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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寫《貓城記》


  自《老張的哲學》到《大明湖》,都是交《小說月報》發表,而后由商務印書館印單行本。《大明湖》的稿子燒掉,《小坡的生日》的底版也殉了難;后者,經過許多日子,轉讓給生活書店承印。《小說月報》停刊。施蟄存兄主編的《現代》雜志為滬戰后唯一的有起色的文藝月刊,他約我寫個“長篇”,我答應下來;這是我給別的刊物——不是《小說月報》了——寫稿子的開始。這次寫的是《貓城記》。登完以后,由現代書局出書,這是我在別家書店——不是“商務”了——印書的開始。
  《貓城記》,据我自己看,是本失敗的作品。它毫不留情地揭顯出我有塊多么平凡的腦子。寫到了一半,我就想收兵,可是事實不允許我這樣作,硬把它湊完了!有人說,這本書不幽默,所以值得叫好,正如梅蘭芳反串小生那樣值得叫好。其實這只是因為討厭了我的幽默,而不是這本書有何好處。吃厭了饅頭,偶爾來碗粗米飯也覺得很香,并非是真香。說真的,《貓城記》根本應當幽默,因為它是篇諷刺文章:諷刺与幽默在分析時有顯然的不同,但在應用上永遠不能嚴格的分隔開。越是毒辣的諷刺,越當寫得活動有趣,把假托的人与事全要精細的描寫出,有聲有色,有骨有肉,看起來頭頭是道,活象有此等人与此等事;把諷刺埋伏在這個底下,而后才文情并懋,罵人才罵到家。它不怕是寫三寸丁的小人國,還是寫酸臭的君子之邦,它得先把所憑借的寓言寫活,而后才能仿佛把人与事玩之股掌之上,細細的創造出,而后捏著骨縫儿狠狠的罵,使人哭不得笑不得。它得活躍,靈動,玲瓏,和幽默。必須幽默。不要幽默也成,那得有更厲害的文筆,与极聰明的腦子,一個巴掌一個紅印,一個閃一個雷。我沒有這樣厲害的手与腦,而又舍去我較有把握的幽默,《貓城記》就沒法不爬在地上,象只折了翅的鳥儿。
  在思想上,我沒有積极的主張与建議。這大概是多數諷刺文字的弱點,不過好的諷刺文字是能一刀見血,指出人間的毛病的:雖然缺乏對思想的領導,究竟能找出病根,而使熱心治病的人知道該下什么藥。我呢,既不能有積极的領導,又不能精到的搜出病根,所以只有諷刺的弱點,而沒得到它的正當效用。我所思慮的就是普通一般人所思慮的,本用不著我說,因為大家都知道。眼前的坏現象是我最關切的;為什么有這种惡劣現象呢?我回答不出。跟一般人相同,我拿“人心不古”——雖然沒用這四個字——來敷衍。這只是對人与事的一种惋惜,一种規勸;惋惜与規勸,是“陰騭文”的正當效用——其效用等于說廢話。這連諷刺也夠不上了。似是而非的主張,即使無補于事,也還能顯出點諷刺家的聰明。我老老實實的談常識,而美其名為諷刺,未免太荒唐了。把諷刺改為說教,越說便越膩得慌:敢去說教的人不是絕頂聰明的,便是傻瓜。我知道我不是頂聰明,也不肯承認是地道傻瓜;不過我既寫了《貓城記》,也就沒法不叫自己傻瓜了。
  自然,我為什么要寫這樣一本不高明的東西也有些外來的原因。頭一個就是對國事的失望,軍事与外交种种的失敗,使一個有些感情而沒有多大見解的人,象我,容易由憤恨而失望。失望之后,這樣的人想規勸,而規勸總是婦人之仁的。一個完全沒有思想的人,能在糞堆上找到糧食;一個真有思想的人根本不將就這堆糞。只有半瓶子醋的人想維持這堆糞而去勸告蒼蠅:“這儿不衛生!”我吃了虧,因為任著外來的刺激去支配我的“心”,而一時忘了我還有塊“腦子”。我居然去勸告蒼蠅了!
  不錯,一個沒有什么思想的人,滿能寫出很不錯的文章來;文學史上有許多這樣的例子。可是,這樣的專家,得有极大的寫實本領,或是极大的情緒感訴能力。前者能將浮面的觀感詳實的寫下來,雖然不象顯微鏡那么厲害,到底不失為好好的一面玻璃鏡,映出個真的世界。后者能將普通的感触,強有力的道出,使人感動。可是我呢,我是寫了篇諷刺。諷刺必須高超,而我不高超。諷刺要冷靜,于是我不能大吹大擂,而扭扭捏捏。既未能懸起一面鏡子,又不能向人心擲去炸彈,這就很可怜了。
  失了諷刺而得到幽默,其實也還不錯。諷刺与幽默雖然是不同的心態,可是都得有點聰明。運用這點聰明,即使不能高明,究竟能見出些性靈,至少是在文字上。我故意的禁止幽默,于是《貓城記》就一無可取了。《大明湖》失敗在前,《貓城記》緊跟著又來了個第二次。朋友們常常勸我不要幽默了,我感謝,我也知道自己常因幽默而流于討厭。可是經過這兩次的失敗,我才明白一條狗很難變成一只貓。我有時候很想努力改過,偶爾也能因努力而寫出篇鄭重、有點模樣的東西。但是這种東西總缺乏自然的情趣,象描眉擦粉的小腳娘。讓我信口開河,我的討厭是無可否認的,可是我的天真可愛處也在里邊,Aristophanes(阿里斯多芬)的撒野正自不可及;我不想高攀,但也不必因謙虛而抹殺事實。
  自然,這兩篇東西——《大明湖》与《貓城記》——也并非對我全無好處:它們給我以練習的机會,練習怎樣老老實實的寫述,怎樣瞪著眼說謊而說得怪起勁。雖然它們的本身是失敗了,可是經過一番失敗總多少增長些經驗。
  《貓城記》的体裁,不用說,是諷刺文章最容易用而曾經被文人們用熟了的。用個貓或人去冒險或游歷,看見什么寫什么就好了。冒險者到月球上去,或到地獄里去,都沒什么關系。他是個批評家,也許是個傷感的新聞記者。《貓城記》的探險者分明是后一流的,他不善于批評,而有不少浮淺的感慨;他的報告于是顯著象赴宴而沒吃飽的老太婆那樣回到家中瞎嘮叨。
  我早就知道這個体裁。說也可笑,我所以必用貓城,而不用狗城者,倒完全出于一件家庭間的小事實——我剛剛抱來個黃白花的小貓。威爾思的The first man in themoon(《月亮上的第一個人》),把月亮上的社會生活与螞蟻的分工合作相較,顯然是有意的指出人類文明的另一途徑。我的貓人之所以為貓人卻出于偶然。設若那天我是抱來一只兔,大概貓人就變成兔人了;雖然貓人与兔人必是同樣糟糕的。
  貓人的糟糕是無可否認的。我之揭露他們的坏處原是出于愛他們也是無可否認的。可惜我沒給他們想出辦法來。我也糟糕!可是,我必須說出來:即使我給貓人出了最高明的主意,他們一定會把這個主意弄成個五光十色的大笑話;貓人的糊涂与聰明是相等的。我愛他們,慚愧!我到底只能諷刺他們了!況且呢;我和貓人相處了那么些日子,我深知道我若是直言無隱的攻擊他們,而后再給他們出好主意,他們很會把我偷偷的弄死。我的怯懦正足以暗示出貓人的勇敢,何等的勇敢!算了吧,不必再說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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