹、陳平异矣。 注1集解張晏曰:“不考經典,專用顓頊歷,何哉?” 注2正義言其質直掘強如木石焉。 注3集解張晏曰:“謂傷辱呂后吏。” 孝武時丞相多甚,不記,莫錄其行起居狀略,且紀征和以來。 有車丞相,長陵人也。1卒而有韋丞相代。2韋丞相賢者,魯人也。以讀書術為吏,至大鴻臚。有相工相之,當至丞相。有男四人,使相工相之,至第二子,其名玄成。相工曰:“此子貴,當封。”韋丞相言曰:“我即為丞相,有長子,是安從得之?”后竟為丞相,病死,而長子有罪論,不得嗣,而立玄成。 玄成時佯狂,不肯立,竟立之,有讓國之名。后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為關內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國邑。韋丞相卒,有魏丞相代。 注1集解名千秋。 注2索隱自車千秋已下,皆褚先生等所記,然丞相傳都省略,漢書則備。 魏丞相相者,濟陰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諸吏帶劍,帶劍前奏事。 或有不帶劍者,當入奏事,至乃借劍而敢入奏事。其時京兆尹趙君,1丞相奏以免罪,使人執魏丞相,欲求脫罪而不听。复使人脅恐魏丞相,以夫人賊殺待婢事而私獨奏請驗之,發吏卒至丞相舍,捕奴婢笞擊問之,實不以兵刃殺也。 而丞相司直繁君2奏京兆尹趙君迫脅丞相,誣以夫人賊殺婢,發吏卒圍捕丞相舍,不道;又得擅屏騎士事,趙京兆坐要斬。又有使掾陳平等劾中尚書,疑以獨擅劫事而坐之,大不敬,長史以下皆坐死,或下蚕室。而魏丞相竟以丞相病死。子嗣。后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為關內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國邑。魏丞相卒,以御史大夫邴吉代。 注1集解名廣漢。 注2索隱繁,姓也,音婆。 邴丞相吉者,魯國人也。以讀書好法令至御史大夫。孝宣帝時,以有舊故,封為列侯,而因為丞相。明于事,有大智,后世稱之。以丞相病死。子顯嗣。后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失列侯,得食故國邑。顯為吏至太仆,坐官秏亂,身及子男有奸贓,免為庶人。 邴丞相卒,黃丞相代。長安中有善相工田文者,与韋丞相、魏丞相、邴丞相微賤時會于客家,田文言曰:“今此三君者,皆丞相也。”其后三人竟更相代為丞相,何見之明也。 黃丞相霸者,淮陽人也。以讀書為吏,至穎川太守。治穎川,以禮義條教喻告化之。犯法者,風曉令自殺。化大行,名聲聞。孝宣帝下制曰:“穎川太守霸,以宣布詔令治民,道不拾遺,男女异路,獄中無重囚。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征為京兆尹而至丞相,复以禮義為治。以丞相病死。子嗣,后為列侯。黃丞相卒,以御史大夫于定國代。于丞相已有廷尉傳,在張廷尉語中。于丞相去,御史大夫韋玄成代。 韋丞相玄成者,即前韋丞相子也。代父,后失列侯。其人少時好讀書,明于詩、論語。為吏至□尉,徙為太子太傅。御史大夫薛君免,1為御史大夫。于丞相乞骸骨免,而為丞相,因封故邑為扶陽侯。數年,病死。孝元帝親臨喪,賜賞甚厚。子嗣后。其治容容隨世俗浮沉,而見謂諂巧。而相工本謂之當為侯代父,而后失之;复自游宦而起,至丞相。父子俱為丞相,世閒美之,豈不命哉! 相工其先知之。韋丞相卒,御史大夫匡衡代。 注1集解名廣德也。 丞相匡衡者,東海人也。好讀書,從博士受詩。家貧,衡佣作以給食飲。才下,數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其經以不中科故明習。補平原文學卒史。數年,郡不尊敬。御史征之,以補百石屬荐為郎,而補博士,拜為太子少傅,而事孝元帝。 孝元好詩,而遷為光祿勳,居殿中為師,授教左右,而縣官坐其旁听,甚善之,日以尊貴。御史大夫鄭弘坐事免,而匡君為御史大夫。歲余,韋丞相死,匡君代為丞相,封樂安侯。以十年之閒,不出長安城門而至丞相,豈非遇時而命也哉! 太史公曰:深惟1士之游宦所以至封侯者,微甚。2然多至御史大夫即去者。諸為大夫而丞相次也,其心冀幸丞相物故也。3或乃陰私相毀害,欲代之。然守之日久不得,或為之日少而得之,至于封侯,真命也夫!御史大夫鄭君守之數年不得,匡君居之未滿歲,而韋丞相死,即代之矣,豈可以智巧得哉! 多有賢圣之才,困□不得者觿甚也。 注1索隱案:此論匡衡已來事,則后人所述也,而亦稱“太史公”,其序述淺陋,一何誣也! 注2集解徐廣曰:“微,一作‘征’。” 注3集解高堂隆答魏朝訪曰:“物,無也。故,事也。言無复所能于事。” 【索隱述贊】張蒼主計,天下作程。孫臣始絀,秦歷尚行。御史亞相,相國阿衡。申屠面折,周子廷爭。其它娖娖,無所發明。 ------------------ YOUTH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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