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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


  酒實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會覺得飄飄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會綻出笑臉;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會議論風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悶煩惱全都忘了,酒酣耳熱,只覺得意气飛揚,不可一世,若不及時知止,可就難免玉山頹欹,剔吐縱橫,甚至撒瘋罵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過全部的呈現出來。莎士比亞的《暴風雨》里的卡力班,那個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嘗酒味,覺得妙不可言,以為把酒給他喝的那個人是自天而降,以為酒是甘露瓊漿,不是人間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傾倒,往往不惜舉土地界人以交換一些酒漿。印第安人的衰滅,至少一部分是由於他們的荒腆于酒。
  我們中國人飲酒,歷史久遠。發明酒者,一說是儀逖,又說是杜康。儀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遠,總之是無可稽考。也許制釀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儀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書有“酒誥”之篇、諄諄以酒為戒,一再的說“祝茲酒”(停止這樣的喝酒),“無彝酒”(勿常飲酒),想見古人飲酒早已相習成風,而且到了“大亂喪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過從漢起就有酒榷之說,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課稅以裕國帑,并沒有寓禁於徵的意思。酒很難禁絕,美國一九二○年起實施酒禁,雷厲風行,依然到處都有酒喝。當時筆者道出紐約,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國餐館,入門直趨后室,索五加皮,開怀暢飲。忽警察闖入,友人止予勿惊。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槍,鏘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獨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廢,直如一場儿戲。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強制。在我們中國,漢蕭何造律:“三人以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此律不曾徹底實行。事實上,酒樓妓館處處笙歌,無時不飛觴醉月。文人雅士水邊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開酒。名士風流,以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飲無度,揚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飲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謂“酗于酒德”。對于酒,我有過多年的体驗。第一次醉是在六歲的時候,侍先君飯於致美齋(北平煤市街路西)樓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葉樹,隨時簌簌作響。連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聲不響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湯,潑在他的一件兩截衫上。隨后我就倒在旁邊的小木園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歡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會。“酒有別腸,不必長大”,語見《十國春秋》,意思是說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壯健者未必能飲,瘦小者也許能鯨吸。我小時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綠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練出來的,不過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沒有親見過一般人所艷稱的那种所謂海量。古代傳說“文王飲酒千鐘,孔子百觚”,王充《論衡·語增篇》就大加駁斥,他說:“文王之身如防風之君,孔子之体如長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禮之人也”,何至於醉酗亂身?就我孤陋的見聞所及,無論是“青州從事”或“平原都郵”,大抵白酒一斤或黃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頭昏目眩粘牙倒齒。惟酒無量,以不及於亂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憂,只是令人在由興奮到麻醉的過程中暫時忘怀一切。即劉伶所謂“無息無慮,其樂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謂“憂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島居住的時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風景如繪,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沒有古跡耐人尋味,也沒有适當的娛樂。看山觀海,久了也會膩煩,於是呼朋聚飲,三日一小飲,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壇,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數,乃自命為酒中八仙。有時且結伙遠征,近則濟南,遠則南京、北京,不自謙抑,狂言“酒壓膠濟一帶,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許,儼然豪气干云的樣子。當時作踐了身体,這筆帳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過青島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過海的盛況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給他的一個金戒指,上面鐫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戰。過后不久,胡先生就寫信給我說:“看你們喝酒的樣子,就知道育島不宜久居,還是到北京來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現在回想當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語滔滔不絕,也許會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別人的陰私也當眾抖露出來。最令人難堪的是強人飲酒,或單挑,或圍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計要把別人灌醉,有人訴諸武力,捏著人家的鼻子灌酒!這也許是人類長久壓抑下的一部分獸性之發泄,企圖獲取胜利的滿足,比拿起石棒給人迎頭一擊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聲嘶力竭的豁拳,在贏拳的時候,那一聲拖長了的絕叫,也是表示內心的一种滿足。在別處得不到滿足,就讓他們在聚飲的時候如愿以償吧!只是這种鬧飲,以在有隔音設備的房間里舉行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譚所謂“花看半開,酒飲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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