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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向來溫婉的宛英,忽然一改常態,使余楠很驚詫。她生氣說:「你不要臉了,可叫我什麼臉見人呢?」
  余楠放下手裡的檢討稿說:「怎麼了?」他看著宛英的臉,揚揚他的稿子說:「你看了?」
  「你一聲高,一聲低,一聲快,一聲慢的演說,一會兒捶胸,一會兒頓腳的,我還聽不見嗎?」
  余楠歎氣說:「是你引來了家賊呀!我不就地打滾,來一番驚人的坦白,我可怎麼過關呢。」
  宛英且不爭辯「家賊」是他自己的寶貝女兒,女兒的朋友是她自己看中的。她只說:「你會做文章啊!有的說成沒的,沒的說成有的。你就不能漂漂亮亮給自己做一篇好文章嗎?」
  啊呀,宛英,你難道不知道現在是搞運動嗎?我不對群眾說實話,他們肯饒我嗎?我不把心靈深處的爛瘡暴露出來,我過得了關嗎?我還能做人嗎?」
  「可是你說的全是假話呀!什麼出身破落官僚家庭!你爹又是什麼不負責任的風流才子!他贅給有錢的寡婦做了倒踏門女婿,每月還津貼你們家用,還暗地裡塞錢給你家,你媽媽親自告訴我的。」
  余楠慌忙問:「這話你和他們小輩說過嗎?」
  「告訴他們幹嗎?你可是知道的呀!」
  余楠放了心,耐心解釋道:「宛英,你不懂,事情有現象,有本質。現象上的細節,不是真實,真實要看本質。」
  宛英不會爭辯,只滿面氣惱他說:「我只問問你,我的本質是什麼?」
  她向來有氣只背人暗泣,並不當著余楠淌眼抹淚。這回余楠看著她浮腫的臉上淚水模糊,也有點惶恐,忙辯解說:「我只檢討自己,沒說你一句壞話,都是說你好。」
  宛英不理,進房去收拾行李,說要回南去。余楠問她哪裡去。她說:「三妹妹幾次寫信叫我去。不去她家,我還可以找個人家『幫人』呢。」
  余楠說她小題大做。她只流著淚說:「我這一去,再也不回來了。」
  余楠一想,宛英走了,他可怎麼做人呢?他檢討的話都站不住了。而且他怎麼過日子呢?他也知道觸犯宛英的是些什麼話,所以他也一改常態,溫言撫慰,答應修改他的檢討,刪掉宛英所謂「把老婆當婊子」的話。余楠由此也證實了自己確確實實是個忠於妻子的好丈夫,他的檢討也都是肺腑之言。
  他是一名組長。他洗的這個澡,在社裡就算是大盆。會議室裡擠滿了人,好比澡盆不夠大,水都看撲出來了。
  余楠雖然刮了鬍子,卻沒有理髮,配上他灰黃的臉色,頗有些囚首垢面的形象。不過這不足為奇,一般洗澡的人都那樣。他穿一套舊西裝,以前嫌太緊的,現在穿上還寬寬廓廓。他低著頭,聲音嘶啞,開始他的檢討。
  他先講自己早年的遭遇,講他母親被丈夫遺棄之後,常勉勵他說:「阿楠啊,你要爭氣!」這句話成了他從小到大的指導思想。
  「要爭氣」,加上「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資產階級個人主義世界觀,再加上資產階級「愛情至上」的糊塗信念,使他成了國民黨反動政客的走狗,重婚未遂的罪人。
  大家都豎起耳朵,連不屑聽余楠檢討的許彥成也看著他的臉聽他往下說。
  據余楠講,他從小由母命訂婚,留學回國就成了家,生兩男一女,大家都說他是好福氣。可是他學的是西洋文學,不免使他深受影響,他當初是為了孝順母親而結了婚。他生平一大憾事是沒有享受到自由的戀愛。當然,他的妻子是非常賢惠的,可是妻子是強加於他的。他看著別人自由戀愛,只有艷羨的份兒。
  並不是沒有女人看中他。他在學校裡既有神童之名,當然就有女孩子對他鍾情。他後來發表了一些新詩和散文,又贏得好些女讀者的崇拜。她們或是給他寫信,或是登門拜仿他當時很年輕,那些多情的小姐多半也很漂亮。不過他不敢拂逆他的母親,也不願背棄他溫柔的妻子。後來他當了一個刊物的主編,來往的女作家很多,對他用情的也不少,有的還很主動,甚至表示「願為夫子妾」。不過,資產階級「愛情至上」的思想儘管深深的打動他,他想到自己的母親和妻子,覺得萬萬不能步他父親的後塵,做一個不負責任的風流才子。
  他說,「要爭氣」,無非出人頭地,光大自己。這和「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個人主義是一致的。這種思想導致他為名為利,一心向上爬,要為他的老母親爭氣。可是「愛情至上」的觀念卻和封建道德背道而馳。英雄美人或才子佳人,為了戀愛就顧不得道德,也顧不得事。他向來把道義看得比私情重。他要求做一個鐵錚錚的男子漢,道義上無愧於心,事業上有所成就。他自信英雄難過的「美人關」,他已經突破了。想不到他竟會深深陷入愛情的泥淖,不能自拔。
  他接下輕描淡寫地介紹了他主編的那個刊物和組稿的小姐,簡約說明自己怎麼由一個普通的撰稿人升為主編,刊物由反動政客資助,那位組稿的小姐就是她迷戀的美人。她真是「才調太靈瓏」。她的綿綿情絲把他纏住了。他最初只在「心有靈犀一點通」的階段陶醉,並沒意識到墮落情網的危險。可是兩心相通就要求兩心相貼,然後就產生了更進一步的要求。就是最熱烈、最迷人,也最艱苦的階段。接下幾句話就是宛英斥為「把老婆當婊子」的話,怪他「不要臉」。他認為自己用辭隱晦,也力求文雅,可是宛英竟為此要出走,他只好把這段誠摯而出自內心深處的自白刪掉,只說那位小姐守身如玉,她要求的是結婚,而他是有婦之夫。
  他說,這時他已完全失去主宰,已把道義全都拋棄,他已喪盡廉恥。他把事業也都丟了,只求有情人成為眷屬。他自以為想出了一個兼顧道義和愛情的兩全法。他出國和那位小姐結婚,拋下妻子叫她留在國內照看兒女,算是讓她照舊做一家之主。
  余楠停下來長歎一聲說:「可是愛情要求徹底的、絕對的佔有。那位小姐不容許我依戀妻子兒女,一氣而離開了我。」他傷心地沉默了一會兒,帶幾分哽咽說:「我不死心,還只顧追尋。我覺得妻子兒子跑不了是我的,可是她——她跑了,我就永遠失去了她。」他竭力抑制了悲痛說:他雖然已經答應了本社的邀請,還賴在上誨,等待那位小姐的消息。他想,即使為此失去這裡的好工作,他賣花生過日子也心甘情願。他直到絕望了、心死了才來北京的。
  他接著講本社成立大會上首長的講話對他有多大的鼓舞。他向來只知道「手中一支筆,萬事個求人」;他的筆可以用來「筆耕」,養家活口。這回他第一次意識到手中一支筆可以為人民服務,而一支筆的功用又是多麼重大。他彷彿一支蠟燭點上了火,心裡亮堂了,也照明了自己的前途。從此他認真學習,力求進步,把過去的傷心事深深埋藏在遺忘中,認為過去好比死了,埋了,從此就完了。
  「可是痛瘡儘管埋得深,不挖掉不行。我的進步,不是包袱,而是痛瘡上結的蓋子。底下還有膿血呢,表面上結了蓋子也不會長出新肉來;而蓋子卻碰不得,輕輕一碰就會痛到心裡去。比如同志們啟發我,問我什麼時候到社的,我立即觸動往事,立即支吾掩蓋。我愛人對我說:『你不是想出國嗎?』我不敢承認,只想設法抵賴。我不願揭開蓋子,我怕痛。我只在同志們的幫助下才忍痛揭蓋於。」
  他揭下瘡上的蓋子,才認識到「兩全的辦法」是自欺欺人。他一方面欺騙了癡心要嫁他的小姐,一方面對不住忠實的妻子,他摳挖著膿血模糊的爛瘡,看到腐朽的本質。他只為迷戀著那位小姐,給牽著鼻子走,做了反動政客的走狗——不僅走狗,還甘心當洋奴,不惜逃離祖國,只求當洋官,當時還覺得頂理想。
  余楠像一名化驗師,從自己的膿血中化驗出種種病菌和毒素,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個人主義思想呀,自高自大呀,貪圖名利呀,追求安逸和享受呀,封建家長作風呀等等,應有盡有。他分別裝入試管,貼上標籤。(遺失姚宓稿子的事,因為沒人提出,這種小事他已忘了。如果有人提出,他就說忘了,或者竟可以怪在宛英身上,歸在「家長作風」項下。)
  他這番檢討正是丁寶桂所謂「越臭越香」、「越醜越美」的那種。群眾提了些問題,他不假思索,很坦率在一一回答。大家承認他挖得很深很透,把問題都暴露無遺,他的檢討終於也通過了。
  余楠覺得自己像一塊經烈火燒煉的黃金,雜質都已練淨,通體金光燦燦,只是還沒有凝冷,渾身還覺得軟,軟得腳也抬不起,頭也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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