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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吹大和民族优秀論


  —-戰前,日本對外侵略、君臨亞
  洲、稱霸世界的指導思想是大和民族优
  秀論。今天,這一思想又以新民族主義
  的形式再現于日本社會思潮之中。其核
  心是:既然大和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
  民族,那么對其他民族來說,就理所當
  然地處于領導地位。
  日本右翼分子首先宣傳大和民族的大腦結构好。為日本統治階級服務的一些右翼文人、學者竭盡全力宣傳,戰后日本經濟之所以高速發展,創造經濟奇跡,是由于大和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大和民族從5世紀統一日本時期,其大腦构造就与其他民族不同"。他們認為,日本人的風俗習慣、品質、語言甚至頭腦构造,都比任何民族优越、高貴。因此,其他民族都應拜倒在日本大和民族腳下。
  右翼理論家則更是為這种民族沙文主義大造理論根据,他們通過報紙、書刊、廣播電台不斷發表大量文章,爭相論述大和民族的特性。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京都市立藝大學校長、日本學研究所長梅原猛教授。他和他的同事被稱為京都派。他們繼承戰前哲學家西田和文化歷史學家高山等的學說,在"戰后政治總決算”“爭做政治大國"思想指引下,創造了"獨特的京都派新民族主義理論",即日本民族緊緊地圍繞在神圣天皇的周圍,形成一個被稱為民族政体的實体,個人只是仁愛天皇意志的延續,因而有著自發的社會和諧意識以及同大自然進行交往的意識。
  日本許多高級官員對梅原猛等京都派的理論都大加吹捧。中曾根對日本學研究所和梅原猛的學說"怀有強烈的感情",并且說:“日本种族是杰出的,因為自天照大神時代以來,日本人就像最好的清酒那樣純洁。"因此,"一般說來,日本人在西方和法國人最相近,不過他們一般都优于法國人"。
  這類論調,在日本日益泛濫。如1986年11月號《MIME》雜志居然用民意測驗的方式,說"意大利人是世界上最差勁的人",說"猶太人是万惡之源",因而"使路透社、美聯社、合眾國際社、法新社等都有劣等傾向性"。對此,意大利、美國等國的許多知名人士紛紛向日本提出抗議。意大利政治家、學者蒂齊亞諾·台爾察尼在所著《日本人的自負与傲慢》一文中尖銳地指出:“財富使日本人變得更狂妄,傳統的對外國人的敵視態度比以前表現得更為明顯。"日本新民族主義者不僅蔑視歐洲人,而且從心底里看不起美國人。中曾根在多次講話中公開流露出對美國和整個西方特別是西方經濟缺乏活力的輕蔑。他1986年9月在自民党年輕党員集會上說,日本人比美國人聰明,因為美國的黑人、波多黎各人和墨西哥人壓低了總的教育水平,所以美國的智力水平低于日本。受其影響,日本作家馬野修二更把美國貶得一文不值,說美國不過是一個由劣等的下層階級的后裔組成的移民國家。其后,輕視美國的書籍如《美國信得過嗎?》、《日美戰爭尚未結束》等紛紛出版。美國看到日本官方首腦和民間人士如此蔑視美國,朝野人士群情激憤,指責日本放縱民族沙文主義任意泛濫。
  對這种新民族主義思潮,許多日本人也有察覺。如新聞記者石塚正彥寫道:“日本人對自身优越感的信念,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根深蒂固。新獲得的財富和經濟實力正誘使日本人要求重新獲得他們認為在世界上的合适位置。"野村經濟研究所一個專家則一語道破了日本的合适位置。他說:“英國19世紀建立了一個國際經濟秩序并自封為領袖。美國人在20世紀也如法炮制。現在是日本設想出能反映自身利益的國際制度的時候了。"日本京都派的新民族主義理論,引起國際社會的警惕。美國學者伊恩·伯魯馬在《一种新的日本民族主義》一書中指出,"梅原同四十年以前的西田一樣,主張輸出這樣的思想:'一條适用于全世界的原則將從我們的歷史精神中產生;天皇的方式必須于一切國家。'這些理論曾對日本戰爭時期的領導人,如東條英机將軍之類有過很大的影響。"伊恩·伯魯馬指出:“大和民族派最重要的象征之一是東京的靖國神社","使首相參拜靖國神社成為正式行動是大和民族主義事業的主要目標之一"。他指出,"關于大和民族主義、民族主義人類學者、血統和土壤論信仰复興運動分子和靖國神社參拜者,使人感到擔心的,并不是他們的人數,因為他們的人數相對來說不多","這种不合理性的民族神秘主義的危險,在于這种神秘主義能夠導致在國內產生獨裁主義和在國外發生沖突"。
  其次,宣揚日本文化特殊論。日本右翼認為,大和民族既然是世界上的"最优秀民族",他們的文化也就理所當然的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因此,世界的出路要到東方文化中尋找,特別是要到日本文化中尋找。
  以梅原猛教授為首的京都學派通過對歐洲哲學的廣泛研究,得出一种奇怪的結論:西方的文明像瘟疫一樣威脅著現代世界,唯一的醫治辦法是“要到東方文化,特別是日本文化即日本精神中尋找"。梅原把日本文化一直追溯到太古時期的繩文陶器文化,說這种文化始于1.2万年以前,"早在中國的文明改變日本的面貌以前",在諸如阿伊努人和沖繩人之類的少數民族中既已存在。梅原說:“重新估价繩文化不僅對日本,而且對世界其他地區,事實上對全人類都是极其重要的。“為了宣揚日本文化,文部省于1986年撥款2000万日元在京都設立了"國際日本文化研究中心",還提供10億日元的經費,供60位學者從事日本文化的研究工作。与此同時,在東京文部省大樓的七層樓上,一個由精選出的官員組成的小組正在梅原猛教授的領導下,研究把日本文化推向全世界的計划。梅原猛說:“我們的任務是找出日本文化的特殊性并傳授給人類。……外國人必須能引用松尾芭蕉(日本江戶前期的詩人)的話,就如我們能引述里爾克(德國作家)的話那樣。"東京大學醫學系教授角田忠信最近出版了一本在日本很暢銷的書《日本人的大腦:特殊性与其遍性》,用彩色計算圖片和圖表論證說明,中國人、朝鮮人和所有東南亞人,都通過大腦的右半球接受元音,而唯有日本人既用大腦的左半球接受元音,也用它接受輔音,因此創造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造就了日本人聞名世界的含而不露的語言風格,使日本文化比其他民族文化達到更高度的統一和和諧,更能表達聲、色、情、思的細致差別。因此,他們竭力鼓吹日本戰后經濟發展快的根本原因在于日本的固有文化,設法把日本文化推向全世界,使日本精神适用于全世界,使天皇方式适用于一切國家。
  日本國際政治學家舛添要一曾明确地談到日本文化的作用。他在《寶石》月刊1990年1月號上發表的題為《90年代日本的生存之路》中說:“90年代對日本來說,是一個不亞于明治維新或戰敗那樣的重要年代,日本所面臨的國際環境已開始發生兩大變化";"美蘇將從和解發展到勾結,而日本將成為它們的新敵手。美國將拋棄日本。”“面對不斷惡化的國際環境,日本擺脫困境、謀求霸權的出路在于确立并輸出日本文化。"他認為,"以往的歷史證明,一個國家要謀求世界霸權,必須擁有軍事、經濟、金融和文化四個方面的优勢。如今,日本已基本擁有經濟、金融兩方面的优勢,而且,只要日本愿意,謀求軍事优勢也不困難。因此,在上述四個要素中,對日本來說,關鍵是'文化',換言之,即价值觀或生活方式。一旦某种价值觀或生活方式在世界普及,成為人們所羡慕的文化,那它就具有不可估量的力量。"他得出的結論是:“必須用某种方式在世界范圍內樹立起令人羡慕的'日本哲學',這是90年代日本的重要課題。能否在今后十年內實現這一目標,將決定日本今后的命運。"右翼鼓吹日本文化特殊論,是為了使日本文化發揮"稱霸世界"的"特殊"作用。
  日本新民族主義思潮已引起國際社會的嚴重不安。東南亞輿論指出,日本的新民族主義思潮,實際上和戰前的"大和魂"是一路貨色。戰前的"大和魂"挑起了罪惡滔天的侵略戰爭,今天的新民族主義思潮也會導致出現政治和軍事大國。
  新加坡《聯合早報》社論委員兼駐東京記者卓南生,1989年2月在東京舉行的"外國記者眼中的日本及日本報章"座談會上,發表了引人重視的意見。他說:“對日本是否成為政治和軍事大國,亞洲各國都有同樣的憂慮,相信美國最近也已發現問題不妙。對于我們來說,日本前首相中曾根所提倡的'戰后政治總決算'的路線,其實就是對戰爭不清算的路線。"關于過去的戰爭,"在我們看來,主要的責任固然應由日本的領導人承擔,但日本國民也不等于就沒有責任。日本人的意識是不是真的有了改變?由于有過去的慘痛經驗,這是一個不僅是鄰國,而且也是全世界的人都在關注的問題,都擔心日本走老路。"中國著名日本問題專家劉江永認為,由于日本國內外形勢的變化,90年代日本修改憲法的議論升溫,日本右翼分子加快了修憲步伐。
  從國際上看,近年國際形勢的變化對日本憲法產生了兩种相互抵触的影響。80年代末,東西方冷戰結束,國際局勢趨于緩和,和平与發展成為各國共同追求的目標。在此情況下,日本的和平憲法得到日本國民的進一步肯定,但是1990年底的海灣戰爭,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大國對日本在戰爭中只出錢而不出人的做法提出了強烈的批評,而日本不出人也并非是其本意,恰巧是受到了憲法的制約。冷戰后,世界大戰的危險減少了,但地區性沖突明顯增多,維持和平活動在聯合國的活動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聯合國秘書長和西方大國要求日本要与西方大國一樣,不僅出錢,也要出人。實際上就是要求日本向海外派兵,這顯然与日本憲法第九條相抵触,這使日本人不得不考慮如何解決國際貢獻与日本憲法的矛盾問題。
  從國內看,日本經濟實力大大增強,國際影響增大,迫切要求在國際上發揮与其經濟實力相稱的政治作用,早日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是日本追求的重要而具体的政治目標。西方大國則把日本是否參加聯合國維和活動當做是否同意日本加入聯合國安理會的條件之一。新進党干事長小澤一郎認為應該在日本憲法第九條第二款后追加第三款,其內容是:“根据第二款之規定,擁有維護和平活動的自衛隊,接受邀請組建在聯合國指揮下活動的國際聯合机動部隊,并不妨礙這個國際聯合机動部隊在聯合國指揮下的活動。"在這种國內外背景之下,日本國內各种勢力紛紛響應,自民党內修改憲法勢力積极支持。當時的自民党最大派竹下派的實力人物小澤一郎率先表示贊同。1993年初,自民党前干事長梢山靜六表示:應把修改憲法作為中、長期的課題加以研究。渡邊美智雄前外相也贊成修改憲法。在野党的護憲陣營發生動搖,并作了不同程度的政策調整。社會党前委員長山花貞夫認為,修改憲法雖有大國主義之嫌,但在重視憲法為日本帶來和平与繁榮的基點上,進行議論是有必要的。前公明党書記長市川雄一則強調,應首先討論日本在冷戰后的國際社會中如何生存,然后再討論憲法是否符合時代潮流,才有价值。民社党的態度与自民党相仿。支持革新勢力的一些工會的領導人也敦促反對修改憲法的革新政党順應時代潮流,投身到憲法議論中來。財界代表人物也紛紛就憲法問題表態。日本經濟同友會1994年7月26日發表《爭做新和平國家》的建議,提出討論憲法,使"保持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自衛力量和對國際和平、救援活動做貢獻",以易為國內外理解的形式法制化。日本一些學者更是積极發表議論,在可以就憲法問題進行議論這點上基本取得共識,連以擁護憲法而著稱的宮澤喜一前首相也認為眾多的人參加憲法議論是有必要的。
  從日本憲法頒布至今,日本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日本的國民意識也隨之發生很大變化。日本護憲与改憲斗爭的焦點是憲法第九條。截至90年代,主要圍繞自衛隊的存在是否違反憲法第九條規定的日本不擁有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這一點,由于日本自衛隊的發展壯大和日本朝野普遍認為其符合憲法而名存實亡。90年代以來,關于憲法第九條的爭論已轉向日本能否在國際上運用軍事力量及如何運用的問題。盡管如此,日本憲法仍像當初一樣受到大多數日本人的支持,反對修改日本憲法的力量多年來一直占主導地位。盡管日本的"改憲論"此起彼伏,但時至今日未能修改憲法,這体現了日本人民對和平的衷心希求。但是,主張修改憲法的人也在加緊制造輿論和聲勢,以在今后的修改憲法的過程中爭取更多的支持者。另一方面,憲法与日美安全保障條約和自衛隊增強防衛力量有密切關系。由于日本人防衛觀的變化,日美安保條約和自衛隊得到了大多數日本人的承認。早在50至60年代,為了不讓戰爭重演,在日本曾出現過阻止日本軍國主義复活,反對修改日美安保條約等大規模的群眾運動。但是,進入70年代之后,由于蘇聯在遠東增強軍事力量,特別是在日本的北方四島修建軍事設施,支持越南侵略柬埔寨,甚至直接出兵阿富汗,引起日本各界的警惕和關心,促使日本人的"防衛觀"進一步發生變化,當時認為日本應增強防衛力量的人明顯增加。
  社會輿論發生微妙變化。1981年《法律時報》就自衛隊是否違反憲法問題進行輿論調查時,持否定態度的人為71%,持肯定態度的人為27%,反映出當時多數人認為自衛隊不合法。但是,進入90年代,特別是海灣戰爭后,日本人觀念發生重要變化。1991年3月同樣調查結果表明,對自衛隊持肯定態度者上升至61%,而持否定態度者降至22%。
  《讀賣新聞》1994年3月19日、20日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了"有關國民憲法意識的輿論調查"。其結果顯示:認為"放棄戰爭,維護和平"和"天皇作為國家象征使人感到親近"的各占42%,"基本人權受到尊重"的占30%,"過著健康的文化生活"的占26%,"擁有表達自己意志的自由"的占17%,但是"公正迅速的裁判"的僅占3%,"國民的意志在政治上得到反映"的占4%。"國民主權在政治上得到反映"之低,表明作為憲法支柱之一的國民主權沒有受到重視,也表明國民對政治和選舉的不信任感已經根深蒂固。"天皇令人感到親切"是由于皇太子前一年成婚,使人們對皇室的關心和親切感增加。在戰爭結束50年臨近之際,日本國民的80%對憲法在戰后到現在所起的作用給予正面評价,其中"高度評价“占22%,"一般評价"占59%,但是認為"修改憲法為好"的占79%。
  中曾根康弘前首相1994年組織完成的報告《日本的綜合戰略大綱》,將開展國民對憲法的議論列為面向21世紀推進國家改革的第一項內容,提出要在內閣設立審議會,從各种角度重新評估憲法,并就憲法第九條提出"缺少有關聯合國等集体安全的規定和同盟方面義務的規定,是否合适"等問題。
  1992年12月9日,讀賣新聞社邀請各界名流創立的"讀賣憲法問題調查會"(豬木正道任會長)第一次提出動議,提倡為使自衛隊存在的意義明顯化,糾正諸多有關憲法的混亂解釋,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是制定《安全保障基本法》。
  主張堅持憲法前言和第九條一款的和平主義宗旨,但認為就第九條第二款應該進行修改,以利積极參加聯合國集体安全保障活動。關于修改憲法具体事項,爭取在1996年憲法制定50周年之前提出對策方案,并在本世紀末得以實現。
  主要內容与具体目標是:
  (一)將修改憲法第九條作為重點。日本憲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使用武力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第二款規定:“為達到前款之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多年來,憲法第九條遏制了日本的擴軍,自民党几次提出修改憲法,均因在野党的反對而未果。報告強調,日本今后不應回避日本的軍事力量參加國際協調,應積极參加聯合國憲章規定的集体安全保障措施,并不失時机的修改憲法第九條第二款与之不相适應的內容。
  (二)為"海外派兵"合法化提出新論點。聯合國維持和活動不与憲法第九條相抵触;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是制定憲法時未能考慮的新事物,因此不能說其違反憲法;日本作為聯合國的一員,有義務幫助受侵略的國家。
  (三)將"安全保障基本法"作為向修改憲法過渡的第一步。其主要內容是:(1)日本擁有主權國家固有的個別自衛權和集体自衛權。(2)日本為了自身的安全,可与有密切利害關系的國家締結安全保障條約,与條約締結國采取共同的防衛行動,按該防衛條約進行,但是,這种行動僅限于在日本及該國受到緊急而不正當的侵害后,在聯合國集体措施取得效果之前所采取的必要而最小限度的實力手段。(3)積极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4)自衛隊可擁有用于日本防衛所必要的、最小限度的軍事力量,其任務包括上述1-3的活動。(5)自衛隊實行嚴格的文官統制。(6)日本在注意周邊國家的軍事平衡的基礎上,在軍控、裁軍,特別是在廢除核武器方面作貢獻。(7)對日本進行經濟合作對象國的軍事預算、武器貿易、大規模破坏性武器的擁有情況充分留意。
  憲法調查會提出修改憲法報告后,在日本各界引起很大反響。將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成為人們議論的話題之一。
  憲法調查會強調PKO(聯合國維和活動)与日本憲法不相抵触。PKO是在沖突當事者之間就解決糾紛成達協議之后,以聯合國為主体來完成這些協議而進行的活動。這种沖突不是与日本的利益有關的國際沖突,也不是以行使武力和威嚇為目的的。因此与憲法第九條第一款的內容完全不矛盾。
  該會強調,一部分人認為在PKO問題上,日本可以擁有用于自衛的最小限度的軍事力量,但是不能派往海外,這是錯誤的。實際上只要把自衛力量用于為世界和平作貢獻便是理所應當的。PKO的重點是完成除軍人以外的非常困難的軍事活動,日本即便不是為了自衛,只要是為了世界和平就是無可厚非的。該會強調,PKO產生在日本憲法之后,因此憲法第九條未能涉到不足為奇,既然如此,說參加PKO是違反憲法自然不能成立。
  1993年,日本讀賣新聞社又成立了"憲法問題研究會",在對上述建議進行了近兩年的研究后,于1994年11月3日發表了"修改憲法草案"。該草案的中心內容是要求憲法承認天皇在對外關系方面具有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性質:承認日本可以擁有自衛力量(軍隊);允許向海外派遣自衛隊隊員等,同時也加了某种限定。其意在為修憲進一步造輿論。
  海灣戰爭爆發后,為日本當局向海外派兵提供了一個絕好的机會。1990年4月,美國總統布什向海部首相提出,希望日本派遣掃雷艇參加多國部隊的行動。為了響應美國的要求,日本政府除向多國部隊提供上百億美元的資金援助外,還于當年10月向國會提交了"聯合國和平合作法案",打算以此為依据向海灣地區派遣自衛隊和艦艇,但在國內外的反對聲中該法案一度擱淺。海灣戰爭結束后,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日本出錢不出人的作法強烈不滿,使日本政府的面子受到傷害。1991年4月24日,日本政府繞開國會,以政令形式決定向海灣派遣掃雷艇,協助多國部隊作業。此后,日本又于1992年6月5日和15日分別在眾參兩院強行通過了"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合作法案"(簡稱pK0法案)。根据這項法案日本自衛隊可以以自衛隊員的身份,攜帶武器裝備,以部隊的形式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且在人身生命受到威脅時可以用武器進行自衛。一旦日本因參加聯合國維和活動而与其他國家發生武力沖突,便有可能与日本憲法相抵触。
  PKO法案以立法的形式在國會通過,是日本一個時期以來的大國主義思潮的反映。隨著自衛隊正式派往海外,必然引起日本戰后憲法体制、安全保障及防衛政策的變更等一系列連鎖反應。表明日本已進入一個新的轉折期。目前已經跨入世界軍費大國的行列。据報道,日本自衛隊為參加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已准備購買具有長距离續航能力的大型運輸机和空中加油机。日本陸上、海上自衛隊決定從1992年7月開始在民用通訊衛星上搭載軍用通訊器材,以确保軍事通訊線路的暢通。日本戰后成為經濟大國,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有賴于日本和平憲法的保障。近年來,日本一些政治家強調向政治大國邁進,日本的鷹派勢力更提出“國際安全体制新概念",認為對國際安全履行義務不違反日本憲法第九條,主張把自衛隊作為聯合國机動部隊使用。日本輿論認為,向海外派兵合法化必將架空日本憲法,從而導致憲法規定的和平主義路線發生根本變化,使戰后和平憲法名存實亡。
  現階段,日本國內圍繞護憲和改憲的斗爭仍將繼續,并可能成為今后日本政党分化組合的一個斗爭焦點。日本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規,要對其修改,需要嚴格的程序和條件。憲法規定:“本憲法的修訂,必須經過各議院全体議員2/3以上的贊成,由國會創議,向國民提出,并得其承認。此种承認,必須在特別國民投票或國會規定的選舉時進行投票,必須獲得半數以上的贊成。"1955年以來,長期執政的自民党雖然一直主張修改憲法,但始終未能如愿。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此舉很難獲得國會2/3以上的贊成。一則自民党難以占國會議席的2/3,二則社會党及日共等堅決反對改憲。1994年6月,村山作為社會党領袖,戰后以來首次出任首相,此時社會党政策雖作出重大修改,但在護憲這一原則問題上仍未讓步。与社會党一同聯合執政的自民党也不像從前那樣強烈要求改憲,而是首先考慮維護聯合政權的穩定,以免因改憲問題引起自民党与社會党的分裂,加之社會党已承認自衛隊符合憲法,部分滿足了自民党的需要。否則,只要社會党和自民党一致同意改憲,是很容易在國會內獲得2/3以上多數贊成的。1995年是日本政界重新分化改組之年。自90年代以來從自民党分裂出來的各路小党与公明党等合并為的新進党,有可能成為未來推動日本修改憲法的主要勢力。而以社會党為基礎形成的"民主自由勢力"或新的政党,則可能与日本共產党等繼續堅持護憲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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