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10-08-14
晚清「均勢」外交與「門戶開放」
楊天宏
〔摘要〕19世紀末,中國面臨嚴重民族危機。為應對列國交侵的複雜形勢,清政府制定出「門戶開放」政策,並確定以「自開商埠」為其運作形式,試圖通過維持在華各國力量「均勢」的方式,尋求自身的生存。這一政策對應了美國同期提出的「門戶開放」政策,但在實踐層面,卻沒有產生預期的效果,僅留下了近代中國外交艱難竭蹶的歷史記錄。�C
〔關鍵詞〕「均勢」外交;門戶開放;岳長開埠;東三省門戶「自開」�C
〔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4769(2008)06-0146-08
學界普遍認為「門戶開放」(open-doorpolicy)系美國在中國推進的旨在排斥各國之獨佔性,以便將其勢力滲入中國的政策。實際上,與美國提出這一政策幾乎同時或稍早,清政府也在醞釀推進形式相類的政策。甲午戰爭後,中國面臨的民族危機日漸加深,外國因素成為不容忽略的重要存在。作為反制手段,清政府正式提出「門戶開放」政策,並確定以「自開商埠」為運作形式,企圖制衡已在中國沿海沿江劃分勢力範圍的東西列強以及正將侵略觸角伸入中國東北的日、俄。在外來威脅日漸加深的當時,清政府的做法雖包含有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初衷,實際作用卻適得其反。它使中國向外部世界的「開放」扭曲變形,很大程度上成了對付列強侵略的單純外交手段,未能收到「門戶開放」的預期效果。清政府在處理民族主義與國家發展兩者關係時的艱難權衡,值得研究者探究。�D
一、「門戶開放」思想主張的醞釀�D
早在鴉片戰爭結束之際,主動對外開放的思想便已初露端倪。魏源在《海國圖志》中指出:「今英夷既以據香港擁厚貲,驕色於諸夷;又以開埠裁各費,德色於諸夷。與其使英夷德之以廣其黨羽,曷若自我德之以收其指臂。」[1]所謂「自我德之」,即隱含主動開放以通好外人之意。同期夏燮「大張通市之諭」的主張,雖著眼點在以「夷人」制「夷兵」,亦寓有主動對外開放的思想。[2]魏、夏二人的主張,應為近代中國「門戶開放」思想主張之嚆矢。�D
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之後,公使駐京,通商口岸由5口增至16口,中外交通愈加頻繁。隨著同外人打交道機會增加,國中多士益發堅信,外國列強來華,只為通商,並無他意,因而提出與外人「商戰」的主張。欲行「商戰」,自不能不講求護商惠工之道。於是,魏源之後20餘年無人言及的「開埠」主張被再度提起。19世紀80年代,陳熾作《大興商埠說》一文,明確提出:「凡輪舟鐵路電報所通之地及中國土產礦金工藝所萃之區,一律由官提款,購買民田,自辟市埠。」[3]文中使用了與後來「自開商埠」幾乎完全相同的「自辟商埠」概念。�D
同、光之際,西方列強插手與中國結有「宗藩關係」的周邊國家事務,覬覦中國沿邊,「邊疆危機」頻頻發生。為了國家安全,清政府採取「守四境不如守四夷」的傳統國防戰略,�K1在軍事及外交等方面作了相應部署。在清政府所能設想出來的文韜武略中,規勸其「屬國」越南主動對外開埠通商一節,頗為引人注目。1882年11月,曾紀澤在巴黎致函總署,提出「總辦籌越事七條」,「勸越南慨然將紅江開埠通商」,「允與各國貿易」。[4]企圖以此制約在越爭奪之各國。越南在多大程度上聽取了中國方面的建議,有待研究。惟此建議本身,對研究中國自身開放門戶已極具價值。蓋中國人自來講求「恕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反過來講,既已施之於「人」,則情急時「己」亦不妨為之。�D
從利害關係的角度分析,同、光之際,清朝統治集團中已有一部分人不再視開放門戶為洪水猛獸。此時,主動開埠的政策雖未實施,但對外人增開口岸之請,已較少嚴拒。1876年,李鴻章與英人就滇案在煙台談判,承諾開放宜昌、蕪湖、溫州、北海四個口岸對外通商,並允商訂滇緬邊界及通商章程。這在英國方面,雖系強權政治之表徵;在中國方面,半推半就,未嘗沒有無可無不可之心理在焉。在與英人談判期間,李氏在致朋僚的函稿中寫下了幾段引人注目的文字:「滇案及通商各事,將就議結,非多添口岸,無以餌英人。然添口通商,於中國利害參半,未為全失。」「中土門戶早已洞開,即添數口,利害各半。」「人皆震驚於添口之多,無論口岸非自我准添也,添十口與添一二口,利害輕重適均,西洋各國到處准他人寄居貿易,而仍日益強盛,可知其病不在添口,而在不能自強。」[5]�D
對於中國人來說,條約口岸並非僅有弊害,而是「利害參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認知。某種意義上,清末主動實施「門戶開放」,正是鑒於條約口岸的經驗教訓,趨其「利」而避其「害」的產物。�D
此外,清廷決定主動開放門戶,尚包括有外交因素的考量。近代中國所處國際環境惡劣,迫使清朝統治者謀求應付之道。在清廷的制夷之術中,最能與「門戶開放」建立直接聯繫的莫過於「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其中制御日本最為關鍵。由於《江華條約》的簽訂否定了中國與朝鮮之間既有的宗藩關係,日清關係日趨緊張。隨之而來的琉球之爭,使清政府感到「日本有吞噬朝鮮之心,泰西無滅絕人國之例」[6],遂改變國防政策,開始了「以日本為假想之敵」參閱楊天宏《近代中國地緣政治的變化與李鴻章的海防戰略》,《中華文史論叢》第52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36-60頁。的海軍建設。與此同時,清政府調整對朝政策,勸其主動與各國通商,以牽制日本。到甲午戰前,清政府全面實施「以夷制夷」外交,或聯英制日,或聯俄制日,或聯美制日,或結盟一國牽制數國,或通好數國以抵抗一國。中國古代歷史上「合縱連橫」之外交,於焉重現。�D
「以夷制夷」包含了某種尋求國際「均勢」的思想於其間,主動開埠通商則可看作「均勢」思想的實際運用。鄭觀應就曾主張「大開門戶」,在邊境要地開設「萬國公共商場」,讓外國人在中國口岸「雜居」,「借彼合力,以保疆土」。[7]所謂「借彼合力」,實即利用列國「均勢」之意。他如盛宣懷所陳略仿土耳其國,「凡天下險要精華之地,皆為各國通商碼頭」,「請各國公同保護」[8]之法,亦有「均勢」思想體現其間。陳虯言及「均勢」思想時,曾以西國之事證其合理。他寫道:「按萬國公法,歐羅巴大洲內,倘國勢失平,諸國即警懼張惶。且必協力壓強護弱,保其均勢之法。蓋一國強盛過分,恐其有不遵公法而貽患於鄰國也。」[9]�D
甲午戰後,內含「均勢」思想的「以夷制夷」方略逐漸演變發展為成熟的「門戶開放」外交政策。過去研究近代外交,以為「門戶開放」不過是美國人插足中國的一種手段,實則中國人自己也已醞釀並發展了這種思想,只是兩者的用意不盡相同罷了。從時間上看,中國方面實施「自開商埠」,與美國「門戶開放」政策的提出大體同步。能夠在兩者之間建立起聯繫的關鍵人物,乃駐美公使伍廷芳。伍氏1882年被李鴻章以重金延入幕府,開始其政治生涯。[10]值得注意的是,伍氏在1899年9月嘗與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有過會晤。前此5月,伍氏在美國發表了一個有關中國和西方關係的演講,其中涉及商務的一段,明確提到了「門戶開放」。他說:�D
重商主義的影響是近年來引起的一個危險點。作為世界商品市場,中國無可爭辯地佔據首位。三億五千萬至四億人民的需要,必須以某種方式供應。這就是說,作為一個市場,中國的一個省比整個非洲大陸更有價值。中國的政策對待所有國家都一視同仁,他們都真正享有最惠國待遇。保持門戶開放正符合她(中國)的政策。
據說美國政府對伍廷芳的演講曾給予應有的重視。[11]但若謂美國提出「門戶開放」政策系受伍氏演講的影響,則證據不足。事實上,當美國提出「門戶開放」政策時,伍氏對美國的用意還頗持異議,嘗「特謁外部大臣海約翰,慷慨陳詞,正言駁論」,經海約翰解釋,方釋去疑惑。[12]有充分證據證明,「門戶開放」是美國的一貫政策,並非伍氏演講影響的產物。�K1然而,若認為伍氏主張系受海約翰影響的結果,也缺乏基本證據。�D
儘管中、美兩國主張「門戶開放」的旨趣和歷史依據有別,但雙方都敏銳地看到了利用國際「均勢」謀求自身利益的巨大可能性。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門戶開放」作為一種國家政策被清政府提出並得到各國認同,與任何單方面實施的政策相較,可能遭遇的阻力都會小得多。「自開商埠」一度發展順利,此其重要原因。�D
二、「門戶開放」主張演進為政府決策�D
在影響中國實施「門戶開放」政策的諸多外在因素中,日本明治維新最為關鍵。與中國一樣,日本在近代歷史上曾遭遇外侮。為謀求自立,日本在幕府末年曾設計出「鎖國」政策,「攘夷之風盛行」。[13]倒幕成功之後,明治政府提出「富國強兵」、「殖產興業」和「文明開化」三大政策,一反幕府時代之所為,變「鎖國」為「開國」,主動宣佈口岸對外開放。實施「開國」政策之後的日本,亦不願中國繼續深藏固鎖,緊閉國門,這對中國思想家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同、光之際,維新派思想家如馮桂芬、陳熾、鄭觀應等,都曾在自己的著作中引述日本成功之例,主張以為師法。[14]�D
然而真正對中國思想界刺激強烈者,則為甲午一役。是役日本以「東瀛小國」打敗「大清帝國」,這對自尊自大的中國人,可謂恥莫大焉。自此,「中國人士不欲為亡國之民者,群起呼嘯叫號,發鼓擊鉦,聲撼大地。或主張變法自強之議,或吹煽開迪民智之說,或立危言以警國民之心,或故自尊大以鼓舞國民之志,未幾而薄海內外,風靡響應。」[15]戰後,中國維新運動廣泛開展,日本的「開國」政策,遂成為中國思想家主張「門戶開放」的重要思想資源。甲午戰爭對中國實施「門戶開放」政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D
其一,刺激了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使清末士大夫注重研究日本,在更深的認識層次上探索國家富強之道,從而加速了中國「開埠」的步伐。甲午戰後中國民族主義情緒的高漲已不必再作論證,「保國、保種、保教」口號廣為傳播,早就揭示了這一事實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在對日本的研究中,國人發現,閉關足以亡國,而開埠則是國家富強之道。維新運動興起後,康有為在一份奏折中對中日雙方勝負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他寫道:�D
竊頃東事大敗,割台灣,賠巨萬,舉國痛之。臣以為此非日本之勝我也,乃吾閉關之自敗,而人才之不足用也。……自爾之後,吾中國為列國競爭之世,而非一統閉關之時矣。……日本昔亦閉關也,而早變法,早派遊學,以學諸歐之政治工藝文學知識,早譯其書,而善其治,是以今日之強而勝我也。吾今自救之圖,豈有異術哉。[16]
與康有為同時代的不少政治家、思想家,都力主傚法日本,大開商埠,以收利權而杜覬覦。例如,王之春曾向朝廷提出商埠自開的具體辦法,即「先自開地段,設工部局、巡捕以握主權,且以此抵償他項要索,實足厭其心而關其口」。他強調指出,「日本嘗用此法收回利權,成效昭然也」。出使俄國大臣楊儒認為,今之中國,實乃昔之日本,在對外通商問題上,「東鄰之成例可援」。[17]彭名壽亦主張開埠,他在《湘報》上發表文章,以日本明治維新「舉全國而口岸之」,商務遂盛,國力遂增,作為通商成效之證明。[18]盛宣懷在擔任中國鐵路總公司督辦期間,曾與鄭孝胥等人議及「舉國通商事」,並提出「將內地各省會一體通商」[19]的主張。伍廷芳在考察日本的商務之後,曾極力主張中國仿照日本全境開放。1898年2月10日,伍氏上《奏請變通成法折》。他將李鴻章在20年前有關開口通商「利弊各半」的看法又向前推進一步,明確指出,對外開口通商,「利多害少」。其最大的益處,就在於能防範外人侵犯中國主權。他以世界歷史論證說,瑞士、比利時皆蕞爾小國,然均能自立,未嘗見逼強鄰,其原因在於,「彼全國通商,重門洞開,示人以無可欲」,「中國深藏固閉,轉有以啟其覬覦之心故也」。有鑒於此,他向朝廷上奏,提出「為一勞永逸之謀」,「無論大小各國皆與通商」的設想。�K2�D
伍氏在官場行走有年,深知在中國辦事匪易,故又提出「分年開辦」的具體步驟:即首先在沿海地區試辦,然後分別次第,往各地推廣,「或十年或二十年,我自主之」。另外,中國可以通過增加進口稅,控制進出口之比例,保護民族工商業;通過制訂《通商律例》,使所有交涉詞訟,皆以此為斷讞之依據,俾「治內治外有所遵,而較為畫一」。伍氏認為,這些辦法,「誠能控制得宜,權衡得當,亦異日富強之基矣」。值得注意的是,伍氏此折同樣提到日本「與各國訂約全國通商」之事,足證日本對伍氏思想的影響。�D
其二,甲午戰爭本身及戰後賠款在財政經濟上給中國帶來的巨大負擔,促使清政府「自開商埠」,廣開財源,以度危機。甲午一役,中國自身所耗且不計,僅戰後付給日本的賠款及「贖遼費」,便多達二億三千萬兩白銀。要在三年內還清這筆債務,對年財政收入不過七、八千萬兩的中國,實在是一個沉重的負擔。清政府為籌措這筆巨額款項,曾向俄、英、德、法、美等國借貸,又在國內試辦發行「昭信股票」。借洋款雖30年方還清本息,但利息太高,且附加政治條件,中國不堪其累;發行內債,則又應者寥寥。「欲開源不能驟開,欲節流而不能驟節」,清政府焦頭爛額,以致戶部官員絕望地說:「此三十年內之還款,其將何所取給哉?且無論三十餘年也,即以本年而論,……既無餘款可撥,又無閒款可挪。」[20]山窮水盡之際,自然將「自開商埠」視為柳暗花明的村寨。1898年4月,總理衙門奏請開岳州、三都澳、秦皇島為通商口岸。[21]開口與籌餉的關係,此奏言之甚明,故很快獲朝廷批准。與總理衙門奏開商埠幾乎同時,兩江總督劉坤一、御史陳其璋等在奏請朝廷對外開埠時,也都具有「推廣利源」,以救燃眉之急的考慮。由此可見甲午戰爭對中國「自開商埠」的巨大影響。�D
1898年6月,戊戌變法進入「百日維新」階段。在情急勢迫,而各種主觀條件又已基本具備的形勢下,「自開商埠」終於作為一項變法措施全面展開。這一年的8月10日,清廷頒布上諭,宣佈「廣開口岸」,將湖南嶽州、福建三都澳、直隸秦皇島開作口岸。[22]以朝廷4月間對總署奏折的批復和這道上諭的頒布為標誌,醞釀多年的「門戶開放」終於從少數人的主張變為清廷的決策。�D
三、抵拒列強入湘與「岳長開埠」�D
清政府決定實施「門戶開放」政策之後,即與相關各國發生交涉。其中圍繞英、日等國索取湖南重鎮湘潭及長沙的交涉,尤為艱巨複雜。�D
湖南地處中國腹地中心,其門戶啟閉對於外國在華發展商務意義重大,因而很早就成為外人染指的目標。日本人早在1873年就曾到岳州和長沙進行考察,並擬訂了開發湖南的報告書。在甲午戰後中日雙方的談判過程中,日本方面提出的和約草案曾明確將湘潭作為與重慶、沙市、北京、梧州、杭州、蘇州並列的「擬開商埠」。只是因為李鴻章的反對,日本才將湘潭從原擬開埠城市名單中取消。李鴻章:《中日議和紀略》,「條約」第6頁,「擬商」第12頁,載李毓澍主編《近代史料叢書彙編》第1輯第2、3冊,台灣:大通書局,1968年。與日本差不多同時,德、英兩國也把目光瞄準湖南。1877年德國在與清政府談判修約時,就提出將岳州作為「貿易居留地」的設想,但交涉未果。[23]1896年7月,英國駐漢口領事嘉利士更是直截了當地「與總署議開湖南通商口岸」。[24]
1899年底,清政府向日本支付賠款期限將至,英國同意向清政府貸款1200萬英鎊,其附加條件包括中國對外開放湘潭、大連、南寧三埠等。總理衙門同意了這筆借款和附加條件,認為「英借款息輕,開湘潭口岸勢在必行」。[25]但湘撫陳寶箴卻以湘潭、長沙士紳多持反對態度為由,建議總理衙門要求英國推遲湘省開埠時間。反覆交涉,英國方面均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張之洞提出以朝廷此前已經批准「自開」的口岸岳州代替湘潭的設想。[26]陳寶箴根據張之洞的意見致電總署,正式提出「以岳州代湘潭」的主張。總署將其主張轉達到英國方面,英人對此未表拒絕,其原因在於,英國人擔心冬春時節,湘江水淺,輪船不易直抵湘潭,轉於經商貿易不利,「為今之計,似應先以岳州為通商口岸」。[27]鑒於湘人的敵對情緒,總理衙門曾有許以通商、不劃租界的承諾,英國方面沒有表示反對。�D
在岳州籌辦開埠過程中,日本也曾涉足其間。當時日本借口沙市日本領事館失火事件,要求在包括岳州在內的幾個口岸設立日本「專管租界」。湖廣總督張之洞以岳州已「奉旨通商」,日本可以「均沾」利益為由,加以拒絕。總理衙門特別強調,岳州「系自開口岸,與各國所請有別,不能照通商租界辦法」,斷然拒絕了日本方面的要求。儘管日本的企圖未能得逞,但有關交涉靡時不少,加之周漢等人掀起反教宣傳,增加了地方官對即時開放岳州的顧慮,開埠進程因之遷延。在這種情況下,英國駐華公使照會清政府,要求岳州商埠「立即開辦,毋庸延緩」。後來又不斷催逼,「詞甚堅鷙」,並且威脅:「若不早開口岸,即照總署新章(指1898年訂立的《內河行輪章程》),逕令洋輪駛往」。[28]在英國人的催逼下,岳州開放的時間由原定的1900年提前到1899年。�D
岳州開埠之後,內外貿易並不暢旺。英、日等國對此頗為不滿,提出在湖南省城長沙開埠的要求。清政府談判代表盛宣懷將此情轉咨外務部和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三方均認定英國在中國沿江及內地開埠通商,對中國「實屬有害無利」。但又指出,是否同意英人之請,應考慮中國所處的地位與形勢,「如其必不得已,亦只有將所索江海各處量為因應,並作為自開之處」。張之洞將此意轉咨湖南巡撫俞廉三,得到首肯。於是張、俞二人正式致電外務部和參加談判的呂海寰、盛宣懷等人:「長沙已與湘撫商妥可作自開口岸,議定一年後開辦,以便佈置一切。」[29]此後,外務部徵詢海關總稅務司意見,得到近乎同樣的答覆。�D
中央及地方官員一致主張口岸由中國「自開」,給負責對英談判的中方代表以極大的支持與鼓勵,他們與英國談判代表馬凱等人反覆辯難,據理力爭,力圖實現「自開」之議。但英國方面則堅持商埠的「約開」形式。雙方爭執不下。[30]�D
由於英國談判代表拒不讓步,清廷方面不得不改變談判策略,將口岸開放形式的爭議暫時擱置,轉而注重在內涵上爭取「自開」。1902年7月,中英談判地點由上海轉至武昌、漢口,張之洞遂直接參與談判。在7月14日的談判中,他通過梁敦彥告訴馬凱,中國方面可以「答應把這些地方稱為『通商口岸』」,但「中國必須自設巡捕」。馬凱認為,即便中國自開商埠,英國仍然可以要求設立租界,並可通過對清廷施加壓力的方式實現這一目的;況且無論中國制定什麼樣的口岸章程,中國也沒有辦法取消治外法權,因此同意了中國的意見。[31]雙方終於就開埠問題籤署協議,中國方面同意將長沙、萬縣、安慶、惠州、江門開放為「與江寧、天津條約所開之口岸無異」的「通商口岸」;規定凡各國人民之在該口岸居住者,須遵守該處工部局及巡捕章程,外國人未經中國官吏允許,不得在界內設立工部局及巡捕,否則不得要求該四處對外通商。[32]�D
在與日本方面談判時,清政府代表援引與英國商妥的辦法,不願意讓日本人佔到更多的便宜。談判中,日本代表最初曾索開13口作為商埠。經中國方面力爭,到1903年10月中日雙方簽訂《通商行船續約》時,日本獲得的利益並不多,僅商定將長沙闢為通商口岸,盛京的奉天府及大東溝「由中國自行開埠通商」,當駐紮直隸之各國「護館兵隊」撤出之後,「中國即當在北京自開通商場」。在商埠管理權屬問題上,日本代表稱「英約須遵守該處工部局、巡捕章程,則管轄地面之權,全屬中國」,認為這些規定不「活便」,不肯照辦。清政府談判代表「堅持照英約聲敘,決不更改」。�K1日本代表見中國方面不肯讓步,遂照會清政府,提出通商口岸各項章程,應由清政府與日本協商制定。清政府認為,「口岸由我自開,章程又何能與日本協定,失我主權?」嚴詞拒絕了日本的要求。[33]�D
談判的最終結果,英、日堅持了在長沙等地設立「通商口岸」即條約口岸(treatyports)之名,中國則自認為獲得了在長沙等地實施商埠「自開」之實,雙方各得其所,都在保持「自尊」上得到了某種滿足。中國方面看重的是工部局與巡捕房由中國自己設置操辦,認為這是「自開商埠」的實質,在不能兼顧名實的情況下,中國自應棄名取實。張之洞甚至主張,在以後的談判中,凡遇他國要求開口岸,均須照此辦理。而英國人則認為「通商口岸」的名稱至關重要,因為只要有了名,在強權壓迫下,英國所希望的通商口岸的實質內容將不難獲取。�D
四、制衡日俄與東三省門戶「自開」�D
如果說,清政府實施「門戶開放」政策寓有制衡列強在華爭奪之意,則東三省「全境開放」就是對這一政策效果的實際檢驗。庚子年間,因各國組織聯軍武裝干涉義和團運動,沙俄遂出兵東北。俄國對中國東北地區的侵略觸及了日本在該地區的利益,兩國間爭奪加劇。之後,為收回東三省,清政府煞費苦心,在內政和外交方面採取了諸多舉措,將東北「全行開放」即為對付俄國侵略的一項舉措。參與籌議者有張之洞、劉坤一、王之春、伍廷芳等。�D
1901年3月21日,當楊儒為收回東三省而與俄使緊張談判之時,張之洞痛感「中國不亡於八國之環攻,而亡於一俄之作俑」,提出「救急三策」,其中一策即主動開埠。[34]同日,張之洞會同劉坤一致電樞垣,再度提出主動將東三省開放,借各國之力以拒俄國的主張。�K23月23日,朝廷發出旨電,令將劉、張所陳之法,速行籌劃,電商各國,以「通商」之利誘之,俾能「實力助我勸俄」。[35]三天後,安徽巡撫王之春在致朝廷的電文中表示,當此俄患孔亟,中國唯一的辦法在於求助各國,使俄人怯於「眾勢」而不敢逞其奸作。要「交厚感動」英、美等國,就要打開東北大門,與之通商。他強調指出,「開門通商,尤是存東制俄要策,早應如此,何況此時。歷次外人開釁,從無一兵一炮擾及通商口岸,可為確證,並求乾斷施行。」[36]嗣因交還東三省談判取得進展,中、俄雙方在1902年4月簽訂了《交收東三省條約》,規定俄軍分三期撤離東北,沙俄借庚子事變佔領東三省的計劃破產,中國此一階段「拒俄」之目的業已達到,因而作為「拒俄」手段的東北商埠「自開」,也就暫時束之高閣。�D
日俄戰爭爆發後,東北開埠事被再度提起。1904年5月18日,日俄開戰甫及三月,給事中謝希銓即上奏朝廷,提出包括收回東三省鐵路主權在內的上、中、下三項對策,祈朝廷「沉思默運及早預籌」。7月16日,出使法國大臣孫寶琦奏陳朝廷,主張將東三省、蒙古等處開埠通商,交通各國,以為牽制。孫使奏稱,他曾到西班牙首都,多次與該國外部大臣晤談,深悉該國政府之立場。他轉述西班牙外部大臣的話說:
看來日本可勝到底,中國宜俟兩國停戰議和之時,自行宣佈將東三省蒙古新疆以外,開門通商,免兩國立在約內,致失主權,亦免俄敗後,另圖侵佔。既自宣佈開門通商,各國皆得沾利益,亦可主持公論,不致受虧。……中國前此開通商口岸,皆系受外人之凌逼,非真願通商。倘目下能將通國內地概准外人通商,亦無仇視外人之意,可免外人猜忌之心,實於邦交有裨,但須改訂律例,收回治外之權。
孫使認為,該大臣語意真摯,其能如此直言,與該國持中立立場,於中國「無所覬覦」有關。根據西班牙外務大臣的建議,孫使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與主張:「查日本因索在東三省之工商利益,致與俄開戰。將東戰罷,以求遂其大欲,而尤慮俄人之不得志於東,求逞志於西,如果一俟兩國停戰有期,由我宣佈將東三省蒙古新疆等處開門通商,未始非計。」�K1孫寶琦此論,是目前所見日俄戰爭期間最早主張開放東北的言論。其防範重心,很明顯已經從俄國轉向了日本。朝廷因戰爭局勢尚不明朗,擔心弄巧成拙,沒有立即採納孫之建議。�D
1905年夏,俄國因水陸兩戰皆敗,無以續戰,決定接受美國總統羅斯福調解,與日本議和,戰爭接近尾聲。為籌善後,東北開埠事再次提上清朝統治者的議程。此番出面奏陳東北開埠者仍然是張之洞,他在這年7月致電樞垣,議復日俄議和之因應辦法五條,第一條就是將東北「遍地開放」。[37]與孫寶琦一樣,在「俄去日來」的新形勢下,張奏陳東北開埠的防範重心也轉向了日本。可見清政府在東三省開埠,日本的因素系重要的外交考量。從日本方面看,在籌議東北開埠的過程中,其作用亦不可忽略。當時日本正與俄國在奉天南部激烈競爭,且因俄國曾夥同德、法「干涉還遼」,對俄國懷有嫌怨,不願俄國過於擴展在華勢力,故鼓動在中國東北開埠通商便成了日本*俄國的一種手段。劉坤一的一份電文,透露出日本曾經與聞中國東北開埠的信息:�D
日本駐滬領事來電:奉外務大臣電,開通東三省事,南洋謂此時中國宣佈各國,恐激成俄怒,永不退兵,佔據滿洲。此事似乎過慮,假令彼國不願退兵,斷無因開通一事,激成非常之舉也。中國宣告後,各國如何舉動,刻下未便推定。原來貴國開通滿洲,伏意在乎招徠各國均沾利益,借此防範彼國之異圖也,此時不必逆料各國舉動。……查開通滿洲允各國通商一事,實為目下之善策,敝外部電言已詳,尤望電咨駐英羅使、駐美伍使與各政府密商定謀斷行,一杜狡計。
另外,電文還透露,南洋大臣劉坤一雖為東三省開埠的重要倡導者,但於此舉尚心存疑慮。正因為如此,他在給樞垣的電文中才會反覆詢問開埠於外交上有無窒礙,表示必待中庭「商有成說」,自己才肯「奏請開辦」。[38]在這種情況下,日本的介入無疑有助於消除劉的疑慮,有利於開埠決策的制定。�D
日俄戰爭結束後,清廷很快確定了開放東北的原則。同年底中日簽訂《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明確規定「清廷應允俟日俄兩**隊撤退後」,從速將奉天之鳳凰城、遼陽、新民屯、鐵嶺、通子江、法庫門;吉林之長春、吉林省城、哈爾濱、寧古塔、琿春、三姓;黑龍江之齊齊哈爾、海拉爾、璦琿、滿洲裡等16處,「自行開埠通商」。[39]一次決定開闢16處商埠,可謂「東北從來未有的大開放」。這些口岸屬於自開商埠應該沒有多少疑義。不過因繫條約規定由中國自開,故構成了清季自開商埠的一種特殊類型。東北眾多商埠的「約定」自開,凸顯了外國列強尤其是日本的作用影響,也體現了中國方面的反制努力。
五、結論�D
甲午戰後,列強在華爭奪加劇,中國面臨前所未遇的生存危機。為了應對局面,清政府使出「以夷制夷」外交故伎,遂有以「自開商埠」為具體形式的「門戶開放」政策的實施。在時間上,這一政策的推行與美國提出「門戶開放」政策大體同步。然而,無論是從經濟發展還是制衡各國的外交立場看,中國的「門戶開放」都未能獲得預期的成功。�D
從經濟上考察,首批自開的三個通商口岸岳州、三都澳和秦皇島,開埠前都還是很小的村鎮,正如赫德1898年所言,「三個新開的口岸都沒有多大(商業)價值」,開埠初期的經貿狀況也不盡如人意。[40]至於日俄戰爭之後清政府在東北地區「遍地開放」口岸的做法,則堪稱魯莽。東北地區對外貿易究竟有多大的口岸需求?這是決策開埠時必須考慮的問題。如所周知,清政府決定在東北自辟通商口岸之前,東北地區已經開放了營口、松花江等4個條約口岸,加上宣佈「自開」的16個,合計東北對外開放的通商口岸已達20個。這不免讓人懷疑,清季在東三省這類經濟並不發達、人口亦算不上稠密的省區,究竟有沒有開放20個通商口岸的必要?以蘇、浙兩省觀照,或許有利於說明這一問題。資料表明,1911年,江蘇和浙江兩省人口總數為4395萬人,有關清季人口數據,參閱姜濤《中國近代人口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80-84頁。清季開放口岸的總數為10個。以此計算,當時該兩省每439萬人口才擁有一個口岸。同期東三省總人口為1839萬人,若以通商口岸數20來除人口數,則平均每個口岸只與92萬人口發生直接供求關係,這一數據僅為蘇、浙兩省口岸同類數據的21%。換言之,按照人口比例計算,經濟不發達的東三省的口岸密度,已經接近經濟發達的蘇、浙兩省的5倍。無怪乎開埠之後很長一段時期東北多數口岸都沒有多少進出口貿易可做。�D
清政府實施開放政策的首要考慮是外交,然而就是從外交的立場審視,「門戶開放」政策的實施效果也並不明顯。以東北開放為例,清政府開放東北,是希望利用各國的力量制約日本,然而,「開放」之後,非但各國之間沒有形成力量均衡,反而是各國遭受排擠,最後導致東三省淪為日本的殖民地。�D
至於美國在中國實施「門戶開放」政策的效果,曾經有學者認為,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各國在中國的勢力擴張,對於保全中國的領土完整有著積極意義。然而歷史證明,至少在東北這一特定區域,美國的「門戶開放」政策以及中國的「門戶開放」實踐,均未能實現政策制定者的初衷。籠統地稱「門戶開放」政策造成了國際力量在中國的均勢,保護了中國免被瓜分或免遭某國獨霸,並不符合歷史事實。�D
近代中國的口岸開放偏重政治及外交的考量,這一歷史現象凸顯了甲午戰後方興未艾的民族主義與多少帶有加入「世界貿易體系」色彩的「門戶開放」政策的矛盾。就中國自身的發展而言,開埠是實現經濟增長和社會改造的重要手段,但也有可能轉化成國人尤其是統治者擔心的「開門揖盜」之舉。在這一問題的權衡上,清政府陷入了困境。畢竟閉關鎖國時代已經過去,門戶必須開啟,但又不能任由外國人通過中外條約指定的方式去開,於是便出現了「自開商埠」這種有別於「條約口岸」的開放形式。這表明,在世界經濟漸趨「一體化」的近代潮流中,具有實質內容的「門戶開放」並沒有提上清政府的議事議程。在中國面臨嚴重民族危機的當時,這固然是無可奈何的選擇。但這樣的選擇,卻使中國付出了發展遲滯的代價。一旦離開了經濟的發展,抵禦外國侵略也就失去了可資憑借的實力。清政府欲以「門戶開放」的方式實現抵禦外侮與自身發展的一舉兩得,實際結果卻近乎兩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