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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內華達最早的二十六座墳墓——該縣的名人——殺過一打人的人——陪審團的審判——典型的陪審員——私人墓地——亡命之徒——他們殺害的人——喚醒疲憊的旅客——未流血的圓滿結局
  最早在弗吉尼亞公墓里落戶的是二十六個被殺害的人。每個人都這么說,每個人都相信,大家都永遠這樣說,永遠相信。當時發生了那么多殺戮事件,其原因在于在新辟的礦區里流氓無賴占优勢,任何人要“殺過人”才會受到尊敬,這是當時流行的說法。
  如果來了個生人,人們不會問他是否能干,誠實,勤快,而是——“他殺過人嗎?”如果沒有,那么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的低下的社會地位,就是他的合适而自然的位置;如果殺過,他就為人們所接受,其熱烈程度依他殺人的數量而定。手上無血的人要想爬到高位,是場极艱難的斗爭;但是,如果一個人背著六七個人的血債而來,他的价值立即受到承認,人們會找上門去巴結他。
  在內華達,有一個時期,律師、編輯、銀行家、流氓頭子、大賭棍和酒店老板在社會上平起平坐,同屬最高階層。要變成有權勢的人,要受到大眾的尊敬,最便宜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帶著鑽石胸針,站在柜台后面賣威士忌。我敢肯定酒店老板的等級要比任何社會成員要高一點點。他們的意見很有分量。選舉應該怎樣進行,這是他們的特權。任何大的活動,如果沒有酒店老板們的贊助和指導,就別想搞成。如果酒店大老板答應當議員或當高級市政官,那真是大駕屈尊、野心勃勃的年盲人追求的倒不是法律職業的榮耀。陸軍、海軍的威風,而是酒店老板的高貴。
  作一個酒店老板和殺一個人都是极榮耀的。因此,當讀者了解到在內華達有不止一個人以還算不上是挑釁的借口而被殺掉的時候,就不會大惊小怪了;殺人犯极不耐煩地想要奪得榮譽,擺脫受朋友們冷淡那种折磨人的感覺。我認識兩個年輕人,他們無原無故想“殺人”,—一自己卻給這种痛苦折磨死了。“那個人殺了比爾·亞當斯”,在這類人的耳朵里,這句話比從崇拜者嘴里流出的任何詞句都要動听,這是至高無上的贊譽之詞。
  最早躺在弗吉尼亞墓地里的那二十六個人的殺人凶手根本沒有受到制裁。原因何在?因為阿爾弗雷德大帝發明陪審制的時候,自以為在當時那個社會里,這個制度可以极其奇妙地維持絕對的公正,卻未曾料到在十九世紀時勢已大不一樣,除非他從墳墓里鑽出來修訂陪審制度以應付特別情況。否則這個制度就必然成為最巧妙、最有效戰胜人類智慧所創造的公正的力量。既然他無法想象我們發明了天文鐘以后,還會繼續使用他那時的燭鐘,又怎能料想到時代已把陪審制度的用處剝奪得干干淨淨之后,我們這些傻瓜還會繼續采用它呢?他那個時代,消息傳播很慢,因此他可以輕而易舉地找些誠實、明智。對他們應召前去審理的這個案子一無所知的人來組成個陪審團——但我們今天是個電報和報紙的時代,他那個制度卻迫使我們對蠢貨与無賴組成的陪審團宣誓,因為那個制度干干脆脆地排開了誠實的人和有腦筋的人。
  我還記得弗吉尼亞有這樣一場可悲的鬧劇,我們稱之為由陪審團進行的審判。一個臭名昭著的亡命徒,手段极其凶殘毒辣地殺害了一個安分守己的市民B先生。這一案情自然充斥各報,凡認得字的人都讀過了。任何不聾不啞不痴不傻的人自然也都議論過了。有人擬出了陪審員名單,B.L先生——一個著名的銀行家,有身份的公民——受到了詳細的詢問,在美國的任何法庭上。他都會受到這樣詳細的訊問:
  “你听說過這個凶殺案嗎?”
  “是的。”
  “你与別人談論過這件事嗎?”
  “是的。”
  “你是否就此案產生或發表過意見?”
  “是的。”
  “你是否在報上看到過此事?”
  “是的。”
  “我們不需要你。”
  一個明智,可敬,极受尊重的牧師;一個品行高尚,敦厚誠實的商人;一個精明干練,名聲清白的銀礦主管;還有一個身居高位的石英礦場主,都受到了同樣的訊問,都同樣靠邊站。每個人都保證公眾的議論和報章報道并未使他們產生偏見,他們庄嚴宣誓將拋開事前形成的一切看法,根据事實真相作出公正的判決。但是當然不能把這樁案子交給這些人去審理。只有無知無識的蠢才才能進行毫無污點的審判。
  這种決定性的盤問結束后,選出了十二個人組成了陪審團——這個陪審團宣誓說,甚至連牛圈里的牛,艾灌樹叢里的印第安人和大街上的石頭都知曉的凶殺案,他們都一概沒听說過,沒讀過,沒談論過,更沒有表示過看法!這個陪審團的成員有兩個亡命之徒,兩個下賤的啤酒店政客,三個酒巴老板,兩個目不識丁的牧場主,和三個遲鈍、愚昧、披著人皮的蠢驢!實際上后來得知,最后這三個家伙中有一位認為亂倫与縱火是一碼事。
  這個陪審團作出的裁決是:無罪。你還能期望有什么別的結果嗎?
  這种陪審制度禁絕智慧与誠實,獎賞無知、愚蠢与偽證。一种毫無益處的制度僅僅因為一千年以前不錯,我們就得繼續沿用,真是了件可恥的事!在當今這個時代,要是一位聰明、正直、具有很高社會聲望的先生發誓說,在這庄嚴的誓詞約束下所作的證詞將壓倒街談巷議以及捕風捉影的報道,他就抵得上一百個對自己的無知和愚蠢起誓的陪審員,正義在他的手中遠比在他們手中安全得多。為什么不能修訂一下這种陪審制度,使有頭腦、正直的人与傻瓜和無賴具有相等的机會呢?在一塊自詡一切公民均享有平等、自由的土地上,對一些人濫施恩惠,而對另一些人卻肆意傷害,難道這是正确的嗎?我是議會候選人,我要干預這种陪審制。我希望改變它,以獎勵明智与正直,將白痴、無賴和不讀報的人赶出陪審席。但是無疑我會失敗——我為拯救祖國所作的一切努力都還“欠火候”。
  開始這一章的時候,我的意思是想講一講內華達“繁榮時代”的暴行。如果要描繪那個時代,那塊土地,而閉口不談鮮血和尸体,就如同描繪摩門教而不講一夫多妻制。亡命之徒在街上昂首闊步,其架子之大小要看他行凶的次數,謙卑的崇拜者只要蒙他點個頭,當天就足以幸福無邊了。所不同的是,對于名聲赫赫以及照當時的說法“擁有專用墓地”的暴徒,崇敬更為突出,并且一致表示熱烈歡迎。當他身披下擺特長的大衣,腳蹬亮珵珵的尖頭皮靴,頭戴小巧精致的卷邊草帽,帽沿蓋著左眼招搖過市的時候,小癟三們為他的大駕讓道;當他走進館子,侍者們扔掉銀行家和商人,蜂擁過來巴結、侍候他。當他搶著膀子擠進酒巴,被撞的人們气洶洶地轉過頭來,一認出是他,就——道歉。他們得到的卻是冰沁骨髓的一瞥,這時,那位頭發卷曲、別著胸針的酒巴老板便隔著柜台滿臉堆笑地表示歡迎,為他們的老相識關系使他能說出下面這樣的親熱話深感自豪:
  “你好,比利,老哥?高興見到你。你要什么——老東西?”
  “老東西”,自然是指他常用的酒。
  內華達地區最知名的人士是那些挎著左輪槍、身披長下擺外衣的好漢們。演說家、州長、資本家和議會的官儿們都享有名气,但与山姆·布朗、杰克·威廉斯、比利·馬利根、法默·皮斯、休格富特、麥克、麻臉杰克、艾爾·多拉多·約翰尼、杰克·麥克那布、喬·麥克吉、杰克·哈利斯以及六指彼得之流相比之下,他們的名聲便顯得土里土气、可怜巴巴的了。這种人還有一大串。他們是些勇猛、魯莽的漢子,把性命別在腰帶上到處游蕩。說句公道話,他們主要是自相殘殺,很少打扰安份守己的公民。因為他們認為宰掉個把照他們的說法是“不堪一擊”的人,把這小玩意儿加在他們那戰功紀念碑上,簡直是小意思。他們為芝麻大點小事就大動干戈,希望并且渴望自己被殺——照他們的話來說,要是沒有“穿著靴子”被殺,簡直是個恥辱。
  亡命之徒瞧不起要平民百姓的性命這种小游戲,這种例子我還記得一個。有一天晚上,我在一個館子里吃夜宵,同坐的還有兩個記者,一個小印刷商,名字就叫布朗吧,什么名字都可以。不久,一個身穿燕尾服的陌生人走了進來,他沒有看到布朗放在椅子上的帽子,就坐了下來。小布朗立即罵罵咧咧地跳了起來。那個陌生人微笑著,撫平了帽子,遞給布朗,一面連連道歉,口气頗有點尖酸刻薄,請求布朗別毀了他。布朗甩掉大衣,激他打架——辱罵他,威脅他,嘲笑他沒膽量,賭他甚至懇求他打架;与此同時,那微笑著的陌生人在我們身邊躲來躲去,裝作很苦惱的樣子。但是,傾刻他就嚴肅地說道:
  “很好,先生們,如果我們一定得打,那就來吧,我想。不過別等吃了虧后才怪我沒有給你們打招呼。我一動起手來,就是你們一齊上來也不是我的對手。我可以給你們證据,如果這位朋友還是堅持要打的話,我會盡力成全他的。”
  我們坐的那張桌子有五英尺長,极其笨重。他叫我們把手放在盤子上,用力把它們按著,有個盤子是個巨大的橢圓形盤子,里面還裝著只碩大的面包。然后他坐下來,抬起桌子那一頭,把兩只桌腿放在膝蓋上,牙齒咬住桌子,松開手,銜著桌邊往后拖,直到把桌子放平,上面還有盤子等!他說他能用牙齒銜起一桶鐵釘。他拿起一只普通的玻璃酒杯,一口就咬下一半。然后他扯開衣服,露出胸膛上那橫七豎八的刀疤彈痕,膀子上,臉上還有許多,他相信他肉里的子彈足夠鑄一只鉛錠。他真是武裝到了牙齒。末了他宣布他是卡里布的XX先生——這個鼎鼎大名使我們听了立刻毛骨悚然。我很想披露他的名字,但擔心他會來劈了我。最后他問布朗是不是還想見血。布朗把這事在心里掂量了一下,然后——請他吃晚飯。
  如果讀者允許的話,我愿在下一章中收集几件昔日蠻荒時代我們那個小山村里發生的生活瑣事。我當時就在那里。讀者會看到我們這個官法俱全社會的特點;也會看到——舉個例來說——在新開發的土地上,謀殺是怎樣孕育著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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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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