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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
  嚴可均曰:“大威至”,御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則”字。河上無“則”字,末有“矣”字。魏稼孫曰:御注“民”作“人”。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內義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則”字,句末無“矣”字。
  謙之案:廣明本“則大威至矣”,彭、傅、范同。柰卷作“大威至矣”,羅卷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
  高亨曰:“至”者礙止之義。言民不畏威,則君主威權礙止而不能通行也,正所以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云“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即明告以勿用威權矣。

  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
  嚴可均曰:“無狹”,王弼作“無狎”。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諸本“狎”均作“狹”。
  謙之案:邢玄、廣明、慶陽、磻溪、樓正、柰卷、河上、高翿、嚴、顧、彭、趙并作“狹”(蔣錫昌校嚴本作“挾”,案怡蘭堂本嚴亦作“狹”),傅、范本作“狎”,作“狹”是也。道藏宋張太守匯刻四家注引王弼注:“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愛不自貴”句,引王注:“自貴則物狹厭居生。”疑王本亦作“狹”。又畢沅疑說文解字無“狹”字。奚侗曰:“‘狹’即說文‘陝’字,隘也。隘有迫誼。‘厭’,說文:‘笮也。’此言治天下者無狹迫人民之居處,使不得安舒;無厭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順适。”

  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謙之案:二“不”字,傅、范本并作“無”。又“厭”字,御注、范、夏竦古文四聲韻并作“猒”。下一字是,上二字非。蓋古厭飫、厭憎作“猒”,迫逼作“厭”(參照鄧廷楨雙硯齋筆記卷四)。此章下一字作“猒”,上二字皆作“厭”。經文五十三章“厭飲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亦作“猒”。又吳澄本上“厭”作“狎”,亦非。吳曰:“‘不狎’,舊本作‘不厭’。廬陵劉氏云:‘上句“不厭”當作“不狎”。’今從之。夫惟不狎其所居而畏所畏,是以不厭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案其說蓋不明“厭”之二義,而妄改經文也。上“厭”字与下“厭”字,今字形雖同,而音義尚异。上“厭”,壓也;下“厭”,惡也。蓋“厭”字四聲轉用,最為分明(參照顧炎武唐韻正二十九葉)。“夫唯不厭”,“厭”,益涉切,則入聲也。“是以不厭”,“厭”,于艷切,則去聲也。釋文出“厭”字:“于艷反。”是知有下“厭”而不知上二“厭”字,遂使老義為之不明。說文:“厭,笮也,從厂,猒聲。”徐曰:“笮,鎮也,壓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將以厭眾。”后漢杜鄴傳:“折沖厭難。”前五行志:“地震隴西,厭四百余家。”禮記檀弓:“畏、厭、溺。”荀子強國:“如牆厭之。”又解蔽:“厭目而視者,視一以為兩。”集韻或作“猒”,亦作“壓”。此云“夫唯不厭”,即“夫唯不壓”也。下一“厭”字,于艷切,當如論語“學而不厭”之“厭”,周禮大司徒注疏“有嫌厭”之“厭”,淮南主術篇“是以君臣彌久而不相猒”之“厭”。“是以不厭”,即“是以不惡”也。夫唯為上者無壓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厭惡之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羅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謙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范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彼取此”句見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應訓引同此。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威、至韻。武內義雄:增知、愛、貴韻。謙之案:嚴可均說文聲類脂部收“至聲”“威聲”。王念孫古韻譜威、愛与貴同入脂部,至,并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則不但威、至為韻,威、至、知、愛、貴實支、脂合韻也。
  右景龍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范本四十八字。河上題“愛己第七十二”,王本題“七十二章”,范本題“民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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