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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誰是真兇? 文 / 冰心獨影

    雖然卓恩突然被殺,案件還沒有調查清楚,不過胤褆那裡關於調查江先生的委託還得繼續跟下去。也是在早餐時很偶然的說起來,胤褆才知道原來這個間接的委託人竟然就是胤禛,看來倒還真是巧合,就算沒有卓恩的事情發生,恐怕他們也會有相遇的機會。

    胤褆這兩年多來一直是一個人住著的,和胤禛家裡這邊一樣,都是每週找人來收拾上兩三回,洗洗衣服、做做清潔什麼的。但是在吃飯的問題上,幾乎不是出去吃,就是叫外賣,總之他那可憐的胃顯然是嚴重缺乏家庭溫暖了。

    所以,在胤祀為了慶祝胤褆『歸隊』,特意頂這個淡青色的眼圈兒,早起了一個小時,做了一頓非常豐富的早餐之後,胤褆就立刻將十三昨晚提出的建議落實到實處,馬上去聯繫對面那個要賣房子的房主,沒過幾天就十分神速的把家給搬過來了。當然,以後只要胤祀下廚,他老人家必定是會過來捧場的。自此,胤祀『大廚』的後備洗碗隊伍又加入了一位新的成員。

    案發第二日,胤禎他們就把卓恩的前男友展翊『請』回了警局。

    通過調查得知,這個展翊是一個健身教練,一米八五的身高,胸肌、腹肌、二頭肌、三頭肌樣樣齊全的健碩身材,的確是屬於那種很能給女人安全感的那個類型的男人。

    不過,聽展翊在健身房一起工作的同事說,展翊一向花錢大手大腳的,家裡環境也不好,所以很少能留住錢。但是,他非常擅長騙女人的錢來花,而且不論哪個女人被他纏上了,如果不付出點兒代價,都是很難擺脫他的。展翊慣常的手段是對來健身房消磨時間的中年富婆下手,因為那些已婚女人要麼擔心被老公知道自己勾搭小白臉兒,要麼怕把事情鬧大了丟了面子,所以展翊幾乎每次都會得手。可不知道為什麼,展翊這次會突然看上卓恩這個也算不上多有錢的小姑娘,難道真是『遭遇』所謂的愛情了?

    展翊被帶到警局的時候,還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樣。在聽到卓恩的死訊之後,他也表現得十分驚訝。胤禎故作無意的問了他一句『昨晚沒有看新聞報道卓恩被殺的消息嗎?』,展翊的回答是他家裡的電視機出了問題,所以沒有看,但實際上展翊的同事jason在給警方的資料裡提到,昨晚他們幾個人和展翊一起出去吃宵夜的時候,在車上聽到了卓恩陳屍家中的廣播。

    展翊在和同事們去吃宵夜之前,據他說是自己一個人從家裡出來的,不過他是自己獨居,平時為了鍛煉身體又從不坐電梯,而下之後也是直接到停車場取車,所以連監控錄像也不會有他的記錄。

    因為既有了犯案動機,又缺乏不在場證明,所以警方有權扣留展翊48個小時做調查時間。

    申請了搜查令之後,胤禎帶人去了展翊家裡,翻出了一塊價值不菲的名牌金錶來,因為這個是全亞洲限量發行的款式,所以通過生產編號,很快就查出了這塊金錶的購買者是卓恩家住在日本的叔叔,金錶是他在卓恩二十歲生日的時候送給侄女的生日禮物。

    展翊在得知金錶被發現之後,先是辯解說這是卓恩自願送給他的,後來他又架不住審訊,自亂陣腳的改了口共,承認是因為不滿卓恩在玩兒膩了之後一腳把自己踢開,所以完全是出於報復的心理,才用之前偷偷配的鑰匙,進到卓恩家裡,偷走了這塊金錶。但是展翊仍然還是堅持自己與卓恩的死沒有任何關係。

    按著目前掌握的線索,的確能夠立案起訴展翊的謀殺罪名。不過,胤禛站在一個大律師的角度,建議十四他們再慎重考慮一下,因為依照香港法律,在法庭上,一切疑點利益是歸於被告的,只要辯方律師打出疑點這張牌,讓法官和陪審員接受,這個案子還是有打脫的可能的,畢竟警方如今的證據都還不夠直接。

    同樣的,胤祥和胤禎也覺得這個展翊雖然看起來塊頭不小,但是實際上膽子卻不大,讓他騙騙無知婦孺什麼的還可以,真的殺人?恐怕展翊沒有這個勇氣。

    因為在展翊身上暫時沒有其他發現,所以胤禎他們就決定在別的方向上尋找一下突破口。

    而在這個時候,又發生了兩件比較特別的事情。

    第一件是發生在胤褆的偵探社裡,一個女同事wendy很喜歡卓恩從前使用的一部迷你偷拍照相機,因為那個相機是公司出錢買的,現在卓恩不在了,她就想讓胤褆把相機給她用。不過,胤褆讓人翻了翻卓恩在公司的辦公用品,並沒有發現,所以胤褆就跟胤禎商量了一下,看看能不能到卓恩家裡去找找。

    雖然現場還被封鎖著,不過應該也不會有什麼遺漏的證據了,所以胤禎就陪胤褆進去找那部相機。沒想到還是什麼也沒有發現,相機的備用電池、特製膠卷什麼的都還在,可就是單單只有相機自己不見了。

    胤祥想起之前卓恩的手提包似乎顯得有些雜亂,不過因為錢包、手機這些東西都沒有遺失,所以警方也沒在意,但是現在想來,會不會兇手拿走的只有一部相機,或者說是拍了什麼不能見光的東西的相機呢?

    提到卓恩可能拍到的東西,那應該只會是關於她現在經手的這件委託,也就是江先生的案子了。

    就在胤禎他們剛剛開始懷疑上江先生的時候,又發生了一件事情,讓他們的懷疑再次加深了。

    這天,江太太忽然打電話聯繫了胤禛,說是希望取消之前的委託。因為她暫時不想跟丈夫離婚了,要過一段時間再做打算。而且,江太太還主動提出讓胤禛盡快告知之前找的偵探社,停止調查她先生的工作。不過無論是私家偵探還是胤禛這邊的費用,她都願意照常支付,絕不會少給的。

    當然,江太太並不清楚,胤禛這位律師和負責卓恩案子的警察以及卓恩偵探社的老闆都很『巧合』是認識的。而她的這一系列反常的表現,看在胤禛他們幾人眼中就正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了。

    之前在給江先生做詢問筆錄的時候,據江先生交代,他在案發的時候正呆在家裡休息,而證人就是他的太太,不過,如今看來,這位江太太的口供恐怕也是不盡詳實。

    從胤褆他們偵探社這些日子對江先生進行的調查結果中可以發現,這位江先生實在是花心得很,並且怎麼看也不像是能夠『浪子回頭』的人,所以,按常理推斷,江太太是沒有理由突然放棄離婚打算的。但是,如果從江太太本就出於爭產目的才離婚的角度看,若是江先生答應只要江太太幫他做時間證人,就多分一部分家產給她之類的條件,那麼這一切就都能夠解釋得通了。

    不過,在沒有找到證據之前,所有的推斷也都還只是警方的猜測罷了。所以,現在案件的調查就陷入了一個雖然有兩個嫌疑人,卻都沒有確鑿證據的困局之中。

    因為已經過了48個小時,所以也無法再繼續扣留展翊。因此展翊和江先生這兩邊都只能先安排人手密切監視著,希望能盡快找到新的發現。

    卓恩的父母在國外知道女兒遇害的消息之後,卓爸爸因為高血壓的緣故突然陷入了昏迷,直到事發後的一個星期,身體才逐漸恢復了。

    卓恩的爸爸媽媽回港之後,要求看看女兒的遺體,所以胤祀就簽了字,安排他們去卓恩停放屍體的地方。卓家父母見女兒年紀輕輕,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去了,一時間幾乎哭得背過氣去。

    因為案子還是沒有新的消息,所以胤祀決定再從屍體上找找線索。

    人身體上的瘀傷是由皮下出血所致的,血內的氧氣耗盡,所以呈紫色。如果瘀傷是因為皮膚受到撞擊,如被硬物擊中,血液由皮下的血管溢出,瘀傷會在數分鐘內呈現。有時,出血的地方可能來自身體深處,如由手臂或腿的斷骨溢出來,那麼瘀傷通常在數天後才會出現。

    而在人體死後,瘀痕的顯現會更加緩慢一些,有的不甚明顯的痕跡,會在一個星期甚至更長時間之後才出現。

    因此,胤祀這次復驗卓恩的屍體,竟然真的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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