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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上課了! 文 / 罪君子

    林宇背著身子,手指著黑板上面自己寫的大字。

    「這是大學裡面,一門公共課程。首先一個大學生,思想基本成熟,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而這個根據就是法律。基本上,在大學裡面,法律允許的都可以去做,戀愛自由的道理基本上大家都懂,這是屬於人身權利的一種。所以大學可以去禁止,卻不能去制止。制止的話就觸犯了法律,不管是家長還是學校,你都可以去告他。」

    「但是,大學為什麼要禁止呢?這就和法律無關,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思想道德修養這一方面不能不抓,而大部分的大學生都知道戀愛是自己的權利,但是對戀愛的責任卻不是很明白。戀愛責任,這就是有關思想道德修養的部分。思想道德方面,是不受法律監督和懲罰的範圍,也就是說,兩個人談戀愛是一種權利,但是戀愛過程是美麗的,令人迷戀的。其中最為嚴重的一部分……」

    林宇轉身在黑板上面寫上性字!

    「性!也就是所謂的上床,戀愛中男女,大部分都是盲目的,只為現在的歡樂,而沒有去想過以後。毛爺爺說過,不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都是耍流氓。的確也是如此,在大學裡面,一個男孩換上幾個甚至十幾個女朋友,是很常見的。同樣,一個女孩,換十多個男朋友也很常見。最後大學畢業了,就算是交往了好幾年的男女朋友,大都是各分東西。剩下來的,都是鳳毛麟角。」

    「在思想道德上面來講,這就是耍流氓,是一種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你們想想,這樣的事情,在二十多歲的成年人裡面都經常發生,更何況我們高中生。在其他的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可能很正常,但是在我們華夏,傳統的道德思想裡面,對女人的要求是從一而終,對男人的要求是要有責任感,能夠承擔作為一個男人應該承擔的!」

    「可是學生談戀愛,卻都是一些只開花,不結果的事情。年紀大一點還好說,要是年紀小一點,思想不夠成熟的,分手之後,尋死膩活是很正常的事情。而這種事情的責任,受傷害的一方,在法律上卻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戀愛是自由的,分手也是自由的,受到傷害是自取咎由,誰也怨不得誰。」

    「所以在大學之中,戀愛被禁止,卻不被制止!校規裡面禁止談戀愛,但是談戀愛的那麼多,要是統統都開除,那麼大學生就剩沒幾個了。」

    「中小學生就更不用說了,大多數連什麼是愛情都不懂,未成年,自制能力太低,學校需要為他們的一些行為負責,所以不僅僅是禁止學生搞男女關係,還會強行干涉制止,否則出現意外,學校需要負責……」

    這些東西,就算是大學裡面,老師都不一定會去給學生解釋,更何況在中小學裡面。班上的同學也就是知道談戀愛不好,學校是禁止的,家裡也不允許,誰會去深入的思考這些問題。為什麼談戀愛不好,為學校會禁止,為什麼家裡不允許。就算去想,也想不出個所以然來。雖然都是高中生,大都是十六歲和十六歲以上,都可以算是成年人了。但是他們都不是學習的料,整天想的就是玩,哪裡會去想這些東西。

    講著講著,不知不覺就過了二十多分鐘,不僅僅是班上的同學一個個進來了,在門外面都站滿了隔壁班的同學。

    「萬禮飛同學!還有什麼疑問嗎?」林宇問道。

    所有人的眼睛都齊刷刷的看向萬禮飛,不得不說,萬禮飛的性格還真有點大將風度,神情紋絲不動。

    「那麼你呢?為什麼你明知故犯!」

    「明知故犯!這個詞用得實在是太好了,如果讓你去當一名記者的話,相信有不少人會這樣陷入這個的語言陷阱裡面。這個成語可以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就是明知,第二部分就是故犯。明知的意思,字面上是明明知道的意思,但是它其實隱含著一種不在字面上的意思,具體一點的在整個成語之中的解釋,就是『明明知道某件事情是自己不能去做的』或者『明明知道別人不允許自己去做的』。」

    林宇一邊說,還一邊寫出來。

    「這個『知』字裡面,原本包含著很多的東西,知,表示知道,那究竟知道些什麼,無論是正面還是反面的,都是屬於『知』的範圍,而後面的一個『犯』字,限定了『知』的範圍,把『知』字限定在一個錯誤的範圍之中。在你看來,我是知道我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卻還故意去做。」

    「但是,我的行為真的是錯的嗎?既然說出這個問題,那麼就得說一下前面的講的問題。」林宇把之前寫在黑板上面的『法律基礎知識與思想道德修養』其中的法律和思想道德圈了起來。「首先在法律上,我的行為是背允許的,雖然學校的規定不允許,戀愛的行為被學校禁止,是因為思想道德方面的問題,而不是法律方面的問題。」

    「所以我的行為,算不上明知。沒有明知這個前提,就更談不上故犯。顯然,我剛剛的解釋你沒有理解,或者說你不願意去理解。相信後者的可能性更高一點!當然,這個是從法律的角度上去講,如果從校規的角度去講,的確是明知故犯了。校規就是為了防止學生犯思想道德上面的錯誤而制定的,像禁止學生抽煙,禁止學生逃課,禁止學生打架等等,為什麼校規裡面卻沒有出現禁止殺人放火的條例呢?」

    「校規沒有寫出來的,就可以去做嗎?當然是不行的,我們現實作為一個人,一個國家的公民,然後才是學生。校規只是對於學生一些思想道德和行為上面的規定,也是作為一個學生的修養要求,能夠做到,那就是一名好學生。就算違反了,也一樣還是學生,並不會因為你違反其中的一些規定,就說你不是一個學生。」

    「校規是一種對學生的要求,在思想道德上面的一種要求,就算以後步入社會,一樣有著許許多多的類似校規的思想行為的規定。上班,有上班的道德規定。做官,有做官的要求。就算是出去做生意,一樣行有行規。不僅如此,從我們出生之後,為人子女就有為人子女的要求。然而這些有很多都是法律上沒有規定的,主要是靠個人的思想道德,來約束自己。做不到,了不起也就是被人罵一頓,說三道四而已……」

    「扯得有點遠了,話說回來。簡單的說,談戀愛需要有一個什麼樣的要求呢?如果是毛爺爺的那個時代,凡是不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都是屬於耍流氓。而現在呢,我們現在這個時代,思想開放了,戀愛自由了,可是思想道德上面的要求是什麼呢?在大學裡面,基本上可以說是進入一個年輕人的社會,而不是我們還在高中初中時,還在家鄉讀書的社會中。在大學裡面,戀愛是自由的,戀愛的責任也都是自己為自己負責,由於大家都是如此,沒有人說三道四,沒有人會因為你拋起了別人而來說你什麼,罵你什麼。老師也不會因為這點事情通知家長。」

    「我們現在還是在家鄉讀書,還在家長的監督之下。要是談戀愛了,最後分手,尋死膩活,老師肯定會通知家長,讓雙方家長來處理。」

    林宇停了一下,感覺自己說得有點語無倫次,沒有辦法,畢竟不是讀文科的,平常說話不多,雖然腦子的理解分析能力很強大,奈何到了嘴巴就亂了套了。

    「咳!咳!」咳了兩聲,繼續說:「又扯遠了……戀愛的前提,第一,要有一個成熟的思想道德觀念。在華夏的傳統道德思想中,戀愛並不是自由的,戀愛就意味著結婚,並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畢竟為人子女,要考慮到自己的父母家人,顧忌到父母家人的想法。不能任由自己為所欲為,要清楚的認識到自己喜歡的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一個什麼樣的人適合自己。如果家裡反對的話,要如何去面對家裡的反對。很多的自由戀愛男女,最後都是因為家裡的反對而分離。」

    「第二,要有成熟的行為能力,以及控制能力。作為一個學生,要知道自己的主要任務是什麼,要有一個理智的思想控制自己的行為。知道戀愛的過程之中,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千萬不能搞出人命……」

    「什麼是搞出人命?」一個同學大聲問道。

    「呃……像你,就是你爸媽搞出來的人命!」林宇苦笑了下,說道。

    「哦~~!」

    一片驚歎聲,聽得出來,大家都很是理解這一句話的意思。

    原本林宇打算繼續說下去的,大家都是興致勃勃的,不過上課的鈴聲,很準時的響了起來。林宇淡淡的說一了一句,「上課了,下次有空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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