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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漢書志第八 祭祀中 北郊明堂辟雍靈台迎气增祀六宗老子


  是年初營北郊,明堂、[一]辟雍、[二]靈台未用事。[三]遷呂太后于園。上薄太后尊號曰高皇后,當配地郊高廟。語在光武紀。[四]

  注[一]周禮考工記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鄭玄曰:“明堂者,明政教之堂。周度以筵,亦王者相改。周堂高九尺,殷三尺,則夏一尺矣。相參之數也。”孝經援神契曰:“明堂上圓下方,八□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晏子春秋曰:“明堂之制,下之溫濕不能及也,上之寒暑不能入也。木工不鏤,示民知節也。”呂氏春秋曰:“周明堂茅茨蒿柱,土階三等,以見儉節也。”前志武帝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明其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圖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复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昆侖,以拜禮上帝。于是作明堂汶上,如帶圖。”新論曰:“天稱明,故命曰明堂。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八□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東京賦曰:“复廟重屋,八達九房。”薛綜注曰:“八達謂室有八□也。堂后有九室,所以异于周制也。”王隆漢官篇曰:“是古者清廟茅屋。”胡廣曰:“古之清廟,以茅蓋屋,所以示儉也。今之明堂,茅蓋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二]*白虎通曰:“辟雍,所以行禮樂,宣德化也。辟者,象璧圓,以法天也。雍者,壅之以水,象教化流行也。
  辟之為言積也,積天下之道德;雍之為言壅也,壅天下之儀則:故謂辟雍也。
  王制曰:‘天子辟雍,諸侯泮宮。’外圓者,欲使觀者平均也。又欲言外圓內方,明德當圓,行當方也。”*[三]*禮含文嘉曰:“禮,天子靈台,所以觀天人之際,陰陽之會也。揆星度之驗,征六气之端,應神明之變化,鶯日气之所驗,為万物獲福于無方之原,招太极之清泉,以与稼穡之根。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天子得靈台之*[禮]*,則五車三柱,明制可行,不失其常。水泉川流,無滯寒暴暑之災,陸澤山陵,禾盡丰穰。”故東京賦曰:“左制辟雍,右立靈台。”
  薛綜注曰:“于*(之)**[上]*班教曰明堂,大合樂射饗者辟雍,司歷記候節气者曰靈台。”蔡邕明堂論曰:“明堂者,天子太廟,所以崇禮其祖,以配上帝者也。
  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玄堂,中曰太室。易曰离也者,明也,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人君之位,莫正于此焉,故雖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其正中*(焉)*皆曰太廟。謹承天隨時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禮,明前功百辟之勞,起尊老敬長之義,顯教幼誨稚之學。朝諸侯選造士于其中,以*[明]*制度。生者乘其能而至,死者論其功而祭。故為大教之宮,而四學具焉,官司備焉。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觿星拱之,万象翼之。*[政]*教之所由生*(專)*,*(受作)**[變化]*之所*(自)**[由]*來,明一統也。故言明堂,事之大,義之深也。取其宗祀之清貌,則曰清廟。取其正室之貌,則曰太廟。取其尊崇*(矣)*,則曰太室。取其*(堂)**[向明]*,則曰明堂。取其四門之學,則曰太學。取其四面周水圓如璧,則曰辟雍。异名而同事,其實一也。春秋因魯取宋之奸賂,則顯之太廟,以明圣王建清廟明堂之義。經曰:‘取郜大鼎于宋,納于太廟。’傳曰:‘非禮也。君人者,將昭德塞違,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昭其儉也。夫德,儉而有度,升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于是戒懼,而不敢易紀律。’所以*(大)*明*[大]*教也。以周清廟論*(曰)**[之]*,魯太廟皆明堂也。魯禘祀周公于太廟明堂,猶周宗祀文王于清廟明堂也。禮記檀弓曰‘王齋禘于清廟明堂’也。孝經曰:‘宗祀文王于明堂。’禮記明堂位曰:‘太廟,天子曰明堂。’又曰:‘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位以治天下,朝諸侯于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成王以周公為有勳勞于天下,命魯公世*(曰)**[世]*禘祀周公于太廟,以天子禮欒,升歌清廟,下管象舞,所以异魯于天下*[也]*。’取周清廟之歌歌于魯太廟,明*(堂)*魯之*[太]*廟猶周清廟也,皆所以昭文王、周公之德,以示子孫者也。易傳太初篇曰:‘天子旦入東學,晝入南學,暮入西學。在中央曰太學,天子之所自學也。’禮記保傅篇曰:‘帝入東學,上親而貴仁;入西學,上賢而貴德;入南學,上齒而貴信;入北學,上貴而尊爵;入太學,承師而問道。’与易傳同。魏文侯孝經傳曰:‘太學者,中學明堂之位也。’禮記古大明堂之禮曰:‘膳夫是相禮,日中出南闈,見九侯門子。日側出西闈,視五國之事。日闇出北闈,視帝節猶。’爾雅曰:‘宮中之門謂之闈。’王居明堂之禮,又別陰陽門,*[東]*南*(門)*稱門,西*(門)**[北]*稱闈,故周官有門闈之學。師氏教以三德守王門,保氏教以六藝守王闈。然則師氏居東門、南門,保氏居西門、北門也。知掌教國子,与易傳、保傅王居明堂之禮參相發明,為四學焉。文王世子篇曰:‘凡大合樂,則遂養老。天子至,乃命有司行事,興秩節,祭先師、先圣焉。始之養也,适東序,釋奠于先老,遂設三老、*[五更之席]*位焉。*[言教學始之于養老,由東方歲始也。又]*春夏學干戈,秋冬學羽鑰,皆于東序。凡祭与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詔之于東序。’又曰:‘大司成論說在東序。’然則詔學皆在東序。東序,東之堂也,學者詔焉,故稱太學。仲夏之月,令祀百辟卿士之有德于民者。禮記太學志曰:‘禮,士大夫學于圣人、善人,祭于明堂,其無位者祭于太學。’禮記昭穆篇曰:‘祀先賢于西學,所以教諸侯之德也。’即所以顯行國禮之處也。
  太學,明堂之東序也,皆在明堂辟雍之內。月令記曰:‘明堂者,所以明天气,統万物。’明堂上通于天,象日辰,故下十二宮象日辰也。水環四周,言王者動作法天地,德廣及四海,方此水也。*[禮記盛德篇曰:‘明堂九室,以茅蓋屋,上圓下方,此水]*名曰辟雍。’王制曰:‘天子出征,執有罪,反舍奠于學,以訊馘告。’樂記曰:‘武王伐殷,*(為)**[荐]*俘馘于京太室。’詩魯頌云:‘矯矯虎臣,在泮獻馘。’京,鎬京也。太室,辟雍之中明堂太室也。与諸侯泮宮俱獻馘焉,即王制所謂‘以訊馘告’者也。禮記曰:‘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孝經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言行孝者則曰明堂,行悌者則曰太學,故孝經合以為一義,而稱鎬京之詩以明之。凡此皆明堂、太室、辟雍、太學事通*[文]*合之義也。其制度數各有所法。堂方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圓屋徑二百一十六尺,干之策也。太廟明堂方三十六丈,通天屋徑九丈,陰陽九六之變*(且)**[也]*。圓蓋方載,*(六)*九*[六]*之道也。八闥以象八卦,九室以象九州,十二宮以應辰。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四戶*(九)**[八]*牖乘九室之數也。戶皆外設而不閉,示天下不藏也。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黃鐘九九之實也。
  二十八柱列于四方,亦七宿之象也。堂高三丈,*(亦)**[以]*應三統。四鄉五色者,象其行。外廣二十四丈,應一歲二十四气。四周以水,象四海。王者之大禮也。”
  注[四]袁宏紀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于彼也。親戚而加譽者,非优于此也。
  處情之情殊,故公私之心异也。圣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開公私之涂,則隱諱之義著,而親尊之道長矣。古之人以為先君之体,猶今君之体,推近以知遠,則先后義鈞也。而況彰其大惡,以為貶黜者乎!”
  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為方壇四陛。[一]三十三年正月辛未,郊。別祀地只,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壇上,地理腢神從食,皆在壇下,如元始中故事。中岳在未,四岳各在其方孟辰之地,中營內。海在東;四瀆河西,濟北,淮東,江南;他山川各如其方,皆在外營內。四陛醊及中外營門封神如南郊。地只、高后用犢各一頭,五岳共牛一頭,海、四瀆共牛一頭,腢神共二頭。奏樂亦如南郊。既送神,瘞俎實于壇北。

  注[一]張*(璫)**[璠]*記云:“城北六里。”袁山松書曰:“行夏之時,殷祭之日,犧牲尚黑耳。”
  明帝即位,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于明堂,光武帝配。[一]五帝坐位堂上,各處其方。黃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
  牲各一犢,奏樂如南郊。卒事,遂升靈台,以望云物。[二]

  注[一]孝經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故鄭玄曰“上帝者,天之別名。神無二主,故异其處,避后稷也。”
  注[二]杜預注傳曰:“云物,气色災變也。素察妖祥,逆為之備。”
  迎時气,五郊之兆。自永平中,以禮讖及月令有五郊迎气服色,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雒陽四方。中兆在未,壇皆三尺,階無等。
  立春之日,迎春于東郊,祭青帝句芒。[一]車旗服飾皆青。歌青陽,八佾舞云翹之舞。
  及因賜文官太傅、司徒以下縑各有差。

  注[一]月令章句曰:“東郊去邑八里,因木數也。”
  立夏之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祝融。[一]車旗服飾皆赤。歌朱明,八佾舞云翹之舞。

  注[一]月令章句曰:“南郊七里,因火數也。”
  先立秋十八日,迎黃靈于中兆,祭黃帝后土。[一]車旗服飾皆黃。歌朱明,八佾舞云翹、育命之舞。[二]

  注[一]月令章句曰:“去邑五里,因土數也。”
  注[二]魏氏繆襲議曰:“漢有云翹、育命之舞,不知所出。舊以祀天,今可兼以云翹祀圓丘,兼以育命祀方澤。”
  立秋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一]車旗服飾皆白。歌西皓,八佾舞育命之舞。使謁者以一特牲先祭先虞于壇,有事,天子入囿射牲,以祭宗廟,名曰貙劉。語在禮儀志。

  注[一]月令章句曰:“西郊九里,因金數也。”
  立冬之日,迎冬于北郊,祭黑帝玄冥。[一]車旗服飾皆黑。歌玄冥,八佾舞育命之舞。[二]

  注[一]月令章句曰:“北郊六里,因水數也。”
  注[二]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公卿迎气北郊,始复用八佾。”皇覽曰:“迎禮春、夏、秋、冬之樂,又順天道,是故距冬至日四十六日,則天子迎春于東堂,距邦八里,堂高八尺,堂陛*(三)**[八]*等。青稅八乘,旗旄尚青,田車載矛,號曰助天生。唱之以角,舞之以羽翟,此迎春之樂也。自春分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夏于南堂,距邦七里,堂高七尺。堂陛*(二)**[七]*等。赤稅七乘,旗旄尚赤,田車載戟,號曰助天養。唱之以征,舞之以鼓寤,此迎夏之樂也。自夏至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秋于西堂,距邦九里,堂高九尺,堂階九等。白稅九乘,旗旄尚白,田車載兵,號曰助天收。唱之以商,舞之以干戚,此迎秋之樂也。自秋分數四十六日,則天子迎冬于北堂,距邦六里,堂高六尺,堂階六等。
  黑稅六乘,旗旄尚黑,田車載甲鐵鍪,號曰助天誅。唱之以羽,舞之以干戈,此迎冬之樂也。”
  章帝即位,元和二年正月,詔曰:“山川百神,應祀者未盡。其議增修腢祀宜享祀者。”[一]

  注[一]東觀書,詔曰:“經稱‘秩元祀,咸秩無文’。祭法‘功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御大災則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財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傳曰:‘圣王先成民而致力于神。’又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于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谷不登,欲有以增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只有不舉者,為不敬。’今恐山山百神應典祀者尚未盡秩,其議增修腢祀宜享祀者,以祈丰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詩不云乎:‘怀柔百神,及河喬岳。’有年報功,不私幸望,豈嫌同辭,其義一焉。”
  二月,上東巡狩,將至泰山,道使使者奉一太牢祠帝堯于濟陰成陽靈台。上至泰山,修光武山南壇兆。辛未,柴祭天地腢神如故事。壬申,宗祀五帝于孝武所作汶上明堂,光武帝配,如雒陽明堂*(祀)**[禮]*。癸酉,更告祀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世祖、顯宗于明堂,各一太牢。卒事,遂覲東后。饗賜王侯腢臣。因行郡國,幸魯,祠東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一]四月,還京都。庚申,告至,祠高廟、世祖,各一特牛。又為靈台十二門作詩,各以其月祀而奏之。和帝無所增改。

  注[一]漢晉春秋曰:“闕里者,仲尼之故宅也。在魯城中。帝升廟西面;腢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進爵而后坐。”東觀書曰:“祠禮畢,命儒者論難。”
  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書歐陽家說,謂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謂六宗易六子之气日、月、雷公、風伯、山、澤者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于雒陽西北戌亥之地,禮比太社也。[一]

  注[一]月令:“孟冬祈于天宗。”盧植注曰:“天宗,六宗之神。”李氏家書曰:
  “司空李合侍祠南郊,不見六宗祠,奏曰:‘案尚書“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
  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陰陽,化成万物。
  漢初甘泉、汾陰天地亦禋宗。孝成之時,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复祠六宗。及王莽謂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陽,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廢不血食。今宜复舊制度。’制曰:‘下公卿議。’五官將行弘等三十一人議可祭,大鴻臚龐雄等二十四人議不*(可)*當祭。上從合議,由是遂祭六宗。”六宗之義,自伏生及乎后代,各有不同,今并抄集以證其論云。虞書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伏生、馬融曰:“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載,非春不生,非夏不長,非秋不收,非冬不藏。禋于六宗,此之謂也。”歐陽和伯、夏侯建曰:“六宗上不謂天,下不謂地,傍不謂四方,在六者之閒,助陰陽變化者也。”孔安國曰:“精意以享謂之禋。宗,尊也。所尊祭其祀有六:埋少牢于太昭,祭時也;相近于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禜,祭星也;雩禜,祭水旱也。禋于六宗,此之謂也。”孔叢曰,宰我問六宗于夫子,夫子荅如安國之說。臣昭以此解若果是夫子所說,則后儒無复紛然。文秉案劉歆曰:“六宗謂水、火、雷、風、山、澤也。”賈逵曰:“六宗謂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鄭玄曰:“六宗,星、辰、司中、司命、風伯、雨師也。星,五緯也。辰謂日月所會十二次也。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也。風師,箕也。雨師,畢也。”晉武帝初,司馬紹統表駁之曰:“臣以為帝在于類,則禋者非天。山川屬望,則海岱非宗。宗猶包山,則望何秩焉?
  伏与歆、逵失其義也。六合之閒,非制典所及;六宗之數,非一位之名。陰陽之說,又非義也。并五緯以為一,分文昌以為二,箕、畢既屬于辰,風師、雨師复特為位,玄之失也。安國案祭法為宗,而除其天地于上,遺其四方于下,取其中以為六宗。四時寒署日月觿星并水旱,所宗者八,非但六也。傳曰:‘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災,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于是乎禜之。’又曰:‘龍見而雩。’如此,禜者,祀日月星辰山川之名;雩者,周人四月祭天求雨之稱也。雪霜之災,非夫禜之所禳;雩祭之禮,非正月之所祈。周人之后說有虞之典,故于學者未盡喻也。且類于上帝,即禮天也。望于山川,禜所及也。案周禮云,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澤,四方百物。又曰:‘兆五帝于四郊,四類四望亦如之。’無六宗之兆,。祭法之祭天,祭地,祭時,祭寒暑日月星,祭水旱,祭四方,及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為風雨、見怪物,皆是。有天下者祭百神,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复無六宗之文。明六宗所禋,即祭法之所及,周禮之所祀,即虞書之所宗,不宜特复立六宗之祀也。春官大宗伯之職,掌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天宗,日月星辰寒暑之屬也;地宗,社稷五祀之屬也;四方之宗者,四時五帝之屬也。如此,則腢神咸秩而無廢,百禮□修而不瀆,于理為通。”幽州秀才張髦又上疏曰:“煙于六宗,*(禮)**[祀]*祖考所尊者六也。何以考之?周禮及禮記王制,天子將出,類于上帝,宜于社,造于禰。巡狩四方,覲諸侯,歸格于祖禰,用特。堯典亦曰:‘肆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于腢神,班瑞于腢后,肆覲東后。□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巡狩一歲以周,爾乃‘歸格于藝祖,用特’。臣以尚書与禮王制,同事一義,符契相合。禋于六宗,正謂祀祖考宗廟也。文祖之廟六宗,即三昭三穆也。若如十家之說,既各异義,上下違背,且沒乎祖之禮。考之禮,考之祀典,尊卑失序。若但類于上帝,不禋祖禰而行,去時不*(吉)**[告]*,歸何以格?以此推之,較然可知也。禮記曰:‘夫政必本于天,殽以降命。命降于社之謂殽地,降于祖廟之謂仁義,降于山川之謂興作,降于五祀之謂制度。’又曰:‘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于國,所以列地利也;祭祖于廟,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儐鬼神也;
  五祀所以本事也。’又曰:‘禮行于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于社,而百貨可极焉;禮行于祖廟,而孝慈服焉;禮行于五祀,而正法則焉。故自郊、社、祖廟、五祀,義之修而禮之藏也。’凡此皆孔子所以祖述堯舜,紀三代之教,著在紀典。首尾相證,皆先天地,次祖宗,而后山川腢神耳。故禮祭法曰:‘七代之所更變者,禘郊宗祖。’明舜受終文祖之廟,察琁璣,考七政,審已天命之定,遂上郊廟,當義合堯典,則周公其人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者也。居其位,攝其事,郊天地,供腢神之禮,巡狩天下而遺其祖宗,恐非有虞之志也。五岳視三公,四瀆視諸侯,皆以案先儒之說,而以水旱風雨先五岳四瀆,后祖考而次上帝,錯于肆類而亂祀典,臣以十一家皆非也。”太學博士吳商,以為“禋之言煙也。三祭皆積柴而實牲体焉,以升煙而報陽,非祭宗廟之名也。鄭所以不從諸儒之說者,將欲据周禮禋祀皆天神也。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風師、雨師凡八,而日、月并從郊,故其余為六宗也。以書‘禋于六宗’,与周禮事相符,故据以為說也。且文昌雖有大体,而星名异,其日不同,故隨事祭之。而言文昌七星,不得偏祭其第四第五,此為周禮。复不知文昌之体,而又妄引以為司中,司命。箕、畢二星,既不系于辰,且同是隨事而祭之例,又無嫌于所系者”。范宁注虞書曰:“考觀觿議,各有說難。鄭氏證据最詳,是以附之。案六宗觿議,未知孰是。”虞喜別論云:“地有五色,太社象之。總五為一則成六,六為地數。推校經句,闕無地祭,則祭地。”臣昭曰:六宗紛紜,觿釋互起,竟無全通,亦難偏折。歷辨碩儒,終未挺正。康成見宗,是多附焉。
  盍各爾志,宣尼所許,顯其一說,亦何傷乎!竊以為祭祀之敬,莫大天地,虞典首載,彌久彌盛,此宜學者各盡所求。臣昭謂虞喜以祭地,近得其實。而分彼五色,合五為六,又不通禋,更成疑昧。尋虞書所稱“肆類于上帝”,是祭天。
  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极,舉帝則天神斯盡,日月星辰從可知也。“禋于六宗”,是實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六]*是地數之中,舉中是以該數,社稷等祀從可知也。天稱神上,地表數中,仰觀俯察,所以為异。宗者,崇尊之稱,斯亦盡敬之謂也。禋也者,埋祭之言也,實瘞埋之异稱,非周煙之祭也。
  夫置字涉神,必以今之示,今之示即古之神,所以社稷諸字,莫不以神為体。
  虞書不同,祀名斯隔。周禮改煙,音形兩异。虞書改土,正元祭義。此焉非疑,以為可了,豈六置宗更為傍祭乎?風俗通曰:“周禮以為槱燎,祀司*(命)**[中]*、司命,文昌上六星也。槱者,積薪燔柴也。今民猶祠司命耳,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署篋中,居者別作小居。齊地大尊重之,汝南諸郡亦多有者,皆祀以豬,率以春秋之月。”
  延光三年,上東巡狩,至泰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三)**[二]*年故事。順帝即位,修奉常祀。
  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僊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陳國苦縣祠老子。九年,親祠老子于濯龍。文罽為壇,飾淳金扣器,設華蓋之坐,用郊天樂也。

  校勘記

  三一七八頁七行天子得靈台之*[禮]*据漢學堂輯本禮含文嘉補。
  三一七八頁九行于*(之)**[上]*班教曰明堂据殿本改。按:文選注作“謂于其上班教令曰靈台。”
  三一七八頁一二行其正中*(焉)*皆曰太廟据盧校刪。
  三一七八頁一三行以*[明]*制度据盧校刪。
  三一七八頁一四行*[政]*教之所由生*(專)*据殿本補刪。
  三一七八頁一五行*(受作)**[變化]*之所*(自)**[由]*來据盧校改。
  三一七八頁一六行取其尊崇*(矣)*則曰太室据殿本刪,与盧校合。
  三一七八頁一六行取其*(堂)**[向明]*則曰明堂据殿本改,与盧校合。
  三一七九頁三行所以*(大)*明*[大]*教也据盧校乙。
  三一七九頁三行以周清廟論*(曰)**[之]*据殿本改。
  三一七九頁六行命魯公世*(曰)**[世]*禘祀周公于太廟据汲本、殿本改。
  三一七九頁六行所以异魯于天下*[也]*据殿本補。按:禮明堂位“异”作“廣”。
  三一七九頁七行明*(堂)*魯之*[太]*廟猶周清廟也据殿本改。按:殿本考證謂“明”下衍“堂”字,“之”下脫“太”字,俱依宋本改。
  三一七九頁八行天子旦入東學按:汲本、殿本“天”作“太”。
  三一七九頁一一行見九侯門子按:殿本作“見九侯反問于相”。
  三一七九頁一一行視帝節猶按:今本蔡邕集無“節”字,“猶”作“猷”。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引蔡邕月令論作“視帝猷”。
  三一七九頁一二行*[東]*南*(門)*稱門西*(門)**[北]*稱闈据盧校改。
  三一七九頁一五行遂設三老*[五更之席]*位焉*[言教學始之于養老由東方歲始也又]*春夏學干戈据殿本補。
  三一八0頁一行禮記昭穆篇按:盧校改“昭”為“政”。
  三一八0頁四行*[禮記盛德篇曰明堂九室以茅蓋屋上圓下方此水]*名曰辟雍据殿本補。
  三一八0頁五行*(為)**[荐]*俘馘于京太室据殿本改。
  三一八0頁九行事通*[文]*合之義也据殿本補。
  三一八0頁一0行陰陽九六之變*(且)**[也]*据殿本改。
  三一八0頁一0行*(六)*九*[六]*之道也据盧校乙。按:殿本考證謂“六九”何焯校本改“九六”。
  三一八0頁一一行以四戶*(九)**[八]*牖乘九室之數也据盧校改。
  三一八0頁一三行*(亦)**[以]*應三統据盧校改。
  三一八一頁六行張*(璫)**[璠]*記云据殿本改。
  三一八二頁四行南郊七里汲本、殿本“南郊”作“去邑”。按:下“祭黃帝后土”注云“去邑五里”,汲本、殿本“去邑”作“南郊”。
  三一八二頁五行車旗服飾皆黃歌朱明盧校從禮儀志改“朱明”為“帝臨”。按:
  黃山謂武帝樂歌本別有帝臨一篇,祀中央黃帝。王莽始作五郊迎气之祭,中兆迎气祭黃帝,不歌帝臨而歌朱明,蓋別有用意,明帝不察,妄仍之耳。說詳集解。
  三一八二頁九行歌西皓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明帝紀注引此文云歌白藏,以上下文青陽、朱明、玄冥例之,則作“白藏”為是。按:黃山謂青陽、朱明、西顥、玄冥本武帝所造郊祀樂歌,全載前書禮樂志。王莽援爾雅“秋為白藏”之文,改稱西顥為白藏,后漢仍之,此特依班志用其原名耳。說詳集解。
  三一八二頁一六行堂階*(三)**[八]*等据盧校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大傳作“八等”。
  三一八三頁二行堂階*(二)**[七]*等据盧校改。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尚書大傳作“七等”。
  三一八三頁二行赤稅七乘按:“七”原斗“十”,徑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八三頁六行元和二年正月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帝紀作“二月”。
  三一八三頁九行*[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据汲本、殿本補。
  三一八三頁一0行于是乎禜之按:“禜”原斗“榮”,徑改正,下同。
  三一八四頁一行如雒陽明堂*(祀)**[禮]*据盧校改。按:通典、通志并作“禮”。
  三一八四頁一四行議不*(可)*當祭据盧校刪。
  三一八六頁三行禋于六宗*(禮)**[祀]*祖考所尊者六也据殿本改。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下文亦云“祀祖考”,則“禮”字非也,當改。又按:“禋”原斗“禮”,徑改正。
  三一八六頁五行巡狩一歲以周按:“一”原斗“万”,徑改正。
  三一八六頁八行去時不*(吉)**[告]*据汲本、殿本改。
  三一八七頁六行推校經句按:汲本、殿本“校”作“案”。
  三一八七頁六行觿釋互起按:“互”原斗“玄”,徑改正。
  三一八七頁六行亦難偏折按:殿本“偏”作“□”。
  三一八七頁一0行*[六]*是地數之中据盧校補。
  三一八七頁一0行舉中是以該數按:殿本“是”作“足”。
  三一八七頁一一行非周煙之祭也汲本“煙”作“禋”。
  三一八七頁一四行司*(命)**[中]*司命据汲本、殿本改。
  三一八七頁一四行行者署篋中按:殿本“署”作“置”。
  三一八七頁一六行如元和*(三)**[二]*年故事“三”當作“二”,各本皆未正,今從盧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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