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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印本序


  考古學提倡發掘墳墓以后,好多古代死人的朽骨和遺物都暴露了;現代文學成為專科研究以后,好多未死的作家的將朽或已朽的作品都被發掘而暴露了。被發掘的喜悅使我們這些人忽視了被暴露的危險,不想到作品的埋沒往往保全了作者的虛名。假如作者本人帶頭參加了發掘工作,那很可能得不償失,“自掘墳墓”會變為矛盾統一的雙關語:掘開自己作品的墳墓恰恰也是掘下了作者自己的墳墓。《寫在人生邊上》是四十年前寫的,《人·獸·鬼》是三十六、七年前寫的。那時候,我對自己的生命還沒有愈來愈逼窄的邊緣感覺,對人、獸、鬼等事務的區別還有非辯證的机械看法。寫完了《圍城》,我曾修改一下這兩本書的文字;改本后來都遺失了,這也表示我不很愛惜舊作。四年前,擅長發掘文墓和揭開文幕的陳夢熊同志向我游說,建議重印這兩本書。他知道我手邊沒有存書,特意在上海設法复制了原本寄給我。在寫作上,我也許是一個“忘本”的浪子,懶去留戀和收藏早期發表的東西。《上海抗戰時期文學叢書》編委會成立,朱雯、楊幼生兩位同志都要把這兩本書收進《叢書》。我自信我謝絕的理由很充分:《寫在人生邊上》不是在上海寫的,《人·獸·鬼》不是在抗戰時期出版的,混在《叢書》里有冒牌的嫌疑。于是,《叢書》主要編委柯靈同志對我說:“你不讓國內重印,事實上等于放任那些字句訛脫的‘盜印本’在國外繼續流傳,這种態度很不負責。至于《叢書》該不該收,編委自有道理,你不用代我們操心。”他講來振振有辭,我一向听從我這位老朋友的話,只好應允合作。又麻煩夢熊同志复制一次,因為我把他寄來的本子早丟了。
  我硬了頭皮,重看這兩本書;控制著手筆,只修改少量字句。它們多少已演變為歷史性的資料了,不容許我痛刪暢添或壓根儿改寫。但它們總算屬于我的名下,我還保存一點主權,不妨零星枝節地削補。
  《叢書》的体例對作者提一個要求,他得在序文里追憶一下當時的寫作過程和經驗。我們在創作中,想象力常常貧薄可怜,而一到回憶時,不論是几天還是几十年前、是自己還是旁人的事,想象力忽然丰富得可惊可喜以致可怕。我自知意志軟弱,經受不起這种創造性記憶的誘惑,干脆不來什么緬怀和回想了。兩本小書也值不得各有一序,這篇就一當兩用吧。

                        一九八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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