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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關 兩宋東南沿海地區海洋發展路向論略 文 / suphisto

    (葛金芳)

    一、頭枕「三河」、面向草原與頭枕江南、面向海洋:發端於唐宋之際的經濟發展路向的重大轉折

    宋代經濟在我國古代經濟發展的歷程中,可以說已開始發生質的變化。所謂「質的變化」,竊以為可從兩個方面理解:一是經濟重心從黃河流域南移至長江流域;一是商品經濟亦即市場經濟(包括海外市場)的蓬勃發展。這兩件事其實是互相關聯的,我在拙著《中國經濟通史》[1](p838-839)第五卷中說過:

    我國古代經濟重心在11世紀後半葉完成其南移過程,此點意義十分重大。因為這從根本上改變了戰國秦漢以來我國經濟一直以黃河流域為重心的經濟格局;同時經濟重心區域由於向東南方向移動,而更加靠近擁有優良海港的沿海地區,為封閉型的自然經濟向開放型的商品經濟過渡提供了某種歷史機遇。

    如果說經濟重心的南移,是從空間範圍來把握唐宋之際經濟格局的重大變化;那麼宋代東南沿海地區開放型市場經濟的崛起,則是漢唐以來農業經濟內部真正帶有路標性意義的重大變化。這個變化肇始於中唐即8世紀中葉。在我看來,秦漢「第一帝國」和隋唐「第二帝國」,都是以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為立國基礎的大陸帝國,不僅經濟重心位於司馬遷所說的「三河」,(《史記.貨殖列傳》)亦即黃河中下游地區;而且政治中心亦在長安和洛陽這兩點間擺動;漢唐間歷時千年的「絲綢之路」更是向著西面的中亞和西亞延伸。除東晉法顯在5世紀初搭乘「蕃船」(印度船或南洋船)由獅子國回航本土;7世紀初隋煬帝派朱寬「入海訪求異俗」而達流求(今台灣)(《隋書;流求國傳》;《隋書;陳梭傳》)等少數特例外,漢唐社會在千餘年間基本上與海洋無涉,其間發生的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歷史活動,基本上是以內陸為中心的。可以說,宋代以前的歷代王朝,都是頭枕三河、面向西北的內陸國家。

    但是,就地理位置而言,位於歐亞大陸東南部的古代中國卻並非一個內陸國家。其領土,於西北方面固然不斷向亞洲腹地延伸,自漢唐以迄蒙元無不如是;然於東南方向自秦漢以來卻一直瀕臨浩瀚的太平洋,擁有曲折漫長的海岸線和眾多島嶼。因此就地理位置而言,中國其實是個海陸型國家。只是由於中唐以前的歷代王朝以農業立國,為了防禦匈奴、突厥等周邊遊牧民族而向西北延伸自己的勢力範圍;加之受當時技術水平所限,海上交通未臻發達,故取頭枕三河、面朝西北的姿態運行在大陸帝國的軌跡上,自然給人以內陸國家的印象。

    自中唐以降,我國開始由內陸型國家向海陸型國家轉變。其標識是唐玄宗開元初年(713∼714年)在廣州和安南(今越南北部)始設市舶使,派遣中央官員赴廣州等地處理與來華貿易的蕃舶外商相關的具體事務。據寧志新的研究,當時安南市舶使系臨時設置性質,只廣州市舶使是經常設置的,常以「中使」即宦官充任,其性質只是中央派出的督察官而已,專責監督地方官向宮廷進奉海外珍品。既無固定的辦公場所(「不恆其所」),又不立帳籍(「素無簿書」)[2],雖說簡陋至極,但眾所公認的領先於當時世界的宋元海外貿易,卻是從此起步的。換言之,中唐市舶使的設置,預示著中原王朝即將扭過頭來,從面向西北大陸轉而面向東南海洋。

    自晚唐以迄宋元,廣州、明州(今寧波)、杭州、泉州等大型海港相繼興起,東南沿海(即長江三角洲含杭州灣、福建沿海和廣州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地區以發達的農業、手工業和商品經濟為後盾,表現出向海洋發展的強烈傾向。特別是宋室南渡,定都杭州灣的臨安府之後,為形勢所逼,南宋朝廷依賴外貿、面向海洋的傾向表現得更為明顯,「刺桐港」即今泉州正是在此時成為世界第一大港(註:李東華《宋元時代泉州海外交通的盛況》一文從泉州人口有五十萬眾,城區不斷擴大和外商聚居泉州城南三個方面描繪出泉州盛況。文載《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一集),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台北),1984年版,第22∼24頁。)。在迅猛發展的海外貿易的拉動之下,至少在東南沿海地區,以生產交換價值為己任的商品經濟(此與以生產使用價值為主的自然經濟有著本質的區別)——包括商品性農業和手工業經濟在內——日趨繁榮,以分工和專業化生產為基礎的市場機制在經濟生活中發揮出越來越大的作用,這與漢唐農業社會形成鮮明對照。

    因此我們要放寬歷史的視野。從縱向看,漢唐時期的大陸帝國傾向在唐宋之際發生轉折,至宋代開始出現向海洋帝國發展的傾向,其意義之重大今天感受得越來越清楚;從橫向看,兩宋時期的西北與東南地區在發展路向上,也呈現出互相背離的狀況,即北宋階段地處遼、夏前線的西北地區,主要是陝西、河東和河北三路,仍然運行在大陸帝國的既定軌跡上,以小農經濟提供的賦、役為基礎,在沿邊地區駐紮數十萬禁軍,同時國家又以首都開封府為轉運站,將汴河中運來的數百萬石糧食、數百萬匹布帛,還有大量的軍需物質再分撥至河北、河東和陝西前線。宋仁宗寶元、康定年間(1038∼1041年)對夏作戰中連吃敗仗後,又在陝西等地招募當地居民結保自衛,甚至大設弓箭手,以給予牧馬草田和減免賦役為餌吸引當地中下戶加入民兵組織,與正規軍協同作戰。顯然,這是一種耕戰經濟模式。然而史實表明,這種耕戰經濟模式居然在宋廷與遼、夏的爭戰中發揮出明顯作用。這些情況顯然是大陸帝國的典型特徵,而與東南沿海地區以外向型經濟為載體的海洋發展路向形成強烈反差。這種情況在宋金對峙時期不僅沒有得到改變,反而有所增強。其時以遊牧為主業的黨項族所建立的西夏仍然盤踞西北地區,而黃河中下游地區則在從東北入關的女真人所建立的金國轄下,北方中原地區的歷史任務是如何建立小農經濟來彌合戰爭創傷,其商品經濟程度和國內市場規模較之北宋反而有所萎縮(此點留待另文論列)。這裡要強調的是,與金對峙的南宋則以杭州為行在,政治中心更加靠近東南沿海,其海洋發展路向因此而更加鮮明(討論見後)。

    簡而言之,在我看來,頭枕「三河」、面向西北與頭枕東南、面向海洋,既是漢唐社會與宋元社會的重大區別,也是宋金中原地區與兩宋東南沿海地區發展路向之不同所在。而從面向西北草原轉過頭來到面向東南海洋,則是中國古代經濟發展歷程中真正具有路標性意義的重大轉變。這個轉變的實質性內涵是從自然經濟轉向商品經濟,從習俗取向變為市場取向,從單一種植經濟過渡到多種經營,從基本上自給自足到專業分工有所發展,從主要生產使用價值轉為生產交換價值,從封閉經濟走向開放經濟。這一切表明,中國古代經濟至唐宋之際真正發生了質的提升.

    二、東南沿海地區海洋發展路向的五大表徵

    兩宋時期的東南沿海地區依仗本區域特有的天賦資源優勢,在經濟發展方面走出了一條前所未有的嶄新道路——這就是打破單一種植經濟的傳統束縛,充分利用當地資源,發展蠶桑、茶葉、竹木、花果等經濟作物,大搞多種經營,大力發展紡織、制瓷、造紙等手工業生產,盡可能擴展國內區域市場、特別是海外市場,亦即通過發展商品經濟尋求最大經濟效益的道路。本文所說的東南沿海地區的海洋發展傾向,指的就是這樣一種以外向型經濟為載體,通過生產交換價值,擴大市場zhan有份額來提高當地人口承載力的經濟發展新模式。

    這樣一種發展路向,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東南沿海眾多外貿港口,從南到北連成一線

    海港是海外貿易的出發點。宋元時期為人熟知的大型海港有廣州、泉州、明州等港,其實兩宋時期的東南沿海地區見於文獻記載的外貿港口城市,至少有20來個。宋初太祖開寶四年(971年)先在廣州復設市舶司;太宗端拱二年(989年)之前已設杭州市舶司;十年後即真宗鹹平二年(999年)又設明州(今寧波)市舶司,反映兩浙海外貿易在迅速發展。哲宗元佑二年(1087年)又在福建泉州設市舶使。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則在秀州華亭縣(今上海松江)設市舶場(註:《宋史》卷186《食貨志(下八)》,「互市舶法」條稱,「宣和元年(1119年),秀州開修青龍江浦,泊船輻輳,請復置監官。先是,政和中置務設官於華亭縣。後江浦湮塞,蕃舶鮮至,止令縣官兼掌。至是,復設官兼領也。」)。此外,浙西的鎮江(今同)、平江(今蘇州)亦是外貿通商口岸,「如有蕃商願將舶貨賣入官,即令稅務監官依市舶法博買」。(《宋會要輯稿;職官》44之10)可見這兩個城市也有外商前來從事外貿活動。除哲宗元佑三年(1088年)設於北方密州板橋鎮(今山東膠縣)的一個市舶司外,北宋東南沿海見於記載的外貿港口有7個之多,大致已經連成一片。

    南宋財政更加倚靠外貿「舶入」,對外貿易更加興盛,因此外貿港口續有增加。除廣、泉、明三州外,又在溫州(今同,1132年)、江陰軍(江蘇今縣,1146年)設市舶務,在秀州海鹽縣澉浦鎮(浙江今縣今鎮,1250年)設市舶場。據弘治《上海志》載,南宋末年還在上海鎮(今上海市)設市舶司和榷貨場。除以上11處設有市舶機構的較大外貿港口外,據宋人《太平寰宇記》、《輿地紀勝》等志書,通(今江蘇南通)、楚(今淮安)、海(今連雲港)、越(今浙江紹興)、台(今臨海)、福、漳、潮、雷(今廣東海康縣)、瓊(今海南海口)這10來個城市,也有外貿活動的存在(註:《太平寰宇記》,北宋樂史撰,成書於太宗雍熙末至端拱初(987∼988年)。《輿地紀勝》,南宋王象之撰,成書於理宗嘉定末至寶慶末年(1224∼1227年)。兩書是兩宋時期最為重要的地理總志,而後書則大量徵引前書,有明顯的繼承關係。)。此外,設於廣西沿海欽州的博易場也有管理與交阯貿易的職能,「凡交阯生生之具,悉仰於欽,舟楫往來不絕也。……其國富商來博易者,必自其邊永安州移牒於欽,謂之小綱。其國遣使來欽,因以博易,謂之大綱」。(周去非《嶺外代答》卷5《財計門》「欽州博易場」條)海南瓊州轄下的瓊山、澄邁、臨鄉、文昌、樂會5縣,也有市舶之設,當地駐軍以市舶稅入為經費來源(註:趙汝適:《諸蕃志》卷13,「海南」條載,「(海南)俗以貿易為業」。「(瓊州)屬邑五,……皆有市舶,……」。)。這樣,北起淮南東海,中經杭州灣和福建福漳泉金三角,南到廣州灣和瓊州海峽的南宋海岸線上,與外洋通航的外貿港口,至少有20來個之多。這樣一種景象不僅唐代未曾見過,就是明清亦未能再現。

    由於海運的開通,就連江浙、福建、嶺南之間的物質交流也已打破陸路阻隔,改由海上交通來進行了。而泉州正處在兩浙與廣南之間,因而成為當時我國國內海上交通的幅輳之地。泉州到南宋超過廣州,成為當時世界上的第一大港,與其處在南宋海岸線之中點不無關係。所以南宋時人以泉州為界劃分南、北洋(註:真德秀:《真文忠公文集》卷8《申報樞密院措置沿海事宣狀》載,「圍頭支(泉)州一百二十餘里,正闞大海,南北洋舟船往來必泊之地」。又稱,「小兜寨支城八十里,海運自北洋入本州界,首為控扼之所」。)。南宋初年泉州就有「近接三吳、遠連兩廣,萬騎貔貅,千艘犀象」(王象之《輿地紀勝》卷13「福建路泉州」條)之譽。稍後陸宇所撰《修城記》亦稱:「泉距京城五十有四驛,連海外之國三十有六島,城內畫坊八十,生齒無慮五十萬」(同上)。據此,泉州亦是國內海運大港。據前引李東華先生的研究,浙、閩、廣之間的海道運輸,已不像從前那樣僅限於體積小、份量輕、價值大的奢侈品,而包括體積、重量較大而價值較小的一般商品,如稻米、布匹、生鐵,還有各種粗色舶來品。

    (二)兩宋海外貿易範圍大為擴展,從南洋、西洋(印度洋)直至波斯灣、地中海和東非海岸,與西亞阿拉伯帝國構成當時世界性貿易圈的兩大軸心

    日本學者桑原藏指出,自公元8世紀開始,到15世紀歐人來航東洋,這8百年間為阿拉伯人在世界通商貿易舞台上最活躍的時代[3](p2-3)。然而我國於中唐以降介入海外貿易,遂與阿拉伯一道成為當時世界貿易圈的兩大軸心,雄踞於太平洋東岸和印度洋地區。晚唐、五代十國時期,我國與之通商的海外國家和地區約有二三十個之多,主要集中在中南半島和印尼群島。《新唐書》卷131《李勉傳》載,代宗大歷四年(769年),李勉官拜嶺南節度使。在其任職之前,「西南夷舶歲至才四、五」。然因李勉在任上廉潔奉公,輕稅招商,故第二年來華貿易的外國海舶「至者乃四千餘柁」,盛況空前。兩宋3百年間,海外貿易的範圍繼續擴大,據南宋趙汝適《諸蕃志》所載,與宋有外貿關係的國家和地區共有58個,較之此前增加一倍。經20世紀張政烺、馮承鈞、蘇繼頃、楊武泉等諸多大家的辛勤考證,兩宋外貿活動到達的地區已經相當清晰[4][5][6][7][8][9][10]。大致可分為四個地區:一是位於今印支半島和馬來半島上的,有交阯(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真臘(緬甸中部)、暹羅(泰國北部)、羅斛(泰國南部)、浦甘(緬甸中部)、吉蘭丹(馬來西亞吉蘭丹)、真裡富(馬來半島境內)、蓬豐(馬來西亞彭亨)等國;二是位於今印度尼西亞群島上的,有三佛齊(今蘇門答臘)、闍婆(爪哇島)、蘭無裡(亞齊)、凌樂門(林加島)、渤泥(加裡曼丹)等國;三是位於印度次大陸上的,有故臨(印度奎隆)、注輦(印度科羅曼德海岸)、胡茶辣(印度西北岸卡提阿瓦半島)、鵬茄羅(孟加拉國)、細蘭(即錫蘭,今斯里蘭卡)等國;四是位於波斯灣、阿拉伯半島及其以西地區的,有麻離拔(今阿曼南部的米爾巴特)、麻嘉(今沙特麥加)、木蘭皮(今摩洛哥和西班牙南部一帶)、勿斯裡(埃及開羅)、弼斯羅(伊拉克巴士拉)、層拔(今東非坦桑尼亞的桑給巴爾)、弼瑟羅(柏培拉)等國[6][8]。可見最遠已達地中海和東非海岸。日本學者三杉隆敏根據十多年的親身考察經歷,於1979年出版專著《海上絲綢之路》,其中專辟一章《探索海上絲綢之路的中國瓷器》(第二章),講到海外出土中國瓷器的地區,主要有菲律賓各地、北加裡曼丹(即婆羅洲)、沙撈越首都、印度尼西亞群島、越南、新加坡、斯里蘭卡、印度、巴基斯坦、伊拉克首都巴格達、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爾,北非埃及首都開羅和非洲東岸的索馬裡、肯尼亞、坦桑尼亞等廣大區域(註:此章譯文載《中國古代外銷陶瓷研究資料》第二輯(1983年),白英譯。)。難怪美籍學者馬潤潮先生要把宋代視為「世界偉大海洋貿易史上的第一個時期」[11](p3)了。

    (三)進出口商品的比較分析表明,宋代進口蕃貨以特產、原料、礦產等初級產品為主,輸出商品以手工業製成品為主

    如果說外貿範圍的擴大和出口商品數量的增長,主要表明宋代東南沿海地區的外向型經濟在量上的擴張,那麼用附加值高的製成品交換附加值低的初級產品,則是這種外向型經濟在質即發展程度上高於其周圍外貿夥伴的確鑿證據。據南宋周去非《嶺外代答》和趙汝適《諸蕃志》,再參以《宋史;食貨志》、《宋會要輯稿》所載,進口商品主要有香料(如乳香、丁香、沉香、檀香)、寶貨(如珍珠、象牙、犀角、瑪瑙)、藥材(如沒藥、茯苓、苓術、蘇合香油)、礦產(如水銀、硫黃、金銀、鑌鐵)、染料(如紫礦、蘇木)、食品(如白沙糖、萬歲棗)、動植物初級製品(如牛筋、籐席)和毛棉製品(如白疊布、駝毛段、哥縵、越諾布、木棉紗)等八類。而出口商品主要有絲麻紡織品(如絹、帛、錦、緞、五色茸即絲線)、陶瓷器皿(如碗、壇、甕、罐、盒、缽)、銅錢和金屬製品(如各類銅器、針等鐵製品、金銀飾品)、日用品(如漆器、絹扇、木梳、傘、席、紙、墨、書籍)、食品(如米、鹽、茶葉、糖、酒,及荔枝、龍眼等干鮮水果)五大類,尤以絲綢、陶瓷和鐵器、銅器等製成品為主[12](p309-311)。海外學者把從中國廣、泉等州到阿拉伯的海上通道稱為「香料之路」[13],我國學者稱之為「海上絲綢之路」[14],筆者認為亦可稱為「海上陶瓷之路」。這種命名的不同大致反映了當時進出口商品的主要區別。顯而易見,宋代出口商品的附加值要高,在外貿中處在強勢地位。而從進口商品看,除香藥、寶貨為專供統治階級上層享用的奢侈品外,其他如染料、礦產,還有牛筋、木材等屬生產資料,食品、藥材和毛棉織品屬生活資料,亦有助於宋代國內經濟的發展和生活質量的提高。應該說,這是宋代東南沿地區的外向型經濟得以持續發展的內在原因(當然並非惟一原因)。

    (四)宋代江浙閩廣一帶,不僅湧現出大批從事外貿經營的本國巨賈豪富和中小經營者,而且聚集著越來越多的以阿拉伯人為主的「蠻賈蕃商」,其總數或許超過10萬之眾;廣州、泉州等港甚至出現了外商聚居的「蕃坊」、「蕃學」和專門的蕃人墓地。中外商人隊伍的成長,華夷商人的交往及雜居所造成的「國際化」氛圍,以及當地民戶對海外貿易趨之若騖的經商風氣,是東南沿海地區海洋發展路向的又一表徵

    先從本國「舶商」說起。宋代海外貿易以民營外貿為主體,這一點與元代「官本船」和明初「鄭和下西洋」在性質上絕然不同。宋代民營外貿又以回航登岸為界,分為海外和境內兩個階段[12](p305-306)。進口貨物上岸後先由當地市舶司(或市舶場、市舶務)按規定「抽解」(註:兩宋時期對進口貨物實行的稅率因時期和貨品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從10%∼40%不等,但一般在10%∼20%之間。如宋初太宗時,「大抵海舶至,十先征其一」(《宋會要輯稿;職官》44之21)。稍後增至20%,但仁宗時又恢復「十征其一」(《文獻通考;市舶互市》)的稅率。徽宗大觀年間(1107∼1110年)將「舶貨分為粗、細二色,真珠、龍腦等細貨抽稅10%,蘇木之類粗貨抽稅30%。南宋初年一度上升到40%,因舶商反映強烈,實行三年後又降為10%(《宋會要輯稿;職官》44之25)。)(收稅)和「博買」(註:抽稅之後,由市舶司用「官本」對進口商品中的象牙、真珠等「細貨」或全數徵購(宋初),或「止市其半」(《宋會要輯稿;職官》44之27),這叫「博買」。博買所得,大部分貨物由市舶司編綱押運汴京開封(北宋),或行在臨安(南宋)。大部分粗貨如長木、杉枋、厚木板等就地出賣,所得充市舶司「官本」。)(徵購),其餘細貨和粗貨即由中外舶商自由處置,或在港口就地出賣,亦可運至外地「興販牟利」,此即「官市之餘,聽市於民」(《宋會要輯稿;職官》44之28)的政策。因此進口舶貨中有相當部分是由政府壟斷經營的,這是禁榷政策在外貿領域的延伸(註:據《宋史》卷186《食貨志(下八)》,「互市舶法」條載,仁宗「天聖以來,像、犀、珠玉、香藥、寶貨充府庫,嘗斥其餘以易金帛芻粟,縣官用度實有助矣」。即在京榷貨務有時亦將此類細貨出售,以充中央財政收入。)。而在海外流通階段,即本國商人從登船放洋到回國上岸之前,則純屬民間外貿性質。從事外貿的「舶商」在準備好船隻和水手,招攬到貨主和貨物後,先攜當地殷實戶出具的承保書向當地市舶司提出「放洋」申請。市舶司對船上人員和貨物一一核查,批准後發給「公憑」或「公據」,作為外貿許可證。許可證上除事先印刷的相關條例法令外,還要詳細登載船主、船員姓名,人數,始發港口,前往地點,貨物品種、數量,保人姓名等欄目。半年或一年後返航,舶商即憑此種「公據」向市舶司報關登岸(註:據《宋史》卷186《食貨志(下八)》「互市舶法」條和《宋會要輯稿;職官》44之相關記載撮述。)。因此一艘「海舶」就是一個出洋商隊。

    宋人朱彧說:「海舶大者數百人,小者百餘人。……商人分佔貯貨,人得數尺許,下以貯物,夜臥其上」(朱彧《萍州可談》卷8)。可見眾多貨主是隨船出海的。這支百餘人至數百人的商隊,非有嚴密的組織不可。每艘海船的船主為商隊首領,也是政府委任的「市舶綱首」,負責在航行途中管理整個商隊和在域外招誘外國蕃商來華貿易的雙重任務(註:《宋史》卷186《食貨志(下八)》載,「諸市舶綱首能招誘舶舟,抽解貨物,累價及五萬貫、十萬貫者,補官有差」。以「承信郎」、「忠訓郎」之類低級官職作為其擴大外貿、增加稅收的酬獎。)。「綱首」既是價值成千上萬緡之海舶的主人,則非沿海港口資產豐厚的巨商富賈莫屬。北宋仁宗時蘇緘在廣州南海縣主簿任上,被廣州市舶司委以「閱實」舶商貲貨的重任,發現「商酋皆州里右姓」。(《宋史;蘇緘傳》;《東都事略》卷110《蘇緘傳》)日本學者桑原藏指出其中既有外域來華之「蕃商」,也有本國商人[3](p74-75)。「綱首」之下有兩撥人,一是上述之「貨主」,一船有數十至上百人不等;一是船員,也有十數至數十人之多。船員中有部領、水手長、雜事、直庫(貨艙主管)、火長(執羅盤領航者)等不同職務,此外還有艙工、梢工、碇工、纜工等水手。這些船員和水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外貿商人。因為按照規定,船上所載出口貨物,「依條八分裝貨,留二分攬載私物」。(《宋會要輯稿;職官》卷44之12)亦即船主和搭載此船的貨主的貨物占80%,其餘20%為綱首所僱船員和水手的私貨,販易所得(一般是以出口貨物換易所得的蕃貨即進口商品)作為其勞動報酬,回航入境時不在抽稅範圍之內。他們到海外同樣從事著外貿交易。

    從事海外貿易的人,除了綱首、貨主、船員水手外,還有不少港口或沿海地區的民戶。他們並不出海,而是以數十上百貫銅錢作為資本,輾轉相托,交出洋舶商帶買域外蕃貨,回來再貿販取利,頗似今日的集資貿易方式。但從政府角度看,這種帶買方式洩漏了銅錢,所以時稱「帶洩」。北宋中葉包恢說:「所謂帶洩者,乃以錢附搭其船,轉相結乇,以買番貨而歸。少或十貫,多或百貫,常獲數倍之資」。(包恢《敝帚稿略》卷1《禁銅錢申省狀》)正因為獲利豐厚,所以以帶買方式從事外貿的沿海民戶必不在少數。甚至沿海地區的少數在任官員也以這種方式參與海外貿易。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年),宋廷嚴令禁止:「詔見任官以錢付綱首商旅過蕃買物者,有罰」。(《宋史;食貨志(下八)》,「互市舶法」條。)儘管宋廷屢次下發禁令,但張方平所說的「邊關重車而出,海舶飽載而回」的局面在兩宋3百年間從未得到遏止。正如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戶部所說:「(浙閩廣)三路市舶司歲入固不少,然金銀銅鐵,海舶飛運,所失良多,而銅錢之洩尤盛」。(《宋史;食貨志(下八)》,「互市舶法」條。)其原因是「法禁雖嚴,奸巧愈密。商人貪利而貿遷,黠吏受囚而縱釋,其弊卒不可禁」。禁而不止,這就是歷史實際。因此可以推斷,兩宋時期沿海居民和官員通過「帶洩」方式從事外貿的事從來就沒有停止過。由此可見,江浙閩一帶放洋經商之風的源頭就在唐宋之際,真可謂源遠流長矣。

    宋代從事海外貿易的各類本國舶商到底有多少人,史無明文。從北宋到南宋,總的趨勢應在增長之中。一艘海舶以一二百人計,東南沿海地區20多處外貿港口,若有二三百艘海舶,每年有3至6萬人放洋赴蕃,再加上為數眾多的「帶洩」戶,很有可能逼近10萬人之眾。日本學者斯波義信據相關文獻統計,宋代到過高麗的商人和水手,有記載可考即達5000餘人,其中尤以福建商人為多[15]。《宋史》亦稱,「(高麗)王城(按,指開州開成府)有華人數百,多閩人因賈舶至者」。(《宋史;高麗國傳》)亦即僅高麗首都一地就有福建商人數百人之多。前引南宋初年陸宇《修城記》稱,「泉距京師五十有四驛,連海外之國三十有六島,城內畫坊八十,生齒無慮五十萬」。而如南宋劉克莊所說,泉州是一個「以蕃舶為命」。(《後山先生大全集》卷168)的城市。宋末元初,泉州更是「蕃貨遠物、異寶珍玩之所淵藪,殊方別域、富商巨賈之所窟宅,號為天下最」(吳澄《吳文正公集》卷16)泉州50萬人口,以一戶5口計,則有10萬戶之眾;即以五分之一戶從事外貿計,僅泉州就有舶商2萬餘人(以每戶一人計)。參酌權衡,竊以為宋代東南沿海常年有近10萬人從事外貿的估計並非異想天開。遺憾的是見於宋代載籍有名有姓的本國外商卻不多,所見止福建商人毛旭(註:毛旭,《宋史》卷489《闍婆國傳》載,闍婆國貢使譯者言,「今主舶大商毛旭者,建溪人,數往來本國,因假其嚮導來朝貢。」)、廣東商人邵保(註:邵保,見《宋史》卷489《占城傳》載,「慶歷元年(1041年)九月,廣東商人邵保見軍賊鄂鄰百餘人在占城,……」。)等廖廖數人。

    兩宋時期各國來華的蕃商估計常年亦有萬人之多,而以廣、泉二州為其聚居之地。據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39載,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7年),廣州城外蕃漢雜居已有數萬家之多,蕃商以1/10計,亦有數千戶。故廣州城南專門劃出一塊地盤作為外商的聚居區,時稱「蕃坊」。蕃坊最早出現在9世紀初的晚唐文宗時期,唐末因戰亂而一度蕭條。宋朝執行對外開放、優容蕃商的政策,隨著來華外商的增多,蕃坊再趨繁榮。廣州蕃坊位於城南珠江北岸,今光塔街一帶,北宋朱彧稱:「廣州蕃坊,海外諸國人居住。置蕃長一人,管勾蕃坊公事,專切招邀蕃商人貢」。(朱彧《萍州可談》卷2)泉州港到南宋時期超過廣州,更是一個「華夷雜居」城市,亦有供外商居住的蕃坊。據中西交通史專家張政烺考證,泉州蕃坊在南門外晉江之畔[16]。台灣大學梁庚堯據前引陸宇《修城記》「泉州生齒無慮五十萬」,估計城內有戶十萬,除去不在籍的商旅,在籍城居民戶有5萬戶[17]。據此,則不在籍的商旅亦有5萬戶。外商仍以1/10計,亦有5千戶。據此,僅廣、泉二地之蕃商已近萬人矣。

    載於北宋史籍、有名有姓的外商,筆者所見不廣,亦發現有十四、五人,遠較留名史冊的華商人數為多。前引趙汝適《諸蕃志》一書所提到的阿拉伯商人有莆亞利、時羅巴和智力干父子、阤那幃等人[6]。《宋史;渤泥傳》提到施弩(sina)、蒲亞利(abuali,今譯阿布阿里)、哥心(kasim,今譯卡欣),不過此3人是貢使身份(註:《宋會要輯稿;蕃夷》7之8亦載此3人。);而蒲羅歇(abdallah,今譯阿布杜拉)則是真正的商人,常年來往於阿拉伯、中國和印尼之間。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97年)渤泥國王向打遣使進表,表稱「昨有商人蒲盧歇船泊水口,差人迎到州,言自中朝來,……國人皆大喜,即造泊船,令蒲盧歇導達入朝矣」。(《宋史;渤泥傳》)而南毗國的時羅巴、智力干父子倆,則已定居泉州,「居泉之城南。自是,舶舟多至其國矣」。(《宋史;南毗國傳》)見之於現存史籍的其他大食商人還有阤離(註:《宋會要輯稿;蕃夷》4之91載,真宗鹹平元年(998年),「大食國王先差三麻傑托舶主,離於廣州買鐘……」。鹹平三年,又「詔賜其舶主,阤婆離二千七百兩……」。不知此2人是否1人,待考。)、阤婆離(註:《宋會要輯稿;蕃夷》4之91載,真宗鹹平元年(998年),「大食國王先差三麻傑托舶主,離於廣州買鐘……」。鹹平三年,又「詔賜其舶主,阤婆離二千七百兩……」。不知此2人是否1人,待考。)、蒲羅辛(註:《宋會要輯稿;蕃夷》4之94載,紹興元年(1136年)福建市舶司言,「大食蕃商蒲羅辛造船一隻,般載乳香,投泉州市舶,計抽解價錢三十萬貫,委是勤勞,理當優異」。朝廷遂授予「承信郎」官職。)、蒲押羅(註:《宋會要輯稿;蕃夷》7之11載,太平興國八年(983年),「三佛齊遣蒲押羅貢方物」。)、辛押阤羅(註:《宋史》卷490《大食傳》載,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7年),「其使辛押阤羅乞統罕蕃長司公事,詔廣州裁度。又進錢銀助修廣州城,不許。」觀此,辛押阤羅當為商人,而非貢使。)、蒲希密和蒲押阤黎父子、李亞勿,以及南宋末年官至泉州市廂使、「擅蕃舶利三十年」的莆壽庚(《宋史》卷189《食貨志(下八)》)等,《宋史》所載來自南洋三佛齊的還有蕃商李甫誨、舶主金花茶(均見《宋史》卷490《大食傳》),來自高麗的商人有「綱首徐德榮」(《宋史》卷487《高麗傳》)等。

    正因廣、泉二州是外商麋居之地,除「蕃坊」、「蕃學」外,泉州城東有蕃商聚葬之墓地。南宋高、孝之際曾任泉州市舶使的林之奇撰《泉州東阪葬蕃商記》(《拙齋文集》卷15)稱:

    負南海征蕃舶之州三,泉其一也。泉之征舶,通互市於海外者,其國以十數,三佛齊其一也。三佛齊之海賈,以富豪宅生於泉者,其人以十數,試那圍(按,那,疑為那,即前述施那幃)其一也。試那圍之在泉,輕財急義,有以庇服其疇者,其以十數,族蕃商墓其一也。蕃商之墓,逮發於其疇之蒲霞辛,而試那圍之力能以成就封殖之。其地占泉之城東東阪,……凡絕海之蕃商有死於吾地者,則於是葬焉。經始於紹興之壬午,而卒成於隆興之癸未。即紹興、隆興之際(1162∼1163年),逾時一年有餘而蕃商墓地始成,從「且富棟宇,周以垣牆」言之,規制宏大,極盡奢華。

    中外舶商生前之富更為駭人。除為人熟知的大食商人莆壽庚外,本國舶商有「泉州楊客」可為典型。此人「為海賈十餘年,致貲二萬萬」。紹興十年(1140年),他放洋歸國,泊舟於錢塘江之上,各類粗、細蕃貨合計,其值「度今有四十萬緡,姑以十之一酬神願,余攜歸泉南,置生業,不復出矣」。(洪邁《夷堅丁志》卷6《泉州楊客》)「二萬萬」,單位應為「文」,合20萬緡。至紹興十年手中已有40萬蕃貨,增值一倍。因屢次許神償願而「遺忘不省」,結果一夜之間燒成灰燼,受到懲罰。洪邁通過這個故事要告訴人的是祈神應誠,失信必遭報應。然中外舶商之富於此亦表露無疑矣。

    兩宋人數眾多的中外舶商,無論是死後擺闊,還是生前顯富,無一不在昭示人們,放洋赴蕃從事外貿確實獲利豐厚(註:《宋史》卷487《高麗傳》稱,高麗「少,絲蠶、匹縑直銀十兩,多衣麻紵」。縑,絲織品,在宋代,一匹只值一二兩銀子。若販至高麗,價格可翻二至三番。由此可見外貿確實獲利豐厚,這是因為各國資源稟賦不同所致。此點留待另文論列。)。這種示範效應,恐怕是眾多沿海民戶,還有在任官員不惜冒法干禁,對集資外貿(即「帶洩」)這種方式趨之若騖的根本原因吧。

    (五)周去非《嶺外代答》和趙汝適《諸蕃志》的撰成及其流傳,說明宋代(特別是南宋)關於海外世界的知識遠較漢唐豐富詳贍。這既是當時東南沿海地區外向型經濟發展之結果,當然也可視為其海外發展路向的又一表徵

    周去非,浙南溫州永嘉人,南宋隆興元年(1163年)進士。此後他在廣西有過6年仕宦生涯,任過欽州教授、靜江府屬縣縣尉,《嶺外代答》即是其廣西仕宦生涯的成果。據其自序寫於淳熙戊戌即1178年。此書中外學界公認是研究宋代中西海上交通和12世紀南海、南亞、西亞、東非、北非等地古國、部落及其土產風物、人情世俗的寶貴資料。是書共記海外諸國40餘,其所涵蓋之地域,北起安南(今越南),南至闍婆(今爪哇),東至女人國(在今印尼東),西出印度洋、紅海、地中海而達於木蘭皮(今西北非摩洛哥)。周去非並沒出過國,但他十分留心域外情況,主要是通過中外舶商和譯者之口,勤訪博問而筆之於書(註:《嶺外代答》卷1《地理門》「象鼻砂」條雲,「嘗聞之舶商曰……」,卷4《風土門》「方言」條云:「余又嘗令譯者……」。皆是書材料來源之反映。)。楊武泉先生說:「一個足跡未出國門的人,竟能有條不紊且頗符實際地記下遠方異國情況,宛如身歷其境,不能不歎為奇跡!」[7](p9)我們可以稍作比較。撰於宋初太宗年間的樂史《太平寰宇記》所記外國,殆抄撮舊史而成,雜亂無章,為人不取。北宋中葉任過仁宗宰相的龐籍之子龐元英,曾任主客司郎中四年,該司專管諸蕃,「至則圖其衣冠,書其山川風俗」(《宋史;職官志(三)》)。但其所撰《文昌雜錄》載南方諸蕃十五國,「不僅疏略,且多乖誤」,為學界所詬病。這反映北宋仁宗(約當11世紀中葉)之前,我國對域外諸國的瞭解還十分有限。一個世紀後,這種情況即得到極大改觀,其標誌就是周去非《嶺外代答》的出現。學界現已清楚,「《代答》在宋代已流傳,既著錄於尤袤《遂初堂書目》、趙希弁《郡齋讀書志拾遺》、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八)等書目,又見引於王象之《輿地紀勝》、祝穆《方輿勝覽》、趙與時《賓退錄》(卷五)、謝采伯《密齋筆記》(卷四)等書。惟問世以後,有多種跡象表明,此書並非鋟板,而只有抄本流傳」[7](p12)。《嶺外代答》未曾鋟板而能流傳,反映當時社會對於域外諸國知識的急迫需要。

    半個世紀後,又有趙汝適《諸蕃志》問世。趙汝適是趙宋宗室,理宗寶慶元年(1225年)至三年(1227年)以福建路市舶司提舉兼權泉州市舶,《諸蕃志》即成書於趙氏市舶任中。據是書自序,其材料得之於「暇日閱諸蕃圖」、「詢諸賈胡」、「譯以華言」等途徑,所記域外蕃國有58個之多,較之周氏的《代答》範圍更廣,所記各國物產有47種,其詳盡程度超越他書[6](p7)。較周去非幸運的是,此書宋時已曾刊刻行世,在傳播域外知識之功能上實更勝一籌。這些情況說明,到南宋中葉,宋人的域外知識又有明顯拓展,這當然是南宋海外貿易還在發展的證明.

    三、東南沿海地區走上外向型經濟發展道路的原因分析

    如前所述,兩宋時期東南沿海地區日趨明顯的海洋發展路向,實際上是依據該區域特有的天賦資源優勢,大力發展蠶桑、茶葉、竹木等經濟作物和紡織、陶瓷、礦冶、造紙等手工業生產,盡可能拓展國內區域市場和海外市場,走出了一條通過商品經濟(亦即貨幣經濟)來提高當地人口承載力的嶄新道路。

    這條道路首先是東南地區地狹人眾這個客觀形勢逼出來的。人所共知在整個兩宋時期,東南地區是人口增長最快的地區。晚唐以來北方人口南移的主要地區是淮南、兩浙和江東等路;宋朝皇室南遷後,數十萬官僚、軍隊還有大批中原士民接踵而入,兩浙路人滿為患,遂又遷往福建、江西等地。由於兩浙路的情況特別典型,受到學界較多關注,這裡以江南西路和福建路為例。江西在中唐天寶年間8州37縣共24.8戶,163.6萬人,(《新唐書;地理志》)北宋崇寧年間增加到6州4軍49縣,共180萬戶;按一戶5口計為900萬人(《宋史;地理志》),增長5倍有餘。福建路,據《新唐書;地理志》,中唐時福建5州25縣9萬餘戶,41萬餘人;然而從唐末五代到北宋直至南宋,北方每動亂一次,福建人口就顯著增長一次。據《宋史;地理志》,宋初太宗時僅福州一地就有94470戶,8州合計467815戶,也是中唐的5倍。到神宗元豐初年又突破百萬大關,達到1043939戶,是宋初的2倍、中唐的10倍。所以宋代文獻中每每出現兩浙、福建「地狹人眾」的說法。

    承載如此眾多的人口,除當地農業經濟必須要有相當程度的發展外,必須另闢蹊徑,在充分利用當地資源上做文章。兩浙路情況學界較為熟悉,這裡再以江西、福建兩路為例。江西地處贛江流域和鄱陽湖平原,平原和山地(含丘陵區)的比例大致是四六開。鄱陽湖平原面積約2萬平方公里,有「膏腴七萬頃,柔桑蠶繭之盛」。(洪邁《容齋隨筆》卷6《鄱陽湖七談》)其餘60%的丘陵山地在宋代也得到大力開墾,「梯田」之名始見於江西就是明證(范成大《驂鸞錄》)。江西能夠每年上供漕糧120萬石,占總額600萬石的1/3,就是得益於此。然而江西經濟作物的種植和手工業的發展更為令人矚目。茶葉在江西的種植極為普遍,《宋會要輯稿》食貨29之2-3記載了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各路州軍的產茶數額,其中江西高達538萬餘斤,名列第一,占總數1781萬餘斤的30%。順便說一句,緊隨其後,名列第二、第三、第四位的浙西(448萬餘斤)、江東(376萬斤)、浙東(106萬斤)全在東南地區,這幾路合計產茶1468萬餘斤,占總額的80%以上!江西的礦冶業也zhan有突出的地位。宋代三大銅務,江西居其一,就是信州鉛山務。此務每年煉銅38萬斤。(《宋會要輯稿;食貨》34之22)最盛時,「常募集十餘萬人,晝夜采鑿」(《宋會要輯稿》34之27)。而且採用先進的膽水浸銅法。江西陶瓷業,除當時馳名中外的景德鎮外,還有吉州永和窯、贛州七里鎮窯、臨川白滸窯和南豐白捨窯等,產品大量行銷海外。此外造船業也極有實力,北宋中葉每年近3000艘海船中,就有1130艘是虔、吉兩州製造的,占各路所造漕船的1/3強。

    福建也是靠發展多種經營和手工業生產來提高單位面積的人口承載量的。福建山區面積比例高於江西,占3/4左右。福建沿海狹長平原的農業生產增長再快,也是趕不上人口增長速度的,而福建山區的資源則非常豐富。經濟作物主要有茶葉、桐樹(制取桐油)、竹木(建築、木器、造紙原料)、木材(建築、造船)和果樹、花卉等。鄭學檬依據相關史料指出,福建竹木產量巨大,竹子遍及山區各縣,古田山區有大片松林;而且已有人工造林,淳熙年間(1174∼1189年)建寧故守韓公元在北崗栽松樹1萬株;沿海各邑造船所用木材全都取自本省山區;木材還是閩北的出口商品之一[18]。以荔枝為代表的水果種植業也同樣相當發達,產品遠銷黃河流域以至西北高原,蔡襄說福州荔枝「水浮陸運以入京師,外至北戎、西夏」。(《蔡忠襄公文集》卷,30《雜著》)豐富的自然資源為東南地區走向商品化的多種經營道路提供了物質條件。北宋中葉蘇轍談到福建時說「長樂大藩,七閩之冠;衣冠之盛,甲於東南。工商之饒,利盡南海」(《欒城集》卷30《林積知福州》)就是寫照。

    如果說地狹人眾和豐富資源的結合內在地推動著東南地區走向商品化的多種經營道路,那麼日趨興盛的海外貿易則起著拉力的作用。東南地區海岸線長,海港優良,自漢晉以來與域外聯繫慢慢增多。中唐以後海外貿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成長起來,到宋元兩朝進入鼎盛時期。外域傳入的占成稻、棉花等新品種首先在福建引種,這與福建商人的頻繁出海是分不開的。如前所述,江西、兩浙、福建生產的陶瓷、絲織品和漆器等,是廣、泉二港出口的大宗商品,這必然會反過來進一步刺激東南地區擴大這些商品的生產。這些產品技術先進、工藝精湛,附加值高,具有很高的經濟效益和利益回報,因而必定會產生示範效應,推動更多的人加入這種外銷型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行列。前述「帶洩」方式就是明證。

    東南沿海地區的海洋發展路向,就是在以上幾個因素的共同影響之下逐步形成的。這條新型道路的源頭當然可以追溯到唐代,甚至更早一些;但是其初步成型,當在宋代,特別是南宋時期。在我看來,這既是東南地區經濟發展的獨具特色,也是東南經濟迅速崛起並逐步超過中原地區的重大原因。反過來說,宋代中原經濟雖然基礎雄厚,但發展速度上卻日益落在東南地區後面,除了農業生產條件惡化,處在戰爭陰雲之下或直接受到戰爭**(如陝西河北等路),人口持續南移導致勞動力資源不足等等原因之外,廣大農村地區大多停留在傳統的耕戰模式上,未能突破單一種植經濟(而且主要是糧食種植)的束縛,商品經濟、特別是海外貿易不如東南發達,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原因。因此從區域經濟的角度看問題,東南和中原之間的種種不同,不僅表現在發展速率上,而且經濟類型上也開始表現出來。北宋中原地區的商品經濟雖然也有某些發展,但是內向型的,所以自然經濟氣息更濃厚一些;而東南地區的經濟發展,開始帶有外向型特徵。因此在海外貿易的拉動下,兩浙、福建、江西等地的商品經濟在質的意義上也要勝過北方一籌。太湖流域城鎮集市密集和廣州、泉州成為當時世界一流的外貿港口,就是最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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