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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典前夕


  正月十四。
  濟南。
  載思關上了門。把這濟南古城中千年不變的風雪關在門外,脫下了他那件以深藍絨為面做成的藍貂斗蓬,掛在他左邊一個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過身時,右手已拿起一杯泛著淡藍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著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從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載思舒服的坐下,輕輕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歡名馬佳人華衣美酒,喜歡享受。
  他喜歡藍色。
  對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講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經過精密計劃,絕不肯多浪費一分力氣,也不會有一點疏忽,就連這些生活上的細節都不例外。
  這就是載思。
  他能夠活到現在,能夠以二十六歲這麼年輕的歲數就當上南郡王的師爺,也許就因為他是這麼樣一個人。
  精緻華美而溫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經把他身體內的寒氣完全驅除。
  可是他卻忽然覺得很疲倦。
  為了籌備明天的大典,這半個月來他已經把自己生活的規律完全搞亂了。
  他絕不能讓明天這件事發生任何一點錯誤,任何一點微小的錯誤,都可能會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大錯。
  那時不但他自己將悔恨終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連累。
  甚至連江湖中的大局都會因此而改變。
  更重的是,他絕不能讓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業和聲名,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載思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兩件事,就是「錯誤」和「失敗」。
  皇甫擎天的確不能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他二十四歲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從未做錯,或失敗過一次。
   

  喝完了第一杯酒時,載思已經把策劃明天這次大典的前前後後經過從頭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緒卻極快。
  明天是濟南府五年一次的「艷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為「無敵大將軍」接聖旨的日子。
  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都可以算是件轟動官場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驚的一點是,這五年一次選出來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離散失蹤二十年的女兒。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義滅親,親自捉拿結拜兄弟「九天鬼帝」鍾毀滅。
  這件事不但轟動江湖,也使得他的聲名更上一層樓。
  可是就在他凱旋回來時,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園山莊」竟已被毀,林淑君和剛出生的女兒都失蹤了,生死不知。
  儘管毀滅「淑園山莊」的兇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裡都明白,這個人一定是鍾毀滅最親信的人,也是後來將鍾毀滅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鍾毀滅,江湖中每個人都絕對相信,他是個報仇心極重的人,而且是個極不好惹的人。
  鍾毀滅逃獄後,每個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會有報復行動,就連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壞的打算。
  然而事實卻出人意料之外,鍾毀滅不但沒有報復,連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從來沒有過這個人一樣。
  天色已漸漸暗了,屋子裡雖然沒有點燈,外面的燈火卻越來越輝煌明亮。
  寒風從窗縫裡吹進來,也帶來了前面大院裡的人聲和笑聲。
  載思又倒了杯酒,輕輕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張淡綠色紙箋上。
  「二十年了,別來無羔?」
  這是淡綠色紙箋上的八個字。
  只有八個字,沒有署名,也沒有寫明是給誰,載思和皇甫擎天卻都明白,這是誰寫的,寫給誰的。
  這張淡綠色紙箋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書房裡的桌上發現的。
  當時載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談明天慶典之事,誰也沒有注意到這張淡綠色的紙箋。
  等到他們談完事情後,才發現書桌上的這張淡綠色紙箋。
  它是什麼時候放在書桌的?
  是在他們未進書房之前?
  還是他們談話之中?
  載思依稀記得當他走進書房時,桌上並沒有這張紙箋。
  那麼這張紙箋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談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讓他們兩人沒有發覺,而將紙箋放到桌上,這未免太不可思議了。
  這個人難道會神話中的隱身術?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著淡綠色紙箋,笑著說:「那麼久了,居然還記得我。」
  載思沒有答腔,只是靜靜的看著皇甫擎天。
  「載老頭,你說我們是不是該準備一下,好好的招待這位多年不見的老朋友?」
  載思明明只有二十八歲,皇甫擎天卻喜歡叫他「載老頭」。
  「應該。」載思說:「久別重逢,你們一定有很多話要談。」
  「不但有很多話要談。」皇甫擎天說:「還有很多酒要喝。」
  「聽說你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飛刀』李尋歡?」
  「恐怕連楚香帥都不敢和他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該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窯了。」載思也笑了。
  「你這位老朋友一來,乾脆就在酒窯裡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煩。」
  「希望酒窯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載思的臉上跳動,思緒在他的腦海裡奔馳。
  鍾毀滅自逃獄後,失蹤了二十年,這一次回來勢必不是那麼好玩的。
  明天的慶典,是他報復的好機會,他一定不會錯過的。
  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開的,收到請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賓,沒有收到請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裡來看看熱鬧,更可以在大街上看遊行。
  「魔魔」門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經百戰殺人無數的好手。
  江湖中待價而沽的刺客殺手中,能在重重警衛中殺人於瞬間的也不知有多少。
  這些人明天都可能會趕到這裡來,混入人群裡,等待刺殺皇甫擎天的機會。
  在大典進行的過程中,這種機會當然不少。
  但是載思相信大典還是會順利完成,皇甫擎天還是不會受到毫髮之傷。
  因為他已經把每一種可能會發生的情況都計算過,每一個有可能會刺殺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嚴密監視下。
  為了防備鍾毀滅的報復,他已經出動了「南王府」內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級好手,更調動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對付三十條大漢的好手。
  載思把他們分成了九組,每一組都絕對可以獨當一面,每一組都安排在絕對有利的地點。
  可是其中經過特別挑選的二組,卻只不過為了要去對付兩個人。
  「兩個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經問過載思:「為什麼要用二組人對付兩個人?」
  載思只說出這兩個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這個問題。
  「因為這兩個人一個是任飄伶,還有一個是胖妞。」
  這時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飯。
  今天他的早飯是一大塊至少有兩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個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塗滿了口味極重的醬汁和香料,烤得極嫩。
  這是南郡王最喜愛的食物之一,可是聽到載思說出的兩個名字後,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彎刀,用一雙如霧般的眼睛盯著載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見過這個人?」
  「我沒有。」載思淡淡的說:「我相信江湖中見過她的人沒有幾個。」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卻很少有人見過她,每個人更希望自己一輩子都不要見到這個人。
  胖妞當然是個女人,更是昔年鍾毀滅的愛將,是「魔魔」裡刑堂的堂主,也是鍾毀滅手下最危險的人。
  昔年鍾毀滅一向很少讓她離開自己的身邊。
  當鍾毀滅被捉時,每個人都預料她一定會大舉劫牢,就算沒有,也會闖人王府刺殺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卻沒有這麼做,鍾毀滅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蹤了。
  有人猜測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來。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敗鍾毀滅,就一定能殺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鍾毀滅,他的手下也一定不會放過,所以鍾毀滅被抓,胖妞就一定會躲起來。
  載思卻不這麼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來,她如果是這種人,江湖中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人畏懼她。
  她失蹤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飄伶也來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著磁盤裡的小牛腰肉,輕輕的歎了口氣。
  「這個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開的殺手。」皇甫擎天說:「只要價錢對,我想大概沒有他不敢殺的人。」
  「任飄伶比胖妞更危險。」載思說:「他沒有家,沒有固定的住處,也沒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誰也找不到他。」
  載思接著又說:「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認為自己需要這個人,那麼他就會忽然在這個人面前出現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別人的珠寶黃金和數目極大的巨額銀票。」皇甫擎天笑著說:「別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遠不離手的劍。」
  一把窄而長的劍。
  他用劍刺人一個人的咽喉時,就好像深閨裡的少婦在刺繡般輕鬆純熟。
   

  刀環上鑲滿碧玉的彎刀,就擺在盛物的木盤裡,刀鋒上還留有濃濃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塊柔軟的絲巾擦了擦手,然後才問載思:「你沒有見過這兩個人,怎麼知道他們來了?」
  「我知道。」載思淡淡的說:「因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這算是什麼回答?
  這種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誰也不會覺得滿意的。
  皇甫擎天卻已經很滿意了。
  因為這是載思說出來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斷力,正如他相信木盤裡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樣。
  但是他的眼睛裡卻忽然露出種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說出一句很奇怪的話
  「錯了。」皇甫擎天說:「鍾毀滅錯了。」
  「為什麼?」
  「現在胖妞是不是已經來到了濟南城?」
  「是的。」
  「她還能不能活著回去?」
  「不能。」
  「讓一個自己這麼有用的人去送死,這種事我會不會做?」皇甫擎天問載思。「你會不會做?」
  「不會。」
  「任飄伶是不是也到了這裡?」
  「是的。」
  「任飄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騙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會知道胖妞也來到了這裡?」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會找鍾毀滅算帳?」
  「他會先殺了胖妞,然後再找鍾毀滅算帳。」
  「鍾毀滅明知道任飄伶的這種脾氣,為什麼還要這麼做?他是不是有病?」
  「沒有。」載思面無表情的看著皇甫。「鍾毀滅沒有錯。」
  「哦?」
  「他要他們到這裡來,並不是要她來送死,也不是要任飄伶來殺胖姐。」
  「他要他們來幹什麼?」
  「來做幌子。」載思說:「胖姐和任飄伶都只不過是個幌子而己。」
  「為什麼?」
  「因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並不是他們,而是另外一個人。」載思說:「如果我們單只防備他們,第三個人出手時就容易了。」
  「第三個人?這個人是誰?」
  「是個年輕人,是個穿一身純白絲緞長袍,帶著一口純白鑲玉的劍,住在濟南城最貴最豪華的『醉柳閣』裡,每頓都吃比你還好的飯菜。」載思說:「他已經來了三天,每天都沒有踏出『醉柳閣』一步,可是卻已交了濟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這麼有名,每個人都急著結交他?」
  「不是結交他,而是爭得去讓他請客!」載思說:「他才來三天,卻己請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這個人還這麼好客?」皇甫問載思。「他從哪裡來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麼名字?」
  「他在醉柳閣裡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載思說。
  「他說話是什麼口音?」
  「我沒有聽過他說話,可是我問過醉柳閣的小二。」
  「他怎麼說?」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過很多地方,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可是他也聽不出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裡的人。」
  「為什麼?」
  「因為這位白先生也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每一種都說得比他好。」
  「他學的是什麼劍法?劍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從一個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樣是絲緞,也有很多種,每個地方染織的方法都不一樣,棉紗的產地也不一樣。
  鑒別這一類的事,載思是專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過他的衣服。」皇甫問:「你看出了什麼?」
  「我什麼都看不出,我從來沒有看過那種絲緞,甚至連他縫衣服用的那種線我都從來沒有見過。」
  載思說:「我相信那種絲緞是從一個很遙遠很遙遠的地方來的。」他說:「那個地方你我大概都沒有去過。」
  「連我們都沒有去過的地方。」皇甫苦笑。「去過的人大概也不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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