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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卷 十二 文 / 啟森

    十二

    花紅英的落網既有必然的因素也存在偶然的因素。

    花紅英是深圳市輝煌夜總會的交際花,俗稱公關小姐。

    花紅英大學畢業後,因男朋友響應了大學生要支援西北建設的號召而滿腔熱血一往無前地奔了去,花紅英也就一氣與之分了手,來到了風光迷人的南國都市——深圳。

    開始時她運氣很不好,聘請她的公司單位很多很多,卻大部分都是衝著她的美色來的,這讓初到這裡的花紅英很不適應,也非常害怕。要知道花紅英在大學裡是禪聯幾年的校花,從小她又是在嬌生慣養的環境裡成長的,父母因曾是高幹,所以她的心氣也很高。她高挑的身材,該凸得凸該凹得凹,穿著無比緊身的衣褲出現在招聘會上,那嬌艷的氣質魔鬼般地身材無時不刻地揚溢著性感的特質,那些來招人的公司負責人難免是會衝著她的這點而胡思亂想的。

    在深圳這種帶有燈紅酒綠色彩的都市裡,處處都在彰顯著它的迷人魅力,到處是高樓林立,霓虹溢彩,寬寬的馬路奔馳著豪華的轎車,高檔的酒店那近乎奢侈的消費,都儼然是在以現代化的大都市而自居了。花紅英開始迷戀起這個繁榮的象小香港般地南國城市。但幾天下來就讓她囊中羞澀,不得不為了生計而進了一家公司。這時的她已經想開了,如果要是老闆真對她有啥企圖的話她也就隨了去,只要有好日子過就行了。

    僅僅不到半個多月的人生歷練就徹底地改變了花紅英的人生觀,著實也是讓後來審訊她的李振國始料未及的,現在年輕人為什麼會這樣地輕率?

    本來是打算將自己一擼到底的花紅英,這回卻又碰到令她沒想到的事。她進的這家公司卻又是真心實意地想請她做事的,她在這家公司是擔任口語翻譯。而花紅英在校的專業就是英語。可是她在學校卻並沒真正地苦讀,因她過人的美貌使她在校期間除了招蜂引蝶,賣弄風騷,出盡了當校花的風頭外,就成天是在跟男朋友到處玩樂去了。她根本就沒時間去認真刻苦地學習專業知識。所以沒有啥真才實學的她很快就被該公司的主管無奈地給辭退了。在深圳這個很現實的社會裡哪個老闆也不會無端地養個廢物,除非是心有旁騖。結果她看破了世俗,來個破罐破摔,看見一向為己所恥的輝煌夜總會在招公關經理,便乾脆進了輝煌夜總會。夜總會的老鴇看她美色青春、嬌艷可人絕對是個當公關小姐的好料,自是喜不勝禁,便留她下來,簽下用工一年的合同。簽字時的花紅英咬著牙沒哭出來,她知道她把自己給賣了。

    沒想到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由於驚人地妖艷和在這方面特顯天姿聰穎的腦子,突出大膽的表演和把女人本錢的賣弄玩得淋漓盡致,也恰到好處,使她很快便成了輝煌夜總會的當家花魁,一顆璀璨的夜明珠就此橫空出世!誰出的錢多就陪誰玩,讓玩過看過的老闆都說輝煌夜總會來了個迷死人的小妖精,很快被人戲稱「飛來仙」。後來被抓時,她的父母才知道花紅英在深圳幹得是皮肉買賣還搞出這麼大的名頭,有點像古代的名妓杜十娘。但人家杜十娘還知道賣藝不賣身有著外柔內剛的不屈個性,他們的寶貝女兒卻不僅賣身還賣國,老兩口當即就氣得一死一癱。

    那段時間,花紅英可是享盡了人生的快樂,有種眾星捧月般的榮耀。來此**的達官貴人港澳台商都視她為寶貝,連新加坡日本的富商都來爭睹她的風姿,一時成了各界人士爭相搶奪的「明珠」。花紅英就是在那個時候走進了桑德凱希的視野。當他第一眼看見花紅英時就徹底地被她的風姿給迷住了,於是他不惜一切代價花重金抱得美人一夜歸,然後不假時機地施展全部所學以求獲得其芳心,一連兩個星期在她身上花錢如流水。而花紅英發現桑德凱希得到她並不是純粹為了發洩和玩弄,他只是每天要她陪著到深圳各區走走,聽聽輕音樂,找個清靜的場所喝喝咖啡飲飲茶而已,有時還跟她淡古論今大講人生哲理。

    這個時候的桑德凱希就好像是恍惚間又回到了當年讀大學時與女同學初戀的感覺。

    花紅英漸漸感到自己只有跟著福哥(她對桑德凱希的暱稱)才有種回歸為正常淑女行列的感覺,像個正常人一樣地清白,那種麻木的自尊被面前這個既陌生神秘又善解人意的男人給弄醒了。她已被他的獨特魅力所吸引,雖然年齡相差懸殊,花紅英二十二歲,桑德凱希已四十多了,但桑德凱希的博學多才,為人風流倜儻,幽默而又含蓄,溫柔而又善解人意,真是男人中的男人,正所謂男人四十一朵花!而更吸引花紅英的還是桑德凱希有著西國國籍的華裔身份,家裡有遺產,身邊有花不完的鈔票,女孩子固有的虛榮心和對男人的歸宿感使得花紅英開始全心全意地委身於眼前的這個成熟而又帥氣的男人,她將桑德凱斯視如己出,對他的所作所為都當成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了。而桑德凱希對她也是情有獨鍾,呵護倍至。當然她還是到輝煌夜總會去上班,只不過她已經是非一般人能請得動的了,輝煌夜總會的媽媽在得到了桑德凱希的更優厚的好處後,也是一般不輕易叫花紅英出場子,這樣一來,「飛仙女」就更是身價百倍,讓一般老闆難以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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