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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寫作自述


  自离開濟南到今天——一九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已是整整三年。這三載的光陰,有三分之一是花費在旅行上——單說到西北去慰勞抗戰將士,就用去了六個月。其余的三分之二,大概的算來,一半是用在給文協服務,一半是用在寫作;換言之,流亡二載中,花費在寫作上的時間并不很多,只有一個整年的光景。
  在戰前,當我一面教書一面寫作的時候,每年必利用暑假年假寫出十几万字;當我辭去教職而專心創作的時候,我一年(只有一年是這樣的作職業的寫家)可以寫三十万字。在抗戰三年里,一共才寫了三十多万字,較之往年,在量上實在退步了不少;但是,拿這三年當作一年看,象前段所說明的,就不算怎么太寒酸了。
  這三十多万字的支配是:小說:短篇四篇,約兩万多字。長篇一篇(未寫完)三四万字。
  通俗文藝:見于《三四一》者六万字,未收入者還至少有万字。
  話劇:《殘霧》六万字,《張自忠》五万字,《國家至上》三万字,(后半是宋之的寫的)。
  詩歌:《劍北篇》已得四万余字,其他短詩軍歌尚有万字。雜文:因非所長,隨寫隨棄,向不成集,大概也有好几万字了。
  由上表可以看出來,在量上,雖然沒有什么可夸口的,可是在質方面上卻增多了不少。在戰前,我只寫小說与雜文,即使偶而寫几句詩,也不過是筆墨的游戲而已。神圣的抗戰是以力伸義,它要求每個人都能十八般武藝件件精通,全德全力全能的去抵抗暴敵,以彰正義。順著這個要求,我大膽去試驗文藝的各种体裁,也許是白耗了心血而一無所成,可是不斷的學習總該多少有些益處。戰爭的暴風把拿槍的,正如同拿刀的,一齊吹送到戰場上去;我也希望把我不象詩的詩,不象戲劇的戲劇,如拿著兩個雞蛋而与獻糧万石者同去輸將,獻給抗戰;禮物雖輕,心倒是火熱的。這樣,于小說雜文之外,我還練習了鼓詞,舊劇,民歌,話劇,新詩。學習是一种辛苦,可也帶來不少愉快。我決不后悔試寫過鼓詞,也不后悔練習過話劇,成績的好坏姑且不提,反正既要寫,就須下一番功夫,下功夫的最好的報酬便是那一點苦盡甜來的滋味。
  為試寫別的,便放下了小說,所以小說寫得很少,可是,理由并不這么簡單。在太平年月,我听到一個故事,我想起一點什么有意思的意思,我都可以簡單的,目不旁視的,把它寫成一篇小說;長點也好,短點也好,我准知道只要不太粗劣,就能發表。換言之,在太平年月可以“莫談國事”,不論什么一點點細微的感情与趣味,都能引起讀者的欣賞,及至到了戰時,即使批評者高抬貴手,一聲不響;即使有些個讀者還需要那細微的情感与趣味,作為一种無害的消遣,可是作者這顆心不能再象以前那樣安坦閒适了。炮火和血肉使他憤怒,使他要挺起脊骨,喊出更重大的粗壯的聲音,他必須寫戰爭。但是,他的經驗不夠,經驗不是一眨眼就能得來的。蝸牛負不起戰馬的責任來,噢,我只好放下筆!當“七七”事變的時候,我正寫著兩個長篇,都已有了三四万字。宛平城上的炮響了,我把這几万字全扔進了廢紙筐中。我要另起爐灶了,可是我沒有新的磚灰及其他的材料!
  在抗戰前,我已寫過八部長篇和几十個短篇。雖然我在天津、濟南、青島和南洋都住過相當的時期,可是這一百几十万字中十之七八是描寫北平。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風景、味道,和賣酸梅湯、杏儿茶的吆喝的聲音,我全熟悉。一閉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象一張彩色鮮明的圖畫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膽的描畫它。它是條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條活潑潑的魚儿來。濟南和青島也都与我有三四年的友誼,可是我始終不敢替它們說話,因為怕對不起它們。流亡了,我到武昌、漢口、宜昌、重慶、成都,各處“打游擊”。我敢動手描寫漢口碼頭上的挑夫,或重慶山城里的抬轎的嗎?決不敢!小孩子乍到了生地方還知道暫緩淘气,何況我這四十多歲的老孩子呢!
  抗戰不是樁簡單的事,政治、經濟、生產、軍事……都一脈相通,相結如環。我知道什么呢?有三條路擺在我的眼前:第一條是不管抗戰,我還寫我的那一套。從生意經上看,這是個不錯的辦法,因為我准知道有不少的人是喜讀与抗戰無關的作品的。可是,我不肯走這條路。文藝不能,絕對不能,裝聾賣傻!設若我教文藝裝聾賣傻,文藝也會教我墮入魔道。此所以主張文藝可以与抗戰無關者,還須“主張”一下者也——這么一主張,便露出他心中還是很難過呀。要不然,他何不堂堂正正的去寫,而必有這么一主張呢?第二條是不管我懂不懂,只管寫下去。寫戰事,則机關槍拼命噠噠;寫建設,則馬達突突;只有骨骼,而無神髓。這辦法,熱情有余,而毫無實力;雖無騙人之情,而有騙人之實,亦所不取。只剩了第三條路,就是暫守緘默,我放棄了小說。自然,這只是暫時的。等我對于某個地方,某些人物,某种事情,熟習了以后,我必再拿起筆來。還有,依我的十多年寫小說的一點經驗來說,我以為寫小說最保險的方法是知道了全海,再寫一島。當抗戰的初期,誰也把握不到抗戰的全局,及至戰了二三年后,到處是戰爭的空气,呼吸既慣,生活与戰爭息息相通,再來動筆,一定不專憑一股熱情去亂寫,而是由實際生活的体驗去描畫戰爭。這也許被譏為期待主義吧?可是哪一部象樣的作品不是期待多時呢,積了十几年對洋車夫的生活的觀察,我才寫出《駱駝祥子》啊——而且是那么簡陋寒酸哪!
  把小說放下,可不就是停止了筆的活動。我開始寫通俗讀物,那時候,正當台儿庄大捷,文章下鄉与文章入伍的口號正喊得山搖地動。我寫了舊形式新內容的戲劇,寫了大鼓書,寫了河南墜子。甚至于寫了數來寶。從表面上看起來,這是避重就輕——舍棄了創作,而去描紅模子。就是那肯接受這种東西的編輯者也大概取了聊備一格的態度,并不十分看得起它們:設若一經質問,編輯者多半是皺一皺眉頭,而答以“為了抗戰”,是不得已也。但是從我的學習的經驗上看,這种東西并不容易作。第一是要作得對;要作得對,就必須先去學習。把舊的一套先學會,然后才能推陳出新。無論是舊劇,還是鼓詞,雖然都是陳舊的東西,可是它們也還都活著。我們來寫,就是想給這些還活著的東西一些新的血液,使它們前進,使它們對抗戰發生作用。這就難了。你須先學會那些套數,否則大海茫茫,無從落筆。然后,你須斟酌著舊的情形而加入新的成分。你須把它寫得象個樣子,而留神著你自己別迷陷在里面。你須把新的成分逐漸添進去,而使新舊調諧,無論從字匯上,還是技巧上,都不顯出挂著辮子而戴大禮帽的蠢樣子。為了抗戰,你須教訓;為了文藝,你須要美好,可是,在這里,你須用別人定好了的形式与言語去教訓,去設法使之美好。你越研究,你越覺得有趣;那些別人規定的形式,用的言語,是那么精巧生動,恰好足以支持它自己的生命。然而,到你自己一用這形式,這語言,你就感覺到喘不出气來,你若不割解開它,從新配置,你便丟失了你自己,你若剖析了它,而自出心裁的想把它整理好,啊,你根本就沒法收拾了!新的是新的,舊的是舊的,妥協就是投降!因此,在試驗了不少篇鼓詞之類的東西以后,我把它們放棄了。
  雖然我放棄了舊瓶裝新酒這一套,可是我并不后悔;功夫是不欺人的。它教我明白了什么是民間的語言,什么是中國語言自然的韻律。不錯,它有許多已經陳腐了的東西;可是唯其明白了哪是陳腐的,才能明白什么是我們必須馬上送給民眾的。明乎彼,知乎此,庶几可以談民族形式矣。我感謝這個使我學習的机會!
  就成績而論,我寫的那些舊劇与鼓詞并不甚佳。毛病是因為我是在都市里學習來的,寫出來的一則是模范所在,不肯离格;二則是循藝人的要求,生意相關,不能傷雅。于是,就离真正民間文藝還很遠很遠。寫這种東西,應當寫家与演員相處一處,隨寫隨演隨改,在某地則用某地的形式与語言,或者可以收效;在都市里閉門造車,必難合轍。
  我不懂鼓詞,正如我不懂話劇。我去學習鼓詞,正如我去學習話劇。机會也許是偶然的,學習之心則是一向抱定,不敢少怠。文協要演戲,推我寫劇本。這是偶然的。我大膽的答應下來,要學一學而已,并非有任何把握。
  只花了半個月的工夫,我寫成了《殘霧》。當然不成東西,我知道。所以敢寫,和寫得這么匆促者,是因為我只答應了起草;有了草底,由大家修正好才拿去上演。我不懂戲劇,只按照寫小說的辦法,想了個故事,寫了一大片對話。反正友人們答應了給我修改,他們修改之后,我不就明白一些作劇的方法了嗎?可是寫完的那一天正是“五四”,暴敵狂炸渝市。戲演不成了,稿子也就放在了一邊。緊跟著,我到西北去慰勞軍隊,把稿子交与了友人。半年后,我回到重慶,友人已替我發表了,出版了,并且演出了。這不能算個劇本,而只能算作一些對話的草擬,即使它已印成了書。至于演出的成功与失敗,那全憑導演者与演員的怎樣運用這一片對話,与我無關。
  回到重慶,看到許多關于《殘霧》的批評,十之六七是大罵特罵。我不便挨家挨戶去道歉,說明我這草稿并沒得到修正的机會;批評者得到罵人的机會而不罵,就大大的對不起他自己呀。放下這些批評,我去找懂戲劇的內行談了一談。由他們的口中,我明白了戲劇之所以為戲劇。戲劇不是對話体的小說,正如詩不是分行寫的散文。我的毛病,据他們說,是過于缺乏舞台上的知識;我只寫了對話,而忘了行動。
  經他們這一指教,我才開始注意看話劇。看看到底什么叫作行動。以前我愛看舊劇。看了几出話劇之后,我并沒能完全明白了什么是行動,但是看清楚了這么一點:我的對話寫得不坏,人家的穿插結构舖襯得好。我的對話里有些人情世故。可惜這點人情世故是一般的,并未能完全把劇情扣緊;單獨的抽出來看真有些好句子;湊到一處,倒反容易破坏了劇情。有些劇作,盡管讀起來沒有什么精彩,一句惊人的話也找不到,可是放在舞台上倒四平八穩的象個戲劇。寫了一本戲,挨了許多罵,我明白了這一點點。
  練習的机會又來了。之的約我合寫《國家至上》。題目是指定的(寫回漢合作),好在我們倆都是北方人,對回教同胞的生活習慣相當的熟悉,不必臨時去找材料。劇中的張老師是我在濟南交往四五年的一位回教拳師的化身,黃老師是我在甘肅遇到的一位回教紳士的影象。其他的人物雖沒有這樣的來歷,可是之的有很多回教的朋友,自不難于創擬。人物的真切使這本戲得到相當的成功。可是久住上海,沒到過北方的批評者也許就以為它是江湖奇俠傳。題旨是回漢合作,可是劇中回漢的正面沖突,反被回胞自家的紛爭所掩,這并非無因:一來是回漢之爭寫得過于明顯,也許引起雙方的反感,而把舊帳全都搬出來;二來是北方回教中亦有派別,不盡融洽——作者不敢提出教義上的分歧,而只能從感情失和上落墨。這些費斟酌的地方,自然也不是沒有准備的批評者所能了解的。至于回漢通婚,教中自有辦法,不可隨便發言。我們之所以設一個女角者,多半為烘托張老師的過度的倔強,并不敢使她去鬧戀愛。批評者若謂回漢聯婚這一問題寫失敗了,是真不知回教的情形,而亂挑毛病者也。
  人物、情節、問題,都從我們倆商議妥了,而后由我詳細的寫成一個故事,再由之的去分場。場分好,寫起來就容易得多了。全劇寫好,拿到回教協會,朗讀給大家听。情節不妥當的地方,不合回教習慣的用語,都當場提出,一一改正。因此,這本劇雖沒有別的好處,卻很調勻整洁——稍微一不檢點便足惹起誤會,甚至引起糾紛!在寫的時候,我們是小心上又加小心;寫完了,我們是一點不敢偷懶的勤加修正。宣傳劇的難寫就在這里——要緊緊的勒住了筆,象勒住一匹烈馬似的那么用力。
  我寫前兩幕。之的有寫劇的經驗,所以擔任較難的后兩幕。這一回,我有了一點長進:第一,沒有冗長的對話,而句句想著劇情的發展。第二,用最大的力量去“捧”張老師,教這一個人支配著控制著大家,以免一律平凡,精神渙散。
  值得特別提出來的,是這本劇的情調,言語、服裝、舉動,一律朴素無華,排除洋气。我不十分懂什么是民族形式,假若民族形式是含有順著本地風光去創作的意思,我想《國家至上》就多少有那么一點樣子。自然,住慣了上海租界,以洋服洋話為本地風光者流,一定會惊异的稱它為江湖奇俠傳。
  假若《殘霧》是于亂七八糟中偶爾見些才气,到寫《國家至上》的時候,可就略知門徑,而規規矩矩的習作了。之的有寫劇的經驗,告訴我不少訣竅;同時,馬彥祥与陽翰笙又熱心的幫忙,所以這次的習作,雖然沒有了不得的成績,可是我個人的收獲是相當大的。可惜,我們必須在一月中寫成,以便從速排演,在春季演出。假若我們能多有些時間,再多改兩遍,或者更可以減去些宣傳劇的气味。在抗戰中,一切是忙亂的,文藝作品也极難避免粗糙之弊。批評者只顧要求理想的作品,而每每忽略了大家在戰時的生活的窘迫忙亂,假若批評者肯細心讀一讀他自己在忙亂中所寫的批評文字,恐怕他要先打自己的手心吧。
  《國家至上》寫完,我開始寫詩——《劍北篇》。我有沒有詩的天才?絕不出于謙虛客气的,我回答:沒有。寫小說,我不善寫短篇;据我看,短篇是更富于詩的成分的。小品文,我也寫不好;為什么?我缺乏著詩人的明敏犀利,不會以短短的小文一針見血的殺敵致果。我只會遲笨的包圍,不會冒險用奇。我也不會寫抒情詩。凡此种种,都足證明我不能詩,那么,為什么要寫詩呢?主觀的,我愿意練習練習。客觀的,我由西北旅行得來的那一些材料,除了作游記,只夠作敘述詩用的。游記之難,難在精詳,我并沒有銳利精細的觀察力。好吧,我就以詩代替游記吧。
  沒有詩才,我卻有些作詩的准備。我作過舊詩、鼓詞。以我自己的辦法及語言和這兩种東西化合起來,就是我的詩的形式。形式,在這里包括著句法、音節、用語、韻律等項。大体上,我是用我所慣用的白話,但在必不得已時也借用舊体詩或通俗文藝中的詞匯,句法長短不定,但句句要有韻,句句要好听,希望通体都能朗誦。
  五個月的工夫,我才寫得了四千行。材料早就預備好了,用不著再想。我上了句句用韻的當!因為湊韻腳,一行往往長到二十來個字;否則我早已寫夠一万行了。因為要押韻,有時候就破坏了言語的一致通俗,而勉強借用陳腐的詞藻。因為句句挂韻,不但寫著費事,讀起來也過于吃力,使人透不過气來。本來我是想熔化新舊為一爐的,但所謂“舊”者是舊詩的神韻与音節,我并不要用腐朽不堪的言語与思想。句句用韻的企圖,也就是為使句句響亮,如軍隊操演,步步整齊。哪知道,韻破坏了一切!不錯,的确是步步整齊了,可是只能擺在操場上,而不能作戰哪!韻使我失去了筆的自由与詩的活潑!的确,象“綠色千种,綠色千重”那樣的句子,設若不是用韻的關系,也許不易想得出來,可是就全詩而言,它使我時時要哭。要哭的時候比得意的時候多了不知多少倍,得不償失!不要說完全無韻,就是隔句用韻,我也不至于受這么大的罪,而還落個勞而無功啊!
  但是,已經寫了四千行,不便再改;我一定把這個形式維持到底,不管它給我多少困難。接受舊文藝的傳統,接受民間文藝的优點,我都在此詩中略加試驗;艱苦我倒不怕,我所怀疑者倒是接受到什么限度才算合适?或更激烈一點的說,新舊化合是否可能?不知道別人怎么看,我自己以為《劍北篇》中舊的成分太重了。材料是我自己的,情緒是抗戰的,都絕非抄襲古人。就是音節韻律,我也只取了舊詩中運用聲調的法則,來美化我自己的白話。在用韻方面,我用的是活的十齊套轍,并非詩韻。這樣,取于舊者并不算多,按說就不應該顯出那么濃厚的舊詩味道來;可是我自己覺得出來,它也許比“五四”時代那些小詩的气魄大一些,而舊詩的气息恐怕比它們還強得多。我能指得出來的毛病是:(一)韻用得太多。(二)寫景多于寫事。(三)未能完全通俗。在這三點而外,恐怕更重要的還是那個無形的,在心中藏著的那個小鬼。明顯的說,就是在一計划寫詩的時候,我面前就有個民族形式,象找替身的女鬼似的向我招手。她知道我寫過舊詩,寫過鼓詞;用民族形式來引誘我,我必會上套!不論我怎樣躲避舊的一切,她都會使我步步墮陷,不知不覺的陷入舊圈套中。說到這里,我就根本怀疑了民族形式這一口號。民族形式,据說是要以民族文藝固有的風格道出革命的精神,是啊,我何嘗沒這樣辦呢。可是,我并沒得到好處!也許是我的才力不夠吧?也許……?反正我試驗過了,而成績欠佳!關于這一點,我似乎沒法說得再明白些;除非你也去試驗試驗,你是不會明白我的。
  詩未寫完,本不想去寫別的。可是,朋友們給我帶來很多關于張自忠將軍殉國的史料,并勸我寫個四幕或五幕的話劇。我答應了,因為材料与問題既都丰富,而表揚忠烈又是文人的責任;我就暫放下詩,而去寫戲。啊,這比詩還難寫!歷史大概永遠是假的:目前的事最好莫談,過去的事只好瞎猜!整整寫了三個月,改過五次,結果還是不成東西。宣傳劇已經不好寫,含有歷史性的宣傳劇就簡直不應嘗試。今日的事情頂好留給后人去猜呀!我不愿再縷述所遭受的苦惱与失望;只須說一句話吧,我失敗了!
  這本劇寫完,我拿起《劍北篇》來,希望于兩三個月內告成。
  我學習了,我并沒有多大的成功,但是,我決不因失敗而停頓了學習,我將繼續學習下去,直到手不能拿起筆的那一天。
  籠統的批評理論,對我,是沒有什么用處的。只有試驗的熱心,勤苦的工作,才教我長進。三年來的成績毫無可觀,但是始終不懈的學習的熱誠教我找到許多新的門徑——只有這一點是差足自慰的。
  載一九四一年一月一日《抗戰文藝》第七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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