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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五日報告


  (一)會所,大家跑了一個來月,找房子真和打秋千一樣了,剛來到(這)邊,他又飄到那邊去了。找不到,著急簡直是多此一舉。
  這件功勞到底被蔣碧薇女士、楊云慧女士与郭有守先生奪了去。跑了几天,她們給會中找到三間房,租金很低。會中不但感謝這三位的熱心与出力,也感謝讓給我們房子,和肯低价租給我們房子的先生們,因為他們是為幫忙文協才肯這么辦的。
  三間還沒都空出來,現在我們只有兩間好用;再等几天,那第三間才能歸我們,蕭伯青干事已搬了進去,他住一間;這一間也就是辦公室。另一間作客廳与會議室。已買了桌椅,現在正在購買茶杯什么的!在漢口置買的那些東西,都留給武漢辦事處用了,并沒帶來。那第三間,俟空出

之后,擬請出版部負責人去住,為是總務部与出版部聯合辦公,辦事方便,而且人多就熱鬧,大家可以常到會所里來了。我們希望能于三間之外,再得到一間,為會員們住!
  會所是在臨江門橫街三三號樓上,地點不錯,開窗面江,清風徐來。屋里也還干淨。我們打算朴素而美麗的布置一下,教它既好看,又不費錢。
  (二)茶會:九月二十五日在國府路郭宅開茶話會,到了四十多人。主人預備了茶水与點心,大家又帶來花生与糖果。閒談之中,各部報告了工作近況,并討論了一些文藝問題。以后茶會,定為一次在城里,一次在城外,輪班舉行,以便大家都有省車錢的机會。
  (三)立案:大會成立在社會部成立之前,故須補行呈請立案。我們該備辦的是呈文、計划書、理事履歷表、職員履歷表、工作報告、會員名冊、會章。這可真夠辦的。連夜赶辦,已于前几天呈送上去了。總會立案批准,分會的許可證才能發給。我們希望早日批下來,各地分會也就可

以及早成立了。(四)編制民眾游藝指導法:這是中宣部委托的工作,編一本為民間宣傳用的游藝材料。宋之的、葛一虹、何容与老舍,破了五天的功夫把它編好。書中分六部:(一)歌曲,(二)戲劇,(三)鼓詞,(四)游戲,(五)故事,(六)附錄。歌曲分兩組,一組是新歌,一

組是民歌。新歌中包括党歌及抗戰歌等;所謂“新”者,就是詞与譜都是專家撰制的,并非利用民間通行的曲譜与歌謠的。因此,所謂“民歌”者,就是利用民間小調的譜子,能填入通俗的抗戰歌調的。前者宜于宣傳員及學生們唱,后者宜于民眾大家唱。戲劇也分兩組:話劇与新寫的舊劇

,其用意亦如歌曲之分兩組。鼓詞本可歸入歌曲中,但它有獨立的体裁,且材料不少,故另立一部。故事分兩組,一組是積极的——述說抗戰中我軍民可歌可泣的壯烈實事;一組是消极的——述說敵人的殘暴行為。附錄中有游擊戰術、防空与救護等應用的知識,以備游藝后略事教導也。游

戲一項因找不到專家,就請中宣部另托人去作。全書因急于交卷,未能多找些同人商議,恐怕材料還有不妥當的;又因參考書不全,有許多好材料倒沒能收進去。下次再談。
  載一九三八年十月十五日《抗戰文藝》第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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