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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


  時間還挺早。我記不清楚已經几點鐘了,不過還不算太晚。我最討厭做的一件事就是我還不覺得困的時候上床睡覺。因此我打開手提箱,取出一件干淨襯衫,隨后走進浴室,擦洗一下,換了襯衫。
  我想做的,是下樓去看看“紫丁香廳”里到底他媽的在干什么。他們這個旅館里有個夜總會,叫作紫丁香廳。
  我在換襯衫的時候,差點儿給我小妹妹菲芘挂了個電話。我倒是真想跟她在電話上談談。跟一個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險打電話給她,因為她還只是個小孩子,這會儿准不會不上床,更不用說不會在電話旁邊接電話了。我曾想到万一是我父母來接電話,是不是馬上就把電話接了,可這也不是辦法。他們會知道是我。我母親總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應該見見她。你這一輩子再也不會見過那么漂亮、那么聰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聰明。我是說從上學到現在,門門功課都是优。說實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個作家什么的,我弟弟艾里,就是我前面跟你談到過的已經死去的那個,簡直是個鬼精靈。惟有我是個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應該見見老菲芘。她也是那种紅頭發,跟艾里的有點儿相象,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總把頭發一古腦儿扎在耳朵后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頭發蓄得挺長,有時我母親給她梳成辮子,有時不梳。可那頭發的确漂亮得很。她還只十歲。她個儿很瘦,象我一樣,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內溜冰的那种瘦。有一次我從窗口望著她穿過五馬路向公園走去,她的确是那模樣儿,室內溜冰的那种瘦。你見了准會喜歡她。我是說你不管跟老菲芘講些什么話,她總知道你他媽的講的什么。
  我是說你簡直哪儿都可以帶她去。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蹩腳電影,比方說,她就會知道這電影蹩腳。
  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好電影,她也會知道這電影好。DB跟我曾帶她去看法國電影《面包師的妻子》,由萊紹主演。這電影簡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愛看的是《三十九步》,羅伯特.唐納主演。她把那電影都背熟了,因為我帶她去看了約莫十次。
  當老唐納到了蘇格蘭農場的時候,比方說,當他逃避警察的時候,菲芘就會在電影院大聲說——就在影片里那個蘇格蘭人開口說話的時候——“你吃不吃青魚?”她背得出所有的對話。影片里的那位教授,其實是個德國間諜,還沒伸出那個小指頭給羅伯特.唐納看,指頭的中間關節還缺了一塊,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頭伸了過來,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錯。你見了准會喜歡她。唯一的缺點是,她有時候有點儿過于親熱。她感情非常容易沖動,就她那個年紀的孩子來說。她的确是。她干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寫書。只是這些書沒有一本是寫完的。寫的全都是關于一個叫作海澤爾.威塞菲爾的孩子——只是老菲芘這把名字寫成了“海士爾”。老海士爾.威塞菲爾是個女偵探。她本來應該是個孤儿,可她的老子卻經常出現。她的老子總是個“高個子的漂亮紳士,年紀在二十上下”。簡直笑死了我。這個老菲芘。
  我可以對天發督,你見了她准會喜歡。她還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很聰明。她還是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我跟艾里常常帶她上公園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里總愛帶著他的那只帆船上公園玩,我們總是帶著老菲芘一塊儿去。她戴著白手套,走在我們中間,就象個貴夫人似的。遇到艾里跟我談論起什么事情來,老菲芘總是在一旁听著。有時候你會忘掉有她在身邊,因為她還是個那么小的孩子,可她總會提醒你。她會不住地打斷你。她會推我成者艾里一下,說道:“誰?誰說的?是鮑比還是那位小姐?”我們就告訴她是誰說的,她就會“哦”一聲,依舊听下去。她也簡直要了艾里的命;我是說他也喜歡她。她現在十歲了,不再是那么個小孩子了,可她依舊惹每個人喜愛——每個有頭腦的人,嗯。
  嗯,象她這樣的人,你沒事總想跟她在電話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來接電話,那樣他們就會發現我在紐約,已給潘西開除了出來,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襯衫,收拾好一切,然后乘電梯下去到休息室里看看。
  除了少數几個王八樣的男子,几個婊子樣的女人,休息室里簡直沒什么人,可你听得見樂隊在紫丁香廳奏樂,所以我就定了進去。里面并不十分擁擠,可他們依舊給我找了個极不好的桌位——在盡后面。其實我早應該拿出一塊錢來舉到侍者頭儿的鼻子底下的。在紐約,嘿,錢真能通神——我不開玩笑。
  樂隊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樂隊。全是管樂,可不是那种高雅的管樂,而是粗俗的管樂。此外,廳里极少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事實上,沒一個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他們大多數都是上了年紀的、裝腔作勢的家伙約了他們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几個。在我隔壁桌上坐著三個年約三十的姑娘。三個全都難看得要命,三個全都戴著那么一种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們不是真正住在紐約的,可是其中有一個金頭發的,看上去還可以。她象是那种愛賣俏的女人,那個金頭發的,所以我就開始服她做起媚眼來,可就在這時,那個侍者過來了,問我喝些什么。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叫他不要摻和在一起——我說得快的要命,因為你只要稍一結巴,他們就會怀疑你不到二十一歲,不肯賣給你含有酒精的飲料。可是盡管這樣,他還是給了我麻煩。“對不起,先生,”他說,“您有什么證明您年齡的證件嗎?您的司机執照,比方說?”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給了我极大的侮辱似的,隨后問他說:“我的樣子象不到二十一歲嗎?”
  “對不起,先生,可我們有我們的——”“得啦,得啦,”我說。我早就琢磨好了。
  “給我來杯可口可樂。”他剛轉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來。“你能摻點儿甜酒什么的嗎?”我問他,問得极其客气。“我可不能坐在這樣庸俗的地方連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摻點儿甜酒什么的嗎?”
  “非常對不起,先生……”他說著,就走開了。我倒不怎么怪他。要是有人發現他們賣酒給年輕人喝,他們就要丟掉飯碗。而我又年輕得要命。
  我又開始跟鄰桌上的三個巫婆做起媚眼來。主要當然是對那個金頭發的,對其他兩個完全是出于無奈。可我也沒做得太過火。我只是不時地朝她們三個冷冷地那么瞅一眼。可她們三個見我這樣,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來。她們也許以為我太年輕,不該這樣跟女人做媚眼,這使我火得要命——她們也許以為我要跟她們結婚什么的哩。她們這樣做后,我本應該給她們潑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當時真想跳舞。有時候我非常想跳舞,當時湊巧正是這樣的時候。因此突然間,我朝她們彎過身去說:“你們哪位姑娘想跳舞?”我問的時候口气并不冒失,事實上還十分溫柔。可是真他媽的,她們把這也看成是一個惊人的舉動。她們又開始格格笑起來。我不說玩話,她們是三個真正的痴子。“請吧,”我說。“我請你們三位輪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嗎?請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后,那個金頭發的站起來跟我跳舞了,因為誰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講話,我們兩個于是進入舞池。我們一定,那兩個傻瓜差點儿犯起歇斯底里來。我當然是實在沒有辦法,才跟她們這樣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樣做卻很值得,這位金發女郎很會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過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開玩笑,有些极傻极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聰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時間想在舞池上帶著你跳,就是壓根儿不會跳舞,你最好的辦法是干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飲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對金發女郎說。“你真該去當個舞蹈家。我說的是心里話。我跟舞蹈家一起跳過舞,她還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听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什么?”她說。她甚至都沒在听我說話。她一直在東張西望。
  “我問你听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們是舞蹈家,尤其是那個女的。可她跳得并不太好。她把該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并不怎么好。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樣的?”
  “你說什么?”她說。她甚至都沒在听我說話。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別的地方。
  “我問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么樣的?”
  “啊——啊。”
  “呃——關鍵就在于我搭在你背上的那只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么也感覺不到——沒有腦袋,沒有腿,沒有腳,什么也沒有——那么這姑娘才是真正會跳舞的。”
  可她并沒在听。因此我有好一會儿工夫沒搭理她。我們光是跳著舞。天哪,這個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樂隊正在演奏《就是這么回事》,可是連他們也沒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們跳舞的時候,我沒想玩什么花樣——我最討厭一個人在舞池上耍花樣顯本領——可我老帶著她轉來轉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來還以為她也在欣賞跳舞呢,可突然間她說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話。“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見了彼得.勞爾,”她說。“那個電影演員。他本人。正在買報紙。他真神气。”
  “你運气好,”我對她說。“你運气真好。你知道嗎?”她真是個痴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腦瓜頂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個笨地方。我吻了以后,她十分生气。
  “嗨!怎么回事?”
  “不。沒什么。你真能跳舞,”我說。“我有個小妹妹,還在他媽的念小學四年級。你跳得簡直跟她一樣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個活著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說話留神點儿,你要是不介意的話。”
  倒真是個貴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爺。
  “你們几位是打哪儿來的?”我問她。
  可她并沒回答我。她正忙著東張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勞爾有沒有在場,我揣摩。
  “你們几位是打哪儿來的?”我又問了一遍。
  “什么?”她說。
  “你們几位是打哪儿來的?你要是不高興回答,就別回答。我不愿讓你太緊張。”
  “西雅圖,華盛頓州,”她說。她告訴我這話,象是給了我什么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談,”我對她說。“你知道嗎?”
  “什么?”
  我沒再說下去。反正說了她也不懂。“要是他們演奏一個快步舞曲,你想跳會儿搖擺舞嗎?不是那种粗俗的搖擺舞,不是那种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种輕松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會坐下,咱們的地方就寬敞啦。成不成?”
  “對我說來都無所謂。”她說。“嗨——你到底几歲啦?”
  不知什么緣故,這話使得我很惱火。“哦,天哪。
  別煞風景,”我說。“我才十二歲呢,老天爺。我的個儿長的特別高大。”
  “听著。我已跟你說了。我不愛听那樣說話,”她說。“你要是再那樣說話,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塊儿坐著,你知道。”
  我象個瘋子似的不住道歉,因為樂隊已在奏一個快步舞曲了。她開始跟我一起跳起搖擺舞來——但只是輕松愉快的那种,不是粗俗的那种。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著她就成。她讓我神魂顛倒了.我說的是心里話。我們一起坐下的時候,我有一半愛上她了。女人就是這樣。只要她們做出什么漂亮的舉動,盡管她們長的不漂亮,盡管她們有點儿愚蠢,你也會有一半愛上她們,接著你就會不知道自己他媽的身在何處。女人。老天爺,她們真能讓你發瘋。她們真的能。
  她們沒請我過去坐到她們桌上——多半是因為她們太沒知識——可我還是坐過去了。那個跟我一起跳舞的金發女郎叫作蓓尼絲什么的——我記不清是姓克拉伯斯還是克萊伯斯了。那兩個特別丑的叫作馬蒂和拉凡恩。我告訴她們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當然是他媽的隨口胡謅的。接著我想服她們談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簡直辦不到。你于什么都得扯她們的胳膊。你也很難說她們三個中間到底那一個最傻。她們三個全都在這個混帳房間里不住地東張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帳電影明星隨時闖進來似的。她們大概以為那些電惑明星一到紐約,都不去白鸛俱樂部或者愛爾.摩洛哥那類地方,反倒全都來到紫丁香廳。嗯,我差不多費了半個鐘頭,才打听出她們三個都在西雅圖什么地方干活。
  她們全都在一家保險公司里工作。我問她們喜不喜歡那工作,可你以為能從這三個傻瓜嘴里听到什么聰明的回答嗎?我本以為那兩個丑的,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倆,可我這么一問,卻把她們兩個都气坏啦。你看得出她們倆誰也不愿自己長的象對方,當然這也不能怪她們,不過仔細想來,倒也十分有趣。
  我輪流著跟她們三個全都跳了舞。那個叫拉凡思的丑姑娘跳的還不太坏,可另外那個叫馬蒂的簡直可怕极了。跟老馬蒂跳舞,就好象抱著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來拖去。我這樣拖著她轉來轉去的時候,唯一讓自己作樂的辦法是拿她取個笑儿。因此我告訴她說我剛在舞池那頭看見了電影明星加萊.庫拍。
  “哪儿?”她問我——興奮得要命。“哪儿?”
  “唷,你正好錯過了他。他剛出去。我剛才跟你說的時候,你干嗎不馬上回過頭去呢?”
  她几乎停止跳舞,拼命從大家的頭頂上望過去,想最后看他一眼。“唉!唉!”她說。我差點儿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點儿。我真后悔自己不該跟她開這個玩笑。有些人是不能開玩笑的,盡管他們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還在后面。我們回到桌上以后,老馬蒂就告訴其他兩個說,加萊.庫柏剛剛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絲听了這話,差點儿都趨自殺。她們全都興奮得要命,問馬蒂看見了沒有。
  老馬蒂說他只隱約見了他一眼。我听了差點儿笑死。
  酒吧馬上就要停止營業,所以我給她們每人要了兩杯飲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兩杯可口可樂,這張混帳桌子上擺滿了杯子。那個叫拉凡恩的丑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為我光喝可口可樂。她倒真富于幽默感。她和老馬蒂只喝湯姆.柯林斯——還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們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么別的。那個金發女郎老德尼絲光喝摻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個人老是在尋找電影明星。她們很少講話——甚至在她們彼此之間。老馬蒂比起其余兩個來,講的話還算多些.她老是說著那种粗俗的、叫人腦煩的話,比如管廁所叫“小姑娘的房間”,看見布迪.辛格樂隊里那個又老又糟的吹木簫的站起來嗚嗚吹了几下,就認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還管那根木簫叫“甘草棒”。
  你說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個叫拉凡恩的丑姑娘白以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電話給我父親,問問他今晚上在干什么。她還老問我父親約了女朋友沒有。這話整整問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個金發女郎老蓓尼絲簡直一句話也不說。每次我問她什么,她總是說“什么?”這樣要不多久,會使你的神經受不了。
  突然間,她們喝完自己的酒,三個全都站起來沖著我說她們要去睡了。她們說明天一早還要到無線電城的音樂廳去看早場電影。我還想留她們多呆一會儿,可她們不肯,因此我們互相說了聲再見。
  我對她們說我要是有机會到西雅圖,一定去拜望她們,可我很怀疑自己說的話。我是說怀疑我自己會不會真的去拜望她們。
  加上香煙什么的,賬單上共約十三元。我想,她們至少應該提出來付一部分帳款,就是在我坐到她們桌上去之前她們自己叫的那些飲料帳——我自然不會讓她們付,可她們至少應該提一下。不過我并不在乎。她們實在太沒知識了,她們還戴著那种又難看又花哨的帽子哩。還有,她們一早起來要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早場電影一事也讓我十分懊喪。
  假如有人,比如說一個戴著极難看帽子的姑娘,老遠來到紐約——還是從華盛頓州的西瞄圖來的,老夫爺——結果卻是一早起來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一場混帳的早場電影,那就會讓我懊喪得受不了。只要她們不告訴我這一點,我宁肯請她們喝一百杯酒哩。
  她們一定,我也就离開了紫丁香廳。他們反正也快關門了,樂隊已經离開很久了。首先,這類地方簡直沒法呆,除非有個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著你跳舞,或者除非那里的侍者讓你買的不光是可口可樂,而是一些真正的飲料。世界上沒有一個夜總會可以讓你長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買點儿酒痛飲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個讓你神魂顛倒的姑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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