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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文學月刊


  刊期:准每月一日刊發,永不差日子。
  封面:素的与花的相間,半年素,半年花。素的是淺黃或乳白的紙,由有名的書家題字,只題刊名也好,再寫上一首詩或几句散文也好。一回一換,永不重复。花的是由名畫家繪圖,中西畫都可以,不要圖案畫。一面一換,永不重复。封面外套玻璃紙,以免摸髒了字畫。每期封面能使人至少出神的看上几分鐘,有的人甚至于專收藏它們,裱起來當冊頁看。
  插圖:永遠沒有死貓瞪眼的寫家肖像或其他的像片;只要是圖,便是由畫家現繪的。每期必有一篇創作帶著插圖,墨的或全色套版的,最忌一塊紅一塊黑的兩色或三色版。
  字數:每期至多十万字,至少六万字。永無肥豬似的特大號,亦不扯著何仙姑叫舅媽出什么專刊。遇有出專刊的必要,另出附冊,字數無定。
  廣告:只登文人們的啟事:某某賣稿,某某買書或賣書,某某与某某結婚或离婚,某某聲明某某是東西或不是東西……啟事都須文美字佳,一律影印。文劣字丑者不收,文字兼好者白登,且贈閱本刊。新書廣告另附活頁,隨刊奉贈。
  內容:每期有頂難讀的文學理論一篇,長約万字左右,須一星期方能讀完,每一句都須咂摸半天,都值得記住;受罪一周,而后痛快一個月,永不想自殺。創作:小說兩三篇,至長的三四万字,至短的五千字;詩四五首;短劇一篇。書評:每期至少六篇,每篇不過二千字。翻譯:限于現代的名書,洋古董一概不要。譯文本身須成為文藝,以免帶售立止頭疼散。卷頭語,感言,罵街,編后記,都沒有。遇有十万左右字的長篇,須三四期登完。無論何項稿件都是文責自負,每篇之后注有作者簡單的履歷,及詳細的住址——老家的,寄居的,服務机關的,岳丈家的……以便偵探直接捉拿——假如文字失之過激或欠激的話——与本刊無涉。不幸本刊吃了罣誤官司,會計部存有基金,可提用為運動費,也不至被封禁。
  編輯:理論,創作,翻譯……都有編輯一人至四人負責,成若干組。發稿之前,各組將選好之件及落選之件送交總編輯審閱。每篇須有詳明的硃批,好的地方畫圈(不必印上),坏的地方拉杠(不必印上)。總編輯看過了,更抽出選好及落選之件各一篇,使各該組編輯背述篇中大意;背不出自然是沒看過,當即免職。各組文字的排法,格式,字体,插圖,自由規定,除紙張須一邊儿大外,別無限制,花錢多不在乎。一切稿件認稿不認人,無老作家新作家与半老半新作家之分,稿費一律二十元千字,如遇作家丁憂鬧病或要自殺的可以优待一些。發稿即發稿費,決不拖欠。落選之稿及早退回,并附函詳細說明文字的缺點。如作者不服而在別的刊物上發牢騷,則由編輯部极客气的极詳細的答辯,登載國內各大報紙。作者還不服,而且易討論為叫罵,則由編輯部雇用國術名家,前去比武,文章必有武備,以免罵上沒完也。
  定价:每期售价一角。

  載一九三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談風》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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