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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快樂


  在舊書舖里買回來維尼(Vigny)的《詩人日記》(Journald'unpo te),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里,喜樂(bonheur)一個名詞是“好”和“鐘點”兩字拼成,可見好事多磨,只是個把鐘頭的玩意儿(Silebonheurn'taitqu'unebonnedenie!)。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极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概歎說:“歡娛嫌夜短!”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德語的沉悶(langweile)一詞,据字面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游記》里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种神話,确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只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里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西陽雜俎》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并不值得,在凡間已經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未滿月的小孩。但是這种“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异記》載崔參軍捉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為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并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過的決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地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儿罷!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里去找。不講別的,只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沉悶的听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嘗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里,留戀著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里,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里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几分鐘或者几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地偷度過去。也許我們只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想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后有個天堂,在那里——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于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彷佛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使豬真知道快活,那么豬和蘇格拉底也相去無几了。豬是否能快樂得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們是常看見的。把快樂分肉体的和精神的兩种,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于精神的,盡管快樂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雖然它身体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体還沒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并非全因為澡洗得干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挂礙,輕松的靈魂可以專注肉体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离別時的宴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彷佛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接触空气,雖然空气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沒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發現了快樂由精神來決定,人類文化又進一步。發現這個道理,和發現是非善惡取決于公理而不取決于暴力,一樣重要。公理發現以后,從此世界上沒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發現了精神是一切快樂的根据,從此痛苦失掉它們的可怕,肉体減少了專制。精神的煉金術能使肉体痛苦都變成快樂的資料。于是,燒了房子,有慶賀的人;一簞食,一瓢飲,有不改其樂的人;千災百毒,有談笑自若的人。所以我們前面說,人生雖不快樂,而仍能樂觀。譬如從寫《先知書》的所羅門直到做《海風》詩的馬拉梅(Mallarme),都覺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樂,從病痛里濾出快活來,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賠償。蘇東坡詩就說:“因病得閒殊不惡,安心是藥更無方。”王丹麓《今世說》也記毛稚黃善病,人以為憂,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為躁熱人道耳!”在著重体育的西洋,我們也可以找著同樣達觀的人。工愁善病的諾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學,說病是“教人學會休息的女教師”。羅登巴煦(Rodenbach)的詩集《禁錮的生活》(LesViesEncloses)里有專詠病味的一卷,說病是“靈魂的洗滌(puration)”。身体結實、喜歡活動的人采用了這個觀點,就對病痛也感到另有風味。頑健粗壯的十八世紀德國詩人白洛柯斯(B.H.Brockes)第一次害病,覺得是一個“可惊异的大發現(Einebewunderung swrdige Erfindung)”。對于這种人,人生還有什么威脅?這种快樂,把忍受變為享受,是精神對于物質的最大胜利。靈魂可以自主——同時也許是自欺。能一貫抱這种態度的人,當然是大哲學家,但是誰知道他不也是個大傻子?
  是的,這有點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這是人生對于人生觀開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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