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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     梁鳳儀

  女兒方心比它的年齡早熟,一直要求母親很大的關注,她曉得說:「媽媽,我們不要有代溝。」

  看看女兒抱住小狗熊睡覺,還曉得拉長了臉,一本正經的講這種大人話,連俊美失笑了。

  「好,媽媽不是每夜都陪你說一陣子話嗎?」

  「媽媽真好,媽媽比爸爸好!」

  「快別這樣說。爸爸也是疼愛你的,只是他忙,在香港有工作,時差又有分別,所以……」

  「這個我明白,否則,不會這兩天都分別搖富話到學校及琴老師家去找我,一定是時差關係。」

  「什麼?心心,爸爸搖重話找你?什麼事呢?」

  「他只是問我生活得好不好?」

  「你怎麼說?」

  「我說好,我告訴他,媽媽很疼愛我,老師也不錯,只是有些洋同學不喜歡我住的這間大屋,不跟我說話。可是,有些邊是好的。」

  「心心,你跟爸爸說了好多話?」

  「他一直在問呢!我只有答得詳細。」

  「還有告訴他什麼呢?」

  「還有告訴他,這些日子來翁叔叔甫來看望我們,帶我和小弟上餐館。」

  連俊美的手開始冰冷,問:「爸爸有沒有提起我?」

  「有哇!他問翁叔叔待我和小弟好,待媽媽好不好呢?那當然是好的。還有……」

  「還有什矗?」連俊美說。

  「爸爸說,他也會抽空來看望我們,也見見那翁叔叔!」

  連俊美沒有造聲,心像那七上八落的吊桶,她感到極大的不安。

  「媽媽,爸爸什麼時候來呢?」

  「不知道,爸爸來之前會告訴我們。你乖乖的給我睡。」

  「可是,媽媽,我還不困呢!」

  「你得聽話,乖乖的,可能睡醒了,爸爸就會出現,給你帶些寶貝玩具來!」

  方心猛地在枕上搖頭:「不會不會,老師說香港飛加拿大要十多小時,就算爸爸今天跟我講完重話就上機,也得要明天中午才到步!」

  連俊美強顏啟笑:「無論如何,你快點睡,否則先就惹媽媽不高興,媽媽做了整天家務,也困了。」

  方心立即開上眼睛,用英文說:「I  TRY!」

  連俊美吻了女兒的額,連忙站起來,緊緊來得及不讓淚水滴在方心的臉頰上。

  她回到睡房去,心像要分分鐘從口腔跳出來似。

  她搖了電話給翁濤,問:「還未睡嗎?」

  「想你!」

  「我想見你!」

  「就現在?」

  「嗯!我有話要跟你說。」

  「你可以出來嗎?」

  「不能讓孩子留在家裡。」

  「那麼,我來好了。」

  翁濤掛斷了線,只三十分鐘之後,他就趕來了。

  一開門,連俊美就緊緊的抱住翁濤:「我怕!」

  「怕什麼?」

  「怕我們的事,已經被方修華知道了。」

  「俊美,沒有什麼可怕的。」翁濤托起了連俊美的下巴,很誠懇地對她說:「就讓他知道,讓全世界人知道,我要娶你。」

  「什麼?」

  「我要娶你,俊美,我要娶你,我要娶你!」

  「輕聲點,輕聲點:」連俊美拿手接住翁禱的嘴巴:「孩子才剛剛入睡,你怎麼有時也活像個大孩子似。」

  「我是真心的。」

  「也用不著高聲朗誦,發表宣言。」

  「我要你安心,我並不認為相戀一事需要閃閃縮縮。尤其是我們生活在西方社會,全部人際關係都是合則留,不合則去,天公地道!我們唯一要擔心的是兩個人是否相愛?」

  「我們是嗎?」

  「我是肯定的,你呢?」

  「我害怕。」

  連俊美說的是實話。她害怕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最害怕的說不出口來,就是她和翁濤是否相愛得夠,足以應付西方社會的新生活模式與東方社會的可畏人言。她原本也立定心意離婚了,但當自己要面對方修華及其他人等知道離婚的原因時,她仍有羞愧、惶惑和擔掛。

  唯一令她稍為安慰的是,她並沒有主動的做出牆紅杏,是方修華首先干了對不起自己的勾當的。

  就算沒有翁濤出現,她都有權申請離婚。

  「俊美,是不是怕我會令你吃苦?這兒不如香港,我的條件當然也及不上方修華。可是,我愛你,從第一眼看見你捲起褲管在低頭操作,我心頭就有一個感覺!這是個需要我維護照領的女人。俊美,愛你並不足夠,以愛你為原動力,我願意竭盡所能,讓你生活得安樂。」

  作為一個女人,這是不是已經代表一切。

  對連俊美這麼一個知足的女人而言,答案是肯定的。

  他們緊緊的擁抱著,親吻著。心內的狂潮翻動,擴散全身,驅使著他們以行動發洩。

  直至一聲巨響,把他們嚇得分開。

  一回頭,只見樓梯處站了小心心,她一手拖著弟弟,一手把只水杯扔到樓下去,不只水林,一切她能抓得到的東西。

  連俊美面無人色,立即街上櫃去:「心心,你這是為什麼?」

  方心以怨毒的眼光望住母親,那不是一個八歲小孩應有的眼神、那麼怕人、那麼蠻橫、那麼決絕。

  方心摔下了小弟,逕自走回睡房裡去。

  方義仍是睡眼惺忪的,一邊擦著眼,呵欠連連,一邊嚷:「姐姐便把人吵醒,拉我起來去看媽媽和翁叔叔,有什麼好看的?」

  「天!」連俊美差點量倒:「我的惡夢才剛剛開始。」

  事實的確如此。

  來溫哥華跟連俊美算賬的,不是方心所說的方修華,而竟是連俊美的父母連敬彬夫婦。

  還是翁濤開著車子,陪連俊美去接機的。

  他們商量過,事已至此,並不覺得有什麼值得隱瞞。就趁機給他們兩者介紹翁濤好了。

  連敬彬是香港的大商賈,從事海味出口生意幾十年,單是日本一地,就供應了取之不盡似的財富。他今年已高齡七十八歲,依然健步如飛,龍精虎猛。連母其實是繼室,六十開外,紅粉飛飛,相當的有神有韻。

  一下了飛機,瞥見陪在連俊美身邊的翁濤,還未待女兒介紹,就問:「這位就是姓翁的先生?」

  「是的,世伯,伯母!」翁濤伸出手來,可是落了一個空,連敬彬沒有回敬,連太太根本正眼都沒望過翁濤。

  連俊美的眼淚已經在眼眶內打滾。

  「讓我把車子開過來!」翁濤拍拍俊美的手,以示安慰。

  「不!」連敬彬說:「我囑酒店派車子來,我們不習慣乘陌生人的車。」

  「爸爸!」連俊美驚叫。

  「你住口!」

  連敬彬中氣十足,無何否認,他是其或嚴的。

  才坐定在酒店的套房內,連敬彬就對女兒說:「姓翁的是什麼人?」

  連俊美還未答話,眼淚已經簌簌而下。

  「是個在這城鎮內,專介紹移民買房子的經紀佬是不是?幹這種職業的人有幾多個?他是大學畢業的,又如何?大學生在北美比在東南亞還要賤千百倍,在街上碰口碰面的都是學士、碩士、博士,排長龍拿失業救濟金的通統有學位。不見得這姓翁的是什麼了不起、三頭六臂的人物?」

  「趁你別跟他走在一起,就斷了他吧。」連母這樣說。

  「媽,連你都不明白。」

  「我有什麼不明白的?若我是盲塞人,根本就不會一把年紀,飛越千里,把你帶回家去。」

  「把我帶回香港?」連俊美驚駭得連眼淚都不再致流下來。

  「對。明天就走。」連敬彬說。

  「不,整件事根本沒有弄清楚。」她接理力爭。

  「要怎樣才算弄清楚?是不是要待到街知著聞,出了花邊新聞,才謀對策。」

  連父簡直氣得吹鬚碌眼。

  「我是說,你們並不知道事情的始末。方修華有對不起我的地方,在於我留在此城等領取注照之時。」

  「如果修華在外頭略有沾花惹草之舉,就叫對不起你的話,我告訴你,老早在方心與方義未出世之前,就已如是。九十年都可以忍受,甚至乎不知不覺的事,你如今才以之為借口去縱容自己,算不算天大的笑話?」

  「爸爸,你說什麼?」

  「我說你其蠢無比。」

  天!連俊美不住後退,背緊緊靠著牆,才算站穩下來。

  令她難以置信的說話,還是出自她親生母親之口:「你系出名門,又是飽讀詩書,連一點點人生的道理也不知道。生在世上,不可以任性妄為,率情胡作,你一出生就不單只為自己而沽,上有父母翁姑,下有兒女子侄,中有良人朋友,都要互相援引,生活得光鮮明亮,走在人前熠熠生輝,怎麼可以不瞻前顧後,為了丈夫外頭多一兩個叫不出名字來的女人,就氣得昏了頭腦,糟蹋自己,讓人家有機可乘!」

  「媽,你要怪責我,我無話可說,何必要侮辱翁濤?」

  「我侮辱他,還不屑呢!你少天真,這姓翁約有什麼虧可吃,人生的一揚折子戲也好,真個跟你過世也好,在他,只有贏,在你,只有輸。不是嗎?在此地,他半個親朋戚友都不用交代,半個子兒也不用掏出來,孤孤寂寂的異鄉生活,有個教養出身非同凡響的女人伴著,服侍著,刺激著,何樂而不為?誰不會愛上你?誰不愛你愛得如醉若癡?太便宜的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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