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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漢朝傢俱 文 / 黑色柳丁

    小蔡上京咯,見的都是公卿貴族喲~~~貼點有身份人滴~生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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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漢時期,中國封建社會處於一個大統一的時期,文化、經濟繁榮,尤其是絲綢之路的開通,溝通了中國與西亞、歐洲和非洲各國的文化和經濟交流。當時人們的起居方式仍然是席地而坐,室內的傢俱陳設基本延續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席、床、榻、幾、案的組合格局,漆木傢俱完全取代了青銅器而佔據主導地位。

    從秦漢時期的壁畫、畫像磚、畫像石、漆畫、帛畫、雕塑和板刻中可以推斷,床榻是當時使用最多的傢俱之一,主要供人坐、臥、寢,逐步形成了以床榻為中心的起居形式。到了漢代,床的使用範圍更加廣泛,日常生活中的各種活動如宴飲、待客、遊戲、讀書和睡眠,乃至朝會、辦公都在床上進行。河北望都漢墓壁畫中的「主記史」和「主薄」各坐一榻,兩榻形制、尺寸基本接近,腿間有弧形券口牙板曲線,榻面鋪有席墊。另外,在江蘇徐州洪樓村和茅村的漢墓畫像石上,有一人獨坐於榻上,而徐州十里鋪東漢墓畫像石中,也有一人端坐榻上的刻畫。河南鄲城出土的漢榻為長方形、四腿,長0.875米、寬0.72米、高0.19米,腿足截斷面是矩尺形,腿間也有弧形曲線,榻面上刻有隸書:「漢故博士常山大(太)傅王君坐榻」。床榻興起盛行,對其進行裝飾也悄然升溫。《釋名》載:「帳,張也,張旋於床上」。可見,秦漢床上始施以床帳,冬設幔帳避寒,夏施蚊帳避蠅。

    漢朝人許慎在《說文》中稱床為「安身之幾坐也」,明確說是座具。還有一種稱為「匡床」,又叫「獨坐座」,顯而易見是單人的座具。漢代劉熙《釋名·床篇》云:「人所坐臥曰床裝也,所以自裝載也。」當時的床包括兩個含義,既是座具,又是臥具。西漢後期,又出現了「榻」這個名稱,是專指座具的。河北望都漢墓壁畫、山東嘉祥武梁祠畫像石和陝西綏德漢墓石刻中,皆有坐榻的圖像。《釋名》說:「長狹而卑者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小者獨坐,主人無二,獨所坐也。」《通俗文》說:「三尺五曰榻,獨坐曰枰,八尺曰床」。《後漢書》中記東郡太寧「冬日坐羊皮,夏日坐一榆木板蔬食出界買鹽鼓食之」。床與榻在功能和形式上有所不同,床略高於榻,寬於榻,可坐可臥;榻則低於床,窄於床,有獨坐和兩人坐等,秦漢時期僅供坐用,後演化變成可坐可躺。

    秦漢時期仍保持商周以來席地而坐的習慣,因此幾、案、床等傢俱都比較低矮。幾、案外形不一,上面大多塗有黑漆或紅漆,並繪製出各種精美的花紋,少數還在表面施有浮雕。它們與漢代精美的漆器杯、盤、尊、壺風格大體一致。漢代的案比先秦的長些。有的還做成重疊的二層案,好放更多的器物。食案則多做方、圓二形(陳平《中國居住文化》,香港中華書局1992年版,第63頁)。前已述及,此處不贅。

    漢代的小坐具是枰,它比較矮,枰面為方形,四周不起沿。它和大小與之相近的食案之最重要的區別在於足的形狀:食案之足接近細圓柱形,而枰足的截面呈矩尺形,足間呈壺門形,比食案更能承受重量。《釋名?釋床帳》:「枰,平也;以板作之,其體平正也。」枰上只可坐一人,所以也稱獨坐。《埤蒼》:「枰,榻也,謂獨坐板床也。」《釋床帳》也說:「小者曰獨坐,主人無二,獨所坐也。」河北望都一號東漢墓壁畫中有獨坐板枰的人像(圖71)。不過枰除板制的外,也有石製的。河北邢台陳村西漢劉遷墓、定縣八角廊西漢劉修墓中均出土過石枰,後者還裝有銅足。

    比枰大些的坐具為榻。《釋床帳》:「長狹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這裡說榻狹而卑,是和床對比而言。服虔《通俗文》:「床三尺五曰榻,板獨坐曰枰,八尺曰床。」(《初學記》卷二十五)以今制折合,則榻約長84厘米,床約長192厘米。河南鄲城出土的西漢石榻,有「漢故博士常山大博王君坐榻」刻銘,長87.5厘米,與《通俗文》所記長3.5漢尺之數字極為接近。這種長度的塌當然不能臥,只能坐,如《高士傳》說管寧「常坐一木榻,積五十餘年,未嘗箕股,塌上當膝處皆穿」(《太平御覽》卷七○六)。榻也以一人獨坐為尊。《世說新語?方正篇》劉注引《語林》:「(杜)預征吳還,獨榻,不與賓客共也。」《排調篇》:「劉尊祖少為殷中軍所知,稱之於庾公。庾公引見,坐之獨榻上。」這些史料的時代雖稍遲,但與漢制應無大異。二人共坐者,則稱合榻。《三國誌?吳志?魯肅傳》:「合榻對飲。」《諸葛融傳》:「合榻促坐。」漢畫像石上出現過二人坐一榻的圖像,應即合榻。至於南北朝時多數人共坐之連榻,漢代似乎還未出現(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20頁)。

    榻除了主人自坐休息外,還用於待客,如《後漢書?徐稚傳》:「陳蕃為太守,不接賓客,唯稚來,特設一榻,去則懸之。」又用於見吏,如徐州十里鋪東漢畫像石中,一地方長吏端坐榻上,三個小吏模樣的人,雙手執笏恭敬地跪拜於前(《江蘇徐州十里鋪漢畫像石墓》,《考古》1966年第2期)。宴飲時,榻更為常設,或主人自坐,或與賓客共坐。遼陽棒檯子二號漢墓宴飲圖(圖72)中,男女主人即各坐一榻,中間設食案,榻上還施以幧帳,一邊飲酒,一邊欣賞歌舞(《遼陽市棒檯子二號壁畫墓》,《考古》1960年第1期)。另外,還有一種特小之榻,配以榻登,用於登大床。《釋名》:「榻登施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床也。」(林劍鳴等《秦漢社會文明》,西北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38∼239頁)

    床比枰、榻都大,兼供坐、臥。一般為木製。《御覽》卷七零六引《後漢書》:「羊茅為東郡太守,夏日坐一榆木板床。」也有石製者,望都二號東漢墓所出石床,長159厘米,寬100厘米,高18厘米,可容一人臥息。在漢代,床是比榻規格更高的傢俱,如《風俗通義?愆禮篇》:「南陽張伯大,鄧子敬小伯大三年,以兄禮事之。伯臥床上,敬寢下小榻,言常恐,清旦朝拜。」大床常在一側設屏、背後設扆,合成「屏扆」。山東安邱畫像石與遼陽棒檯子屯東漢墓壁畫中均有其例(圖73)。

    漢代人在床、榻上的坐姿,接近於現代通稱的跪姿,因此,坐久了會感到累,甚至產生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提到的「腓痛、足痺、轉筋」等現象。所以有時要隱幾而坐,膝納於幾下,肘伏於几上。這種幾被稱為憑幾,其幾面較窄,一般在20厘米左右。西漢時的憑幾面常微向下凹曲,還接近戰國時的式樣。山東臨沂金雀山一號西漢墓出土的此式憑幾,幾面兩端雕成兔首狀,頗為別緻。東漢憑幾的幾面多為平板,有的裝四條柵狀足,有的只裝一條曲足,這兩類憑幾的使用情況,在畫像石上都能看到(圖74)。滿城一號西漢墓中的漆憑幾,木質部分已經朽失,但存有鎏金的銅幾足,其上部裝合頁,使幾足可以向內折疊。古樂浪出土的一件漆憑幾,幾足有上下兩層,下層幾足可撐開也可折入,從而可以調節幾的高度,結構很精巧。在冬季,幾上還加鋪織物,如《西京雜記》卷一:「漢制天子玉幾,冬則加綈錦其上,謂之綈幾,公侯皆以竹木為幾,冬則以細罽為稿以憑之,不得加綈錦。」馬王堆一號漢墓的遣策中記有「素長壽繡機巾一」,長壽繡比綈錦更高貴,可見《西京雜記》所記並不完全準確。漢代通行跪坐,箕踞和垂足坐往往會引起人們的反感。江蘇銅山耿集發現的一塊畫像石,刻出一執刀人垂足坐於幾之上(圖75)。這是一種無禮的姿勢,在當時十分罕見(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20∼223頁)。

    榻上、床上和室內地上就坐之處一般都鋪席。席大多以蒲草或藺草編成。《急就篇》:「蒲蒻藺席。」註:「蒻,謂蒲之柔弱者也。藺草名也,亦莞之類也。蒲蒻可以為薦,藺草可以為席。」薦,即長臥席。《漢書?文帝紀》載,文帝「以菀蒲為席」,以示其儉。又《東觀漢記》載:「郭丹師事公孫昌,敬重,常持蒲編席。」馬王堆漢墓出土的譴責中載:「菀席二,其一青緣,一錦緣。」實際上則出土菀席四件,完好的有二件,一件長219厘米,寬81厘米,另一件長222厘米,寬82厘米,席邊均用黃絹包縫,邊寬20厘米左右。據《鹽鐵論?散不足》,先秦時庶人用「單藺籧篨」。所謂「籧篨」,指粗竹蓆,漢時同樣流行。竹蓆或成為床笫,其精細的稱為簟。《東觀漢記》:「殤帝詔有荏弱平簟。」又《西京雜記》:「會稽獻竹簟供御,世號為流黃簟。」寧夏銀川平吉堡漢墓中出土的竹蓆,為民間樣式。其色灰,席紋作人字形,用薄蔑片編製而成(《銀川附近的漢墓和唐墓》,《文物》1978年第8期)。除上述草蓆和竹蓆外,還有一種綴以獸皮的精席。《釋名》:「貂席,連貂皮以為席也。」又《西京雜記》:「昭陽殿設緣熊席,毛皆長一尺餘,眠而擁毛自蔽,望之者不能見也,坐則沒膝其中,雜薰諸香,一坐此席,餘香百日不歇也。」

    坐席之禮也有一定規矩,尊者必有專席。家庭中為長輩設專席,講堂上為老師設專席,而宮廷中則為帝王及皇后布專席。朝會時,為了優禮功臣耆儒,常常也設專席。《後漢書?王常傳》:「王常為橫野大將軍,位次與諸將絕席。」又《張禹傳》:「張禹為太傅,尚書,鄧太后以殤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內,乃詔禹與三公絕席。」東漢時,為了提高尚書令、御史中丞、司隸校尉等決策和監察官員的地位,於建武元年(公元25年)起,朝會時皆專席而坐,所以京師號為「三獨坐」(林劍鳴等《秦漢社會文明》,西北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34∼235頁)。

    席鋪在地上能夠移動,安富尊榮的貴族紳士可累坐**層席。在學校中,講學時每人坐一席,但主講人講得入情入理,駁倒別人學說的時候,就可以奪人之席。如東漢學者戴憑解經不窮,可以重坐五十餘席(《後漢書·戴憑傳》)。至於一般的寒士,如薛惇就「坐無完席」了(謝國楨《兩漢社會生活概述》,陝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7頁)。

    漢代並不流行垂足高坐,所以這時似不應有桌、椅等傢俱。然而實際上,漢代雖然無椅,卻已產生了雛形的桌。河南靈寶張灣二號東漢墓出土的一張綠釉陶桌,上置一圓底小罐。從其足和面的比例看來,這是一張較高的小桌(陳增弼先生認為這不是小桌,而是「一件與灶台配套使用的廚房中擺放烹調味品的灶邊小案」。見《論漢代無桌》,《文博》1982年第5期)。不過由於陶桌是明器模型,它所代表的實物的尺寸難以確定。四川彭縣出土的市場畫像磚上的一張方桌,桌前之人與桌上之人在進行交易,桌的高度可以通過人的體高間接推知,所以可以被確認(圖76)。這張桌子的桌腿間無撐,形制較原始,但已與敦煌莫高窟85窟唐代壁畫中的方桌十分接近了。

    供貯藏用的家具有廚和匱。《論衡?感虛篇》又《是應篇》謂燕太子丹質秦求歸,秦王提出的條件中有:「廚門木象生肉足,乃得歸。」這裡所說的廚當指貯物之廚。西周青銅方鬲之座常在正面設兩扇門,門上鑄出守門之別者。此風可能為後世之廚所沿襲,廚門上也飾有刖者木像,所以說「生肉足」。《晉書?顧愷之傳》:「愷之嘗以一廚畫,糊題其前,寄桓玄。」也應是此類廚。遼陽棒檯子屯東漢墓壁畫中有大廚,廚頂作屋頂形,一女子正開廚門取物,可見其中貯有黑色之壺(圖77)。《廣韻?上平聲十虞》:「■,帳頁,似廚形也。出陸該《字林》。」可知廚形似幄帳,正與上述壁畫相合。日本奈良法隆寺所藏七世紀製作的玉蟲廚子,廚頂仍作屋頂形,還沿襲著這一制度。與廚相比,匱則用以貯存較貴重的物品,如《楚辭?七諫》:「玉與石其同匱兮。」《漢書?高帝紀》:「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山東沂南畫像石中有其圖像(圖78),河南靈寶與陝縣劉家渠漢墓皆出土過陶匱,這些陶匱寬窄高低的比例十分勻稱協調,直到唐代其造型仍無多大變化。

    漢代還未在室內設平暗之類天花,為防止梁塵沾衣,多在床頂上懸承塵。《釋名?釋床帳》:「承塵,施於上,以承塵土也。」承塵又名帟。《禮記?檀弓》鄭註:「帟,幕之小者,所以承塵。」《周禮?幕人》先鄭註:「帟,平帳也。」則承塵原是平張於床上的小幕。東漢時,如成都出土的傳經畫像磚上所見者,講學的經師所坐高床上之承塵,已繃在帶格子的木框上,具有向平�砦L渡的趨勢了。因此,這時的承塵是室內相對固定的設備,平日不常移動,如《後漢書?雷義傳》記雷義拒絕受金,但「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

    平懸於室內用以防塵的是承塵,豎立於室內用以擋風的則是屏風。屏風是一件獨立的傢俱,與附屬於床的屏扆不同。《史記?孟嘗君列傳》中曾提到屏風,說明戰國時已有此物,漢代更為流行(孫機《漢代物質文化資料圖說》,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18∼219、225頁)

    《風俗通》:「屏,卿大夫以帷,士以簾,稍有弟以自障蔽也。」《漢書?陳鹹傳》:「萬年嘗病,召鹹教誡於床下。語至夜半,鹹睡著,頭觸屏風。」屏風一般用絹綈為之,《儀禮?覲禮》鄭注即言漢代有綈素屏風。屏風上多繪有彩畫。如《漢書?敘傳》言成帝御座旁有畫著商紂醉踞妲己作長夜之樂圖的屏風。《東觀漢記》也載光武帝御座旁有列女圖屏風。馬王堆漢墓出土有一木五彩畫屏風,長72厘米,高62厘米,是個縮小了的模型,據遣策所記,其原長五尺,高三尺。也有小型屏風,置於床榻之上,漢畫中屢有所見。如遼陽漢墓壁畫男女主人的榻後部均有屏風,呈折角形(《遼陽發現的三座壁畫古墓》,《文物參考資料》1955年第5期)。有的屏風上還帶有鏡子,如東漢末年曹操刺殺董卓時,就因為董卓從床後屏風上的鏡子中看到曹操正在拔刀而驚醒,所以曹操未能成功。

    有時屋中僅置屏風還不足以御風寒或擋蚊蠅,所以又置帷帳。帷本指車門簾,時作「車幃裳」。《後漢書?賈琮傳》:「賈琮為冀州刺史。及琮之部,升車言曰:『刺史當遠視廣聽,糾察美惡,何有反垂幃裳以自掩塞乎?』乃命御者搴之。」後也用於空內,以自障惡。《史記?董仲舒傳》:董仲舒「為博士,下帷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受業,或莫見其面。」又《後漢書?劉玄傳》:「更始委政於趙萌,日夜與婦女飲宴**,群臣欲言事,輒醉不能見,時不能已,令侍中坐帷內與語。」所以《釋名》:「帷,圍也,所以自障圍也。」《釋名》:「帳,張也,張施於床上也。小帳曰鬥,形如覆斗也。」可見帷與帳的區別在於:第一,帷用來分割堂、室,帳則施於床上;第二,帷多單幅橫面施帳,而帳則籠罩四面。然而它們的作用都有障翳眼目這一點,所以,床前「帖帖而垂」的帖,因其橫面單懸而《釋名》稱為床前帷。凡是有頂的帷幕也都被稱作帳,即使不施於床上也如此。《史記?汲鄭列傳》:「上嘗坐武帳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帳中,使人可其奏。」此武帳即非床帳,而是殿上御座的有頂之帳(林劍鳴等《秦漢社會文明》,西北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39∼2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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