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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卷 遠赴印尼之瘋狂殺戮(下) 十八層地獄(本章 七千字) 文 / 芊芊寶兒

    想起小鶯,詹紫陽的眼中不由得便泛起了一股極為深切的柔情:「從我們的太爺爺那一輩開始,我家和小鶯就一直住在一個巷子裡,我們的太爺爺關係很好,我們兩家,一直走得很近,我跟小鶯,也是從小一起長大,親如兄妹,我也從小就以保護小鶯為己任。」

    說到這裡,詹紫陽突然孩子氣地笑了:「我從小到大就是個問題孩子,遲到早退,逃學生事,打架鬥毆,從來就沒有斷過。上幼兒園的第一天,就把一個小男生打得鼻子都出血了。原因很簡單,在阿姨帶我們玩遊戲的時候,他拉了小鶯的手。」

    凌浩翔不由哧噗一笑:「二哥,你可真早熟,上幼兒園就開始戀愛了。」

    詹紫陽也樂了:「如果那算是戀愛的話,那我的愛情開始得比那要早得多,應該是從小鶯一生下來就開始了吧?因為我根本就想不起來,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把保護當作我的責任的,好像在我記事的時候,保護小鶯不受傷害,就已經融入到我的骨髓裡去了。」說著,雙眸突然一黯,「可是最後,我還是沒能保護得了她,甚至於是因為我的原因而害死了她。」

    想到詹老人告訴他小鶯遇害的經過,凌浩翔心中也不由得一痛,忙岔開了話題:「然後呢?你打了他,結果怎樣?」

    接下來的事情極為簡單,也極為平常——叫家長。因為詹紫陽是第一天上學的原因,而且只是幼兒園,所以老師並沒有對他做出過多的批評。

    然而小鶯的表現,卻讓包括老師和詹父在內的所有人大跌眼鏡!

    只見小鶯氣呼呼地跑到一個小男生面前,抬起那胖乎乎肉嘟嘟的小手,一個大耳瓜子就甩了過去:「都是你,你害紫陽哥哥被老師批評,我打死你。」

    周圍的人都愣住了。

    反倒是那個挨打的小男生,在愣了一下之後首先反應了過來,因為自己爸爸就在旁邊,於是底氣十足地反擊了回去,一個虎跳撲向比他矮了半頭的小鶯,兩人一起滾倒在地:「你敢打我?你先打死你。」

    小男生的父親大驚之下,忙伏身想要拉開自己的兒子。卻不料他剛彎下腰,一直站在小鶯身邊的一個小小的身子已是先他一步撲了過去:「敢打小鶯?反了你了?」

    三個小孩在地上滾成一團抱成一團,周圍那些哭笑不得的大人費了好大的勁才把他們拉開。

    那幼兒園老師也是個趣人,把幾個孩子拉開以後,頗有興趣地問詹紫陽:「你怎麼那麼護著小鶯啊?她是你什麼人啊?」

    正在替小鶯拍打著衣服上的塵土的詹紫陽頭也不抬地回答:「她是我妹妹,我當然得護著她了。」

    「就算是你妹妹,你這當哥哥的也不能一輩子不讓別人碰她啊,大家一起玩遊戲,拉她的手又怎麼了?」

    詹紫陽理直氣壯地回道:「女生可以,男生就是不行,玩遊戲也不行。」

    小鶯反手抱住詹紫陽,嫩聲嫩氣地說道:「紫陽哥哥不生氣,小鶯不給別的男生拉手,小鶯的手只給紫陽拉好不好?」

    那老師給他們逗得不由笑了起來:「好一對相親相愛的小情人啊。」

    圍觀眾人不由得都笑了。笑聲中,小鶯疑惑地看著詹紫陽:「紫陽哥哥,什麼是小情人?」

    眾人又是大樂。那挨了打的小男孩的父親也是一個莞爾,逗樂道:「小情人的意思就是,你長大了只能嫁給他,他長大了也只能娶你,你要叫他老公,他要叫你老婆。」

    詹紫陽壓根就沒聽這男人在說什麼,因為他發現小鶯頭上的髮夾少了一個,正在用眼睛四處尋找著,看到那只髮夾在旁邊一個人的腳下,忙走過去撿了起來。

    小鶯可愛地把一隻食指放在嘴上,歪著腦袋在想著什麼。詹紫陽幫她帶好了髮夾,生氣地拿下她的手來:「給你說過多少次了,不許吃手指,你怎麼就是不聽呢。」

    小鶯抬起頭來看向詹紫陽,稚聲稚氣地回道:「紫陽哥哥,我長大了只嫁給你,你也只娶我好不好?」

    「當然,你不嫁我嫁誰?」詹紫陽霸道地摟過小鶯。

    而小鶯,則乖巧地把頭靠在了詹紫陽的懷裡。

    旁邊眾人不由面面相覷:我靠,這小子,也有點太早熟了吧?

    …………

    說著,詹紫陽笑道:「說實話,我那時候根本不懂什麼嫁不嫁娶不娶的,不過小鶯說什麼就是什麼,這是我從小就一直認定的事情。當然那也不能稱之為愛情,只是在我的潛意識中一直就認定,那麼美那麼好的小鶯,誰碰了她就是欺負她。至於其他的,我倒真沒想過。」

    凌浩翔調侃道:「那你碰她就不是欺負她了?」

    詹紫陽呆了一呆:「這個……我好像從來沒想過。」

    凌浩翔不由噗哧一樂:此時的詹紫陽,表情真的很可愛,像極了一個可愛的大男孩——當然,他沒敢把這話說出來——開玩笑,把『可愛』這個詞用到一個大男人的身上,詹紫陽不海扁他一頓才怪。

    詹紫陽回憶道:「其實這幾年我一直在想,我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把小鶯當作自己的愛人看待的,想來想去,可能是在我們上初中的時候吧。

    「我說過,我一直是個問題學生,幼兒園是,小學是,到了初中也一樣是。上初一的時候,我就和幾個志同道合的同學組成了一個小刀幫,而我,就是那個小刀幫的幫主。

    「呵呵,現在想來,真的是很幼稚很好笑,六個人,每人從家裡偷了一點錢,買了一把匕首,一個小小的幫派就誕生了。不過那時候可沒想那麼多,雖然人少,那可真是意氣風發啊。

    「有一天,我們的一個兄弟被一個高年級的同學打了,原因是那人要搶他的錢他沒給。我們當時就急眼了:開玩笑,咱堂堂小刀幫的人讓人欺負了,那還了得?於是我們一幫六個人,雄雄赳赳氣昂昂地拿著匕首就去放學的路上賭那個人了。

    「後來那個高年級的男生過來了,和他在一起的,還有兩個人。我們當時可真算是無知者無畏啊。以為自己是學過功夫的,又有匕首,根本就沒把那三個人放在眼裡——最主要的是,我們認為,無論如何,小刀幫的人不能受人欺負!

    「結果很慘——你想啊,能夠欺負低年級的同學又能搶錢的男生,怎麼可能是一個本份的學生?何況我們華聖國本就是全民尚武的國家,幾乎是每一個年輕人都或多或少的學過一點武功。而在後來,我們更是知道了那幾個高年級的男生,本就是學校裡的欺男霸女,無惡不做的霸王式的人物,武功比起我們幾個來說,更是高了不知多少倍。

    「不過,其中一個人被我用匕首在身上劃了兩道口子——他是在那次的戰鬥中,唯一受傷的一個。所以,在我們全被打倒以後,他奪過我手中的匕首,抬手就往我腿上刺去。

    「我被兩個人死死地壓住了,根本就不能動彈,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那匕首向著我的大腿刺了下去。

    「誰也不知道小鶯是什麼過來的,也沒人知道她在旁邊站了多長時間了。只知道,她看到那兩個人壓住我,再看到那個人拿起匕首以後,彷彿是知道對方想幹什麼似的,瘋了一般撲了過來,壓在了我的身上。

    「然後,那把匕首,就那樣狠狠地刺進了小鶯的後背!

    「看到那種情況,那幾個高年級的男生也嚇壞了,扔下匕首,轉身就跑了。

    「而我,從地上爬起來以後,反手抱住小鶯,看著那深深的刺入小鶯後背的匕首,腦子裡驀地出現了一個念頭:小鶯要死了,我也不活了!」

    長長地吐了口氣,詹紫陽苦笑道:「我想,就是從那一刻起,我知道,我這輩子,認定小鶯了。也是從那一刻起,我是真正地把小鶯當成自己的女人來看,而不是一個妹妹了。」

    凌浩翔感慨地點了點頭:「是啊,願意用自己的生命來保護你的女人,確實是值得你付出一切的。」說著,凌浩翔突然想起為了保護自己而死去的雪凝,心中不由一陣刺痛。

    詹紫陽卻沒有體會到凌浩翔此刻的心情,歎了口氣,繼續沉浸於自己的回憶中:「高中畢業以後,意料之中的,我沒有考上大學;而小鶯,也在意料之中的考了個好成績——只不過,她並沒有報天都市的大學,卻是選擇了gz大學——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一直有個願望,那就是長大以後可以去南方生活。

    「家裡幫我在天都市找了工作,可是我卻執意要跟小鶯一起去gz,因為我不想離開小鶯。也因為我知道,假如我留在天都市的話,小鶯也不會獨自一個人去gz上學的。所以,在離開學還有一個月的時候,我和小鶯就早早地到了gz,找了一間房子住了下來。

    「然後,我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就在小鶯的輔導下複習,準備在開學的時候找個補習班報名,然後第二年再考大學。

    「老實說,我對上學從來都沒有興趣,從小學到高中,學習,都只是為了不讓小鶯生氣,根本就沒有學到什麼東西。每次考試所取得的那些不上不下的成績,也都是為了不讓小鶯生氣,作弊抄襲無所不用其能的拿到的。

    「考大學,也是小鶯的願望,所以我的複習就有些心不在焉,只是想讓小鶯開心而已——至於能不能考上,我才懶得理會,畢竟高考的監考很嚴,是不能作弊的,所以對於第二年的高考,我心知肚明那根本就不可能。

    「小鶯對我瞭解至深,當然也明白這一點。只是她也知道,我是為了讓她開心才學習的,她自然不會拒絕。而且以我的性格,她也不希望我過早地走上社會——因為在上高中的時候,就有不少社會上的幫派想讓我加入,而我因為小鶯的原因拒絕了。

    「然而在小鶯開學不到兩個月以後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徹底改變了這個想法,讓我玩命似的複習了一年,以極為優異的成績考到了gz大學——優異到,我成了那年高考的全國理科狀元!」

    說到這裡,詹紫陽臉上的表情已是變得極為感慨:「自從那件事發生以後的這麼多年以來,我一直在想:我詹紫陽無疑不是一個好男人,可是就我這樣一個男人,怎麼配得到小鶯那麼真摯的感情,那麼無私的付出?」

    凌浩翔笑,再給他斟了一杯茶:「你這是在質疑二嫂的眼光嗎?」

    「呵呵。」詹紫陽也笑了,「不是,只是覺得,自己這輩子沒白活,能夠得到小鶯的感情,要不就是祖宗積德,要不就是自己走了狗屎運。」

    「那段時間,發生了什麼事?」凌浩翔難得地八卦起來——他聽詹老人說過一些,詹紫陽在學校所學的那些知識,早就已經隨著高中畢業全都還給了老師——最為經典的一幕是:剛剛高考完沒幾天,一個上初中的鄰居小孩有道代數題不會做,拿著作業出來想要去找同學,出門的時候剛好碰到詹紫陽,就順口問他那道題怎麼做。

    詹紫陽拿著那作業本看了半天,然後罵了一句:靠,你老師真變態,初中生的作業比高考題都難。

    剛好走過來的小鶯看了那道題,再想起詹紫陽的話,直捂著肚子笑彎了腰——那是一個應用題,答案就是極為簡單的二元一次方程組!

    就是這樣的詹紫陽,在一年後的高考中居然成為全國理科狀元,讓所有認識他的人都跌破了眼鏡,至今都還在懷疑他是用高超的作弊手段得到的!

    詹紫陽深深地歎了口氣:「那時候,我已經開始在補習班上課了,在小鶯的堅持下,我沒有再去打工,家裡每個月都會給我們寄來微薄的生活費,全都是小鶯在掌管。

    「有段時間,我突然發現,好像最近以來,我們的飯菜一直都是稀飯和麵條。於是在一天吃飯的時候,我就不滿地嘟嚷了出來,你明知道我幾天不吃肉就覺得渾身不自在,怎麼總是稀飯麵條啊,而且連菜也沒有。

    「小鶯小聲說:『前幾天學校讓買了不少的參考資料,我怕錢用不到月底,所以就省了點。』我不滿地回道:『那也不至於把日子過成這樣吧?都幾天沒吃菜了,再這樣過兩天,我就變成麵條了。實在不行給家裡說一聲,讓他們再多寄個兩三百的,也不是什麼大事吧?』

    「小鶯輕輕地點了點頭說:『好,我明天就給家裡打電話,讓他們再寄點錢過來。』我沒有再說什麼,只點了點頭繼續吃飯。

    「第二天放學回來,吃飯的時候,我意外地發現,小鶯做了米飯,炒了三個菜,而且還有我最喜歡吃的紅燒肉。

    「不等我開口,小鶯就笑著說:『我給媽媽打電話了,她中午就把下個月的生活費給我們打過來了,而且多打了幾百塊錢。』

    「可是我發現,小鶯的臉色彷彿有點蒼白。問她,她很不好意思地說她那幾天不方便,所以臉色不好。我也就沒多問。

    「然而幾天以後的一天,小鶯做晚飯的時候突然之間暈倒了。我嚇了一跳,忙把她送到醫院,醫生說是失血過多引起的昏迷,可是沒有發現她身上有受過傷的痕跡,就問我是怎麼回事。我想起小鶯說的話,忙回答說那幾天是她的例假期。

    「結果,醫生看外星人似的看著我說,他做了這麼多年醫生,還從沒聽說過例假會引起失血過多並導致昏迷的。然後開了化驗單給我,讓我去交錢。

    「我忙從小鶯的包裡往外拿錢,發現有兩張取款單的回執,醫生剛好抬頭看到,奇怪地說:『咦?這是我們醫院血庫的,你獻血了嗎?如果你曾經我們醫院獻過血的話,治療費有優惠的。』」

    說到這裡,詹紫陽歎了口氣:「後來,在我的逼問下,小鶯才告訴我說,她那天取生活費的時候被人盯上了,剛從銀行出來就被搶了。正如她所說的那樣,學校那幾天要買不少的資料,所以她把剩下的錢全取出來了。被搶之後,就一分錢都沒有了。

    「因為家裡都不富裕,她不好意思給家裡打電話,也不敢給我說,怕我擔心。她算著日子,再有一個星期家裡就該給我們打生活費了,所以她想著,湊合幾天算了。

    「我問她的時候,離家裡給我們打生活費的日子還差幾天。而家裡一般打生活費的日子都是發工資的第二天,她知道那幾天家裡也沒錢。所以第二天,她……她就跑到醫院去賣血了。」

    「啊?」凌浩翔不由呆住了。

    「是的,她去賣血了。」詹紫陽苦澀地笑了,「她用賣血的錢,給我做紅燒肉吃。而我,吃得是那麼心安理得。這還不算完。她暈倒的那天,她媽媽那天早上打電話告訴她說,我爺爺生病住院了,花了很多錢,兩家人手裡都沒什麼錢了,所以那個月的生活費,可能要過幾天才能打過來,問她還有沒有錢。如果沒有的話,就先給我們打半個月的。

    「她回答說有,她省著點花,還能撐半個月,讓她媽媽不要擔心我們。然後,她那天下午沒課,就又跑到醫院去賣血了,終於因為兩次抽血間隔的時間太短而事後沒有好好的休息,也沒有補充營養而昏倒了。

    「我問她為什麼不告訴我。她笑著說:『你不是一直都說我是你的管家婆嗎?既然這樣,家裡的事,就全歸我管啊。你只要好好複習,爭取明年考上大學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不用你管。紫陽,我只是一個弱女子,我沒有錢也沒有勢,甚至沒有一點能力,我能為你做的,只就有這麼多,那就是不讓你有任何的後顧之憂。』

    「那一刻,我哭了!一個男人,不能讓自己的女人過上舒心的日子,還讓她這樣的為自己付出,還能算是男人嗎?

    「也就是從那一刻起,我終於真正地明白了自己的存在和前途對於小鶯的意義。同時我也明白了,我再怎麼聰明,再怎麼覺得自己有本事,可是沒有知識的話,根本就不可能有人會給我機會。

    「所以,我拼了命地複習,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不再讓我小鶯受苦,要給我的小鶯一個舒心的生活。可是我沒想到,沒想到……」

    詹紫陽的眼中已是蓄滿了淚水,他哽咽著,再也說不下去了。

    凌浩翔歎了口氣:「這樣的女子,確實值得你為她付出一切。她活著的時候,是為你活著的;死了以後,想著的還是你。二哥,你知道嗎?為了在你死後還可以和你相見,二嫂自願放棄投胎轉世的機會,也要在地府等你。而為了達到這個願望,她在秦廣王的殿前跪了整整三個月,終於感動了秦廣王和東方鬼帝。

    「鬼帝告訴她說,轉世投胎,是每個鬼魂都要經歷的,她的要求,則算是有違天命的要求,所以想要這麼做,就有個條件:必須在整整十八層地獄的每一層,都度過一個月的時間!

    「這樣的例子不是沒有過,但是從來沒有人能夠得到過,因為從來沒有人能夠堅持下來。你還要堅持嗎?

    「然而二嫂她答應了,她也做到了——十八個月以後,她的魂魄已是極其微弱。秦廣王告訴我說,假如不是她內心那強大的意念在支持她,她早就已經魂飛魄散了。

    「所以我剛才告訴你說,你們這次能夠用魂魄交流的見面機會,不是我替你要到的,而是二嫂自己爭取來的——假如她當初投胎轉世了的話,就算是鬼帝大人,也沒辦法讓你們見面。」

    我們常說作惡多端的人死後會下十八層地獄。其實所謂的十八層地獄並不是如同我們所理解的字面意思那樣,是指地獄的一層層直到第十八層。我們所理解的十八層地獄,其實是叫『永不超生地獄』,這個地獄統稱無間地獄,意指受苦沒有間斷,一秒都不能休息,永生受苦。

    真正的地獄,其實是不分層次的,而是按區域大小來形容的,十八層地獄的每一層,都是對一個人在陽世間的一種惡行的的懲罰,是以受罪時間的長短,與罪行等級輕重而排列的。像我們所熟悉的拔舌,剪刀,刀山,油鍋,血池等等地獄,都是十八層地獄其中的一層。

    每一層,都是極其難熬的,更何況是十八層地獄整個過一遍?光想一想,都讓人不寒而慄。

    想到小鶯要在這每一個刑罰下熬過一個月,共經歷整整十八個月的時間,詹紫陽心中不由一陣絞痛,慘呼一聲「小鶯」,胸口一甜,一口鮮血,狂噴而出。

    凌浩翔沒有去扶他,甚至於連看都沒有看他一眼,而是面無表情地給自己倒了一杯茶,輕飲一口,放下杯子,這才緩緩地,帶著一絲殘忍地開口說道:「鬼帝說,其實她原本不用把十八層地獄全部經歷一遍的,只需要在前五個地獄中每個地獄度過兩個星期的時間就行。」

    「那為什麼要這麼對待她?」詹紫陽低吼道,嘴角的血絲,看起來猙獰而恐怖。

    「是她自己要求的。」凌浩翔淡淡開口,目光落到了詹紫陽的臉上。

    詹紫陽呆了一呆:「為什麼?」

    「因為——在她的回魂夜,她的魂魄看到了你,聽到了你,所以知道你為了給她報仇,槍挑黑契約一個堂口,殺了五十二個人,而且更是想要找到一個大的靠山,把黑契約連根拔掉。

    「她知道,你想做的事,就一定能夠做到,但是這樣一來,你就會殺很多人,而如果你找到了那個靠山,那個所謂的靠山要幫你的話,也絕對會讓你付出很大的代價,肯定是要讓你去做惡。那麼你死後,就會受到很多很重的懲罰。

    「所以,她請求鬼帝說,你是因為她才殺人的,那麼你殺的這些人的罪,就讓她來贖吧——把你死後可能會受到的刑罰,全部加在她身上。她就算是因此魂飛魄散,就算是在你死後不能和你相見,她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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