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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男人有什么用

——男性角色的進化

  去年,我收到遠方某城一位大學教授寫來的一封与眾不同的信件,邀請我參加一個學術會議。我不認識寫信人,從姓名L也辨認不出寫信人究竟是男是女。這個會議需要离家一星期,并做長途飛行。可是,邀請信寫得很出色,如果會議也能安排得如此出色,那這個會議一定會特別有意思。我有點舉棋不定,由于時間緊迫,我便接受了邀請。
  我的猶豫在到會后煙消云散,會議正如我盼望的那般有趣。此外,組織者還花了不少心思為我安排會外活動,包括購物、賞鳥、宴會和參觀考古現場。這位出色地組織了會議、寫來最初那封出色信件的教授被證實是位女士。她除了在會議上發表了一篇精彩的演講外,還是一個和藹可親的人,她的惊人美貌也是我今生少見的。
  在一次我的東道主安排的購物之行中,我為我的妻子買了几件禮物。擔任向導的學生顯然向東道主匯報了我的購物情況,因為后來在會議宴席上,我和她鄰座時,她對此發表了一些評論。令我詫异的是,她告訴我:“我丈夫從未給我買過任何禮物!”她倒是曾買禮物給他,可是他從不投桃報李,她終于放棄了努力。
  這時有人穿過餐桌來問我有關我在新几內亞對极樂鳥的考察工作。我講到雄性极樂鳥對于喂養雛鳥漠不關心,卻把時間都花在追逐盡可能多的异性上。再次出乎我意料的是,我的東道主叫起來:“跟男人一個隱性!”她向我解釋她的丈夫當然要比多數男人好得多,因為他至少還支持她的事業。可是他在工作之余,多數晚上和其他男同事泡在一起,周末則在家看電視,借以逃避做家務和帶兩個孩子。她曾一再要求他幫點忙,但最終還是放棄了請求,轉而雇了一個保姆。當然,這個故事沒多少特別之處。我之所以還記著它,是因為這位女土是如此美麗、動人、聰慧,任何一個人都會當然地認為那個有幸娶她的男人定會与她長相廝守,樂此不疲的。
  盡管如此,我的東道主的家庭狀況仍要比其他許多為人妻者好得多。當我剛開始在新几內亞高地工作時,那里粗暴虐待女性的情形常令我憤慨無比。我在林中小道上遇到的夫妻,通常都是女人弓腰馱著大量柴禾、蔬菜和一個嬰儿,而她的丈夫則在一邊昂首挺胸地走路,除開弓箭外什么也不拿。男人出門打獵只是為男人們創造交往的机會,捕獲的一些動物當即被男人們在林中吃掉。妻子們還被隨意買來賣去、拋棄,無權對此說個不字。
  然而后來,當我有了自己的孩子,當我在行路時呵護著我的家人,此時体味一下自己的感覺,我想我能較好地理解為什么新几內亞男人大步走在家人旁邊了。我發現自己緊走在孩子們邊上,全神貫注以防他們被撞、跌倒、走散或者遭遇其他不測。傳統的新几內亞男人還需更加小。已謹慎,因為他們的妻儿面臨的危險更大。這些看似了無牽挂地漫步在身負重荷的妻子身旁的男人,事實上擔負著守望者和保護者的責任,他們兩手空空是為了在遭到別的部落人伏擊時迅速張弓搭箭。但是,我仍對男人出門狩獵和出賣妻子這些情況困惑不解。
  “男人有什么用”這個問題听起來只是一句俏皮話,但實際上,這個問題触到了我們這個社會的痛覺神經。女性已經無法忍受男人自封的地位,并且指責男人關。已自己甚于關心妻儿。這個問題對于人類學家來說也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如果以對配偶和子女所盡義務為標准,多數哺乳動物的雄性的确在除開射精以外毫無用處。它們在交配后即离開雌性,讓它獨自承擔喂養、保護和訓練后代的重負。但人類的男性(通常或常常)卻不一樣,他們在交合后仍和配偶、子女在一起。人類學家大膽假設男性這种角色的增加對于人類最明顯的特征的進化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推斷如下:
  在所有殘存的采措群体中,男女的經濟角色是嚴格區分的,一直到農業在1万年前興起之前,所有的人類群体都以這种方式生活著。男人照例將更多的時間花在獵取大動物,而女人則更多地花時間采集食用植物和小動物、照看孩子。人類學家的傳統看法認為這种普遍存在的男女差別是一种勞動分工,有利于核。動家庭的共同利益,反映了合理的協作策略。因為男人無需隨身帶著孩子哺乳,而且男人通常比女人強壯,所以男人在追蹤、獵殺大動物時顯然要比女人能干。人類學家認為男人狩獵是為了給妻儿提供肉食。
  類似的勞動分工在現代工業社會中仍然持續著:許多女人花在孩子身上的時間要比男人多。盡管男人的主要活動不再是狩獵,他們仍然通過從事有償勞動為配偶和孩子們帶回食物(大多數美國女性也這么做)。因此,“把肉帶回家”(養家糊口)這一成語,有著深速悠遠的含義。
  作為狩獵者提供肉食被視為人類男性的特征之一,只有人類的少數几种哺乳動物伙伴如狼和非洲獵犬才具有同樣特征。人們普遍認為,這一待征是和其他几种區分人与別的哺乳動物的人類共有特征相聯系的。尤為重要的是,這一特征是和人類兩性在交配后繼續以核心家庭方式維持、人類的孩子(不同于幼猿)在斷奶后很多年仍不能自食其力這些事實相關的。
  這個理論如此明了,以致它多年來一直當然地被認為是正确的。它對男人的狩獵行為提出兩個直接的推斷。第一,如果狩獵的主要目的是給家人帶回肉食,那么男人應當遵循能夠可靠地獲取最大量肉食的捕獵策略。所以男人通常應當追蹤大動物而不是獵殺小動物,每天背回家更多的肉食。第二,一個獵手應當將獵獲物交給妻儿,或者至少优先和家里人分享,而不是分給非親非故的人。這兩個推斷是否正确呢?
  令人惊訝的是,對于這樣基本的人類學命題,它們几乎從未被驗證過。也許并不出人意料的是,這項驗證工作是由一位女性人類學家挑頭開始的,她是猶他州立大學的克里斯膛·霍克斯(Kris-ten Hawke s)。霍克斯和金·希爾(Kim H*)、瑪格達萊娜·烏爾塔多(A.Magdalena Hurtado)、卡普蘭(H.KaPlan)一起,王要通過對巴拉圭的北部埃克印第安人的食物作定量評估來進行驗證。霍克斯還和尼古拉斯·布勒頓·瓊斯(Nicholas Blurton Jones)、詹姆斯·奧康奈爾(James Conned)合作,對坦桑尼亞的哈德扎人進行了其他測試。首先我們來看看埃克人的表現。
  北埃克人曾是完全的采獵者,即使他們在20世紀70年代定居從事農業后,仍花費大量時間用于在密林中尋找食物。根据人類的通常模式,埃克男人專事捕獵大型哺乳動物,如野豬和鹿,還從蜂窩中收集蜂蜜。女人則從棕櫚樹中敲出淀粉、采集水果和昆虫幼体、照看孩子。埃克男人的每日獵獲量變化很大:如果他殺死了一頭野豬或者找到一個蜂窩的話,他帶回的食物足夠許多人享用,但是有四分之一的日子他一無所獲。相反,女人的收獲則是估算得出的,并且每天基本不變,因為到處都是棕櫚樹;一個女人每天能弄到多少淀粉取決于她花多少時間去敲打棕相。女人完全能夠自食其力養活自己和孩子們,但她不可能“大發橫財”而養活許多人。
  霍克斯和她的同伴們研究得出的第一個令人稱奇的結論是有關男女收獲差別的問題。當然,男人的最高收獲量遠高于女人,因為一旦男人運气好,獵殺了一頭野豬的話,他當天的收獲就會達到167千焦。可是,男人的日均收獲只有40千焦,要低于女人的日均收獲(43干焦)。男人在一般日子里的收獲(每天20干焦)例更低。之所以有這樣令人困惑不解的結果,是因為男人兩手空空灰溜溜回家的時候遠遠多于他們帶著一頭野豬得意洋洋返回的日子。
  如果埃克男人肯從事敲打棕相這种不夠英武的“女人活”,而不是尋求追措刺激的話,從長遠角度講,他們的收獲會多一些。由于男人比女人強壯,只要他們肯干,他們每天甚至能比女人敲打出更多的棕櫚粉。埃克男人就好像瞄准大獎的賭徒,追求著誘人的卻又是不可預料的收獲。其實從長遠來看,賭徒把錢存進銀行,提取雖煩人但穩定的利息收益更好。
  另一讓人稱奇的結果是,旗開得胜的埃克獵人并不是將大部分肉食帶回家中供妻儿事用,而是和周圍人廣泛分享。男人在找到蜂蜜時也是如此。由于這樣廣泛分食的緣故,一個埃克人所消費的全部食物的四分之三是由他或她的核心家庭以外的人員提供的。
  我們易于理解為什么埃克女人不去獵取大動物,因為她們不能長時間地遠离孩子,也不能冒一無所獲回家的風險,那會危及哺乳和怀孕。可是為什么男人甘愿放棄棕潤粉,安心于從狩獵中獲取那點低得多的平均收獲呢?為什么男人不是像人類學家的傳統看法推測的那樣,把收獲僅僅帶給家中的妻儿呢?
  這個結論顯示,埃克男人之所以選擇狩獵大動物,除開滿足妻儿的最大利益以外,一定還有其他某些原因。當克里斯膛·霍克斯告訴我這些矛盾情況時,我產生了一种很坏的預感:男人選擇帶肉回家的真實動机大概沒那么高尚吧?我想為我的兄弟們辯解,開始尋找答案以便恢复自己對埃克男性高尚的勞動策略的信。
  我的第一個异議是針對克里斯股·霍克斯用熱量來衡量收獲的做法。事實上,任何一個有營養常識的現代讀者都知道,不是所有食物的熱量都能相提并論的。也許選擇獵取大動物是為了滿足人們對蛋白質的需求,從營養方面看,蛋白質要比棕相粉的普通碳水化合物有价值得多。然而,埃克男人不僅找尋蛋白質丰富的肉食,也尋找蜂蜜,而蜂蜜的主要成分不過是和棕櫚粉一樣的碳水化合物。卡拉哈里的桑族人(布須曼人)中男性狩獵大動物,女性卻去采集富含蛋白質的mongongo果仁;在新几內亞低地的采獵部族中,盡管希望渺茫,但男性仍是成天忙于抓袋鼠,他們的妻儿則從魚類、老鼠、幼虫和蜘蛛中穩定地獲取蛋白質。為什么桑族男人和新几內亞低地男人不學學他們的妻子呢?
  接著我考慮到,會不會存在這一可能,埃克男人屬于現代采獵部族中的變异种,是异常拙劣的獵手呢?無疑狩獵技巧對干因紐特人和北极印第安人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在除了大動物外別無其他果腹之物的冬季。坦桑尼亞的哈德扎人不同于埃克人,他們的男性可以通過獵取大動物而不是小動物取得較高的平均收益。埃克男人那樣的新几內亞男人,盡管產出极低,仍執著于狩獵。而且,哈德扎獵手平均在29天的狩獵生涯中也有28天兩手空空,可仍痴心不改。如果一個哈德扎家庭指望他們的丈夫或父親帶回一頭長頸鹿來度日,他們一定會餓昏的。即便哈德扎或者埃克獵手偶有捕獲,也不是僅為他的家人而保留的。因此,對于他的家人來講,究竟抓捕大動物比其他的謀生方式產出多還是少,這個問題不切實際。然而抓捕大動物的确不是養家糊口的最佳策略。
  我還想為我的男同胞辯護。會不會与眾人分享肉食、蜂蜜是指望通過互惠來平衡狩獵產出呢?也就是說,我預計每29天能抓到一頭長頸鹿,我的其他捕獵伙伴們也能有這樣的戰果,由于每個人往不同方向搜尋獵物,這樣每天至少能有一個人速到一頭長頸鹿。如果幸運的獵手們同意彼此分享肉食,那他們以及他們的家人都可以填飽肚子。但据這种解釋,獵手們將最樂意和其他本領高強的獵手分享獵物,這樣他們將來最有可能取得回報。
  但事實上,幸運的埃克和哈德扎獵手,一視同仁地和周圍人共享獵物,不論此人是一名好獵手還是無望的獵手。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既然一個埃克瓦哈德扎男性即便自己永遠一無所獲也可以要求從他人處分一杯羹,他為什么還要殫精竭慮去打獵呢?為什么他不是單單采集果仁和抓點老鼠,那些東西他可以徑直帶回家而無需分給他人?在我竭力為男性狩獵尋找一個高尚的動机時,我一定是忽略了某种不那么高尚的因素。
  另一种可能的高尚動机是廣泛地分享肉食也許有利于獵手的整個部落,他們會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僅僅喂飽你自己的家人是不夠的,因為如果部落中其他人處于饑餓之中,將無法抵擋部落敵人發起的進攻。但是這一可能的動机,又使我們回到原來的矛盾上來:為使整個部落的人都有良好的營養,最佳辦法是大家都放下架子,老老實實地敲打傳統的、可靠的、不錯的棕相粉,以及采集水果和昆虫幼虫。男人們不該浪費時間,博取那獵獲野豬的偶然性。
  最后我想考慮的是男人狩獵對家庭的价值,也許狩獵的意義在于男性保護者的角色。許多划地而居的動物中的雄性,諸如燕雀、獅子和黑猩猩,會花很多時間在它們的地盤上巡邏。這种巡邏有多方面目的:發現并驅逐鄰近領地的雄性入侵者;察看是否時机成熟,可以對鄰近領地發動侵略;偵察是否有威脅配偶和子女性命的天敵;觀察依季節而變化的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的數量。与之相仿,獵人們在搜尋獵物的同時,還關注著潛在危險和可被部落中其他人利用的机遇。此外,狩獵還提供了鍛煉作戰技能的良机,那是防御外敵進攻必須的。
  毫無疑問,狩獵的這一作用是极為重要的。盡管如此,人們仍然要問,獵手們力圖偵知的是何种具体危險,他們力圖發展的是誰的利益?雖然在這個世界的某些地方,獅子和其他大型食肉動物仍然威脅著人類的生存,但是所有的傳統采獵部族面臨的最大危險來自敵對部落的獵手。這些部落的男人們卷入斷斷續續的戰爭中,目的在于消滅其他部落的男人。從戰敗部落擄掠來的婦女和儿童要么被屠殺,要么被分派為妻子和奴隸。從坏的角度講,男性措手的巡邏可以被視作為發展自己部落的基因,而這是以敵對部落男性的利益為代价的。從好的角度講,可以認為他們是在保護妻小,主要防止來自敵對部落男人的威脅。但即使在后一种情況下,成年男性的巡邏對整個群体中的其他人,也几乎是利弊相當的。
  因此,我試圖將埃克人狩獵大動物解釋成男人為妻儿的最大利益而采取的高尚而合理的做法的努力都歸于失敗。克里斯胜·霍克斯還提醒我某些痛苦的事實,有關一個埃克男人自己(相對于他的妻子儿女)是如何在滿足口腹之欲外從他的獵獲中獲取最大利益的。
  首先,埃克人同其他人群一樣,婚外性行為并不鮮見。盤問她們66個孩子所有可能的父親(即她們在受孕時刻的性伴侶),平均每個孩子有2.1個男人被提名。在一組28個埃克男人中,女人們總是更多地提名出色的而不是拙劣的獵手為情人,更多地以好獵手作為孩子可能的父親。
  為了理解通好的生物學意義,我們先來回想一下,在第二章 中討論過的生殖生物學事實体現了男女兩性利益的根本失衡狀況。擁有眾多的性伴侶對于一個女性的生育量沒有絲毫直接意義。女性一旦和一個男性暗結珠胎后,再和別的男人性交,至少在9個月內不可能孕育另一個生命,甚至由于采獵生活延長了女性的哺乳性閉經時間,女人至少几年內都不會再次怀孕。可是即便是女人僅僅几分鐘的好情,男人就會對自己親生子女的數目心生疑竇。
  我們再來比較一下遵循兩种不同的捕獵策略的男人們的后代數目。霍克斯將他們分為“養家者”策略和“好大喜功者”策略。“養家者”找尋那种能有較高產量、高度穩定的食物來源,如棕相粉和老鼠。“好大喜功者”只獵殺大動物,多數日子空空如洗,偶爾吉星高照,他們一般收獲很少。“養家者”盡管沒有余糧施舍地人,但他通常將多數食物帶回家供養妻儿。“好大喜功者”通常帶給妻儿的食物相形之下要少得多,但他偶爾會有許多肉食賞給他人。
  顯然,如果女人以養大成人的孩子的數目為標准衡量她的遺傳利益,這不過是她能給子女提供多少食物的問題,那她最好還是嫁給一個“養家者”。如果她和一個“好大喜功者”比鄰而居的話,她還可以有更大收獲,因她可以和他偶爾障和,換取她及孩子們的額外的肉食。整個部落也喜歡一個“好大喜功者”,因他偶爾會有“橫財”進帳,大宴眾人。
  至于一個男人怎樣才能最佳地發展其遺傳利益,“好大喜功者”利弊均沾。一個好處是他可以通過婚外情擁有更多子嗣。“好大喜功者”在奸情之外還可以有其他收益,例如在族人眼中的威望,部落中的其他人因他的肉食饋贈樂意与他作鄰居,并且可能把女儿許配給他作為褒獎。同理,“好大喜功者”的孩子們也可能在部落中得到良好的待遇。對于“好大喜功者”的不利之處是,他通常帶給自己妻儿的食物較少,這意味著他的婚生子女長大成人的概率較低。在他外出風流的同時,他的妻子也可能起疑心,結果是他親生子女的比例較低。“好大喜功者”放棄了“養家者”對自己少量子女親生的信心,換取可能有眾多子女的概率,值得嗎?
  回答取決于以下几個數据,如一個“養家者”妻子能養育的非婚生子女的數目,“養家者”妻子所育子女中非婚生所占的比例,以及“好大喜功者”的子女因他們的有利地位究竟增加了多少生存机會。這些數据的价值可能因部落而异,取決于當地的生態環境。霍克斯在對埃克人估价時,總結出在廣泛的類似環境中,“好大喜功者”有望比“養家者”擁有更多攜帶自身基因的存活后代。這大概才是男人狩獵大動物的真正原因,而不是傳統上被接受的為妻儿帶回肉食這個原因。埃克男人對他們自己而不是對家庭更有用。
  因此,男性獵人和女性采集者這樣的勞動分工,并不是因為非如此核心家庭不足以最有效地促進共同利益,也不是因為非如此不足以部署勞力以共謀部族大計。相反,采獵生活方式包含了一种典型的利益沖突。正如第二章 中討論的,最有利于一個男人的遺傳利益的并非一定有利于女人,反之亦然。配偶有共同利益,但并非利益完全相同。女人最好嫁給“養家老”,但成為“養家者”并不是男人的上上之選。
  近几十年來生物學研究揭示了存在于動物和人類社會中的無數此類利益沖突,不僅是存在于夫妻(或動物配偶)間的沖突,還有在父母和子女之間、孕婦和胎儿之間、手足之間的沖突。父母和子女有共同的基因,手足之間也如此。可是,手足同胞也是潛在的最近的競爭對手,父母和子女之間也是相互競爭著的。許多動物研究顯示,哺育后代降低了父母的預期壽命,因為哺育期父母勞心費力,還有風險。對父母來講,一個子女代表延續基因的一個机會,但父母還可以有其他這樣的机會。也許遺棄一個孩子,將資源省給其他子女,對父母更有利;可是,如果以父母的利益為代价,孩子的利益將得到更大滿足。動物世界和人類社會一樣,這樣的沖突導致殺嬰、找親(父母為子女所殺)、手足相殘(兄弟姐妹中一個為另一個所殺)的事也屢見不鮮。生物學家們從遺傳和覓食環境出發對這种沖突作理論上的計算,而所有普通人則無需計算,從耳聞目睹中認識了一切。在我們的生活中,因為血緣或婚姻關系緊密聯系的人們之間發生的利益沖突是最常見的,最令人痛心疾首。
  那么這些結論有多少普遍意義呢?霍克斯和她的同事們僅僅研究了埃克和哈德扎這兩個采獵部族。研究結果還有待于其他采獵部族的檢驗。答案可能因部落甚至因人而异。從我在新几內亞的見聞來看,霍克斯的結論极可能更符合那里的實際。新几內亞大動物很少見,狩獵產出很低,常常一無所獲。很多獵獲物常常在叢林中就被男人們徑直吃掉了,即便有大動物的肉帶回部落,也是被眾人分而食之。新几內亞人的狩獵行為很難從經濟利益方面去解釋,但它顯然給幸運的獵手們帶來了榮耀与地位。
  霍克斯的結論對我們自己的社會是否有意義呢?也許你害怕我遲早會提出這個問題,并且你估計我會總結說美國男人沒有多大用處。我當然不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我認為多數(也許是絕大多數)美國男人是盡職的丈夫,他們努力工作以求增加收入,將金錢花在妻儿身上,常照看孩子,也并不朝秦暮楚。
  但令人扼腕的是從埃克人處得出的結論至少也适用于我們這個社會中的某些男人。有一些美國男人拋妻棄子。离异的男人拒不履行法定育儿責任的比例之高也令人瞠目,以致于政府開始采取對策。在美國,單親家庭的數目超過了雙親家庭,而且多數是單身母親獨力育儿。
  盡人皆知的是,在那些已婚男性中,有些男人愛自己甚于愛妻儿,虛擲家財、精力与光陰,終日沉酒于女色,追逐所謂大男人的名聲和活動。他們典型的嗜好是開車、運動和酗酒。大量的錢財花在家用以外。我并不認為美國男人中“好大喜功者”多于“養家者”,但“好大喜功者”所占的比例顯然不可忽視。
  即使在那些雙職工家庭中,時間預算研究顯示,美國上班族女性平均花在勞作(指上班、育儿、家務)上的時間2倍于她們的丈夫,而且女性的收入平均低于同工种男性。同一時間預算研究發現,在要求美國丈夫們估算他們和妻子們各自花在照顧孩子和家務上的時間時,他們傾向于高估自己,而低估妻子所花的時間。据我的印象,在其他一些工業化國家,如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法國和波蘭,男人做家務和照看孩子的比例一般來講甚至比美國還要低。我之所以列舉以上几個國家,是因為我碰巧比較熟悉它們。這就是為什么在人類學家之中一直要討論男人在我們這個社會上有什么用這個問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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