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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痛批歪理邪說,恢復華夏史觀 文 / suphi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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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界現在出了一批新類「漢奸」,發表了很多「歪理邪說」,實在有列舉痛批的必要。

    一、「統一神聖論」

    他們不懂「一切事物要按照時間地點而轉移」的觀點,簡單地認為只要是統一了,就是進步的,正義的。這是庸俗的「成王敗寇」觀點的繼承。我們說分裂割據並不一定退步,也存在著促進社會發展和進步的時期,有名的「百家爭鳴」就在春秋戰國時期,希臘文明就是城邦國家產生的,統一是不是進步合理要看是否促進了生產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滿足了人民的願望。

    蒙元,滿清入侵中原燒殺搶掠,無惡不作,面對如此空前慘烈地屠殺,如此野蠻的民族壓迫,這種「統一」更確切的說是征服,絕不是人民的願望。

    可笑的是持「統一神聖論」者往往陷入自身的邏輯矛盾中,比如他們既然支持清兵入關,說這是統一的戰爭,卻認為明對後金這種反割據、反分裂的戰爭不具有正義性,頂多是兩個並立政權的戰爭。

    其二,對於蒙元對中亞的征服和屠殺,這伙歷史學家還是持嚴厲批判態度的,這樣一來,竟然就得出了「屠殺外國人有罪,屠殺中國人有理」的荒謬結論。這種民族自虐現象能給國人帶來是自卑還是自信?世界又如何看待中國人呢?

    其三這種成亡敗寇的歷史觀,其荒謬還在於以結果論是非。於是失敗的征服就不被看作正義,而成功的征服則被看作統一而正義。於是他們反對岳飛的民族英雄地位後,還不得不承認南宋對金的抵抗是正義的。

    二、「奴隸制、封建制等同論」

    遊牧民族在入主中原前實行的是奴隸制。殺入中原後,燒殺掠奪,野蠻屠城,搞得千里無人煙,某些「文史學家」把這種情況等同於中原割據政權的戰爭,荒謬地認為是戰爭總會有殺戮。我們說這是不同的,封建割據政權也有殺人,屠城的情況,但是少,而且是特例。因為封建政權建立在大量農業人口為之生產服務基礎上的。「民為邦本」,總體上要愛惜百姓,如此惡行是屬於嚴重的「無道」。要「有道伐無道」,要「弔民伐罪」,要「替天行道」。同樣是殺人,文明人是針對的是敵人,而野蠻人是針對的是所有人。屠殺被看成重罪,白起臨死前問自己是否有罪,馬上就想到並說出當年屠殺趙國四十萬戰俘的罪過,白起畢竟屠殺的是軍人和蒙滿濫殺百姓還是有本質的不同。這些懺悔對於以殺掠成性的蒙,滿將領來說是不存在的,他們是把屠殺看成榮譽。屠殺既多又狠。成吉思汗在西征歸來的途中教育後代時說「人生最大的樂趣,就是把敵人斬盡殺絕,搶奪他們所有的財產,看著他們親屬痛哭流淚,騎他們的馬,強姦他們的妻子和女兒」。某些歷史學家對此冷漠地說:「不能以今天的道德評價古人」。的確,每個時代都有特定的道德標準,問題是蒙元時期人類早就進入了封建社會,而這伙歷史學家對蒙元統治者的的道德評價卻降低到奴隸社會甚至原始社會部落仇殺的道德水準上。

    奴隸制戰爭的另一特徵是掠奪人口當奴隸,跑馬圈地圈奴。這點和歷代封建王朝的統一戰爭也是有本質的區別。漢武帝對匈奴投降者採用優待政策「胡降者數萬人,皆得賞厚賞,衣食仰給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以澹之」。唐代有禁止掠奪突厥人、吐蕃人、回鶻人、新羅人為奴婢的禁令。在和平時期,元代,蒙古人殺了漢人只要賠一頭驢子的價錢即可。在清代,旗人犯罪罪減一等,漢人犯罪如果判五年,旗人只要枷號三天就能釋放。如果農民因為各種原因投充為奴後,「一家老少盡為奴,八旗地主可以任意奴役而不給任何代價,甚至連農民的妻女也可以任意*霸佔,顯然這些投充八旗地主的農民和地主的關係是奴主關係」(《翦伯贊歷史論文集》256頁),陶南村《輟耕錄》卷十七記載:今蒙古色目人之臧獲,男曰奴,女曰婢,總曰驅口。蓋國初平定諸國,日以俘到男女匹配為夫婦,而所生子孫永為奴婢。……刑律,歐死驅口比常人減死一等,仗一百七,所以視奴婢與馬牛無異。而在漢朝,如果主人殺了奴婢,就會重判「棄市」。連王莽之子也被迫『自殺』。可見蒙,滿入侵不光是沉重民族的壓迫還是封建制向奴隸制的倒退。奴隸制和封建制既然有如此的不同,抗金、抗蒙、抗清戰爭的正義性質還用懷疑嗎?

    三、「漢民族虛無論」

    不錯從部落到民族,起源之初都存在著腥風血雨,華夏民族也不例外。然而華夏-漢民族先進性就表現在率先進入到文明社會,擺脫了那種野蠻歲月。如果認為古代中國漢民族和野蠻民族一樣那就大錯特錯了。所以他們極力把漢民族虛無化,大家都是野蠻人,殺來殺去就無所謂你錯我錯了。有一種論調是所謂民族血統論,說漢民族血緣來源不純,組成複雜,所以他們說漢族不能稱為民族,所以不存在民族壓迫,這是可笑的。如果說民族只以血緣劃分,那麼最不純的是遊牧民族,成吉思漢的祖先是黃發藍眼的中亞人,蒙古人實際上是東胡突厥匈奴後裔和後來從中西亞東遷許多民族部落的大雜燴;滿族是由滿(這個滿也是歷史上本在東北以及來自西伯利亞的遊牧民族混合而成)、蒙、漢三個民族組成的,所以我們說民族的認同主要在文化,在生活習慣上。歷朝歷代遷入中原的少數民族,在進入過程就是在漢化也就是文明化的過程中。經過幾十年上百年早就在文化,生活習慣上,心理上與漢認同。被稱為漢族也是理所應當的。某些少數民族精英由於本民族已經被漢族同化了,喪失其原來的民族特點,特別熱衷於搞民族血統論,認為血緣才是民族本質特徵,甚至是唯一特點。用這種標準就可割裂開古代漢人和當代漢人的民族歷史淵源。他們極力要做的是在強化本民族民族意識的同時,淡化漢民族的民族意識,搞變相的種族主義,而某些「歷史學家」成了可恥的幫兇。事實上漢族的血統純潔性遠比我們想像的高得多,想想元代被侮辱的漢人夫妻摔死頭胎的烈舉就知道漢族對血統的堅定信念了。

    同化還是融合?對於融入漢族的古代各少數民族,史學界通稱為民族融合,這還是站在血緣角度看問題。這點歷史學家翦伯贊有正確的看法,他說:「融合是幾個民族在共同的經濟基礎和思想基礎上相互影響,形成一個既非甲民族又非乙民族而是一個從來沒有的新民族。同化是大的生產力高的民族使小的生產力低的部族或民族在它的影響下,消失自己的民族特點,變成大民族的一部分。因此在同化過程中大民族越變越大,小的部族或民族就越變越小,最後變得沒有了。歷史上漢族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大凡遊牧民族都有以下特點:擅長騎射,不知禮義,食畜肉,衣皮革,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取其妻妻之。不論是當初的匈奴,鮮卑還是後來的蒙古,女真都有這個特點,那些遊牧民族融入漢族後,這些特點是不是連同他們的語言一起消失了呢?而以後的漢族是否結合了他們的這些民族特點呢?顯然這是明顯的民族同化,而非融合。

    對於民族同化翦伯贊有如下看法:這是一種進步的歷史現象。因為同化是落後民族加入了先進民族的經濟和文化體系,就是落後民族文明化。同化雖然大半帶有程度不同的強制性,但仍然是一種進步的歷史現象。因為同化是落後民族加入了先進民族的經濟和文化體系,就是落後民族文明化。而女真人及滿清卻實行逆向同化:比如清初推行的「薙發令」剃髮變服,金世宗強制漢人學女真文,陸游詩中有:「舞女不記宣和裝,廬兒盡能女真語」。

    翦伯贊說滿族等少數民族「由於受到落後的民族主義的偏見,閉關主義思想根深蒂固,他們還想掙脫文明的誘惑併力圖保存那些對於他們的生活已經沒有什麼實際價值的民族特點。例如女真統治者屢次下令禁止女真人用漢姓,禁止女真人學漢人裝束,清朝統治者反對滿漢通婚,八旗和漢人雜居。禁止滿洲人經商務農。封鎖東北不准漢人開墾。甚至實行逆向同化,這種種措施是對文明的抗拒。用恩格斯的話是「對歷史發展潮流的反抗」,「是愚昧對教養、野蠻對文明的反抗」」。

    翦伯贊還說:「必須承認漢族在中國歷史上所起的主導作用,承認這一事實並不違背民族平等的原則,因為在歷史上起主導作用的不是民族特權而是先進的生產方法。先進的民族在歷史上起的作用大,落後的部族或民族起的作用小。

    在中國歷史上,漢民族一貫處於先進地位。不論在經濟開發和文化藝術創造中,或者在反對外族敵人的鬥爭中,漢族都起著主導作用;這是歷史事實」。

    所以否認漢族的主體地位,故意漠視漢族在中國歷史上始終佔據的先進地位是那些文史學家的通病,就有了「中國不是漢族一家的,不能站在漢族角度看問題」等等奇談怪論。

    四、「蒙,滿入侵中原,是蒙滿對漢族兩個兄弟民族之間的戰爭」

    這點也是荒謬的,首先蒙,滿入主中原前,就根本沒有認同過是中華民族一分子,滿清始終不承認滿洲對明朝有隸屬關係,「至於我朝之於明,則鄰國耳。雍正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外國之君入承大統」(《大義覺迷錄》)。蒙古甚至在元末都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怎麼是兩個兄弟民族呢。兄弟民族是現在的民族關係決不應該強加到古代。蒙、滿統一中國也不同於秦滅六國,大家知道秦和六國都是華夏文明的組成,到秦漢時期華夏文明的新形式-漢文明終於成熟了,成為一個完整意義上的民族,漢民族出現了。而蒙,滿就不同了,它們是以闖入文明的野蠻民族面目出現的,根本和秦無類比性。

    另外這類民族戰爭也不是蒙漢或者滿(女真)漢之間的民族戰爭,滿清入關強迫薙發的也不僅僅是漢族,中國境內的包括回以及邊疆少數民族都不得不薙發。蒙古入侵時他們把中原所有民族,人民都統稱為「漢人」劃歸三等人,把南方(南宋)境內所有民族人民都統稱為「南人」劃為四等人。這些人民都是他們征服和統治的對象,實行同樣的民族高壓,民族歧視政策。所以這種民族戰爭絕對不是蒙漢或者滿漢民族之爭,他們也決不是什麼兄弟民族,而是這兩個入侵民族對整體中華民族的戰爭。然而這種性質卻是某些「文史學家」要故意混淆的,把現在的民族關係強加到古代。在他們看來岳飛,文天祥只能代表漢族,而不能代表整體的中華民族,岳飛,文天祥不能稱為民族英雄,最多也僅僅是漢民族的民族英雄。一旦有人對「蒙滿統一」有異議,他們就準備好了「大漢族主義的帽子」給你重重扣上,這頂帽子是當前的中國誰也惹不起的。

    蒙滿入主中原,當時人們的感受就如同當年的日本入侵中國,「身同此受,心必戚焉」這點是這些歷史學家無法理清的死結。所以他們特別強調血緣關係,極力主張漢族血統融合論,想說明現在的漢族和當時的漢族是兩個民族,現在的中國人不是當時的中國人,從民族情感上把這割裂開。從民族文化上割裂開。鼓吹我們不是當時的宋人、明人,不要站在宋人、明人角度看問題,搞漢民族虛無論。這是可恨的,如果真要是割裂開,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說我們是有五千年文明傳承史的偉大的中華民族呢?如果按他們的邏輯推理抗戰,我們就很難得出抗戰正義的結論,接下去給漢奸汪精衛平反也就順理成章了。

    五、「反對蒙元和滿清入主中原就是漢族正統論,是大漢族主義」

    某些歷史學家考證出唐太宗李世民是鮮卑人。以此來說明唐不是漢家天下,從而論證蒙元,滿清少數民族執政的合情合理。這也是可笑的。

    漢族以及世界上大多數民族都並不反對少數民族人士甚至非本國主體民族人士來執政,但是應該有三個條件。他要代表全體國民的利益。他應該是先進文化,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而不應該實行屠殺,掠奪,強行薙發,以侵略者,征服者的面目出現。比如拿破侖就是科西嘉人,斯大林是格魯吉亞人。俄國女沙皇——久的文明充滿自豪。就要樹立「文化中國」觀念。

    正如錢穆所說:「當知無文化便無歷史,無歷史便無民族,無民族便無力量,無力量便無存在。所謂民族爭存,底裡便是文化爭存。所謂民族力量,底裡便是一種文化力量。若使我們空喊一個民族,而不知道做民族生命淵源根底文化,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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