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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通俗文藝的苦痛


  到現在為止,我一共寫了六出舊戲,十段大鼓詞,一篇舊型的小說,和几只小曲。在流亡的十個月中,并未能用全力寫作通俗文藝;成績不多,也不好。
  成績不多,与不好,并非完全因為忙著赶寫別項東西,而只能抽暇帶手儿寫點通俗的作品,不是!所以不多不好者,倒是因為寫不出,寫不成樣子。
  通俗文藝并不怎么好寫。這絕對不是自高身价,先說它難,然后借以證明自己多才多藝。十几年來在文藝上,只抱著學習的態度。多讀一些,多得一些益處,多寫一點,多得一點經驗。自知天才不高,故決定以學習的態度從事創作,以求進益。對通俗文藝,仍抱定這態度;從學習的經驗中,我覺得它不容易寫。
  最初它給我的痛苦,是工作上与心理上的雙重別扭。寫慣了新文藝的,越敢自由,便越見膽气与筆力;新文藝所要爭取的是自由,它的形式內容也就力斥陳腐,要拿出爭取自由的熱誠与英姿來。赤足已慣,現在硬教我穿上鞋,而且是舊樣子的不合腳的鞋,怎受得了呢?寫新小說,假若我能一气得一二千字;寫大鼓詞我只能一气寫成几句。著急,可是寫不出;這沒有自由,也就沒有樂趣。幸而寫成一篇,那几乎完全是仗著一點熱心——這不是為自己的趣味,而是為文字的實際效用啊!
  工作上的別扭吊起心理上的不安。為什么要納气下心的寫這种玩藝儿呢?抗戰高于一切,不錯;可是犧牲了文藝是多么狠心的事呢?這么一想,有時候便把寫成的几句扯碎。
  這工作上与心理上的痛苦若不能減除,繼續寫作此种作品是不可能的。慢慢的,要求越來越多了,你要鼓書,他要舊劇。這是种鼓勵。因著鼓勵而感到犧牲是必要的。從新文藝的進展上看,我當前進;從抗戰宣傳上看,我當后退。那么,這就看有無在抗戰上盡些力的熱誠了。在這個時候,我強迫自己不要去想什么前進与后退,而應當把出力与實用放在最前面。在今天,假如非我去給士兵們擦槍,槍便不好使,難道我就因寫小說而拒絕擦槍的工作么?那么,我既懂得一些寫通俗文藝的方法,而且确實有不少讀眾,為什么不努力于此呢?這么一想我心中不難過了。同時也就想到:有些人以為提倡通俗文藝便是要全盤的以通俗文藝代替新文藝?這是神經過敏。在我的心理上,和工作上,我一定沒有拋棄了新文藝的意思,也沒有以鼓詞舊劇阻止新文藝發展的惡念。寫通俗文藝是尊重教育程度稍低的讀眾,与表現文藝抗戰的熱烈,此外別無企圖。我自己是這樣,大概別人也不會有什么野心。消极的這么解說明白了,就該積极的有寫作的熱誠;抱著宁肯犧牲了自己的趣味,暫時离開文藝的正軌的態度,而去自找苦吃;自己吃點苦,而民眾得以讀到一些可以懂得的新東西,便一定不是乖謬之舉。
  由心理上的猶疑,進而為對于工作的認識,由精神上的痛苦,進而為對工作的熱心,有如上述。這才走入第二階段,而第二階段也并不順利。
  既已認清這不是故意阻礙新文藝的發展,當然便須拿通俗文藝當作一回正事去作了。困難于是又來到:通俗文藝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說,《三國志演義》是最偉大的通俗作品。是嗎?拿街頭上賣的唱本儿和“三國”比一比,“三國”實在不俗。不錯,戲班里,書館里,都有多少多少以“三國”為根源的戲劇,歌詞,与評書。可是這正足見“三國”并不易懂,而須由伶人,歌者,評書者,另行改造,替“三國”作宣傳。“三國”根本是由許多傳說湊成的,再由不同的形式宣傳出去,專憑它本身的文字与內容,它絕不會有那么大的勢力。即在今日,民間還有許多傳說,也是關于劉關張与趙子龍等人的,雖不見于“三國”,而民間總以為必在“三國”中有根据。這些傳說,雖然是口傳的;若從民眾口中寫錄下來,便絕不會象“三國”那么之乎者也的亂轉文。論其含蘊,無論在思想上与故事上,也都比“三國”更俗淺,更合乎民間的邏輯与脾味。這樣,“三國”的威風實在是由比它本身更通俗的許多有效的方法給維持著;而不是它自己果有惊人的本領。
  同樣,我們若去檢讀風行于都市中的鼓詞与劇本,我們便能見到許多精巧文雅的作品,与鄉間通行的玩藝儿大不相同。同是《鍘美案》,而《鍘美案》与《鍘美案》之間有個距离,正如口中的“三國”与紙上的“三國”有個距离。《施公案》与《彭公案》可以算作道地通俗作品了,因為口講的与筆述的在故事上雖繁簡不同,可是思想与“作風”都差不多,簡直沒有什么距离。但是,二十年前我听過沒落的王府供奉,到街頭來賣藝;他們的講法与《施公案》原文,和一般的說書者的評講,都顯然不同。他們不大講那一般以為最有號召力的節目,如《攻打鳳凰山》等大塊的書,而專找冷段子,去詳細的述說人物的心理与地方的景色。他們不愧是供奉,講述的手段有時候簡直逼近新小說了。于此,這找不出距离的東西,也到底還有距离。
  那么,看到這距离之后,我們應當怎辦呢?這就是說我們怎樣決定通俗与不通俗呢?
  由前邊所舉的几個實例,我們看出來:(一)通俗文藝未必俗淺,可是這不俗的通俗文藝須仗著口頭說或唱替它盡力推廣。(二)因听眾的程度不同,歌詞与評話也就不同,雖都在通俗之中,而有雅俚之分;其雅者每每比新文藝更尚詞藻。(三)听眾的程度高,便能欣賞細膩的形容;而越通俗便越粗枝大葉。
  假若這三點沒有看錯,那就好去決定了:我們一定是要寫最通俗的東西,象口頭講的“三國”,象鄉間的《鍘美案》,象街頭的《施公案》。我們很難把通俗文藝与非通俗文藝的界限划清,我們只能就通行的領域大小而定去取。我們決不肯只為有閒階級去模制些雅詞艷曲,如《聞鈴》与《焚稿》等等;我們要作普遍的宣傳。對下層社會的宣傳。
  當你因一時開心,隨便寫寫鼓詞,你或者并不覺得困難。因為你可以很容易的寫出《舌戰群儒》与《黛玉焚稿》那樣的東西。及至你看到了,為抗戰宣傳而寫作的東西須橫要寬,豎要深,完全以老百姓為對象,你就不那么輕率与輕松了。你才知道這不好辦。
  不准用典,不准用生字。不准細細描寫心理,不准在景物上費詞藻……。你怎辦?再進一步,于這些“不准”而外,你得有民間的典故,懦則武大郎,勇則老黃忠。你得有熟字,能把“帝國主義”說明白,而躲著“帝國主義”。你得三言兩語,把人物的性格与心理道出來,正如老百姓心中所想的英雄或漢奸那樣。你得簡單而切近的把背景寫出來,一目了然,真象老百姓所想到的景象……。再進一步:這些你都辦到了(假定你真有本事),你還得知道你寫成的這一套,是否能放在街頭上,達到老百姓的耳中去。換句話說,你的作品是否能在人民的口中耳中心中活起來,成為活的文藝,如《鍘美案》那樣的在大眾口中耳中心中活著。這一點,假如你又作到了,你真該快活了吧?哼!你該哭一場了!
  你寫的呀,就必是半通不通,接三跳兩,人不成人,物不成物的作品。你怎能不傷心呢?不信么?去買几本小唱本看看!是呀,你可以不這么辦,而把作品寫得雅俗共賞。但是,你要記得:雅人可以降格去從俗,而俗人卻不易一下子就爬上來,伸手接過雅,要不然,昆曲也不會死亡,二黃也不會衰落,而蹦蹦戲也不會興盛起來。是的,你是要教育民眾,不能不深思遠慮,把民眾提拔起來。可是你要知道,你的民眾大多數是不識字的男女老幼,你要記得,非把你紙上所寫的能變成活事活言語,由口頭傳達到民眾心中,你的成功只限于文字不過專為識字者預備下一點讀品而已。況且,你還未必能克服前邊所提出的困難呢!
  听听這個故事吧:住在大都市里的一位老太太,因為与一家電影院有關系,可以隨便去看影戲,用不著買票。每當小孫子在家中鬧得太凶了,老太太便帶他去看電影。有時候連去三四天,看同一的影戲。及至家中人問演的是什么呢?祖母与小孫全回答不出,雖然看了三四遍。記住,這位老太太是都市里的人。她看不懂影戲。
  看不懂影戲的,在全國中有多少呢?大概不在少數!同樣我們要問:能听懂《黛玉焚稿》的有多少呢?用不著回答!
  通俗文藝么?簡直不敢寫了,除非認准了這是非作不可,而且必須為它去犧牲——犧牲了文藝,犧牲了自己的趣味,名譽,時間,与力气!
  有了犧牲的決心,才能把苦痛變為快樂。我有時候真想自殺!
  第一、要忘了自己是文人,忘了莎士比亞与杜甫;而變為一個鄉間唱墜子的,或說書的。
  第二、要把社會經濟政治等等專門名詞忘掉,而能把“摩登女性”改為“女紅裝”或“小嬌娘”。假若你能激動“小嬌娘”去打仗,或服務,容或比“摩登女性”還更肯賣力气呢!
  第三、人物的描寫要黑白分明,要簡單有力的介紹出;形容得過火一點,比形容得恰到好處更有力。要記住,你的作品須能放在街頭上去,在街頭上只有“兩個拳頭粗又大,有如一對大銅錘”,才能不費力的抓住听眾,教他們极快的接收打虎的武二郎。在唱本中也不是沒有詳細描寫人物的,可是都是沿著這夸大的路子往下走,越形容越起勁,使一個英雄成為超人,有托天拔地的本領。
  第四、不管講什么故事,必須把故事放在個老套子中間。《秋胡戲妻》、《武家坡》、《汾河灣》,都用同一個套子,人民并不因為缺少變化而討厭它們。這樣辦,不是偷懶,而是給作者自己找麻煩。當你對通俗文藝知道得不多的時候,你很可以很快的,照著自己的辦法,寫成一些東西。這作品,十之八九不能适用,因為你根本缺乏丰富的知識。一出舊劇不止是戲詞,它還有戲台上的一切;你知道嗎?一段鼓詞也不止是歌詞,它也有台上的一切;你知道嗎?你得先去學習,等到知道了那些套子,你的作品才能活起來。這可就不容易寫了。套子是可以活用的。可是在能活用之前,你須有充分的准備。你能從舊套子里翻出新花樣來,可是你不能無所憑借而獨去冒險。冒險是好的,但在為抗戰宣傳的局面下,你的冒險無益于事,只白費了精神。
  第五、故事有了套子,思想也就得“差不多”。你利用舊套子來裝故事,也得利用舊思想把民心引到抗戰上來。從事實上看,十五個月以來,真敢拚命的還不是士兵与民眾?假若他們素日沒有那些見義勇為,俠腸義膽等舊道德思想在心中,恐怕就不會這么舍身成仁了。這是事實,不應忽略。借著舊思想,你可以寫新的《連環套》与《投軍別窯》。故事既象舊的,又是新的;思想既象舊的,又是新的;這才容易被接收,得到宣傳的實效。連你用一個字,你都該想想,你受過多少年的教育,你的言語与民眾隔著有多么遠!不要以為太遷就民眾是污辱民眾,你當因尊重民眾而不自居高明。寫通俗文藝須先要去掉自私。成不成文藝事小,有效用沒有事大。假若你不肯這么犧牲,寫別的就是了,何必走向通俗的路上來呢。
  第六、把這几項記在心中后再下筆或者有些把握了。可是,當你寫成一篇,你還很容易上當。假若你拿一篇鼓詞在都市中去試驗,那很容易成功,因為歌者曉得怎樣捧你的場,而听眾的“耳音”頗高,即使你寫的很不通俗,也還能將就要得。到都市中試驗自己的作品,還不如自己到鄉間去听一听人家唱的是什么。就是找藝人來幫忙,你也要明白職業的伶人或歌者既不愿得罪外行人,也不愿把真訣竅說給他。他們不是客气的拒絕排演你的本子,便是一字不改的照排。你得下些工夫,把他們的真心与真話掏出來。
  第七、你頂好是用土語寫作。假若你不愿這樣,或因求宣傳的普遍而不愿這樣,你的言語便須越普通越好。北方形容高身量的人,往往用“傻駱駝”這一詞,駱駝在南方就不易見到。“身高如塔”較比的普通一些,各處都有塔這种建筑物。
  由我試寫通俗文藝的經驗,我揣摸出這些困難。我自己所寫的,只能在都市中的歌場里將就著演唱。這也就是說,對能讀《儿女英雄傳》的人們,我的作品能被接受,不論是听還是讀。因為不滿足這一點點的成就,所以我想出上述的七條更進一步的辦法來。這七條,我現在還只能說說,并不能完全作到。這又是個苦痛!
  或者有人要說,這些辦法都太消极,太欠沖破舊障礙的精神。
  是的,我承認這話。可是,也要知道,我是專指著利用舊形式這一項辦法而言,并非是說抗戰宣傳只有這一條路。新的東西照樣可以拿去試驗,哪條路都可以到羅馬。不過,就是以新東西去作宣傳,也要記得:整本大塊的講經濟侵略,法西斯主義,和抗戰的哲學,恐怕也要到處碰釘子。王亞平先生告訴過我:“起來,不愿作奴隸的人們”就碰了釘子,因為民眾不曉得何謂“奴隸”!我現在要喊:起來,不惜犧牲了文藝的人們!
  先不用害怕。文藝絕不能因為通俗運動而被犧牲了。說句老實話,抗戰以來的文藝,無論在哪一方面,都有點抗戰八股味道。可是細心一想呢,抗戰八股總比功名八股有些用處,有些心肝。由抗戰八股一變而為通俗八股,看起來是黃鼠狼下刺蝟,一輩不如一輩了,可是它的熱誠与居心,恐怕絕非“文藝不得抗戰”与“文藝不得宣傳”的理論者所能夢想得到的吧。犧牲了文藝,在我,是多么狠心的事呢!可是,多少万同胞已犧牲了他們的性命啊!通俗文藝只是抗戰文藝的一部門,有些工作者愿犧牲了詩,歌,戲劇,而來致力于此,他們的居心是無可攻訐的,他們的工作也絕不會就把文藝的正軌炸斷。不用害怕吧,大家分途前進去打倒暴敵吧。有愿意走通俗這條路的,得有決心,得忍受苦痛,這并不是容易的事。以為它很容易的,或者就不屑于管它。知道它難,或者反倒有人要來試試看——但愿如此!
  載一九三八年十月十五日《抗戰文藝》第二卷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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