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挨著這個兩個變魔術的人旁邊的是席地而坐的乞丐,蓬頭露面,衣衫襤褸,比起旁邊的魔術師們,那就是可以用『生意慘淡』來形容,他一直低著頭,看上去好像是睡著了。
這個時候,有對夫妻帶著兩個孩子走過來,一男一女兩個,大的是哥哥,五六歲的年紀,小的是妹妹,有三四歲,和小麵團差不多的年紀。
他們路過這裡的時候便停下來看魔術表演,那個當爸爸的看到自己懷裡的女兒一直在看那邊的乞丐,便把女兒放下來,然後給了女兒一美刀,讓她去給那個乞丐。
沒想到的是那個小女孩走到乞丐面前,剛剛蹲下些把美刀放進乞丐的桶裡,那個本來淺淺以為已經睡著的乞丐就忽然大喊:「上帝保佑你!」
因為事出突然,那個小女孩被嚇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楞了一下後才開始撇嘴,緊跟著就是大哭著跑回到自己爸爸身邊。
當爸爸媽媽在安慰小女孩的時候,那個小男孩卻在大笑她笨死了,然後跳到那個乞丐的面前扮鬼臉給妹妹出氣。
淺淺看著這一切,不由偷偷笑起來:「林廷先生,你覺得不覺得這個小女孩很像小麵團。」
「有那麼一點,不過如果是那個孩子的話,多半是會把剛才放進去的一美刀拿回來再跑回來。」
「不會吧?」淺淺不信,林廷卻笑著道:「一定會,不但會拿回來,沒準還能多給你賺一美刀。」
淺淺聽了笑的更開心了,林廷也受到她的笑容感染,跟著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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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就這樣在拉斯維加斯的街頭走了好一會,淺淺腳走的發酸,就又抱著林廷的手臂,不過這一次是幾乎掛在了林廷身上,林廷帶著她,似乎沒有減慢腳步,可見並不在意她這點重量。
走過了繁華的街道,兩個人又走到了較為安靜的小街道,這裡和廣場那邊不同,更多的是各種奢侈品商店,他們為了能夠吸引顧客,可以說是花樣百出,淺淺拉著林廷在街上走著,也不進去,只是從外面看裡面。
當經過了一間奢華的拉斯維加斯特產高檔禮品店時,淺淺隔著壁櫥看到裡面擺放著一對不斷點頭的陶瓷娃娃,一男一女兩個,是中式古典的鳳冠霞帔造型,心想這不是特產店嗎?
「喜歡嗎?我們進去買。」林廷說著便要往裡走,淺淺連忙拉住他,「等等。」
「為什麼?」林廷不解,淺淺無奈地歎了口氣:「因為我們沒錢啊。」
林廷無語,心說怎麼忘記錢和卡都放下的事情了。
淺淺繼續拉著林廷往前走,一邊走一邊說:「而且啊,這種娃娃,在咱們h市,隨便一家十元店就能夠買到的,這裡肯定要很貴很貴,一百美刀都有可能,不然怎麼會放在這種展示台上呢,無論怎麼有錢,勤儉都是美德。」
兩個人說著走著,最後逛到了拉斯維加斯最大的一家購物聚集地,因為肚子裡的寶寶的緣故,淺淺忍不住的便想要往母嬰去逛,林廷自然是由著她,然後默默記下她逛的商店及摸的東西,打算回頭挑選出質量過關的,拿回去給她,好逗她開心。
「這個怎麼樣?漂亮嗎?可愛嗎?」淺淺拿起了一個帶腰凳的寶寶背帶,對林廷說道:「我以前在生小麵團的時候就特別的想要的。」
因為如果有的話,她或許能夠帶著小麵團去做兼職,不至於讓她一個人在嬰兒床上餓的直哭。
但是那時候的條件實在是糟透了,她為了給小麵團治病,連一百塊錢的背帶都拿不出來。
林廷注意到淺淺的表情忽然很失落,多少能猜到她是想起以前的事情,便立刻拿起另一個:「你手裡的那個雖然可愛,但是這個好像質量更好一些,款式顏色也簡單一些,比你手裡的耐看,要是買的話,還是這個好一些。」
淺淺立刻從低落的情緒中回過神來,把林廷手裡的和自己手裡的稍微對比了一下,然後用力點頭。
自己選擇的是粉紅色,是因為出於對小麵團的印象,其實她根本無法確認孩子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還是像林廷那樣選擇嫩黃顏色的比較好,男孩女孩都可以用,其實藍色的也不錯,綠色的也很漂亮。
淺淺挨個拿起來比對,完全忘記寶寶還不到兩個月,她手裡正在挑選的,就算出生後一個月再買也來得及。
林廷則是發現,討好自己的傻兔子不一定有用,但是討好孩子,傻兔子會很開心,看來他只要能和孩子好好相處,她應該會繼續留在自己身邊,給自己生孩子。
「嘿!」貨架的另一邊,一個金髮女人忽然對二人打招呼,淺淺和林廷面面相覷,林廷表示自己肯定沒有見過這個金髮女郎,淺淺也想不出自己會認識什麼金髮女郎。
就在這個時候,這個金髮女人開始單獨向淺淺一個人打起招呼:「果然是您來了,這位是您的丈夫嗎?他看起來英俊極了。」
金髮女郎信口誇讚著,其實此時的林廷絡腮鬍子和茶色大眼鏡,臉基本上都被遮住,根本看不出有什麼可英俊的,她也就是出於禮貌,如果林廷不是身材均勻,而是像健美教練一樣肌肉橫飛的話,她或許就不會違心誇林廷英俊,而是誇讚林廷強壯了。
本來還懷疑是林廷認識的,現在見到對方的的確確是在向自己打招呼,淺淺這才明白肯定是自己認識的。
可是她想的頭都疼了,還是想不出對方是誰,畢竟她不過是剛剛到拉斯維加斯,接觸的人也不是很多。
「我們店裡又來了一些新的款式,您有興趣嗎?」那個金髮女人說出了這句話,淺淺這才猛然想起了對方的身份,原來昨天自己因為衣服被撕扯破了,不能直接去找林廷,便和林落一起到了這邊買過一次衣服。
昨天她身上穿的是未發行的限量版,自然是買不到,所以她只能折中一下,選擇了林廷買給她的那些衣服中比較常見的牌子,然後找到那家名牌店挑選自己那有的款式來假裝自己穿的就是這件。
這個金髮女人,正是那家品牌店裡的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