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淑芬做了多年生意,明白錢只有活的,才能賺到更多錢,放在銀行存款只能等著它生�蛂C所以前幾年賺到錢後,除了用於維持工廠的正常擴建發展,餘錢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投資政府招商項目。
政府的信用在這個年代,是非常受大家信賴的,只要有個人要投資,那必定是緊跟國家腳步。正好當年市東的服裝批發城因為資金預算不足,建設到一半停工,政府開始向市民集資建設。顧淑芬就開始往裡投錢,後來在兒子的鼓動下,又追加了兩次。就連羅薇薇,在拿到顧淑芬還她的錢以後,也被顧學林勸著,把所有身家都投入了進去,買下了一個門面。
在她們兩個看來,投入不一定有賺頭,但是至少房子是有了。而女人,對房子尤其看重。『安』這個字怎麼來的,不就是房子裡的女人。女人一旦有了房子,基本就安了心。
顧淑芬投入的錢,換了幾個一樓的鋪面。那鋪面除了一個用來自家賣衣服,其他都已經轉租。去年還沒感覺,但到今年,租金瘋長,顧淑芬收到那租金,就樂的合不攏嘴,摸著兒子的頭,逗道:「以後你就是包租婆的兒子,可以幫媽媽收租子。」
這個玩笑,還是當初顧學林勸說母親用的理由,當時他就說長大了想到處旅行探險,買房子租房子是一筆穩定的收入。顧淑芬問他,那你錢不夠怎麼旅行。顧學林崇拜的看著媽媽:有媽媽啊!
顧淑芬不希望兒子長大成為米蟲,但是萬一要是兒子以後真的不喜歡做生意該怎麼辦?難道她不支持兒子嗎?她努力賺錢,不就希望兒子可以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顧淑芬不知道自己的工廠將來會不會出問題呢。危機意識升起的顧淑芬認為只有店面房才是最保險的,恨不能再多買下幾個鋪面,以免等自己老了,兩個孩子沒工作,養活他們自己都成問題。
顧淑芬拿到店舖的時候,曾經想直接掛名到大兒子那。她可以疼顧子墨,但是到底不是自己孩子,房子還是想著給自己獨子。
但是顧學林拒絕了:「媽媽,等以後我真成了米蟲再給我,不然你這是在縱容我偷懶。」
顧淑芬想到要是以後工廠需要資金周轉,可能會把店舖抵押,而現在法律已經規定不允許抵押未成年的房子,她也就只好作罷了。反正兒子長大以後,她再給他錢也一樣。
小兒子她也要給一份,但是那要等到小兒子成年,再送他。
別看顧淑芬大咧咧,顧子墨的身世也是她的心結。為了孩子能健康快樂長大,她撒了謊,但這一直讓她有些良心不安。她已經想好,等那孩子成年,一定要告訴他真相。讓他自己來決定,是否去找親生父母。
今年到手的租金,是一筆不小的收入,顧淑芬直接用這些錢把在住的那套房子餘款結清,也正式把母子三人的戶口落到了s城。羅薇薇有了那個店面房,落戶手續也辦理得很快。
戶口遷好了,就輪到兩個孩子的讀書問題。
本來大兒子六歲就應該去讀小學,可是顧學林不願意,他用自己「豐富的知識」打敗了工廠裡幾個員工在讀三年級的兒子,向顧淑芬證明自己不需要去學校,而且跟那些人「沒有共同語言」,玩不到一塊。
顧淑芬在大兒子保證一直自習的情況下,允許他不去。
而且因為當時顧學林的戶口是在農村,當地的學校並沒有來催,顧學林就這樣逃過了義務教育。
今年輪到小兒子了吧,小兒子更絕,抱著媽媽就哭:「我不要去學校,我要跟哥哥在一起,我會幫媽媽看店!」
顧淑芬不上當,如今小兒子太會撒嬌,知道拿眼淚當武器。她點了下小兒子的小腦袋:「你怎麼幫媽媽看店的?」
顧子墨心虛的偷瞄哥哥,向哥哥求助。
但顧學林這次沒幫他,假裝沒看見,還跟母親說道:「子墨跟村裡的小朋友鬧矛盾,現在都不跟他們玩,還是去學校好,說不定能交到幾個要好的同學。」
顧學林希望顧子墨能過一個快快樂樂的童年,這個童年裡,不應該只有家人,還應該有同學、有朋友。村子裡的孩子對弟弟的排斥,他很明白。雖然他能讓弟弟用玩具和零食收買他們,但是這種收買來的友誼又能保持多久,還不是玩過第二天就忘了。所以要交朋友,顧子墨就要去城裡的小學上學。
被媽媽和哥哥送到學校,顧子墨好含淚跟他們告別:「媽媽,我會想你的。哥哥,中午你要早點來接我。」
顧學林即使知道這孩子是在裝可憐,還是心疼的抱著他哄:「哥哥會提早來接你。」
周圍剛剛入學的新生基本都上過幼兒園,該哭的幾年前都已經哭過,這會看到哭鼻子的顧子墨,特別鄙視,向自己父母炫耀:「媽媽,你看那個傢伙在哭呢,我都不哭。」
顧子墨頭一次被人比下去,羞得立刻抹掉眼淚,紅著眼跟哥哥大聲說:「我一定不會再給媽媽哥哥丟人,再也不哭了。」
愛哭鬼顧子墨,第一天上學就成了名人,雖然是醜名。
不過很快他就和同學們玩到一起,而且沒再鬧矛盾。顧子墨是嬌慣大的,其他同學也一樣是被嬌慣大的。城裡的小孩和農村的又不一樣,他們平時也是乾乾淨淨,很少去大太陽下曬,皮膚白嫩,顧子墨那細皮嫩肉也變得不太顯眼。
小學第一天開學都只上一個早上,安排班級,分課本,讓新同學相互介紹,所以很快就放了學。
顧子墨出校門就看到在外面等他的哥哥,興奮的背著小書包一跳一跳奔過去:「哥哥,你來的真早。」
顧學林早就預
預料到了,所以在家裡切好菜,把飯熱上就出來接弟弟。
他一邊拿過顧子墨的書包,一邊拉著他往回走:「跟你說好的,哥哥當然說到做到。」
顧子墨嘰嘰喳喳的跟哥哥報告學校裡的趣事,還非常高興的宣佈:「今天下午不上課。」
「那正好,我們回去把飯做好,給媽媽阿姨送過去一起吃。」
早在家裡買了煤氣灶以後,顧學林就開始跟媽媽阿姨學做飯炒菜。這些其實他前世都會,裝模做樣學下,很快就成了母親眼裡的未來大廚。只要一家人不去工廠那邊吃飯,中午都由顧學林來做。
家離學校很近,第二天顧學林就不再接送弟弟上學,顧子墨鬧了一早上彆扭。最終顧學林只好用他昨天說的話堵他:「你不是說不給哥哥丟人了嗎?你看有幾位同學是家人接送的呢?」
這會孩子都比較**,幼兒園接送是正常。小學生還要家長接,就會讓人笑話,畢竟離家又不是很遠。
跟哥哥鬧彆扭的顧子墨鼓著嘴出了門,都已經下了樓梯,想想還是跑回來跟哥哥宣佈:「中午我會自己回來,和哥哥一起給媽媽阿姨送飯。」
顧學林被逗樂了:「好,我等你。」
小傢伙竟然學會鬧彆扭,真好玩。不過即使鬧彆扭,也沒太任性,是乖孩子。
這天晚上吃完飯,顧子墨就跟幾位家長抱怨:「老師真笨,老重複讀,我同桌更笨,這樣都學不會。」
他還炫耀道:「我比他們都厲害,我還發現老師有個字讀錯了呢。」
顧學林和媽媽阿姨只能無奈的笑笑,不過還是誇他聰明,比別人厲害。
一個星期後,顧淑芬就被老師一個電話叫到了學校,老師非常委婉的勸她:「你家這孩子真的太聰明了,我們教不了他,要不你領回去,給他單獨找個家教吧,別浪費了孩子的天分。」
顧淑芬知道小兒子聰明,但是還第一次知道太聰明會被學校嫌棄,跟老師打聽,才知道小兒子幹的好事。
顧子墨在課堂上,老搶答,弄的別的小朋友上課都不回答了,就等著顧子墨答題。而老師更尷尬,偶偶讀錯,迅速就會被顧子墨抓出來,然後被所有小朋友鄙視。
但是這年頭,其實很多人發音都不准,那不是個別老師的問題,而是普遍現象。最後老師都被打擊得跟校長主動請辭。校長嚇一跳,現在老師可不好找,這位老師已經是很不錯的一個,她要是走了,他怎麼找人代替。
再加上顧子墨嚴重打擊同班同學的自信,校長最後決定,送這孩子走,不能為了一個孩子拖累一個班級。
老師還對顧淑芬勸道:「我們考過這個孩子,這裡小學的課程,他幾乎都已經學過。在這裡重複學習,會讓他產生厭學情緒,這幾天他就已經開始坐不住,上課打瞌睡、或者在本子上亂塗亂畫。為了孩子好,你們還是帶他回去吧。」
顧淑芬到教室把正在和同學聊天的小兒子帶出來,拉他到人少的角落。
顧子墨還很迷茫呢:「媽媽,馬上就要上課了。」
顧淑芬蹲下跟他平視,問道:「子墨,喜歡學校嗎?」
顧子墨猶豫的搖搖頭,他不喜歡學校,在這裡很無聊,只有下課十分鐘才是他喜歡的。而且他想哥哥,每天要跟哥哥分開那麼久,非常想。只是他知道他到學校以後,哥哥就去工廠或者店裡幫忙,如果他不在學校,哥哥還要分心照顧自己。
在學校一個星期,他不是什麼都沒學到,至少從同學那知道,哥哥姐姐不能一直陪著自己玩,有他們的事情要做。媽媽工作會很累,要幫媽媽干家務,要做媽媽的貼心小棉襖。
「你不想上,就不上了,我們回家。等你再大些再跟哥哥一起上學,到時候你們兩個一起,也有個伴。」顧淑芬愧疚的摸著小兒子的頭髮,她似乎沒辦法當一個好母親,兩個兒子竟然都不喜歡上學。
之前她還想過,乾脆送兩個兒子直接念初中,但想想就放棄了。沒有中學會收這麼小的孩子,至少在這個市不可能。離家遠了,她又捨不得孩子,孩子們現在也需要她,離不開她。
回到家,顧淑芬開始總結問題,覺得自己太放任大兒子,才會變成現在這樣。晚上一家四口召開家庭會議,顧媽媽宣佈,以後要定家規。
家規第一條:除了送午飯,兩兄弟不許再出現在店舖、工廠,除非他們滿十五歲。
家規第二條:補充上一條內容,特殊情況下,經過顧淑芬同志的允許,兩人才允許踏入那兩塊禁地。
家規第三條:兩人必須每天在家學習完一定內容,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所有課程,不允許私自外出超過兩小時。等兩人完成所有課程,考試合格後,由顧淑芬同志給兩人頒發『畢業證』,允許他們自由活動,但是還是不許出現在工廠和店舖。
家規第四條:必須要保證將來能考入大學,而且必須是知名大學,否則重考!
重點:一切都為將來考大學服務,堅決不允許以『不喜歡』為理由找借口不考大學。
顧淑芬宣佈完,對兩個兒子問道:「有意見嗎?」
顧學林不敢有意見,顧子墨完全不明白家規到底規定的是什麼,提不出意見。
兩個兒子都沒說話,顧淑芬拍板決定:「很好,全票通過,明天開始實行。」
羅薇薇:「」
顧家這份由顧淑芬定下,顧
學林起草,在投票過程中,無人投反對票,並正式通過的霸王條款正式誕生。顧學林和顧子墨提前進入宅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