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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梁鳳儀

  他與她之間的這場交易,小玉無疑是失敗者,因為她一開始就缺乏全盤計劃,沒有擬定方向,活脫脫是打開門口做一天生意是一天的樣子。她連自己究竟希冀些什麼都不大了了。

  一個管不好自己的人是斷沒有能力管好別人的。

  這點小玉受教了。

  小玉輕輕的撫掃著小腹,說:

  「孩子,別到世上來,媽媽沒有能力帶好你,但別怕,我會跟你在一起,飛到天上去摘星。這麼一抬頭,一伸手就可以把星星摘下來給你了,也只有如此,是我有能力作出的一切交代了。」

  說罷了,小玉縱身一跳,那身白衣就在黑夜中繁星閃耀下,如一片輕盈的羽毛般飄落到地上。

  抱月

  我凝望著母親。

  良久。

  心頭難免一陣哀痛。

  眼前的這個女人如果不是生我育我的話,怕就不會覺著她可憐,只會認為她可厭了。

  我曾不只一次的跟母親說:

  「這不是你哭哭鬧鬧就能解決的事。」

  我甚至苦口婆心地勸導她說:

  「你這副樣子,完全不具備把父親爭回你懷抱的條件。」

  我是衷心直說的,並非故意要傷母親的心,但,自從發現父親有外遇之後,母親就越來越似瘋婦。

  瘋在於她那經常發青光的眼神,瞪著人,尤其是瞪著父親時,就像政治部裡的審訊房內,那盞硬照著間諜頭臉的強光燈,有種事必要壓這對方、折騰對方、屈服對方的氣勢。

  瘋在於她已經開始語無倫次,說著些難聽至極、尖刻到絕的說話,例如,她可以在我跟前對父親說:

  「我要給你預備些什麼補品吃?上了五十歲的男人要應付狼虎之年的情婦很吃力的,是不是?這就是你現今不再打網球與羽毛球,改為打哥爾夫球的原因吧!你每早起床來是不是都覺得腳軟?」

  這樣的說話,出於一個名門望族、書香世代的貴夫人之口,是分外嚇人的。

  連我這已經是二十六歲的男人,聽進耳去都有點毛骨悚然的難堪感覺。

  母親的瘋也表現在她的裝扮之上。任何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一眼看到她身上那件本年度法國女服名家路易芳坦尼的精心傑作,都幾乎忍不住要驚呼起來。

  我真要為那位服裝大師叫屈。分明是為年華雙十,身段玲瓏的少女設計的服飾,改由母親那半老的徐娘來穿,是活脫脫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的好例子。

  母親尤其瘦,夠不上資格暴露的胸脯被硬擠逼出來,在人前亮相,其實只在獻醜。

  從前的她,當然不是這個樣子的。

  我膽敢說,在未出事之前,母親的服飾、言語與行動都矜貴含蓄,一派大家閨秀、玉葉金枝的氣勢。

  如今,不懂得她身份的人會誤以為她是個低三下四的貨腰娘。

  不是不令人慘不忍睹的。

  我沒有想過,從美國趕回來,會看到這樣的一個女人。

  如此恐怖的一個女人,竟是跟我血緣關係最親近的一個人。

  我是為了父母的婚姻關係產生嚴重危機,才決定回港,看看有什麼事我是可以做的,以固令幸福家庭恢復原狀。

  真的,我一直以來都覺得再沒有一家人會生活得像我們這一家般暢快與圓滿了。

  父親崔明傑是城內有數的成功企業家,現今唯一能與日本百貨業匹敵的就是崔氏名下的麗晶百貨連鎖公司,正好是他這二十多年辛苦經營的彪炳業績。

  母親是城內著名世家鄧寶生的第五個女兒,如假包換的系出名門。二十多年前就已留學美國。書雖念得不怎樣出色,總也算是在大學裡頭肆過業、上過課,未曾畢業就因懷了我而跟當時也是留學的父親結了婚,二人均算是城內珠聯璧合,眾口稱頌的一對璧人。

  我是在親朋戚友的歡呼與愛寵之中成長的,自然無風無浪。

  父親與我一向相處得額外的融洽,我們總是如兄似弟的互敬互愛,說話從來不多不雜,卻相當深入,總能感動著彼此的心。

  我在父親畢業的加州大學畢業,一直留在三藩市任事。老闆仍是崔明傑,我替父親看管及發展海外業務,主要是北美的投資與地產。

  父親從來都是得體而值得敬重的父親。

  就是母親這個角色,也算是中矩中規的。

  一點點母性的嚕囌,並不致對我造成反感。她給我的自由度與尊重也是相當寬鬆的。

  母親只會很嚴重地對我提出過一次要求,她說:

  「浩源,我不喜歡孫兒是混血兒。」

  如此毫無商榷餘地的訓令,也並沒有令我打算頑抗。

  而且,作為一個母親,她從來也不算有太多苛求。

  她的願望也不會為我帶來絲毫壓力,我是壓根兒對洋妞沒有興趣的。

  二十五歲以上的洋女孩,皮膚有本事鬆弛得像皮是皮,骨是骨,大概未到四十,就會變作一隻沙皮狗似,嚇壞人。

  我忽然微微吃驚,心想,難怪母親會說難聽的刻薄說話,怕我們家真有這種壞的遺傳因子在血液內作祟。

  連我這在洋人世界內贏得很多商業利益的人,都在對一些洋女人作出尖酸批評,實在是應該羞愧的。

  挖人短處的專長,怕是母親家的傳統作風。我外祖父鄧寶生的幾房老婆,包括我那身為正宮的外祖母在內,都是很懂於這種傷人不見血的說話技巧的。

  我從小跟在母親身邊回娘家,耳濡目染不少了。

  幸好有父親的優良血統補助著,我相信還能大體上攀得上是個忠厚人。

  最低限度,稍為過分的言語也不過放在心上想想罷了。

  我雖沒有向母親解釋,我是無論如何不會鍾情洋女孩的。我最喜歡那種皮膚生得又細又嫩,看上去白裡透紅,左顧右盼都似剝殼雞蛋的中國女孩。就因為皮膚好,實在連真實年齡也不容易教人看得出來。

  女人是要如此這般,才叫吸引,才叫做精彩。

  為此,我們一家三口一直在富裕而大致上相當融洽的情況下過了近三十年的日子,不能算不幸福的了。

  直至有一天,我自三藩市飛到溫哥華的威斯那滑雪勝地度週末去,竟在一抵酒店就接到母親的告急電話。

  她那刺耳的女高音在電話筒內尖叫。

  我差點以為我的耳膜會受不住刺激而被震破了。

  母親要我立即啟程回港。

  我急得用手指插進我的頭髮內,連連的重複做著這個動作,以便使自己稍為鎮靜下來。

  我向母親詳細解釋,在週末度假之後,我有一連串的業務活動要參與。

  母親先是沒有響應。

  我再說:

  「媽,請別緊張,最低限度讓我把公事處理完畢之後再回港來看望你。」

  母親冷冷地說:

  「浩源,四十八小時之內我見不到你,我不排除從此跟你永別的可能。」

  「媽!」

  「我是認真的,我床頭有一瓶安眠藥,且我知道你父親用的鋒利剃刀放在哪兒。聽人家說,把自己浸在溫水內割脈,比吃安眠藥還要舒服。」

  跟著驚叫的是我。

  從來沒有受到這種刺激,是有點手忙腳亂的。

  我趕返崔家大宅時,母親當然是好端端的完整人兒一個。

  沒有顧慮旅遊的勞累與時差的影響,這場家變的的確確很能控制著我整個人,把我的腦神經扯得再緊也沒有了。

  因而我毫無倦意,就聽母親哭訴了一整夜。

  事件的過程好像很複雜,但也可以用最簡單的方式報道出來。

  父親有婚外情。

  再要描述得詳細一點,就是父親不單是置了第二頭家,以一間金屋收起一個阿嬌來養,且他是在談戀愛,相當認真地談戀愛。

  因為母親雙唇顫動地對我說:

  「浩源,你能想像你父親瘋癲到什麼程度嗎?他竟然對我說:

  「「我愛她,真心的愛她。」

  「然後我就問:

  「「你不愛我了?」

  「你父親一征,道:

  「「我對她的愛是不同的。愛她令我覺得不枉此生,那就是說活著為能愛她是值得的。這種感覺我未曾有過。」

  「你說,浩源,如果你是我,聽到老伴對自己說這番話,會不嚇呆嗎?

  「活著有這麼多事要做,就只為愛她一個,這是不是太滑稽了?

  「老老實實說,我不能置信。你說呢?」」

  我怎麼說呢?

  只能夠發問:

  「那究竟是個什麼女人?」

  母親獰笑著答:

  「那是個該剮則千刀斬萬刃的女人。你別以為我說得過分,近年來多的是奇形怪狀的碎屍案、烹屍案、炸屍案,統統都是情殺。與其那女人有一天會衝上門來,把我殺害,我先就找機會將之碎屍萬段。」

  「媽,你別衝動,也別誇大其辭。」

  「我衝動,我誇大其辭?」母親忽然把一疊報紙擲向我跟前道:「你是外來客,不熟諳香港新聞。細心閱報呀,震驚全城的炸屍案,兇手是愉人家丈夫的女人,被害者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就因為一直容忍著姦情,以為可以委屈求全。可是不放過的是外遇,發現丈夫稍有悔意,略有夫妻重拾舊好的心,就起殺機了,強行把人綁架了一天,才置之死地。殺掉了人還斬碎了將之扔在熱油鍋內炸煮一番。結果呢,我們偉大而公平的法官,根據大英帝國的法律,也只不過判囚六年,連放假在內,大概未足四年,又是沒事的自由人一個,你說吃虧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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