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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老了的時候


  我的同學某女士常對人說,她平生最不喜接近的人物為老人,最討厭的事為衰邁,她寧願於紅顏未謝之前,便歸黃土;不願以將來的雞皮鶴髮取憎於人,更取憎於對鏡的自己。女子本以美為第二生命,不幸我那朋友便是一個極端愛美的人。她的話乍聽似乎有點好笑,但我相信是從她靈魂深處發出的。「美人自古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也許不是天公不許美人老,而是美人自己不願意老,女人殉美的決心,原同烈士殉國一樣悲壯啊!
  我生來不美,所以也不愛美,為怕老醜而甘心短命,這種念頭從來不曾在我腦筋裡萌生過。況且年歲是學問事業的本錢,要想學問事業的成就較大,就非活得較長不可。世上那些著作等身的學者,功業彪炳的偉人,很少在三四十歲以內的。所以我不怕將來的雞皮鶴髮為人所笑(至於鏡子照不照,更是我的自由),只希望多活幾歲,讓我多讀幾部奇書,多寫幾篇只可自悅的文章,多領略一點人生意義就行。
  但像我這樣體質,又處於這個時代,也許嘉定的霧季一來,我就會被可怕的瘴氣帶了走,也許幾天裡就恰恰有一顆炸彈落在頭頂上,或一粒機關鎗子從胸前穿過,我決沒有勇氣敢同命運打賭,說可以奪取「老」的錦標。然則現在何以忽然用這個題目寫文章呢?原來一則新近替某雜誌寫了篇《老年》,有些溢出的材料,不忍拋棄,借此安插;二則人到中年,離開老也不遠了,自然而然會想到老境的種種。所以虛構空中樓閣,騙騙自己,聊作屠門之快,豈有他哉。
  形體龍鐘,精神顢頇,雖說是一般老人的生理現象,但以西洋人體格而論,65歲以內的老人如此,便不算正常狀態。我不老則已,老則定然與自然講好「健」的條件,雖不敢希冀那一類步履如飛精神純粹的老神仙的福氣,而半死半活的可憐生命,我是不願意接受的。
  老雖有像我那位朋友所說的可厭處,但也有它的可愛處。我以為老人最大的幸福是清閒的享受。真正的清閒。不帶一點雜質的清閒的享受。
  這裡要用個譬喻來說明。當學生的人喜愛星期六下午更甚於星期日。普通學校每天都有功課而星期六下午往往無課。6天緊張忙碌的生活,到這時突然鬆弛下來,就好像負重之驢卸去背上擔負而到清池邊喝口水那麼暢快。況且星期六下午自1時到臨睡前10時止,也不過九、十個鐘頭,因其短促,更覺可貴,更要想法子利用。或同朋友作郊外短距離的散步;或將2小時的光陰化費於電影院溜冰場;或上街買買東西;或拜訪親朋。有家的則回家吃一頓母親特為我準備的精美晚餐,與兄弟姊妹歡敘幾天的契闊。晚餐以後的光陰也要將它消磨在愉快的談話與其它娛樂裡,然後帶著甜蜜之感,上床各尋好夢。到了次日,雖說有整天的自由,但想到某先生的國文筆記未記,某先生的算學練習題未演,某先生的英文造句未做,不得不著急,於是只好埋頭用功了。懶惰的學生不願用功,而心裡牽掛這,牽掛那,也不能安靜。老年就是我們一生裡的星期六。為什麼呢?世界無論進化到何程度,生活總須用血和汗去換來,不過文化進步的社會,人類精力的浪費比較少些罷了,由粗的變成精的,猥賤的變成高尚的罷了。種田的打鐵的以為我們知識分子謀生不需血汗,其實文人寫稿子買米下鍋,藝術家拿他的作品去換麵包,教書匠長年吃粉筆灰,長年絞腦汁讀參考書編講義,無形的血汗也許比他們流得更多。生活的事哪有容易的呢!當少壯中年辛苦奮鬥之後,到老年便是休息的日子來到。少壯和中年不易得到閒暇,即偶爾得點閒暇,心裡還是營營擾擾,割不斷,撥不開。惟有老了,由社會退到家庭裡,換言之,就是由人生的戰場退到後方,塵俗的事,不再來煩擾我,我也不必再去想念它,便真正達到心跡雙清的境界。
  「有閒」本來要不得,本來是布爾喬亞的口氣。但不被生活重擔壓得精疲力盡的人,不知閒的快樂;不到自己體力退化而真正來不得的人,也不知閒之重要;不是想利用無多的生命從事心愛的事業——例如文人之於寫作,學者之於研究——而偏不可得的人,也不知閒的可貴。動輒罵人有閒,等自己遇著上述這些情景,也許失了再開口的勇氣呢。
  彷彿哈理孫女士曾說她愛老年,老年不但可以獲得一切的尊敬,結交個男朋友,他對你也不致懷抱戒心,社會也不致有所疑議。我讀此言,每發會心的微笑。今日中國社交雖比從前自由,但還未達到絕對公開的地步,事實上男女間友誼與戀愛,也還沒有定出嚴格分別的標準。你若結交一位異性朋友,不但社會要用一隻猜疑的眼在等候你的破綻;對方非疑你有意於他而不敢親近你,則自己誤墮情網,釀成你許多麻煩。總之,在中國像歐美社會那種異性間高尚純潔的友誼是很少的,甚至可以說完全沒有。我以為朋友只有人格學問趣味不同,不應有性的分別。為避嫌疑而使異性朋友犧牲其砥礪切磋之樂,究竟是社會的不大方與不聰明。但社會習慣也非一時可改,我們將來若想和異性做朋友,還是借重自己年齡的保障吧。
  愛嬌是青年女郎天性,說話的聲氣,要婉轉如出谷新鶯;笑的時候,講究秋波微轉,瓠犀半露,問年齡幾乎每年都是「年方二八」。所以女作家們寫的文章,大都扭扭捏捏,不很自然。不自然是我最引為討厭的,但也許過去的自己也曾犯了這種毛病。到老年時,說話可以隨我的便,愛怎麼說就怎麼說。要罵就擺出老祖母的身份嚴厲給人一頓教訓。要笑就暢快地笑,爽朗地笑,打著哈哈地笑。人家無非批評我倚老賣老,而自己卻解除了捏著腔子說話的不痛快。
  人老之後,自己不能作身體的主,免不得要有一個或兩個侍奉她的人。有兒女的使兒女侍奉,沒兒女的就使金錢侍奉。沒兒女而又沒錢,那只好硬撐著老骨頭受苦。年老人身體裡每有許多病痛,如風濕,關節炎,筋骨疼痛,陰雨時便發作,往往通宵達旦不能睡眠。血液循環滯緩,按摩成了老人最大的需要。聽說我的祖母自30多歲起,便整天躺在床上,要我母親替她捶背,拍膝,捻脊筋。白晝幾百遍,夜晚又幾百遍。我姊妹長大後,代替母親當了這個差使,大姊是個老實女孩,寧可讓祖母丫頭水仙、菊花什麼的,打扮得妖妖氣氣,出去同男僕們廝混,而自己則無日無夜替祖母服勞。我也老實,但有些野。我小時最愛畫馬,常常偷大人的紙筆來畫,或在牆上亂塗亂抹。我替祖母按摩時,便在祖母身上畫馬,幾拳頭拍成一個馬頭,幾拳頭拍成一根馬尾,又幾拳頭拍成馬的四蹄。本來拍背,會拍到頸上去,本來捶膝,會捶到腰上去,所以祖母最厭我,因此也就豁免我這項苦差。我現在還沒有老,但白晝勞碌筋骨,或用了腦力以後,第二天醒在床上,便渾身酸痛,發脹。很希望有人能替我捶捶拍拍,以便舒暢血液。想到白樂天的「一婢按我腰,一婢捶我股」,對於此公的老福,頗有心嚮往之之感。朋友某女士年齡同我差不多,也有了我現在的生理現象,她為對付現在及將來,曾多方設法弄了個小使女,但後來究竟不堪種種淘氣,仍舊送還其家。她說老年圖舒服,不如養個孝順兒女的好,所以她後悔沒有結婚。
  聽說中國是個善於養老的國家,聖經賢傳纍纍數千萬言,大旨只教你一個「孝」字。我不敢輕視那些教訓,但不能不承認它是一部「老人法典」,是老人根據自私自利的心理制定的。照內則及其它事親的規矩,如昏定、晨省、冬溫、夏清、出必告、返必面、父母在不敢遠遊那一套,或扶持搔抑,倒痰盂,滌溺器……兒女簡直成了父母的奴隸。奴隸制度雖不人道,而實為人生安適和幸福所不可無。遊牧民族的階級只有主奴兩層。前清的大官,洗面穿衣抽煙都要「二爺」動手,而古羅馬的文明,據說建築在奴隸身上。現代文明人用機械奴隸,奴隸數目愈多,則愈足為其文明之表示。細微動物如螞蟻也有用奴的發明,奴之不可少也如是夫!但最善於用奴的還是中國人。奴隸被強力壓迫替你服務,心裡總不甘伏。有機會就要反叛。否則他就背後搗你的鬼,使你嘔氣無窮。至於兒子,既為自己的親骨肉,有感情的維持,當然不愁他反叛,一條「孝」的軟鏈子套在他的頸脖兒上,叫他東不敢西,叫他南不敢北,叫他死也不敢不死,這樣稱心適意的奴隸哪裡去訪求呢?不過叫青年人犧牲半輩子的勞力和光陰,專來伺候我這個無用老物,像我母親之於我祖母,及世俗相傳的二十四孝之所為,究竟有點說不過去。兒女受父母養育之恩,報答是天經地義,否則就不是人,但父母抱著養兒防老的舊觀念,責報於兒女,就不大應該了。有人說中國當兒女的人能照聖賢教訓行的,一萬人裡也找不出一兩個,大半視為具文,敷衍個面子光就是。真正父子間濃摯的感情似乎還要到西洋家庭裡去尋覓,所以你的反對豈非多此一舉?是的,這番話我自己也承認是多餘的,但我平生就憎惡虛偽,與其奉行虛偽的具文,不如完全沒有的好。所以我祈禱大同世界早日實現,有設備完全的養老院讓我們去消磨暮景,遣送殘年。否則我寧可儲蓄一筆錢,到老來雇個妥當女僕招呼我。我不敢奴隸下一代國民——我的兒女,假如我有兒女的話。
  婆媳同居的制度更不近人情,不知產生多少悲劇。歐風東漸,大家庭的制度自然破壞,有人以為人心世道之憂,我卻替做媳婦的慶幸,也替做公婆的慶幸,從此再沒有蘭芝和唐氏的痛史;以及胡適先生買肉詩裡的情形,不好嗎?每日兒孫繞膝,這個分給一個梨,那個分給一把棗,當然是老人莫大的樂趣,不能常得,也算了。養一隻好看的小貓,它向你迷嗚迷嗚地叫,同小嘴嬌滴滴喚「奶奶」似乎有同樣的悅耳;當你的手摩撫著它的背毛時,它就咕嚕咕嚕打呼,表示滿腔的感恩和熱愛,也夠動人愛憐。況且畜生們只須你餵養它,便依依不去,從不會嫌憎你的喋喋多言,也不會討厭你那滿臉皺紋之老醜的。
  人應該在老得不能動彈之前死掉。中國雖說是個講究養老的國家,其實對於老人常懷迫害之意。原壤老而不死,干孔子甚事,孔子要拿起手杖來敲他的腳骨,並罵他為「賊」。書傳告訴我們,有將老人供進雞窩的,有送進深山餓死的。活到百歲的人,一般社會稱之為「人瑞」,而在家庭也許被視為妖怪。這裡我想起幾種鄉間流傳的故事,某家有一老婆子活到90多歲,除聾聵龍鐘外亦無它異。一日,她的孫媳婦在廚房切肉,忽見一大黃貓躍登肉砧,搶了一塊肉就吃,孫媳婦以刀背猛擊之,倏然不見。俄聞祖婆在房裡喊背痛,刀痕宛然,這才發現她已經成了精怪。又某村小孩多患夜驚之疾,往往不治而死。巫者說看見一老婦騎一大黑貓,手持弓箭,向窗縫飛入射小兒,所以得此病。後來發現作祟者是某家曾祖母與她形影不離的貓。村人聚集要求某家除害,某家因自己家裡小兒也不平安,當然同意。於是假托壽材合成,闔家治筵慶祝,乘老祖母醉飽之際,連她的貓擁之入棺,下文我就不忍言了。宜城方面對於老而不死的婦人,有夜騎掃帚飛上天之傳說,則近於西洋女巫之風,但究竟以與貓的關係為多,也許是因為老婦多喜與貓作伴之故。我最喜養貓,身邊常有一隻,我也最愛飛,希望常常能在青天碧海之間迴翔自得,只恨缺乏安琪兒那雙翅膀,如其將來我的愛貓能馱著我滿天空飛,那多有趣;掃帚也行,雖然沒有巨型蓉克機那麼威武,反正不叫你花一文錢。現在飛機票除了達官大賈有誰買得起。
  當我死的時候,我要求一個安寧靜謐的環境。像詩人徐志摩所描寫的他祖老太太臨終時那種福氣,我可絲毫不羨。誰也沒有死過來,所以誰也不知死的況味。不過據我猜想,大約不苦,不但不苦,而且很甜。你瞧過臨終人的情況沒有?死前幾天裡呻吟輾轉,渾身筋脈抽搐,似乎痛苦不堪。臨斷氣的一剎那忽然安靜了,黯然的雙眼,放射神輝,晦氣的臉色,轉成紅潤,藹然的微笑,掛於下垂的口角,普通叫這個為「迴光返照」,我以為這真是一個難以索解的生理現象,安知不是生命自苦至樂,自短促至永久,自不完全投入完全的徵兆?我們為什麼不讓他一點靈光,從容向太虛飛去,而要以江翻海沸的哭聲來打攪他最後的清聽?而要以惡孽般牽纏不解的骨肉恩情來攀挽他永福旅途的第一步?若不信靈魂之說,認定人一死什麼都完了,那麼死是人的休息,永遠的休息,我們一生在死囚牢裡披枷帶鎖,性靈受盡了拘攣,最後一剎那才有自在翱翔的機會,也要將它剝奪,豈非生不自由,死也不自由嗎?做人豈非太苦嗎?
  我死時,要在一間光線柔和的屋子裡,瓶中有花,壁上有畫,平日不同居的親人,這時候,該來一兩個坐守榻前。傳湯送藥的人,要悄聲細語,躡著腳尖來去。親友來問候的,叫家人在外接待,垂死的心靈,擔荷不起情誼的重量,他們是應當原諒的。靈魂早洗滌清淨了,一切也更無遺憾,就這樣讓我徐徐化去,像晨曦裡一滴露水的蒸發,像春夜一朵花的萎自枝頭,像夏夜一個夢之澹然消滅其痕跡。
  空襲警報又嗚嗚地吼起來了。我摸摸自己的頭,也許今日就要和身體分家。幻想,去你的吧。讓我投下新注,同命運再賭一回看。

  選自《屠龍集》,1941年商務印書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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