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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道常無名。朴雖小,天下不敢臣。
  嚴可均曰:“朴雖小”,御注作“扑”,王弼作“朴”。“天下不敢臣”,王弼作“天下莫能臣也”。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英倫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作“莫敢”,又均無“也”字。
  謙之案:道藏王本脫“朴雖小”三字。“天下不敢臣”,謂道尊,可名于大也。

  王侯若能守,万物將自賓。
  嚴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与此同,河上、王弼“守”下有“之”字。
  羅振玉曰:梁武、景龍、敦煌三本并作“王侯”。
  勞健曰:“王侯若能守”,傅与景龍、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之”,諸王本“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無“之”字,“王侯”皆作“侯王”。釋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二字,自諧句中韻,与第四十二章“王公以為稱”,“公”“稱”字同,當作“王侯”。
  謙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稱,侯、守協韻之說,皆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嚴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作“民莫”。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二本“民”均作“人”。廣明、景福二本“均”下有“焉”字。
  謙之案:“人”字,諸王本作“民”,永樂大典作“人”,傅本作“民”,范同此石。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順鼎曰:按唐韓鄂歲華紀麗引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字之誤。“莫之合”,即听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則甘露自降,若民則莫為之合,而亦且自均,极言無為之效耳。
  謙之案:玉篇:“均,平也,等也。”周禮“均其稍食”,注云:“均,猶調度也。”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蓋古原始共產社會之反映,語意与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作“命”誼均可通,惟此作“令”是故書。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將知止。
  嚴可均曰:“天將知止”,御注、王弼作“夫亦將知止”,河上作“夫亦將知之”。
  羅振玉曰:景龍“夫”作“天”,無“亦”字。景福本“夫”作“天”,有“亦”字。
  謙之案:作“天”乃字誤。宋刊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本作‘天亦將知之’,下同。”畢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將知止’。”知其誤已久。廣明本“夫”字稍缺,吳云亦誤校為“天”,云:“‘天’,傅本作‘夫’,易州本亦作‘夫’。”不知“天”乃“夫”字之誤。王弼、傅、范皆作“夫”。范應元曰:“‘夫亦將知止’,馬誕、王弼同古本。”當從之。

  知止不殆。
  嚴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作“知止可以不殆”。
  羅振玉曰:御注、景福、英倫三本作“所以”,景龍、敦煌二本均無此二字。
  俞樾曰:案唐景龍碑無“可以”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也。”蓋加“所以”二字以足句,而寫者誤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誤矣。
  謙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為“所以”之誤,俞說是也。

  譬道在天下,猶川谷与江海。
  嚴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有“之”字。“与江海”,御注、河上作“之与江海”,王弼作“之于江海”。
  羅振玉曰:“之于”,御注、景福、英倫三本作“之与”,景龍、敦煌二本均作“与”。
  易順鼎曰:王注云:“猶川谷之与江海也。”是本文“于江海”當作“与江海”。牟子引此云:“譬道于天下,猶川谷与江海。”字正作“与”。
  蔣錫昌曰:道藏王弼本“于”作“与”,當据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見經義述聞及經傳釋詞。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名、臣、賓、均、名韻(耕、真通韻),有、止、殆、海韻(之部)。奚侗:臣、賓、均韻,有、止、止、殆、海韻。謙之案:臣、賓,真部,名,耕部,均真、耕兼收,此為耕部通真部之證。离騷亦“名”“均”為韻,奚侗未及此。武內義雄本“止”作“之”,云:“‘無名’‘有名’之兩‘名’字韻,其間‘朴雖小’以下三十五字,臣、賓韻,之字為別韻,疑錯簡,參照‘名亦既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韻。”武內殆亦未知耕、真通韻也。王念孫曰:“止”与“有”為韻,“有”,古讀若以,見詩及楚辭(讀書雜志卷三之四)。
  右景龍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河上本七十字,王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題“圣德第三十二”,王本題“三十二章”,范本題“道常無名章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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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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