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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棍兒


  崇公道對蘇三說:「三條腿走路,總比兩條腿走路,省些力氣。」此話當真不假。抗日戰爭期間,我在山地工作近七年,每逢行軍,手裡總離不開一根棍子,有時是六道木,有時是山桃木。棍子的好處,還在夜間,可作探路之用。那樣頻繁的夜行軍,我得免於跌落山澗,喪身溪流,不能不歸功伴隨我的那些木棍。
  形象是不大雅觀的:小小年紀,破衣爛裳,鞋帽不整。左邊一個洋瓷碗,右邊一個乾糧袋,手裡一棍木棍。如果走在本鄉本土的道路上,我心裡是會犯些嘀咕的。但那時我是離家千里之外,而從事的是神聖的抗日工作,人皆以我為戰士,絕不會把我當成乞兒。
  抗戰勝利,回到家鄉平原,我就把棍子放下了。
  棍子作為文學用語,曾是惡稱。自我反思:雖愛此物,頌其功能,本身並非棒喝之徒,所以放下它,也無緣歌喉一轉,另作焚唄之聲。至於他人曾以此物,加於自己的頭上,也會長時間念念不忘,不能輕易冰釋於懷,形成諒解寬鬆的心態。
  乃修行不到之過。
  現在老了,舊性不改,還是喜愛一些木棍。兒女所買,友朋所贈,竹、木、籐制,各色手杖,也有好幾條了。其實,我還沒有到非杖不行,或杖而後起的程度,手裡拿著一根木棍,一是當做玩藝兒,一是回憶一些遠遠逝去的生活。
  棍子有多條,既是玩藝,就輪流著拿,以圖新鮮。既不問其新老,也不問其質地。現在手裡拿的,是一根山荊木棍,上雕小龍頭,並非工藝品。
  此杖乃時達同志所贈。時達系軍人,一九四二年,我回冀中時認識。他那時任冀中七分區作戰科長,愛文藝,作一稿投《冀中一日》,為我選用。時達幼年在舊軍隊幹過,後上抗大,分配到我的家鄉。官級不高,派頭很大,服裝整齊,身後總有一個勤務兵。老伴生前告我:日寇五一大掃蕩時,一天黃昏,她在場院抱柴,時達騎著一匹高頭大馬,闖入場院,把一個綠色大褥套推落在地,就急急上馬奔馳而去,一句話也沒說。褥套裡都是書。我妻當天把書埋在地裡,連夜把褥套拆了,染成黑色。
  時達後來擔任空軍師長。「文化大革命」時,被林彪誘捕入獄。出獄後流放到長白山。無事可幹,他就上山砍柴,選一些木棍,削製成手杖,托人捎到天津,送給王林和我。附言說:這種木棍,寒地所產,質堅而輕,並可暖手,東北老年人多用之。
  時達前幾年逝世了,訃告來得晚,我連個花圈,也沒得送到他的靈前。現在手裡,擺弄著他十年前送給我的一根棍子。
  1986年10月17日下午,寒流至,不能外出,作此消遣。
  附記:進城以後,時達曾到天津來過幾次:一次,我同王林陪他到幹部俱樂部,遇有舞會,他遂下場不出,樂而忘返。我因不會跳,也不願看,乃先歸。此次,我送他日本小瓷器數件,還有一幅董壽平畫的杏花。據說,他視如珍寶。一次,是我在病中,他陪我到水上公園釣魚。他不耐那裡的寂寞,我勸他先回,他又不好意思。兩個人胡亂玩了一會,就一同回來了。最後一次,是「文化大革命」結束,他當了長白山自然保護區的主任,回河南探親路過。自己已非軍人,還是從當地駐軍,借了一個長得很漂亮的小孩,當他的勤務兵。到舍下時,天色已晚,我送他到機關招待所,他看了看,嫌設備不好,堅決不住。只好托人給他聯繫了一處高級招待所,派汽車送去。此次,他給我帶來長白山的松子,蘑菇,還有幾種不知名的野菜,他都用破布縫製的小袋裝好,並附以紙片說明。還送我一袋浮石,即澡堂用的擦腳石。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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