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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漢代皇帝的璽和詔書 文 / 木皿言

    按《大學衍義補》所載:

    蔡邕《獨斷》云:璽,印也,信也。天子璽,白玉螭虎紐。臣按:此漢天子璽之制也。

    《漢舊儀》曰:璽皆白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皇帝行璽封賜、諸侯王書,信璽兵、征大臣,天子行璽策拜外國,事天地鬼神。

    臣按:此漢朝六璽之制,後世率遵而用之。《說文》曰:璽,王者印也。以守土,故字從土。籀文從玉。臣按:璽古上下通用,至秦始專以為天子印章之稱。

    《霍光傳》:召符璽郎取璽,昌邑王受皇帝信璽、行璽,就次璽不封。

    孟康曰:「漢初有三璽,天子之璽自佩,行璽、信璽在符節台。」臣按:漢之符節台,即今尚寶司,此設官之始。

    漢制,符節令一人,六百石為符節台率,主符節事,凡遣使掌授節。尚符璽郎中四人,舊二人,在中主璽及虎符、竹符之半者。

    臣按:《霍光傳》召符璽郎取璽,則在前漢已有符璽郎矣。說者謂符璽令總符璽郎,又趙堯為符璽御史,則符璽又不但有郎而已也。

    詔書是皇帝下文書的統稱,具體包括四種:

    第一、策書:

    形制:長二尺的簡札和長一尺的簡札間次編聯,編繩兩道。

    書體多用篆書,只有策免三公才用隸書。

    程式是起為年月日,稱「皇帝曰」,所以有些三國小說詔書開頭是什麼「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就不對,那是明朝以後的事情。

    主要用於除封,免罷,使用對像僅僅限於諸侯王和三公。

    第二、制書:

    用途主要是兩個方面:下達給三公,並通過三公下達全國的赦令和贖令;對像為郡太守以上,將軍、公卿在內的職官。

    程式是起用「制詔某官」內容事項包括赦令、任免令,以及有關指示。

    第三、詔書:

    三種情況:一是「告某官某,……如故事」;二是群臣有所奏請,下有司曰「制」,天子簽署曰「可」三是「已奏,如書」

    主要用於皇帝下達的命令文書,或者批示文書。

    第四、戒敕:

    又名戒書,施用對象是刺史、太守和三邊營官。

    起用「有詔敕某官」

    主要用途是督責、敦促官員遵紀守法、勤於職事業。

    大約漢武帝時代,廢止了御史草詔的制度,而改由尚書官負責。詔書一般由尚書郎起草,尚書令史繕寫。然後由尚書僕射、尚書令聯合審核,然後再一起校對一遍,確保文字無誤,才遞交皇帝審核批准。批准後,重新繕寫一份,用皇帝璽印和尚書令印共同封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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