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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辦這事得小心謹慎,布朗先生。上帝啊,要是弗雷迪親眼見到這些,他可能會笑得前仰后合。”
  莫蒂默?布朗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再度不滿地看了一眼這高大的男人。自從他們离開肯特后,他滿耳灌滿了對方种种抱怨聲。好在早有人告誡過他,抱怨是少不了要听的。
  “如果你還帶著一匹馬,我建議你還是不走的好。”
  “你是否听說過我要虐待你,‘凱撒’?”德夫林与自己的馬交談起來。“凱撒”是他的馬名。
  德夫林牽著這匹駿馬走,莫蒂默則露出欲殺之而后快的表情,隨后鼻子一哼,權作同意。已經是既成事實,他只好繼續施壓說:“我們現在只有一事可做,夜行晝伏,杰弗里先生。在白天,你會遇見許多人,許多人也會看見你,這儿的人都可能感到好奇,像你這种樣子的人為什么會有如此优秀的駿馬?你來這儿的目的是隱匿形跡,而不是嘩眾取寵。”
  “我想,你來這儿的目的就是死死地糾纏我。”德夫林反駁說,“這儿前不著村后不見店,路上連鬼都沒一個,難道你沒有注意到?”
  “剛才是沒有,現在卻有了,難道你的眼瞎得像笨豬一樣?”
  德夫林忽略了有輛四輪馬車剛剛出現。此時,他驟然停下來,表情可怕地盯著莫蒂默,他那6﹒3英尺高的身材,壯實得令人生畏,絕對能產生某种威懾的效果。但是選莫蒂默來作這年輕人的隨從,并不是因為他事事畢恭畢敬。正好相反,他認識一人,那是德夫林唯一不敢輕視的。再說,他可以直接從這位人物那儿獲得指令。所以,莫蒂默有著某种优勢,當然是在特定的時間內。
  “我們得知,鄉紳的家离大路不太遠,”莫蒂默合情合理地分析說,“我們到那儿,也住不了多久。接著,你就可以騎著這駿馬回家啦。至于你此時的頭銜,請記住你僅僅是個馬夫……”
  “馬夫,布朗先生,”德夫林果斷地打斷話頭,“一匹駿馬的飼養人兼騎師。對,還是個騎師。這可是個響亮的頭銜……”
  “但是,你難道不知道這首要之事……”
  “那是你需要考慮的,你很快會發現我不會自欺欺人。”
  “這是為什么……”
  “這正是為什么我答應你這討厭的家伙隨行。如果我必須住在馬廄里,在這個馬廄中就是我說了算,否則干脆現在就放棄這個大膽的計划。”
  莫蒂默雖然敢張嘴爭辯,但是他在這點上相當明白,頂嘴不會有任何好處。所以,他簡單地點點頭,轉頭發出不可忽略的告誡。
  “那馬車朝著我們這里駛來,上面坐的极可能是本地的鄉紳。
  將你的帽子拉下來,掩藏……”
  “好啦,別再說了,布朗,”德夫林打斷話頭,其忍耐顯然達至极限。“我們都來到了世界的邊緣。要是這些鄉巴佬還能認出我,我把這破靴子吃到肚里,而不是穿在腳上。”
  “至少你得做出點沒精打采的樣子,行嗎?”
  “不,”這個字擲地有聲,“上帝作證,我還得走路,破衣爛衫飄搭在肩上,靴子襤樓得都不值了。布朗先生,你在冒汗!
  記住,我不想再做任何討厭的讓步,就是不答應。”
  “是在冒汗,還不是因為你穿著那件高級的鬼襯衫,”莫蒂默不敢大聲,含糊他說,“這正好標明……”
  “什么?”
  “沒什么,杰弗里先生,絕對沒什么,”莫蒂默說,“如果我們這次嘗試失敗,我們應該分清責任,對嗎?”
  “實際上,你我都明白是誰的責任。”
  這正是令人擔憂之處。
  路上行人沿著蒂戴爾村的大路來來往往,甚至有人不騎馬,而是在前牽著馬。這种現象倒也常見,不同的是,今天走在大道上的是匹駿馬。
  梅根早就注意到這是一匹黑色純种馬,接著泰勒移步走到近前觀察:“上帝啊,你可見過如此神駿的种馬?”
  蒂法尼与梅根挺逗地對視一眼。泰勒真沒有記性,甚至忘記了身邊還有姑娘。否則,那“种馬”一詞也不會隨口說出。對方越走越近,那黑馬健美身段在當時來說,可謂完美無暇。事實上,他們中沒有任何人見到過如此駿逸的馬。
  梅根喜歡馬,她此時的心情如果沒有泰勒強烈,也差不多。
  如果她有這匹駿馬,不僅在本教區,甚至在整個德文郡地區,她都會驕傲得像公主一樣。她的“安布羅斯先生”也會相形見絀,可是她沒有因此而嫉恨此馬。這馬的确太神俊了。她想象出騎著它的樣子,熟練的騎師可以發揮出它的速度。有人認為种馬不宜女士,實際這是不公平的。這匹馬太出色了,梅根喜歡得如同自己的一樣。她异想天開地想求父親將它買下。她想得到的東西只要合理,她父親總會滿足的。但是,她不得不打消這种念頭,她乎可以肯定:哪怕是出天价,該馬的主人也不會賣它。如果這种馬屬于她,“它”肯定都不會同意。
  泰勒停下車,她几乎沒有感覺到。除非這時將這馬牽到她面前,讓她欣賞個夠。她的目光緊緊盯在那馬身上。她逐漸站起身,极想走近些。蒂法尼笑了,耳語說“撿點些”,她才醒悟過來,意識到這份失態,一個女孩子是不能走得太近,要想仔細端詳別人的馬匹,無論如何需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她這時轉過身來,想征求那個人的意見。后者牽著馬僵,見到清麗脫塵的她時,愣得忘了自己的駿馬。
  他站在那儿,汗洋洋。髒兮兮的。然而在她眼里,這人是她見過的最英俊的男子。她也不考慮合适不合适,便將目光向他投去,那貪婪的神情恰似打量那种馬一般。來人高高的個子,寬肩,身段优美協調,輪廓分明,渾身上下透著令人眩目的魅力。
  他慢慢抬起手,摘下帽子,這時,她甚至覺得這手也相當漂亮,那极為蓬亂的頭發也特別优秀,黑得像瀝青一樣。隨后,對方那雙美得最令人惊歎的藍眼睛中出現她的影子。她忽然意識到他正在注視她。
  那眼睛給她帶來一陣震撼,她因此才意識到自己在做什么,連忙將目光移開,多虧她帽子的寬邊,擋住了那人的目光,也掩飾了她羞臊的臉色。她甚至都無法相信自己剛才怎么那樣。她能想出的唯一借口,便是她极為欣賞這匹駿馬,因為她發現該馬的品种相當优秀……但是,她那樣地盯著陌生人看,是斷難找到借口的。她從來沒有這么看過男人,她十分清楚自己剛才盯著那位先生看的方式极為不妥。
  他的相貌已經深烙在她的腦海之中,從那副尊容上看,他雖說穿得十分寒磅,他甚至連紳士們必備的頸巾也沒有,但是舉止則顯得漫不經心,他好似見慣了他們這些人一樣。感謝上帝,幸好他不是紳士。最少她希望他不是紳士,否則她的失態就會變成閒言碎語,傳到她的朋友耳里。這些流言蜚語可能成為小酒館里的話題,她能忍受這點嗎?不,她忍受不了。上帝啊,她著了什么魔?
  真夠幸運,蒂法尼沒看到這些,泰勒的注意力也全在這馬身上,他早听說過有這种血統的馬,還能說什么呢,梅根想不出來,她想离開那儿。她決不想再將目光投向那家伙,后者顯然体察到她的失態。
  “要是我能買下它就好啦,”那深沉的聲音中透著為難的語調。
  “馬主是誰?”泰勒想知道。
  “鄉紳彭沃西將成為這种馬的新主人,這可是值得驕做的!”
  梅根在東看西看后,又被那家伙的英俊外表所吸引,更有甚的是,兩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真可怕,她几乎是忘了對方身份卑微。
  事情原來這樣,她好一陣才緩過神來,急促他說:“我不相信。如果有這事,我父親怎么不告訴我?”
  “你父親是誰,他懂什么?”
  “鄉紳彭沃西。”
  這回輪到他好長時間無話可說,隨后,他微微地一撇那圓潤的嘴唇:“哦,是嗎,我至今也搞不懂,他決定建种馬場与你有什么關系。”
  在多數情況下,這絕對是事實,然而,她的情況則截然不同,因為她父親知道她极想得到一匹好馬,看來,父親打算用更恰當的方式來說這事,他不能像那家伙一樣嘛,后者在說“种馬”一詞時,好似有种快感。講這話總顯得有些粗魯,即使是泰勒听到了這個“詞”時,也不自然地走開了,他甚至忘了自己剛才也講過這話。
  那雙藍眼睛仍然盯著梅根,那直率的目光搞得她神情慌張。
  既然她再次注視著他,他干脆也盯著她,那行為就似她剛才的做法一樣。她可以肯定他說,這是故意的,絕對是針鋒相對的。面對在場的這一小伙人,只要他不挑明說這是在報复,她便無話可說,他的報复肯定不是微笑,而是更加惡劣的羞侮。這种挑釁行為豈是紳士的舉止。這也表明了他的出身,時間稍稍一長,他便露出了缺乏高貴血統的本性,除非他認為對方歡迎他那种目光。
  上帝啊,誰讓她先有這种行為呢?他有理由這么認為。
  “你一個人前來送馬。”梅根脫口問,“送過馬后,你會离開嗎?”
  她的語調中透著某种期待,蒂法尼听到這話后斜眼瞧著她。
  那站在地上的男子注意到這點,他在极短時間內似乎有些迷惘。
  隨后,他綻顏笑了,他笑起來也是一付凶相。梅根連忙打起精神,理智地起了戒心。
  “我是養馬人,小姐,之所以由我送馬,原因就是除我之外,別人都無法駕馭它。你可以想得出,如果此馬得不到相應的照料,這馬的前主人是不會放心的,對嗎?再說,我還是騎師,所以我這個人相當有价值。你可能知道,我在這方面頗有經驗,因為我能夠像對待女人一樣照料它;用溫柔的手撫摸整個馬身,需要時這手也能變得堅硬有力。當它焦躁不安時,就得重重地拍打它的屁股。”
  德夫林講些什么瘋話,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只想探看她的秀臉是否會羞得發紅,就像她那可怕的紅頭發一樣,几個人的臉色都沒有羞紅,但是這張臉紅了。
  這家伙旁若無人,口沫橫飛地開始侃侃而談,德夫林如果做不到這點,他也就不是德夫林了。那位金發女郎听到他的胡說八道時,臉上流露出天真的垂詢之色,他再沒說下去。誰指望舉止差勁的養馬人能說出什么?
  鄉紳的女儿气得發昏,她不加任何掩飾他說:“赶車吧,泰勒。我保證,不等他住下來,我便解雇他。”
  泰勒一勒疆繩,赶動了馬車。這時,年輕紳士的回答傳到了德夫林的耳里:“听他那話,我敢肯定,他沒有惡意。最少,這不像是侮辱。”
  “他就會干這鬼事!”
  “姑娘說得對,”待馬車走遠后,兩人對視一眼,莫蒂默對身旁的德夫林說。
  “說話婉轉些,好嗎?”
  莫蒂默頓時為之臉紅。“這么說,我說話不婉轉。我以前從沒見過像她那樣的姑娘。你說話倒是婉轉,但是你卻失去了那妙趣橫生的語言。你又找什么借口呢?那位就是鄉紳的女儿,而鄉紳甚至不知道我們是他請到馬廄中的賓客,或者說他不知道他已經買了一匹頂尖的好馬。如果那年輕紳士立即送她回家,她再埋怨父親的行為,又怎么辦呢?”
  德夫林皺著眉頭,因為他當時做事時,沒有考慮到自己,但是他自我安慰他說:“所以,我們得來個小比賽,看誰先到鄉紳家。你想知道誰是贏家嗎?”
  “啊,這個辦法妙极,保證急得這位小姐上竄下跳。為什么你一見到她,便搞得她下不了台呢?”
  “我想是性格如此吧。”
  “誰有性格?你不過是個養馬人。要想讓人了解自己,你還得靠做成這筆交易才行,否則你無法賴在鄉紳家。如果沒有這層關系,你便是街頭流浪漢。”
  德夫林忽然笑了:“我認為,要是我真的養成了流浪漢的德性,我就會更加安全,至少在這优美的小村附近。”
  “更加安全嗎?”
  “那還用說,”德夫林回答說。看到莫蒂默還沒有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又補充說,“你可能是對的,布朗先生。我不能再用那風趣机智的語言,不能再用了。”
  “她‘屬于’那种緊盯著看的‘東西’嗎?”
  “如果你喜歡上這厚臉皮的紅發姑娘呢?”
  莫蒂默鼻子一哼:“我認為,你不可能喜歡上她。”
  “感謝上帝,你說得真對。如果我喜歡她,我這份苦可能就白受了。你知道,布朗先生,我傾向于這种看法,在這偏僻遙遠的地方,我只能過我們自己的日子。”
  “我希望這并不意味著你成心要与這位小姐斗著玩。”
  “斗著玩?肯定,你難道沒意識到,我剛才已經宣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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